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1年3月26日,我出生在肯尼亚首都内罗毕。道金斯家族的传统是在殖民地共治机构任职,我的祖父和两位叔父都曾被派往大英帝国的各处殖民地机构工作。1939年,当母亲知道父亲将要被派往马拉维任职时,毅然决定跟父亲结婚,并随父亲一同前往非洲。
“很高兴认识你,克林顿。”这位友好的护照检察官并不知道,有时英国人的全名中,首名是家族的通用名,然后才是父母取的常用名。一直以来,大家都称我为“理查德”,称我父亲为“约翰”。正如父母所愿,我们几乎忘记了家族共用的“克林顿”这个首名。对我而言,克林顿这个称谓,既多余,又烦琐,还不如没有好。虽然我无意间发现,我全名的首字母拼写CRD,与查尔斯·罗伯特·达尔文(Charles Robert Darwin)不谋而合。但无奈的是,谁也没有料到美国国土安全部也会“脑洞大开”。扫描完鞋子、限制完带上飞机的牙膏量后,还不满足,竟然命令所有进入美国境内的人必须遵守首名称谓的规矩,且必须和护照中的名字完全吻合。
于是,在预订去往美国的机票时,我不得不放弃“理查德”这个用了一辈子的名字,而将自己重新命名为克林顿·理查德·道金斯(Clinton Richard Dawkins)。当然,填写那些“事关重大”的表格时同样要遵守这个规矩。表格中还提出明确要求,让你声明你进入美国的目的不是要以武力颠覆宪法。英格兰播音员吉尔伯特·哈丁(Gilbert Harding)对此的说法是“这正是我到访的唯一目的”。而现在,同样的玩笑话估计会让你倒大霉。
言归正传,克林顿·理查德·道金斯是我出生证明和护照上的名字。我父亲是克林顿·约翰·道金斯(Clinton John Dawkins)。1941年3月26日,我出生于东非肯尼亚首都内罗毕的艾斯寇坦疗养院(Eskotene Nursing Home),而父亲并不是唯一一位名字出现在《泰晤士报》上喜得贵子的C.道金斯先生。另一位是卡思伯特·道金斯(Cuthbert Dawkins),他是一位英格兰传教士,和我们没有半点关系。那时,来自英格兰的主教和牧师们的贺信雪片般飞向我母亲,他们虽然与她素不相识,但都好心肠地让上帝祝福她刚刚降生的儿子,搞得她甚为困惑。这些本应送给卡思伯特儿子的祝福,是否对我有所庇佑,就不得而知了。但后来,那个孩子和他父亲一样,成为一名传教士,而我则和我父亲一样,成为一名生物学家。时至今日,母亲还打趣我,当初很有可能抱错了孩子。而我对这个玩笑则一笑置之,因为不仅我的外貌和父亲十分相似,而且从来没想过要和教堂扯上什么关系。
我的曾曾曾祖父亨利·道金斯(Henry Dawkins,1765—1852)娶了亨利·克林顿(Henry Clinton)将军的女儿奥古丝塔(Augusta)为妻。克林顿将军在1778—1782年任英军总司令,对美国独立战争的失败负有部分责任。自从这桩婚事之后,“克林顿”就成了道金斯家族的首名。联姻后借用克林顿的名字,多少让人感觉道金斯家族有些厚脸皮。下面这段文字,摘录的是大波特兰街的一段历史描述,克林顿将军曾在那里生活过。
1788年,他的女儿与亨利·道金斯先生私奔,乘一辆租用的马车离开了这条街。道金斯先生为了躲避追击,在通往波特兰广场的街角预先安排了6辆马车,这6辆马车随时待命,准备各自向不同的方向飞奔而去……
我真希望,斯蒂芬·里柯克(Stephen Leacock)是从我家的这段轶事中找到的灵感,创作出“跳上马儿,疯狂地四向飞奔”的罗纳德勋爵这一传奇人物。我也希望,自己能遗传亨利·道金斯的智谋与激情。但我梦想成真的可能性并不大,因为在我的基因中,只有1 / 32来自他。我还有1 / 64的基因来自克林顿将军本人,但我也从未表现出任何军事才能。许多文学作品都讲述了遗传“返祖”的故事,《德伯家的苔丝》( Tess of the D’Urbervilles )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 The Hound of the Baskervilles )只是其中的两个例子。这些故事忽略了一个事实:每一代人继承上一代的遗传基因都会减半,基因特质会随着世代的延续而呈指数级消退,除非人们通过表亲联姻来结合。而随着表亲关系的疏远,表亲联姻会变得越来越频繁,从这个角度来看,我们所有人或多或少都是彼此的远亲。
坐在原地不动,你就能想明白一个颇有意味的事实:如果你乘坐时光机回到远古时代,你在那里遇见的任何人,只要他拥有活着的子孙后代,那他一定是每一个在世的人的祖先。换句话说,如果你的时光机航行得足够久远,那么你遇到的每一个人,他要么是当代每一个世人的祖先,要么就谁的祖先也不是。利用数学家喜爱的归谬法,你就会发现,这个道理同样适用于我们生活在泥盆纪的鱼类祖先(我的鱼祖先一定和你的鱼祖先相同,因为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就会得出一个荒谬的结论:你的鱼祖先的后代和我的鱼祖先的后代在3亿年的漫长历史发展过程中始终授受不亲地彼此回避,但在时隔3亿年的今天,却依然具有彼此交配的能力)。唯一的问题是,你要回到多么久远的古代,才能让这个说法站住脚。显然不用回到鱼类时代,但究竟要多远?撇开具体计算过程不谈,我可以告诉你,如果女王陛下是征服者威廉的后代,那么你很可能也是(忽略不计私生子的可能性,我和每一位拥有家谱记录的人都可以考虑在内)。
亨利和奥古丝塔的儿子——克林顿·乔治·奥古丝塔斯·道金斯(Clinton George Augustus Dawkins)是道金斯家族中为数不多的几位真正使用克林顿这个名字的人。如果当年他遗传了父亲的激情,那么也险些在1849年一场奥地利针对威尼斯的炮击中丢掉了这个遗产。那时,他在威尼斯担任英格兰领事。我自己收藏了一颗祖上传下来的炮弹,这颗炮弹的基座上镶嵌着一块铜片,上面刻着一段文字。我不知道这段话出自谁之口,也不知道是否属实,但先按下真伪不论,与读者分享一下我的翻译(原文是当时的外交语言法语):
一天晚上,他已就寝。一颗炮弹突然击穿被子,落到他两腿之间。幸运的是,他只受了些皮外伤。一开始,我以为这不过是坊间戏言,后来才得知,原来确是实情。他的瑞士同事在美国领事的葬礼中与他相遇,问及此事,他笑着承认了,还告诉这位瑞士同事,这就是他腿有些瘸的原因。
祖先的命根子在正式派上用场之前,幸运地死里逃生,我也要将自己的存在归功于炮弹下的侥幸。倘若距离莎士比亚笔下的萝卜杈桠再近上一点点……而事实上,你我,包括某位素不相识的路人甲的存在,都依赖于比这桩轶事更为惊险的运气。我们要将自身的存在,归功于自从宇宙起源以来万事万物所发生的精准时机。炮弹事件,不过是更为普遍的现象的一个戏剧化案例而已。正如我曾说过的一样,如果高大的苏铁树左边的第二只恐龙,当时没有因为打喷嚏而错过那只小小的像地鼠一样的所有哺乳动物的祖先,那么今天我们谁都不会存在。我们完全可以抱着大难不死的侥幸心理,将自己视为一个精妙的极小概率事件。
克林顿·乔治·奥古丝塔斯·道金斯(即炮弹先生)的儿子,克林顿·爱德华·道金斯(Clinton Edward Dawkins)是道金斯家族在牛津大学贝利奥尔学院(Balliol College)求学的诸多子弟之一。他正好赶上贝利奥尔诗歌时代,以诗句的形式留下了永恒的印记。《贝利奥尔假面》( The Masque of Balliol )这部诗集,第一次出版于 1881 年,印刷在一张大幅尺寸的纸上。当年的春季学期, 7 位大学生创作了关于学校人物的讽刺诗句,印刷出来四处传颂。其中最著名的一首是写给贝利奥尔院长本杰明·乔伊特( Benjamin Jowett )的。诗的作者是 H.C.比钦( H.C.Beeching ),即后来诺威奇大教堂( Norwich Cathedral )的大主教。
第一个前来,我叫乔伊特。
与知识竞赛,我战无不克。
我就是学院的院长,
掌握知识即我所长。
另一首不那么诙谐却让我十分感兴趣的诗,是描写克林顿·爱德华·道金斯的。
实证主义话不休,
只有道金斯最牛。
上帝无用人为大,
给他戴个高帽吧。
维多利亚时代,拥有思想自由的人寥寥无几,我真希望能有机会亲眼见到曾叔祖父爱德华本人,亲眼见证那“最牛”的风采。(小时候,我见过他的两位年事已高的妹妹。其中一位有两个女仆,女仆的姓氏很奇怪,一个叫约翰逊,一个叫哈里斯)
据说,爱德华后来为我的祖父、他的侄子——克林顿·乔治·伊夫林·道金斯(Clinton George Evelyn Dawkins)支付了贝利奥尔学院的学费,而祖父在那里除了划船,基本没做什么其他的事情。祖父的一张老照片,留下了他准备下河划船的身影。照片捕捉到了当时的服饰特色,还有牛津爱德华时代的盛夏美景。这张照片像极了马克斯·比尔博姆(Max Beerbohm)笔下《牛津爱情故事》( Zuleika Dobson )中的一幕。头戴礼帽的客人们站在学院的船坞上,这些船坞得到了所有学院赛艇俱乐部的精心维护,就连现今在世的校友都还记得。可叹的是,如今,这些船坞已经被取而代之,换成了岸边砖砌的船屋。(现在依然有一两架船坞漂在水面上,或是搁浅在某处,隐身于牛津周围静谧水域的植物与水鸟之间。)祖父与他两个儿子——我父亲与叔父亨利·科利尔·道金斯(Henry Colyear Dawkins)长相非常相似。家族成员相貌的相似性会随着世代的延续而快速消退,但我依然对这一现象很感兴趣。
祖父将人生的大部分青年时光都献给了贝利奥尔,毕业之后很久都没有离开。我想,他很可能就是为了继续划船。记得小时候去拜访年迈的祖父,他总会谈起大学时代,一遍又一遍地问我们,是不是还在使用爱德华时代的俚语(我也要一遍又一遍地告诉他,已经没人再用那些俚语了):院长叫“Mugger”;废纸篓叫“waggerpagger”;殉道者纪念塔叫“Maggers’Memogger”。这殉道者纪念塔位于贝利奥尔学院外面,是为了纪念1555年因与基督教异支有牵连而在牛津被活活烧死的3位圣公会主教而建的。
关于祖父最后的记忆,是我送他去参加人生最后一次贝利奥尔校友宴会(校友的聚会晚宴,每年招待一届校友)。宴会当晚,他周围全是拄着拐杖、戴着助听器和夹鼻眼镜的老同学,其中一位认出了他,还不忘挖苦一番:“嘿,道金斯,你现在还划船吗?”我看着他闲散地混杂在这样一群老顽童之中,其中有些人一定参加过布尔战争,因此完全有资格成为西莱尔·贝洛克(Hilaire Belloc)那首著名诗歌《献给依然身处非洲的贝利奥尔人》( To the Balliol Men Still in Africa )的歌颂对象:
多年以前,当我还在贝利奥尔时,
也曾是贝利奥尔人中的一员,
我们一起在冬日的河水中畅游,
一起在灼人的骄阳下决斗。
我们心中的贝利奥尔啊——贝利奥尔,
纵然深爱,却浑然不知,
已将我们锻造成为另一类人,
一场征兵改变了命运。
贝利奥尔为我们装上盔甲,
带着孩子的目光和游侠的心,
笑傲世界,渴望危险。
贝利奥尔造就了我,贝利奥尔哺育了我,
我所拥有的,她再次赋予。
贝利奥尔精神代表爱与指引,
上帝与你同在,贝利奥尔人!
2011年,父亲的葬礼上,我哽咽着读完了这首诗。后来在2012年于墨尔本召开的全球无神论者大会上,我献给另一位贝利奥尔人——克里斯朵夫·希钦斯(Christopher Hitchens)的悼词中,再次诵读了这首诗。之所以哽咽,是因为就算在欢乐的场景中,只要读到我心爱的诗歌,我总会无药可救地热泪盈眶,而贝洛克的这首诗,正是最令人无力招架的。
离开贝利奥尔之后,祖父和家族中的许多人一样,到殖民地公职机构任职。祖父在缅甸辖区担任森林管理官,花了大量的时间身处偏远的深山老林中,监管着那些经过严格训练的会伐木的大象。1921年,当他正在内陆的一片柚木林中工作时,得到了小儿子科利尔降生的好消息。小儿子以朱丽安娜·科利尔夫人(Juliana Colyear)命名。科利尔夫人是亨利的母亲,而亨利则是与奥古丝塔私奔的那位富有胆魄的先人。我总会联想,送信人亲手将信递到祖父手中时,在热带雨林中举步维艰的样子。得到这个消息后,祖父激动万分,等不及其他的交通工具就位,自己便骑上自行车,赶了50公里的山路,飞奔回妻子床边。他抱起儿子,骄傲地宣布这位家族新成员长着“道金斯家的鼻子”。进化心理学家发现,婴儿降生之后,人们总会迫不及待地试图发掘孩子与父系亲属的相像之处,而非母系的,这是因为父子关系的确认比母子关系更难。
科利尔是三兄弟中最小的一位,我父亲约翰是大哥。三兄弟都出生在缅甸,靠当地人挑着扁担、挂着睡篮,一路穿越崇山峻岭、丛林险境。三兄弟后来都追随祖父的脚步,加入殖民地公职机构,但三人却被派往了非洲的三个不同的地方:我父亲约翰在马拉维(当时的尼亚萨兰),二叔比尔在塞拉利昂,三叔科利尔在乌干达。比尔以他的两位祖父命名,正式的名字是亚瑟·弗朗西斯·道金斯(Arthur Francis Dawkins),但因小时候很像路易斯·卡罗尔(Lewis Carroll)笔下的小壁虎比尔,所以大家一直都叫他比尔。年轻的时候,我父亲约翰和叔父科利尔的外貌十分相像,以至于有一次父亲在街上被人叫住问道:“你究竟是你还是你弟弟?”这确有其事,也许比我所在的牛津学院中,唯一一位有资格冠以“学说”头衔的W.A.斯普纳(W.A.Spooner)的著名轶事更加真实。一次,斯普纳在校园中与一位年轻人打招呼,问道:“让我想想,我总是记不起来,究竟是你还是你兄弟在战争中牺牲了?”随着三兄弟年纪渐长,比尔和科利尔在外貌上越来越相像(也与他们的父亲很像),而在我看来,与我父亲的相似之处就不那么多了。人的一生中,与家人在外貌上的相似,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这也是我对外貌相似很感兴趣的原因之一。我们总是很容易忘记,基因会用一生的时间来释放其影响力,而不仅仅是在胚胎发育时期。
未能生育女儿,是我祖父母的一件憾事。他们本来想着将最小的孩子命名为朱丽安娜,最后却只能以科利尔这个姓氏为小儿子起名。三兄弟都才华横溢。科利尔在学术上充满聪明才智,比尔则是运动健将。我上学后,很骄傲地看到学校的光荣榜上有比尔叔叔的名字,他是学校百码短跑的纪录保持者 。短跑方面的优势,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早期的一场英式橄榄球比赛中,助了他一臂之力,令他精彩地完成了一击触地得分。我没有分享到比尔叔叔的运动天赋,但我认为,自己从父亲那里学到了如何科学思考,从科利尔叔叔那里学到了如何阐明自己的思想。科利尔离开乌干达后,到牛津大学开始了他的教学生涯,被众人誉为统计学的天才教师。在生物学家看来,统计学这门学科,是众所周知地高深晦涩。令人扼腕的是,科利尔过早地离开了我们。我将自己的一本著作《伊甸园之河》( River out of Eden )献给了他,并为他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谨以此书纪念亨利·科利尔·道金斯(1921—1992),牛津圣约翰学院院士:一位深谙如何理清万事线索之术的大师。
三兄弟离开人世的年龄,与他们的长幼顺序正好颠倒。每每思忆,总令我伤感不已。比尔叔叔是我的教父,他于2009年去世,享年93岁。我在比尔叔叔的葬礼上致了悼词。我想表达的想法是,虽然英格兰殖民地公职机构存在诸多缺点和问题,但其中最优秀的人物还是非常善良正直的。比尔叔叔和他的两兄弟,以及我后面将要讲到的迪克·凯特维尔(Dick Kettlewell)一样,都是其中最优秀的人物。
三兄弟都追随他们父亲的脚步,选择了殖民地公职机构。同时,他们也从我祖母那里获得了类似的传承。三兄弟的外祖父亚瑟·斯迈西斯(Arthur Smythies)是印度辖区的首席森林管理官,他的儿子伊夫林·斯迈西斯(Evelyn Smythies)后来当上了尼泊尔的首席森林管理官。我的祖父与伊夫林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们曾共同在牛津就读林学专业。正是这份友谊,为祖父和伊夫林的妹妹伊妮德·斯迈西斯(Enid Smythies)牵上了红线。就这样,伊妮德成了我的祖母。伊夫林是名著《印度的森林财富》( India’s Forest Wealth )的作者,同时还创作了几部关于集邮的图书。令人有些惋惜的是,他的妻子奥利弗·斯迈西斯(Olive Smythies)喜欢猎杀老虎,还出版了一本名叫《老虎夫人》( Tiger Lady )的书。书中有一张他们夫妇二人的照片。妻子头戴遮阳帽,站在老虎身上,丈夫自豪地拍着她的肩膀,下面一段文字写道:“干得漂亮,小女人。”倘若我生活在那个年代,奥利弗不会是我喜欢的类型。
奥利弗与伊夫林的大儿子,也就是我父亲沉默寡言的表兄弟伯特伦·“比利”·斯迈西斯(Bertram “ Billy ” Smythies)也在林业部门工作。他一开始就职于缅甸,后来去了砂拉越。他创作了两部权威著作:《缅甸的鸟类》( Birds in Burma )和《婆罗洲的鸟类》( Birds in Borneo )。第二本书,后来成了旅行作家雷德蒙·欧汉伦(Redmond O’Hanlon)与诗人詹姆斯·芬顿(James Fenton)周游砂拉越,并创作富有幽默感的游记《一头栽进婆罗洲》( Into the Heart of Borneo )时圣经般的参考教材。
伯特伦的弟弟约翰·斯迈西斯(John Smythies)没有沿袭家族传统,而是成了一位著名的神经学家,他是精神分裂症和迷幻剂方面的权威。他生活在美国加州,在那里,他给了奥尔德斯·赫胥黎(Aldous Huxley)以启发,后来赫胥黎服用了一种叫墨斯卡灵的迷幻药,以净化自身的“知觉之门”。最近我向约翰咨询,是否可以接受朋友的邀请,引导我进行一场LSD之旅 。他不建议我这样做。我父亲的另一位表兄弟尤里克·斯迈西斯(Yorick Smythies)是忠实服务于哲学家路德维希·维特根斯坦(Ludwig Wittgenstein)的一名文书。彼得·康拉迪(Peter Conradi)在小说家爱丽丝·默多克(Iris Murdoch)的传记中,指出尤里克就是默多克作品《在网下》( Under the Net )中“圣愚”雨果·贝尔方德(Hugo Belfounder)的原型。我不得不说,实在很难找到两者的相似之处。
尤里克希望成为一名公交车售票员,但(默多克)写道,他是史上唯一一位没能通过公交理论考试的人……在一次驾驶课上,尤里克将汽车在人行道和马路间扭来扭去地向前开,教官毫无办法,只得自己下了车。
尤里克没能获得售票员资格,而在哲学这条事业的发展道路上,也没能得到维特根斯坦的支持。后来,尤里克在牛津林业系做了一名图书管理员,也许,这是他与家族传统之间唯一的一点联系。他嗜好古怪,喜欢吸鼻烟,信仰罗马天主教,最后在悲惨潦倒中结束了自己的一生。
亚瑟·斯迈西斯是斯迈西斯表兄弟的祖父,也是家族中第一位供职于英格兰皇家的人。他的父辈祖先中,追溯到曾曾曾曾祖父威廉·斯迈西斯(Willian Smythies)教士,有六代人接连担任英格兰国教的神职人员。我想,如果我生活在那个年代,也很有可能会成为一名神职人员。我一直对有关于存在的深刻问题很感兴趣,这些问题正是宗教启示人们去思考,却未能找到答案的问题。但我十分幸运,在我生存的年代,这些问题可以用科学来回答,而无须诉诸超自然力量。事实上,我对生物学的兴趣,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对起源和生命本质的好奇,而非像许多我辅导过的年轻生物学家那样,是因为对博物学的热爱。甚至还有人认为,我放弃了野外工作和博物学的家族传统。在之前出版的一本动物行为学家自传文集中,收录了我一段简短的回忆录,里面写道:
我本来可以成为一名儿童博物学家的。我拥有各种优势:不仅童年生活在热带非洲那完美的环境中,而且也有着投身于博物学的基因。道金斯家族的几代人,都穿着卡其短裤,皮肤晒得黝黑,行走于大英帝国位于世界各地的原始丛林之中。和我父亲及其两位兄弟一样,我生来便融入了大自然的怀抱,就差头顶着遮阳帽呱呱坠地了。
后来,科利尔叔叔第一次看到我身着短裤的样子时,情不自禁地说道(他有着穿短裤的习惯,每次都扎两条皮带):“上帝啊,你长着一副真正的道金斯膝盖。”在回忆录中,我继续写道,科利尔叔叔能对一位年轻人说出的最刻薄的话就是:
“他这辈子从来没入住过青年旅社”。我也要无奈地承认,这句责难至今对我依然适用。年少时代的我,的确有摒弃家族传统之嫌。
父母给了我充分的鼓励。无论是在康沃尔郡的悬崖峭壁,还是在阿尔卑斯的绿茵草地,他们都能叫出足畔每一朵野花的名字。父亲为了逗孩子们笑,还会大声说出那些植物的拉丁文全称(孩子们就算不懂得那些词汇的意思,也很喜欢听到长串的语音)。回到英格兰之后不久,我那高大英俊的祖父就从缅甸林业部门退休,在家颐养天年。他会指着窗外的蓝冠山雀,问我知不知道鸟儿的种类和名称。这样的对话总会令我苦恼不已。我当然不知道,于是便痛苦地痴痴问道:“是苍头燕雀吗?”然后,祖父就会露出一副吃惊而愤慨的表情。在道金斯家族中,这样的无知,无异于没听说过莎士比亚的名言名句一样罪大恶极。“怎么可能?”我永远忘不了祖父的这句话,也忘不了父亲不愿接受现实的辩解。
为了公平起见,我还是要为少年时代的自己辩护一下。那时,我刚刚回到英格兰,东非可没有什么蓝冠山雀或是苍头燕雀。但无论如何,我后来还是爱上了观察野生动物,却从来不像我父亲或祖父那样,热爱野外探险。而是:
我偷偷成了一名读书爱好者。从寄宿学校放假回家,我总会悄悄拿本书溜进卧室,满心内疚地逃避着新鲜空气和美好的大自然。后来,在学校开始正式学习生物之后,也是凭借着对读书的热爱才让我坚持了下去。大人们所谓的哲学问题总会引起我的兴趣。例如:生命的意义是什么?我们为什么在这里?一切是如何开始的?
我母亲的家族来自康沃尔郡。我的外祖母康妮·沃恩(Connie Wearne)的父亲、祖父和曾祖父,都是赫尔斯顿的医生,也都是土生土长的康沃尔人(小时候,我总想象他们是《金银岛》中的利弗希医生)。他们被英格兰人称为“外国人”。母亲因未能出生得更早一些,学会现在已经绝迹的康沃尔语而感到惋惜。但母亲告诉我,当她还是个小女孩时,马利恩的老渔夫还能听懂那些“前来捕蟹”的布列塔尼渔夫说的话。在布立吞语系中,威尔士语(现存)、布列塔尼语(消亡中)和康沃尔语(绝迹)三种语言之间,布列塔尼语和康沃尔语在语言家族中是姐妹关系。许多康沃尔语中的词汇在康沃尔当地的英语方言中留存了下来,比如青蛙叫“quilkin”。我外祖母能讲出一口十分流利的康沃尔方言。我们这些孙辈,总是不厌其烦地缠着她读诵一首美好的诗词,这首诗讲的是一位吞下卵石的男孩的故事。我当年还录下了一段外祖母的诗朗诵,可惜找不到那盘磁带了。很久之后,我在谷歌的帮助下,追回了那些遗忘的词句。直到现在,我依然能在脑海中听到外祖母温暖而慈祥的声音。
鱼饵店旁边有个大山包,
小男孩到山上玩,吞下了一块卵石,
卵石正巧卡在喉咙中,
怎么拿出来,真是个难题,
卵石噎在喉,男孩又是喘、又是呕,翻着白眼,
目光呆滞;
嗓子发出咯咯声,跺着脚,快急疯了。
老玛丽是第一个来帮忙的,
就像吉米的猫一样,她总是打头阵;
她拨开男孩的额发,还没等他拒绝,
便将手指深入喉咙,
却被男孩紧紧咬住,不肯松口,
一直到她像鼬鼠一样尖叫,一里之外都能听到。
没人能帮助男孩,大家都捏把汗,
一人说道:孩子,翻个筋斗,一定能让石头掉出来;
有人去拿薄荷药水,
汤米叔叔开始传播男孩吞下卵石的故事;
有人晃他的头,伤心地说:他们一直都知道
男孩会以悲惨告终,因为他最是顽皮,
总是逃学,投掷玩耍,还将锡罐绑在小猫小狗的尾巴上,
偷鸟蛋、开闸门,所有这类恶作剧他都干。
就在此时,伟大的詹姆快步走来,大声喊道:
“你们这些固执的人,既无知又不愿听从建议;
站在人群中的你,去给男孩打一拳,
就在他头下方,便能将卵石击出;
男孩就站在开花的欧芹丛中,
但愿你没有在他口中发现另一块卵石!”
我对语言的进化十分痴迷。在演进过程中,本地语言是如何分离而成为像康沃尔英语和乔第英语这样的方言,之后又在不知不觉中进一步分离,成为像德语和荷兰语这样彼此相关却又互不相通的语言的?语言进化与基因进化之间的相似性非常多,给人以启发的同时又难免误导。当种群分离成为不同的物种,分化的时间点,以物种间无法进行异种交配的时刻为标志。在语言领域,我提议,当两种方言分离到这样一个类似关键点——如果以一种方言为母语的人试图讲另一种方言,人们会将这种行为视为一种赞美而非侮辱时,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两种方言达到了被分类成为两种语言的状态。如果我到彭赞斯的酒馆喝酒,试着用康沃尔的英语方言讲话,就会有人来找我的麻烦,因为人们会觉得我是在用嘲讽的态度去模仿。但如果我去德国,试着用德语与人交流,人们就会欣然接受。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德语和英语分化成了两种不同的语言。如果我的理解是正确的,那么也许在斯堪的纳维亚就能找到现实中的例子—— 一些方言正处于分化成为独立语言的边缘。
最近去斯德哥尔摩演讲时,一档电视谈话节目邀请我做嘉宾。这档节目在瑞典和挪威上映。主持人和几位嘉宾都是挪威人,他们告诉我,讲瑞典语和挪威语都可以,因为两国观众都能毫无困难地听懂这两种语言。而大多数瑞典人却听不懂丹麦语。如果用我的理论进行分析,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访问挪威的瑞典人最好不要讲挪威语,以免被人误认为是在嘲讽。但访问丹麦的瑞典人若是会讲丹麦语,就会受到人们的欢迎 。
外祖母康妮的父亲——沃尔特·沃恩(Walter Wearne)医生去世后,她的母亲就搬离了赫尔斯顿,在利沙半岛西部建了一幢房子,那里能俯瞰马利恩湾。这幢房子一直作为家族遗产传承了下来。从马利恩湾出发,在海石竹丛中沿着山崖漫步,就能到波尔杜。伽利尔摩·马可尼(Guglielmo Marconi)的无线电台就曾建在那里。1901年,第一次横渡大西洋的电波也是从那里发送出去的。这份电波,是不断用摩尔斯码重复的字母“s”。在这样一个富有重大意义的时刻,还有什么能比发出一连串令人浮想联翩的“s”更有趣呢?
外祖父阿兰·威尔弗雷德·“比尔”·拉德纳(Alan Wilfred “ Bill ” Ladner)也是康沃尔人,他是马可尼公司的一名无线电工程师。他进入这家公司的时间晚了一些,没能赶上1901年那次历史性的电波传输,但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不久的1913年,他被分配到位于波尔杜的同一家无线电台工作。1933年,波尔杜的无线电台被拆除时,外祖母的姐姐埃塞尔(外祖母虽然有几位姐妹,但母亲仅称埃塞尔为“阿姨”)去拣了几块曾用作仪表板的零件石板回来。石板上钻有孔洞,能让人联想到当年的用途。这也算是昔日技术的化石了。如今,这些石板铺在了马利恩家宅的花园之中。记得小时候,每每看到石板,总会令我对外祖父的工程师职业心生敬仰。工程师在英格兰不像在许多其他国家那样拥有崇高的地位,也许,这就从某种角度解释了为什么我那曾经以制造业为傲的祖国,后来却悲哀地将强势产业让位给了令人羞愧的“金融服务业”(现在我们更是清楚地看透了这一行业的狡诈本质)。
在马可尼发出历史性电波之前,人们一直认为,无线电信号的传输距离会受到地球曲率的限制。以直线行进的电波,是如何在地平线之外被捕捉到的?原来,无线电波会在高空大气的电离层反弹回来(现代无线电信号是通过人造卫星反弹回来的)。外祖父的著作《短波无线通信》( Short Wave Wireless Communication ),从20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早期,一直是该学科的权威教科书,我也为此十分骄傲。后来晶体管取代了电子管,外祖父专长的学科也后继有人了。
这本外祖父撰写的教科书,总被家里人说成是高深难解。而我仅读了两页,便被书中思路的明朗清晰所打动。
理想的发报机发出的电子信号,是输入信号的忠实复制。而且,发报机能恒定地将信号传输到连接线路,不对其他频道造成干扰。理想的连接线路能在不使电脉冲失真或衰减的情况下进行传输,也不会在传输过程中从各类外来电子干扰因素中获取“噪音”。理想的接收机能接到频道中发报机通过连接线路发过来的电脉冲,并将其忠实地转换成为视频或音频效果……开发出理想的频道是不太可能的,因此我们必须考虑从哪些方面进行折中。
抱歉,外祖父!原谅我没有在您在世时阅读此书,与您探讨。待我年纪渐长,有能力读懂此书时,还是将其搁置一旁。而您,也在家庭的压力下,对您那久经历练的智慧与经年积累的知识只字不提。“不,我对无线理论一无所知。”每逢人们开启这个话题,您总会这样喃喃自语,然后继续轻轻哼唱着您所钟爱的轻歌剧。现在,我多么想与您聊聊克劳德·香农(Claude Shannon)和信息理论;多么想告诉您,同样的原则也在指导着蜜蜂、鸟儿以及脑神经元之间的通信;多么希望您能给我讲一讲傅里叶变换,讲一讲关于《简明微积分》( Calculus Made Easy )的作者西尔瓦诺斯·汤普森(Silvanus Thompson)教授的轶事(一个傻子能做到的事,另一个傻子也能做到)。太多太多的机遇,就这样从我们身边逝去,一旦逝去,便永不再来。我当初怎能如此短视,如此愚钝?而如今,我也只能对着我深爱的外祖父阿兰·威尔弗雷德·“比尔”·拉德纳的亡灵,叹一声抱歉了。
当初鼓励我在少年时代动手制作收音机的,不是外祖父拉德纳,而是叔叔科利尔。叔叔给了我一本F.J.卡姆(F.J.Camm)写的书。在书本的指导下,我一开始动手制作了一部晶体管收音机(非常不好用),之后又制作了一部带着一根又大又亮红色电子管的单电子管收音机。后来这部收音机工作起来稍微好一些,但还是需要戴耳机听,不能用扩音器。这部收音机的制作手艺简直糟糕透顶。我没有将各条线路整齐地理顺,而是自以为是地想着,只要每条线路各回各家,就无所谓在中途如何纠结牵连,于是便粗心地将这些线路胡乱钉在一块木板上。不能说我是存心要将线路搞得一团糟,但我的确觉得,将十分重要的线路拓扑布局搅混,将不那么重要的线路实体布局弄乱,是件很好玩的事。早期收音机与现代集成电路之间的对比非常强烈。多年之后,我在英国皇家科学研究院为一群和我当年制作单电子管收音机时同样年龄的孩子做圣诞大讲堂时,从一家现代计算机公司借来了一张巨大的集成电路布局放大图,为孩子们展示。我希望小观众们能为此而感到惊奇和着迷。实验胚胎学家证实,成长中的神经细胞,常常会以我制造单电子管收音机的风格去寻找正确的末端器官,而不像集成电路那样,遵循有秩序的计划。
回头继续讲讲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的康沃尔。我外祖母的母亲很喜欢邀请在悬崖无线电台工作的那些年轻而孤独的工程师们来马利恩的家中喝茶,外祖父母康妮和拉德纳就是这样认识的。没想到他们订婚之后,“一战”打响了。拉德纳这位无线电工程师,在战时是急需的人才,于是,这位聪明的年轻军官便被皇家海军派到了当时锡兰岛(现为斯里兰卡)的南端,在大英帝国航线上关键的战略补给站负责建设无线电站。
康妮于1915年追随拉德纳去了锡兰,住在当地教区牧师的宅子里,并在那里与拉德纳完婚。我的母亲珍妮·玛丽·微微安·拉德纳(Jean Mary Vyvyan Ladner)于1916年出生在科伦坡。
1919年,战争结束后,外祖父带着一家人回到了英格兰。他们没有回到祖国西边的康沃尔老家,而是去了东边的艾塞克斯郡。马可尼公司的总部就坐落于艾塞克斯的切姆斯福德。外祖父受聘于马可尼学院,在那里培训年轻工程师。后来,外祖父成为马可尼学院的院长,是广受敬仰的优秀教师。一开始,一家人生活在切姆斯福德市里,后来搬到了市郊,住进了一幢名叫沃特霍尔(Water Hall)的艾塞克斯风格宅邸中,它始建于16世纪,距离落后的小贝都村(Little Baddow)不远。
外祖父在小贝都亲身经历的一个小故事,总让我觉得揭示了一些人性的天然特质。那是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外祖父骑着自行车出门。一架德国轰炸机途经此处,扔下一颗炸弹(敌对国的轰炸机飞行员有时会在没能找到城市攻击目标,而又没有足够的燃油拖着一颗炸弹返航时,就将炸弹扔在郊区人烟稀少的地方)。外祖父在巨大的爆炸声中,没有搞清炸弹的具体落点,第一个绝望的想法就是炸弹炸毁了沃特霍尔,炸死了妻子和女儿。惊慌失措的情绪,似乎激起了回归原始行为的返祖现象:外祖父跳下自行车,将车弃于水沟,然后一路飞奔回家。我能理解在危急状态下人的这种做法。
1934年,我的祖父母也从缅甸解甲归田,来到了小贝都,住进了一幢名叫霍伯特(The Hoppet)的大宅子。珍妮和妹妹黛安娜是从一位女性朋友那里第一次听说道金斯家的男孩的。这位女性朋友宛如简·奥斯汀笔下的八卦少女,上气不接下气地议论着新搬来的年轻邻居。“霍伯特住进了三兄弟。老三年纪太小,老二条件很不错,可老大却有些疯癫。他将全部时间用来在沼泽地里投掷铁环,然后俯身盯着铁环看。”
父亲这貌似古怪的行为,其实非常有道理。科学家的一些行为和动机,让他人无法理解甚至怀疑,这不是第一次,也不会是最后一次。当时,父亲正在牛津大学植物学系读研究生,之所以投掷铁环,是为了对沼泽地草丛的统计分布进行研究。这份研究工作,需要他在沼泽地的样方中确认并统计植物种类与数量,而随机投掷“铁环”(样方)则是标准的取样方法。父亲对植物学的兴趣,是吸引母亲和他在一起的诸多特质之一。
父亲对植物学的热爱,年少时就已萌芽。一次,还在念寄宿学校的父亲和比尔叔叔,在放假期间到外祖父斯迈西斯家玩。那个年代,在殖民地工作的父母常常会将孩子送往英格兰寄宿学校,特别是男孩子们。7岁的父亲和6岁的比尔叔叔被送往位于索尔兹伯里的一家名叫“茶芬园”(Chafyn Grove)的寄宿学校,后来,我也曾到这所学校就读。父亲和叔父上学之后,祖父母依然留在缅甸继续工作了十几年。没有航空旅行条件,就算到了学校假期,他们也无法与孩子们相会。于是,放假期间,两个小男孩就会住在其他地方,有时住进专门针对父母在殖民地工作的孩子们开放的寄宿家庭,有时住进他们位于德文郡道尔顿的斯迈西斯外祖父母家。在外祖父母家,小哥俩总能与斯迈西斯的表兄弟为伴。
如今,父母与孩子之间如此长期的两地分离,是不能为人所接受的。但那个年代却十分常见,在国际旅行耗时漫长、效率极低、成本高昂的现实情况下,出现这样的分离被认为是帝国事业和外交工作不可避免的必然。儿童心理学家很可能会质疑这种现象,并认为这样会给孩子幼小的心灵造成持久伤害。但事实证明,父亲和比尔叔叔都有着平和的性格和优雅的风度。其他人,则有可能不具备足够的坚忍,因而无法克服童年时代的缺失。之前讲到过,父亲的表兄尤里克性格就有些古怪,一生过得不太幸福;但之后他去了哈罗镇,由此,尤里克的心路历程便不言自明了,更不用提及从维特根斯坦那里积累的精神压力。
一次放假期间,父亲的外祖父亚瑟·斯迈西斯将一群孩子召集在一起,告诉他们,谁采到最棒的野花标本就给谁奖励。结果,父亲获胜。而儿时采集的植物标本,则成为他后来所有标本中最为珍贵的一套,这件事也指引他走上了成为专业植物学家的道路。对野花的兴趣,是父亲与母亲共同的爱好。他们还喜欢与世隔绝的荒野,不愿融入嘈杂的人群。与比尔叔叔和黛安娜阿姨(他们后来结为夫妻)不同,父母对派对聚会等活动不感兴趣。
父亲和比尔叔叔到了13岁,先后离开茶芬园,进入位于威尔特郡的马尔伯勒学院(Marlborough College)。这所学院是英格兰著名的私立学校,最初是为神职人员的儿子们开办的。据约翰·贝杰曼(John Betjeman)的诗歌体回忆录所言,学校纪律严明,几近苛责。但父亲和比尔叔叔似乎并没有赶上诗人的遭遇,而是非常享受校园生活。但6年后,当科利尔叔叔到了同样的年龄,祖父母还是决定将他送往另一家温和一些的学校——位于诺福克的格雷沙姆斯学院(Greshams College)。祖父母的这种选择,也能说明马尔伯勒学院的一些问题。在我看来,格雷沙姆斯学院也许比马尔伯勒更加适合父亲,但马尔伯勒有一位著名的生物教师——A.G.朗兹(A.G. “ Tubby ” Lowndes)应该是父亲在生物学领域的启蒙老师。朗兹可谓桃李满天下,其中包括伟大的动物学家J.Z.杨(J.Z.Young)和彼得·梅达瓦(P.B.Medawar),英国皇家学会至少有7名院士曾拜读于朗兹的门下。梅达瓦和我父亲同届,他们后来又一起去了牛津大学,梅达瓦在莫德林学院读动物学,我父亲在贝利奥尔学院读植物学。我复制过一份朗兹当年的讲义,这份讲义是我父亲逐字记录下来的,估计梅达瓦也在同一间教室中听过同样的课。我认为,这段讲解与“自私的基因”这一中心思想不谋而合。但我是在《自私的基因》这本书出版后很久,才在父亲的笔记中看到这篇讲义的,因此并没有受其影响。
在牛津获得文凭后,父亲留了下来,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前面提到的沼泽地草丛实验,就是那个阶段发生的事情。后来,父样选择在殖民地公职机构的农业部门工作。这条职业发展路线,需要他到剑桥大学深造热带农业学。在那里,他的房东有着让人过耳不忘的名字——雀鹰夫人(Mrs.Sparrowhawk)。与母亲订婚之后,父亲又前往位于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的皇家热带农业学院学习。1939年,父亲被派往马拉维,担任初级农业官一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