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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本序
狄更斯与《雾都孤儿》

这是一个充满巧合和意外的故事,混杂着批判与赞美、黑暗与光明、冷酷与温暖。

奥利弗自幼生活在济贫院,小小年纪就被送到棺材店当学徒。饥饿、贫困和侮辱让他选择了逃离。他逃到伦敦,不幸又落入贼窝,被逼行窃。他不甘沉沦,坚守底线,有幸被富有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料命运多舛,他再次沦落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解救奥利弗,不顾生命危险,向布朗洛通风报信。一个惊天秘密就此揭晓……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英国批判现实主义小说家。

狄更斯出生于英格兰朴次茅斯市郊的波特西地区,一八一四年全家迁居伦敦。他的父亲约翰·狄更斯是英国海军军需处的一名小职员,嗜酒好客,挥霍无度,经常入不敷出。狄更斯十岁时,父亲因无力偿还债务,进了负债人监狱。狄更斯十二岁便被迫辍学独立谋生,在一家鞋油作坊当学徒,给鞋油瓶封口和贴标签。他只上过两年学,主要靠自学获得广博的知识、提升文学素养。童年时代的这段艰苦生活,成为狄更斯终生辛酸的回忆,从而使他对不幸的弱小者有着深深的同情。

十六岁时,狄更斯到伦敦的布莱克默律师事务所当抄写员,学会速记后便离开事务所到“博士民事法院”当速记员,并为《议会之镜》采写有关议会活动的新闻报道。这些工作使他得以走遍伦敦的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生活,使他有机会了解法院和议会政治的肮脏内幕,也使他熟悉了英国下层人民的生活,为他后来的民主主义、人道主义思想打下了基础,也为他一生的创作积累了丰富的素材。

从一八二八年起,狄更斯以新闻记者的身份为伦敦的《时事晨报》《每月杂志》等报刊撰稿,业余时间则在大英博物馆勤奋学习。一八三三年,二十一岁的狄更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把他的第一篇署名为“博兹”的随笔《明斯先生和他的表弟》投进了信箱,结果一举成功,《月刊》十二期予以发表。此后他的作品不断刊出,到一八三六年二月,结集成两卷本的《博兹特写集》问世,其中有随笔、特写,也有短篇小说。同年三月,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开始在杂志上连载,这部小说使他一举成为最受大众欢迎的作家。他从此走上文学创作的道路,直至登上英国文学乃至世界文学的名人殿堂。

狄更斯一生勤奋,除刻苦写作外,还编辑杂志、组织剧团演出等。二十四岁时,狄更斯和报人霍加斯的女儿凯瑟琳结婚。由于性格和情趣上的差异,这段婚姻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了不幸。繁重的工作、家庭和社会上的烦恼,以及对改革现实的失望,损害了他的身心健康。一八七○年六月九日,正在写作长篇小说《德鲁德之谜》的狄更斯,因脑出血猝然离世。六月十四日安葬于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的“诗人之角”。

狄更斯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匹克威克外传》取得了惊人的成功后,他的名气一下子比英国首相还要大。出版商理查德·本特里约请声名大噪的他再写两部长篇,还聘他主编《本特里杂志》。其中的一部自一八三七年二月起在该杂志连载达两年之久,并于一八三八年十月出版单行本。这就是全称为《奥利弗·特威斯特历险记》(即《雾都孤儿》)的面世经过。

小说中,小奥利弗生活中最为触目惊心的两个场所,一个是济贫院,一个是费金的贼窟。这都是当时英国社会最黑暗的角落,也不是社会的个别孤立现象。济贫院终日以赈济慈善为名,以营私舞弊和鱼肉贫民为实,是当时英国腐朽不公的政治、法律制度的产物。借用济贫院的形象,狄更斯直接攻击、批判了英国议会不久前公布的新《济贫法》。以费金为首的贼窟,暗无天日,同伙之间的尔虞我诈、自相残杀,贼首对少年儿童身心的毒害摧残,充分表现了社会贫困与人的精神堕落的共生关系。这些主题的表达,正是年轻的狄更斯,身为负有社会责任感的人道作家对社会剖析、批判的初步尝试。他在这部小说自序中写道:“本书的一个目的,就是追求严酷的真实……我觉得刻画这样一群真实存在的罪犯,不折不扣地描述他们的缺陷,他们的不幸以及他们肮脏悲惨的生活……我以为我这样做,是一件必要的、对社会有益的事……我不相信有人会那么娇气,竟连看他们一眼都受不了。我不想使这些读者改变观点;他们的意见,无论是肯定的还是否定的,我全不在乎;我也更不稀罕他们的赞赏。我根本不是为他们的消愁解闷而写作的。”

狄更斯的这种尝试还充分体现在作品中自然流露的对人性的思索上。乍一看,作者在这部小说中并未刻意去探究人性的深意,相反,我们看见许多的无情和冷酷。然而,正是在这种氛围之中,对人性的思索和对人性中美好一面的揭示,如奔溅的水花,一点点散落并濡湿了读者的眼睛。作品中那些仁慈善良的人们的所言所行自不必说,甚至于那些以偷盗为生、寄居巢穴的人们,哪怕就是费金和赛克斯这些罪孽之身,他们人性中那一点对光明的追求也在最严酷的现实中表现出来。在死囚室中待死的费金与奥利弗见最后一面时,作者用了象征的笔触,让一个纯真的少年如天使一般“导引”了那个罪孽深重而又可悲可怜的老朽罪犯。

针对《雾都孤儿》作品本身来讲,整个故事情节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利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洛先生。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罗斯小姐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本领,让你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不得不信以为真,还为之紧张、为之激动。

《雾都孤儿》中个性化的语言在人物塑造中运用得十分出色。书中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绝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对这些语言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利弗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可他语言规范、谈吐文雅,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

狄更斯在写作《雾都孤儿》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让我们来看看原著中的描写:“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象力。

《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最喜爱的经典作品之一。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一词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了“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加强呼吸,洗净脸面,明亮眼睛,还能平息火气。”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小说还被改编成了电影、动画片、舞台剧、连环画,同样深受欢迎。在我国,《雾都孤儿》为一代又一代读者所熟悉和喜爱。“奥利弗要求添粥”一节还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 QD9vlpf3fpns9RtJ9+DXjGOkmwJQkl0H/8KJOJ7xmAoDgDx70U5q1f8M0z81Vx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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