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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记员巴特尔比

我是个上了岁数的人。过去三十年中,由于我职业性质的缘故,我和一群看起来有趣而且有点独特的人有了非同寻常的联系,据我所知,这群人尚未见经传——我指的是法律文书抄写员,或者说是书记员他们。通过职业来往或私人交往,我认识了他们中的很多人。如果我乐意,能够讲出许多关于他们的故事,听了这些故事,善良的绅士可能会微笑,而善感的人也许会悲叹。但是其他书记员的故事我暂且不提,就讲讲巴特尔比的几段往事,因为他是我所见所闻中最奇怪的书记员。关于其他法律文书抄写员,我或许能够讲述其整整一生的故事,但是对于巴特尔比,却做不到,因为我认为缺乏资料,不能为其作一部满意的完整传记。对于文坛来说,这是一大损失,无可补救。有些人的事迹除了最原始的材料,其他的一切都无法考查。巴特尔比正属于这种人,而且关于他的资料又非常少,我对他的了解就是自己亲眼目睹的种种怪状,此外就是下文会提到的一份含糊的报告。

介绍巴特尔比书记员——他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就是这种身份——之前,我还是先简单介绍一下我自己、我的雇员、我从事的行业、事务所和周边环境;因为要充分了解下文要介绍的主人公,很有必要了解这些情况。首先,我本人自打年轻时就已深刻地认识到生活方式越简单越好。因此,尽管我从事的职业众所周知是热闹紧张的,有时甚至动荡不安,但是我的生活安宁并没有因此受到侵扰。我属于那种淡泊名利的律师,从来不在陪审团前高谈阔论,也不以任何方式赢取公众喝彩;而是安然隐逸,平静稳妥地处理有钱人的事务,包括他们的债券、抵押贷款、产权证等。所有了解我的人都认为我特别可靠。已故的约翰·雅各布·阿斯托先生,这位鲜有狂热诗情的名士,毫不犹豫地宣称我的最大优点是谨慎,第二大优点便是做事有条理。我这样说并非虚夸自己,而只是复述一个事实,即我并没有被阿斯托先生解雇。我承认,我喜欢经常提起阿斯托先生这个名字,因为这个名字发音圆润,如同金声玉振。直率地再说一句,阿斯托先生对我的好评,我并非无动于衷。

我要讲的这个小故事开始前的某个时候,我的事业得到较大扩展。衡平法院一位主事官的老字号事务所——现在纽约州已经没有这个牌子——转到我手中。这个事务所的工作人员虽然不是很刻苦,但是获利丰厚,让人欢欣。我很少发火,更不用说是为手下人的错误或冒犯行为而火冒三丈,这样做有危险;但是,在这里请允许我莽撞地表达我的一个观点。我认为新宪法突然之间强力废止衡平法院主事官的事务所是不成熟之举;我本来指望这辈子都能享受该所的利润,想不到短短几年间就结束了。当然,我只不过是顺便提一下。

我的办公室位于华尔街×号,楼上。从办公室一端能看见一个大天井的白色内墙,而这堵墙从上至下贯穿整幢大楼。

这种景色也许会略嫌乏味,缺乏风景画家所谓的“生机”,而办公室另一端的景致则至少也与此形成一种对比。在那个方向,窗外可见一堵高立的砖墙,毫无遮拦。那堵墙因为岁月的腐蚀而且终日不见阳光而变得黑乎乎的,无须望远镜即可窥视其潜在之美,好像是方便近视眼们观看,墙修得离我的玻璃窗只有十英尺之远。因为周围大楼耸立,而我的办公室在第二层,这堵墙与我办公室之间的间隔貌似一个巨大的方形蓄水池。

在巴特尔比到来之前的那段时间,我雇用了两位书记员,还有一个看起来很有前途的小伙子做勤杂工。第一个叫作“火鸡”,第二个名为“镊子”,第三个称作“姜汁饼”。这些看起来像名字,但在人名地址录里通常难以找到这种名字。实际上,它们是绰号,是我的三位员工相互给对方起的,据称是表现了他们各自的外貌或性格。“火鸡”是一个矮胖的英国人,和我年纪相仿——也就是说,大概六十岁左右。早上,他的面容红润健康,但是过了正午十二点——他吃午餐的时间——他的脸便像圣诞时节装满煤球的壁炉一样燃烧起来,并且一直烧下去——但是热度好像逐渐退去——一直到下午六点左右;这以后我就看不到这张脸的主人了。这张脸和太阳一样在正午时分最红,和太阳一起落沉,然后第二天又上升、达到顶峰、下落,如同太阳那般有规律、荣耀不减。我一生中碰到过许多离奇的巧合,其中最奇怪的便是当红光满面的“火鸡”脸色最红最亮的时候,正好是一天中我认为他的工作能力开始严重受干扰的时间。我不是说他太懒或者说不乐意干活;事实上正好相反。问题是他会变得过于积极,他的动作显得怪诞浮躁、慌里慌张、鲁莽轻率。拿钢笔在墨水台蘸墨水时,他会粗心大意,他在我的文件上留的墨渍都是在正午十二点以后搞的。其实,在下午,他不仅仅只是变得粗心,在纸上不停地留墨渍,更糟糕的是,有些日子里,他会变得更差劲,吵吵嚷嚷不安宁。在这种时候,他的容光也会更加绚烂,仿佛是烛煤堆在无烟煤上。他摇着椅子,发出吱呀吱呀的难听声音;洒落吸墨水的沙盒;在修钢笔的时候,不耐烦地将其全部折碎,然后突然大发脾气,将它们都甩到地上;有时他站起来,靠在桌边,捶得纸张到处飞,那样子有失体统,看到一个年事如此之高的人居然这个样子真让人伤心。虽然这样,但他在很多方面对我来说都是难能可贵的,在正午十二点之前,整个上午他也是动作最迅捷稳当的,可以完成不少工作,其方式也不是一般人能比得上的——正是出于这些原因,我愿意忽视他的古怪行为,尽管事实上我也会偶尔责备他。然而,我这样做的时候要和颜悦色,因为虽然他上午是最有修养的,不,应该说是最温和、最毕恭毕敬的人,但是一到下午,如果稍微有点惹他不高兴,他就会出言不逊——事实上是张狂无礼。因为我看重他早上做的工作,也下定决心不要失去它们——但同时也被他在十二点钟后头脑发热的样子搞得很难受——而且,作为喜欢安静的人,我不愿意看到自己的规劝反而招致他的无礼反驳,于是,我在一个周六的中午(每逢周六,他的状态更糟)很客气地向他暗示,因为他岁数大了,也许工作时间减少会好些;简而言之,他十二点后不需要到我的事务所,吃了午饭后,最好是回到自己的住所,一直休息到吃茶点的时候再来。但是他拒绝了,坚持下午还要忠于职守。他的脸色好像灼烧起来,让人难以忍受,他一边言辞激昂地向我保证——一边在办公室另一端用一根长尺打着手势——说如果他在早上的工作有用,那下午怎么会少得了他呢?

“先生,我服从您的指导,”“火鸡”说,“但是我认为我是您的得力助手。上午,我只不过是在引领部署我的纵队;但是到了下午,我一马当先猛攻敌手,因此”——然后他用尺子猛刺一下。

“但是您瞧瞧这些墨渍,火鸡。”我暗示道。

“没错,但是,先生您看看我的头发!我老了。先生,暖洋洋的午后时分在纸上滴一两滴墨渍,这对于一位满头银发的人来说,当然不应该受到严厉的批评。我一大把年纪——就算弄脏纸张——也应该得到尊重。先生,我们两个都上了年纪。”

他引起我的感情共鸣,这让人难以抵制。看来他无论如何都不愿意离开,于是我便决定让他留下,同时也决心下午只让他处理我那些不太重要的文件。

“镊子”是我的第二位员工,他是个二十五岁左右的年轻人,留着络腮胡,气色也不好,总体上看起来酷似强盗。我一直以为他是两种邪恶力量——野心和消化不良的受害者。他的野心表现在他没有耐心只做抄写员的工作,而是未经许可便擅自包揽一些非常专业的事务,比如拟定法律文书。他的消化不良看来表现在他会不时紧张暴躁,咬牙切齿很生气的样子,抄写时如果犯错误,他的牙齿会磨得咯咯响;业务最忙的时候,他会没有理由地咒骂,嘘声骂,而非出声骂;特别是他不断地埋怨其工作台的高度。尽管“镊子”在机械方面很有天赋,他却总也不能将这张桌子调整到合适他自己的高度。他在桌子下面垫上碎片、各种各样的块状物、纸板,最后甚至尝试用折叠的吸墨纸以求能够精确地进行调整。但是他发明的每种方法都没有用。如果为放松背部而将桌盖板顶起来成锐角状,差点碰到自己的下巴,然后在上面写字,好像将一幢荷兰房子的陡屋顶当成桌子用,这样他又说,他胳膊里的血流没法循环了。如果他将桌子降到齐腰高,然后屈背在上面写字,他的背部又要疼痛了。总之,事情的真相是“镊子”不清楚自己想要什么。或者说,如果他真的要做什么的话,他是想扔掉抄写员的桌子。

其病态野心的一种表现便是他喜欢接待一些衣衫褴褛、貌似暧昧的人,还将其称为自己的客户。事实上,我还知道他不仅有时会关照社区政客,有时还会在法院里做些事,甚至还造访过纽约市监狱。但是,我有可靠的理由相信一位在我的事务所里找他的人是一个来讨债的,他本人却得意扬扬地说是他的客户,而那所谓的地契其实是账单。尽管“镊子”有这么多缺点,让我心烦,但他和其伙伴“火鸡”一样,于我是个有用的人:他写字快,而且工整,而且当他高兴时,举止还不失有绅士风度。除此之外,他穿着打扮总是像个绅士;因此偶尔还给我的事务所增点光。但“火鸡”却不一样,我要费尽心思让他不要给我丢脸。他的衣服看起来经常油油的,发出小吃店的味道。夏天他穿着肥大松垮的裤子。他的外套糟透了,帽子就更别提了。但是我并不在意帽子,因为他作为一个依附他人的英国人,天生有礼貌并且顺从尊重,所以一进门他都会脱下帽子。然而其外套则要另当别论了,我曾经专门就外套和他理论过,但是无果而终。我想事情的真相是,他收入太少,滋润了一张满面红光的脸,就买不起一件光彩照人的外套了。“镊子”曾经提到,“火鸡”的钱主要是用来消赤字了。一个冬天的日子里,我送给“火鸡”我自己一件看起来相当体面的外套,一件衬软垫的灰色大衣,非常保暖舒适,从膝盖到脖颈有一排扣子。我还以为“火鸡”会对我的厚爱感恩戴德,因此下午会收敛些,少些鲁莽吵闹。但是,事实并非如此,如今我确信将他包在一件这样毛茸茸毯子般的外套里对他有害无益——就如同给马喂太多燕麦不利于马一样。事实上,就如同一匹桀骜不驯的马得到太多燕麦会更骄傲,“火鸡”得到这件外套后也翘起了尾巴,傲睨得意。他是个经不起富贵考验的人。

关于“火鸡”的种种自我放纵习惯,我个人把握不定,但是对于“镊子”,我确信他至少是一个有节制的年轻人,尽管他在别的方面有这样那样的毛病。但是,大自然好像是他的酿酒师,他一出生,就给他灌了一种白兰地似的急躁性格,因此以后所有的养料都没用了。有时候,我的事务所里寂静无声,而“镊子”会不耐烦地从座位上站起来,猫腰趴在桌子上,张大双臂,抓住整张桌子挪动、摇晃,一个劲儿在地板上摩擦,好像这桌子是一个乖张、有意志的事物,故意刁难他,让他恼怒。想到这种情形,我会恍然大悟,对于“镊子”来说,往白兰地里加水完全是多余的。

使我感到幸运的是,由于一个奇怪的原因,即消化不良,“镊子”的烦躁易怒及其引起的神经质主要见于上午,而到了下午,他就比较温和。所以,因为“火鸡”只在大约十二点的时候发病,我从来不需要同时处理两个人的怪毛病。他俩毛病发作的时间相互错开,好像卫兵换岗一样。当“镊子”发病时,“火鸡”没发病;反之亦然。这种情况像是自然安排好的。

“姜汁饼”是我第三位员工,他是一个十二岁左右的男孩。他爸爸是个车夫,巴望在自己死以前看到儿子能坐上法官的交椅,而不是坐在运货马车上。因此,他爸爸将他送到我的事务所里来当法律学生,同时跑跑腿、打扫卫生,一周挣一美元。他有一张专用的桌子,但是他不经常使用。拉开抽屉检查,可以看到里面摆满了各种各样的坚果壳。对于这个机智灵敏的男孩来说,法律这门高贵学问的全部知识都装在坚果壳里,非常简单。“姜汁饼”的差事之一——也是他最乐意做的——便是为“火鸡”和“镊子”购买蛋糕和苹果。众所周知,抄写法律文书是种枯燥无味的差事,所以我的两名抄写员都想能经常吃点美国苹果来提提神,这种苹果在海关楼和邮局附近鳞次栉比的小摊上都可以买到。他们还经常让“姜汁饼”去买一种奇怪的饼——一种又小又圆的薄饼,非常辣——“姜汁饼”的绰号也是由此而来的。一个寒冷的早上,当工作乏味时,这种饼“火鸡”会吞下几十个,似乎它们只不过是威化饼干——的确,一便士可买六个或八个——只听见他钢笔写字的刮擦声混杂着他嘴巴嘎吱嘎吱咬碎片的声音。在“火鸡”下午因为脾气暴躁、心慌意乱而犯的愚蠢错误中,有一次是他把一块姜汁饼在唇间滋润了一下,当作印章敲在一份抵押契据上。当时,我差点要把他解雇了。但是他像东方人那样鞠了个躬,使我消了气,并且说:

“先生,我主动来给您当书记员,是慷慨之举。”

接管衡平法院法官的事务所后,我原先的生意——承办有关财产转让、权利纠纷事务,起草各种高深的文件——增多了不少。抄写员的工作负荷从而也变重了。我不仅必须催着现有的两位快点干活,而且还需要找新帮手。

一天早上,一位年轻人应我的招聘广告而来,他纹丝不动地站在事务所门槛上,因为适逢夏天,门是敞开的。我现在记忆犹新,仿佛他就在眼前:穿着整齐但脸色苍白,样子体面又可怜兮兮,显得无比孤苦伶仃!他就是巴特尔比。

问了几句有关他资历的话,我就雇用他了,很高兴能找到一个外表如此沉着的人当我的抄写员,心想这可能会帮助修正“火鸡”的疯癫以及“镊子”的暴躁脾气。

我早些时候本应说明一下,我的办公场所由落地玻璃折门分成两半,一半让抄写员们用,一半归我自己。这些折门打开还是关上都看我自己的心情。我决定把巴特尔比安排在折门边上的一个角落里,但是靠近我这一边,这样,一旦要处理些琐事便可以很容易叫到这个安静的人。我将他的桌子放在那个角落,紧挨着一扇侧窗。先前透过这扇窗还能从侧面看到些肮脏的庭院和砖墙,但是因为后来又盖了些建筑物,现在什么景色也看不到了,尽管还透过来一些光线。离窗格三步之遥就是一堵墙,光线是从上面高高地照下来,落到两幢高耸大楼之间的空隙上,就像从一个圆屋顶非常小的开口投下来一样。另外一项更加称心如意的安排便是,我买了一扇很高的绿色屏风,这样可以将巴特尔比完全挡在我的视线之外,尽管他还是能听到我的声音。通过这样的安排,个人隐私、相互交往两不误。

起先,巴特尔比一个劲儿地抄写,仿佛一个忍饥挨饿多时的人得到食物,他好像要把我的文件吞下去一样,也不停下来消化一下。他夜以继日、焚膏继晷,不住地抄写。要是他高高兴兴地勤奋工作,看到他这么努力,我当然会很开心。但是他一直沉默寡言,脸色苍白,像台机器一般写个不停。

一个书记员必须要做的一件事当然就是要逐字校对自己抄写的文件。如果一个办公室里有两个或更多书记员,他们相互帮助检查,一个照着抄写版念,一个拿着原本看。这是一种非常枯燥乏味的差事,令人昏昏欲睡。我完全可以想象,对于一些多血质的人来说,这简直不可忍受。比如说,我不会相信拜伦,这位精力充沛的诗人,会心甘情愿和巴特尔比坐在一起检查一份大约五百页的法律文书,而且还写得密密麻麻、七扭八拐。

活赶得急时,我偶尔也帮忙校对一些简短的文件,叫上“火鸡”或“镊子”来和我一起干。我将巴特尔比安排在屏风后面离我这么近的地方,其中一个目的是遇到这种琐事时就可以叫他帮忙。我想是在巴特尔比来后的第三天,我手头有件小事需要急着先完成,而巴特尔比自己抄写的东西还不需要急着校对,我便突然唤他来。因为有点着急,而且我也自然指望他立刻会答应,所以我坐在桌边低头看原文,伸出右手,有点哆嗦地举着抄本,这样巴特尔比从自己的角落里起来后就能够立刻拿到,然后马上开始干活。

就这样,我坐在那里唤巴特尔比来,快速陈述了我想要他做的事,即和我一起检查一个小文件。但是巴特尔比却坐在自己的角落里一动不动,用一种特别温和而又坚定的声音回答:“我宁愿不做。”大家可以想象我有多惊讶,不,应该是多么惊愕。

我静坐在那里,好一会儿才定过神来。我立刻想到肯定是我的耳朵听错了,或者是巴特尔比完全误解了我的意思。我便用最清晰的语言重复了自己的要求;但是先前的回答也用同样清晰的语言传了过来:“我宁愿不做。”

“不想做,”我学着他说,同时非常激动地站了起来,大跨步穿过房间。“你什么意思?你疯了吗?我要你帮我校对这张纸——拿着。”然后我把纸塞给他。

“我宁愿不做。”他说。

我紧紧盯着他看。他的脸清瘦又冷静,灰色的眼睛黯淡无光但泰然自若。他没有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安。如果他的神情有一点点不安、愤怒、性急或者无礼,也就是说,如果他有一点点常人的表情,我早就暴戾地将他从办公室里赶出去了。但是如果我这样做的话,还不如将我那尊西塞罗的灰白色半身石膏像扔到门外。我站在那里凝视他半晌,而他则继续抄写自己的文件,于是我便退回到自己的桌子边坐下。我断定先不管这件事,留待将来闲暇时再说。所以,我将“镊子”从另一个房间里叫出来,这个文件很快就校对完毕。

这件事过去几天后,巴特尔比完成了四份篇幅很长的文件,这是一周来有人在衡平法院当着我的面做的证词的一式四份手抄稿,很有必要进行校对,因为这是一个重大案子,必须保证高准确率。我把一切都安排好,然后把“火鸡”、“镊子”和“姜汁饼”从隔壁房间叫出来,想要将这四份手抄稿分别发给我的四个员工,而我要照着原本念。听到我的呼唤,“火鸡”、“镊子”和“姜汁饼”坐成了一排,一人手持一份文件,这时我叫巴特尔比加入这个有趣的小组。

“巴特尔比!快点,我等着呢。”

我听见他的椅子脚在没铺地毯的地板上慢慢刮擦的声音,很快他就出现了,站在自己那个小角落的门口。

“什么事?”他柔声问道。

“手抄稿,手抄稿,”我急忙说,“我们要校对它们。给你。”——我将第四份文件递给他。

“我宁愿不做。”他说着,便轻轻地退回到屏风后面。

好一会儿,我似乎变成了一根盐铸的柱子,矗立在我那一排坐着的员工前面。回神之后,我走向屏风,要求巴特尔比解释为什么他的行为与众不同。

“你为什么不愿意做?”

“我宁愿不做。”

如果是其他人,我早就勃然大怒、暴跳如雷,不屑再接着说任何话,而是干脆把他灰溜溜地推到门外,再也不想见到他了。但是巴特尔比身上有一种奇怪的东西,不仅会消解我的怒气,而且会奇妙地感动我,使我困惑。我开始和他讲道理。

“我们要校对你自己抄写的稿子。这是为你省事,因为一次就可以校对好你的四份文件。每个抄写员都要协助校对他自己抄写的文件,这是惯例。难道不是吗?你怎么不说话呢?回答我的问题!”

“我宁愿不做。”他用一种笛声般的声调回答。在我看来,我对他讲话时,他好像在仔细斟酌我说的每一句话,完全明白我的意思,也不能反对这个必然的结论,但同时他头脑里某种高高在上的考虑占了上风,使得他做出这样的回答。

“那么,你咬定要不遵循我的要求,这个根据惯例和常识做出的要求?”

他简单说了几句,让我明白在这点上我的判断是正确的。是的,他决心已定,不可更改。

这种情况并非少见:一个人无辜地遭受前所未有的恶劣凌辱,之后他开始对自己原本明白无误的信仰产生动摇。他可以说是开始糊里糊涂地揣摩,尽管让人匪夷所思,正义和理由都在另一边。因此,如果有不涉利益的旁观者在场,他就求助于他们来加强自己那动摇不定的思想。

“火鸡,”我问道,“你怎么看这件事?我不对吗?”

“先生,”“火鸡”尽量温和地说,“我认为您是对的。”

“镊子,”我问道,“你呢,怎么看?”

“我想我应该将他踢出办公室。”

(心细的读者这里会察觉现在是上午,“火鸡”的回答礼貌而且平和,而“镊子”言辞粗暴。或者重复一下先前提到的话,“镊子”的恶劣情绪上来了,而“火鸡”的还没有。)

“姜汁饼,”我问道,想要将这位最小的表决者也拉拢过来,“你怎么想?”

“我认为,他是一个小疯子。”“姜汁饼”咧嘴笑道。

“你听听他们说的,”我说,转向屏风,“出来,做你应该做的事。”

但是,他不愿屈尊答话。我极度困惑,寻思良久。但是这次活又耽搁不得,于是我便又决定将这个难题留待以后空闲时再斟酌。虽然有些小麻烦,我们设法不用巴特尔比,就四个人校对这些文件。只不过每校对一两页,“火鸡”就毕恭毕敬地发表他的意见,说这种程序不合常规;而“镊子”则在椅子上消化不良般地抽动着,烦躁不安,不时咬牙切齿,嘘声咒骂屏风后面那个顽固不化的傻子。对于“镊子”来说,这是他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无偿为他人做事。

与此同时,巴特尔比坐在自己的角落里,充耳不闻,只顾自己的事。

几天后,这位书记员又要抄写另外一份冗长的文件。最近他的举止与众不同,让我不由得严密观察他的行为。我发现他从不去就餐;事实上,他任何地方都不去。据我所知,他从来不离开我的办公室,一直守卫自己那个角落。但是,早上大约十一点钟左右,我发现“姜汁饼”会前往巴特尔比那个屏风入口,好像里面有人悄悄做手势,把他叫过去,而我坐在这边看不到。这个男孩然后离开办公室,手里几个便士叮当作响,回来时捧着一把姜汁饼,他把这些饼送到巴特尔比的角落里,自己也得到两块饼,作为酬劳。

那他就是以姜汁饼为主食的,我琢磨;严格地说,从来不吃午餐;那么他肯定是吃素的;但是,他甚至连蔬菜也不吃,他只吃姜汁饼。姜汁饼如此命名是因为这些饼都含有姜,作为一种特殊的成分,也是最后入味的。那么,什么是姜呢?一种辛辣的调料。巴特尔比是不是又辣又有味呢?根本不是这样。这样看来姜对巴特尔比没有影响。或者说,他希望姜不会影响他。

对于一个做事认真的人来说,最恼人的便是消极抵抗。如果被抵抗的人并非不近人情,而抵抗者消极怠工完全没有恶意,这样如果前者心情好的话,他会尽力发挥想象力,来解释那些根据判断解决不了的事情。所以,在大部分情况下,我还是尊重巴特尔比和他的行事方式的。可怜的家伙!我心想,他不是胡闹;很显然,他也不是故意傲慢无礼;他的表情足以表明他这些古怪行径并非蓄意而为。他对我有用。我可以和他和睦相处。如果我把他赶走,他很可能会落到某个不这么宽宏大量的雇主手中,然后会遭到粗鲁对待,也许会被悲惨地赶走,挨饥受饿。是的。不费心思,便可获得一种欣然的自我肯定,何乐而不为呢?把巴特尔比当作朋友,迁就他古怪的任性行为,这不需要我付出什么,但是我可以在自己灵魂中积攒些福泽,最后对我的良心来说未尝不是一顿美餐。但是我并不是总能保持这份好心情。巴特尔比的消极有时候会激怒我。我感到好像有种奇怪的力量唆使我采取新方式和他对峙——用我的怒火在他那里点燃一些愤怒的火花。但是,事实上,我这样做,就好像试图用指关节在温莎香皂上蹭出火花一样。然而,一个下午,我心中这种邪恶的冲动控制了我,发生了下面这个小风波:

“巴特尔比,”我说,“这些文件都抄好后,咱俩一起校对。”

“我宁愿不做。”

“什么?你不会又耍你那骡子般的犟脾气吧?”

没有回答。

我猛地打开靠近的折门,大声冲着“火鸡”和“镊子”喊道:

“巴特尔比又一次说他不愿意校对自己抄的文件。你是怎么想的,火鸡?”

要知道,这是下午。“火鸡”坐着,满脸通红,烧得像个铜锅炉;他的秃头冒着气儿,双手在他那些滴满墨渍的文件中晃动。

“怎么想?”“火鸡”怒吼道,“我想要走到他的屏风后面,打得他鼻青脸肿!”

“火鸡”边说边站起身来,挥出胳膊,摆成打拳的姿势。他急匆匆地走过去要兑现自己的诺言,这时我将他制止。不小心激起“火鸡”午后的好斗脾气,我大吃一惊。

“坐下,‘火鸡’,”我说,“听听‘镊子’有什么话要说。你怎么想的,‘镊子’?如果我立刻辞掉巴特尔比,是否合理?”

“对不起,先生,这由您自己决定。我认为他的行为不同寻常,说真的,对于‘火鸡’和我本人来说,还不公平。但是可能他也只是一时糊涂。”

“啊,”我大声说,“那你的想法改变了,奇怪——你现在说得倒挺客气的嘛。”

“全靠啤酒,”“火鸡”喊道,“他这么客气是因为喝了啤酒——‘镊子’和我今天一起吃饭。先生,你看我也很和气。要不要我去打青他的眼睛?”

“你指的是巴特尔比吧。不,今天不行,‘火鸡’,”我回答道,“请收回你的拳头。”

我关上门,又一次走向巴特尔比。我感到心里有某些新的动机,驱使我又去碰鼻子灰。我渴望让巴特尔比抗拒我。我记起来,巴特尔比寸步不离办公室。

“巴特尔比,”我说道,“‘姜汁饼’没在,你去一趟邮局,好吗?(去邮局只需三分钟),去看看有没有我的东西在那儿。”

“我宁愿不去。”

“你不愿意去?”

“我不愿意。”

我踉跄着走到自己的桌边,坐了下来,陷入了沉思。我那失去理智、顽固不化的脾性又回来了。我还能想起什么事来叫这个形销骨立、身无分文的家伙——我的雇员让我脸上无光、遭受拒绝呢?还有什么事,什么完全合理的事,他肯定会拒绝做呢?

“巴特尔比!”

没有回答。

“巴特尔比!”我的嗓门儿大了一些。

没有回答。

“巴特尔比!”我吼道。

就像一个幽灵,恰好符合魔法召唤的规律,在第三次呼唤的时候,他出现在自己那个角落的入口。

“去隔壁让‘镊子’过来。”

“我宁愿不去。”他毕恭毕敬、不慌不忙地说着,然后就轻手轻脚地消失了。

“非常好,巴特尔比!”我说道,语气沉着平静又严厉持重,暗示着自己已下定决心,最近必定会施加某种可怕的惩罚。这时候,我有一半是真要这样做。但是总体上,因为就要到我进餐时间了,我认为最好还是戴上帽子,结束一天的工作回家,心里又是困惑又是苦恼。

我是不是应该接受这种事实?这件事的结论是,一位脸色苍白的年轻书记员,名叫巴特尔比,在我的事务所工作,为我抄写文书,费用是普通的一页纸(四百字)四美分,但是他永远摆脱了校对自己抄写的文件,而这项任务被转移到“火鸡”和“镊子”手中,这无疑也是对其敏悟较高的一种恭维;此外,巴特尔比不管出于何种原因,都不能派他去跑腿,哪怕是最轻松的事,即便我恳求他做这种事,通常我们都明白他“宁愿不做”,也就是说,他会断然拒绝。

日子一天天过去,我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巴特尔比。他稳妥可靠,不沾恶习,在工作上孜孜不倦(除非有时候他会站在屏风后陷入沉思),而且非常安静,在所有情况下举止都保持不变,这些特点让他成了一位有价值的员工。最重要的是——他总是在办公室里——早上第一个来,白天一直待在那里,晚上最后一个离开。我对他的诚实特别信任。我觉得最贵重的文件在他手中都绝对安全。当然,有时候,我实在无法避免突然对他发脾气。因为他的那些怪癖、特权以及闻所未闻的免除某些义务,成了他继续在我的事务所工作他单方面的不成文约定,这很难让人一直忍受。有时候要赶一些急务,我会不经意间叫唤巴特尔比,语气短促,叫他将手指按在红带子要打结的地方,好让我包扎一些公文。当然,从屏风后肯定会传来那句老话,“我宁愿不做”;作为一个普通人,有着一般人性弱点的人,遇到如此反常、过分的事,怎么能够克制自己不难过地喊叫起来呢?但是,我一再受到这种拒绝,每次结果却都不过是减少我重复这种错误的概率。

这里有一点必须要说明一下。我的事务所有好几把钥匙,大部分事务所设在人多拥挤的法律事务大楼的法律界人士都是这样做的。我的一把钥匙由一个住在阁楼里的妇人保管,她每周给办公室擦洗一次,每天打扫一遍。另一把为方便起见放在“火鸡”手中。第三把我有时候放在自己口袋里。第四把我不知在谁那里。

一个周日上午,我碰巧去三一教堂听一位有名的牧师讲道,因为发现时间还早,就想去我的事务所那里待一会儿。很幸运,我带着钥匙;但是把钥匙插进锁里时,我发现我的钥匙被从里面塞进的东西挡住了。我非常惊讶,喊叫起来。而让我更为吃惊的是,一把钥匙在里面转动;只见一张瘦削的脸探出来,门微微半开,巴特尔比幽灵般地出现了。他穿着衬衣,外面套着一件极其破旧的睡衣,平静地说他很抱歉,但是他这时候非常忙,不愿意现在就让我进去。接着,他又简单地补充说,也许我最好是先绕着大楼转两三圈,回来时他的事情可能已经结束了。

然而,发现巴特尔比礼拜天上午居然住在我的事务所里,这太出人意外了,但是,他形容枯槁、表现出酷似绅士般的冷淡,又不乏坚定与自持,对我产生如此奇特的影响,以至于我不由得从自己办公室的门边悄然退却,照着他的话走开了。但这个让人琢磨不透的书记员这般不露声色地顶撞我,而我竟然无法反抗,不免让人感到阵阵痛心。实际上,主要就是他这种奇妙的不露声色,不仅让我失去戒心,而且还让我失去了男子汉气概,事实就是如此。因为我认为一个人这时候平静地允许他的雇员对自己发号施令,允许他命令自己从自己的办公室走开,这个人在某种意义上是没有勇气。另外,我心中也充满不安,不知礼拜天上午巴特尔比衣冠不整地在我的办公室里会做什么事。是否在干不当的事呢?不,这不可能。如果认为巴特尔比是个不道德的人,这种想法提都不用提。那他到底在那里做什么呢?——抄写?那也不可能。不管巴特尔比有多怪,他显然是个品行端正的人。他绝对不可能几乎赤身裸体坐在办公桌前。此外,这是礼拜天,巴特尔比身上有某种东西,不容许人猜疑他会干任何俗事,以至于败坏礼拜天的清规。

尽管如此,我还是不放心,焦躁不安,而且又很纳闷儿,所以最后我又回到办公室门口。我把钥匙插进了锁孔,不受阻碍地将门打开,走了进去。巴特尔比不见了。我焦急地四处寻索,往他的屏风后面窥视,但很显然,他已经走了。更加仔细地检查了这个地方之后,我推测出,不知有多长时间,巴特尔比肯定一直在我的办公室吃饭、穿衣、睡觉,而且也没用盘子、镜子和床。在角落里一张松松垮垮的旧沙发的垫子上,可以略微看出有个瘦削的人斜躺留下的痕迹。我还看到一条毯子卷塞在他的办公桌下面;在一个空壁炉架子下,有一个鞋油盒和刷子;一把椅子上放着一个锡脸盆,装着肥皂和一条破毛巾;一张报纸上留下一些姜汁饼屑和一小块奶酪。没错,我想,这再清楚不过了,巴特尔比一直以此地为家,孤零零地过着单身汉的生活。

随即,我的脑海掠过一个念头,在此可以看出巴特尔比的生活是多么孤苦伶仃啊!他是很穷,但是他的孤独则更可怕!你想一想,礼拜天的时候,华尔街如同佩特拉古城一般荒无人迹;而且每天晚上,这里简直就是一个空城。这幢大楼,工作日里固然人来人往、热热闹闹,充满生机活力,可是到了晚上完全空无一人,整个礼拜天更是寂寥无人。巴特尔比居然在此安家,独自目睹这里从熙熙攘攘变成冷冷清清的景象——如同一个从未犯罪的转世马里乌斯坐在迦太基城废墟上冥思苦想。

我生平第一次感到,一种让人无法抵抗的痛心忧郁拽住了我。以前,我所体验的伤感只不过是一种并非让人讨厌的情绪。而现在,人类彼此之间的情谊使我不可抗拒地陷入忧郁,一种情同手足般的忧愁!因为我和巴特尔比都是亚当的子孙。我记得那天看到的人们,身着丝绸做的节日盛装、容光焕发,天鹅般地沿着酷似密西西比河的百老汇大街优雅地游走;我将他们和这位面色苍白的抄写员进行对比,心里想:啊,幸福总是招摇在光鲜亮丽之处,所以我们便以为世界一派喜气洋洋,但是痛苦远远躲开,于是我们还以为世界没有痛楚。这些让人神伤的念头——无疑是一个傻瓜脑袋的妄想——引起了其他更加奇特的想法,关于巴特尔比的怪癖的思想。一些关于将会有奇怪的发现的预感盘旋着我。我仿若看到这个书记员羸弱的身躯包在冰冷的裹尸布中,摆在冷漠无情的陌生人中间。

突然间,我注意到巴特尔比的桌子,抽屉锁着,但是钥匙留在锁孔上。

我并非心怀恶意,不是要满足自己无情的好奇心;何况,这张桌子是我自己的,桌子里的东西也是我的,所以我鼓足勇气往里面看。每一样东西都整理得有条不紊,文件也摆得整整齐齐。文件架很深,我将文件夹移开,然后往里面摸。不一会儿,我就摸到有东西在那里,把它拉了出来。这是一条旧的印花大手帕,很重,还打着结。我将它打开,看到原来这是一个“储蓄银行”。

之前在这个人身上注意到的种种不露声色的诡异行为,我现在都一一回想起来了。我记得他除了答话外从不发言;尽管在工作间隙他有充足的时间,但是我从未看到他阅读过——甚至连张报纸也不看;他会站在屏风后面那扇阴晦的窗户边,长时间地盯着那堵死砖墙;我非常肯定他从来不去任何餐馆或饭铺;而他苍白的脸色清楚地表明他从来不像“火鸡”那样喝啤酒,甚至也不像其他人那样喝茶和咖啡;就我所知,他从来不去任何场所;甚至连出去散下步也不去,除非是现在这种情况;他不肯说出自己是何许人、来自何处、在世上是否有亲戚;尽管他这般瘦弱,他从来不抱怨自己身体不好。更重要的是,我记起了他身上不经意地流露出一种苍白无力的——我怎么形容好呢?——苍白无力的傲气,或者不如说是一种苦行僧般的矜持,就是这种傲气或矜持,再加上他的怪癖,对我产生了震慑,让我温顺地依从他的怪癖,不敢叫他为我做一点哪怕是最细微的事,尽管我也清楚,因为他长久持续没有动静,他肯定是站在屏风后,盯着那堵死墙冥思苦想。

我反复思考这些情况,再加上我刚发现的事情,即巴特尔比将我的办公室当成了他常住之所,又想起了他病态的阴郁;把这些事情思来想去,我不知不觉中产生一种戒心。我的第一感觉纯粹是忧郁、真心的同情;但是随着我想象中巴特尔比孤苦伶仃的形象越来越深刻,这种忧郁融入恐惧,而同情也化为厌恶了。这种悲惨生活是如此真切、如此可怕,每每想到或者目睹这种惨相,都会引起我们最深切的恻隐之心;但是超出一定程度,在某些特定例子中,却不再唤起我们的同情心了。如果有人断言这毫无例外都是因为人心本来就是自私的,他就错了。这还不如说是因为这种病情如此重笃、根深蒂固,以至于没有了救治的希望。对于一个敏感的人来说,怜悯经常也带来痛苦。当最后发现这种怜悯不能带来有效的救助,常识就会让我们的灵魂摆脱这种同情。那天上午我看到的情形让我相信这个书记员是患上了不可救药的精神疾病。我可以为他的身体提供救济;但是他的身体没有病痛;折磨他的是他的灵魂,而我对此无能为力。

那天上午我去不成三一教堂了。不知为何,我刚看到的景象使我一时不能去教堂了。我走回家去,心里想着我要怎样处置巴特尔比。最后,我决定要这样做:第二天早上,我要平心静气地问他一些问题,关于他过去经历的问题等,如果他拒绝开诚布公地回答这些问题(我想他会宁可不说),那么就给他二十美元,还清我欠他的一切,然后告诉他不需要他的服务了;但是如果我能够以任何其他方式帮助他,我很乐意,尤其是如果他要回老家,不管他老家在哪里,我都会愿意帮助支付路费。另外,如果回家后,他任何时候需要帮助,只要给我写信肯定会有回音。

第二天上午到了。

“巴特尔比。”我柔和地在屏风后呼唤他。

没有回答。

“巴特尔比,”我的语气更加柔和,“到我这里来;我不会叫你做任何你不愿意做的事情——我只是想和你谈谈。”

听到这话,他悄无声息地溜了进来。

“巴特尔比,能否告诉我你的出生地是哪里?”

“我宁愿不说。”

“能否告诉我关于你自己的任何事情?”

“我宁愿不说。”

“但是你为什么不愿意告诉我呢,有什么合理的原因吗?我把你当朋友看待。”

我跟他说话时,他没有看着我,但是紧紧盯着我那尊西塞罗半身雕像,这尊雕像在我坐着的时候,正好在我身后,高出我的头部大概六英寸。

“你怎么回答呢,巴特尔比?”我等他的答复等了相当长时间,然后再问他。这段时间里,他的表情一直保持不变,只有那苍白的变薄的嘴唇微微颤动了一下。

“现在,我宁愿不回答。”他说完后,就退到自己的角落里。

我承认,我内心感到很柔弱,但是这次他的态度惹怒了我。他不仅隐约流露出某种冷静的不屑,而且想想我对他分明是非常照顾和包涵,他这样故意和我作对似乎是不领我的情。

我坐在那里,再度忖量应该做什么。尽管他的行为让我感到有失面子,尽管我在进入办公室时就已经决定要解雇他,但是很奇怪,我感到一种迷信的东西在敲打着我的心扉,禁止我执行这个决定,而且,要是我胆敢对这个人类中最孤苦伶仃的家伙吐出一个伤人的词,就会谴责我是一个恶棍。最后,我亲切地将自己的椅子搬到他的屏风后面,坐下来,对他说:“巴特尔比,那就不用告诉我你的经历了,但是,作为朋友,我请求你尽量遵循这个办公室的规矩。现在告诉我,你明天或者后天就要帮助校对文件;总之,现在你就答应我在一两天内你就开始变得通情达理些,答应我,巴特尔比。”

“目前,我宁愿不变得有些通情达理。”这是他苍白无力的回答。

就在这时候,折叠门打开了,“镊子”过来了。他看起来昨晚因为异乎寻常的消化不良症睡得很不好。他听到了巴特尔比最后说的几个词。

“宁愿不,啊?”“镊子”咬牙切齿地说:“先生,如果我是您,我宁愿要他,”他对着我说,“我宁愿要他;我会给他提供优先机会,这头倔强的骡子!先生,请问现在他宁愿不做什么?”

巴特尔比没有一点动静。

“‘镊子’先生,”我说,“我宁愿你现在就退下。”

不知为何,我最近养成了一个习惯,在不是很恰当的场合中不自觉地使用“宁愿”这个词。一想到我和这个书记员的接触在精神上已经严重影响我本人,不禁感到战栗。还会有什么比这更糟糕的错乱呢?我早些时候决定要采取果断措施,这种顾虑并非没有起作用。

“镊子”面色阴沉,闷闷不乐地走开了,这时,“火鸡”温文尔雅、毕恭毕敬地过来了。

“先生,”他说道,“昨天,我在这里想了想关于巴特尔比的事,我认为如果他宁愿每天喝一夸脱好啤酒的话,准会使他大有好转,并且能够帮助校对文件。”

“所以你也受感染,用这个词了。”我说道,有点激动。

“先生,哪个词,”“火鸡”问道,恭恭敬敬地挤进屏风后面那狭窄的空间,害得我撞了巴特尔比一下,“哪个词,先生?”

“我宁愿你们让我独自待在这里。”巴特尔比说,好像因为自己的隐私受到滋扰而感到很生气。

“就是那个词,‘火鸡’,”我说道,“就是那个。”

“哦,宁愿?哦,是的——一个古怪的词。我本人从不使用。但是,先生,刚才我说了,要是他宁愿——”

“‘火鸡’,”我打断了他的话,“请退下。”

“哦,当然可以,先生,如果您宁愿我应该这样做。”

他打开折叠门出去的时候,坐在办公桌边的“镊子”瞥了我一眼,问我宁愿要将一份文件抄在蓝纸上还是白纸上。他一点也没有恶作剧地强调“宁愿”这个词。显然,这个词是无意中从他的舌头上溜出来的。我心中想,我一定要打发走这个疯子,如果我员工和我本人的头脑没受影响的话,他早已在某种程度上感染我们的舌头了。但是为谨慎起见,我还是不立刻公布解雇的消息。

第二天,我发现巴特尔比什么也不做,就站在窗户边对着死墙冥思苦想。问他为什么不抄写,他说他已经决定不要再做抄写工作了。

“为什么,现在怎么办?接下去要做什么?”我大叫道,“不再抄写了?”

“不了。”

“那理由是什么?”

“您难道自己还不清楚理由吗?”他漫不经心地回答道。

我紧紧盯着他,发现他目光迟钝、呆滞。我突然想起来,他在我这里的头几周,在昏暗的窗户边异常勤奋地不住抄写,这可能暂时损坏了他的视力。

我被感动了,说了一些安慰他的话。我暗示道,他暂时停止抄写是明智之举,并且敦促他利用这个机会在户外做些有益健康的运动。但是,他并没有这样做。几天后,我的其他两个雇员不在,我有几封信急着要邮递出去,我想,因为巴特尔比手头没有其他事情要做,他肯定会比平时要少些固执,将这些信送到邮局。但是他一口回绝。没办法,我自己去了,尽管很不方便。

又过去了几天。巴特尔比的眼睛是否有好转,我说不出。在表面上看,我想他的眼睛已经好了。但是我问他眼睛是否好了,他不愿屈尊答话。总之,他不愿意做抄写。最后,在我几度催促下,他告诉我他已经永远不再抄写了。

“什么!”我惊叫道,“如果你的眼睛完全变好——比以前任何时候都好——那么你还会抄写吗?”

“我已经放弃抄写了。”他答道,并且溜到一边。

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固守在我的事务所中。不——如果那样子可能的话——他钉在那里比以前更牢固。接下来怎么办呢?他在办公室里不愿意做任何事;为什么他要待在那里?一个明摆着的事实是,他现在好像是套在我脖子上的磨石,不仅仅像一条项链那样无用,而且沉甸甸的,让人难以忍受。但是我也同情他。如果我说,他让我为他感到不安,这完全是真话。如果他就说出一个亲戚或朋友,我会立刻写信,催他们将这个可怜的人带走,到某个方便些的地方休养。但是他看起来茕茕孑立,形影相吊,仿佛是大西洋中的一块残骸。最后,我生意上的需要压倒了其他一切考虑。我尽可能客气地告诉巴特尔比,六天内,他必须无条件离开办公室。我警告他在这期间想方设法,找到其他住所。我还主动提出只要肯迈出第一步准备离开,我会帮助他迁居。“当你最后离开我的时候,巴特尔比,”我补充道,“我会保证你不会空手离开的。从这个小时起六天内,记住。”

六天期限到了,我往屏风后窥视,天哪!巴特尔比还在那里。

我扣紧外衣,稳住自己,然后慢慢地走过去,拍了一下他的肩膀,说:“时间已到,你必须离开这个地方;我同情你;这是给你的钱;但是你必须离开。”

“我宁愿不走。”他回答道,依然背对着我。

“你必须得走。”

他保持沉默。

我对这个人的基本诚信有绝对把握。他经常将我不小心掉在地上的六便士和先令还给我,因为我对这种细枝末节的事通常不在意。那么接下去要发生的事就不是出乎异常的。

“巴特尔比,”我说道,“我还应该支付你十二美元;这是三十二美元;多出的二十块是给你的——你要不要?”然后我就将钱递给他。

但是他一动也不动。

“那我就把钱放在这里了,”我将钱压在桌子上的一块镇尺之下。然后我拿了帽子和手杖,走到门边,我平静地回头加上一句——“将你的东西搬走后,巴特尔比,你当然要锁好门——因为除了你,其他人都结束工作离开了——如果你愿意的话,将你的钥匙塞在地垫下面,这样明天早上我就可以拿到。我不会再看到你了;所以现在就说再见。今后,如果在你的新居里,我可以为你提供任何帮助,不要忘了写信给我。再见,巴特尔比,祝你好运。”

但是他没有吭一声,好像某个神庙废墟上的最后一根柱子,在原本应该无人的房间里站着,沉默无言,孤苦伶仃。

我心事重重地走回了家,虚荣心战胜了同情心。把打发巴特尔比这件事做得这样漂亮,我禁不住沾沾自喜。我用了“漂亮”这个词,对于任何没有偏见的人来说,肯定也会这样认为。我的做法高明之处,似乎就在于我的平心静气。没有庸俗的盛气凌人,没有任何形式的装腔作势,没有暴跳如雷、威吓叫嚣,也没有在办公室里上蹿下跳,猛然发令,叫巴特尔比卷起他那乞丐铺盖滚蛋。绝不是那样。我没有大声嚷嚷,命令巴特尔比离开——天资略差的人或许会那样做——我先假定他必须要走,我不得不说的所有话都建立在这种假设之上。我越想越觉得自己做得妙。尽管如此,第二天早上,我醒来时,心存顾虑——不知怎的,一觉睡后,我的虚荣心烟消云散了。一个人头脑最清醒、最明智的时候是他早上刚醒时。我的做法看起来再聪明不过了——但只是在理论上如此。实际应用上效果如何呢?——难就难在这里。假定巴特尔比离开,这个想法确实不错,但是这种想法毕竟只是我个人的,而不是巴特尔比的。关键之处并不在于我是否假定他要离开我,而在于他是否宁愿这样做。他这个人不理睬假定,而喜欢说自己宁愿怎么做。

早餐后,我便往市中心走,心中琢磨着巴特尔比去留的可能性。一会儿,我认为结果会是惨败,巴特尔比依然活生生地待在我的办公室里;又一会儿,似乎我肯定会发现椅子上没有人了。就这样,我不住地改变想法。在百老汇和卡奈尔大街的拐角处,我看到一大群激动的人站在那里,热烈地交谈着。

“我敢打赌他不会。”我经过时听到有人说。

“不会?——好!”我说,“把赌注拿出来。”

我下意识地将手往口袋里掏,要拿出我的赌注,这时我记起来,原来今天是选举日。我听到的话和巴特尔比毫不相关,而是有关某个市长竞选人是否会成功。因为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还以为百老汇的人都和我一样激动,和我争辩同样的问题。我继续往前走,非常庆幸大街上的嘈杂声掩盖了我一时的心神不定。

我按照计划,比往常早些来办公室。我站在那儿听了一会儿。了无声息。他肯定已经走了。我试着按了下把手。门锁着。是的,我的办法魔法般奏效了;他确实已经消失了。但与此同时,我感到有些伤心:我几乎为自己这高明的成功感到遗憾。我在门垫下找巴特尔比应该留下给我的钥匙,这时候,我的膝盖不小心撞到一块嵌板,发出敲门的声音,里面传出了回应声——“还没好;我忙着呢。”

是巴特尔比!

我犹如遭到雷击,在那里站了片刻,好像是很久以前弗吉尼亚州的那个男人,在一个万里无云的夏天下午,口中含着烟斗,靠在自己那扇温暖、敞开的窗户边,被闪电击毙,在这个如梦的下午一直斜倚在那里,直到有人碰了一下他才倒下。

“还没走!”我终于嘀咕了一声。然而,我又一次顺从了这个不可思议的书记员对我产生的那种莫名其妙的支配力,不管我多么恼怒,也不能完全摆脱这种支配力,于是我缓慢地下了楼,上了街。我边绕着大楼转,边思考接下去应该怎样处置这个闻所未闻的难题。把这个人强推出去,我做不到;恶言咒骂他,将他赶走,不会奏效;叫警察来,是一个令人不快的主意;但是,任凭这个形销骨立的人得意地制服我——这,也不堪设想。怎么办?或者,如果什么都做不了,在这件事上还有什么东西我可以假定的呢?是的,因为我早就预先假定巴特尔比会离开,那么,现在我还可以追溯性地假定他已经离开了。如果照着这一假定走,我可以风风火火地进入办公室,假装根本没有看到巴特尔比,直接对着他走过去,仿佛他是空气。这种做法在某种程度上看起来好像是正中要害。巴特尔比不大可能会抵抗得了我这般运用假定原则。但是,仔细思量一下,这个计划成功的可能性很渺茫。我决定就这个问题再和他讲一下道理。

“巴特尔比,”我边说边走进办公室,表情冷静而又严峻,“我非常生气。我很难过,巴特尔比。我高估了你。我还以为你有绅士风度,在任何微妙的两难困局中,只要略加点拨,就知道怎么做了——总之,这是我的假定。但是看来我被蒙蔽了。为什么?”我不由得吃了一惊,接着说,“这钱你怎么连碰都没碰?”我用手指着那叠钱,它们还留在我头天傍晚放的地方。

他没有答话。

“你到底要不要离开我?”我突然火冒三丈地上前逼问道。

“我宁愿不离开你。”他温和地回答,强调了“不”字。

“你到底有什么权利待在这里?你支付租金吗?你帮我缴纳税金吗?还是这个地方是你的吗?”

他没有答话。

“你现在准备好要接着工作,抄写文件吗?你的眼睛好了吗?今天早上能否为我抄写一份小文件?或者是帮助校对几行字?或者去一趟邮局?总之,你愿不愿意做点事,这样就可以为你拒绝离开这个办公室找个借口?”

他悄无声息地隐入自己的角落。

我现在简直是气急败坏,心想还是暂时先消消气为好,不要再接着发脾气。办公室里只有我和巴特尔比。我想起了不幸的亚当斯和更不幸的柯尔特在后者幽寂的办公室上演的悲剧,想起了可怜的柯尔特是怎样被亚当斯惹火,一不小心勃然大怒,结果竟然不经意间犯下弥天大罪——这种蠢事他自己本人肯定比任何其他人都要更悔恨。在我考量这个问题时,我经常想,如果这种口角发生在大街上或者是私家住宅里,就不会以这种下场告终。这是因为他们独处在一个幽寂的办公室里,在一幢完全没有亲情关系的大楼上,办公室又没有铺地毯,毫无疑问是积满灰尘、死气沉沉的——肯定是因为这种环境在很大程度上让倒霉的柯尔特更加恼怒,一时情急,走上不归之路。

但是当愤恨这种原罪在我心中升起,引诱我对巴特尔比下手时,我一把抓住它,将它甩了出去。怎么做到这点呢?哎呀,就是因为我回想起了那神圣的诫命:“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是的,就是这条诫命拯救了我。除了更崇高的考虑,行善通常是一条极其明智审慎的原则——对于施善者来说,是一大保障。人们曾因为嫉妒、愤怒、憎恨、自私或者属灵的骄傲而杀人,但是据我所知,从来没有人因为送温暖、做慈善而犯下害人的滔天大罪。那么,应该是纯粹的利己主义,如果不是其他更高尚的动机,促使所有人去矜贫救厄,尤其是那些火气大的人。无论如何,在目前这个情况下,我力图善意地解释他的行为,以便扑灭我对这个书记员的恼怒之火——可怜的家伙,可怜的家伙!我想道,他并无所图,再说,他生活艰难,应该受到宽待。

同时,我也力图让自己忙碌起来,并且尽力安慰自己,振作起来。我试图幻想,在早上,这种时间对巴特尔比来说大概是比较惬意的,他会自动走出他的角落,毫不犹豫地朝门的方向走去。但是他没有这样做。十二点半了;“火鸡”开始满脸红光,打翻墨水台,事事蛮不讲理;“镊子”开始心平气和,彬彬有礼;“姜汁饼”嚼着午餐苹果;巴特尔比依然站在他的窗户旁边,对着死墙,陷入他最深沉的冥想之中。这种事有人会相信吗?我该不该承认有这样的事呢?那天下午,我离开办公室时,没跟他多费口舌。

现在,又有几天过去了,这段时间内,每逢休息,我便翻阅《爱德华兹的意志书》和《普列斯特利论必然性》。在我这种遭遇中,阅读此类书籍能够怡神悦性。我逐渐开始相信,我因为这个书记员而生的诸种麻烦都是前世命中注定的,巴特尔比是全能的上帝出于某种神秘的目的安排给我的,这种目的像我这般凡夫俗子是难以预料的。是的,巴特尔比,就待在你的屏风后面吧,我想;我不再逼迫你;你就像老板凳一样,不碍手碍脚,也不吵吵嚷嚷;总之,知道你待在这儿,我感觉再自在不过了。我终于开悟了,我识破了上天给自己安排好的人生目的。我心满意足。其他人可能需要扮演更加高尚的角色,但是我在世上的使命,巴特尔比,是为你提供办公室空间,你觉得待多久合适就待多久吧。

要不是我法律界的朋友来访时冷不防甩出一些武断、刻薄的言辞,我相信自己会一直保持这种明智、神佑的心情。但是,与气量狭窄的人接触日久,即便是有雅量的人也难以保持其最佳决定,这在人世间是常有之事。人们进我办公室看到这个不负责任的巴特尔比的怪模样感到震惊,便不由得口出恶言。诚然,当我仔细思量此事,就发现这也不足为奇。有时候,一个和我有生意来往的律师,到办公室找我,发现只有这个书记员在那里,就向他询问关于我去哪里的确切消息,但是巴特尔比不理睬他的问话,一动不动地站在办公室中间。这个律师打量着他保持这个姿势一会儿,就离开了,什么信息也没有得到。

而且,有案件要处理时,办公室里挤满了律师和证人,事务很繁忙。有律师一时脱不了身,看到巴特尔比无所事事,就请他跑到他的(这位律师的)办公室帮他取些文件。巴特尔比会平静地拒绝这个请求,依旧闲着不动。这律师便会瞪大眼睛,朝我这边看。我能说什么呢?最后,我得知在我业界的熟人圈中,人们在暗地里都啧啧称奇,说我在办公室里养了一个怪物。这让我忧心忡忡。我心里想,说不定他命很长,一直要在我的事务所待下去,无视我的权威;让来访者们困惑不已,玷污我的职业声誉;将整个办公室笼罩在一片阴影之中;靠自己的储蓄苟延残喘(因为毫无疑问他一天只花半毛钱),最后可能比我活得还长,借他久居此地的借口,声称这个地方是他的;当这种不祥的预兆黑压压地不断涌上心头,再加上我的友人们不断泼冷水,不住地抛出一些关于我办公室幽灵的无情评论;想到这些,我心里头有了巨大变化。我决心竭尽全力,赶走这个让人难以忍受的梦魇,叫他永远不再来。

但是,在思考为此目的该采取何等复杂计划之前,我首先坦白地向巴特尔比暗示,叫他永远离开办公室是合乎情理的。我用平静而又严肃的语气表达了这个意思,让他深思熟虑。然而,他花三天时间对这个问题进行沉思默想之后,告知我他还是要保持原先的决定;简而言之,他依然宁愿和我待在一块儿。

我要怎么做呢?现在,我心里头思忖,将外套的所有纽扣都扣好。我要怎么做呢?我应该怎么做呢?我应该凭着良心行事,还是跟着魔鬼走?把他从我这里赶走,我必须这样做;离开,是他应该做的。但是怎么办呢?你总不能把他猛推出去,这个可怜巴巴、苍白无力、消极被动的人——你总不能将这么孤苦无助的家伙推出门外吧?你总不能用这种残酷无情的举动让自己丢脸吧?不,我不会这么做,我不能这么做。相反,我倒愿意让他生活在这里,直到死去,然后将他的遗骸用砖瓦砌进那堵墙里。那么,你到底要怎么办呢?不管你怎么哄诱,他连动都不会动。他将你给他的贿赂压在你桌子上的镇尺下;简而言之,很显然,他宁愿缠在你身上。

那么,必须要采取厉害、不同寻常的手段。什么!你当然不愿意让警察将他抓走,将这个无辜、病态的人关进监狱?这样做又有什么依据呢?——他是个流浪汉?什么!他是一个拒绝挪动的流浪汉、漂泊者?就是因为他不愿意当流浪汉,你才试图将他看作流浪汉的。这太荒唐了。没有可见的经济来源:这下击中要害了。又错了:因为无可置疑的是,他确实在养活自己,而那正是一个人用以证明他有经济来源的唯一无可置辩的根据。那就没有其他依据了。因为他不愿意离开我,我必须离开他。那我要换办公室;我要搬到别的地方去,并且事先清楚明白地向他说明,如果我在新的办公室里看到他,那么我就将以侵犯私产为由对他提起诉讼。

第二天我就照着这个思路做了,我对他说:“我觉得这事务所离市政厅太远了;空气也不新鲜。简言之,我下周就要搬办公室,不再需要雇用你了。我现在就告诉你,这样你可以找到另一个地方住。”

他没有答话,我也没再说什么。

到了定好的时间,我雇了马车和搬运工,前往自己的办公室。因为家具很少,几个钟头就把所有的东西都搬完了。在整个搬运过程,这个书记员一直站在屏风后面,我指挥工人们最后才搬走屏风。屏风撤了,像一个巨大的对折本般叠好了,空荡荡的房间里就剩下巴特尔比一个人纹丝不动地站着。我站在出口处,看了他一会儿,内心深处好像有什么东西在谴责我。

我重新进去,手插在口袋里,心则提到嗓子眼了。

“再见,巴特尔比;我走了——再见,上帝保佑你;拿着吧。”我将东西塞到他手中。但是这东西掉到地板上,然后——说来也怪——我恋恋不舍地离开了这个我那么希望摆脱的人。

我在新办公室安置下来了,头一两天,每每听到走廊里有脚步声,就心惊肉跳。每当我隔段时间(不管多短)回到办公室,我就在门口停一下,用钥匙开门前都要仔细听一下。但是这些担心是多余的。巴特尔比从未来过。

我还以为一切进展顺利,这时候,一个看起来很焦急的陌生人过来找我,问我是否最近曾用过华尔街×号的办公室。

我回答说我用过,心中充满了不祥之兆。

“那么,先生,”这个陌生人说,他原来是位律师,“你要为你留在那里的那个人负责。他拒绝做任何抄写工作;他拒绝做任何事情;他说他宁愿不做;而且他拒绝离开办公室。”

“先生,我非常抱歉,”我说,表面上气定神闲,其实心慌意乱,“但是,说真的,你指的那个人和我毫不相关——他不是我的亲戚,也不是我的学徒,所以你不能要我为他负责任。”

“以上帝的名义,告诉我他是谁?”

“我当然不能告诉你。我对他一无所知。之前,我雇他做抄写员;但是,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有为我做任何事情了。”

“那我可以处理他——再见,先生。”

几天过去了,我没再听说另外的消息;尽管我不时心有戚戚,想去那个地方看看可怜的巴特尔比,但是心中有一种难以名状的顾虑,使我止住了脚步。

又一周过去了,还没有新消息,我心想,现在,有关巴特尔比的一切终于都结束了。但是,第二天,当我来到办公室,我发现几个人等在门口,神情非常紧张、激动。

“就是那个人——他来了。”最前面的那个人大喊道,我认出他就是之前找过我的那位律师。

“先生,你必须去将他带走,”其中一个胖子叫道,他向我走近,我认出来他是华尔街×号的房东。“这些先生们,都是我的租客,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B先生,”他指着那位律师说,“已经将他赶出办公室,但是现在他还是老赖在那座房子不走,白天坐在楼梯栏杆上,夜里睡在门厅。每个人都很担心;事务所客户都流失了;民众们也开始恐慌;你必须立刻采取措施,不容迟缓。”

众人一阵连珠炮,说得我张口结舌,恨不得把自己锁在新的办公室里。我坚持说巴特尔比和我毫不相关——就像和其他人一样,但是无济于事。无济于事,因为我是他们所知的最后一个和巴特尔比有关联的人,他们要让我承担可怕的责任。后来,因为担心他们会在报纸上曝光(一个在场的人就这样威胁过),我思量了这个问题,最后说,如果那位律师让我和巴特尔比私下谈一次话,在(那位律师)自己的办公室里,我当天下午就尽最大努力为他们除去这个讨厌的人。

我登上通往我旧巢的楼梯,看到巴特尔比静静地靠着栏杆坐在楼梯平台上。

“你在这里做什么,巴特尔比。”我说。

“靠着栏杆坐。”巴特尔比柔和地答道。

我打手势召他进入那位律师的办公室,律师接着便离开了。

“巴特尔比,”我说,“你是否意识到你在被解雇后一直占着入口处,这样给我造成了极大麻烦?”

没有回答。

“现在,两件事必选一件:要么你必须做些什么,要么人家要做些什么来对付你。你要选择哪一种?你是否愿意再为人家做抄写工作呢?”

“不,我宁愿不做任何改变。”

“你愿不愿意在一家纺织品商店做店员呢?”

“那样约束太多。不,我不愿意做店员;但是我并不挑剔。”

“约束太多,”我喊道,“那你为什么将自己一直关在这里?”

“我宁愿不做店员。”他再次回答道,好像要马上解决这个小问题。

“酒吧里的工作是否适合你?这种工作不费眼神。”

“我一点儿也不喜欢这种工作;尽管,就像我刚才说过的,我不挑剔。”

平常他很少说这么多话的,我受到了鼓舞,就接着进攻。

“那好,你愿不愿意去全国各地为商家收账单?这有益你的健康。”

“不,我宁愿做些别的事。”

“那么,陪某个年轻的公子去欧洲,陪他聊天——这你看怎么样?”

“不行。我还不知道有这种事。我喜欢待着不动。但是我并不挑剔。”

“那你就待着别动吧。”我叫道,现在是忍无可忍了,在我和他让人恼火的所有交往中,我第一次真正勃然大怒。“如果天黑前你不离开此地,我一定会要——真的,我一定要——自己离开此地!”我的结束语非常荒谬,因为实在不知道该用什么威胁才能吓住他,驯服这个静止不动的人。我觉得再做其他努力也无济于事,于是就想仓皇撤离,这时,最后一个念头涌上心头——这个想法我之前并非完全没有过。

“巴特尔比,”我说道,在此种情绪激昂的情况下,我的语气再和蔼不过了,“你愿不愿意现在和我回家——不是去我的办公室,而是去我的居所——一直待在那里,不用着急,直到我们为你做好合适的安排?来吧,我们现在马上就出发。”

“不,现在我宁愿不做任何变化。”

我无以应答;躲开所有人,仓皇跑路,沿着华尔街朝百老汇跑去,然后跳上第一辆公交车,很快就躲过了追赶。一恢复平静,我清楚明白地感到,不管是对房东及其租户的要求,还是有关保护巴特尔比免遭迫害的愿望和责任感,自己已竭尽仁义之道,尽力为巴特尔比着想,现在我努力要做到完全无忧无虑,平心静气;我这样做问心无愧,尽管事实上很难做到冷静自若。我那样害怕被那个愤怒的房东及其恼火的租客找到,所以就将生意交给“镊子”,坐着四轮马车在城北和郊区游逛了好几天;渡河去了泽西城和霍伯肯,逃到曼哈顿维尔和阿斯托利亚。实际上,这段时间,我几乎都住在四轮马车里。

当我再次进入自己的事务所,瞧,桌子上放着一封房东送过来的信,我双手颤抖,打开了信,上面写着,房东已经叫来警察,将巴特尔比当作一个流浪汉送到了监狱;另外,因为我对巴特尔比比任何人了解得都多,他希望我去一趟监狱,就事实做一个合适的陈述。这些消息让我左右为难。首先,我很气愤;但最后终于认可了这种做法。房东性格刚烈、做事干脆,这使得他能够采取我认为自己决定不了的措施;然而,这种不得已才采取的手段,在如此特殊情况下,似乎是唯一可行的计划。

我后来得知,这个可怜的书记员被告知一定要把他押到监狱去的时候,一点都没有表示反抗,反而用他那苍白无力、静止不动的方式表示默从。

几位富有同情心而又好奇的旁观者跟在后头;一位警察和巴特尔比臂挽臂,带领着这群沉默无言的人,穿越午间喧嚣的大街,走过所有的嘈杂市声、炙人热浪、欢声笑语。

收到信的当天,我便去了公墓监狱,更确切地说,是正义大厅。我找到了主管的专员,陈述了自己拜访的理由,得知我描述的这个人确实在监狱里。然后我向这位专员保证巴特尔比是一个绝对诚实的人,非常值得同情,不管他的怪癖多么难以解释。我叙述了自己所知的一切情况,最后建议尽量放宽巴特尔比的监禁,直到可以采取比较温和些的措施为止——尽管,事实上我几乎不知道有什么措施。不管如何,如果不能决定采取任何措施,济贫院必须收容他。然后我恳求要跟他谈下话。

因为巴特尔比并没有不光彩的罪名,还因为他举止这么安详、温顺,他们允许他在监狱里,尤其是在那圈起来的长着绿草的院子里,自由走动。我就在那里发现了他,他孤苦伶仃地站在最安静的院子里,脸对着高墙,而在周围,我觉得一双双杀人犯和盗贼的眼睛,正透过监狱窗户狭窄的缝隙在向他窥视。

“巴特尔比!”

“我认识你,”他说,没有转过头来——“我对你无话可说。”

“不是我把你弄到这里来的,巴特尔比,”我说道,听出了他语气中暗含的猜疑,感到非常痛苦。“对你来说,这不应该是个很可恨的地方。你到这里,也不是因为有什么罪名。看,这里并非人们想象的那么糟糕。瞧,青天在上,绿草如茵。”

“我知道我在哪里。”他回答道,但是不愿意再说什么,所以我离开了他。

我再次进入走廊时,一个系着围裙、长得肉墩墩的人向我搭话,用大拇指往肩后一甩,说:“他是你朋友吗?”

“是的。”

“他是想挨饿吗?如果这样,让他吃监狱伙食吧,没别的。”

“你是谁?”我问道,不知道在这个地方看到说话这么随便的人该如何解释。

“我是送饭的。有朋友在里面的人雇我为他们做些好吃的。”

“是这样吗?”我答道,转向看守。

他说是这样的。

“那好,”我说道,给那送饭的(他们这样称呼他)塞了一些银币,“我希望你特别关照我在这里的朋友;让他吃你能做的最好的伙食。而且,你对他要尽量礼貌。”

“把我介绍给他,好吗?”送饭的说道,看着我,那神情好像是在说他等不及要有个机会让人知道他的教养。

我想对巴特尔比这样会有好处,我就默许了;问了送饭的人的名字,就和他一起到巴特尔比那边。

“巴特尔比,这是一个朋友;你会发现他对你很有用。”

“为您效力,先生;为您效力,”送饭的说道,他那系着围裙的腰深鞠一躬。“希望您在这里会很高兴,先生;舒适的地面——凉爽的套房——希望您会在这里和我们待一段时间——尽量让您舒畅。今天晚餐您想吃点什么?”

“今天我宁愿不就餐,”巴特尔比说,转了过去,“晚餐会让我不舒服;我不习惯吃晚餐。”这样说着,他缓慢地移到圈子的另一边,然后在死墙前面的位置定了下来。

“怎么会这样?”送饭的说,诧异地盯着我说,“他很怪,是不是?”

“我想他有点精神失常。”我伤心地说。

“精神失常?是这个词吗?哦,那么,以我的话说,我认为您这个朋友是一个伪君子;他们都是面色苍白,看起来很斯文,这些伪君子们。我禁不住要同情他们——禁不住,先生。你认识门罗·爱德华兹吗?”他很激动地接着说,然后停下了。接着,他满怀同情地将手放在我的肩膀上,叹息道:“他在新新监狱得肺结核死了。看来您不认识门罗?”

“不认识,我从来没有和什么伪君子们交往过。但是我不能再待下去了。照顾好那边你的朋友。你不会吃亏的。我会再来看你。”

几天过去了,我又一次得到许可拜访公墓监狱,穿过走廊去找巴特尔比,但是没有找到他。

“我不久前看到他从牢房里出来了,”一个看守说,“也许他去院子里闲逛了。”

所以我向那个方向走去。

“你在找那个沉默不语的人吗?”另一个经过我的看守说,“他躺在那里——在院子那边睡觉。我看到他躺下还不到二十分钟。”

整个院子一片死寂。普通犯人不能到这个院子。周边是厚得惊人的围墙,将所有的声音都挡在墙外。埃及风格的砌墙阴森森地压在我心头。但是足下长了一块柔弱的被监禁的草皮,好像是在永恒的金字塔中心的缝隙中,借着某种奇怪的魔法,因为一些鸟儿们掉下的草籽长成的。

在围墙底部很奇怪地缩成一团,膝盖挺直,斜倚着,他的头靠在冰冷的石头上,我看到了憔悴的巴特尔比。但是没一点动静。我停了下来,然后走近他,弯下腰,看到他昏暗的眼睛睁开着;不然的话,他看起来像在熟睡。有种冲动让我碰了他一下。我摸到了他的手,这时候我的臂膀好像刺痛般地颤抖了起来,这种感觉从我的脊柱直下脚底。

送饭的那圆墩墩的脸朝外瞥了一眼。“他的晚餐好了。今天他是不是还不愿意就餐?或者,他不靠吃饭活着?”

“不靠吃饭活着。”我说道,闭上了眼睛。

“哦!——他在睡觉,是不是?”

“与国王将相们同眠。”我低声说。

……

关于这个人的历史,看起来没必要再接着讲述了。稍加想象就得知可怜的巴特尔比的葬礼是多么微不足道。但是,在结束故事前,让我说一下,如果这个短小的故事足以引起读者的兴趣,激发他的好奇心,想知道巴特尔比到底是谁,他在当前叙述者认识他之前过的是什么生活,我只能这样回答,我也非常想知道这些情况,但是这种好奇心不能得到完全满足。但是,这里,我几乎不知道我是否应该泄露一个小道消息,这是在这个书记员死后几个月后我才听到的。根据是什么,我不能确定;所以,我现在说不出这到底有多真。但是,不管这个模糊的报告多惨,对我都有某种挑逗性的兴趣,对别人来说也可能是这样;所以我还是简单提一下。

这个报告如下:巴特尔比原先是华盛顿死信局的低级职员,因为政府换届他突然下岗。我思考这个传言的时候,几乎难以表述我的情感。死信!这听起来是不是像死人?想象一下,一个因天生不幸本来就易灰心丧气的人,还有什么事情比不停地处理这些死信、将它们整理出来烧掉那样让他心如死灰呢?因为这些死信每年都一车车被烧成灰烬。有时候,这个苍白的职员从折叠的信纸里取出一枚戒指——而原本可以戴它的手指已在坟墓中腐烂;或是一张钞票——而要接济的人再也不能吃饭或挨饿了;或是一纸谅解——而希望得到饶恕的人已在绝望中死去;或是一丝希望——为那在无望中死去的人送去的希望;或是几条捷报,为那在抑郁困厄中死去的人带来的喜讯。这些信带着生之使命,却奔向死亡。

啊,巴特尔比!啊,人道! Xl5WCLWo5hKphqecxmgnfOoOWgDeXxbj36wWP34kmJl2k/1Pwx9+HVQ4IE2NPj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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