会议管理制度
第一章 会议组织
第一条 公司级会议:公司员工大会、公司技术人员会以及各种代表大会,应报请总经理办公室批准后,由各部门分别负责组织召开。
第二条 专业会议:即全公司性的技术、业务综合会(如经营活动分析会、质量分析会、生产技术准备会、生产调度会、安全工作会等),由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主管业务部门负责组织。
第三条 系统和部门工作会:各部门召开的工作会,由各部门主管决定召开并负责组织。
第四条 班组(小组)会:由各班组长决定并主持召开。
第五条 上级公司或外单位在我公司召开的会议(如现场会、报告会、办公会等)或业务会(如联营洽谈会、用户座谈会等),一律由总经理办公室受理安排,有关业务对口部门协助做好会务工作。
第二章 会议安排
第六条 例会的安排
为避免会议过多或重复,公司正常性的会议一律纳入例会制,原则上要按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例行会议安排如下:
1.行政技术会议
(1)总经理办公会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讨论决定公司行政工作重大问题。
(2)行政事务会
总结评价当月行政工作情况,安排布置下月工作任务。
(3)班组长以上经营管理大会(或公司员工大会)
总结上期(半年、全年)工作情况,部署本期(半年、全年)工作任务。
(4)经营活动分析会
汇报、分析公司计划执行情况和经营活动成果,评价各方面的工作情况,肯定成绩,指出失误,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5)质量分析会
汇报、总结上月产品质量情况,讨论分析质量事故(问题),研究决定质量改进措施。
(6)安全工作会(含治安、消防工作)
汇报总结前期安全生产、治安、消防工作情况,分析处理事故,检查分析事故隐患,研究确定安全防范措施。
(7)技术工作会(含生产技术准备会)
汇报、总结当月的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科研、技术和日常生产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及其完成情况,布置下月技术工作任务,研究确定解决有关技术问题的措施方案。
(8)生产调度会
调度、平衡生产进度,研究解决各部门不能自行解决的重大问题。
(9)部门事务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10)班组会
检查、总结、布置工作。
2.各类代表大会
(1)员工代表大会。
(2)部门员工大会(或员工代表小组会)。
(3)科协会员代表大会。
(4)企协会员代表大会。
3.民主管理会议
(1)公司管理委员会议。
(2)总经理、工会主席联席会。
(3)生产管理委员会议。
(4)生活福利委员会议。
4.论文、成果发布会
(1)科协年会。
(2)企协年会。
(3)政治思想工作研究会年会。
(4)质量控制成果发布会。
(5)科技成果发布会。
(6)信息发布会。
(7)企管成果发布会。
第七条 其他会议的安排
凡涉及多个部门主管参加的会议,均须于会议召开前10天经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分别报两办汇总,并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1.总经理办公室每周六应将公司例会和各种临时会议,统一平衡并编制会议计划,分发到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及有关服务人员。
2.凡总经理办公室已列入会议计划的会议,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况需安排新的其他会议时,召集单位应提前2天报请总经理办公室调整会议计划。未经总经理办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随便打乱正常会议计划。
3.对于准备不充分、重复性或无多大作用的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拒绝安排。
4.对于参加人员相同、内容接近、时间相近的几个会议,总经理办公室有权安排合并召开。
5.各部门会议的会期必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各部门小会不应与公司例会同期召开(与会人员不发生时间上的冲突除外),应坚持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第三章 会议的准备
第八条 会议主持人和召集单位与会人员都应分别做好有关准备工作(包括拟好会议议程、提案、汇报总结提纲、发言要点、工作计划草案,决议决定草案,落实会场,安排好座位,备好茶具茶水、奖品、纪念品,通知与会者等)。
第九条 参加公司办公例会的人员无特殊原因不能请假,如请假须经主持人批准。
第十条 有以下原因,副总裁以上的高层管理人员可提议临时或提前召开公司办公例会:
1.有重要事项需提交公司办公例会讨论决定;
2.各部门重要业务管理人员的录用及辞退。
第十一条 《会议纪要》属公司内部重要文件,具有一定范围的保密性,未经批准不得外传。
第十二条 与会人员应知无不言,一经会议决定之事,应按期完成。
第十三条 与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走动,不得使用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