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古英雄未遇时,都无大志,非止邓禹 ① 希文学、马武 ② 望督邮也。晋文公有妻有马,不肯去齐。光武贫时,与李通讼逋租于严尤。尤奇而目之。光武归谓李通曰:“严公宁目君耶?”窥其意,以得严君一盼为荣。韩蕲王 ③ 为小卒时,相士言其日后封王。韩大怒,以为侮已,奋拳殴之。都是一般见解。鄂西林相公《辛丑元日》云:“揽镜人将老,开门草未生。”《咏怀》云:“看来四十犹如此,便到百年已可知。”皆作郎中时诗也。玩其词,若不料此后之出将入相者。及其为七省经略 ④ ,《在金中丞席上》云:“问心都是酬恩客,屈指谁为济世才?”《登甲秀楼》绝句云:“炊烟卓午散轻丝,十万人家饭熟时。问讯何年招济火?斜阳满树武乡祠。”居然以武侯自命,皆与未得志时气象迥异。张桐城相公则自翰林至作首相,诗皆一格。最清妙者:“柳阴春水曲,花外暮山多。”“叶底花开人不见,一双蝴蝶已先知。”“临水种花知有意,一枝化作两枝看。”《扈跸》云:“谁怜七十龙钟叟,骑马踏冰星满天?”《和皇上风筝》云:“九霄日近增华色,四野风多仗宝绳。”押“绳”字韵,寄托遥深。
【注释】
①邓禹:字仲华,云台二十八家之首,东汉初期的军事家,南阳新野人。②马武:字子张,东汉初期将领,南阳湖阳(今河南唐河湖阳镇)人。③韩蕲(qí)王:即“韩世忠”,南宋著名将领,民族英雄。④经略:官职名,明、清时有重要军事行动时会设经略,掌管军政事务。
【译文】
古时英雄在尚未被重用的时候,大多没有什么远大的志向。(这样的例子)不止一个,例如邓禹(在早年)只想要通过文学来寄托自己的抱负,马武只想当一个区区的督邮官。晋文公因为有妻有马,不愿离开齐国。光武帝在贫困潦倒时,曾经和李通因为拖延税款的事情到严尤那里打官司。严尤因为觉得蹊跷就瞄了他几眼,光武帝回去之后对李通说:“严公看你了吗?”他话中的意思是,被严尤看上一眼是一件十分光荣的事情。韩世忠在当小卒的时候,一名看相的人曾断言他日后必能封王。韩世忠(听后)大怒,觉得看相的人在侮辱自己,就激愤地挥拳殴打对方。这些都是一样的见解,都没有料到日后自己会有大的作为。鄂西林相公曾经在《辛丑元日》中说:“揽镜人将老,开门草未生。”他还在《咏怀》中写道:“看来四十犹如此,便到百年已可知。”这两首都是他在担任郎中时写的诗句。品味这些诗词,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他日后会出将入相。他在当七省的经略之职后,在《在金中丞席上》写道:“摸着胸口自问,我们都应该感谢上司的知遇之恩,掐指算算,又有谁是真正的旷世奇才呢?”在《登甲秀楼》绝句中写道:“炊烟卓午散轻丝,十万人家饭熟时。问讯何年招济火?斜阳满树武乡祠。”(这里)他竟然自比武侯,(诗歌风格)已经与尚未得志时迥然相异了。而张桐城相公自翰林之后官至宰相,他所著的诗歌则都还与原来保持着一样的风格。他最清新绝妙的诗句有:“柳阴春水曲,花外暮山多。”“临水种花知有意,一枝化作两枝看。”《扈跸》云:“谁怜七十龙钟叟,骑马踏冰星满天?”《和皇上风筝》云:“九霄日近增华色,四野风多仗宝绳。”这里押“绳”字的韵脚,同时也寄托了作者内心远大的理想和抱负。
【原文】
杨诚斋曰:“从来天分低拙之人,好谈格调,而不解风趣。何也?格调是空架子,有腔口易描;风趣专写性灵,非天才不办。”余深爱其言。须知有性情,便有格律,格律不在性情外。《三百篇》半是劳人思妇率真言情之事,谁为之格?谁为之律?而今之谈格调者,能出其范围否?况皋 ① 、禹之歌,不同乎《三百篇》;《国风》之格,不同乎《雅》、《颂》。格岂有一定哉?许浑云:“吟诗好似成仙骨,骨里无诗莫浪吟。”诗在骨不在格也。
【注释】
①皋(gāo):夏朝君主姒皋年间。
【译文】
杨诚斋说:“从古至今,天资愚笨的人,都喜欢探讨诗歌的格调,却不明白其中的风情趣味。为什么会如此呢?因为格调本身就是空架子,只要有嘴就能轻易描绘出来;而风趣却专门描写性灵,不是天才不能办到。”我深爱这句话。要知道有了性情便有了格律,格律不会在性情之外出现。《三百篇》中有近半是由劳动之人和思念丈夫的妇人的坦率直言构成的。谁又为他们定过韵律呢?而如今谈格调的人,能够超出这个范围吗?况且,皋、禹时期的歌谣,不同于《三百篇》;《国风》的格调与《雅》、《颂》又有不同。难道格调可以用来规矩来制约吗?许浑说过:“吟诗就如同修成仙骨,骨子里如果没有诗根就不要乱吟。”由此可见,诗歌最宝贵的地方在于风骨,而不在于格调。
【原文】
余作诗,雅不喜叠韵、和韵及用古人韵。以为诗写性情,惟吾所适。一韵中有千百字,凭吾所选,尚有用定后不慊意而别改者;何得以一二韵约束为之?既约束,则不得不凑拍 ① ;既凑拍,安得有性情哉?《庄子》曰:“忘足,履之适也。”余亦曰:“忘韵,诗之适也。”
【注释】
①凑拍:凑合,拼凑。
【译文】
我写诗的时候,最不喜欢使用叠韵、和韵,以及用古人的韵。我认为诗就是用来抒发性情的,只有自己知道怎么是合适的。一个韵里面有千百个字,任凭自己来选取,还有用完之后又觉得不合适而改成别的,怎么能用一两个韵来把自己约束起来呢?既然要被它所约束,就不得不凑拍;既然已经凑拍,怎么可能有性情可言呢?《庄子》中说:“忘了脚,是因为鞋子合适。”余也想说:“忘了韵,是因为诗歌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