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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编转型期的文化困境与文化使命2

国家文化战略

国家的文化形象当然是精神性的,且具有中华文明的当代特性。由此而言,立体地建构国家的文化极为重要。

当前我们的文化的问题是结构不清晰,各种各类文化混淆一起,比较平面化,在对其支持上难以构成有效机制,好似无从下手,甚至看不清当代国家文化形象。国家的文化格局不应是平面的。长期的平面化并商业化,其结果必然是遏制人才的出现,国家的文化形象模糊不明。没有文化的大战略就不会有文化的大繁荣,故此建议国家的文化建设考虑一个清晰和立体的战略结构。

我认为理想的国家文化建设的战略结构应是金字塔型的。它分为塔尖、底部和中层三部分。

一个国家的文化必须有它的峰顶,就像金字塔的塔尖。它标志着一个国家的文化所达到的时代高度,彰显着一个时代文化创造的极致,表现着一个国家真正的文化实力。它在全民心中应具有值得自豪的位置。这个塔尖是被一批卓越的文艺大家、艺术精英及其经典作品表现出来的。当然也包括国家级的文化艺术机构、设施和历史文化遗产。国家要对这个攸关国家文化形象与高度的塔尖大力投入,不能任由市场操作。同时要建立一整套机制和管理办法。如建立国家文化人才数据库、建立国家文化发展基金,设立荣典制度,并将这一层面的文化作为对外文化交流的主体。养育这样的文化,就是养育国家的文明气质与全民的素质和心灵。养护和加强这个塔尖是国家文化建设的核心。

金字塔的底部是大众文化。现在大众文化已经商业化了,成为大众性的商业文化,它有其自身的规律,应由市场调节。国家对这个层面的文化的主要责任是管理,既是市场管理,也是文化管理。市场管理是使市场良性和有序,文化管理是保持其活力与健康。

处在金字塔中层的是中档文化。它处在底层与塔尖之间。但在任何文化发达的国家,它都是大量的审美存在和欣赏存在。它的范围是根据每个国家人民现有的欣赏水平确定的。然而从通俗的大众文化走向中档文化,是一条提高人民欣赏水平与审美品格的必由途径。国家和各级地方政府应抓住中档文化,积极支持与推进,对于提高整个民族的文化素质它是重要的一环。

国家要是实现这样的想法,使我们的文化真正能够成为国家、民族振兴发展的决定性因素的话,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就是国家应该有非常清楚的国家战略。世界上文化很发达的国家是金字塔型的,是立体的,要拉起来,如果不拉起来的话(人才)都在市场里。

国家要有一个宏观的文化战略,在定下大方向的同时,一方面国家要有落实文化战略的具体措施,另一方面各级政府执行层面要落实这些措施。

任何一个时代都必须要有高峰,这个高峰彰显着这个民族在某一时代所能到达的高度。这个高度全民都应该能看到且以它为荣。这个高度就是文化信心。一个时代、一个社会应该有哲学大家、文学大家和艺术大家,中国也应该有这种“荣典制度”,把这些“大家”托出来,而不是托那些“娱乐明星”。国家的钱要用来养育金字塔这个“尖”,国家要主动保护好民族文化的根和民族精神的基因。这一系列的事情都应属于国家文化战略里的内容。

一个国家没有精神高度不行。如果一个民族对自己的文化没有神圣感,这个民族就完了。我们现在对于历史的神圣感是有的,但对于当代最高层文化的神圣感还树立不起来。

大陆一直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流行文化。最好的机会是80年代。当时我们有自己的歌星。还刮过一阵“西北风”。第五代导演使当时的影坛成为一种磁场。可是没有人认为那是构建自己的商业性文化的最好时机,时机便失之交臂。进入90年代文化全球化冲击得厉害,文化问题日益严重。80年代那一代人过去后,就再也冒不出新人了。当然,这跟整个社会生活的物化有很大关系。其实,我们脚下有五千年文化,资源雄厚。但我们至今还没有建立自己的流行文化的构想。我们缺乏文化战略。

长期以来,不少媒体将文化与娱乐的报道混杂在一块版面上。其原因多是为了省略版面,其结果往往是伤害了某些严肃的文化。如果将这两种不同性质与层面的文化放在一起,前一种夺人眼球的文化必然压倒一切;本来就相对小众的后一种文化则被压缩到可有可无。

娱乐文化以娱乐为目的,制造刺激,夺人眼球,想方设法取悦于人。在市场化与消费化的时代,娱乐文化往往被收益至上的商业文化主宰,巧妙炒作,故弄玄虚,业内八卦都是必然佐料。我们不排斥这种市场所特有的文化手段,它可以给生活带来一些放松和快活。但它不是一个国家文化的主体与追求。

一个国家的文化要由一些严肃而纯正的文化为主体。文艺家关注历史与现实,启示人们认识生活与人性,严肃创作,忠于艺术,致力于标志于时代和锐意创新的作品,推动社会与文化的进步。对这些文化的报道可以使公众了解当代文化的现状、高度与走向,引导公众关心文化的主体与主流,给严肃文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与人文环境。

这些年严肃文化发展得相当不错,很多艺术种类佳作频现,新人辈出,国内外影响日增,但在媒体中看到的却十分有限。这样下去,严肃的文化只有被八卦化才被关注,当代文化形象被误解为娱乐文化,主体文化的发展一定受到压抑。

希望媒体包括网络的版面将文化与娱乐清晰地分开。两种版面的性质是不同的,功能和作用也不同。以娱乐版面给大众娱乐,以文化版面给人们了解和认识当代严肃文化以应有的信息空间,不断提升人们的文化的品位与文明的素质。

一个民族的文化,像一棵树上的果子一样,在普通的大众消费的层次上,你张嘴就可以吃果实,连摘都不用。还有很高一层的,很雅的文化,你不费劲是摘不到那个果子的,你得使劲往上爬。中间还有一层,你一跳就能摘到,你摘到的时候还有一种快感,这个是文化版面特别需要做的工作,就是引导。

文化批评文化粗鄙化

我们一向自诩于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但那是古代,而我们今天的文化却正在走向粗鄙化!

文化的粗鄙化如果追根溯源,至少有三百年的日益恶化的历史。它的起点应该是满人入关。过去有一种说法,认为满人入关的结果是被汉文化同化掉,为此扬扬得意于雄强深厚的汉文化所具有的神奇的同化能力。其实同化是相互的,在博大精深的汉文化同化满人时,也被满人粗浅的“马背文化”所稀释。清代的整个过程是国力日衰,精神萎缩,文化渐变粗糙。鸦片战争之后,受到外来强势文化的冲击,粗糙的文化自然变为松散。

“五四”运动的进步本质毋庸置疑,但它的文化倾向是过激地破坏传统。从此文化传统在中国革命中总是处在反面的位置。在20世纪的前五十年,中国社会处于不绝的外患与内乱,文化一直在各种激荡之中,得不到平心静气的自我思考。而从50年代开始,文化又成为革命的对象;进入60年代,干脆成了“横扫”的对象;到了70年代只剩下“批红楼”“批水浒”“批克己复礼”了。只是政治斗争中一种可怜巴巴的由头。我们的文化成为一个空架子。当然,文化本身还是那个样子,不会因为大批判而真的荡涤一空。关键是它在人们的精神中被抽空了。这才真正是一种劫难。

当80年代改革开放迅猛而来,我们就是以这样一种文化状态与外来文化相撞。自然就成了一片“文明的碎片”。除此之外,我们更需要看到国门洞开后,外来的全球性流行性的商业文化是随同市场经济一起进来的,根本不需要谁来作介绍。它势头强劲,所向披靡,根本不管你的文化传统、意识形态、审美习惯,全都推向一边,它要来唱主角。因为你要商品经济,就很难拒绝与它一道而来的商品文化。

这种商业文化在西方经过了近百年的市场打造,已经相当成熟。它一方面符合市场的运作规律,一方面契合人们的消费心理。应该说,此前我们没有这种性质的文化。我们只有一些古老的市场文化,也就是传统意义的通俗文化,故而,从超级市场、麦当劳、好莱坞、NBA、肥皂剧、广告,乃至歌星、影星、球星顷刻间一拥而入。而且它以报纸与电视这样的具有霸权意味的媒体为载体,铺天盖地地充满了我们的生活。我们对这种文化无法拒绝,只能模仿。

由于商业文化的目的是要源源不断从人们的口袋里赚出钱来,它必然是一过性的,快餐式的。这就给我们原本变得相当粗糙的文化以致命的冲击,大大加速了文化粗鄙化的过程。

一个民族文化的粗鄙带来的问题,不仅是对自身文化的损害,而是影响着民族素质的下降,同时致使人们丧失文化的自尊与自信。而失去这种文化的自尊和自信才是最危险的。

没料到,如今已是“戏说”的天下了。正史全成野史,正剧全成闹剧,真人全成戏人儿。同时,这戏说一蹿,跑出了电视剧,甚至跑出了荧屏。从商家广告到名家讲坛,谁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从民俗事物到文学经典,谁想怎么搞笑谁就怎么干,张口就来,到处现挂,如果搞笑还“抓”不住人,还嫌不过瘾,干脆就恶搞。戏说对象本身的真实已经没人去关心。戏说者所关心的只是他的过程是否有吸引力,吸引力是戏说的目的。这正是商业文化的特征。

为什么戏说可以随意颠倒历史,糟蹋文化经典,既没人反对,也无力反对?回答应该很清楚:市场霸权。如今所有文化都在努力市场化。市场是钱说了算,市场需要戏说,谁能说不?为什么市场需要戏说呢?这很简单,为了新奇,为了搞笑,为了卖点——有了卖点还可以继而制造流行。

商品经济的时代一定要产生商品文化。但一个社会不能全是这种文化,就像生活不能天天是嘉年华,不能全是胡编乱造的历史和错乱的时空,全是搞笑与戏说,全是揭秘与猜秘。不能一切全是儿戏。数千年升华出来的文明经典、民族英雄、精神偶像不能任我们随意亵渎糟蹋,而只为了一时的取乐。

我们的文化在20世纪曾经被扫荡、被腰斩,今天再被戏说、被伪造,还能“博大精深”吗?我说的“博大精深”不是在博物馆里,而是在公众自我的文化感觉中。

一个气势豪迈的词儿正在流行起来,这个词儿叫作:打造文化。毋庸讳言,这些口号多是一些政府部门喊出来的。但这种“打造”还是造不出文化来。“打造”这个词儿的本义是制造。优良的工业产品和商品,通过努力是可以打造出来的。文化却不能,因为文化从来不是人为地打造出来的。

坦率地说,打造文化叫得这么响,其中有一个明显的经济目的——发展旅游。因为,人们已经愈来愈清楚文化才是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旅游资源。一切文化都是个性化的。文化的独特性愈强,旅游价值就愈高。文化是老祖宗不经意之间留给后人的一个永远的“经济增长点”。那么在各地大打旅游牌的市场竞争中,怎样使自己的文化更响亮、抢眼、冒尖、夺人?一句话,看来就得靠“打造”了。很清楚了,这里所谓的打造文化其本质是对原有文化的一种资源整合,一种商业包装,一种市场化改造。

当今有句话不是说得更明白吗?——要把某某文化打造成一种品牌。品牌是商业称谓。文化是没有品牌的。中国文化史从来没有把鲁迅或齐白石当作过“品牌”。鲁迅和齐白石也不是打造出来的。这种打造和真正的文化建设完全是两码事。

如果用市场的要求来打造历史文化,一定要对历史文化大动商业手术。凡是具有趣味性和刺激性、吸引与诱惑人的、可以大做文章的,便拉到前台,用不上的则搁置一旁。在市场霸权的时代,一切原有的文化都注定地要被市场重新选择。市场拒绝深层的文化,只要外表光怪陆离的一层。文化的浅薄化是市场化的必然。

市场根据自己的需要,还要对原有文化进行再造。涂脂抹粉,添油加醋,插科打诨,必不可少。这也是各个旅游景点充斥着胡编乱造的“伪民间故事”的真正缘故;与此同时,便是无数宝贵的口头文学遗产消失不存。再有,就是假造的景点和重建的“古迹”。这儿添加一个花里胡哨的牌坊,那儿立起来一个钢筋水泥的“老庙”,再造出一条由于老街拆光了而拿来充当古董的仿古“明清街”。街两边的房子像穿上款式一样的戏装那样呆头呆脑地龙套似的站着——文化便被打造成了。这里边有文化吗?真实的历史文化在哪儿呢?打造出来的到底是什么“文化”?伪文化?非文化?谁来鉴别和认定?

打造文化,一个多么糊涂的说法和粗鄙的做法!

伪文化非今日之所为。中国文化悠久,伪文化自然一样源远流长,不过古代的伪文化仅限于仿效书画器物,多半还是出自对古人的崇仰,尊崇过分,则亦步亦趋,以酷肖名人为至高无上,伪作因之生也。今世的伪文化性质就变了。它并非仿古,而是仿造。仿造不必像仿古那样追求古人的神似,只要模样差不多,大批制造就行。由于生产者争夺市场,盲目投产,供大于求,带来了一片滞销景象,古文化在伪造中贬了值。

从历史的演变看,中国文化早在汉唐时代,已臻博大精深,单是一个“精”字,就体现了中华文化的高超与神圣。由是而下,代代承袭,直到清朝的前三代,但此后却忽然急转直下,走向粗鄙。不仅制作简陋,设计也缺乏想象与创意。有人认为,这主要是由于清代中期以后,外侮日亟,国力下降,民族的精神衰颓之故。我想,还有一个原因,便是此时各地新兴的城市崛起,机器生产出现,市场经济勃兴,都促使了工艺操作与制作程序的简便化,以求快捷地获利。文化便走向粗简。粗简向前一步就是粗鄙。目前,中国市场经济再度蓬勃,文化是否又面临一次粗鄙化?

伪文化在当今中国,可谓铺天盖地,波澜壮阔,几乎每一种具有魅力的文化,都必有浩浩荡荡却毫无魅力的伪文化。若说当今伪文化泛滥的缘故,一方面是普遍的文化素质低所致,而诱发这低素质疯狂发作的却是直接的金钱效应。伪造假烟假酒假药假名牌产品要受法律惩罚,为什么伪文化却通行无阻?这是因为人们并没有看到伪文化之害。

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正在被改造得浅显粗陋。然而,这文化的粗鄙化带来的更深刻、更长远的危害,不仅仅在文化本身,还将败坏我们的国民精神,即精神走向浅尝辄止、粗糙浮泛、不求精深和甘居落后,伪文化将进一步致使民族低素质化。

文明追求精致,野蛮任其粗鄙,伪文化造成低素质,低素质制造伪文化,若要打破这恶性循环的怪圈,应该从哪一环开始?

在中华大地上,文化正面临着旅游化,但旅游却没有文化化。“低层次旅游”更严重的恶果却是将中华文化粗鄙化和浅薄化。

我想这问题出在“低层次旅游”上。也就是,掌握着这些旅游资源的人,并不知它们深在的文化价值,只把它们当作赚钱工具。他知道的多么肤浅,就用多么肤浅的内容赚钱。旅游者只能看看新鲜,看过则已。所获甚少,兴味索然。这种无文化,甚至是无知的旅游,缺乏魅力,多是一次性的,很少吸引人再来。旅游资源为此逐渐枯竭。于是大张旗鼓,开发新景点,寻幽探奇,觅求古迹,接下来仍是引人来浅尝辄止。这样下去,便是将密闭了千百年的山水和文化资源,一个个启封、曝光、践踏、泯灭。换来的小钱不过济一时之需,毁掉的却是无法再生的宝贵的山水和文化的积淀。这种旅游开发,如同砍木毁林,都是一种自我掠夺。

“深度旅游”是当今世界旅游的发展趋势。顾名思义,就是从表面观光走向深层了解。这由于当今的人们,已经不满足走马观花式的旅行,希望从异地或异国多得到一些认识与知识,包括历史的、生活的、文化的、生产的、民俗的、艺术的,等等方面,感受不同地域所独有的迷人的文化底蕴。

“深度旅游”是在文化层面上的旅游,它依靠文化,反过来对文化又是一种开掘、展示和弘扬。“深度旅游”还是一种引导性旅游,而文化的引导者首先要具备文化。

我们不反对古城的旅游,世界所有古城都是游人旅客观光之地。但应该说,当今古城和古村落的旅游已经构成一种对其文化的破坏。因为很少有人去想如何传播它的文化与精神,只想拿文化赚钱。过去我们用“砸烂旧文化”表示自己革命,现在胡乱地改造文化为了赚钱。我们还有多少家底经得起这样的折腾?

套路化的旅游带来的一定是粗鄙化的旅游,同时使各地古城和古村落的文化遭到了彻底的破坏。我说彻底,是指原有的文化生命被瓦解,固有的文化魅力荡然无存,只有布景般的模样,没有真正的个性与气质。这到底是源自对文化的无知,还是只要金银不要其他?古城古村落是个综合体。其中,精神传统与文化财富占重大成分。不能牺牲文化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利益。何况世界古城旅游的经验是,保护得愈好,才愈有旅游价值。

一旦文化服从了经济,以经济为目的,辄必按照商业规律来改造自己。与此同一潮流的,便是各地兴致勃勃大干特干的历史街区景点化,非遗产业化,名人故里抢夺战,以及各种文化名目的“打造”热。这一来,便形成了对历史文化遗存新一轮的破坏。

一种急功近利的浮躁混同着低俗的审美,正在把一个个遗址变成俗不可耐的公园。就这样,遗址正在一个个变成公园,变成赚钱的机器,历史被我们变成消费品了。我们不是有一种很流行的观念,认为不能生财的文化无用,只有进行开发才是文化的“出路”?我们真的要把所有文化都变成GDP,变成现金,才心满意足,才认为自己有能耐,才视作“文化繁荣”吗?我们真的不怕没有了遗址的历史?

我们必须正视:一种文化上自我糟蹋的潮流正在所向披靡。

我们悠久历史养育和积淀下来的文化精华,尤其那些最驰名、最响亮、最惹眼、最具影响的——从名城、名镇、名街、名人、名著,到名人死后的墓室和名著里出名的主人公,乃至列入国家名录的各类各种文化遗产等,都在被浓妆艳抹,重新包装,甚至拆卸重组,再描龙画凤,披金戴银,挤眉弄眼,招摇过市。

历史在这里只是借用一下的名义,一个空袋子,任什么东西都往里边塞。一边是真实的历史被抽空内涵,只留下躯壳,再滥加改造;一边是荒诞不经和无中生有的伪造——这便是当今国人眼中的历史文化。

经过这样的粗鄙化的打造,在人们眼里,古村古镇无非是些年久失修的老房子,名人故居不过是名人在世时住过的几间屋子,庙宇都是烧香叩头却不知灵验不灵验的地方,历史上的人物全有几招花拳绣腿,全离不开男欢女爱,全不正经;没有庄重感、神圣感、厚重感,甚至美感。我们不是把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挂在嘴边吗?如今国人从哪里能够感知这种博大精深?只能去一座城市才有一个的博物馆吗?

当下这种鄙俗化的潮流,这种放肆的粗制滥造,这种充满谬误、以假乱真的伪文化,正在使我们的文化变得粗浅、轻薄、空洞、可笑、庸俗,甚至徒有虚名,一边有害公众的文化情怀和历史观,一边伤及中华文化的纯正及其传承。我相信,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成长起来的一代,很难对自己的文化心怀挚爱与虔敬。如果我们不再深爱和敬重自己的文化,再伟大的文化不也要名存实亡?

到底是什么动机与力量使这种潮流正在变本加厉?我想应当一句话戳穿,即以文化谋利。为了赚钱发财,为了GDP。GDP是衡量政绩的尺度——这也是问题的关键与症结之一。

任何事物进入市场,就不免受到市场规律的制约,不免依照消费需求和商业利益调整自己。但调整是科学调整,不能扭曲甚至破坏自己去换取经济利益,就像自然资源的开发不能破坏生态。

问题真正的要害——不是拿文化赚钱,而是糟蹋文化来赚钱。还有比这样赚钱更无知、更野蛮吗?

当社会文明素质上升时,愈美好的东西愈有市场;当社会文明素质低下时,愈鄙俗的东西愈有市场。为什么我们为赢得市场和收视率就去迁就低俗,甚至不惜糟蹋我们的文化?

我们是否听到我们的文化正在呼叫:不要糟蹋自己的文化了!任何有文化良心的人,都不能回避这个声音。

文化产业化

文化与经济从来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在现代社会中,文化——包括文化遗产也是重要的生产力、产业与资本。

作为文化遗产,它的价值应该是多方面的,不单是一种旅游价值。比如说像梁林故居,它有历史见证的价值、考古的价值、历史记忆的价值、文化承载的价值,还有认识价值、鉴赏价值、欣赏价值,另外也有旅游价值。旅游价值只是这些价值里面的一个,正因为它有另外许多价值,它的旅游价值才更高。如果没有那些价值,单纯的旅游价值反而会降低。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各界人士共同努力下,大量的珍贵的历史文化遗存被列为国家或地方的文化遗产名录。这对于中华文明的传承自然是功莫大焉。然而,在市场经济的社会中,进入了国家名录的文化遗产,就大大增加了经济的含量与附加值,对其利用、开发和盈利当属必然。这就形成了眼下争相对文化遗产进行产业化的热潮。

文化遗产的产业化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历史名城名镇和历史街区的旅游开发,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商业运作。

应该明确地说,产业化有助于公众接触、享受和认同自己民族的传统文化,有利于集体和精神上的文化传承;这也是文化遗产在市场经济时代继续存活乃至发展不能绕开的途径。在产业化过程中,文化遗产的拥有者和传承者及其所在地区都会获得经济效益。在国家经济发展中,它在拉动内需方面还有着巨大的潜力和空间。对于某些地区甚至可以成为支柱性产业。

有一种观点,似乎文化遗产被产业化了,赚到钱,就是得到了重视,起到了作用。这是错误的。文化遗产一旦被产业化,就难免被按照商业规律解构和重组。能成为卖点的便被拉到前台,不能进入市场的则被搁置一旁,比如古村落中的民族语言和民间文学(民间史诗、传说、故事、歌谣等)就是消失得最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政府管理部门要担负起这部分遗产的保护责任,不能推给企业一了百了。政府要牢牢抓住对文化遗产的管理权,以保护文化遗产的丰富性和完整性。

文化遗产是子孙万代共享的财富,保护永远是第一位的。从文化的经济价值来看,也是只有保护好文化遗产的原真性,才能发挥文化遗产永久的魅力,使其具有可持续发展的作用,同时使我国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真正地和健康地发展下去。

文化事业是精神性的,产业是经济性的,文化事业是无法通过流水线作业生产的。文化事业通过传承发展,有历史积淀性,加强文化建设的要义或许更多在于对文化的保护。

与世界上一些国家相比,我国的文化产业起步较晚,发展较慢,但是,我们不能为了发展,就不警惕伪文化产业对文化事业的侵蚀与破坏,而允许对文化遗产的过度开发。

这些年来我们国家非常注意文化产业,取得了很大的成果,之所以这些年来特别是去年经济危机冲击很大的时候,我们的文化产业是上扬的,有一种一枝独秀的感觉,我觉得首先它是一个新兴的产业,这个产业是现代经济社会、工业社会和现在全球化时代、符合这个时代的产业。第二,经过近几年的运作努力、整合,在去年基本上就开始开花结果了、开始走向成熟了,当然是初级阶段,所以就容易现出它的力量。世界上有很多国家,美国、日本文化产业很强,在国民GDP里面占的比重都很高,我们只是一个很初级的阶段。

文化产业需要科学的发展,思辨文化产业的问题,现在出现另外一个词,我觉得非常荒谬,就是文化产业化。

文化产业和文化产业化是两码事。文化产业是一个新兴的现代产业,当然应该大力发展。但文化产业有一个确定的概念,它是用工业生产的模式,面对大众消费对象的一种服务性和经营性的行业。文化产业不能包括所有的文化,因为很多文化不能进入产业,比如文艺创作。

文化产业化则把不能够成为产业的文化也纳入了产业轨道,这是非常荒谬的。当前,一些地方恰恰就是把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变成了文化产业化,以为这就是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文化的大问题。

“文化产业”是一个名词,它有确定的、特定的内涵,它有特定的标准、特定的本质。“文化产业化”是一个动词,有些文化是不能产业化的,因为文化是精神性的,精神性的东西就没法产业化。我们现在经常说的一个词就是“打造”,因为只有产业才能打造,文化怎么能打造呢?精神的东西怎么能打造呢?你说唐诗能打造吗?你说爱情能打造吗?我说我和我老婆用五年的时间打造一个爱情,怎么能打造呢?

文化产业加上一个“化”字,就成为一个贬义词,因为文化产业化的一个很大问题就是使文化的产业超越了它的界限,把不能产业化的文化产业化。一旦产业化了就必须按照商业规律来操作,追求利益最大化的商业目的,在追求利益最大化的时候,反过来一定会伤害文化的追求,甚至伤害了文化的原则。

在一般观念中,存在一个错误的算式——“文化加上钱就等于文化产业”。这是错误的。

一个民族的文化要有自己的尊严,否则只能是卖钱而已的“文化产业”。文化产业不能没有它的精神性,否则就是胡来,是放任自流。

我们是产业一定要有经济指标,但是我们还要有文化的追求、文化的责任在里面,也就是负有对整个国民经济提升的责任,这个指标也不能放弃,这个指标放弃了,赚了很多钱我觉得是失败的,我们不能牺牲全民的素质以换取高GDP,然后将来让低素质的人挥霍你的GDP,就是说我们要对全民素质负有责任。

文化产业一方面具有经营性,一方面具有精神性。由于文化产业对象是广大文化消费者,它就更具有对整个社会文明提升的责任。然而,我们在注意文化产业精神内容良性引导的同时,也不能不看到,另一种只重经济收益的偏向。当把文化单一地作为生产资源时,就会只求利益的最大化,使文化的精神价值受到歪曲或贬损。

文化是不是可以像工业一样做大做强?文化有一部分是无法做大做强的。

文化产业的对象,并不是作为一个民族的高端文化,提升一个民族的精神,创造一个民族当代文化极致和高峰的文化,而是大众的一种消费文化。这种消费文化当然需要很大的力度、规模,特别是在市场化时代,需要市场运作的时候需要大、需要强,特别是它是一个21世纪以来新兴的产业,它是一个经营性的行业,是拿文化作为生产资源的,主要还是产业。在产业的范畴里,就像工厂里可以做大做强,比如动漫、图书印刷,这都可以做大做强。

文化产业又有精神性和文化性的那一面,它越大越强,因为它面对的是公众,对全社会文明的提升越负有责任。所以,我们的文化产业也不能一味地只追求它的经济效应、经营效果,如果只追求经营效果就会按照商业的规定追求利益的最大化,这样就伤害了文化产业里所包含的那些精神内容,就容易媚俗、低俗。所以,文化产业也需要提升。文化产业要注意越是快速发展的时候对社会影响越大,对整个社会文明提升的作用越大,所以并不是说进入文化产业就不管文化所负有的责任了,只追求经济利益了,拼命地圈钱了。

文化保护与产业发展更重要的意义在于使人们生活得更快乐,而不仅仅是在经济上争先后。

文化遗产不能直接变为产业,它应该是做产业的人从中去吸取灵感,吸取一些元素来再创作。比如迪士尼乐园,它是文化产业,但是这个文化产业不是原来华特·迪士尼画的米老鼠,是从事产业的人从中吸取了灵感,认为这个形象在经营的时候可以做大、做成产业,才把它做起来的,它不是文化人做的,文化人主要做的还是文化。

文化产业的关键在于创意,失去创意元素的文化产业没有持续的生命力。

文化产业有两个主要元素。

第一个元素是要有好的文化创意,而且有足够大的文化内涵和蕴藏,可以开发出来。

第二个元素是企业家。文化产业还是应该由企业家来做,而不是由文化人去做。

如果有资本、有兴趣、有志向做文化产业,企业家可以去请教一些文化人,或者从文化中汲取灵感、吸收文化元素。他们是经济的行家,文化产业要由他们努力。如果文化人做的话,既失去创作本行,企业也做不到位。

企业家进入文化产业最重要的是两条:

第一,文化产业是一个创意产业。如果没有创意,靠一些非创意的、套路化的,甚至靠商业炒作的方式,这个产业不可能持续发展。

第二,希望文化产业能担负文化责任。文化产业不能太唯利是图,它可以追求利益的扩大化,但是不能唯利是图。因为文化还有一个传播真善美的责任,不能把什么东西都塞到文化产业里来,否则文化产业会失去魅力,也不会健康地、有序地、循序渐进地发展下去。所以投资文化产业需要产业眼光,不能只想着赚快钱。

文化产业有特定的概念,文化产业是现代企业,是工业革命时代的,用规模化的、集约化的、专业化的现代工业手段大规模复制的产品。比如软件,美国主要的文化产业是软件、电影。我们无法把刻个小葫芦当作文化产业,如果原来是一个手工做的东西,非要给它过多的附载,它一定会贬值。

我更关心的是,现在的文化遗产在进入产业的过程中最容易失去它自己的特色,而文化最重要的还是文化的多样性,要按照文化的性质和规律来搞。

从表现形式看,非物质文化遗产大体可分为“可进入市场的”和“不可进入市场的”两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否进入市场并进行商业化经营,关键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规律自身。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产业化开发确有矛盾的一面,但只要将“保护”与“开发”工作分开来做,就很容易实现双赢。

中国很多传统文化都是传统手工业性质,如果不按照原有的产业性质发展,而是作为文化资源去追求利润最大化就会变质了。以陕西皮影为例,进入了“非遗”名录,一些地方就不再使用手工刻制皮影,而是用机器压制、批量生产,手工的性质发生改变,文化遗产实际上也就变质了。

(文化遗产)要分两种情况看,比如杨柳青年画,它从历史上就是卖的,不是画完了自己贴的,进入现代社会,它还是商品,而且它的商业范围扩大了。但是有些遗产不具有商品性,比如民俗,民俗是民间的一种文化方式、一种精神生活方式,不能把它变成一个商品。即便有些民俗能变成商品,但它也不能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因为即便它进入市场,也没有那么多的需求,它是进入了商品市场,但是它不是文化产业。

事实上,历史文化资源因为申遗成功不但没得到保护,遭到开发破坏的却不计其数,俯拾皆是。这是由于政府和从业人员民族文化自觉意识的缺失,唯利是图的风气太盛。事实上,很多文化资源开发虽然取得了丰厚的经济效益,但破坏了原有的资源。列入遗产的文化资源基本都是濒危的,为了节省保护经费、促进自身造血,它们是可以进入现代社会再利用,但目前看来,做得好的案例并不多。

实际上,申遗成功后,保护才应该开始。联合国对文化遗产是不让开发的,开发是做手术,有的地方经常说“打造”,我觉得这是非常野蛮的词。利益驱动的申遗最后一定会变味。

“利用”和“开发”不是一个名词。后者的主导力量是经济开发商,他们追求利益的最大化,用工业化、产业化的方式在生产原本小众存在的民间艺术。

我特别反对“开发”这个词,这是一个非常粗暴的说法。保护与利用才是符合文化规律的做法。开发就需要赚钱,就被纳入了经济规律,加大开发力度,也就预示着加大了破坏力度,这是很多人都没有想到的。现在,很多“非遗”一旦进入了名录,当地政府就放心了,也就不管了,更多地被政绩化、产业化,其实这样反倒加快了这些“非遗”的消失速度。

文化遗产应利用保护,要尽量发挥文化遗产对人们的精神影响,而不是走商业性“开发”之路去追求利益最大化。

文化政绩化

当前文化发展存在两大障碍,一是文化政绩化,另一个是文化产业化。

文化保护目前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是“官本位”的色彩太强了,一切都和政绩连在一起,如果所做的事情和政绩挂不上,他就没兴趣。

很多地方由于对文化遗产的文化内涵与特性缺乏认识,只将其作为一种产业资源,甚至简单地与地方政绩和经济收益挂钩。往往是某一遗产申报成功,列入名录,便大举开发,把文化遗产开发当作土地开发或矿产开发,而且是开发乏术,随意改造,无度利用。其结果是热闹一时,不仅所获经济成果十分有限,造成浪费,并对文化遗产本身造成根本性的破坏。其中的关键是,当前这种开发多来自“长官意志”和开发商的商业策划,既没有专家的参与和严格的审定,也没有专家的文化智慧和科学眼光,故而陷入一种比较盲目、粗鄙和急功近利的状态。即使有个别专家被请去出主意,最终也是官员拍板和开发商说了算。这无论对于文化开发还是文化保护都十分不利。

现实中一些地方政府所谓文化建设,在意的不是文化的保护与繁荣,更多是把文化当成了发展经济的灵丹妙药。地方政府乐此不疲地争古人、编神话、造古迹,结果是:一个古名人,多个出生地;一段古传说,多个发生地;一场古战争,多个古战场;纷纷攘攘,一幕未罢一幕又起。地方政府为什么雅兴如此浓厚?虽然大都打着冠冕堂皇的旗号,但却有一个共性,那就是用公共财政的钱打造政绩工程。这些项目充满了铜臭味,恰恰是在“促退”文化事业。

文化做大做强不是知识界的提法,而是政府官员的提法。我想有两种因素:一是因为他不了解文化,他认为文化可以像工业一样把它做大做强,还有一个是出于政治的做强,他认为做大做强以后政绩就可以彰显了。

文化是看不见的东西,为了做政绩,要把看不见的东西做得看得见,就只能做大做强。所以才会出现五百人一齐在广场上念书、上千人广场上摆茶道这样的事情。这样的文化不是心灵里的文化,文化应该是润物细无声的。

一个地方的文化遗产整理出来之后,怎样保护、怎样发展,这是一个大课题。这个课题当然要解决,如果不解决,我们中国民间文化遗产抢救的成果很可能就是当地官员政绩的盘子里的一块肉,或者是开发商盘子里的一条鱼,从而使文化遗产保护落到一个新的瓶颈里。

民间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最大的区别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政府的思维、政府的概念。

只要进了非遗,保护才开始,而不是保护的结束。进了非遗就是国家的文化遗产,确认了它的价值就应该开始保护,而不是完成任务了。很多地方的政绩观有问题,认为达到他的政绩了,他的任务就完了,恰恰不是完了,恰恰应该保护、弘扬它。

呼吁了多年的《非遗法》终于确定了,这个法主要是给官员看的,但是哪些官员知道《非遗法》,看过《非遗法》?我认为有两个原因导致保护不力:

第一是一部分官员没文化,因为我们前一段时期一直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选择的都是懂经济的干部。我说的没文化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一部分官员不懂文化,不懂得文化的价值、规律、性质、意义;二是一部分官员对文化没有理解力,我们不需要官员像文化人一样,但起码他要理解文化;三是一部分官员不热爱文化,当然也就不拿文化当回事儿。

第二个原因倒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信号,就是有些官员和商人形成了共同利益,就是权贵结合,这后面就有反腐败的问题。

在现实中,或由于长期以来重经济轻文化,或由于与政绩难以挂钩,以致文化在经济社会中处于弱势。文化的缺失不会显现在任何一级政府当年的统计表中,但日久天长便峥嵘于各种社会弊端上,并积重难返。

当前文化的遭遇,往往是要么依附于政绩,要么与经济开发挂钩,化为GDP;文化失去了本身最神圣的功能——对文明的推进,还有自身的发展与繁荣。

政府要按文化规律来办事,不要把文化发展和政绩挂钩,不要太多和市场利益挂钩。

现在的中国,没有文化的领导不是好的领导。领导必须要有文化,不能只懂经济。

对于官员要讲“文化政绩”,我们的官员不仅要有经济上的政绩,还要有文化上的政绩。

时代向官员们提出一个十分严肃的课题:只有具有长远的眼光和相当高的文化素质,特别是富于深挚的文化情感,才能够真正地树立起文化的政绩。官员的政绩必须有文化含量。政绩应是全面和缺一不可的。我们是否还要建立一种评估官员文化政绩的机制?

我的建议是对干部有一个文化考核和取舍。要看他在文化方面有哪些“实绩”,如果他有比较好的文化“实绩”,应该可以放心把他放在这个岗位。我觉得最好他是内行,如果不是,最起码他懂得文化,懂得文化的价值、文化的规律、文化的位置、文化的意义、文化的特性,这样他才能按照文化的规律来做文化的事。

官员要为文化而建立政绩,而不是为了政绩来搞文化。

干部,特别是主管文化的干部和负责全面工作的干部决定着一个地区的文化建设的方略、布局、价值取向和导向,乃至品质与水准,所以必须懂文化、有文化和热爱文化。

懂文化是真正懂得文化的性质、价值、规律及意义,不懂得文化的性质和规律就不会科学地做好文化工作,不懂得文化的价值与意义就不会在全盘工作中把文化放在至关重要的位置;

有文化是必须有一定的文化的素养与理解力,否则无法抓住文化的根本,发现文化的关键问题,找到做好文化工作的正确方法;

至于热爱文化,则是一个干部能否胜任文化工作和负责全面的工作的基本要求。

应该看到,一些地方的干部,特别是主管文化工作与负责全面工作的干部,由于不熟悉文化的特性,不懂得文化的价值、功能及其在现代社会中举足轻重的作用,缺乏必要的文化修养与文化热情,造成了各种问题,有的是现实社会较大的缺失,有的则遗患于长远——但令人担忧的是有时对这些问题的严重性都不能看到。

建议相关的组织与人事部门重视干部的文化素质、文化责任与文化自觉。

在选取干部,尤其是对主管地方的文化干部与负责全面工作的干部上,要建立文化考核机制,要检验干部的文化素养与文化观,要考察干部先前在文化上的实绩,要有规范的考核标准和明确的取舍制度。

政府支持文化时,一定要把“政绩”去掉。

政绩是支持文化的结果,不是目的。 KO1MFPlINU4IP9hRKNzfXynGAQkmboArKK0Ld+Q3vKTuCFKD2Ffpuc8PSbGOGUh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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