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两人在1831年5月8日从船上看见了美国国土,兴奋到睡不着觉,因而真正在罗得岛上岸后,什么都来不及参观,就先睡了一整天。5月11日,才从纽约正式展开他们的调查。
从那天起,到1832年2月20日离开美国,当中的九个多月时间,他们走了很多地方,涵盖了当时美国大部分的国土。在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各州,除了缅因、新罕布什尔等六个州之外,其他的州都去到了。
回到法国,路易·菲利普还在王位上,这也就意味着政府没改变,他们的调查计划仍然有效。所以他们也就规规矩矩按照计划,将美国的狱政调查报告写出来了,仔细说明美国的种种做法,也的确对当时的法国狱政管理产生了相当的冲击。
不过在交完报告之后,托克维尔和培蒙特都愈来愈无法忍受当文官公务员的生活,这或许跟他们曾经有过九个月的美国浪游经验有关吧,两人就先后离开了自己原来的工作。两人在美国浪游时,产生过一个想法,要在狱政报告之外,再合作写另外一份报告,也许是一本书,广泛地记录他们在美国的所见所思,让法国人了解美国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
这个计划后来发生了变化,或许是两个人对美国的看法有很大的差距吧,合写就变成了各自分别写。托克维尔和培蒙特一直维持亲密的友谊关系,托克维尔去世前,还指定了培蒙特担任他的著作遗产执行人,这个世界上出现的第一部托克维尔著作全集,就是培蒙特编辑的。两人很要好,没有吵架,但就是没办法一起写关于美国的著作。
因为这样,培蒙特也就失去了和托克维尔享有同等历史名声的机会。培蒙特后来将他在美国的见闻经验,写成了一部小说,书名是《玛丽,或美国的奴隶制度》( Marie ou l'esclavage aux États-Unis )。这本书应该没有什么美国人看过,因为直到1998年才出版了英文译本。
《玛丽》讲的是一位法国青年到了美国,爱上了一位美国女孩,就是书名里的玛丽,在爱情的冲动中,主角去跟玛丽的爸爸提亲,希望能娶玛丽为妻。玛丽的爸爸没有答应,不是讨厌主角,更不是嫌他是个法国人,而是出于好意,出于对主角的保护。玛丽的爸爸偷偷跟主角透露了秘密:玛丽不是纯种的白人,她妈妈身上带有黑人的血统,所以玛丽不可能嫁给纯种白人,被人家知道了,一定会带给那个人巨大的灾难。
主角不相信玛丽竟然有这样的血缘问题,更不相信跟玛丽结婚真的就会有灾难。为难犹豫间,他碰巧就在纽约街头遭遇了种族冲突事件,亲眼目睹白人对印第安人的歧视压迫,以及印第安人的反抗暴动。他大受震骇,匆忙逃离美国回到法国去了。
然而在法国,他仍然朝思暮想,无法忘怀玛丽。隔着大西洋,玛丽的形象一天比一天可爱,相对地,街头冲突的记忆一天比一天缓和。终于,两者的比重关系倒过来了,他决定再到美国,再度向玛丽求婚。
玛丽的爸爸没有料到他还会回来,还爱着玛丽,被他的爱情和勇气感动了,答应将女儿嫁给他。就在他们的婚礼上,有人公开大叫:“这个白人娶了一个血统不纯的女孩,这是违背风俗的结合!”引发了众人的愤怒,逼得这对新人只好逃到山上去,过着与世隔绝的隐居生活。
写到这里,作为一个小说生手,培蒙特八成不知道该怎么继续写下去,于是就做了一个方便却拙劣的安排,让玛丽死掉了,玛丽死了,叫做《玛丽》的小说也就理所当然结束了。
《玛丽》不是一本杰出的小说,与其说培蒙特写了一部小说,还不如说他用小说形式写了一篇社会学论文,小说情节不过是为了凸显培蒙特在美国观察到的一项特点,他觉得美国和法国社会最大的歧义之处 ——美国白人近乎歇斯底里的种族意识,以及美国社会高度紧张的种族关系。
两个人一起浪游美国九个月,观察、关心的却很不一样。培蒙特看到的是一个点,托克维尔相对地却看到一个大平面,而且还要对大涵盖面的美国现象追究其根底缘由。从这样的比较中,我们可以清楚托克维尔的能力,以及《论美国的民主》这本书的难得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