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作家哈丽叶特·比彻·斯陀夫人(1811—1896)的长篇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副标题《低贱者的生活》),是开美国废奴主义文学先河的作品。即使从今天的观点来看,小说虽然历经了一个半世纪的历史沧桑,但依然以其思想境界的崇高,生活洞察力的深刻,描摹状物的细腻,以及叙事艺术的娴熟,而在美国文学史上占据着重要的一席之地,无愧于世界名著的称号。
1851年,小说首先在华盛顿一家废奴主义报纸《民主时代报》上连载,第二年全书正式出版。小说面世之后,虽然一方面引起了保守派人士的攻击,然而另外一方面,也在主张废除奴隶主义的人们以及一切富有良知的人们中间,引发了巨大响应。为了回答保守派的攻击,斯陀夫人于1853年又出版了《〈汤姆叔叔的小屋〉题解》,运用大量信件、剪报和法庭记录来进一步揭露奴隶制度,以回击保守人士的诽谤。从此,在美国掀起了波澜壮阔的、如火如荼的废奴运动,并终于在随后爆发的围绕着蓄奴还是废奴的南北战争中,废除了奴隶制度。
因此,当时的美国总统林肯曾经称斯陀夫人是“写了一部书,发动了一场大战的小妇人”。这固然是一种善意的戏谑或戏谑式的褒扬,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说明小说在美国政治生活中所起的巨大作用。它在美国历史时空中干预美国政治生活、针砭美国社会时弊上具有现实意义。同时也说明,斯陀夫人是一位爱憎分明,富有正义感、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的作家。
斯陀夫人出生在北方康涅狄格州利什费尔德市。幼年随家人迁居南部的辛辛那提州,与南方的蓄奴各州,仅隔俄亥俄河而一河相望。她耳闻目睹了不少迫害黑人奴隶的事件和许许多多奴隶反抗的英勇事迹。于是,决心提起笔来,号召人们铲除奴隶制度。1836年,哈丽叶特·比彻与在雷恩学院执教的卡尔文·埃利斯·斯陀教授结婚。1850年夫妇二人迁居北方的缅因州。第二年便开始连载她的这部小说。
在美国,贩卖黑人奴隶可以追溯到美国独立前的一百五十余年。早在1619年,一艘荷兰船只就把首批奴隶运到弗吉尼亚州。从那以后,一批又一批的奴隶,陆续由荷兰和英国的船只运到当时英国在美洲的殖民地。截止到1790年,全国已经蓄奴七十六万人,而在1860年,全国拥有黑人奴隶的数量猛增到近四百万人。
这些奴隶完全没有人身自由,更没有人的尊严,而仅仅是奴隶主的“活动财产”。奴隶主们可以肆意凌辱、买卖,甚至杀害他们和他们的子女。于是,奴隶妻离子散、家破人亡的事例便屡见不鲜,更谈不上他们享受教育或者任何法律上的权利了。因此,到“黑奴解放令”颁布前的1863年,奴隶反压迫、求自由的起义,就高达二百五十余起。其中,由约翰·布朗(1800—1859)于1859年10月6日在弗吉尼亚州领导的起义影响最大。而这次起义后,不久就爆发了南北战争。
相应地,在政界、宗教界和其他各界,一些富有良知的人士也组织并发动了废奴主义运动。1832年(一说:1833年),由知名废奴人士发起的“美国反对奴隶制协会”宣告成立。到1840年,这类团体或组织已经达到二千余个。此外,为了帮助奴隶逃往加拿大,他们还组织了以农民、工人和新教徒为主的“地下铁道协会”。到19世纪50年代,这个协会的成员已将四万余名奴隶成功而安全地秘密运送到加拿大。
就在奴隶逃亡和反抗接连不断发生,特别是在废奴运动风起云涌之际,《汤姆叔叔的小屋》问世了。小说痛切地描绘了残喘于社会底层的黑人奴隶的悲惨命运,无情地揭露了专横跋扈的奴隶主和奴隶贩子的丑恶嘴脸,以及他们施加于奴隶身上的暴行。因此可以说,它是一部深植于那个时代现实中的作品,是有关黑人奴隶不幸命运的纪实。而更加重要的是,它同时也是声讨奴隶制度的一纸檄文,敲响了奴隶制度的丧钟。
小说中刻画了数十位栩栩如生的人物,但主要讲述的是小说主人公汤姆和另外一个奴隶乔治·哈利斯两人及其家人的人生际遇和最终命运。
汤姆是一个具有两重性的性格复杂的人物。他勤恳忠厚,任劳任怨,可以说是个忠于主子的仆人,又是一个极富同情心、乐于助人的人。同时又由于笃信基督教义,心甘情愿地忍受残暴奴隶主的虐待、摧残和奴役,认为现实生活中的肉体和心灵上所受的折磨与创伤,都能够凭借着主的护佑予以抚平;现世命运的不幸和痛苦,也都能够凭借来世升入天堂的信念加以抵消。因此,他一生当中,无论是对于谢尔比和圣克莱等人的“善良”,还是对于像勒格里之流的残暴,都逆来顺受,毫无抵抗或反叛意识。因为,在他看来,这种默默的忍受,并不是对世俗的屈服,而恰恰是对它的胜利。这也正是后来在激进的黑人中产生不抵抗主义代名词的“汤姆叔叔主义”这一用语所依据的原型。
汤姆先后服侍过谢尔比、圣克莱和勒格里等三个奴隶主。如果说,前两者对待他比较“宽厚”的话,那么,后者勒格里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典型暴君。在勒格里的种植园里,汤姆一方面把自己的命运交付给上帝,一方面又无时不在盼望着他原来的主子谢尔比来把他赎回去,结果却惨死在勒格里的皮鞭下面。这种悲剧,是当时黑人奴隶的必然宿命。从这种意义上说,悲剧本身也是对当时的奴隶制度的控诉,然而,这种悲剧的产生似乎同汤姆在宗教上的不抵抗主义也不无关系。
小说的另外一个重要人物乔治·哈利斯,则与汤姆的作为截然相反。血淋淋的现实教育了这个才华横溢的青年,使他懂得上帝和宗教对于改变自己的奴隶地位毫无用处,只有依靠自己的不屈和反抗,才能获得自由和幸福。因此,乔治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敢于反抗的黑人奴隶的典型,应该予以积极的、正面的评价。他为了自由和幸福,乔装打扮,在废奴人士的协助下,终于历经苦难和危险,偕同妻子伊丽莎和儿子哈利逃亡到加拿大。后来,他在法国接受了高等教育,萌生了朴素的民族主义,决定去利比亚,为自己苦难的同胞缔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国家。这同时也是作者为黑人奴隶所指出的一条出路。
斯陀夫人长于叙事。这部小说沿着汤姆叔叔和乔治一家两条线索的发展,又穿插以伊丽莎跳过大河浮冰的逃亡,黑人老妇普露的悲惨之死,凯茜和艾米琳的机智多谋和伊娃之死等许多动人故事。每一条线索,每一个故事,都娓娓道来,交代得十分清楚,揭示出在奴隶制度下黑人所遭受的非人待遇,从而使人们在感情上受到震撼,在心灵中得到净化。
当然,小说也有美中不足的地方。首先,基督教色彩非常浓厚,宗教劝化的倾向十分明显。这典型地体现在汤姆叔叔这一人物形象上面。他时刻手捧着《圣经》,身体力行地贯彻上帝的教诲。对于他的第二任主子圣克莱,他暗中替他祈祷,甚至跪在他面前,以他的“愚忠”来感化他。即使面对勒格里这样的奴隶主,他仍然逆来顺受,采取不抵抗主义。总之,斯陀夫人一方面刻画了汤姆的正义凛然等各种高尚情操和他的不幸,一方面又把他描写成一个“以德报怨”的基督徒,给他戴上了神圣的光环。无论作者的主观意图如何,但不能不说,对汤姆性格的这种塑造,使他的高大形象严重地打了折扣,减少了这一形象的感人力度。对于其他诸如伊娃和伊丽莎等人物的刻画,也都不同程度地流露出惩恶扬善的基督教精神。
唯一对宗教持批判态度的是伊丽莎的丈夫乔治·哈利斯。在书中有好几处,他以大段的独白,控诉了宗教的虚伪,揭露了宗教施于人的麻醉性。然而,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他一旦逃到加拿大,成功地摆脱了奴隶制的羁绊,变成了自由人,也皈依了基督教,并决心以基督精神作为他将来希望建立的民族国家的精神支柱。
这里,当然不是一概地抹杀宗教在不同历史阶段所起的作用,正如有评论者所说:“宗教作为一种精神的或思想的武器,为最终通过暴力废除奴隶制度起到了相当大的作用。”(见张敏谦《福音新教及其对19世纪上半叶美国社会改革的影响》,载《美国研究》,1992年第2期第135页)
其次,从结构上说,对于伊娃、托普茜和奥菲丽亚小姐的描述,尽管非常动人,但似乎在某种程度上冲淡了上述两条主线。读起来,既觉得布局失之平衡,也有些冗长的感觉。
不过,总体看来,《汤姆叔叔的小屋》仍然不失为一部思想性和艺术性十分出色的小说。虽然在作者的故乡一度被忽略了它在文学史上的重要性,但自从20世纪30年代前后以来,美国文学史家已经并正在恢复对于它的正确评价,还它以在文学史上的应有地位。例如,文学评论家艾莫瑞·艾略特就说:“这部小说(《汤姆叔叔的小屋》)……把当时美国批评家所寻觅的小说元素都熔于了一炉。”又说,斯陀夫人“给南方作家指明了他们的题材,凡是接受了这一点者如马克·吐温和福克纳等人,都成了大家”。(见《哥伦比亚美国文学史》1988年英文版)
因此,在小说于1852年出版后的第一天即销售了三千册,第一周售出一万册,第一年就销售了三十万册。并且在巴黎和斯德哥尔摩同时连载,在英格兰和苏格兰以三十种不同版本出版。它译成俄文的具体年代虽然不详,但据载,早在1858年,车尔尼雪夫斯基就把小说的俄文本分发给《当代人》的订户。由此可以断定,俄文译本的出现至少应该不迟于1858年。至今,《汤姆叔叔的小屋》已经被译成了二十七种语言,发行量约为七百万册。而且,在出书的当年,美国作家乔治·艾肯就把它搬上舞台,一连演出数千余场。此外,这部小说还推动了废奴文学的发展,有相当数量的废奴文学作品相继问世,对于废除奴隶制度做了舆论准备。
在中国,早在清朝末年,就由林纾和魏易将此书合译成中文,题为《黑奴吁天录》。这在中华民族由于当时清廷的腐败无能而处于生死攸关的时刻,唤起了中国人民的深刻的救亡意识。另外,该书作者斯陀夫人还是晚清启蒙者为中国女性塑造的西方典范之一。当时被介绍到国内的这类典范,包括刺杀沙皇的东欧女豪杰苏菲亚、呼吁解放黑奴的美国女作家批茶、法国大革命山岳派杰出领袖罗兰夫人等,而其中的批茶,就是现在通称的斯陀夫人(见夏晓虹《晚清文人妇女观》)。林纾和魏易中文译本出版六年后的1907年,我国留日学生把小说改编成了五幕话剧在东京上演。1932年,又在江西瑞金中央苏区上演。新中国成立后的1961年,还进一步改编为《黑奴恨》上演。这说明小说已经为世界广大读者所接受,所认同。
最后,面前这本书是《汤姆叔叔的小屋》节译本,笔者在节译过程中,一方面努力保持故事内容的完整,另外一方面也注意保留原作的风格。同时又删除了与上述两条主线联系不太紧密的情节,例如原书第二十章“托普茜”、第二十三章“亨利克”和第四十五章“尾白”等章节。原书第二章“母亲”和第三章“丈夫与父亲”则合并为一章,题名“伊丽莎和丈夫”;第二十五章“小福音使者”和第二十六章“死亡”也合并为一章,题名“小福音使者的死亡”。这样就由原来的四十五章,节译成了现在的四十章。此外,个别章节的题目,也稍稍做了改动。最后,为了使故事线索更加清晰,除伊万杰琳和伊丽莎使用她们的昵称外,其余人物均不使用其昵称,同时为使主人公汤姆叔叔与汤姆·娄克区分开来,后者一律作“娄克”。谨在此一并说明。
李自修
二月,一个天气凛冽的傍晚,有两位绅士坐在肯塔基州P城一间客厅里把杯换盏。他们身旁没有仆人,彼此椅子也靠得很近,仿佛在一本正经地商量什么事情。
不过,其中的一位,严格说来,或许还够不上绅士身份。言谈话语之中,时不时夹带着各种亵渎神明的言辞。
他的谈话对象谢尔比先生却有一副绅士仪表;从他住宅的布置,以及家务管理的情况来看,都表明他的家道小康,甚而至于殷实富裕。
“叫我看,事情就这么办吧。”谢尔比先生说。
“我可不能这样做生意,谢尔比先生。”另一个说。
“说实话,黑利,汤姆不比寻常;无论怎么说,肯定都抵得上这笔钱。他踏实可靠,又有本事,我整个庄园他都管理得有条不紊。”
“你是说像黑鬼子那样可靠吧。”黑利说着喝了一杯葡萄酒。
“那么,黑利,你想怎样成交这笔生意?”谢尔比尴尬地沉默了一会儿说。
“难道你就不能再匀上一个小子或者丫头?”
“得得,我一个也匀不出来。”
这时门开了,一个二代混血
小男孩,大约四五岁的样子,走进了餐厅。
“嘿,吉姆·克娄!(吉姆·克娄,原系对黑人的蔑称,但这里是戏称。)”谢尔比先生说着吹了一声口哨,丢给他一把葡萄干,“捡起来吧。”
孩子一蹦三跳地朝奖赏奔去。“来,吉姆·克娄,给这位先生显显本事,学学得风湿病的卡德乔大伯走路。”
转眼之间,孩子灵活的手脚似乎残废得变了形。他驼起脊背,手里拄着主人的手杖,蹒蹒跚跚地在屋里走着,左一口右一口地吐着痰。
两位绅士哈哈大笑起来。
“好,多棒的小后生!”黑利用手猛地拍了下谢尔比先生的肩膀!“搭上这个后生,我就了结这桩买卖。”
就在这当儿,一个二代混血的年轻女人,年龄在二十五岁上下,走进屋里。
“什么事,伊丽莎?”主人问道。
“对不起,老爷,我找哈利。”孩子一个箭步,窜到她跟前,拿起罩衣边沿里兜着的战利品让她看。
“好,那么把他带走吧。”谢尔比先生说。
“老天哪,”奴隶贩子馋涎欲滴,转身冲着谢尔比说,“真是件好货色!唉,这丫头你打算怎么卖?”
“黑利先生,她不出卖,”谢尔比先生说,“你就是拿出等身的黄金,我太太也不愿跟她分手。”
“那么,你总得给我饶上那个小后生吧。”奴隶贩子说。
“你要个孩子顶什么用?”谢尔比说。
“我有个朋友打算买进漂亮的小后生,养大了到市场上去卖。卖给有钱人,当个听差什么的。”
“我可不愿意卖掉他,”谢尔比先生若有所思,“不愿意把孩子从他妈妈手里夺走,先生。”
“哦,这我全懂。可你把那女人支开一天或者一个礼拜左右怎么样?那时候,事情就神不知鬼不觉地办得利利索索——她回来时,一切都过去啦。你太太可以给她买副耳环,买件新衣服,或者买些小首饰,算作补偿。”黑利踌躇满志说了起来,“发些慈悲,先生,这是我的经验,慈悲是我经营手段的顶梁柱。”
“那么,你是不是觉得你生意经营得好呢?”
“啧,当然啦,先生,可以这样说。”
“那么,”两人剥了半天干果之后,黑利说,“你看怎么办?”
“这件事容我考虑考虑,我跟我太太商量一下,”谢尔比先生说,“同时呐,黑利,如果这件事悄悄进行的话,那最好别让邻近的人知道,他们一旦知道了,从我这里买走奴隶的买卖就不会悄悄办成了。”
“哦,不会,绝对不会,自然不让别人知道。”他说着站起身来,披上大衣。
“那今晚六七点钟你来一趟,我给你个答复。”谢尔比先生说。接着奴隶贩子点了点头,走出大厅。
“我真想一脚把这个无耻的家伙踢到台阶下面去,”谢尔比见厅门关上后自言自语地说,“可是,他知道他占了我多少上风。然而现在,事情非如此不可了。伊丽莎的儿子也得这么办。我明白,这件事得跟妻子争执一番,就是汤姆的事,她也会不依不饶的。欠了债没想到会落个这样的下场,咳!”
在肯塔基州,虽然能够见到最温和的奴隶形式,却笼罩着一团不祥的阴影——法律的阴影。只要善良的主人遭遇破产、不幸或者死亡,就可以随时改变奴隶的生活,使他们陷于痛苦。
谢尔比先生心地善良,和蔼可亲,对周围的人平易而宽容,庄园上的黑人在物质上,也从来不缺少什么东西。不过,他大手大脚地做过投机生意,结果蚀本甚巨,很多票据落到黑利手里。这条不大的消息,可以解释为什么会有前面所述的那场谈话。
然而,事有凑巧,伊丽莎朝门口走来时,听到了谈话,知道奴隶贩子正向主人出价买什么人。不过,她听到的是奴隶贩子要买她的儿子——难道听错了?她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下意识之中抱紧了孩子。
“伊丽莎,你这个丫头,今天哪里不舒服?”太太问。
“哦,太太,”她说,一边坐在一把椅子上抽咽起来,“客厅里有个贩卖奴隶的跟老爷说话哩。你看老爷会把我的哈利卖了吗?”
“把他卖掉!不会的,你这个傻丫头!你知道老爷从来不跟那些南方贩卖奴隶的打交道;也从来不打算卖掉什么人。算啦,别难过啦。”
“好的,不过,太太,你什么时候也不会同意——卖——卖——卖。”
“瞎说,孩子,我当然不会。你干吗这样说话?”
听到太太自信的口吻,伊丽莎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开始给太太梳起头来。
谢尔比太太是个高贵的女人,既富理性又具有道德情操。伊丽莎就是她从小养大成人的,可谓掌上明珠。由于太太的庇护和照料,伊丽莎嫁给了邻近庄园上一个混血青年乔治·哈利斯。
于是,谢尔比先生跟奴隶贩子谈话以后,心头最沉重的负荷在于必须向妻子透露拟议中的安排,在于必然遭到的纠缠和反对。
然而,谢尔比太太对于丈夫的尴尬处境一无所知,而只了解他那大度仁慈的脾性。因此,面对伊丽莎的疑团,她一点儿都不信以为真,而且,由于忙着准备晚上出门拜客,这件事在她脑海里已经完全置之度外了。
谢尔比太太出门拜客去了。伊丽莎心情沮丧,站在阳台上,突然,一只手搭在她的肩上。她转过身来,一丝微笑点燃了她姣美的眼睛。
“乔治,原来是你呀?你把我吓了一大跳!太太出去了,到我小屋里来吧,我们可以单独在一块儿。”
她说着把乔治拉进一个通往阳台的小房间。
“我太高兴啦!你干吗哭丧着脸?看看哈利吧,他长得真快。他漂亮吗?”伊丽莎说,一面拽起孩子长长的卷发亲吻他。
“但愿他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乔治愤然地说,“但愿我自己也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
伊丽莎既惊异又害怕,头靠在丈夫肩头上,失声痛哭起来。
“好啦,好啦,伊丽莎,我不该叫你不高兴,可怜的姑娘!”他爱抚地说,“咳,我多么希望从来没见到过你——那样,你会幸福的。”
“乔治!乔治!你怎么说这种话?出了什么事吗?直到最近我们都很幸福呀。”
“我们是很幸福,亲爱的。”乔治说。然后,他把孩子抱到膝头,用手摩挲着孩子那长长的卷发。“真像你,伊丽莎。可是,咳,但愿我没见过你,你也没见过我就好啦!”
“哦,别这样,亲爱的乔治。我知道你心里不好受,知道你家主子厉害,可——”
“我家主子!是谁让他成了我主子的?我琢磨的就是这个——他对我有什么权力?我跟他一样,都是人。我比他为人好,我做事比他好,我经营比他好,我识字比他多,我字写得比他好。他把我送到威尔逊先生的麻袋厂里去替他卖命,可我干得好好的,他有什么权利把我要回来,让我当牛做马?”
“哦,乔治!乔治!你别吓唬我啦!你的心思我明白;可是,唉,千万要小心一些——千万,千万——为了我,也为了哈利着想。到底现在会出什么事?”
“唉,近来,主子不断地说,什么时候也不准我再到这里来,而且我得在他那里娶个妻子,不然的话,他就把我卖到沿河的南方去。”
“什么——可是你娶了我呀!就跟白人一样,是由牧师主持婚礼的。”
“难道你不知道奴隶不能结婚?在这个国家里,根本没有奴隶可以结婚的法律;要是他们存心拆散我们,我就不能有你这个妻子。”
“哦,可是老爷很善良呀!”
“是啊,可老爷会死的,然后说不定孩子会卖给什么人。”
一席话刺痛了伊丽莎的心;奴隶贩子的影像重又浮现在她的眼前,仿佛什么人给了她致命的一击似的。她原想把自己的担心告诉丈夫,然而没有说出来。
“所以,伊丽莎,我的人儿,”丈夫声调凄然,“坚强起来,再见了,我要走啦。”
“走?乔治!到哪儿去?”
“去加拿大,”他说道,一面挺直身板,“我到了那边,就把你赎出去。我要把你和儿子都赎出去!”
“哦,太危险啦!要是你给逮住?”
“我不会给逮住的,伊丽莎。要是那样,我先死给他们看,得不到自由,我就去死!”
“咳,乔治,为了我,你千万当心!要是你一定要走,可要小心谨慎,愿上帝帮助你。”
“那么,好吧,伊丽莎,我已经做了一些准备,还有些人愿意帮我的忙,大约一个礼拜以后,我就会突然有一天销声匿迹。为我祈祷吧,伊丽莎。”
“噢,你自个儿也祈祷吧,乔治。”
“好吧,那就再见啦。”乔治握住了伊丽莎的手,死死盯着她的眼睛,一动不动,默然站在那里,最后又叮嘱了几句。因为这样的生离死别,再次团圆的希望像蛛网一样渺茫。就这样,夫妻二人相互分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