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
接下来的两年,菲利普在学校的日子过得波澜不惊。在他这种块头的孩子里,他不算是最受欺负的那个。因为残疾的原因,他没法参加各种活动,同学们都不把他当回事,而就算是这种态度也够让他感恩戴德了。他人缘不好,走到哪儿都是孤零零一个人。他在三年级中班跟着瞌睡虫上了两个学期。瞌睡虫老师永远都是一副没睡醒的颓废模样,耷拉着眼皮,让人打眼一看就烦。作为一个老师,他倒是挺尽职,只是一直心不在焉罢了。他与人为善,待人有礼,同时又愚不可及,脑袋里缺根弦。他很信得过学生,觉得要想让学生变得诚实可信,老师就不能有一点觉得他们可能在撒谎的杂念。“要求的多了,得到就多了。”他说。在他的管理下,三年级高班的学生想要混日子简直太简单了。稍微一算,就知道轮到自己的时候要解释哪段课文;考试的时候小条传来传去,你要找的东西不出两分钟就能在上面找到;挨个回答问题时,也可以把拉丁文书摊在腿上看几眼。十几号人的卷子里如果有两份错得一模一样,瞌睡虫也不见得能发现。他觉得考试检验不出学生的水平,因为班里的学生平时表现都很好,一考试就完蛋——他挺失望的,但也就这么不了了之。等到学生进入更高年级的时候,他们除了厚颜无耻地弄虚作假,什么本事也没学到。不过这就够了,将来的人生里,这个本领可比会说几句拉丁语重要多了。
他们的下一任老师“柏油桶”本名特纳,是这些老先生中最活络的一个。他个子不高,腆着个大肚子,皮肤黝黑,满脸的黑胡子已经开始染上一层白霜。他穿上牧师服往那一站,活脱脱就是一个油桶。谁要是喊这个外号被他逮住了,就得按校规处罚,抄写五百行字。但是他本人反而经常在教区的小宴会上拿“柏油桶”这个名字自嘲。在所有老师里,他最善谈,也比任何人应酬都多。他交友广泛,不光只和牧师交朋友。学生们都觉得他挺不正经的。一到假期,他就立刻脱下牧师服换上便装,甚至还有人曾经在瑞士看见他穿着花里胡哨的粗呢衣裳。他喜欢美酒佳肴。有次在皇家咖啡馆和一位看上去非常像他近亲的女士用餐,被人撞见了,于是之后学校里好几代学生都深信他的生活总是花天酒地,吃喝玩乐。这些花边绯闻在学校传得有鼻子有眼,让人不得不相信人性竟可以如此堕落。
特纳先生知道这群孩子之前是三年级高班的,他私下盘算过,要想重新把他们拉回正轨至少要用一个学期的时间。他还不时在学生面前狡猾地泄露一点口风,目的就是让学生知道他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同事究竟是个什么德行。但他也不会因此发火。班里的孩子在他眼中就像小流氓。他们只有在觉得谎言会被识破的时候,才会表现得格外诚实;他们的荣誉感只适用于自己的小群体,而老师则完全排除在外;他们只有在撒泼调皮也得不到任何好处的时候,才会收敛一点。特纳先生很为自己的班级感到骄傲,尽管他已经五十五岁了,却还是跟刚来到这所学校任教时一样,特别想看到自己班上的学生比其他人更优秀。他有着胖子所特有的脾气:动不动就发怒,哄两句就气消。学生们很快就发现他骂骂咧咧的外表后面是一颗非常善良的心。他对愚笨的学生耐心不足,但是很愿意花工夫来教导那些聪明而倔头倔脑的怪才。他喜欢叫这些人一起喝茶,尽管有学生信誓旦旦地说特纳先生从来没拿蛋糕、松饼之类的点心招待过自己,但他们还是很乐意去他家做客。不过,喝茶配的点心都去了哪儿?大家看着特纳先生的一身肥肉,猜想着他胃口这么大,一定是因为肚子里有绦虫。
菲利普现在在学校过得很舒服。校区面积不大,仅有的几间书房也只供高年级学生用。之前他的活动区域就是一间大厅,所有学生都在里面吃饭,还有低年级的男孩乱糟糟地在那预习功课,这让菲利普莫名心烦。他处在人堆里总是心神不宁,就想安安静静一个人待着。他自己溜达着去乡下,那里有一条涓涓细流从绿色的田野流过,两边尽是些被砍了梢儿的大树。也不知道是出于什么原因,他一看到这条小溪就心情愉快。走累了,就往草地上一趴,看着水里的鲦鱼和蝌蚪摇着尾巴,急慌慌地游来游去。围着教区闲逛几圈也能让他心里感到踏实满足。夏天学生们会跑到草地上练习网球,但剩下的时间这里都非常安静。男孩子们手挽着手三五成群地散步,几个用功的学生一边慢悠悠地走,一边双眼出神地默背着要熟记于心的课文。旁边的榆木树林栖着一群白嘴鸦,天空中不时炸响几声凄厉的哀鸣。大教堂和中央塔在草地的另一边,尽管菲利普现在对美还一无所知,但每次当他的目光投向这所高大宏伟的建筑时,一股不可名状的喜悦便油然而生。他有了自己的书房之后(一间面朝贫民窟的四方小屋,四个男孩共用一间),就买了一张大教堂的画钉在自己的桌子上方。从四年级教室的窗户往外看,眼前的景色别有一番情趣。窗外是一片修剪精心的草坪,四周环绕着枝叶繁茂的大树。菲利普的心里萌生一种古怪的感觉,这究竟是痛苦或是喜悦,无从分辨。这是他审美情感的开始。随之产生的还有一些其他变化。他开始变声了,这种变化是不由控制的,他的嗓子里开始发出奇怪的声音。
菲利普开始跟着校长学习,喝完下午茶紧接着就要去校长的书房,他在那里给学生们上坚信礼的预备课。菲利普心中的虔诚之意在时间的考验中早早就败下阵来,他已经很久没有在睡前读过《圣经》了。但现在受珀金斯先生的影响,再加上自己的身体出现了一些躁动不安的变化,菲利普曾经的信仰又死灰复燃。他痛恨自己当初的半途而废,眼前仿佛出现了熊熊燃烧的地狱之火。他现在的所作所为比异教徒好不了多少,如果在这时死去,一定会堕入地狱深渊。在菲利普心中,绵绵无期的痛苦比享不尽的幸福更为真实。他一想到自己竟敢胆大包天地摒弃信仰,就害怕得浑身发颤。
那天在菲利普受到最惨无人道的虐待,几乎忍受不了的时候,珀金斯先生柔声细语地安慰了他。从此以后,他对珀金斯先生几乎产生了一种狗对主人的喜爱和依恋感。他开始绞尽脑汁地想去讨好先生。先生夸奖自己的话,哪怕只是只言片语,他都小心翼翼地珍藏铭记。这种崇拜在去珀金斯先生家里做客时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他热切地盯着先生,眼珠子一动不动,嘴半张着,脑袋微微前倾,生怕漏听一词一句。珀金斯的住所简陋无奇,反而衬托出他们的谈话处处闪现智慧的火花。有时候话题聊到点子上,珀金斯先生经常会把桌上的书往后一推,两手交叉捂在心口,像是按着它怕它跳出来似的。他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起神秘的历史背景,有时菲利普一点儿也听不懂,他也不想去懂,只要身临其境地去感受就足够了。眼前这位黑发乱蓬蓬、面庞苍白瘦削的校长对菲利普而言就像曾经那些对国王大胆谏言的以色列先知。现在菲利普只要想到救世主,就会在脑海里浮现出这样的一个形象:深色的头发和没有血色的脸庞。
珀金斯先生当上校长后,言行都非常谨慎。在工作当中,他从不油嘴滑舌地逗趣,唯恐其他老师认为自己举止轻浮。一天工作排得再满,他也要挤出一刻钟或者二十分钟的时间一一指导要参加坚信礼的孩子们。他想让男孩们知道这将是他们人生中主动迈出的、严肃重要的第一步;他试着探进男孩们的灵魂深处,将自己浓厚炽热的奉献深情毫无保留地灌输给他们。在天性害羞的菲利普身上,他看到了不亚于自己的满腔热情,他觉得这个孩子生性虔诚。一次,正聊着别的话题,他忽然顿了一下,转而问道:
“你有没有想过将来长大要做什么?”
“我伯伯想让我做牧师。”菲利普回答。
“那你想做什么呢?”
菲利普的眼睛躲闪开来,他觉得自己没什么能力,但又实在不好意思说。
“我认识的人里,再也没有谁比咱们过得更幸福。我想让你知道,你是一个享有特权的孩子。虽说各行各业的人都能靠自己的工作为上帝效劳,但我们站得离他更近。我不想用自己的感受左右你,但如果你下定决心——哪怕就一次——你会感觉身心得到解放,这种感觉会一直伴随着你。”
菲利普没作声。校长在他的眼睛里读出了自己渴望的东西——他似是已经接受了这个建议。
“如果你坚持下去,早晚有一天会成为学校的第一名。等你毕业的时候也能稳稳地拿走奖学金。你还有什么想做的吗?”
“伯伯说我二十一岁的时候能一年赚一百镑。”
“你会很富裕的。我之前也一无所有。”
校长犹豫片刻,拿着铅笔在手边的吸墨纸上来回划了几下,接着说:
“恐怕你将来的职业选择很有限。你不能做体力活。”
菲利普的脸一直红到脖子根,每次有人提到自己的跛脚,他都会有这样的反应。珀金斯先生严肃地看着他。
“我在想,你也许对自己的不幸太过敏感了。你是否曾经想过要因为自己的处境而感谢上帝呢?”
菲利普一下仰起头看着校长,嘴唇紧紧抿着。他想到自己连续好几个月都对别人告诉自己的事深信不疑,一遍遍向上帝祈祷,求他治好自己的脚,就像上帝曾经治愈过麻风病人或者帮助盲人重见光明。
“如果你对自己的处境总是心存不满,企图反抗,那只会给你带来更深的羞耻。你的悲惨遭遇只是上帝让你背上的十字架,而之所以选择由你来负担,是因为你的肩膀比其他人都更强壮。这是上帝的好意,你应该乐在其中,不能把它视作悲伤的源头。”
校长看到男孩不想再继续讨论这个话题,就让他先回去了。
菲利普仔细考虑着珀金斯先生的话,满脑子都是即将到来的坚信礼,一种无可名状的喜悦攫住了他。他的精神再也不被肉体所禁锢,像是要挣脱枷锁释放出来,一个崭新的生活展现在面前。他用尽全部的热情,渴求一个尽善尽美的境界;他决定要受神职,臣服于上帝的脚下,虔诚地为他服务。等到那伟大的一天最终来临时,他会为之前所有精心的准备,为所有读过的书,为校长使自己醍醐灌顶的教诲而感动不已。有个念头一直在折磨着他,那就是他知道自己将要一个人走向高坛,而这意味着他一瘸一拐的步态将会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不仅是学校里的师生、来做祷告的人,还有一些从城里来的陌生人以及见证儿子完成坚信礼的家长。但是真到了那一天时,菲利普霎时释然了,他怀着喜悦之心担下了这份屈辱。等到他拖着自己的跛足走上高坛时,他觉得在大教堂光辉神圣的穹顶之下,自己是那么的渺小、微不足道。他将自己的残疾作为献给上帝的祭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