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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序

在丛林与大街上追求平等

美国第一位获颁诺贝尔文学奖的作家,不是大家熟悉的福克纳或海明威,而是辛克莱·刘易斯(Sinclair Lewis)。刘易斯在1930年得到诺贝尔文学奖,那年他才四十五岁。今天,几乎没有什么人知道刘易斯的名字了,更少人阅读刘易斯的书,尤其是在美国以外的地区,刘易斯是个彻底被遗忘、被忽略的作家。

事实上,就连刘易斯在世时,他的作品都很少有美国以外的读者。一般解释是,他之所以得到诺贝尔文学奖,基于两个理由。第一,因为他的小说如此美国。在那个美国快速强大兴起的时代,诺贝尔奖评委认定应该选出一位“美国代表作家”来反映这样的世界潮流。就像1968年,诺贝尔奖决定颁奖给日本作家,评委会选了当时看来“最日本”的川端康成;1930年,他们选上了“最美国”的刘易斯。

第二个理由,因为刘易斯的名字里有“辛克莱”。那个年代,另有一位“辛克莱”在美国拥有更强大的影响力,是美国人心中的头号小说家,那个人是厄普顿·辛克莱(Upton Sinclair)。辛克莱比刘易斯更美国,但他的文学成就显然没能达到诺贝尔奖的高度,于是奖就给了另一位辛克莱,辛克莱·刘易斯。

这第二个理由—本来要给厄普顿·辛克莱,后来给了辛克莱·刘易斯—现在听起来像是个不怎么好笑的笑话,但在1930年,美国人可没把它当笑话。就连两位当事人的辛克莱,都认真看待这项牵连。

厄普顿·辛克莱比辛克莱·刘易斯早七年出生。辛克莱·刘易斯在耶鲁大学念书时,曾经休学一年,到一个叫Helicon Home Colony的地方打工居住。这个Helicon Home Colony就是由厄普顿 · 辛克莱创立的,提供给厌倦于一般日子的作家、艺术家、老师及其他专业人士,可以到这里来过一种共同生产共同消费的生活。

厄普顿 · 辛克莱创立Helicon Home Colony的资金与想法,来自他1906年出版的小说《丛林》( The Jungle )。《丛林》写的不是大自然环境,而是都市里的“肉林”,以一家屠宰场为其情节背景,详实且煽情地揭露了屠宰场里可怕的工作环境,工人如何受到无情的压榨对待,肉品如何草率、肮脏地处理。

《丛林》出版后,立刻就成了大畅销书。这本小说的头号读者,是当时的美国总统老罗斯福。老罗斯福亲自替这本书写了三页的书评,并且特别邀请厄普顿·辛克莱到白宫做客。在书评中,老罗斯福以沉痛的心情回忆自己曾经在“美西战争”中亲眼目睹好不容易躲过战场炮火伤害的战友,却在吃下后方送来的肉品之后中毒而死,多么冤枉,又多么可恨!

《丛林》出版一个月后,美国肉品市场明显萎缩。再过一个月,美国国会通过了《纯净食品与药物法案》,大幅提高了联邦政府对于食品与药物的检验权力,也是今天“联邦食品药物管制局”(FDA)的最初法源。很多人都同意:除了《黑奴吁天录》( Uncle Tom s Cabin )之外,没有其他小说曾经创造过高于《丛林》的社会冲击与效果。

厄普顿·辛克莱不只是个小说家,或者说,他从来就不是为了写小说而写小说的作家,他是个社会主义者,是个社会改革行动者,因而他就用《丛林》热销带来的丰厚版税,成立了一个社会主义实验基地,在那里,辛克莱·刘易斯得到了成长中关键的知识和意识启蒙。

美西战争爆发那年,辛克莱·刘易斯十三岁。他偷偷离家去到征兵站,志愿要到战场上当个小鼓手。当然,征兵站的人要他别胡思乱想,乖乖回家好好上学。

辛克莱·刘易斯和父亲的关系很紧张,母亲又在他六岁时就去世了,虽然他和后母的关系还算不错,却无助于缓解他成长过程中的种种痛苦。

他不擅长运动,长得又怪。高瘦、四肢像是勉强嫁接在身体上,而且满脸都是青春痘。这样的人,很难在男生中受欢迎,更不可能得到小女生的青睐。他成绩很好,又能写漂亮的英文,高中念的是西部的贵族名校欧柏林预科(Oberlin Academy),大学念的是东部贵族名校耶鲁大学,但学校愈贵族,他愈是感到格格不入。

的确,他是从接触、阅读另一个辛克莱的著作,尤其是住进了另一个辛克莱创建的实验社群中,才找到了自己的人生方向。他不再写青春时的浪漫诗篇,也不写明显为了畅销换钱的类型小说,转而尝试社会小说。

1920年,刘易斯出版了小说《大街》( Main Street ),出版前出版社就挺看好这本书的市场潜力,最乐观预期或许可以卖到两万五千本。没想到,半年时间内,就卖到了十八万本。五年间,《大街》的销量甚至冲上了两百万本。这是美国出版界从来没有经历过的数字。

《大街》写的是美国中西部的故事。一个都会区长大的女孩,嫁到了小镇上,被小镇的丑陋与落后吓到了。从原先的厌恶想逃走,女孩转变为想要积极改变小镇的态度。她的努力遭遇了强大的阻力,一度决定远走华盛顿,但最终她还是勇气十足、充满决心地回到小镇,继续她未完成的改革使命。

这就是让刘易斯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主要著作,一个极为纯粹的美国故事,背景设在最能够代表美国的小镇。《大街》其实不是“大”街,而是美国每一个小镇都一定会有的一条主要街名。我们几乎找不到一个没有“Main Street 的美国小镇,“Main Street”就代表了美国小镇。

将近一百年后,“大街”回到了美国人的新闻标题与社会意识中。一时风起云涌的“占领华尔街”运动,提出的重要口号就是“Main Street vs. Wall Street”,“大街”对抗“华尔街”。

“华尔街”属于少数金融业,其精神是投机的、贪得无厌的、金钱至上的,那么“大街”就象征了所有和华尔街相反的价值。如果一定要选单一的“大街”的主轴的话,那我们可以从众多“Main Street vs. Wall Street”的讨论中,清楚地找出来,那就是“平等”。

“大街”代表小镇,而小镇的核心精神是“平等”,换句话说,在这些运动者的眼中,美国的基本价值,他们持来反对华尔街的,毕竟还是“平等”。

即使建立了一套世界上最发达的资本金融体系,即使往往被视为全世界最资本主义也最商业化的社会,美国从来没有真正放弃过“平等”的价值观念。那是源自美国建国之初的历史实验,然后根植在美国法律与美国政治体制中。美国社会容许很多明显不平等的现象,却反对将不平等视为理所当然,更强烈反对毁弃平等的基本信念价值。

一百年前,两个辛克莱撼动美国社会的小说,《丛林》和《大街》,宣扬的都是不平等带来的黑暗情景。一百年后,援引“大街”来对抗华尔街,本质上仍是以平等来反对不平等。

平等如此根深蒂固。换句话说,一百多年的历史变化,证明了托克维尔当年的准确洞见—美国人创立了一个人类前所未见的平等社会,这是“美国的民主”最主要的效果,是“美国的民主”最宝贵的实验,更是“美国的民主”在普遍人类文明进步上最大的成就与贡献。

这本书的内容,源自2009年在诚品讲堂解读现代经典的课堂。2013年,我另外在诚品讲堂解读了几本和现代民主及公民意识形成直接相关的现代经典,包括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美国宪法》、穆勒的《论自由》、哈耶克的《通往奴役之路》,以及罗尔斯的《正义论》。承蒙老友黄秀如的好意,让我对这七本书的解读得以组成“公民系列”完整呈现,借此序文,特别申谢。

当然,更要感谢所有愿意耗费时间与脑力,关怀、思考什么是民主,什么是公民、如何建构公民社会并维系基本公民价值的读者。 6kWfEb+N5/JgXct+IbwnK4wROro/tG2yS06dBNvyiG0SXf/nlFOmunUibCPPCl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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