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防护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了解事故及职业危害预防。
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是指通过采用安全装置、防护装置或其他手段,对危险进行预防。其目的是防止机械在运行时对人员产生接触性伤害。安全防护的重点是机械设备的传动部分、操作区、高空作业区、移动部件行程区域,以及对于是某些机械设备需要采取的特殊防护等。无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防护,都应对所需防护的机械设备进行风险评估,以避免带来新的风险。
安全防护常常采用防护装置、安全装置及其他安全措施。防护装置是指通过障碍物将人与危险部位隔离的装置。根据其结构,防护装置可以是壳、罩、屏、门、封闭式装置等形式;安全装置是指用于消除或减小机械伤害风险的单一装置或与防护装置联用的装置。
防护装置在人与危险区之间形成安全保护屏障,在减轻操作者精神压力的同时,也使操作者形成心理依赖。一旦防护装置失效,会增加损伤或危害的风险,因此,防护装置必须满足与其保护功能相适应的安全技术要求。同时,所采取的安全措施不应影响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而且使用要方便,否则就可能导致为了达到设备的最大效用而避开安全措施的情况发生。
防护装置按使用方式分为固定式和活动式两种。其安全检查技术要求如下:
①对固定防护装置的要求
固定防护装置应该采用永久固定方式(如焊接等)或借助紧固件(螺钉、螺栓等)固定的方式,将其固定在所需的地方,若不用工具就不能使其移动或打开。
②对活动防护装置的要求
活动防护装置或防护装置的活动体打开时,尽可能与防护的机械部位保持相对固定(可通过铰链或导轨联接),防止打开的防护装置难以复原或活动体丢失。活动防护装置打开时或出现丧失安全功能的故障时,设备的运转部件应不能工作或运转中的部件应停止工作。
①防护罩的结构和布局应合理,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即人体进入,可能致伤的空间区域)。
②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一般采用金属材料制造。
③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即防护罩外缘与危险区域之间的距离)和网眼的尺寸应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④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固定式防护罩,需要经常进行调节和维护的运动部件,应优先采用联锁式防护罩,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开启式或可调式防护罩。
⑤防护罩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即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⑥防护罩不应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应便于设备检查和维修。
⑦当防护罩需要涂漆时,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安全装置通过自身的结构功能限制或防止机械设备的某种危险发生或限制运动速度、压力等危险因素。安全装置必须与控制系统一起操作,保持与其相联系。
常见安全装置的安全技术要求如下:
能够防止设备零部件在特定条件下(一般是指防护装置不关闭)运转,以保证防护装置闭关,被其“抑制”的危险功能不能执行;或者在执行设备的危险功能时,如果防护装置被打开,就给出停机指令。
能与启动操作装置一起使用,并且只有在连续动作时才能使机械设备工作。手动控制装置应根据有关人类工程原理进行设计和配置,一般配置于危险区外,并尽可能保证在操作控制装置时可以看见被控制的部件。
其作用是只有当手动操纵装置动作时,机器才能启动并保持连续运转;放开时,该手动操纵装置自动回复到停止位置。
需要两个手动操纵装置同时动作才能启动并保持机械设备或其元件运转。在选用这种安全装置时应注意,它只有在人操作操纵装置时起防护作用,对危险区附近的其他危险不能防护。
当人或其身体的某一部分超越安全范围时,自动停机装置使机械设备或其零部件停止运转(或以其他方式保证安全状态)。自动停机装置有机械驱动和非机械驱动两种形式。
机械抑制装置是一种支承在机构中的机械障碍(如楔、支柱、支承杆、止转棒等)装置,可通过自身的强度阻止某种危险运动发生。
有限运动控制装置也称行程限制装置,控制机器零部件在规定的行程内动作。在这种控制装置有下一个动作前,机器零部件不能再进一步运动,以使风险尽可能降低至最小。
为了有效地预防事故与职业危害,机械设备在设计、制造和使用中,必须采取积极可靠的技术措施。
预防事故与职业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要求如下:
①人员易触及的可动零部件,应尽可能封闭,以避免在运转时与其接触。
②机械设备运行时,操作者需要接近的可动零部件,必须配置符合规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
③为防止运行中的机械设备或零部件超过极限位置,应配置可靠的限位装置。
④若可动零部件(含其载荷)所具有的动能或势能可引起危险时,必须配置限速、防坠落或防逆转装置。
⑤以人员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 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轴、传动链、联轴器、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配置符合规定要求的防护装置。
对高速旋转的零部件,必须配置具有足够强度、刚度与合适形状、尺寸的防护罩。必要时,应规定此类零部件检查和更换期限。机械设备运行过程中(突然停电时),若存在工具(工件、连接件、含紧固件)或切屑等飞甩危险,应在设计中采取防松脱措施、配置防护罩或防护网等安全防护装置。
必须配置固定式防接触屏蔽。在不影响操作和设备功能的情况下,加工灼热件的机械设备,也必须配置固定防接触屏蔽。
生产、使用、储存或运输中存在可燃气体、蒸汽、粉尘或其他易燃易爆物质的机械设备,应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密闭并严禁“跑”“冒”“滴”“漏”,配置监测报警、防爆泄压装置及消防设施,采取措施消除各种起火源(如避免摩擦撞击、电火花、明火)。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①设计工作位置时,必须充分考虑人员脚踏和站立的安全性。
②若操作人员经常变换工作位置,必须在机械设备旁配置安全走板。
③若操作人员的工作位置在坠落基准面2 m以上时,必须在机械化设备上配置符合标准规定的供站立的平台和防坠落的栏杆、安全圈及防护板等。
④走板、梯子、平台均应具有良好的防滑性能。
⑤对于有可能产生泄漏的机械设备,应有适宜的收集或排放装置,必要时,应设有特殊地板。
使用液压或气压的机械设备,应避免排出带压液或压缩空气而造成危险,应配备安全、可靠的隔离能源装置。
①控制装置必须保证当能源发生异常(人为切断或突然变化)时,不会造成危险。必要时,控制装置应能自动切换到备用能源系统。
②自动或半自动开关和控制程序,应有必要的保护装置。
③对复杂的机械设备和重要的安全系统,应配置自动监控装置。
④机械设备的控制装置应安装在操作者能看到整个设备动作的位置上。对于某些开车时在控制台无法看到全貌的机械设备,应配置开车预警信号装置。
⑤控制线路应保证即使线路发生故障或损坏时也不致造成危害。
⑥机械设备上,作为安全技术措施配置的离合器、制动装置或联锁装置,必须起强制性作用。
⑦调节部分应采用自动联锁装置,以防止误操作与自动调节、自动操纵等误动、误断。
①存在下列情况的机械设备,必须配置紧急事故开关:
a.发生事故时,不能迅速用停车开关终止危险。
b.不能通过一个总开关,迅速中断若干个可能造成危险的运动单元。
c.由于切断某个单元可能出现其他危险。
d.在控制台无法看到所控制设备的全部情况。
②必须有足够的紧急事故开关,且其外观有别于一般开关,颜色为红色。
③应在所有控点和给料点都能迅速而无危险地触及到紧急事故开关。
④机械设备由紧急事故开关停车后,其动能或势能可能引起危险时,必须配置与之联动的减缓运行和防逆转装置。必要时,必须迅速制动。
⑤机械设备由紧急事故开关停车后,只有当事故排除后,方可再运行。
①进行调整、检查、维修作业时,当操作人员需要不得进入或人体局部(手或臂)需要伸进机械设备的危险区域时,必须防止设备意外启动。为此,应采取下列措施:
a.在对危险区域进行机械保护的同时,还应强制切断机械设备电源。
b.应设计能多重锁闭的总开关。
c.应有直接位于危险区域的控制或联锁元件,并只能由此处控制。
d.使用可拔出的开关钥匙。
e.机械设备上具有多种操纵和运转方式的选择装置,应可锁闭在预定操作方式上,选择装置的每个位置仅能与一个操作方式相对应。
②机械设备因意外启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必须配置起强制作用的安全防护装置(必要时,需要配置两种或多种互为联锁的安全装置),以防止意外启动带来伤害。
③当能源偶然切断后又重新接通时,机械设备必须能够避免危险运转。
各类机械设备都必须在其产品标准中规定噪声(必要时加振动)的允许指标,并在设计中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使产品实际产生的噪声的振动符合标准规定的要求。
①凡加工过程中产生粉尘、有害气体或有害蒸气的机械设备,应尽可能采用自动加料、自动卸料装置,并必须配置吸入、净化及排放装置,以保证工作场所环境指标和排放的有害物质浓度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
②凡可能发生放(辐)射的机械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屏蔽、吸收措施,并应尽可能使用远距离操作或自动化作业,以保证工作场所放(辐)射强度符合有关职业卫生标准规定的要求。
③设计上述各类设备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④必要时上述工作场所应有监测、报警和联锁装置。
①每台机械设备都有必须有铭牌,注明制造厂家、制造日期、产品型号、出厂编号、安全使用的主要参数等内容。
②设计机械设备时,应使用安全色,机械设备容易发生危险的部位必须有安全标志。安全色和安全标志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③铭牌、安全色、安全标志应保持颜色鲜明、清晰、持久。
机械设备必须有使用说明书等设计文件,使用说明书包括安装、搬运、储存、使用、维修及安全卫生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