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五年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 ① 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 ② ,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 ③ 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 ④ ,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 ⑤ ,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公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 ⑥ ,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 ⑦ 。”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书曰“公矢鱼于棠 ⑧ ”,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注释】
①臧僖伯:鲁孝公的儿子。②春蒐(sōu)、夏苗、秋狝(xiǎn)、冬狩:四季打猎活动的称呼。蒐:指的是猎杀没有怀胎的兽类;苗:祸害庄稼的兽类;狝:猎杀兽类;狩:围猎,所有的兽类。③三年:每三年。④饮至:古时候的典礼仪式。祭祀祖先,宴请臣子。⑤俎:器物。⑥皂隶:古时候官府里的差役。⑦略地:巡视边境。⑧矢:通“施”。陈设的意思。
【译文】
隐公五年春天,隐公想要前往棠地看人捕鱼。臧僖伯进谏说:“凡是不足以运用到祭祀、军事上的事物,它的材料就不足以当作礼器和军用物资,那么君主就不能够对其有所行动。君主要把百姓引入到法度和礼制上。所以讲习大事以正法度称之为‘轨’,选取材料以制器物称之为‘物’,不轨不物就称之为乱政。乱政如若几次发生,国家便由此衰败了。所以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等四季狩猎方式,都是在农业空闲时所讲习的大事。每三年进行一次军事演习,走入都城后就要整顿军马,出征归来就要举行‘饮至’的典礼,宴请臣下并清点捕获的物资。(举行这些活动的时候)文彩(车马、服饰、旗子等)要鲜艳,要有贵贱之别,等级分明,顺应长幼次序,讲习威仪。鸟兽的肉不能盛放在祭祀的器具里,皮革牙齿、骨头羽毛不能放到祭祀的礼器上,那么君主就不可以射猎它,这是古时候留下的制度。至于山林川泽间的事物,一般的器用物资,这是官府里衙役的事情,是官吏的职守,并不是君主所要涉及的。”
鲁隐公回答说:“我是要去巡视边境啊。”于是便前往棠地,并让渔民捕鱼供他观赏。僖伯称自己生病了,没有随从前往。《春秋》一书中说“隐公在棠地陈设捕鱼”,这是因为鲁隐公的行为并不符合礼数,并且说(隐公)去的地方和国都离得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