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天文馆的馆长死在了自己的办公室中,警察接到报案后马上来到现场勘查。只见馆长伏在写字台上死去,背后被刺了一刀,流了很多血。发现尸体的时候是16点,死者手中还夹着一根点燃的雪茄,前端的烟灰有1厘米长。根据烟灰的长度判断,这根雪茄点燃的时间大约是在10分钟前。
馆长的办公室位于这栋大楼的顶层,景观很好,窗口放着一架天体望远镜,正对着西南方向,很适合夜晚观察星空。馆长的写字台很整洁,上面除了一台电脑和一个烟灰缸外别无他物。
法医判断死者的死亡时间大约在13点。也就是说,死者在13点左右被杀,而在15点50分左右,凶手又点燃了死者手中的雪茄,然后才逃走。这可能吗?凶手为什么会停留这么久?如果不是凶手做的,那雪茄是谁点燃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