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环境管理规定
第一条 办公环境是公司职员进行日常工作的区域,办公区内办公桌及文件柜由使用人负责日常的卫生清理和管理工作,其地区域由物业保洁人员负责打扫,行政管理部负责检查办公区环境卫生。
第二条 办公区域内的办公家具及有关设备不得私自挪动,办公家具确因工作需要挪动时必须经行政管理部的同意,并由行政管理部做统筹安排。
第三条 办公区域内应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不准在办公区域内吸烟和就餐,办公区域内不得摆放杂物。
第四条 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办公区,需由前台秘书引见,并通知相关人员前来迎接。
第五条 行政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在每周五对办公区域的卫生和秩序进行检查,并于下周一例会上公布检查结果。检查结果作为部门绩效考核的参考因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