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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时的记忆 |
我父亲约瑟很早便成了家,并于一六八二年左右带着妻子和三个孩子举家迁往新英格兰。之所以会迁往新英格兰,是因为当时非国教的宗教集会在英国是被法律禁止的,而且时常受到干扰。在我父亲的好友中,一些有声望的人就想移居到新大陆去,那里是不受宗教约束的,我父亲便答应陪同他们前往美洲。
到了新英格兰以后,父亲的妻子又生下四个孩子,后来他的继室又生了十个,因此,我们这小小的家庭总共有十七个孩子。我隐约还记得十三个兄弟姐妹同坐在父亲饭桌旁吃饭的情景,后来大家都长大成人,各自婚嫁。我是父亲最小的儿子,比我小的只有两个妹妹。我母亲是继室,名叫阿拜亚·福求,在波士顿生下了我。我的外祖父名叫彼得·福求,是新英格兰的第一代移民。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可顿·马太曾在他所著的《美洲基督教教会史》中,郑重地赞扬他是“一个虔诚而博学的英国人”。我听说他写过各种各样的即兴短诗,曾有一篇付印,很多年前我就读过。那首诗写于一六七五年,是用民间流行的诗歌体裁写成的,谴责当地执政当局。它拥护信仰自由,代表受迫害的浸礼会、教友会和其他教派,指责殖民地所遭受的与印第安人的战争和其他灾祸都是迫害教徒的后果,是触怒上帝而受到的判决和惩罚,旨在奉劝当局废止那些残暴不仁的法令。
外祖父的那首诗看起来简单朴实,大方流畅。我还记得这首诗的最后六行,尽管最初的两行已经记不清了,大意说的是他的批判出于善意,因此并不隐匿他的真姓实名。
由于发自内心的憎恶,
做一个匿名诽谤的人;
我的姓名定要写出,
我住在舍伯恩镇;
是你们毫无恶意的诤友,
名叫彼得·福求。
我的哥哥们在不同的行业拜师学艺。在我八岁时,父亲把我送进文法学校念书,准备将我作为什一税奉献给教会。我读书极有悟性(我认字一定很早,因为我都记不清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读书的),父亲的朋友们都认为我将来会大有所成,于是父亲更加坚定了送我去念书的决心。我的伯父本杰明对此也大为赞同,更是教我学习他自创的速记法,并答应把他听布道时速记下来的笔记全部赠送给我。然而,我只在文法学校待了不到一年,在这一年中,我已经从中等生升到了全班优等生,接着顺利进入了二年级,如果不出意外,那年冬天便能升入三年级。但是,父亲却以负担过重以及受到良好教育的人大多穷困潦倒为由,将我从文法学校带走,然后送我进了另一所学习写作和算术的学校。
这所学校由著名的乔治·布朗纳先生创办,他善于用循循善诱的方法催人上进,因此办学十分成功。正是在他的教导下,我写得一手好字,不过算术却毫无起色。十岁时,父亲把我接回家,帮助他料理油烛和肥皂制造的生意。他本不是经营这个的,但到了新英格兰后,发现他的老本行染色业不景气,根本无法维持一家人的生活,于是改投皂烛业。我的工作就是剪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铺、跑腿送货等。
我讨厌做这些工作,却迷上了航海,但父亲坚决反对。不过,因为住在海边,我便常常出入海中,很早就学会了游泳和驾船。当我和其他伙伴一起划小船或独木舟时,他们总是听我指挥,尤其是在遇到困难的情况下。在其他场合,我一般也是孩子头儿,但有时候也会因为他们的信赖而使大家陷入窘境。我可以举一个例子来说明,虽然这件事做得不对,但它能体现出我很早就热衷于公益的精神。
原来,磨坊水池的旁边有一块盐碱滩。涨潮时,我们就站在滩边钓鲦鱼,因为来回践踏,把滩边踩成了一片泥沼地,于是我提议在那里修筑一个供我们钓鱼的码头。我知道有一大堆石块很符合我们建筑码头的要求,于是指给同伴们看,但这些石块原是为了在盐碱滩边上建一所新屋准备的。因此,到了晚上工人们都离开以后,我便召集小伙伴们像一群蚂蚁似的搬运起来,有时候一块石头需要两三个人合力才能搬起,但最终我们还是把石块全搬来了,建好了我们的小码头。第二天早晨,工人们惊呼着发现石块不见了,后来在我们的码头上找到了,于是追查这是谁干的。
很快,我们的事情就败露了,几个小伙伴受到家长的责骂。尽管我竭力辩解说这件事是很有益处的,但父亲却告诉我:不诚实的事是不会有益的。
我想,你大概想知道你爷爷的长相和脾性。他体格健硕、中等身材,并且十分匀称。你爷爷禀赋聪颖,擅长绘画,略懂音乐。所以,有时当他结束一天疲惫的工作后,就会在晚上拉起提琴,和着歌声,听起来很棒。你爷爷在机械方面也十分有才华,即使面对其他行业的工具,他也能运用自如。他最大的长处就在于在大是大非面前公私分明、处事果断。他的确没有参与过任何政权工作,那是因为家里孩子众多,都需要靠他养活。但我清楚地记得,时常会有一些大人物来拜访他,请教他关于镇上或所属教会的问题,他们很重视你爷爷的判断和建议。有的人在生活中遇到了什么难题,也常来向他讨教,所以他常常被当成争议双方的仲裁人。他喜欢在餐桌上跟睿智的友人或邻居长谈,他会故意选择一些明智和有益的话题作为谈资,好让孩子们受教。这种谈话的确培养了我们在立身处世中善良、正直、审慎等美德,以致我们无法将注意力集中在餐桌上食品的多少、菜肴的好坏、滋味是鲜美还是难以下咽等方面。我就是在这样的氛围下长大的,到了现在,无论什么食品端到我面前,对我来说都没有什么区别。真的,如果有人在我饭后几小时内问我吃过了什么,我一点儿都答不上来。这个习惯倒是给我的旅行带来了方便,当别人因为讲究精美佳肴而在旅途中无法得到满足时,我对此总是毫不在意。
我母亲的体格也同样健壮,她用乳汁哺育了十个孩子。除了父母死前罹患的病痛外,我从未听说他们得过什么疾病。我父亲活到了八十九岁,我母亲活到了八十五岁,死后合葬在波士顿。几年前,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大理石墓碑,碑文如下:
约瑟·富兰克林和他的妻子阿拜亚共葬于此。
他们相亲相爱,白头到老,共度五十五年光阴。
他们既无田产,又无高俸厚禄,靠着不断的劳动和勤勉,蒙上帝的祝福,维持了一个人口众多的家庭,安乐度日。
他们抚育了十三个子女和七个孙儿孙女,声名远扬。
读者当从这个实例勉励自己,在你的职业中勤奋从事,笃信上帝。
先父约瑟是一个虔诚谨慎的男子,先母阿拜亚是一个细心贞洁的妇女。
他们的幼子立此碑铭,聊表孝意和纪念。
约瑟·富兰克林生于一六五五年,卒于一七四四年,享年八十九岁。
阿拜亚·富兰克林生于一六六七年,卒于一七五二年,享年八十五岁。
我这样漫无目的地闲谈了许多,从这里看出我的确是老了。过去我写文章比现在条理清楚得多,但就像人们的衣着在家庭聚会与公众舞会上原本就不同,可能这只是我的疏懒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