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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思想崇高的人总是不食人间烟火,可菲利普却无法一直生活在山顶稀薄的空气中。上一次被宗教情绪控制时发生的情况,这次又重现了。他对信仰的美好毫不质疑,想要自我牺牲的意愿也在他心里酝酿着,迸发出宝石一样的熠熠光辉。只可惜,能力在志向面前太过羸弱。他被自己炽热的激情折腾得筋疲力竭,灵魂骤然停止悸动,陷入一片消沉。曾经他觉得上帝无所不在,但如今他已经感受不到上帝的存在。尽管每晚还是会准时做祷告,但那已经成为例行的公事。一开始,菲利普埋怨自己故态复萌,想象中来自地狱的惩戒之火也迫使自己重燃热情。但这一回,热情来得勉强,去得匆匆。他渐渐有了其他的兴趣,再也不一门心思地投身宗教了。

菲利普在学校没交到几个朋友。读书的习惯让他一点点萌生向隅之感。他对这个习惯有了越来越深的依赖,以至于和别人相处的时候经常会觉得疲倦、烦乱。他博览群书,见识广博,也因此虚荣起来,仗着头脑聪颖,毫不避讳地对同伴的愚昧嗤之以鼻。其他男孩也一直对菲利普的自负耿耿于怀,再加上他多懂的那点儿知识他们本来也看不上,就嘲笑他,说“没什么好骄傲的”。菲利普养成了一种奇怪的幽默感,特别会挖苦人,哪壶不开专提哪壶。他觉得自己说的话很好笑,可完全意识不到这让听话的人心里不是滋味。有时候他们会因此讨厌菲利普,而他竟然还因此觉得自己成了受害者。入校时受的羞辱让他不敢接触班里的同学,这种怯懦的心理到现在还没有被完全克服。他还是一如既往的害羞、沉默。他早早就谢绝了来自所有人的好意和怜悯,但对一份好人缘还是求之不得,尽管这对于一些孩子来说简直易如反掌。学校里有那么几个朋友很多的孩子,他只能远远看,羡慕得眼睛发绿。他多想变成这样的人,哪怕是拿一切来换!说实话,他甚至愿意变成学校里的头号傻子,只要能摆脱跛足。他慢慢养成了一个习惯,想象自己和某个让他特别羡慕的男孩互换身体,用别人的嗓子发出声音,用别人的心感受快乐,过别人的日子,做别人的事。他想得出神,好像有那么一会儿,自己真的不是自己了。就这样,他悄悄给自己找到了很多快乐。

坚信礼之后的圣诞学期,他发现自己换了书房。新书房里有个男孩叫罗斯,和菲利普同班,也是他的羡慕对象之一。罗斯身子骨又宽又壮,一双大手,将来肯定是个高个子。可说到相貌就有点抱歉了,他长得算不上好看,唯独眼睛颇有几分魅力;每次笑起来(他总是在笑)整张脸都皱巴巴地以眼睛为中心挤成一团,看上去特别可笑。他既不聪明也不笨,学习考试和课外玩耍都能刚好应付过来。在老师和同学的眼中,他就是个活宝,而他也很喜欢和学校的人待在一起。

菲利普一搬进书房,就开始暗暗打量剩下几个人。他们在一起待了三个学期,都对他的到来不冷不热。这让菲利普一下紧张起来,觉得自己就是个入侵者。但是早在之前他就已经学会隐藏自己的情绪了,所以屋里几个人看到的菲利普只是个沉默寡言、不爱管闲事的人。正因为他和其他人一样都容易被罗斯散发的个人魅力所吸引,所以他在这个人面前反而表现得更腼腆、更拘谨。也不知道是因为罗斯想在菲利普身上试验一下自己非凡的吸引力,还是因为他是真的出于好意,反正最后正是他率先把菲利普拉进剩下三人的小圈子里的。一天,他忽然悄声问菲利普愿不愿意和自己一起去足球场。菲利普话还没说,脸先红了。

“我走不快,跟不上你。”

“别说废话!快走啦!”

两人正要离开,小屋门忽然开了,几个脑袋伸进来,叫罗斯跟他们一起。

“不了,”他说,“我已经答应凯利一起了。”

“不用管我,”菲利普接着说,“我不介意的。”

“别说废话!”罗斯又说了一遍。

他用生得深邃好看的眼睛看着菲利普,笑了笑。菲利普只觉得心里一颤,也说不清楚为什么。

没多久,这两个人的友谊就像田野里的杂草一样疯长起来。其实这也不怎么奇怪,两个小男孩在一起玩,很快就好得要穿一条裤子了。其他人都好奇他们怎么忽然变得形影不离。有人问罗斯,他到底看上菲利普什么了。

“哎呀,我不知道,”他说,“他这个人挺好的。”

很快,到处都能看到他俩在一起的身影,要么手挽着手去教堂,要么聊着天绕教区散步。其他人已经对此见怪不怪了。只要一个人出现,那另一个肯定就跟在旁边。要是有人想找罗斯,都会先来给菲利普捎信儿,好像是承认了他俩彼此相属似的。开始的时候,菲利普还很保守,他不想让心里那种骄傲的幸福感把自己变得忘乎所以,但现在他天天快乐得找不着北,早就把对命运的质疑忘得一干二净了。他觉得世上再也没有比罗斯更好的人了,之前养成的阅读习惯在他的新朋友面前不值一文——他哪还有时间读书啊,只一门心思地想和罗斯待在一起。罗斯的朋友有时会来书房找他一起喝茶,如果他们找不到什么更好的事做,就干脆在这多留一会儿,打发时间。罗斯也喜欢一群人在一起热热闹闹的。这些朋友都挺喜欢菲利普,觉得他人不错。这让菲利普心花怒放。

学期最后一天,菲利普和罗斯计划着坐哪一趟火车回来才能在车站碰面,这样在回学校前他俩就能一起在镇上喝个茶。菲利普打从回家开始,心里就不痛快,整个假期都在想着罗斯,想着下个学期能和他一块儿做点什么。在伯伯家的日子没滋没味,好容易捱到了最后一天,威廉伯伯又拿出问了好多遍的问题来打趣:

“好了,马上要回学校了,你开心吗?”

菲利普脸笑成一朵花,说:

“特别开心!”

为了能万无一失地和罗斯在车站碰面,菲利普特地赶了更早的一班车。他在站台等了一个钟头,看到从法弗沙姆开来的车进站了(他知道罗斯在法弗沙姆换乘),就兴奋地追着车跑了一段。但罗斯并不在这辆车上。他跟列车员打听了下辆车什么时候到,然后就继续在这等。可下一辆车上还是没有罗斯。此刻,饥寒交迫的菲利普只能步行穿过小巷和贫民窟,抄近路走回学校。他发现罗斯已经坐在书房,脚搭在壁炉架上,口若悬河地大谈特谈。五六个听众围着他东一个西一个地坐在能坐的东西上。他看见菲利普进屋,兴冲冲地朝他摆了摆手。可菲利普的脸一下垮了,他意识到罗斯早就把他们的约定抛到了脑后。

“我说,你怎么来得这么晚?”罗斯问,“我还以为你不来了呢。”

“你四点半不就在车站了吗?”另一个男孩说,“我来的时候看见你了。”

菲利普有点脸红。他不想让罗斯知道自己跟个傻子一样等了那么久。

“我得照顾家里一个朋友,”谎话张嘴就来,“家里人让我给她送行。”

菲利普觉得很失望,气鼓鼓地往椅子上一坐,不再说话。有人和他搭讪,他也只是吐出一字半语。他想等屋里只剩他和罗斯两个人时把这事问个清楚。可是等其他人一走,罗斯就立刻跑过来,屁股一抬,坐到他椅子的扶手上。

“我说,咱们这学期又在一个屋!太高兴了,对吧?”

见到菲利普,罗斯似乎是发自内心的高兴,而菲利普满肚子的怨气也一点点消散了。他们就像只是分开了五分钟似的,很快就勾肩搭背地说起话来,他俩想要聊的趣事儿真是数也数不清,说也说不完。 aI/FQDHPyyrf/rhSk2Sqwo0DEi8LsROY9qPpTXsagXHnzSWAkElxA0OgyJa/CoW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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