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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技术重建新的社会结构
——基于“媒介决定论”探究社会结构的新变化

赵莹莹

(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安徽合肥,230601)

作者简介: 赵莹莹(1990—),女,安徽大学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新闻理论、媒介批评、新媒体,(E-mail)252360135@qq.com。

摘要: 哈罗德·A.英尼斯早在《传播的偏向》一书中就提到,不同的媒介在时间和空间上偏向的不同,有助于产生行动和互动的不同社会环境。网络的快速发展打破了原有时间和地域的限制,空间的极度压缩,使每个人所处的现实位置已经无关紧要,地域、场景的空间真实存在消失,身体存在位置已经不是决定群体是否有共同经历的前提。进入新媒体时代,现实中人们行动与互动的方式以及现代社会的关系模式又有何新的变化?本文将侧重探讨网络传播环境中,新媒体的急剧发展对社会结构的影响以及讨论新媒体技术下新的社会图景的几种趋向。

关键词: 新媒体;新社会结构;重建

一、新的社会互动形式的重组:技术媒体的互动影响

开创“媒介决定论”先河的多伦多传播学派先驱者哈罗德·A.英尼斯确定了媒介的属性:媒介在时间和空间上对社会组织产生决定性的影响。 英尼斯的研究给马歇尔·麦克卢汉带来了灵感:“媒介是我们的经验世界变革的动因,是我们互动关系变化的动因,也是我们如何使用感知的动因——这里所谓的感知是经过媒介延伸的感知。” 任何媒介施加的最强大的影响就是改变人的关系与活动,使其形态、规模和速度发生变化。不同技术媒介的配置不应仅仅看作是对以前存在的社会关系的补充,而且还对于现实社会中人们行动和互动方式产生根本的影响,正如哈罗德·A.英尼斯和马歇尔·麦克卢汉的媒介技术理论,事实上就是突出社会可以受媒体传输形式不同的影响。尽管考虑这一问题需要放在更广的社会的和体制的背景之内,但这是涉及影响程度的大小问题,从实践上看,新技术媒体已经改变传统媒体旧形式的互动模式,改变获取信息和传播的方式,为行动和互动创造新的中心和场所,使得新形式的社会互动成为可能。

(一)跨越时间与空间的互动:从“类互动”到“准互动”

大众传播时代,作为商品化和可复制的象征形式的传媒产品可以与生产它们的背景脱离,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技术媒体传输到时间和空间上遥远的环境。由于时空距离,技术媒体的配置把社会互动与实际地点分开,因此人们可以互动,即使不在共同的时空环境中。 纸质媒体传播时代,人们通过文字与远距离对象的相互交往;电子媒体时代,这种人际交往间的互动进一步把空间的扩展有效性同时间的及时性结合起来,两者的共同点为均以不同方式使人们不受共处一个领域的限制而确立、保持和发展社会互动的形式。而新媒体技术的发展,尤其体现在微博交往媒体中,媒介技术对社会互动的空间与时间的构成进一步改变,进而演变出一种新的媒介化互动形式。

大众传播在象征形式的生产与接收之间设定了基本的分离,这就造成跨越时空的一种特殊“类互动”(弱人际关系),在涉及个人与他人传播交往中,个人通过传统媒体方式回应他人,以建立形成互动的关系。但这仅仅是一种“类互动”,因为这种传播的流动主要是单向性的,接受信息者与传播者实现互动的方式受到严格的限制,信息接受者往往处于互动关系的被动状态,彼此之间建立的类互动性质也是脆弱的并存在很多的不确定性。而新媒体技术环境下,尤其是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在人际交往中的使用与普及,则大大稳定了传媒化互动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性,使传统媒体中的“类互动”发展成新媒体中的“准互动”(强人际关系)成为可能。

就传统媒体而言,出现在报纸、广播、电视中的人物对大多数读者、听众及观众来说可能只是个符号,尽管电视的出现,个人被形象生动化,变成有声音、有图像、有情感表达的真实人物。但是,接受信息的大众也很难通过媒介技术与传播者实现语言的互动及情感的沟通,与传播者建立的关系是虚幻与想象中的。而在新媒体技术传播中,不仅扩展了人际交往的范围,而且也重构着传媒化的互动关系。比如:首先,微博网民可以通过加关注与他人建立互动途径;其次,通过评论、转发或私信拉近与对方的时空距离进一步稳定互动关系;最后,接受者通过回复完成与传播者互动的过程,从而实现人际传播中从“类人际关系”到“准人际关系”的转变。另外,媒介化准互动实现的可能性不仅取决于媒介技术,还包括信息的发布者、接受者的背景及所传输的象征形式的性质与内容。比如,对一个话题有着共同兴趣的网民,更容易从“类人际关系”发展成“准人际关系”。

新媒体将身处不同物理空间的人群整合进共同的虚拟场景:使得处于相同空间的人可以分离在不同的场景中,手机、iPad等移动新媒体的出现,使得“在一起”的人可以选择处于不同的场景中。新媒体对传播时效的不断追求,也使得人们的交往向即时在线转变。微博的简洁、微信的秘密和小群体性质,手机便携,加上无线上网技术的成熟,使得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进入网络获取信息并发布信息。

(二)自我展示的互动构架:从“后期制作”到“现场直播”

任何语言和行动都发生在特定的互动构架中,身在其中的个人将或多或少地改变自我行动,以期与特定的互动场域相适应,以呈现与预先设定好的构架一致的自我形象,而将不适应的自我行动留在其他背景中。正如戈夫曼所说:留于相对于主要互动构架“前区”的“后区”的背景。

大众传播技术媒体的配置,特别是电子媒体,伴随着传播者与接受者之间传媒化互动新形式的发展,使社会互动脱离了对共同物质场所的分享。把社会互动与物质场所分离,技术媒介的配置也影响到个人安排自我展示的方式和程度,使社会互动主要发生在“前区”中。在人际传播中,我们是依据自己对情景的定义来展示自我的,这里存在着一种个人和角色的关系,这种关系要符合互动系统——框架。 比如,在电话谈话中,一方可以自主选择与对方谈话的地点,排除影响交流的外界干扰因素,而被隔离的干扰环境则被视为互动构架的“后区”;报纸、广播、电视这类大众传播媒介中,由于记者、编辑、制作者等把关人的影响以及信息传播中存在特定的筛选标准,这类信息生产程序界定了一种主要的互动构架,在地域上远离读者、听众、观众,前区与后区的界限由传播者所独立决定,而信息的接收者只能在被预设好的构架中互动。而新媒体时代对传播者与潜在的传播者在处理自我展示方面不仅打破互动构架中的“前区”与“后区”的界限,而且在处理自我展示方面提供了新机会。新技术媒体的价值主要是通常会呈现在现实生活中,被传统媒体排除或认为属于后区的互动行为。自媒体时代,沟通的自由性、交互性,主体的广泛性和平等性,人人不仅是信息的接受者,同时也是信息的传播者与创造者,这种传播主体去中心化的过程打破了在互动中处理展示个体行为与形象的把关因素。今天,人们通过手机随手拍照并即时上传到微博中,跨越时空距离使信息的接受者看到一个微博人物的行动方式和情景完全是他们日常生活中的后区行为。因此,自我互动构架在新媒体技术中实现了从“后期制作”到“现场直播”的重新构建。

自我互动构架从“后台”走进“前台”,重新界定前后区行为的重要性,以及在这种互动构架内处于自我展示的重要性,这不仅为公众人物以及潜在的公众人物提供展示自我的空前机会,同时也带来巨大的风险。当下许多政府干部通过开通微博与网民互动,从自下而上的被动回应到自上而下的主动对话,扩展了自我展示的空间与平台,有助于政府真实感知到民众最迫切解决的问题,及时作出回应以避免引发冲突的可能。然而这也给公众人物在互动过程中增加了一定的风险,比如干部在微博互动中因为一些自我暴露或被别人暴露太多的后区行为频频落马的事件屡见不鲜,甚至成为近两年微博反腐的一种重要途径,今年的“悬浮照”“表叔”“房叔”就是其典型案例。

在网络的虚拟社会中,真实社会角色与身份被剥离,出现新的界定,社会阶层重新划分。现实虚拟社会网络越来越成为现实世界的延伸,与现实世界的关系变得更为密切,出现现实社会与虚拟社会相互交换。一个人可以用不同身份、角色参与到网络中,便显出多重人格,甚至借助于网络的匿名表现出极端、反常的人格特质。因而,如何取得互信,快速确定双方在交往中的角色扮演,是新媒体对社会结构提出的挑战。

(三)技术媒介的回应行动:从“协同式”到“自发式”

约翰·汤普森提到,技术媒介可以使个人影响远方的他人,而技术媒介也可以作为在时间和空间上遥远的他人作出回应的个人创造新机会。 从面对面交往的口头传播形式,到纸质媒体时代的文字交往形式,再到电子媒介中的语音视频传播形式,直到当前网络媒介中的多媒体互动形式,现实中的人们进行着种种形式的行动或互动以回应在空间与时间上遥远的他人,而且比以前任何时期都要多的人参与到越来越宽广和越来越全球式的传媒化公共领域中。这是由于传播的技术媒体的发展才有此可能的。

诸如报纸、广播、电视大众传播形式存在传播的单向性与反馈的滞后性因素,原则上可以使互动在公共领域里无限流通,回应的行动也应该会是多种多样的。但在实践上总在生产、传输和接受过程中受到来自政治与商业等因素的影响,掌握传播信息主动权的把关者使用各种方式对付因象征形式在传受中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因此接受信息者的回应行动则往往被趋同化,可以称之为“协同形式的回应行动”。 这种协同形式的回应在电视媒体中体现得更为明显,比如,电视媒体邀请专家和学者就热点新闻事件或受众普遍关心的社会话题,通过座谈会的形式策划一期节目,而这种集中式的讨论则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大众思维,以舆论引导的形式促成协同式回应行动的产生;再比如关于越南战争的广泛而生动的电视报道,至少部分地成就了反战运动的力量和协同性质。

新媒介技术的发展,使回应行动的本身脱离构成互动本身成立的因素,回应行动的真实性和范围都大大增加并较少受到限定。尤其在微博中,打破传统媒体单一性、单向性、滞后性的回应形式,通过网络使分散在不同时空背景下的人们利用各种方式回应其收到的信息,并且这种回应是打破传统组织形式的互动模式,可以称其为“自发形式的回应行动”。就微博事件而言,每个网民不仅可以看到其他网民的观点,同时也有表达自己观点的自由,这便为自发式回应行动的实现提供了前提。在浩瀚的信息浪潮中,公民个人无法处理庞大的信息量,便开始委托新人,通过意见领袖筛选信息、研判事实、进行新一轮的中心建构。在这一过程中,能够获得足够信任的新行为体,将成为新的“权力中心”。 随着网络舆论中心的形成,普通网民受新意见领袖的影响,自发形成互动关系的重组,比如,在“躲猫猫”“钓鱼执法”“邓玉娇案”等一起起网络热点事件中,就每个事件产生一个热点讨论的话题,以强大的公众舆论压力促使网络事件的解决。由此可见,这种由传统媒体议程设置到网络媒体议程设置的转变,便是技术媒介的回应行动从“协同式”到“自发式”成功逆袭的集中反映。

新媒体时代,网民表达渠道的扩展,带来话语力的分散和碎片化,新媒体朝着鼓励人人参与的方向发展,人们拥有了以往得不到的表达权。话语力现在不仅仅掌握在少数大众媒体和官方信息渠道手上,民众在各种问题上发出自己的声音,消解原有的权威话语中心,话语力从精英阶层向草根阶层下放,出现众声喧哗的局面。通过网络共享、分散资源集中,网络速率和信息利用率提高,用户的自主性和参与度得到很大的提升。

二、新的社会互动形式的重构:公、私生活领域界限的消解

技术媒介的配置通过提供信息给分散在时间和空间中的广大受众,不仅影响着他们行为互动的方式,而且也重构了公共生活与私人生活之间的界限。关于公、私领域的界定,主要借鉴西方社会中关于公、私领域的讨论,私人领域包括在市场经济中运作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私有经济组织及个人与家庭关系;公共领域包括国有经济组织及国家与准国家组织。哈贝马斯认为:“公共领域首先是我们社会生活中的一个领域,它原则上向所有人开放,在这个领域中作为私人的人们聚到一起,他们在理性辩论的基础上就普遍利益问题达成共识,从而对国家活动进行民主的控制。” 随着媒介技术传播的发展,事件或人们在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公众性不再直接与共同场合的分享相联系,即人们的私人生活通过媒介的传播可以成为公众事件,而公众事件也为在私人场合的个体所感知、体验。约翰·汤普森将这种现象描述为“传媒化公共事件”和“传媒化私人事件”。接下来本文将从两个维度论述公、私生活领域在传媒化过程中引起的新的互动形式出现的可能以及公共领域在新媒体环境下有何新的变化。

(一)传媒化事件的两种接收方式:私人化接收与公共化接收

大众传播的发展,特别是电视传播媒介的普及,使发生在公共和私人领域的事件及人物一旦进入电视屏幕为生活在各个领域的大众所感知,就会瞬间成为公共性事件和公众人物,为生活在时间与空间都远离事件原先发生背景的私人家庭环境中所体验。随着新媒体技术的普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信息传播功能的发展,人们可以随时随地获知发生另一个时空环境中的人和事,不但使发生在公共领域的事件在私人领域的人们的公共化过程变得更加公共化,而且也使发生在私人领域的事件在公共领域的人们的私人化过程变得更加公共化。共有媒体的出现,使得公共空间不断私人化;同时,使得私人空间也不断公共化。这就意味着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之间的界限越发含混,这是现代社会中一个不争的事实。比如,博客作为一种共有媒体而存在,它一度被认为是最好的表达“政治”意见的场所。但事实上,有很多博客都是在记录自己的隐私和生活内容,而只有很少的一部分在表达自己的观点。同时,同一个博客在记录自己的隐私和生活内容时,也会在不经意间因为某一个时事而发表自己的态度与观点。这也就意味着共有媒体的公共性和个人性有很大程度的交叉,这是新媒体技术对公私边界进行的重构在公、私生活上的呈现。

(二)传媒信息的两种互动阐释:漫谈式阐释与零碎式阐释

大众媒介的发展使公共性脱离共处的背景,人们不再亲身经历便能体验到更大更广范围内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的事件,媒介技术又给大众参与公共和私人事件提供了新的平台。但是,这种参与仅仅是一种“准参与”, 因为大众传媒信息流的互动方式主要是单向的,接收者回应主要传播者的能力范围是有限度的,尽管扩展了大众的信息知情权,但信息表达权仍没有得到普遍解放。因此,约翰·B.汤普森将通过电视和其他媒体接收的信息称为“漫谈式的阐述”。随着新媒介技术逐渐进入大众传播领域,互动信息流方式的多样化,使传媒化公共性可以使更多的人以各种方式参与信息和传播领域。尤其是在微博、微信这个平台中,人仍然是主角,网民通过链接而形成的一个活跃的、有生命力的社群。在互联网中以“去中心化”的方式连接和组织起来的,接受媒介化信息的网民具有了灵活自由的回应能力,对传播过程的信息接受也有一定的创造力和控制力,真正实现大众信息知情权与表达权的双重回归。但由于微博碎片化的语言模式,弥散在网络微博中的信息、观点呈现复杂化、分散化及碎片化的特点。尽管网络意见领袖可以引导公众舆论的走向,但这种影响毕竟有限,集中式的互动模式依然很难形成,因此,传媒化信息的互动阐释又呈现出零碎化的特征。

(三)新媒体技术是否敲响公共领域的丧钟

随着新媒介技术的发展,公、私领域的界限正在消解,公共性与享有共同场所相分离。对此,有一些评论家把信息接受过程的私人化和零碎化视为现代社会中公共生活死亡的象征——技术媒介的配置以其源源不断的信息流进入私人家庭使得一度兴旺的公共领域寿终正寝。 然而,从公共生活在技术媒介发展过程中所呈现的现状来看,这种观点是有局限性的,因为它根据的公共性概念是来自古希腊城邦的聚会,存在于近代欧洲的沙龙和咖啡馆里的对话式交流,主要是空间性和对话性的,与哈贝马斯关于公共领域的观点有异曲同工之处。然而,他们没有考虑到技术媒介配置的方式已经改变了公共性的性质,人们可以通过媒介实现跨时空的互动与交流,事件的公共性也不再局限于同享的时空环境,公共领域已变得非空间化,甚至变成脱离同在一处对话的思想符号,而这种符号的交流主体是实实在在的人,而非“无身体、无主体的”技术逻辑话语。也就是说,网络交往活动都是丰富的社会关系实践而非弥散于符号的话语实践;或者说,交往者从来没有失去过对符号的控制。 因此,为重构公共领域提供了真实的话语交往逻辑。

新媒体的出现打破了传统单向的传播模式,以网络为代表的新媒体在互动性上大大增强,为受众提供互动交往的平台和空间,一改传统媒体在话语权上的霸权地位。从网络论坛到微博、微信,网民被赋予自由表达意见、参与公共议题讨论甚至是亲自报道公共事件的权力。在这个过程中,新媒体不仅为公众提供了参与的平台,同时也不断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意识和素养,并形成一定的公民社会组织。比如,“网络大V”王克勤在微博上发动建立的“大爱清尘”公益运动,不仅聚合了众多网民的参与,而且引起了政府部门的关注并将以立法形式保障尘肺患者的救治,这对于新媒体为公共领域建构所作的贡献无疑是最好的例证。应该说,新媒体为公共领域的建构提供了技术支持和外部保障,因此,新技术媒介语境下的公共性不仅没有敲响公共领域的丧钟,而且还产生了一种新的社会互动形式的公共领域。

三、新媒体发展中新的社会图景的几种趋向

(一)新媒体的全时空性特点迫使人们时时保持待命状态

网络全方位的覆盖,使得社会交往速度越来越快,很多时候都要求人们及时甚至即时作出回应。这样一来,人们的零碎时间被最大限度地整合,新媒体侵袭着人们的时间,使社会时刻处于即时在线的紧迫感中。微博、微信、优酷等终端的使用,给我们带来瞬时间的感觉,加剧了人们对事物“即时满足的需求”,因为这种移动终端的时空使用更加便捷、紧凑、狭小,压缩、模糊了传统意义上的时间和空间。目前“微博控”“微信控”正是用户在浏览与使用移动化媒体的过程中,即刻感受时空一体化,瞬间体验时间流逝与空间流动的快感,无法从中抽离。

(二)新媒体改变着人的记忆与思维方式

传统媒体借助的是信息顺序,即信息按照一定的次序呈现,而新媒体的信息呈现是非线性的、圈层的,超链接信息呈现方式重构了以往的顺序,对“终极解释”和知识权威的敬畏感被消解。网络上搜索引擎的出现,对人们思维方式带来巨大的冲击,上网搜索逐渐成为解决问题的方式,因而,记忆方式发生变化,更多的选择记忆在于重要的信息点和信息的获取路径,而不再是具体的内容。新媒体正在以多维方式不断建构并再造新的社会图景。

(三)新媒体话语结构建构新的话语体系

网络新词的传播和发展依赖使用者的约定俗成,内涵丰富独特,表达方式十分贴合网络语境的氛围。一些产生很早的网络词语,起初可能有争议,但争议能够随时间的推移而被遗忘,依然为人们所使用,甚至逐渐得到专家权威的认可而流入汉语词汇正统。

四、结语

新媒体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方便,但在享受技术优势时,也要防止人的异化。人创造了新传播技术,不该被自己创造的东西所控制,要防止为物所控。另外,渠道多元与内容的短缺、信息相对过剩与优秀资源的稀缺,是目前的新问题。新媒体造就的趋向无限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也可能会将人们引向精神的泯灭。新媒体技术的发展给社会结构带来新的变化,影响着未来新的社会结构的建构,而在这建构的过程中一切都充满着矛盾与关节点,等待着我们抉择和妥善解决。 dRgxJ/iE86NeBAwfVHu2P47XjEBXcUxNihyQBWEeKDudP2d6Zw9CvNmAolApJz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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