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欧·亨利
玛莎小姐的面包小店开在街角儿,店门前三步台阶,门上装着开门即叮噹作响的门铃。
玛莎小姐今年四十岁,嘴里镶着两颗假牙,她心地善良,银行里有二千美元的存款。许多结婚机会远不如玛莎小姐的人都已结了婚,可她还是独身一人。
有一位顾客每周都要光顾她的小店两三次。玛莎开始对他发生了兴趣。这是一位中年男子,戴着眼镜,褐色的胡须修剪得十分整齐。他讲英语时带一口浓重的德国腔。他穿着一身旧衣服,有几处还打着补丁,虽则不修边幅,看上去却干净利索,彬彬有礼。他每次来总是买两只陈面包——新鲜面包是五分钱一只,陈面包是五分两只——除此之外什么也不要。
有一次,玛莎注意到他的手指上有块红褐色的色块。据此,她断定这位先生是个在贫困中奋斗的艺术家。他准赴住在一座小阁楼上,画着画儿,嘴里啃着陈面包,心里大概在惦记着玛莎店里的种种美味。想到这儿,玛莎那颗善良的心不禁跳得更快了。为了证实自己对他职业的猜想,玛莎从自己的房中取来一幅油画,这是她在一次拍卖中买来的。她把画挂在柜台后面货架上一个显眼的地方。这是一幅威尼斯的风景画。上面画着金碧辉煌的宫殿,一位贵妇人坐在冈多拉上
,悠闲地用手划着水玩儿。任何艺术家都不会忽略它。
两天以后,那位顾客又来了。果然,他看到了这幅画。“小姐,您的这幅画挺不错嘛!”
“真的吗?”玛莎一边包着面包一边答道。“我非常喜欢艺术和绘画。您觉得这是幅好画吗?”她为自己的成功暗暗窃喜。
“可它的构图不够均衡,”这位顾客回答说,还是一口浓重的德国腔。“透视也不太准。再见吧,小姐!”
他拿起陈面包,很有礼貌地向玛莎点了点头,匆匆离去。玛莎把画摘下又拿回了房间。他眼镜后面的那双眼睛是多么柔和,多么亲切啊!他一眼就能看出透视画得不准,可却不得不靠吃陈面包过活!但玛莎明白,虽则不幸,可一个天才在成名之前,常常是不得不如此艰苦奋斗一番。
从此以后,这位彬彬有礼的艺术家,她现在是这样认为的,每次来都要和玛莎聊一会儿。但他仍旧只买陈面包——从未要过蛋糕,从未要过馅饼,也从未要过柜台中任何一种美味糕点。他渐渐地消瘦了,而且神情沮丧。玛莎开始担心起来,见他每次只买那么点儿可怜的东西,她很心疼,想给他加点儿好吃的可又没有勇气,她怕冒犯了他,因为她知道艺术家们往往是自尊心极强的。
玛莎开始注意打扮自己。站柜台时她穿上了那件蓝点丝绸背心。一天,这位顾客又来了。他把一枚五分镍币放在柜台上,仍要他的陈面包。正当玛莎取面包时,外面传来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一辆消防车喧嚣而过。这位可爱的顾客赶快跑到门口去观望——任何别人此刻也会这样的。玛莎灵机一动,立刻抓住这个天赐良机。她迅速地在每个陈面包上深深地切了一刀,分别塞进一大块黄油,然后又将面包紧紧夹好。这新鲜的黄油是几分钟前刚刚送来的。当这位先生返回柜台时,玛莎已象往常那样在用纸包着陈面包了。
他们又聊了一会儿,欢快异常,然后这位顾客便离开了。玛莎暗自微笑,对自己的大胆及慷慨的冲动感到高兴。但又不禁焦虑不安。是不是太冒失了?他会生气吗?肯定不会,吃的东西是不会说话的,而黄油也绝非女性冒失的象征。
那天玛莎久久地想象着当这位可爱的顾客发现她的小把戏时的情景。大慨他会放下画笔和调色板,站在画架旁,那上面摆着他正在画的那幅画儿——当然,画的透视肯定是无可挑剔的。然后,他开始准备那只有干面包和白开水的午餐,他把面包切开——啊,想到这儿,玛莎脸红了。当他吃面包时会想到那只把黄油放进去的手吗?他会……。
门铃刺耳地,恶狠狠地响了起来,打断了这令人愉快的遐想。玛莎叹了口气,快步来到店堂,什么家伙弄出这么大的动静!两个男人已经站到了柜台前,一个是她从未见过的年轻人,叼着个烟斗;另一个就是她的可亲的贫困不堪的艺术家。令天早上她邡颗善良的心还曾为他动过侧隐之情。
可他却一反常态,脸涨得通红,帽子推到了后脑勺,头发乱蓬蓬的。他紧握着拳头,凶狠地向玛莎挥舞着,要知道,是向玛莎小姐啊!
“Dummkobf!”
他声嘶力竭地吼着,象敲鼓一样擂着玛莎的柜台。“你毁了我!”他叫喊着,眼镜后面那双蓝色的眼睛燃烧着愤怒的火焰。
“我要你知道,你是个多管闲事的混帐女人!”
玛莎要站不住了,她虚弱地靠着柜台,一只手放在她穿的那件最好的背心上。这时,叼烟斗的陌生人抓住了那位正在喊叫的顾客的衣领。
“走吧,走吧,你已经说得够多的了。”他把那愤怒的家伙拽到了门口,转过身来对玛莎说,“我想您应该知道,小姐,他叫巴姆勃格,是个建筑绘图员。我们在同一办公室工作。他为一个新市政厅的设计图已经辛辛苦苦干了三个月了。为的是用它参加一次有奖竞赛。昨天他用墨水笔描出了底线,你知道,制图员总是先用铅笔打稿,再用墨水笔去描,然后用陈面包屑擦去铅笔线。巴姆勃格一直在您这儿买陈面包,可是今天……,可是,您知道,小姐,那黄油……,巴姆勒格的图,全毁了……”
玛莎走进内室,脱下蓝点丝绸背心,又换上了那件烟色斜纹哔叽的,然后回到柜台,坐下了……
〔美国〕达蒙·鲁尼恩
大约三十五年前,一个名叫摩根·约瀚逊的年轻人来到我的家乡定居。
在我们家乡,随便询问一个人从什么地方来,是很不礼貌的。摩根本人对此绝口不提,这样一来,其他人就更无从了解了。而且,他对自己的身世也很少谈起,因此人们把他看作是一个神秘的人物。
摩根长相十分凶狠,这一方面由于他鼻梁上的那块伤疤,一双黑眼睛,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看人的特别姿态。三十五年前,当他第一次来到圣弗大街上时,不知是谁说了一句:“瞧,这是一个多么危险的人。”
这一下可好,等到他第二次出现在圣弗大街时,那些曾经听到有关他的议论的人,转而又对别人说:“这无疑是个十分危险的人。”
渐渐地,凡是看见摩根,看见他那鼻梁上的伤疤、那黑眼睛的人,无不说:“这是一个十分危险的人。”
以至最后家乡的男女老少人人皆知摩根是个十分危险的人。只要他一抬眼,用他那特有的姿态注视着别人时,人们都对他采取敬而远之的态度。
如果他碰巧走进一家酒店,正在进行的争论会因此而忽然平静下来。如果他偶然对争论发表一些意见的话,那么不论他说些什么,在座的都会随声附和。因为谁也不愿意和一个危险人物发生争执。
摩根·约翰逊鼻子上的伤疤表明,他过去曾经有过不幸的遭遇,然而,到底这块伤疤是怎么来的,他可从未对人说过。久而久之有人声称,听说这是一天晚上他在纽约和十个歹徒打架时留下的,其中一个歹徒开枪打伤了他的鼻子,而摩根·约翰逊最后把这十个人统统打死了。
没人知道这种说法是谁散布的。摩根对此也不否认,甚至当被他打死的人数上升到二十人时,他没有予以驳斥。事实上,他是个沉默寡言、不管闲事的人,人们对他的议论,他压根儿就没有理睬过。
他在我家乡的小镇上一住多年,镇上的人常常指着他的背影向来访的人说:“这是一个极其危险的人。”
待到他快五十岁时,有的人只要一看见他就会发抖,直到他走开之后方能止住。
可是,有一天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正当他在街上行走时,从绿灯酒店踉跄地走出一个小老头。小老头姓甘布尔,是瓦尔法诺河下游一个牧羊人。他有哮喘病,整天呼哧呼哧地喘个不停。他每月到镇上打一次酒。
绿灯酒店卖的威士忌酒劲很大,喝了这里卖的酒常常使那些从来不想打架的人也想干一仗。当然,谁也没有想到它会有那么大的力量,竟然使一个牧羊人也寻衅斗殴起来。他一把抓起摩根的上衣就问:“好啊,你就是那个危险的人,是不是?”
每个目睹这件事的人,都为可怜的老头感到担心,心想这下摩根还不象牛嚼草一样一口把他吞下去,嚼烂了再吐出来。可是摩根只是一个劲眨巴着眼:问道:“怎么啦?”
“有人告诉我,你是一个危险人物。”牧羊人说道,“我现在就要切开你的胸膛,看看里面究竟装的是什么东西,使你变得这么令人可怕。”
说罢,他掏出一把大折刀,打开来就向摩根刺去。
摩根见他拔出刀子,拔腿就跑。上了年纪又喝得酩酊大醉的甘布尔,自然追不多远。但是,摩根还是狂跑不止,直到跑出小镇之后才歇了歇腿,据最后一个见到他的人说:他还在向丹佛市方向走呢。自从那以后,在我家乡的小镇上再也没有见到他的影子。十有八九,他已经到达丹佛了吧。
后来有消息说,有关摩根是个危险人物的说法完全是虚构的,而且他也没有在纽约打死过十个人——他根本就没有打死过人。至于他鼻子上的那块伤疤,有人说那是他想偷一个女人的大钱包,被那个女人用钱包砍的。
这种说法很可能并不比摩根打死十个人的传说更可靠,但是直至今日,家乡小镇的人们对此一直笃信不疑。
我的祖父经常谈起摩根·约翰逊,认为这件事说明了人的某些天性。他说,谁都可以说某人是好人或者坏人,而且只要重复多次,最后就会使人信以为真。尽管象这件事所表明的,一旦真象揭露出来后,也许好人许不好,坏人并不坏。
祖父说,他一直怀疑摩根是个危险人物,但是倘若你要问他为什么不象牧羊人那样试验一下,他会对你说:“咳,你也知道,摩根也许就是象人们所说的那样,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只要所传的流言有一分可信,我就决不去揭穿它。”
达蒙·鲁尼恩(1884年-1946年),美国新闻记者、作家、电影剧作家,主要作品有《我的老人》、《父亲的脚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