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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事业

富兰克林天生就是当店主的料:聪明、富有人格魅力、善于察言观色、渴望成功。1726年,富兰克林和德纳姆回到费城之后,很快就在水街上开了家店。正如富兰克林所言,自己很快就成了“推销货物的好手”。对于当时只有20岁的富兰克林来说,德纳姆就像导师和父亲。“我们当时吃住都在一起,他像父亲一样教导我,真心地关怀我,我对他也十分敬重和爱戴。”

但几个月后,富兰克林成为一名富商的愿望很快就破灭了。德纳姆先生不幸染病,随后去世。德纳姆在口头遗嘱里免去了富兰克林所欠的旅费,大概10英镑,但并没有将他们共同创立的商店留给他。迫于生活压力,富兰克林收起了自己的傲骨,接受了凯默那个怪人提供的工作,回到他的印刷店担任经理。

当时北美殖民地并没有制造印刷所需铅字的行业,于是富兰克林设法用模具造了一套。这样,富兰克林就成为北美殖民地第一个制造铅字的人。在当代我们经常使用的字体中,有一种无衬线字体被称为“富兰克林哥特体”,自1902年以他的名字命名以来,经常用于报纸头条的印刷。

当凯默开始摆出一副老板的架子时,他和富兰克林之间的关系随即出现了裂痕。要知道,富兰克林骨子里就有一种对权威的厌恶。有一天,法院附近突然喧闹起来,富兰克林把头探出窗外想看个究竟。当时凯默就在街上,冲着他大喊,让他别管闲事。这种公开指责实际上是一种羞辱,富兰克林因此愤而离职。不过几天之后,凯默就去恳求富兰克林回来,而富兰克林也的确回去了。因为他们彼此需要,起码当时如此。

凯默争取到了为新泽西议会印刷纸币的生意,而当时只有富兰克林有能力完成这项工作。富兰克林还设计了一套铜版印刷机,为纸币增加了很多设计,加大了伪造的难度。他们还一起去了趟柏灵顿。年轻的富兰克林这个聪明、智慧的交流专家再次成为人们关注的中心,结交了很多显要人物,而他的老板凯默再次被晾在一旁。“因为我读过很多书,见识比凯默多得多,我想这就是他们乐于与我交谈的原因吧。他们邀请我去家里,把我介绍给他们的朋友,对我很有礼貌。”

凯默和富兰克林之间的关系注定维持不了太久。当富兰克林意识到自己被利用的时候,十分恼火。当时凯默让他培训四个新人,准备让他们出师之后就取代富兰克林的位置。而富兰克林对凯默也是如此,他和其中一个新人休·梅雷迪斯达成了秘密协议。两人约定只要梅雷迪斯学徒期满,就再开一家印刷店与凯默竞争,资金则由梅雷迪斯的父亲提供。尽管这算不上阴险,但肯定与富兰克林“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真诚相待”的承诺不符。

梅雷迪斯当时已经30岁了,喜欢读书但又酗酒。他的父亲是一个威尔士裔农场主,对富兰克林很有好感,尤其是富兰克林劝说自己的儿子戒了酒(起码短期如此)。他同意为两个年轻人提供所需的资金(大概200英镑),富兰克林则以自己的技术入股。他们还托人到伦敦购买设备。1728年年初,在新泽西纸币印刷工作刚刚完成,梅雷迪斯的学徒期满之后不久,设备运到了费城。

就这样,两个人向凯默那个倒霉蛋道别,在市场街租了一幢房子,开了自己的店。第一个客人是一个朋友介绍来的乡下人。“这个乡下人的5先令是我们挖到的第一桶金,它来得那么及时,带给我的快乐比以后的任何一个克朗 都多。”

在富兰克林的勤奋努力下,他们的生意发展得很快。当时,一群贵格会教徒雇他们印刷自己的历史。实际上这个活儿是和凯默的店合作的。富兰克林负责印前178页,剩下的归凯默。每天晚上,富兰克林不排好版就绝不离开店铺,经常工作到半夜。有一天晚上,当他排好版之后,不小心把版碰到地上,完全弄乱了,富兰克林就马上重排,熬了一夜。“邻居们对我的勤奋都看在眼里,开始给我们好评和信任。”富兰克林在自传中写道。当时镇上两个最有名的商人之一曾这样告诉他的朋友:“富兰克林是我见过最勤奋的人,我从俱乐部回家的路上,看见他还在工作,而早上邻居们起床的时候,他又开始工作了。”

富兰克林成为勤奋的典范(起码看起来如此)。即使他成功之后,人们还经常可以看到他自己在大街上推着小车往店里运纸,而不是雇个小工。

然而梅雷迪斯和勤奋却不沾边,甚至又开始酗酒了。此外,他父亲只支付了所承诺金额的一半,为此,富兰克林还收到了法院传票,供货商起诉了他们。富兰克林向两个朋友求助,但他们提出了一个条件:必须和梅雷迪斯断绝关系。幸运的是,梅雷迪斯也认识到自己更适合回家务农,于是皆大欢喜:梅雷迪斯同意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富兰克林,去了北卡罗来纳,随后还给富兰克林寄来了信,描绘那里的乡村生活,被富兰克林发表了出来。

这样,富兰克林终于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印刷店。更重要的是,拥有了自己的事业。印刷及其相关的尝试(出版商、作家、新闻人、邮政局局长)对富兰克林来说不仅是一份工作,更是充满乐趣的召唤,既崇高又有趣。富兰克林在其一生中从事过很多其他事业:科学家、政客、政治家、外交官。尽管如此,在他60年后所留下的遗嘱中,第一句就是,“我,本杰明·富兰克林,来自费城的印刷工。”这也是他一直以来对自己的定位。

共读社:富兰克林的公共层面映像

富兰克林是一个很善于利用关系的人。他喜欢将自己的公民生活和社会生活联系在一起,然后以两者为杠杆,推动自己事业的发展。这一点很早就显示了出来。1727年秋,他刚刚回到费城的时候,就成立了由一个年轻人组成的俱乐部,称为“皮围裙俱乐部”,也就是共读社。

富兰克林小社团的成员都是富有企业家精神的商人和手艺人,而不是所谓的社会精英——那些人有自己的绅士俱乐部。起初,成员们每周五在小酒馆里定期聚会,不久,他们就租了一幢自己的房子。他们针砭时弊、高谈阔论,还进行哲学辩论,修正自我改进的计划,形成了有助于每个人事业的小关系网。

事业心是热衷于组织俱乐部和互助会的富兰克林及每一个美国人的典型特征。当商业中产阶级逐渐在北美殖民地形成的时候,他们通过成立俱乐部、共济会支部和兄弟会等方式来平衡他们的个人主义倾向。富兰克林自己就是这种情况的代表,直至今日,仍是其象征之一。

富兰克林的共读社最初只有12名成员,其中包括他的合伙人梅雷迪斯;乔治·韦布,一个富有智慧但轻率的牛津穷学生,也是凯默的学徒;托马斯·戈弗雷,一个眼镜工人和业余数学家;约瑟夫·布瑞特诺尔,公证人,爱好诗歌;罗伯特·格雷斯,家境不错,慷慨大方,爱使用双关语;威廉·科尔曼,一个头脑清楚、心地善良、道德高尚的职员,后来成为一个知名的商人。

除了是俱乐部的好伙伴之外,成员们还在生活和事业上互相帮助。戈弗雷包下了富兰克林店铺的伙食,他太太负责给大家做饭。布瑞特诺尔帮助富兰克林揽下了替贵格会教徒印刷的活儿。当富兰克林和梅雷迪斯分家的时候,格雷斯和科尔曼更是给富兰克林提供了资金帮助。

富兰克林给共读社定下的基调就是认真、真诚。每个新成员要把手放到自己的胸口,回答4个问题:你是否曾经对某个成员不敬?你是否热爱所有人,无论他们的宗教信仰和职业是什么?你是否觉得某人应该为自己的言行或信仰接受惩罚?你是否热爱并追寻真理?

富兰克林担心自己对交谈的喜爱和急于打动他人的渴望会使他客易“闲扯、使用双关语和开玩笑,使自己只是在轻浮的人那儿受欢迎”。他意识到“知识只能通过耳朵来获得,而不是通过嘴巴”。因此在共读社内,富兰克林开始练习沉默和温和的交流。

其中的方法之一就是通过柔和、苏格拉底式的辩论法就问题进行沟通。这种方式源自在波士顿时他与克林逊的辩论,随后在与凯默的辩论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此种方法后来成为共读社聚会的主要基调,讨论的目的不是“驳倒对方或喜欢争论”。富兰克林把这种方法传授给了自己的朋友,即通过建议或者提问迂回论证,用(或假装)好奇以避免引起对方不快。“所有太过绝对的肯定意见或针锋相对的反驳都是不允许的,”他后来回忆道,“违规者要象征性地被处以少量罚金。”而这种方法也是他60年后在制宪会议上使用的技巧。

共读社成立不久,富兰克林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有趣的文章《论交流》。在文中,富兰克林强调了遵从他人或假意遵从的重要性,否则即使最睿智的言论都会使人“心生反感”。他获得友谊或影响他人的诀窍听起来就像一句卡内基的格言:“如果你想赢得他人的信任,就不要和他们争辩,而是要尊重他们,使其充分展示自己的优点。当你纵容他们的虚荣心时,他们就会赞赏你,并反过来在其他方面听从你的意见……这就是人类的虚荣心,倾听他人比自己夸夸其谈更容易获得他人的好感。”

富兰克林继续总结出在交谈中最容易“引起不满”的就是“说得太多……最后反而适得其反”。他开玩笑说,最有意思的就是两个这样的人遇到一起:“他们都深感烦恼,这一点在他们的脸上和身体动作上展露无疑。你会发现他们睁大了眼睛瞪着彼此,轮流打断对方,或是带着极不耐烦的表情看着对方的一举一动,抓住对方每一个咳嗽、停顿的机会插话。”

随后他所列出的“缺点”还包括:看起来似乎不感兴趣,对自己的生活谈论得太多,打听别人的隐私(这是不可饶恕的粗鲁),讲一些又臭又长却毫无意义的老故事(老年人容易犯这样的错误,这也是避免参加老年人聚会的原因),直接质疑某人或与其对抗,耍小聪明嘲笑或指责某人(这就有点儿像盐,放一点儿可以使食物变得美味,但如果太多了就会苦得难以下咽),以及散布谣言(尽管在随后他还漫不经心地写了几句,为闲聊辩护)。

随着富兰克林年龄的增长,他渐渐发现自己这一看法的重要性。他明智地倾听,用间接说服手段,在争论中展示出自己的谦逊。“当我发现有什么不妥之处时,我不会贸然直接指出。”相反,他会先对某些方面表示赞同,然后委婉地提出自己的异议。富兰克林撰写自传时回忆道:“50年来,没有任何一个人听到我直接指出不实之处。”这种柔和、间接的辩论方式使富兰克林在某些人眼中就像圣人一样,尽管善于说服和控制别人,但几乎没有人因此感到不悦。这一方法成为富兰克林的标志之一,同样也成为现代管理指南和自我修养书籍中不可缺少的内容。

富兰克林虽然是共读社中最年轻的一位,但由于他非凡的智慧和谈吐的魅力,不仅是社团的创立者,更是发展的动力所在。当时共读社探讨的话题涵盖社会、科学和哲学等多个领域。大部分是十分真诚的,少数几个稍显突兀,但总体来说都很有启发,比如:引进合同工是否会使北美殖民地更加繁荣?如何才能写好一篇文章?一个冷杯子为什么会产生小水珠?如何获得幸福?智慧是什么?知识和智慧之间是否有区别?如果一个政权剥夺了民众的权利,民众是否有权反抗?

除了这些话题之外,富兰克林还制定了社规,每个成员在交流的时候必须回答这些问题,一共有24个。鉴于其反映出了富兰克林的实用主义,有必要有选择地把它们一一列举出来。

1. 在你新近读到的书中,你觉得有什么知识或有什么人写的书值得评论或向共读社推荐的吗?

2. 最近你是否听到了什么新故事适合与大家分享?

3. 最近你是否听说哪个人经商失败?你知道是什么原因吗?

4. 最近你是否发现某些人发展得不错?他用了哪些方法?

5. 最近你是否听说了本地或外地的有钱人发家致富的方法?

6. 最近你是否发现有些人做了值得表扬和学习的事?或有谁犯了需要我们注意、避免的错误?

7. 最近你观察到或听说过哪些由于酗酒、轻率、冲动或其他什么恶行或蠢行而引起的不幸吗?

12. 自上次开会以来,你听说了有哪些值得帮助的外地人来到城里吗?据你听到或看到的,他的品行或事迹如何?你认为共读社能否按他所应得的那样去帮助或鼓励他?

14. 最近你是否发现你所在地的法律有什么缺陷?如何才能完善?

15. 最近你是否发现侵犯公民自由的行为?

16. 最近有人对你的名誉进行攻讦吗?共读社能做些什么来捍卫你的名誉?

17. 你想得到什么人的友谊而共读社或其中哪一名成员能帮助你吗?

20. 以什么样的方式,共读社或其任何成员能对你的任何光明正大的计划进行援助?

富兰克林将共读社变成了实施各种公共服务设想的试验田。最初,他们曾经讨论过宾夕法尼亚是否应该增加纸币供应量的问题。富兰克林对此表示由衷赞同:于公,他认为可以刺激经济;于私,可以给他的印刷店带来生意(富兰克林和整个共读社都比较青睐这种能兼顾个人和公众利益的事务)。当共读社搬进自己租的房子后,他们建立了一个图书馆,书都是成员们提供的,这也是后来北美殖民地第一个会员图书馆的雏形。富兰克林还在共读社的基础上提出成立以税收为基础的互助会、志愿消防队以及一所学校——后来成为著名的宾夕法尼亚大学。

实际上,共读社的不少规则和富兰克林的很多建议都借鉴了科顿·马瑟若干年前在波士顿建立的邻里互助会的有关内容,尽管可能有点儿言过其实。举个例子,马瑟的邻里互助会的问题之一就是:“是否有人行为不端,造成了恶劣影响,需要我们劝告?”而丹尼尔·笛福所著的《友谊社团》和约翰·洛克所著的《每周聚会一次以实用的知识进行自我改进的社团章程》,在某种程度上也成为富兰克林思想的来源。

但总的来说,就真诚的态度和对自我改进的强调而言,共读社仍然是富兰克林自己努力的结果,也反映出了他在美国特征形成过程中的印记。共读社延续并发展了30余年。尽管它是以一种相对秘密的方式行事,但是由于申请加入的人实在太多了,富兰克林提议每名社员都可以组织一个分社,但最后只有四五个成功了。共读社本质上是富兰克林热爱交际的公民本性的延伸和放大。正如富兰克林本人一样,共读社强调实用、勤奋、求知、友好和中庸的哲学。它提倡公民道德、互相帮助、自我完善和社会价值,强调勤奋的公民可以通过做好事实现自身价值。简而言之,它就是富兰克林在公共层面的映像。

“好事者”:媒体集团的发轫

通过自己的勤奋、节俭,以及在共读社成员的帮助之下,富兰克林的生意很快有了起色。当时镇上一共只有三家印刷店,富兰克林的印刷店也就自然而然地超过其他两家。但他并不满足,在波士顿当学徒时的经验告诉他,如果不能掌握内容的来源和发行渠道,生意永远都算不上成功。当时他的竞争者安德鲁·布拉德福德发行了镇上唯一一份报纸,发行量虽然不大,但收益十分可观。同时也帮助布拉德福德与商人和政客们建立了不错的关系,这对他的生意也很有帮助。布拉德福德还是镇上的邮政局局长,因此不仅可以控制报纸的发行渠道,还获得了稳定的消息来源。

富兰克林决定向他发起挑战。此后10年间,富兰克林成功地建立了一个庞大的媒体集团,涵盖生产(印刷以及在其他城市授权进行特许经营)、产品(报纸、杂志、历书)、内容(富兰克林自己的文章、《穷理查历书》,以及共读社成员们所撰写的文章)、发行(通过北美殖民地的邮政网络)等多个领域。

第一步就是办报纸。富兰克林决定办一份报纸与布拉德福德的《美利坚信使周报》相抗衡。但他犯了一个错误,把这个消息透露给了乔治·韦布。韦布既是共读社的成员,又是凯默店里的学徒。令富兰克林惊讶的是,韦布把这个消息告诉了凯默,于是凯默抢在富兰克林之前发行了自己的报纸。报纸名字长得令人难以置信:“一切艺术和科学的大众指导:宾夕法尼亚报”。富兰克林意识到形势很严峻,他无法马上发行第三份报纸,同时也缺乏资金。所以他想到了一个办法,首先搞垮凯默的报纸。富兰克林手里有一个最有力的武器:虽然只有23岁,但他是当时宾夕法尼亚最好的作家,同时也是北美殖民地最有趣的作家。(卡尔·范·杜伦,20世纪30年代伟大的文学评论家,同时也是富兰克林的传记作者,曾经这样评论道:“1728年,富兰克林已经是北美殖民地最好的作家。当时唯一可以与之媲美的应该是乔纳森·爱德华兹,他的文章感情更强烈、文学色彩更浓,但在贴切和可读性方面略逊一筹。”)

富兰克林决定打个擦边球,首先写一系列匿名读者来信和文章在布拉德福德的《美利坚信使周报》上发表(就像当初的塞伦斯·杜古德系列一样),把民众的注意力从凯默的新报纸那儿吸引过来。这一点很有趣,至少在凯默的报纸被打垮之前,使布拉德福德那份单调乏味的报纸有了很强的可读性,这在其创刊10年来是前所未有的。

前两篇文章是攻击可怜的凯默的。当时凯默连载百科全书上条目作为他报纸的内容。很不幸的是,他选择的条目中有一条是关于堕胎。虽然可能是无心之举,却成了富兰克林的靶子。于是富兰克林出招了,他化名“玛莎·加尔富尔”(意为“小心的玛莎”)和“西莉亚·肖特费斯”(意为“短脸的西莉亚”)给布拉德福德的报纸写信,表达对凯默的震惊与气愤。加尔富尔小姐甚至威胁道:“如果他胆敢继续揭露我们女性的秘密,那我们下次无论在什么地方见到他都会揪掉他的胡子。”这样,富兰克林就引发了北美殖民地的第一场关于堕胎的争论。这并不是因为他对这个话题有什么强烈的兴趣,只是因为他知道这能够提高报纸的销量。

随后一周,富兰克林以“好事者”为标题发表了一系列经典杂文,而这些文章都被布拉德福德刊登在头版显要的位置。其中四篇由富兰克林亲自操刀,而另外两篇则有共读社的布瑞特诺尔的参与。“通过这种方式,人们的注意力都被吸引到布拉德福德的报纸上,而被我们取笑的凯默的办报计划也没什么人理会了。”

好事者系列文章首先非常聪明地指出了布拉德福德报纸的不足(通常十分乏味),宣称他的目的就是使其变得更好(起码暂时如此)。富兰克林以英国作家理查德·斯蒂尔笔下的人物艾萨克·比克斯塔夫为蓝本,将漫不经心的闲谈和鞭辟入里的分析结合起来,成功地使自己成为美国第一位随笔专栏作家。他承认自己讲的很多东西都“与他人无关”,“纯粹是为了公益”,他发誓“要把那些没人管的闲事管起来”。同时他也警告说,有人可能觉得被冒犯了。然而,他指出了随笔最吸引人的地方:“当谴责他人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乐在其中。但一旦我把他们自己的事情公之于众,他们就会怒不可遏。不过我保证,用不了多久,他们就会欣喜地发现自己的朋友和邻居也同样中了招。”

对此,凯默只是以一种过时的方式发出警告,好事者系列文章会使布拉德福德报纸的读者增加“花钱买乐子的期望”,但他们很快就会因为“看到自己邻居的名誉受损而暗自悲伤”。当好事者继续针砭时弊的时候,凯默变得更加尖刻了。他写了一首打油诗作为回击:“你在报纸上对我冷嘲热讽,只能让我拔出宝剑。透过我蔑视的目光,我看到了你的敌意。对于你的不幸,我深感同情。”他同时还写了一篇难以理解的文章《对好事者的呼吁》,将富兰克林描述成“一个典型的猿猴……像他的旧外套一样过气,头骨像他的鞋跟一样厚”。

于是,凯默成为富兰克林最早的树敌之一。这种背叛、舆论战和笔墨官司,在10年之后富兰克林和凯默创办杂志时将会重演。

对那些希望从中得到启发的人来说,好事者系列文章其实并没有传递多少可供消遣的信息;相反,却包含了很多将生活中的真人真事重新包装的哲理性小故事(曾经有一位读者试图将文中的人物和生活中的人物一一对应起来)。富兰克林发表了一篇如今看来十分虚伪的声明:“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好事者系列的最后一篇主要出自富兰克林之手,取笑了手拿探矿杖,在森林中挖来挖去,寻找海盗留下的宝藏的寻宝者。他写道:“人一旦太渴望一夜暴富,就会失去理智。勤奋和节俭这一致富的真正途径却被他们抛在了脑后。”这个故事讽刺了当时的掘金热,宣扬了富兰克林最喜欢的主题:勤勤恳恳、扎扎实实的工作才是致富的唯一途径。文章的最后,他引用了他所塑造的亚格里科拉把一大块宝贵的土地交给他儿子时说的话:“我向你保证,我靠挖掘它而找到了一大堆金子。你不妨也这样做。但是你得小心,绝不要掘过一犁头深。”

这篇文章下半篇则鼓吹应该在宾夕法尼亚发行更多的纸币。富兰克林负责其中大部分内容的撰写,其余一小部分由布瑞特诺尔完成。富兰克林暗示那些反对增发纸币的人实际上是为了保护他们自己的私利,尽管他鼓吹增发纸币也有自己的私心(可以获得印刷业务)。他还对宾夕法尼亚的领主及其任命的总督进行了攻击,而事实证明,这只是刚刚开始。富兰克林指责他们对待宾夕法尼亚的居民就像“他们的佃户和奴仆”。布拉德福德与领主佩恩家族及其党羽交往甚密,所以在其报纸中删去了这段话。

把文中这一部分删去的另一个原因是当时富兰克林已经写了另一篇逻辑更为严密的关于此方面的文章。他先在共读社内部和大家进行了交流,随后又印刷发行。文章的题目是“论纸币的本质和必要性”,这也是富兰克林第一次认真分析公共政策,比他关于宗教的哲学思考要强得多。对他来说,纸币与抽象理论不同,只是一个概念,他对此有强烈的认识。

富兰克林质疑缺乏纸币会导致利率上涨,使工资长期保持在较低的水平,会增加对进口的依赖。债权人和大地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量反对发行纸币,但“支持贸易、乐于看到制造业发展的那些人无疑将支持增发纸币”。富兰克林的主要观点是硬通货(如金币和银币)并不是国家财富的真正象征:“国家的富裕程度是由其居民能够购买的劳动量来衡量,而不是他们所拥有的金银数量。”

当时这篇文章风靡一时,当然同时也受到了有钱人的抵制。它促使议会通过立法增发纸币。尽管布拉德福德拿到了印制第一批纸币的生意,但富兰克林也获得了印制第二批纸币的生意。正如穷理查所言:“助人行善,事事如意。”富兰克林并不反对在促进公共利益的同时实现个人利益的增长。他在议会里的朋友“认为我(富兰克林)也为此出了力,应该让我印刷纸币,作为对我的奖励。这桩生意利润丰厚,对我很有帮助。这是写作给我带来的又一个好处”。

宾夕法尼亚报:对世界着迷

富兰克林把凯默排挤出新闻界的计划很快就成功了。而这也要得益于凯默自身的无能,又受不了冷嘲热讽。不久,凯默就深陷债务危机,差点儿进了监狱。于是他把报纸卖给了富兰克林,自己去了巴巴多斯。富兰克林对报纸内容进行了大幅修改,不再连载乏味的百科全书,并对其冗长的名字进行了精简。于是,1729年10月,富兰克林骄傲地成为《宾夕法尼亚报》的主人。在他给读者的第一封信中就写道:“为了在宾夕法尼亚看到一份真正的好报纸,很多人经历了漫长的等待。”把凯默和布拉德福德好好嘲笑了一番。

当时有很多类型的报人。有些人是改革狂,其观点激进、充满激情,有挑战权威的欲望,富兰克林的哥哥詹姆斯就是如此。有些人正好相反:他们喜欢权力,处心积虑地获取权力,满足于现有秩序。富兰克林在费城的竞争者安德鲁·布拉德福德就是这样的人。

还有一类人对世界感到兴奋和着迷,同时又乐于服务他人。他们对任何正统观念和异端邪说都表示怀疑,致力于寻找真理、推动公益(比如卖报纸)。富兰克林就是这样的人,他以自己具有记者的品质为荣。富兰克林已经对斯威夫特和艾迪生的文章烂熟于胸,希望可以在实践中一展身手的同时保持客观的态度观察世界。作为记者,他可以从具体的事件中超脱出来,又能极富感情地投入其中,客观、自嘲地对事件本身或当事人发表评论。他经常将对事件和人物的深度思考以幽默、戏谑的方式表达出来,博人一笑的同时又发人深省。

与同时代的其他报纸一样,富兰克林的《宾夕法尼亚报》不仅刊登新闻和公众事件的报道,还有很多有趣的文章和读者来信。正是所谓的读者来信使他的报纸变得与众不同,其实很多正是出自富兰克林之手。以读者来信的方式发表自己的观点可以给富兰克林更大的空间,这样他就可以肆无忌惮地取笑对手,在随笔中自由抒发自己的感想,也不违背自己“不说任何人坏话”的承诺,并且为自己不断进步的哲学理念找到了一片实践的天地。

举一个经典例子。富兰克林曾虚构了一个读者“J·T”的来信,以纠正自己犯下的拼写错误。当时他报道有人在饭店“死了”,其实是有人在饭店“吃饭”。在来信中,他还举了很多有趣的拼写错误。比如,有一版《圣经》在描写大卫的时候,误将“完美塑造”印成了“完全疯掉”,结果一个“无知的牧师花了半个小时的时间向听众们解释精神失常的重要性”。富兰克林接着借J·T之口对自己的报纸大加赞扬,指出布拉德福德总是十分粗心,也犯过同样错误,同时以戏谑的口吻赞扬富兰克林并没有因此讽刺布拉德福德:“你的报纸做得不错,没有错误。而且你从不靠嘲讽、揭露对手持续不断的错误以显示这一点。”富兰克林甚至将他虚伪的谦虚变成一句格言来原谅自己的笔误:“那些对他人的错误保持沉默的人,当他们自己犯错误时,将会得到更多的宽容。”

富兰克林和布拉德福德之间的报纸大战还涉及独家新闻和抄袭等。富兰克林在一篇社论中写道:“当布拉德福德先生的报纸晚于我们发行的时候,他经常从我们的文章中挑出几篇,登在自己的报纸上(我们对此深表欢迎)。然后把自己的出版日期提前,唯恐读者发现他是在抄袭。而我们则一直避免抄袭的出现。”

当富兰克林打算从布拉德福德那夺取宾夕法尼亚议会官方印刷商资格的时候,他们之间的明争暗斗已经持续了一年。当时富兰克林已经在议员中,特别是那些反对领主佩恩家族和其上流社会支持者的议员中,培养了一些自己人。有一次,布拉德福德把总督给议会的文章印得“粗劣不堪,错误百出”。富兰克林看到了机会,他拿过来重新印刷,印得“美观准确”,并将文章送到了每位议员手中。“这增加了议会里的朋友为我们说话的分量,于是第二年,他们选定我们作为官方的印刷商。”

即使涉足政坛之后,富兰克林也拒绝让自己的报纸染上鲜明的党派色彩。他曾经在《宾夕法尼亚报》发表社论,即著名的《为出版者辩护》,表明了自己作为出版者的宗旨。这篇文章至今仍是捍卫新闻自由最著名、最有力的檄文之一。

富兰克林在文中写道:“人的容貌不一样,观点也千差万别。”出版者的职责就是让民众可以表达不同的观点。如果所有印刷商决定只印那些被确认为不会触犯任何人的东西,“那就没什么可印的了”。富兰克林将其启蒙主义的立场凝结在一句话里,现在已经成为新闻业的至理名言:“要教育出版者,使其相信,当人们有不同看法时,双方都应有同等权利让公众知道他们的看法;相信当真理和谬误公平较量时,前者总会压倒后者。”

“认为出版者所印的东西都是他们赞成的,这种观点实在荒谬。”富兰克林接着质疑道,“同样,出版者只能印刷他们所赞同的东西,这种观点也是错误的……那样的话,也就没有什么新闻自由了,全世界除了出版者自己的观点之外就没什么可读的了。”

他还以一种幽默的方式提醒读者,出版者除了要启发民智之外,还需要赚钱。“因此只要有人出得起钱,他们就会很高兴地为其服务”,即使他们并不赞同作者的观点。“如果此地所有人因为不想让自己不喜欢的文章印出来而付给我钱,而且数额和我印这些东西收取的费用一样多的话,那我的生活将会简单得多。如果世界上所有印刷商都得到相同的待遇,那印出来的东西也就没多少了。”

然而,固执己见并不是富兰克林的天性,他通常致力于实现一种审慎的平衡。他认为,既然印刷商享有权利,也就必须承担义务,这样才能平衡。因此,尽管理论上他们可以自由出版一些激烈的观点,但是他们最好把把关。“我自己一直拒绝刊登那些不道德和宣扬恶行的文字,尽管……我可能会拿到不少钱。我还一直拒绝出版那些会切实伤害他人的内容。”

关于这点有个例子,曾经有一名顾客要求这个年轻的出版商在报上刊登一则消息,而富兰克林在其中发现了“下流和诽谤的字眼”。是否应该违背自己的原则来挣这笔钱呢?富兰克林通过以下测试检验了自己的决心:

为了判断我是否应该刊登这则消息,在晚上回家的时候,我在面包店买了两便士 的面包,就着打上来的井水,搞定了我的晚饭。然后,我裹上大衣躺在地板上,一觉睡到天亮。第二天一早,我吃了另一块面包,喝了点儿水,就算解决了早饭。我并没感觉任何不适。在确定自己可以用这种生活方式活下来后,我决定绝不背叛,也不滥用自己的新闻自由权来换取所谓舒适的生活。

富兰克林以一对父子骑驴的故事作为《为出版者辩护》的结尾。当父亲骑驴,让儿子走路的时候,有人指责;当儿子骑驴,父亲走路的时候,还是有人指责;哪怕是两个人都骑,或两个人都不骑的时候,仍然有人指责。富兰克林想表达的意思就是,想要同时讨好所有人是愚蠢的。最后,他总结道,虽然“我想让每个人都高兴,但我绝不会烧了我的机器或毁了我的铅字”。

除了这些高深原则之外,富兰克林还用了很多更普通的办法来增加报纸的销量,方法之一就是色情。至今这也是十分管用的伎俩,当时对他来说也很有吸引力。富兰克林的报纸时不时会刊登一些挑逗、令人喷血的东西作为调剂。

富兰克林还深知另外一条新闻业的座右铭:侦探小说永远都会大卖,特别是那些稀奇古怪的。因此,在报道一则女孩死亡事件时,富兰克林在报道的基础上用了些日后被下流小报发扬光大的手法。这条新闻实际上是关于一对夫妇被指控谋杀丈夫上一段婚姻留下来的女儿的故事。这对夫妇虐待女孩,逼她“躺在污秽中”,“吃自己的粪便”,然后把她关在门外。后来,这个女孩死了。但是法医检查发现,女孩误食了其他东西,早晚都会死。所以法官只是判决烧了那对夫妇的手。富兰克林对“可怜的”判决大发雷霆,并坚决断定那对夫妇有罪,“不仅违反了所有民族的法律,甚至违背了自然界的普遍规律”。

第三种提高报纸销量的方法就是八卦或散布丑闻(有一点儿故意的成分在里面)。在他投给布拉德福德的第一篇好事者系列文章中,他就为打听闲事和说长道短辩护。现在既然有了自己的报纸,富兰克林就更乐于(而非感到骄傲)提供这种服务了。富兰克林给自己的报纸写了一封匿名信,以好事者一样的口吻,“通过展示其有用之处和为社会做出的贡献”,为八卦、中伤和指责辩护。

“八卦是防止那些有权有势、自身却存在缺陷的政客变得更受欢迎的常用方法之一,”富兰克林写道,“当有上百双眼睛盯着他,上百张嘴谈论他,任何最轻微的罪行和真实性格中最微小的缺陷都会被发现,并迅速传播开来。这无疑对他们的雄心是极大的打击。”此外,八卦还有助于道德的提升,很多人行事的顾虑是担心公众舆论而并非出于对道德准则的遵从。“如果我这么做了,人们会怎么说我?”这样的考虑能够使我们抵制很多极有诱惑但不道德、愚蠢的做法。它可以使摇摆者意志坚定,使贪婪者保持诚实,使某些信徒保持圣洁,使所有处女保持贞洁。

有意思的是,尽管富兰克林敢于质疑“所有”处女,但出于保护自己的考虑,只是质疑了“某些”信徒。此外,他还显示出了些许愤世嫉俗,暗指大部分人行为端正并不是出于内心的信仰,而是因为担心受到公众谴责。

一周后,富兰克林又写了一篇文章为八卦辩护。更有意思的是,他巧妙地用了一个笔名“爱丽丝·艾德堂格”(意即“蝰蛇之信”)。当时富兰克林只有26岁,而他所虚构的爱丽丝这个人物是一个“才35岁的年轻姑娘”。她自称与母亲住在一起,“发现自己的职责和爱好就是展示在监督同住在乡村的那些人的天赋”。

在抨击了布拉德福德《美利坚信使周报》上一篇指责女人爱八卦的“愚蠢”文章后,爱丽丝回忆了自己与母亲在这件事上面的分歧。“她一直认为八卦会毁了所有好的谈话,我却认为所有谈话都是无八卦不欢。”因此,当她母亲的朋友前来喝茶的时候,她被罚在厨房里干活禁止参与。而当她母亲在客厅和朋友们谈论高尚话题时,她则请了几个小姐妹在厨房八卦一个邻居和伴娘私通。听到笑声后,她母亲的那些朋友都跑了过来一起说三道四,最后,她母亲也加入了。“我一直认为如果你的报纸多一点儿八卦,你的销量早就翻一番了。”

富兰克林对“好事者”戏谑的辩护,与其写过的那些亦正亦谑的杂文一道为他的报纸定下了愉快的基调。由于天生就善于交际和观察人性,他很喜欢那些关于人的缺点和行为的故事,也了解别人那么做的原因。富兰克林人性的另一面则更加诚挚:他总是避免谈论他人的是非。因此尽管在报纸中就是否应该八卦争论得不亦乐乎,但实际上他没有沉浸其中。例如,在一期报纸上,富兰克林曾经提到他收到一封描述某对夫妻之间的争执和行为的来信,“但出于仁慈的角度,这封信现在还不宜公开”。

同样,在谈到酗酒的问题时,富兰克林的态度也十分暧昧。他本身是一个节制的人,从不流连于坊间酒肆。富兰克林曾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很有名的文章,注定成为无数酒吧的海报。他用大约250个形容醉酒状态的词组成了一个“酗酒者词典”:头脑不清……难受……觉得自己是个大人物……大醉……耍酒疯……豪饮……飘飘欲仙……疯了……富兰克林也一直用绘声绘色的酗酒者死亡的故事来告诫读者,还撰文描述酒精对精神的“毒害”。当他还只是伦敦的印刷工时,富兰克林就告诫工友酗酒会让人变得懒惰。现在作为费城的报纸编辑,他仍然劝说大众不要酗酒。

富兰克林也不断提高自己自嘲的艺术。和美国后来很多幽默家一样,富兰克林认为自嘲会让自己变得更有魅力。在一篇短文中,他回忆了“某个印刷工”在码头上走路的时候,突然滑倒并陷进了沥青桶里。于是他“灵活地”把腿抽了出来,就像俗语说的“蜜蜂掉进了沥青罐里”。富兰克林最后用一个文字游戏结束了这篇文章:“不是一只蜜蜂,也不是一只谦虚的蜜蜂,而是一只愚蠢的蜜蜂,名叫B·F(本杰明·富兰克林)。”

到18世纪30年代初,富兰克林的生意越做越大。他通过外派工人建立自己的小商业帝国。这些工人一旦为他工作了一定年限,就可以成为他的合作伙伴。富兰克林的商业帝国从查尔斯顿一直延伸到哈特福德。他提供设备和部分费用,还提供一些内容,而作为回报,他只抽取一定的分红。

实用的婚姻:富兰克林的理智与情感

随着生意越做越大,富兰克林发现自己真的有必要结婚了。当时在北美殖民地,独身是不为人们所接受的。富兰克林知道自己在两性关系方面需要注意,因此的确有必要给自己找个伴,最好是陪嫁丰厚的。

当时富兰克林正在他共读社的一个社友戈弗雷家搭伙,戈弗雷太太负责做饭和打扫房间。她想撮合富兰克林和她的一个外甥女,富兰克林也觉得那个女孩“非常值得追求”,就展开了行动。当他们开始谈婚论嫁,富兰克林通过戈弗雷太太告诉女孩的家人希望能得到大约100英镑的嫁妆,这也是当时他印刷所欠下的外债总额。但女孩家人回复说没有那么多钱,富兰克林甚至不那么浪漫地提议他们可以抵押自己的房子。

听闻此言,女孩的家庭立刻终止了这段关系,或许是出于愤怒,或许(如富兰克林所揣测)是觉得他们的感情已经很深,会想办法偷偷结为连理,这样就可以省下嫁妆。但富兰克林拒绝再和那个女孩有任何往来,甚至连戈弗雷太太建议两家人再商量一下也于事无补。

因此,这段恋爱和与戈弗雷的友谊一起终止了。戈弗雷很快就退出了共读社,甚至把自己历书的印刷生意交给了富兰克林的竞争对手布拉德福德。数年之后,富兰克林这样轻蔑地描述那个曾经和他共处一室、同为共读社成员,甚至可能情感相通的人,说戈弗雷“不是一个令人愉快的同伴,正如我所遇见的大多数数学家一样,他什么事情都斤斤计较,总是不停否定或纠缠,使所有谈话都不顺利”。

富兰克林的恼怒态度甚至促使其不久之后在报纸上以安东尼·阿夫特维特的名字发表了一篇讽刺文章。这个“诚实的商人”抱怨当初追求自己妻子的时候,他的岳父暗示他可以得到一笔丰厚的嫁妆,他甚至已经为如何花这笔钱“制订了好几个计划”。“可那个老绅士一旦发现我动了真情,我们的关系几乎是牢不可破之后,他……就不让我进家门,告诉女儿如果和我结婚就一个子儿也拿不到。”和富兰克林不同的是,阿夫特维特私奔了。“我听说还有很多老吝啬鬼都用这种伎俩嫁女儿,这样就可以省下嫁妆自己留着了。”

这篇文章还产生了一个意想不到的效果。文中女主人公的名字阿比盖尔·阿夫特维特是富兰克林的哥哥詹姆斯多年前在《新英格兰报》上发表的一篇小说中某个人物的名字。当他搬到罗得岛之后,在自己的报纸上翻印了安东尼·阿夫特维特这篇文章,并加上了一封来自佩辛斯的回复。富兰克林很快在自己的报纸上转载了这封回复,并在第二年拜访了自己的哥哥,修复了破裂的兄弟之情。当时,詹姆斯身体每况愈下,他恳求弟弟照顾自己10岁的儿子。富兰克林答应了,安排他去上学,并在自己的店里当学徒。富兰克林就像是一个不断弥补自己亏空的道德管家一样,其自传的主题之一就是不断犯错误,又不断地弥补。富兰克林认为“从哥哥那儿逃跑,是自己一生中最早的错误之一”。帮助詹姆斯的儿子则是他弥补自己错误的一种方式。“这样我就补偿了我过早离开哥哥的过失。”

当他和戈弗雷太太的外甥女断绝来往后,富兰克林开始四处寻找别的结婚对象。但他发现一个年轻的出版商并不是那么抢手,想让女方陪送丰厚的嫁妆更非易事,除非找一个“并不合我意”的人。多少年后,富兰克林给自己正在寻找另一半的私生子写了一封信,这也是他的自我剖析。富兰克林提到:“那段时间,那难以抑制的年轻人的欲望让我经常和偶然遇见的粗俗女人厮混,花了不少钱,也惹了不少麻烦。”

德博拉·里德,那个富兰克林初次来到费城站在自己家门口朝他笑的女孩,其境况比富兰克林还要糟糕。当初富兰克林一去不返,只给她写过一封信。没有办法,她只好嫁给了一个很有魅力但不太靠谱的陶工约翰·罗杰斯。罗杰斯甚至连自己都养活不了,而德博拉很快就听到传言说他其实在英国已经结婚,所以德博拉就搬回了娘家与母亲同住。后来,罗杰斯偷了一个奴隶,事发之后逃到了西印度群岛,留下了一屁股债。尽管有传言说他在一场斗殴中被打死了,但苦于没有确切的证据,从法律上来讲,德博拉很难再婚。当时重婚是重罪,要被处以39下鞭刑和终身监禁。

德博拉的父亲死后,她的母亲就靠卖自制药物为生。富兰克林的报纸上曾经登出这样一条广告:“孀居的里德太太,生产和销售自制软膏,专制奇痒,已经有无数治愈的例子……多次使用后,还可以消灭所有虱子。”富兰克林经常造访里德家,给她们提供生意上的建议,对德博拉的遭遇深表同情。他认为德博拉的困境大部分是他造成的,尽管里德太太多次把责任揽到自己身上,说当初在富兰克林去伦敦之前让他们完婚就好了。幸运的是,正如富兰克林所言:“我们两个旧情复燃了。”

当时,富兰克林想到了一个办法,帮助自己在两难的情况下做出选择。“我的办法就是在一张纸的中间画一道线,把它分为两部分,一边写赞同的理由,另一边写反对的理由。”这样,他把正反两方面理由都列在上边,并权衡重要程度。“当我发现两边各有一个重要程度相当的理由后,就把它们划掉。如果我发现两条赞同的理由和一条反对的理由重要性相同的时候,我就把3个都划掉。”这样到了最后,对他来说“哪边最重要”就清晰可见了。

然而无论他怎么权衡,天平最终还是向德博拉一侧倾斜了。1730年9月,他们开始像夫妻一样在一起生活。他们并没有举行什么正式仪式,而是签署了一项普通法协议。这样即使罗杰斯回来对他们提出指控,他们也可以免受牢狱之灾,当然罗杰斯从未回来过。富兰克林将与德博拉的结合视为对自己曾经犯错的弥补,就像是修复与詹姆斯的关系一样。“这样我就算是弥补了我一生中最大的错误。”富兰克林后来这样回忆自己当初对德博拉的态度。

富兰克林通常被形容为是一个实际远多于浪漫的人,是一个理性而非感性的人。他与德博拉在婚前签署的协议在某种程度上也证明了这一点。但它也同样证明了富兰克林性格中某些复杂的一面:他希望通过变得更加实际来克服自己心中难以掌控的冲动欲望,以及他对家人发自内心的喜爱。他从不幻想山盟海誓或爱得轰轰烈烈,只是希望一种平淡的生活,日久生情,相互需要,相互帮助,就像密友一样,有亲切感。

实际上,带着丰厚嫁妆嫁过来的妻子同样可能带来矫揉造作的上流社会习气和欲望,但富兰克林在德博拉身上并没有发现这样的缺点。对他而言,德博拉是一个“忠实的好帮手”,节俭、实际,并没有太多的欲望。这样的品德对日后的富兰克林来说尤为重要。他们之间的结合虽然不是很浪漫,但一直保持了互助的关系,直至44年后德博拉去世。正如富兰克林不久之后在《穷理查历书》中所言:“婚前要睁大双眼,婚后要半睁半闭。”

谁是私生子的母亲

富兰克林结婚不久,他们的婚姻就面临着一个极大的挑战。当时,富兰克林做了父亲,他的儿子是一个私生子,名叫威廉。这可能就是他自传中所谓和“粗俗女人”鬼混带来的“最大麻烦”。

威廉母亲的身份至今仍然是一个谜,学者一直试图解开这桩悬案。富兰克林本人对此讳莫如深,从未吐露半点儿口风。威廉本人也是如此,假如他知道的话。实际上就连威廉到底是哪天出生的也是一个谜。我们不妨就从此谈起。

大部分历史学家认为威廉应该是出生于1730年4月12日到1731年4月12日之间的某一天。这一结论源自富兰克林于1750年4月12日给他母亲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威廉今年已经19岁了,个子很高,循规蹈矩,就是有点儿花花公子的习气”。

在《小报复》这一关于富兰克林和他儿子之间复杂关系的著作中(其中的观点很吸引人,但有某种程度的杜撰和猜测成分),威拉德·斯特恩·兰德尔对此提出了质疑。1746年9月,威廉被授予少尉军衔,离家前往加拿大执行任务。兰德尔认为假如他是上述时间出生的话,当时只有十五六岁。也许富兰克林在给他母亲的信中故意隐瞒了威廉的年龄,使其看起来不像是私生子。但利奥·勒梅,一位严谨的研究富兰克林的专家,在其网站上详细列出了富兰克林的生平。根据他的研究,威廉应该是生于1728~1729年之间,这一点与很多19世纪富兰克林的传记作家的观点不谋而合。

然而,在威廉应征入伍之前,大概是1746年年初,威廉曾经试图离家出走,富兰克林从一艘停泊在港口的船上把他揪了回来。这也就意味着当时他的年纪应该不超过于16岁(富兰克林当初准备到海上漂泊的时候是12岁,而他离家出走到费城时是17岁)。希勒·斯坎普为威廉所做的传记认为威廉应征入伍的年龄应该是16岁,正好是在其学业完成之后。此外,就在威廉去世那年,也就是1813年,威廉曾经对一家杂志说起,自己今年82岁(这就证明了他出生于1730年年末或1731年年初)。

还有,因为所有人都知道威廉是私生子,所以富兰克林没有必要向自己母亲隐瞒威廉的年龄,而威廉自己也没有这个必要。鉴于以上推测,威廉应该出生于1730年年末,也就是富兰克林和德博拉开始一起生活的时候。

那是不是如某些学者所推测的,德博拉才是他的亲生母亲?有没有可能他们婚前签署协议的原因就是因为德博拉怀孕了?而如果让威廉的身世变得模糊,一旦罗杰斯回来就无法指责他们重婚或通奸?正如卡尔·范·杜伦所言:“(如果那样)绝对是一个丑闻。但如果孩子是富兰克林和另外一个不知名的女人所生,严重程度就小得多。富兰克林就可以一个人承担所有指责。”

但这一论断禁不起推敲。如果德博拉怀孕并生下威廉,肯定有朋友或亲戚(当然也包括她母亲)知道这件事。正如H·W·布兰兹指出的那样:“即使多年之后来自罗杰斯的威胁早已消失,德博拉也没有承认威廉是自己的儿子,这有悖常理。一个母亲不会眼睁睁地看着在自己膝下长大的儿子被贴上私生子的标签。”相反,德博拉曾公开表示对威廉的厌恶。一名曾经为富兰克林工作的职员回忆,德博拉称威廉是“世界上最十恶不赦的混蛋”,对威廉大加斥责,“用的言语,我从未从像她那样身份的女士口中听过”。

在1764年一场激烈的选战中,威廉母亲的身份更是成为话题之一。当时有一本小册子称威廉是一个名叫芭芭拉的妓女的儿子,富兰克林雇她为女仆,直到她去世,不知被葬于何处。鉴于选战的下流本质,以及富兰克林一家不可能让威廉的生母作为女仆一直待在家中,这一说法纯属无稽之谈。

最好的解释来自1763年关于威廉的一封信,这封信直到两个多世纪后才重见天日。写信人是费城有名的商人乔治·罗伯茨,他同时也是富兰克林家的密友。“大家都知道威廉是私生子,他母亲的社会地位也不高,”罗伯茨在给他伦敦朋友的信中写道,“但是费城街头巷尾的所有传言都是无稽之谈。我知道富兰克林曾经与威廉的生母约法三章,威廉的生母不会对此事大加声张,富兰克林和威廉也不会承认和她有任何关系。”罗伯茨的确有可能知晓一些真相,但他秘而不宣,也就留下了不解之谜。

勤俭的另一半

在其自传中(富兰克林的自传对勤劳和节俭的美德十分推崇,提到了36次之多),富兰克林是这样描述妻子的:“我是如此幸运,找到一位和我一样勤劳、节俭的女士作为伴侣。”在富兰克林步入老年时,他在信中对德博拉更是大加赞赏:“节俭是能使人致富的美德,也是我欠缺的。但是我很幸运,在我妻子的身上发现了这点。”德博拉帮他打理店铺、装订书籍、买造纸用的破布。至少在最初的几年,他们并没有请佣人,富兰克林每天都用一个2便士的碗喝面包和牛奶做的粥当早餐。

数年之后,富兰克林已经养成了一些对华丽服饰的品位,但仍然极力推崇节俭,这在某种程度上很矛盾。他促狭地回忆起了德博拉的一个小毛病,以显示“奢侈的习惯是怎样进入家庭且如何超越节俭、日益得势的”。一天早上,富兰克林吃早饭的时候,发现餐具换成了瓷碗和银勺。德博拉为此花了23先令的“巨款”。很多年之后,富兰克林半是骄傲半是轻蔑地回忆道:“她对此没找任何借口,也没有道歉,只是觉得她丈夫应该有一把银勺和一个瓷碗,就像任何邻居一样。”而随着他们财富的日渐增长,他们家的瓷器和陈设就价值几百英镑。

当富兰克林听说自己的小妹妹简要结婚的消息之后,他给简写了一封信,告诉她好妻子必须学会勤俭持家。富兰克林说本想送给简一张餐桌,但出于更加实际的考虑没有这样做。“我认为做一名好妻子要比仅仅做一个漂亮女士重要得多,所以我决定送你一架纺车。”正如穷理查在他的第一本历书中指出的:“享用过度,产业无多,女人有时间喝茶就不会有时间纺线、织布。”

节俭也是年轻的富兰克林最喜欢的文章主题之一。在安东尼·阿夫特维特的来信中,在抱怨完不得不私奔而没有获得任何嫁妆之后,他就开始嘲笑妻子的做作和挥霍无度。首先,她买了一个不错的银镜,所以就需要买一张好桌子来放它,有了桌子就需要好茶具,还得买一个钟。面对堆积如山的债务,安东尼决定趁妻子走亲戚的时候把所有东西都卖掉。他还买了一架纺车和几只编织针。他请求报纸刊登自己的来信,这样他妻子看到报纸之后就可以有个心理准备了。“如果她能够适应生活的新基调,我们将会成为宾夕法尼亚最幸福的一对。”到时,作为回报,他可能会考虑把镜子买回来。

与同时代的其他男人相比,富兰克林的大男子主义观点要弱得多。因此,富兰克林同样把矛头对准了男性。阿夫特维特的信发表两周之后,报纸刊登了一封西莉亚·辛格尔给他的回信,同样也出自富兰克林笔下。正如塞伦斯·杜古德、爱丽丝·艾德堂格等富兰克林笔下的其他女性人物一样,辛格尔的来信同样采用了欢快、闲聊式的口吻。辛格尔回忆了拜访一个朋友的经过,她朋友的丈夫也准备效仿阿夫特维特的做法。于是,夫妻之间的争吵就开始了。丈夫坚持“织袜子不丢人也不可耻”,妻子则以“这个镇上织袜子的人已经够多的了”作为回应。辛格尔最后决定告辞,“因为她知道在陌生人面前夫妻俩会闹得更厉害”。后来她听说纺线被扔进火炉里付之一炬了。

辛格尔(或者说是富兰克林更为合适)接着又告诫富兰克林刊登了太多关于女性缺点的故事,而实际上男性的毛病也不少。“如果我吹毛求疵的话,能找出的例子不胜枚举。”随后她列出了很多男性的缺点,如在无谓的事情上浪费时间、赌博、买华丽的服饰。最后,富兰克林借辛格尔之口戳破了自己使用化名的伎俩:“任何人身上的毛病都不少。这篇讽刺文章刊登之后可能冒犯到的那些人实际上不会在乎文章到底是谁写的,抑或是谁登的。”

结婚4周后,富兰克林写了一篇更加正式、略微有些古板的文章《促进婚姻幸福的准则》。文章一开始,富兰克林就对婚姻大加赞美,指出婚姻是“爱情和舒适最有效、最长久的基础”。然而,有些笨蛋却把婚姻变成了“最大程度的毁灭与痛苦”。他为对女性指手画脚表示抱歉,因为实际上男性也有很多问题,“但这是出于我对女性的尊重,她们更容易接受意见,并付诸实践”。

他给女性提供的建议包括:放弃任何想掌控你丈夫的想法,不要欺骗他或使他感到不舒服,认识到他“是一个男人而不是一个天使”,“善意、快乐地解决所有问题”,不要忘记自己婚姻誓言中的“服从”,“不要总想以自己的意志行事”。富兰克林认为女性的权力和幸福“只能来自于丈夫的尊重与爱”,因此,妻子应该“和丈夫分享,减轻自己的顾虑,通过勤奋来保持身体健康”。当谈论到性的时候,富兰克林建议“正派、精致和智慧地表达婚姻之爱的温柔,这是婚姻与不洁之恋最明显、最直接的区别”。

富兰克林的文章和虚构的读者来信表明他之所以和德博拉结合,是因为他对婚姻持有很多传统的观点:妻子必须帮助丈夫,一家人要勤勤恳恳、节俭度日。幸运的是,德博拉也认为如此。总体而言,德博拉生性俭朴、热爱工作,愿意让丈夫过得开心。当然,正如富兰克林将要指出的,他本人也是如此。

因此,他们建立了一种与传统婚姻不同的伙伴关系,某些方面已经超越了婚姻范畴,某些方面可能还略有差距。德博拉无论在家还是在工作时都忙个不停,打理大部分生意,不断扩大店里的经营范围,包括她妈妈做的软膏、富兰克林的波士顿亲戚做的肥皂、咖啡、茶叶、巧克力、藏红花、奶酪、鱼以及各式各样的其他货品。晚上她还在烛光下装订、缝衣服,即使自己的视力受损也毫无怨言。尽管她文化程度不高,经常写错字、用错词,但她所记录的一本本账目则见证了她与富兰克林共度的幸福时光。

德博拉十分勤奋,富兰克林对此深感自豪,对她的喜爱也与日俱增。若干年后,当富兰克林在伦敦众议院舌战群儒,指出过高的税赋会导致殖民地对英国产品的抵制时,他就声称当自己还是个小商人时,每天穿着妻子亲手做的衣服,对此他深感自豪,那种感觉至今未再有过。

但德博拉对富兰克林这个“我亲爱的宝贝”(他们之间经常这么称呼)和“爸爸”(她有时在公众场合也这样称呼)并非只是一味顺从。德博拉的脾气暴躁,富兰克林对此一直心存忌惮。“你不知道妻子总是对的吗?”当他的一个外甥和德博拉发生争执时,富兰克林这样问道。就在新婚后不久,富兰克林就写了《责骂的妻子》一文。在文中,他为那些果敢、冲动的妇女们辩护,称她们通常“在家庭和事业上都十分活跃,都是特别在意丈夫的利益的好妻子”。

现存的唯一一幅德博拉画像明确显示出她是一个睿智、意志坚定的女人,丰满、平实,但谈不上迷人。多年之后,富兰克林在从伦敦写给自己妻子的一封信中,曾经描述了他寄给妻子的一个大杯子,并将其与杯子联系起来。“当我第一次见到那个杯子的时候,我就十分喜欢。它看上去就像一个丰满、快乐的妇人,干净、整洁,外面包着蓝白色的棉布。品质极佳,十分可爱,正好让我想到了某人。”

富兰克林夫妻之间的关系的确远算不上浪漫,但成为穷理查口中一首流传至今的歌谣的来源。在歌中,富兰克林向“我朴实的乡下琼”致敬,并祝愿他们的日子越过越好。歌词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她貌不出众,从未有人赞赏过她的容颜;

尽管我欣赏美貌,但我更赞赏美德,

而美德在她身上从未褪色;

在她的打理下,我的家庭生活平静而有序,

我赚来的辛苦钱由她节俭地用心打理;

尽管有些朋友以花钱为乐,

我却在我的生活中自得其乐;

即使是圣人也有缺点,我的琼也不能免俗,

但与优点相比,这些微不足道;

而现在,我已经适应了这些缺点,就像我自己的一样,

对它们视而不见。

多年之后,富兰克林在很多方面已经远胜于德博拉。尽管他们仍然拥有相同的价值观,但富兰克林无疑更具有远见卓识。有证据表明德博拉可能出生在伯明翰,然后就被父母带到了北美殖民地。她成年之后,从未离开费城一步。她一生中的大部分时间都在市场街的房子里度过,而那里距离她长大的地方只有两个街区的距离。

与其相反,富兰克林热爱旅行。虽然晚年的富兰克林时常表达出希望德博拉能够陪在他左右的愿望,但是他深知德博拉绝不会答应。他似乎能够感觉到德博拉并不适应他所建立的新圈子。所以,就此而言,他们尊重彼此的独立,也许这是一个美丽的错误。在德博拉生命中最后的17年中,富兰克林有15年一直在国外,连她去世时也不在她身边。尽管如此,他们对彼此的爱恋、尊敬、忠诚,甚至如伙伴般的感觉,至死未改。

被上帝带走的小生命

1732年10月,在他们结婚两年之后,德博拉生下了一个男婴,弗朗西斯·福尔杰·富兰克林,又被称为弗兰奇。这是一个深得父母宠爱的小男孩。当他还是一个婴儿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自己的画像。富兰克林还特地请了一位教师同时给他的两个孩子开蒙,当时威廉已经4岁了,弗朗西斯只有2岁。在余生之中,富兰克林一直沉浸在对弗朗西斯的回忆里。在他眼里,弗朗西斯是那么懂事,对什么都感到好奇,独一无二。

但这些美好注定只是痛苦的回忆。弗朗西斯才4岁,就不幸死于天花。这也是富兰克林一生中仅有的几个悲剧之一。在他的墓碑上,富兰克林刻下了简短的墓志铭:“他给每个人带来了快乐。”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早在为詹姆斯工作时,在《美利坚信使周报》争论了关于天花的话题后,富兰克林就已经是接种牛痘的坚定支持者。在弗朗西斯出生前,富兰克林也在报纸上极力宣扬接种牛痘的好处,并引用数据证明它是多么有效。比如1730年,他曾经写过一篇关于波士顿爆发天花的报道,特别提到了接种牛痘者都逃过一劫。

实际上富兰克林的确打算给弗朗西斯接种牛痘,但因为弗朗西斯患上了感冒而耽搁了。在弗朗西斯夭折一周之后,富兰克林曾在报纸上发表了一份沉痛的声明,否认了弗朗西斯是死于接种的谣言。“我在此郑重声明,弗朗西斯并未接种过牛痘,但的确因为感冒而发热。”他进而继续表明自己的立场,认为接种是“安全、有效的”。

对于弗朗西斯的回忆常常使富兰克林深陷痛苦之中,这对他来说并不多见。当若干年后他的妹妹简给他写信分享她的孙子所带来的快乐时,富兰克林回信说这“时常令我清楚地回忆起我的儿子弗兰奇(弗朗西斯的昵称),虽然他已经离开我36年了,但至今我仍很少发现有什么事或什么人能与他相比。每思于此,我都免不了叹气”。

更令人心碎的是,当弗兰奇还在世的时候,富兰克林曾经在报纸上发表了一篇少见的极富哲理的文章《幼儿的离世》。这源于当时邻居家的一个小孩子不幸夭折。在对小弗兰奇观察的基础上,富兰克林描述了孩子所带来的快乐:“多有趣的关节啊,孩子们的小手和小脚动来动去。多么不可思议的神经、血管、肌肉!还有很多看见或看不见的快乐,每个孩子都是如此……为了保护生命、维护生命、繁衍生息,人们做了多少的努力。”富兰克林最后问道,难道“仁慈、善良的上帝创造这么多精致的生命最后只是为了让他们埋葬在漆黑的坟墓里”?这些小孩子甚至都没能分辨什么是善、什么是恶,还没能服务同伴,侍奉上帝。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富兰克林承认,“已经超越了我们道德理解的范畴”。“上帝赐予我们眼泪,却带走生命让它落下。”

定义自己的上帝

回顾富兰克林的伦敦生活,我们不难发现他当时的思想倾向。富兰克林曾写下那篇条理不甚清晰的《论自由与必然、快乐与痛苦》,驳斥了自由意志和很多加尔文主义的观点。随后,他又称这篇文章是对某些理论的“勘误”。这样就使其陷入了宗教的困境。他从此不再相信从小信奉的,认为人类的救赎只能通过上帝的怜悯而非个人努力才能实现的清教主义。但富兰克林又不愿轻易接受某个单一教派的教义或没有启发意义的自然神论。自然神论是启蒙运动的信条之一,认为对自然的研究和探索(而并非天伦)形成了民众对宗教的认识。他所认识的自然神论者,包括他自己,最后都变成了道德上的未知论者。

回到费城之后,富兰克林对宗教就不太感兴趣,甚至很少去做礼拜。但他还是有很多基本的宗教信仰,包括“上帝的存在”、“上帝接受的最好供奉就是与人行善”等。富兰克林对所有教派都持包容的态度,特别是那些致力于推动社会进步的教派。同时,他也坚信“即使最坏的教派也有好的一面”,认为教会的存在有益于社会,所以仍然定期缴纳年费,供养费城当时唯一的长老会牧师杰迪戴亚·安德鲁斯。

有一次,安德鲁斯劝他去参加自己主持的礼拜,当时富兰克林已经连续参加了5次。不幸的是,富兰克林发现安德鲁斯的布道“枯燥乏味、毫无启发,他从未宣扬或强调过哪怕一条道德准则,与其说是期待我们成为好公民,不如说是希望我们成为长老会的信徒”。富兰克林最后一次参加布道时,牧师布道的内容是《腓立比书》第4章第8节中的一段。富兰克林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因此希望能听到安德鲁斯对此的阐释。但他只是枯燥地念教义,对于道德没有提供任何实际想法。富兰克林因此非常失望,所以决定以后的周末用来读书,自己写教义。

此后,富兰克林开始用一系列的文章和信件来阐述自己的宗教思想。其中有一个信仰他笃信终身:一种高尚且更强调道德、实用的自然神论。与其他单纯的自然神论者不同,富兰克林认为对上帝的信仰必须贯穿日常生活,这一点很有益处(可能也是很正确的)。但与其他自然神论者一样,富兰克林的信仰中没有出现对某一特定教派的盲从,而是强调精神的作用、自我反省和自我救赎。

《论宗教的信仰和行为》正是富兰克林所著的一系列宗教文章的开山之作。该文写于1728年11月,“仅供个人参考”。与他在伦敦写的那篇从头到尾充斥着令人费解的逻辑推理的文章不同,此文简明扼要,但又立意高远。富兰克林以一个简单的判断作为文章的开头:“我相信神的存在。”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论述,很多自然神论者都不愿承认。正如狄德罗曾经开玩笑道,所谓的自然神论者就是那些还没有活到变成无神论者的人。富兰克林却不同,他活了很久,尽管约翰·亚当斯等人曾质疑他实际上是一个无神论者,但他在一生中一直强调他承认上帝的存在。

在自然神论的传统中,富兰克林所谓的上帝其实是我们日常生活中难以解释的一些现象和痛苦。“我自大地认为上帝和人一样,并不曾有什么作为。”他还认为“天父”距离我们太远,根本听不到人们的赞美或祈祷。

富兰克林认为,人们愿意并觉得应该去崇拜一个与人类关系更紧密的上帝。因此,他写道,上帝就化身为一些更为个性化的形象让智者去崇拜。富兰克林创造性地将自然神认为上帝创造世界无所作为的观点和其他教派中认为上帝无处不在的观点结合起来,认为上帝可以根据人们崇拜的需要,显示出不同特点。

有些评论家,包括著名的艾德礼认为,这实际上反映出富兰克林是一个多神论者,因为他认为各个领域的神都不一样。但并非如此,富兰克林一生中的确提到过“上帝们”,但都是以戏谑的口吻,与1728年这篇文章中正式的基调截然不同。正如凯里·沃尔特斯在其所著的《富兰克林和他的上帝们》写的:“认为富兰克林是多神论者实际上大错特错。这样的结论不仅有逻辑问题,也根本站不住脚。”(实际上富兰克林有时候连信仰一个神都很困难,更不要提让他信仰一堆神了。)

富兰克林随后描述了他是如何看待和定义自己的上帝的。富兰克林认为,必须要有一段合适的祈祷词,事实上他自己撰写了一段。此外,还要行为端正,富兰克林行事时也经常进行道德的考量,尽管非常讲究实用主义,甚至带有一点儿功利主义的色彩。“我认为当上帝看到自己的那些杰作(人类)感到快乐的时候,他自己也十分高兴。而鉴于如果没有品德,人在世界上就不会快乐,所以我也相信上帝他乐于看到我行为端正。”

此后,富兰克林又写了一篇文章,与共读社的朋友们分享。他通过讨论“上帝的福佑”,也就是上帝到底在多大程度上影响了世间万物,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观点。清教徒们认为上帝无处不在,无所不能,称之为“特殊的福佑”,然后为每一个愿望向上帝祈祷。正如加尔文自己曾经指出“如果上帝只是静静地待在天堂,无所作为,他早就丧失万能的权力了”。但大多数自然神论者则相信“总体的福佑”,就是上帝通过设定自然规律来体现自己的意志而不是插手人世间每件事。

富兰克林以其标志性的实用主义解决了这一问题,他称之为“论治理世界中的上帝福佑”。首先,他向自己的“酒友们”表示歉意,称自己讨论这一问题还“不太够格”。富兰克林说,通过对自然的研究,他确信上帝创造了宇宙,上帝也的确是智慧、善良、万能的。随后,他提出了4种可能性:(1)上帝的确是预先安排好了万事万物,消除了任何自由意志的可能;(2)上帝让事情根据自然法则和他所创造的人类的自由意识而发展,从不干预;(3)某些事物是上帝预先安排的,有些则是自由发展的,但上帝从不干预;(4)上帝有时会根据自己的意志对事物进行干预,并消除那些因顺其自然而产生的人类无法控制的后果及其影响。

富兰克林最终表示同意第4种可能性,这并非出于论证,而是一一排除和对人类实用性进行考量之后的结果。前3种可能性实际上都否定了上帝的智慧、善良和万能。“我们因此会自然地得出第4个假定。”他也承认,同时认可上帝的万能和人类的自由意志在某些人看来是矛盾的(这也正是他在伦敦所写的那篇文章中所遇到的难以解释的难题)。但是如果上帝真是万能的,富兰克林认为,他绝对有可能找到一个方法,让人们的自由意志产生自己想要的效果。

正如所期待的一样,富兰克林的结论有很多实际意义:人们应该热爱上帝,“向上帝祈求他的怜爱和保护”,但同时他也没有背离自然神论太远,认为人民为自己的事情祈祷不会有什么效果。随后在他给哥哥约翰写的一封“大不敬”的信中,他说,当时新英格兰大概有4 500万个祈祷都在希望上帝保佑打败法国人。“如果失败了,恐怕我此生对长老会的观点都会改变。但实际上,我还是认为进攻强大的城市时,自我的努力要比祈祷靠谱得多。”

尤为重要的是,富兰克林所有的信仰都是源于实用主义观点。他在共读社发表的文章中最后一句就是强调人们认同他所提出的上帝福佑和人的自由意愿并存的观点对社会是有益的:“这样的一种宗教将会有效地节制我们的行为,给我们带来内心的平和与宁静,会回报我们善举,对他人也是实用、有益的。”

实际上,并非所有富兰克林对宗教的思考都是真挚的。就在共读社那篇文章的前后,富兰克林在报纸上还发表了一篇文章《圣山上的女巫审判》,实际上是一首将清教徒神秘的信仰和科学常识结合起来的打油诗。两个被指控的女巫要接受两个考验:用《圣经》来衡量她们的体重,以及把手脚都捆起来扔到河里看是否能浮起来。她们接受了这个提议——条件是两名原告也要进行这两项测试。通过对当时令人啼笑皆非的盛大场景的生动描述,富兰克林再现了这一过程。原告和被告都成功地通过了第一项测试,他们都比《圣经》重。但是两名被告和其中一名原告在河里沉了下去,这就意味着她们都是女巫。聪明的看客认为大多数人都能自然而然地浮起来;其他的人则不确定,决定等到夏天再看看,那时候被测试的人可以不穿衣服。

富兰克林的自由思想引起了其家人的不安。他的父母曾写信表示对他“错误观点”的担心。在回信中,富兰克林详细阐明了他宽容、实用的宗教观点,而他终生笃信这一观点。富兰克林在信中写道,很多人都认为“所有他认同的观点都是正确的,所有他拒绝的行为都是错误的”,这根本就是无稽之谈。而这一比喻对所有不同宗教的观点也十分适用。富兰克林认为,所有宗教的观点必须要根据实用性来进行衡量:“我认为必须根据影响和效果对观点进行衡量,如果一个人的观点并没有使他的道德减少或变得更邪恶,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认为这些观点是无害的。我希望我的情况正是如此。”他并不在乎宗教理论的差别,这也正是他母亲担心的地方。“当正统信仰受尊重程度超过了道德时,我想宗教本身也在蒙难。《圣经》告诉我,我们不能以自己所想来判断事务,但是我们能做的……就是给予同胞最大的慷慨。参见《马太福音》第26节。”熟知《圣经》的父母可能会明白他说的是《马太福音》第25节。后来,他们不必杞人忧天了。

道德完善计划

对于富兰克林的信徒和诋毁者来说,他们对富兰克林的看法很大程度上是根据其在自传中对如何实现“道德完善”的描述而奠定的。富兰克林的这一尝试,包括不断践行一系列美德,实际上略显奇怪。然而这一尝试看起来又如此真诚、呆板,以至于看客会情不自禁地崇拜他或嘲笑他。正如小说家D·H·劳伦斯所言:“他给自己列出了一系列美德,然后逼着自己践行,就像一个人非要带着枷锁走路一样。”

因此,对79岁的富兰克林以略带讽刺和自嘲口吻写下的,对“大胆而又艰巨的道德完善计划”的回忆所进行的审视,对读者来说十分重要。在撰写这一部分的时候,富兰克林人在巴黎。自传中所体现出的对年轻时的自己颇为自得的感觉在他同期所撰写的其他文章中也有所显现。我们必须要注意的是,作为一个年轻人,富兰克林对于提高自己道德修养的努力尝试是真诚的,即使在他老年回忆此事的时候,也颇为骄傲。

富兰克林的这一尝试开始于他从费城长老会的布道失望而归,并试图自我定义自己的宗教信条之时。这其中充满了实用主义色彩,并没有任何宗教准则或哲学思辨。正如他此后骄傲地宣称,这是一种劝告,只是一种关于如何实现目标的实用指南。

富兰克林首先列出了他认为理想的12项美德,并为每一项都附上了简短的定义:

节制:食不过饱,饮不过量。

沉默:言则于人于己有益,不做无益闲聊。

有序:一切物品都应有序放置,每件事情都应按时完成。

意志坚定:事当做必做,绝不半途而废。

节俭:所费钱财必须于人于己有利(绝不浪费)。

勤奋:不虚度光阴,每时每刻做有用的事,摒弃不必要的行为。

真诚:绝不欺骗伤害他人,思想纯洁公正,言之有据。

正直:不冤枉伤害他人,不忘记自己造福他人的责任。

中庸:不走极端,如果受到应有的伤害,不要恼怒。

清洁:保持身体、衣服和住所的整洁干净。

平静:心如止水,不为琐事、庸事或难以避免之事所扰。

贞洁:克制欲望,除非为了健康或生养后代,以免头脑愚钝、身体虚弱,或损害自己和他人的安宁与名誉。

一位贵格会教徒朋友“善意”地指出他还忘了一项:富兰克林常常过于“骄傲”,并举了几个例子,有时甚至是“专断、无礼”。所以富兰克林后来添加了“谦逊”作为第13项美德,“效仿耶稣和苏格拉底”。

这些描述,如对贞洁的宽容定义,十分具有启发意义。富兰克林这一举动本身也是如此。期望通过勤奋的努力实现完善自我的激情,正是美国的魅力所在。

富兰克林所关注的是那些可以帮助他在尘世间获得成功的品质,而并非那些可以使其日后受到他人追捧的虚无缥缈之物。对此,戴维·布鲁克斯评价“富兰克林身上具有典型的资产阶级道德特征”,“富兰克林身上的品德不是那些英雄主义的道德,没有亚里士多德般对荣誉的渴望,也不是宗教意义上的道德,但却是实用的、民主的道德”。

正如埃德蒙德·摩根等人指出的,富兰克林所列出的品德实际上带有自私的色彩,比如,并未提及仁慈或行善。但公正地讲,我们必须要牢记这只是一个年轻商人的自我完善计划,而不是成熟的道德修养声明。对于富兰克林来说,仁慈一直是激励他前进的理想之一。正如摩根所言,慈善“实际上正是富兰克林一生的指导原则”。富兰克林多次声明,其道德的核心理念就是“侍奉上帝最好的方法就是与人行善”。

同时遵守13项美德一度“比我想象的要困难得多”,富兰克林回忆道。问题在于“当我试图遵从指导,避免一个错误的时候,我通常惊讶地发现我又犯了另外一个错误”。所以他决定就像一个人“给花坛除草一样,他不会毕其功于一役,因为这完全超出了他的能力与体力,而是一个接着一个,循序渐进”。

富兰克林做了一本小册子,画了一个表格,一共有7列,每列代表一天。表格有13行,每行都代表一种品德。如果违反了,就在空格中画上一个黑点。第一周,他主要关注“节制”,避免在此项原则上犯错误,而不去在意其他美德。当这一美德有所加强的时候,他就把注意力投向了下一个“沉默”,同时也确保“节制”那列没有黑点。如此进行,一年之内,可以完成4次这样的13周循环。

“我很惊讶地发现自己的过失要比想象的多得多。”富兰克林惊讶地发现。实际上,因为擦得过勤,笔记本很快就出现了许多破洞。于是,他改用象牙板,清理起来省事得多。

富兰克林遇到最大的麻烦就是“有序”。他生性大大咧咧,因此他最终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他每天都很忙,记性也不错,所以不需要太有序。富兰克林把自己比作一个磨斧子的急性子的人,一会儿就失去了耐心,说“我觉得我最喜欢带斑点的斧头”。此外,他还愉快地回忆道,他还发明了另外一种便捷的推理方法。“有些事物披着理性的外衣时不时地暗示我按此行事实际上是道德的伪饰,如果为人所知,我定会遭人取笑。也许完美无缺的人格反而会遭人妒恨。”

“谦逊”也是一个大问题。“我从不敢自夸从实质上已经养成了这一美德,但从表面看来,的确如此。”而当初他在费城大街上推着手推车自己运报纸所赢得的勤奋美名仿佛也印证了这一观点。“事实上,人的各种习性中,骄傲是最难以征服的一个。尽管我们极力隐藏,与之斗争,将它打倒,不断克制自己,但它仍然存在,时不时还会出来显露一番。”而与骄傲的斗争,将会在富兰克林的一生中给他带来很大的挑战,同时也令其深感快乐。“你将会发现,当我确定已经将其彻底消灭时,我因此洋洋自得而又犯了这个毛病。”

实际上,他在谈及自己的道德完善计划时的确有点儿自鸣得意。50年之后,当富兰克林在巴黎和法国的女士们调情的时候,他总会拿出那块象牙板展示自己的美德,让他的法国朋友因为有幸碰一下“这块珍贵的板子”而欣喜若狂。

启蒙运动的信条:从实际出发观察万物

道德完善计划与富兰克林几乎同期形成的宗教观一起,构成了他人生原则的基础。它源自实用主义的人性观,以及认为侍奉遥远而又仁慈的上帝的最好办法就是与人为善这一原则。富兰克林从未形成一种深奥的道德或宗教哲学,其信条的基础是理性的实用主义,而不是宗教信仰。

富兰克林的思想中包括了部分清教教义,如节俭、不做作,以及坚信上帝垂青于那些勤奋的人。但他把这些东西与清教教义中那些“人的救赎只能通过上帝的仁慈来实现”等他认为对增进道德无益的观点剥离开来。正如耶鲁大学学者A·惠特尼·格里斯沃尔德所言,富兰克林的一生证明了“那些习惯可以从清教徒认为无法实现的信仰中抽离出来”。

与科顿·马瑟等其他清教徒相比,富兰克林更关心他人。实际上,他经常取笑那些职业牧师的狭隘眼光。正如艾德礼所言:“清教徒以不断内省而闻名,他们对自己的罪责(真实或想象的)深感内疚,痛苦地纠结于自己能否获得救赎。但深省在富兰克林身上却没有半点痕迹。你即使仔细地检查富兰克林的作品,也找不到任何关于心灵焦灼的词汇。”

同样,富兰克林很少展现出浪漫主义运动时期的那种多愁善感的主观主义特点。浪漫主义运动强调主观感受,在富兰克林中晚年时盛行于欧美。很多浪漫主义的代表人物,如济慈、卡莱尔、爱默生、梭罗、爱伦·坡、梅尔维尔等人,因此对富兰克林大加批判。

相反,富兰克林直接融入启蒙运动和理性主义时代的传统中,在此方面,他是北美殖民地的先驱。启蒙运动于17世纪末兴起于欧洲,强调理性和通过观察获得经验,反对宗教和传统权威,对教育和进步持乐观态度。在此基础上,富兰克林加入了自己的实用主义元素。(正如小说家约翰·厄普代克和历史学家亨利·斯蒂尔·康马杰所言)富兰克林能够正确欣赏清教主义中的有益成分,并将其从僵化的教义中解放出来,让其在启蒙运动思想自由的土壤中大放异彩。

在此后50余年内所著的关于宗教的作品中,富兰克林很少表现出狂热。这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觉得纠缠于无法亲自验证的理论问题毫无意义,因此也就缺乏形成一种观点的理性基础。来自天空的闪电,对他来说只不过是可以用一根风筝线捕捉,并能进行研究的某种东西罢了。

因此,富兰克林就成为最早的宗教包容先驱。他认为关注教义的区别会引发分歧,试图确定上帝的意志又超出了人类的智力范畴,这样的行为对社会无益。宗教的目的应该在于推动人和社会的进步,任何涉及这一点的教义对他来说都是好的。当描述他的道德完善计划时,富兰克林在自传中写道:“它并没有提及任何教派的主要信条,这是我有意为之。因为我充分相信自己的方法是卓越有效的,它对信仰任何宗教的人来说都是有益的,我还打算找个时间出版它,所以不希望其中有任何内容会使任何教派的任何人产生偏见。”

富兰克林信条简明的同时也意味着可能会被嘲笑,因为从哲学的角度而言,它失之精妙。19世纪对富兰克林手稿进行整理的阿尔伯特·史密斯称:“富兰克林的哲学只是些具有远见卓识但又平直质朴的格言。”富兰克林对此从未否认,他承认自己关于宗教和道德的观点并非建立在深刻分析和哲学思考之上。正如晚年时富兰克林对自己朋友所说:“哲学推理中极大的不确定性使我迷惑,于是我就放弃了对此方面内容的阅读,学习其他更令我满意的东西。”

什么令他更为满意呢?不是哲学,不是诗歌,也不是意气风发的浪漫情绪,而是以切实、可行的观点观察万物。这是否产生了有益的效果呢?的确如此。对富兰克林来说,公共道德和宗教道德、与人为善和侍奉上帝之间存在着某种天然的联系。他从未因自己准则的简单而感到羞耻,正如富兰克林给妻子写的一封情书中提道:“上帝善待我们,我们就通过善待他人来实现我们对上帝的尊重。”

致富之路:《穷理查历书》

富兰克林于1732年年末开始发行的《穷理查历书》充分反映出了他与人为善、世事通达的哲学,并将赚钱和提升道德这两个目标完美结合起来。在其发行的25年间,《穷理查历书》成为美国第一部幽默经典。其中的穷理查和他爱唠叨的太太布里吉特(就像富兰克林之前塑造的塞伦斯·杜古德、安东尼·阿夫特维特和爱丽丝·艾德堂格一样)定义了美国民间幽默的主要传统:具有淳朴智慧和风趣机智的普通人,看似无辜,却在不经意间尖锐地拆穿了生活中那些大人物和笨蛋的伪装。历史学家艾伦·泰勒曾总结道:以穷理查为代表的人物“看起来越毫无恶意、普普通通,就越容易表达那些机智的观点”。“很多幽默家,从戴维·克洛科特到马克·吐温,再到加里森·凯勒,无不是继承了富兰克林的衣钵。”

对于一个印刷商来说,历书是一笔有保证的可观收益,比《圣经》卖得还要好(因为每年都要买历书)。当时,费城每年出版6种历书,有两种由富兰克林负责印刷:《托马斯·戈弗雷历书》和《约翰·杰尔曼历书》。但不久之后,戈弗雷因做媒失败与富兰克林决裂,杰尔曼转投安德鲁·布拉德福德的印刷店,因此1732年秋,富兰克林突然发现自己没有历书可印了,收益上也受到了损失。

所以他匆忙决定发行自己的历书。就形式和风格而言,他的历书与一般的历书没有什么区别,都师从当时最受欢迎的《泰坦·利兹历书》。富兰克林给自己的历书取名为《穷理查历书》,名字中带有一丝矛盾意味,也是借鉴了他哥哥詹姆斯的《穷罗宾历书》。而理查德·桑德斯则碰巧是17世纪末英国一个著名的历书作家的真名。

然而,富兰克林在历书中加入了自己的特色。因为使用了假名,他可以大胆嘲讽,出言无忌。他首先故意挑起了与其竞争对手泰坦·利兹的争执,预测并编造了他死亡的消息。正如他在报纸上刊登的广告所言:

1733年版的《穷理查历书》其内容无所不包,阴历、日月食、行星运动和面相、天气、日升月落、涨潮等应有尽有。还有很多开心机智的诗文、玩笑和谚语,作者的写作动机,以及与对他的好朋友泰坦·利兹先生死期的预测。作者:理查德·桑德斯,本历书由富兰克林负责出版发行。

多年之后,富兰克林是这样回忆自己的历书的,称之为“向普通民众传递知识的好工具”,同时里面印满了谚语,“教导民众勤劳和节俭是致富和养成美德的好方法”。富兰克林还有另一个动机,这充分证明了他的远见。塑造一个虚拟的历书作家最大的好处就是,他可以取笑自己,以穷理查之笔,半真半假地承认,赚钱也是他的主要动机。“我写历书,用文字唤起大家的兴趣,声称只是为了公众福利;但如果这么做的话,我未免太不诚恳了。”穷查理在他第一篇序里写道,“事情真相是,我非常穷,而我的妻子……已经不止一次地要烧毁我的书和咔咔作响的玩意儿(她常这么称呼我的实验器具),如果我不能用它们来给家里挣些钱的话。”

穷理查接着预测了他的竞争对手泰坦·利兹铁定会离开人世,甚至还给出了具体的日期和时间。这是模仿乔纳森·斯威夫特的一个恶作剧。利兹落入陷阱,并在自己的1734年历书里(其时间晚于他的“死亡时间”)把富兰克林比作“一个自负的三流作家”,只会干“傻子和骗子的行事”。富兰克林由于有自己的印刷店,因此可以在发行自己的1734年历书之前抢先阅读利兹的历书。因此在1734年的《穷理查历书》中,穷理查回应说所有诽谤性的断言都表明真正的利兹先生已经死了,这份历书肯定是冒名之作。“利兹先生的教养众所周知,他是不会使用这种下流和卑鄙的言辞的。”

在1735年的历书中,富兰克林再次对那“已经故去”的对手的尖锐还击进行了嘲讽。“如果泰坦·利兹还活着,他绝不会让我如此”,还使利兹陷入了语言陷阱。利兹当时公然宣称自己“可以活到”足以证明所谓的死亡日期是“不真实的”。富兰克林则反驳如果他能够活到那个时候,他肯定已经“死了”。穷查理嘲弄道:“读过他最后两本历书的人都很清楚,没有一个活人会写出这样的东西。”

甚至在利兹1738年去世之后,富兰克林也没有放过他。他在报纸上登了一封利兹鬼魂的来信,承认“我的确如你所言在那个时间去世,只是差了5分53秒”。此外,富兰克林还让利兹的鬼魂预测了穷理查的另一个对手约翰·杰尔曼将会在来年皈依基督教。富兰克林的这个玩笑一直开了4年,甚至当他再次获得了《杰尔曼历书》的印刷合同后依然如此。杰尔曼的好性子终于用尽了,于是在1743年又把自己的历书交给布拉德福德印刷。“读者很希望我可以回应,通过我与富兰克林的论战证明我不是清教徒,”杰尔曼写道,“我唯一能保证的是因为他自己的表现,富兰克林今年不会再从我这儿赚一毛钱了。”

富兰克林躲在穷理查后面冷嘲热讽,并乐在其中,但他也愿意暴露自己的真实身份。1736年,富兰克林让穷理查出面否认自己是虚构的。他说,他不会“关注任何认为我的历书实际上是我的印刷商所做的无端揣测,一旦我失去信用,那个印刷商根本不会照顾我的后代”。来年,穷理查又抱怨他的印刷商(富兰克林)擅自挪动了一些天气预报放在假日前后,结果造成了一大堆错误。1739年,他又抱怨自己的印刷商偷了自己的利润,但他又加了一句,“我并不怨恨他,他是我尊重的人。”

在很多方面,穷理查夫妇是富兰克林和德博拉的真实反映。1738年历书中,富兰克林让布里吉特为历书作序。当时正是德博拉给丈夫买了瓷碗不久,富兰克林的报纸也刚刚刊文取笑妻子买好茶具的虚荣。布里吉特告诉读者,她刚刚读了穷理查写的序言,发现他“一直在拿我开玩笑”,她很生气,就把序言扔掉了。“即使我真的有这样那样的缺点,他也不至于把我的事都写出来,让全国人都知道吧。有一次,他告诉读者我为人骄傲,另一次是说我说话嗓门大,还有一次说我买了新衬裙,还有很多诸如此类的事。天哪,现在全世界都知道穷理查的妻子时不时地喝点茶了吧!”为了避免读者错失其中的联系,她还特意提到茶叶是“印刷商送的”。

遗憾的是,穷查理让人开怀的历书序跋并没能像那些富兰克林在历书空白处标注的格言(比如最著名的一句:“早睡早起,会让你健康、富有又聪明。”)一样广泛流传。如果看到后世那些认同他自我完善格言的人们发自肺腑的赞扬,富兰克林肯定会很高兴。而如果看到后辈的幽默作家如何以此取乐,他应该会更高兴。马克·吐温曾写过一篇文章《已故的本杰明·富兰克林》,拿他取乐。“似乎一个男孩想变得健康、富有和聪明都要遵从这个条款。我的父母就是以此来教育我的。可是它给我带来的痛苦是无法表达的。真正的结果就是我现在体弱、贫困,脑子还有点儿毛病。在我还是孩子的时候,父母要求我在早上9点钟以前起床。如果他们让我顺着生物钟来的话,我现在会在哪里?毫无疑问,我会开一家店,广受尊敬。”格劳乔·马克斯也深表赞同:“‘早起早睡,梦想成真’只是一个玩笑。大多数我认识的有钱人都睡得很晚,如果在下午3点前把他们弄醒的话可是会大发雷霆的……你从未见过玛丽莲·梦露早上6点起床吧。真相是,我从未见过玛丽莲·梦露起床,更加遗憾。”

正如富兰克林所言,穷理查的很多格言并非原创。“它们包含了来自各个时代不同国家的智慧。”富兰克林在自传中写道。他甚至在最后一版中表示“本书中作者原创不到1/10”,就连“早睡早起”那句格言在一个世纪之前就已经出现了。

富兰克林的天赋就在于在发明一些新格言的同时也对现有格言进行改造,使其更加凝练。例如,有句古谚“新鲜的鱼儿和新来的客人都很臭,那是因为已经过了三天”,富兰克林把它改成“客久招人烦”。同样,“被包裹住的猫不是好的捕鼠者”变成了“套子里面的猫抓不到老鼠”。他还把古语“多砍几下就会砍倒大橡树”变成了更有哲学意味的“水滴石穿”。他还把“想要三个人保守秘密,除非其中的两个人走了”变成了更加尖锐的“想要三个人保守秘密,除非其中的两个人死了”。苏格兰谚语“听话的少女和不能保密的城堡不会有好结果”,则被他改造成了“大势已去,覆水难收”。即使大部分格言都是从别处借鉴而来的,同样反映出了富兰克林实用和幽默的观点。

富兰克林历书最显著的特点就是机智。完成1738年历书之后,富兰克林以“爱学问的人”为名给自己的报纸写了一封信,教竞争者如何写历书,以取笑对方。富兰克林写道,写历书所必需的天赋,就是“庄严,要把握无趣和废话之间的平衡”。这是因为“普通人一般都觉得外表庄严的人是智者”。此外,作者还要“写出一些本人和他人都难以理解的话语和暗示”。他还引用了泰坦·利兹历书中的话作为例子。

最后一版《穷理查历书》完成于1757年富兰克林前往英国的旅途中。他把穷理查所有关于节俭和道德的名言都汇集在一起,以“亚伯拉罕”的老者之名发表了一席讲话。富兰克林的机智幽默丝毫未减,他写道,穷理查站在人群之后,这样描述了当时的情况:“人们听到点头称是,却马上背道而驰。”

所有的一切在给穷理查带来巨大成功的同时,也给富兰克林带来了财富。富兰克林历书的年销量达到1万册,远超过他费城的对手约翰·彼得·曾格(他曾陷入1735年著名的诽谤案中,富兰克林的报纸对此也有所报道)的912份;而詹姆斯的遗孀每年只售出960份。亚伯拉罕的演讲则被单独出版,名为“致富之路”,一度成为北美殖民地最受欢迎的书籍。40年的时间里,更是被翻译成7种语言,重印145次,到现在,一共有1 300多个版本。

正如富兰克林的道德完善计划及其自传一样,穷理查历书中的格言也被批评为更像是出自一个吝啬的老学究之口。D·H·劳伦斯就曾经说过:“我花了好几年的时间和无数的智慧,最后才看明白穷理查究竟想要说些什么。”但如果一旦没有幽默、讽刺、机智和道德,富兰克林也就不是富兰克林了。富兰克林本人并不是个一本正经的人,他也没有把财富作为自己的最高追求。富兰克林曾对朋友说:“人类最大的缺点就是无休止地追求财富。”他的目标是帮助那些人变得更加勤奋,成为更有益、更有道德的公民。

《穷理查历书》为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富兰克林,特别是他的机智和观点,提供了有益的借鉴。通过借一个虚拟人物之口表达自己的观点,富兰克林再次践行了自己的准则,即委婉客观地表达自己。正如穷理查所言:“让所有人都知道你,但别让人了解你;水浅被践踏,心浅遭人欺。” g82F/UjJWw3bAnIGIysuRZrA6ZtIofrTNx9zO48KKlHQWmZioRgPtcq1B78OuB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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