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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电影拍摄

离开连杉后,我们在国内进行了一次短暂的旅行,之后我们便决定在纽约市郊长岛的佛拉斯特丘陵区买房子。那里风景如画,我们买了一栋应景的雅致小屋,它有着突出的棱角,看上去和古代的城堡无异,不俗的房子自然该有个不俗的名号,我们为它取名为“沼泽之城”。

这里所说的“我们”指的是莎莉文老师、汤姆斯、我,以及一只名为吉兰的小狗。

经过长时间的舟车劳顿,我们比平时更加渴望平静的生活。在“沼泽之城”院子里,我学会了怎样种植树木。在小屋二楼的小书房里,我为了阅读但丁的原文著作,开始潜心学习意大利文。二楼的小书房是专门为我辟出来的一个隔间,虽然面积不大,但四面有窗,我想,在阳光正好的下午,书房里的画面一定很美。

在新居还未布置妥当时,我们收到了一封让人备感意外的信。

这封信来自法兰西斯·米拉博士,信中说他希望能够将我的《少女时代》搬上银幕,同时也希望我能参加电影的拍摄。没有比这更让我感到雀跃的事了,因为我认定我的经历可以鼓舞那些不幸的人,若是这段经历拍成了电影,那么人们一定会对这个互相憎恶、充满暴戾之气的世界发起反思。这样好的一个机会我怎么可能错过?于是,在我答应之后,电影的拍摄工作便如火如荼地展开了。经过改编,电影没有用原著的名字,而是取名为《救济》。

现在想想,那年我不辞劳苦、千里迢迢地跑到好莱坞去拍片的那股劲头,实在难以解释!那时的我或许太过天真,一心认为我的故事感人至深,能够吸引人们聚精会神地欣赏,甚至潸然泪下。正是那份过分的自信,让我不经思考就接受了电影公司的提议。现在想来很奇怪,当时我从不曾想过,以我这样的一个残缺的身体,要如何成为电影的主角?

看看银幕上那些女星们,不是有着健美的身材,就是有着如花似玉的美貌。而我呢?我没有姣好的面容,也没有迷人的身材,根本不具备成为一个女明星的资质。更可怕的是,我连演员最起码的演技也没有,这样的我,要如何去感动观众,让他们在影院留下泪水和笑声呢?不过,撇开这些不谈,好莱坞的生活确实多姿多彩。说实话,那段经历在我的人生中不可或缺,而且我从来不曾因为那时的年少轻狂而后悔。

在好莱坞,我经历了很多以前不曾遇到过的事情,那些新鲜而刺激的经历,给了我很多惊喜,我每天都不知道自己接下来将面对什么,会有什么事情发生。有时,我漫步在天竺葵遍地的小路,会有一个骑士突然从旁边冲过来;有时,我在马路上行走,会看到一辆卖冰的车子猛然四脚朝天;又有时,我远观山丘半腰,不知什么时候就有一栋小木屋被熊熊烈火吞噬……

总之,来到好莱坞之后的所见所闻,都让我觉得新奇而有趣。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行人冒着烈日坐车到沙漠去观光,一路上,稀稀落落地长着仙人掌和灌木丛。当我们到达一个小村落的拐角处时,忽然听到有人惊呼:“快看!是印第安人!是真正的印第安人……”

这声惊呼唤醒了昏昏欲睡的人们,于是大家纷纷从车上下来,想要一探究竟。果然,就如我们所想的那样,那里坐着一个印第安人。

此时,我身旁的一位向导靠上前,用请求的口吻询问那位印第安人,希望我能拥有一个触碰他羽冠的机会。众所周知,印第安人头上的羽饰来自老鹰,看上去格外神气,同时也是他们的象征,所以并非所有人都能去触碰。我看不见,但我渴望感受那份美丽,于是我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小心翼翼地靠上前,再次以手语示意,希望能够征得对方的同意。让我们感到意外的是,这个印第安人用流利的英语开口了:“没关系,这位女士可以随便摸,多久都可以。”

印第安人说着流利的英语,这个事实让在场的人都大吃一惊,不过后来我们搞清楚了,这位戴着羽冠的人并非真正的印第安人,而是一位正在等待摄影师的演员。

那段日子,我和汤姆斯小姐时常在破晓前就外出骑马,感受露珠笼罩的青草地,用鼻子感知随风飘扬的麝香草和尤加利树,感受微风过境的清爽,一切都是那么的让人舒畅,让人心旷神怡!不得不说,那段时间,我在比弗利山的小路上度过了无数个愉快的清晨。

这样的日子过了一段时间后,以《少女时代》为蓝本改编的《救济》一片终于要开拍了,导演是因《青鸟》而闻名的乔治·郝斯特·普拉特先生。首先拍摄的是片头,为了和我沟通,普拉特先生发明了敲打桌子的信号。相较于别人而言,我们的工作流程比较复杂。通常是汤姆斯小姐先看一遍剧本,然后根据导演的指示将这些内容在我的手上写一遍,等我完全理解后,导演再通过敲桌子的信号指挥拍摄。

通常都是汤姆斯小姐在我的手上写字,不过有时导演也会亲自在我的手上写上几句话,比如:“不要怕,笼子里关的只是一只小金丝雀,不是狮子。明白了吗?好,我们再来一次。”但导演越是关照我,我就越觉得紧张不安。

坦白说,要我在摄影机前自然地发挥演技并非易事,无论我是站着还是坐着,都能感觉到那些照在身上的灯光。那些强烈的灯光让我全身燥热,汗水更是一刻不停地往下流。这种时候,我就需要时常补妆,毕竟汗水将妆容冲掉后拍摄效果会差很多,不是鼻尖太亮,就是额头反光。

对于我来说,站在摄影机前实在难以谈笑自如,可导演时常会前一秒要求我开怀地笑,下一秒就会让我表现出深思的样子,没有表演天赋的我怎么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完美地转换情绪呢?所以,很多时候在听见导演发布口令后,我都只有茫然不知所措的表情。

在拍摄之初,绝大部分人都未能进入角色,所以有很多不够理想的地方。不过,好在那位扮演我少女时代的演员非常称职,虽然她本人既不聋也不哑,但她却将一个聋哑人演得惟妙惟肖。也因为这一点,我对她产生了极大的好感;而她呢,因为我是她所扮演角色的原型,所以她也很喜欢我。

还有一位女星,扮演大学时代的我,她生得很美,笑起来尤为迷人。在表演最初,她为了展现目盲,总是闭着眼睛进行拍摄,可有时她会忘记这一点,一不小心就睁开双眼,这滑稽的场面总是引得工作人员捧腹大笑。

可即便是这样,这位女演员仍旧很喜欢这个角色,而且她本身的表演功底也不错,尤其是梦见希腊诸神的那场戏,她的表演极为传神,也是我个人最喜欢的一场戏。

接下来要拍摄的那些人,都是对我的生命有着重大影响的朋友。可惜的是,如今那些曾给予我很大帮助的朋友,如亨利·庄梦德先生、马克·吐温先生以及布鲁克斯大主教等人都已离世,而仍然在世的几位也都年事已高,与初遇我时已经无法同日而语,自然不能像我一样亲身参与表演。

但我仍旧抱着一试的想法,给贝尔博士写了一封信,希望他能参与拍摄。很快,我就收到了他的回信,在信中他这样写道:“你的信让我想起了当年在华盛顿见过的那个小女孩,而且在我的眼中,你一直都是初遇时的那个样子。只要你愿意,我可以为你做任何事,只是现在我身处异国,一时间难以回到美国。

“不过,这绝不是你忘记我的理由!我们初遇的时候,我可不是个七十多岁的糟老头,那时的我头上连一根白发都没有。你呢?记得那时你只有7 岁,如果真要把这段故事拍摄成电影,我想唯有请别人来饰演我了。请你去找个没有白发的青年才俊来诠释我的形象。等到拍摄结尾时,我们再以现在的姿态登场。这样的前后对照,我觉得应该是件十分有意思的事情。”

看过信后,我忽然有了灵感:“对了!电影中为什么不能用象征性的场景介绍我的朋友出场呢?这样或许更有艺术效果。比如,我和贝尔博士以及庄梦德在满是洋槐的马路上偶遇,然后大家边走边聊,这样既有自然的美景,又有清新的灵动。”对于耳聋目盲的我来说,洋槐的树荫就像是我的盾牌,再适合不过了,我越想越觉得这是一个绝妙的主意。

不过,电影公司并不这样认为,最终,我与这些朋友相遇的场景被设计成了一个大聚会,我所有的朋友都出现在其中,包括那些已经离世的好友。

我最怀念的人——我离世多年的父亲也出现在了这个大聚会中。当然,布鲁克斯主教、霍姆斯博士、亨利·庄梦德博士这些去世的人都有各自的“替身”。让我备感欣喜的是,近20年不曾碰面的约瑟夫先生也在其中,现在的他比我初识他时显得更活泼快乐。

在这样一个热闹的场合中,我仿若置身天国,那些熟悉的至亲好友共聚一堂。只是,在我与他们双手相握的时候,虽然仍能感受到温暖,但却不再是我熟悉的那些人了,他们说话的神态和语气都和我熟知的人不一样,当他们猛地开口讲话时,我就会有如梦初醒的错愕感。这场梦幻般的宴会接近尾声的时候,有一段属于我的台词:“目前,全国约有8 万名盲人正处于水深火热之中,他们孤苦无依,而我们所处的环境现在还没有完善的制度可以救赎他们……在这世上,有多少人在没有感受过生的喜悦时便含恨而终!……因此,我们有责任为这些人谋求更好的生活,让这个世界充满幸福与欢乐。”

一切进行得还算顺利,但等到影片已完成大半时,大家忽然发现这部电影没有高潮,简而言之,就是缺乏戏剧性。

“罗曼史不曾发生在海伦的人生中,那她自然不会有伟大的恋人,她的一生太过平淡了!”

“就是啊!我们干脆为她设计一个恋人好了,给他们加上一段浪漫的爱情戏如何?现在的电影,若是没有一点浪漫的桥段,很难叫座的。”

众说纷纭,导演一开始非常反对这样的论调,他将这部分看作画蛇添足,若弄不好很容易会弄巧成拙。但在几经斟酌后,他还是决定加一些比较有戏剧性的片段。

在后加的几场戏当中,有两场给我的印象比较深刻。其中一场是在一个名为“时间”的洞窟前,一位脸色苍白、代表“知识”的小姐,和身材魁梧、代表“无知”的大汉搏斗,结果出乎意料,文弱的“知识”小姐胜利了,她温柔地抱起了年幼的海伦。

另一场戏是莎莉文老师尝试通过各种方法教导年幼的海伦,但她仍旧听不懂,这使得海伦沉入了绝望的深渊,这时,基督出现了,他对莎莉文老师说:“我会协助你拯救这个幼小的灵魂,请不要放弃她。”于是莎莉文老师又一次鼓起了勇气。

不过,后加的戏当中也有不少略显牵强的戏份,比如:一位极度伤心的母亲高举着火炬出场,为的是给那些不幸的伤残者请命;又比如四大强国的首脑在法国开会,决定是否要通过战争拯救世界时,海伦出场,恳求他们千万不要发动战争,等等。有些戏份他们也和我一样觉察出了牵强和荒谬,所以最终还是删掉了。

因为这部电影后期添加了太多突发奇想的戏份,使得原本中规中矩的影片情节变得越来越离谱,甚至缺乏了基本的真实感。尤其是结尾的那场戏,直到今天,我回想起来都忍俊不禁,那场戏实在是太异想天开了。他们让我扮成和平使者,就像圣女贞德那样骑着白马出场,而且像个领军人物那样走在游行队伍的最前面。不知是谁为我找来了一匹性格开朗的白马,它跑起来的冲劲不容小觑。当时,我只能一手操纵缰绳,因为另一只手需要握着喇叭,这使得我有几次都差点坠马,也因此越来越紧张,一颗心七上八下,冷汗直冒。那时的太阳光又毒辣地直射下来,我额头的汗水就像一个小瀑布一样,就连唇边的喇叭口上都沾满了我的汗水,吹响喇叭的瞬间,口中总会充盈着汗水那股咸咸的味道。

心惊胆战地骑行一段路程后,胯下的白马突然前脚离地,像人一样做出了站立状。要知道,在这之前没有任何前兆,也没有任何人命令它这样做。我被它突如其来的行为吓坏了,好在我边上的一位跟拍记者及时反应过来,勒住了缰绳,才使我免于受伤,否则,那次我一定会伤得很惨。 Nwf9lYV92YPu0ncmuhD81IB44zVO2a27GZNZQc1dnwtaLinY1O9O9wqKPmf0mGs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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