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数十名违法官员2014年8月被刑事处理、锒铛入狱之后,广东省委向中央第八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的通报中,公布了对茂名领导干部系列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嫌行贿买官人员159人的组织处理结果:降职8人,免职63人,调整岗位71人,提前退休1人,诫勉谈话16人。
茂名案涉案人员职位之高、数量之多、性质之严重,在广东乃至全国罕见。窝案爆发前的几年里,茂名买官卖官风气畅行,成为官员中半公开的秘密,民间甚至流传着从科长数十万元至副市长数百万元的“价目表”。
由于选人用人制度不完善,中国买官卖官逐渐成为最严重的腐败现象。2005年爆出的“建国以来最大的买官卖官案”——马德案,以及韩桂芝买官卖官案,涉案官员上千名,令人触目惊心。
从以往情况来看,买官卖官者,视公器为商品,本质是把做官作为投资——花钱买官,势必通过其他方式把“成本”捞回来,也就更加丧心病狂地贪腐,大肆侵占掠夺公共资源,对地方经济、社会构成恶劣影响。
买官卖官之祸,还会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比如在茂名案中,信宜有个镇长是中国农大毕业生,努力工作卓有成效,每次开干部大会都受表扬,但多年没有提拔。为了升任镇党委书记,他抵押贷款5万元,凑了20万元行贿,此后很快被提拔,也因此受处理。
买官卖官如同疮疤,不果断剜除腐肉,就会病入骨髓。在新一届党中央领导集体执政下,对买官卖官更是深恶痛绝。2013年6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强调“要严明组织人事纪律,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坚决不放过,对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的决不姑息,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而在2014年中央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上,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再次强调要“重点发现买官卖官”,等等。
茂名案再次发出警示,买官卖官现象不会轻易消失。在中国这样一个官本位严重的国家,权力是一种稀缺资源,“官帽子”生意永远都会是卖方市场。因此,不但要对卖官者严厉打击,而且对买官者也不能轻易放过,必须得到同样下场。
但遗憾的是,以往不少地方虽然严肃处理了卖官者,但对买官者总是手下留情。一些通过行贿买官的官员,不仅得不到法律的制裁,甚至买来的官位也照坐不误。试想,如果对买官者轻易放过,那买官者当然会有恃无恐,以后还会主动出击,变本加厉地通过卖官捞回之前付出的“成本”,形成恶性循环,严重破坏政治生态,引发更大的腐败问题。
当然,医治买官卖官顽疾的关键,是要避免权力“垄断”,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创新“分权”制度改革,限制“一把手”在干部任用方面“个人说了算”的权力,使“少数人选人”向“多数人选人”转变。
历史经验表明,卖官鬻爵从来都是危及执政根基的毒瘤。在追求法治的现代社会,必须杜绝这类败坏官场风气、祸害社会民生的丑陋现象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