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多元化是相对传统社会主义的利益均等化、一元化而言的。我国的利益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有着必然的联系。所谓市场经济就是以市场作为基本的资源配置手段的经济。当市场成为资源配置的基本机制时,利益的分配已经不是主要取决于国家的意志了,而是取决于市场和社会的利益博弈。在博弈的过程中,任何一个具体的经济社会事务都可以成为一种利益,从中滋生出一群为分享这种利益的人,他们围绕着各自的利益在市场中进行充分的博弈,从而就衍生出了多元化的利益格局。
(一)利益多元化的内涵
关于利益多元化的国内外研究成果,经过检索、查阅发现虽然理论界已经对利益多元化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但也只涉及了利益多元化的表现形式、形成的原因以及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等方面。从总体上来看,对利益多元化现象的认识还是比较有限的,缺乏深入和系统的探讨,甚至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人给它下过一个得到公认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定义。相比较而言,国内外学术界对社会分层问题的研究比较广泛和深入。社会分层的基础是利益的分化,因此社会分层理论为本书的写作提供了重要的间接理论来源。我认为,对利益多元化含义的理解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在一个利益体系之中,存在着利益主体和利益种类的多元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必然要求具有依法维护自身利益的主体存在。其中,个人追逐利益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得到了社会的普遍认可,其作为利益主体的基础地位得到了广泛承认。而个人在追求其利益实现的过程中也必然会结成各种利益群体或集团。所以我们可以从主体的角度上,把利益划分为个人利益、家庭利益、集体利益、集团利益、国家利益、社会利益等多个方面。而这些利益主体并不是杂乱无章的,它们结成一定的社会关系,共同存在于这一利益体系框架内。
其次,在一个利益体系之中,各利益主体都是独立的,存在着多元利益的自由竞争。所谓多元,就是指每一个主体不依附于他人,受他人支配,都含有自己独特的属性。利益的多元化之所以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能够促进社会进步,其原因就在于利益多元化意味着利益的自由,每一个利益主体都是独立的,有自己的独特地位,占有自己的利益份额。正是多元的利益主体在市场中自由地竞争,才能实现利益的最大化,也才能协调好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相互关系。可以说,只有在自由竞争中才能够对复杂的利益关系做出恰当的安排。
最后,在一个利益体系之中,各利益主体之间又是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存在着共同的利益诉求。虽然各利益主体都是相对独立的,为了各自的利益展开激烈的竞争,由此也必然会出现多种形式的利益冲突,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之间不存在某种共同的利益诉求。其实,冲突的功能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具有促进社会整合的正功能。“如果没有发泄互相敌意和发表不同意见的渠道,群体成员就会感到不堪重负,通过释放被封闭的敌对情绪,冲突可以起维护群体关系的作用。”
共同利益从其本质上来说,是寓于特殊利益之中的,“共同利益在历史上任何时候都是由作为私人的个人造成的”
。所以,人并不是仅有自私的一面,还同时存在着某种共同的利益诉求,并对个人利益起着制约作用。如当前所存在的能源短缺问题、粮食安全问题、环境污染问题等,都是人类社会所普遍面临的共同利益问题,这些问题将会直接影响到个人利益的得失。因此,在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必然形成共同利益。
综合以上对利益多元化内涵所包括的几个方面的理解,我认为,所谓利益多元化,就是在一个利益体系内,存在着多个、多种类型的独立的利益主体,各利益主体代表各自的利益并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自由地竞争,以实现各利益主体的不同利益需要。
(二)利益多元化的表现形式
关于利益多元化的表现形式问题,目前学界可谓众说纷纭:利益多元化指社会利益结构的多元,含利益主体的多元、利益分配方式的多元、社会成员利益所得的多元等(孙锦华,1996);利益多元化是指利益主体和利益种类的多元化、多元利益的自由竞争、多样性的利益冲突(叶传星,1997);利益多元化包括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分配格局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王伟光,2001);利益多元化包括主体多元化、客体多元化、利益行为竞争性三方面的内涵(汤可可,2002);利益多元化可以分为两个层次,其一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其二是主体利益的多元化(杨春福,2008)。
虽然众多学者对经济利益多元化的思考角度、表述各不相同,但实质上涉及的主要共同问题就是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利益关系、利益实现手段及途径等。其中,利益分配方式的结果、利益分配格局的表现,都是各种形式的收入,这其实就包含利益客体的内容;利益行为竞争性则实际上包含了利益实现的手段、途径以及表达方式等内容。因此,利益多元化的表现形式主要包括利益主体多元化、客体多元化以及利益关系的复杂化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主体是在一定经济关系下从事生产活动和其他社会活动的追求者、承担者、实现者和归属者。它是社会利益运动的自觉的、能动的、主观的要素。任何利益主体所追求的都是利益的最大化,在各自追逐利益的过程中,必然使各利益主体基于自己的理性观念和价值判断,认识到自己和其他社会成员在某些问题上有共同利益,从而分化和重组。因此,所谓“利益主体多元化,就是指个人利益独立化和多种利益群体并存的局面”
。
其次,利益客体多元化。利益绝不仅仅是主体的一种自我感觉,而必须依附于一定的客观对象之上。所以利益客体就是经济利益主体所追求和满足的对象。不同的利益主体因所处的地位不同,利益观、价值观不同,其对利益的诉求也肯定不一样,利益客体自然就会表现出不同的形式。虽然利益客体表现为收入、股金、利息等多种形式,但无论何种形式的利益客体,都必须与利益主体相联系,否则利益客体也就不存在了。因此,所谓利益客体的多元化就是指能够满足利益主体需要所指向对象的多元化。
最后,利益关系复杂化。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产生、发展、变化的根源。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人们要满足自身的生命需要并获得进一步的发展,首先就必须进行生产活动,人们的生产活动实质上就是追求利益、谋取利益的过程,人们在获取利益以满足自身需要的社会活动中,彼此之间必然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而这种社会关系就表现为物质的、经济的利益关系。而在利益关系的基础上又形成了不同的利益主体和利益客体关系,利益主客体之间的辩证统一关系就构成了整个利益关系的主要关系。因此,所谓利益关系的复杂化就是指各种各样的利益关系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呈现出纵横交错、相互渗透的复杂利益体系。
综合以上利益多元化的三种表现形式,其实质分别是利益主体、利益客体和利益关系。其中,利益分配格局多元化属于利益客体的内容,所说明的也就是各利益主体的收入分配的多元化。利益关系复杂化所表现出来的矛盾最终也必然表现为各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因此,从中我们可以得出,我们所研究的利益多元化其实质就是利益主体的多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