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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群关系”及相关概念辨析

我国党群关系是马克思主义的相关理论与我国国情、党情相结合的产物,既反映了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普遍规律,又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利益多元化格局中的党群关系,是中国共产党与人民群众在政治地位平等基础上的利益代表、权力关系的具体体现,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运用人民群众所赋予的权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人民群众是国家权力的主人。为了更好地研究利益多元化格局中的党群关系,需要明确“政党”与“人民群众”,界定和区分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等相关概念。

(一)“群众”的内涵

《辞海》对群众所给出的解释是大众。《史记·礼书》记载:“宰制万物,役使群众。”从群众的词源来看,群众是指以劳动人民为主体,与统治者、执政者、领导者相对而言的概念。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的《现代汉语词典》对“群众”给出了三层含义:一是泛指“人民大众”;二是指“没有加入共产党、共青团组织的人”,表示“党员”与“群众”的区别;三指不担任领导职务的人,表示“干部”与“群众”的区别。本书所指“群众”是第二层含义,即与党员相对称的群体和个体。与西方将群众的概念定义为贬义词相区别,在社会主义国家,群众的概念是褒义词,指一种积极向上的、可以组织动员的社会力量。

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外延。毛泽东曾明确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革命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改革开放以来,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群众”的范围也相应地不断扩大。邓小平重申并深刻阐发了“知识分子是工人阶级一部分”的科学论断,同时,把“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两面旗帜作为统一战线的政治基础,指出:“在我国新的历史时期,我们的革命的爱国的统一战线也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它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 在这里,就将一切虽然不赞同社会主义、不信仰马克思主义,但赞成祖国完整统一、愿意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尽力并遵守宪法的人,纳入进了“群众”的范畴,使“群众”的概念超越了社会制度的局限,进一步拓展了群众的外延。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江泽民根据新形势下国际国内发展变化的实际情况,把“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作为群众范畴的判定标准,把六个新生的社会阶层纳入进了群众的范畴之内,赋予“群众”概念以新的外延。

从我国的现实情况来看,群众具有如下特征:一是广泛性。将一切对历史发展和社会进步起促进作用的社会成员全部包括在内。二是复杂性。既包括体力劳动者,也包括脑力劳动者和其他各种类型的社会劳动者,既有代表社会先进生产力的社会阶层,也有那些与落后的生产方式联系在一起的、但有发展社会生产力要求的社会阶层及其成员。三是差异性。在阶级属性、民族、文化程度、职业、生活经历、政治面貌等要素上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特别是群众的范围还包含着众多的社会利益主体。各个社会利益主体不仅在经济地位、社会地位等方面存在不同,而且在政治归属感和政治认同感方面也呈现出了明显的差异。四是多样性。政治取向的一致性与政治价值多元化并存,经济目标的共同性与利益追求的多样性并存,文化上的同一性与多元文化的影响并存,宏观上的主体地位与微观上的雇佣地位并存。

(二)“政党”的定义

西方学者早在20世纪以前就对政党进行了研究,曾从不同的角度对政党下过定义。如《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中指出:“‘政党’一词在十九世纪随着欧美代议制的发展和选举权的扩大而产生。它指的是与一个或更多的政党竞争而赢得公职选举为目标的组织。后来‘政党’的意义逐渐引申,亦包括并非从事竞争选举的政治组织,诸如无法通过选举而取得公职的小党,寻求废止选举竞争的革命组织,以及极权国家的统治集团。”

英国辉格党理论家爱德蒙·柏克认为,政党是“在某种一致同意的特定原则基础上结合起来,用他们的共同努力来促进国家利益的人们的团体” 。他对政党给予了正面的评价,强调政党是民主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这些对政党作出的定义虽然简单,但都表明学者们已经注意到政党产生的目的在于增进国家的利益。人们围绕着某种利益组织成立了政党,通过政党对社会公共权力施加一定的影响,以获得特定的利益。

当美国出现政党组织后,美国学者从竞选的视角对其进行了研究,认为政党的根本任务就是从事选举。如布洛克斯在《政党与选举问题》一书中指出:“政党乃是一个由个人基于自愿所组成的政治团体,为政府提供一般措施、建议,或者制定政策,选举与支持领导人物为公职候选人,以作为实现其主义与政策最有效之方法。” 拉斯韦尔和卡普兰在他们的经典性著作《政治诉求的架构》中指出:“政党是一个阐述复杂问题并在选举中提出候选人的集团。”赫伯特更是将政党与选举直接联系起来,认为政党是“为了参与选举竞争而形成的组织,并藉由提名候选人以自己的政党名义参选来达成这个目标”

从西方学者给政党所下的定义中我们可以找到共性,即都没有强调政党的阶级性,他们往往更加重视政治体制运作的一面。与此相反,马克思主义政党则更加强调政党的阶级性一面,认为政党是一定阶级、阶层或集团的积极分子为维护本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利益,围绕着夺取政权并执掌政权而建立起来采取共同行动的政治组织。

综观中外学者对政党的各种解说,可以对政党下这样的定义:政党是一定社会集团中一部分政治主张相同的人自愿结合在一起,以夺取政权并执掌政权为目的的政治团体。这一定义应包括以下三方面内容:

(1)政党是一部分政治主张相同的人所结合的团体。政党总是从属于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的,因而其必然是由对政治问题意见一致,政治主张相同的人员所组织、结合在一起的团体。

(2)政党是以夺取政权并执掌政权为目的的政治团体。虽然政党是由政见相同者结合在一起的团体,但结合只是手段而已。组成政党的根本目的就在于夺取政权并执掌政权,以实现政党所代表的某个阶级、阶层或集团的政策、纲领和主张。

(3)政党是一个有组织、有目标、有纪律的政治团体。政党作为一个具有政治性的团体,必须具备完整性的组织、严格的纪律,才能使政党的功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中央与地方、党员与政党、党员与党员之间步调一致,朝着共同的目标而努力奋斗。

(三)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的辨析

从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的内涵与外延来看,两者是既有交叉又有区别的概念。所谓党群关系,从宏观上来讲,就是政党与群众之间的关系问题。从微观上来看,就是政党作为一种组织系统与其系统之外的各个团体、公民、选民以及自治型组织的关系,所反映的就是政治组织与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问题。所谓干群关系,就是政府官员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问题。所反映的就是公共权力与民众之间的关系问题。两者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党群关系是政党作为一个政治组织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而干群关系则是在由领导干部组成干部队伍的整体中,其中的每一位领导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关系,它具有一定的职责范围、地域界限和特定群体等特点。

第二,从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的内涵与外延来看,党员之中包含着一部分领导干部,但领导干部却不一定是共产党员。

第三,党的宏观指导与干部的具体行为是有区别的。随着国际和国内形势的发展变化,中国共产党为应对形势变化的挑战,必须不断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可见,领导与执政是有着区别的,所谓领导,就是在宏观层面上进行引导,包括重大政策的制定、方向性的把握、意识形态的控制等,它决定着执政党对社会的统领。所谓执政,就是政权运作层面上的组织,包括权力结构的制度安排、权力主体和客体的对象界定、权力运行的机制设计等,它反映着政党与政权之间的关系。

中国共产党同时担负着领导党与执政党的双重角色,这就决定着党群关系与干群关系之间又存在着紧密的关联。首先,从执政党的逻辑结构来看,政府在党的领导之下,因而党群关系中应包含着干群关系。党管干部原则是我们党作为一个执政党一以贯之的基本原则。在长期执掌政权的条件下,党管干部原则直接关系到党执政根基的稳固,而各级领导干部代表着党执掌政权并行使权力,所以干群关系也就成为党群关系表现的一个重要方面。其次,在各级各类政权机构中,党员干部在整个干部队伍中占据着绝大多数,习惯上也将领导干部看作是党的干部。因而领导干部的所作所为也被视为党的所作所为,代表着党的形象。最后,在当前中国的政治生活中,党的政策主张是通过政府机构等一系列中介环节与人民群众所接触的。在这一政治体制下,党群关系主要是通过政群关系,最终通过干群关系表现出来。从工作职责和权力运作来看,各级各类领导干部都承担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使命。因此,领导干部的工作态度、作风和实绩,就成为群众判断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有形载体。这样一来,干群关系也就直接影响着党群关系。总之,党群关系决定着干群关系,干群关系是党群关系表现的一个侧面。

(四)党群之间的利益关系及其要求

人对于物质、精神、生活条件等的直接需要,具体表现为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它所反映的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经济关系,利益关系就是人类一切关系的基础。

党群关系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利益关系。一方面,马克思主义的利益观体现出了党群关系在本质上是利益关系。首先,“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人类所进行的一切活动最终都是由人的物质身体来承担,并由人的物质活动来完成的。这一特点就决定了“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 。所以说,人们为之奋斗所争取的一切最终都与他们的物质利益直接有关。其次,“‘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 。在人类各种各样的利益类型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就是经济利益。“每一既定社会的经济关系首先表现为利益。” 物质利益之所以能够成为一切经济关系的轴心,成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就是因为“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和人本身有同样长久的历史;这种联系不断采取新的形式,因而就表现为‘历史’” 。在一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上,生产劳动所创造的物质财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前提,决定着人们可以享用的物质生活资料的基本规模和水平;而生产关系即物质利益关系则决定着每一个社会成员实际所能分得的社会财富的份额,并由此决定人们之间的其他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党的先进性决定着党群关系的本质是利益关系。无产阶级政党之所以先进,就在于其代表着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毛泽东早在革命战争时期就强调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所拥护为最高标准” ,“要使广大群众认识我们是代表他们的利益的,是和他们呼吸相通的。要使他们从这些事情出发,了解我们提出来的更高的任务,革命战争的任务,拥护革命,把革命推到全国去,接受我们的政治号召,为革命的胜利斗争到底” 。邓小平曾明确指出:“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 在新形势下,习近平同样强调:“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之外,从没有任何自己的特殊私利。因而从根本上来说,党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首先,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集中体现党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中国共产党与其他政党的本质区别,就是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而不是为少数人谋利益,更不是为个人谋私利。正如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所指出的:“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益,不断在实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其次,中国共产党的要求和做法决定着党与人民群众利益的一致。自中国共产党诞生以来,就公开申明,自己是代表最广大群众根本利益的,共产党没有也不允许有任何特殊的私利。在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人的信仰和动机,就是为无产阶级的自由和解放而努力奋斗,为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奋斗,同样,共产党也正是因为紧紧依靠和团结广大人民群众才能求得生存和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成为执政党,掌握着国家政权,拥有着调动人、财、物等资源的公共权力。在经济上,强调大力发展生产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利益需求;在政治上,不断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政治利益需求;在文化上,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文化利益需求。因而可以说,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也就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根本利益的历史。

人民群众是中国共产党的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在执政以后,我们党所面临的最主要的考验就是“利益”的考验,所面临的最大的风险就是“脱离群众”的风险。只有始终坚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才能使党赢得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始终立于不败之地。毛泽东曾反复告诫全党:“一切空话都是无用的,必须给人民以看得见的物质福利。” 邓小平一再强调,少讲空话,多干实事;江泽民提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胡锦涛提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习近平进一步提出:“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始终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 从理论上来讲,人民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真正主人,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同时也应该是社会公共资源和社会财富的所有者、占有者和享受者。但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代表党执政的领导干部掌握着国家权力的使用权,同时也就掌握着社会公共资源和社会财富的使用权和支配权,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利为谁所谋”的问题。在我国,领导干部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是党群利益关系中的主要方面,决定着关系的紧张程度。对于这个问题,刘少奇早在五十多年前,就曾有过明确的阐述。他说:“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一切没有办好的事情,领导上都有责任。人民会来责问我们国家、党、政府、经济机关的领导人,而我们对这些问题应该负责任。” 这就告诉我们,领导干部必须把为群众谋利益的思想具体落实到关心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中去,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来落实。只有统筹兼顾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群体的利益,让发展带来的利益增量为多数群众所共享,才能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之间互惠互利、和谐发展。 LTKasGc3p2RoENhZyP9pnDc7OpE4hLYtE25VsJN8VQTeCd1GQDtDk1K0NO2Tz6D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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