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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风暴”需要“问责”托底

中船工业套取421.54万元用于购买消费卡;交通运输部在非定点饭店召开会议114次;卫生计生委、海洋局、国土资源部等14个部门向所属单位等转嫁摊派会议费555.95万元……在2014年6月24日发布的审计工作报告中,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约法三章”要求的部门单位被点名。

与往年相比,2014年审计报告首次对违规部门和单位“点名道姓”,此举着实令人眼前一亮。从这次审计结果看,除了违规资金具体数据不同外,被爆出的问题仍与历年相似,涉案部门和单位也多是“老面孔”。

前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有一个形象的比喻:“审计是国家财政的‘看门狗’。”作为制度监督的一项重要设计,审计一度被舆论冠之以“审计风暴”,其对政府部门和单位严格预算管理和财经纪律的作用不言而喻。

但是,为何“年年审计,年年老问题”呢?除权力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外,一个最主要的原因是违法违规成本过低。比如以往仅将审计出来的违规行为大都归咎于被审计的部门和单位,而对“一把手”在领导、决策、管理方面的情况三缄其口,更不用说追究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从根本上看,解决屡审屡犯问题还要靠制度建设。近年来,审计机关越来越注重从制度层面分析问题、提出建议,并更多地揭示制度缺陷与管理漏洞,以推动建立不敢贪、不能贪的机制。在此背景下,一些体制机制得以不断完善,比如“三公经费”的公开、全口径预算制度的建立,等等。

针对屡审屡犯问题,还必须加大监督力度。尤其需要强化外部监督,而前提是各项信息阳光化。只要公众对账目一目了然,涉案部门和单位自然就有压力,以后使用资金时就会更加谨慎,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更为重要的是,“审计风暴”亟需后继问责。从这个角度讲,有必要健全和完善审计机关与纪检、监察、公安、检察等部门的联动机制,对问题资金产生原因及最终流向深挖细查,并将问题的整改情况纳入各级政府督办和考核内容,加大对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甚至是刑事问责力度,并建立情况通报公示制度,在全社会形成问题整改的倒逼机制。

归根结底,“审计风暴”需要有“问责”托底,才可能向公众交出一份更为满意的答卷。PhY/R5AhbxHtFwAUsMySDCRLZHILI6vabeIwKSwj4aADg0aDTBKge+VD9HYLALP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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