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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招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

婴儿时期的孩子,没有明晰的“你”、“我”界线,对自己感兴趣的东西,想拿就拿,想碰就碰,玩腻了就毫不留恋地扔掉。三岁左右时,孩子开始分得清“你”、“我”了,知道“这是我的小皮球”,这是“你的布娃娃”。这时候,父母有必要严格约束孩子: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要拿。

“贪小便宜”是人的天性之一,大人有时也难以克制将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的欲望,何况孩子呢!当孩子拿了别人的东西,该怎么办?作为爱孩子的父母,唯一正确的选择是:坚决纠正孩子的行为。

有一个孩子,在参加本城的狂欢节集会时,偷了一个玩具球并拿回了家。这只是一个很便宜的小玩意儿,妈妈看见后却大惊失色,连忙追问球的来历。

孩子照实说了。

妈妈要求:“你应该将球送到神甫那儿去,并忏悔自己的过错。”

孩子很害怕,他担心自己一张嘴,大家都知道他是“小偷”。他请求说:“我宁愿多走一些路,将球扔到河里去。”

经过一番谈判,妈妈接受了孩子的请求,亲自驾车,将他送到城里的河边,看着他将球扔进水里。

从此,这个孩子再也没有动过拿别人的东西的念头。他是谁呢?他就是伟大的管理者、被誉为“全球第一CEO”的杰克·韦尔奇。

拿和不拿别人的东西,是两种对人生影响深远的观念。如果一个人认为可以拿别人的东西,他就会萌生一些投机取巧的念头,自然会花心思设计如何占有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而又可以逃避惩罚;遭遇不利时还会心生怨尤,认为自己之所以心想而事不成,只因坏得不够,不像别人那么无耻贪婪。很显然,这会导致事业和品德两方面的损失,更有甚者,还可能引发犯罪的行为。如果一个人认为别人的东西绝对不可以拿,他就容易打消杂念,将心思专注于自己的事业,凭努力去获取自己想要的东西。

怎样帮助孩子克服“贪小便宜”的冲动呢?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以身示范

一位妈妈带孩子去市场买菜,摊主不小心多找了五元钱。妈妈对孩子说:“瞧!那个伯伯多找了我五元钱,别人的钱咱们可不能要。走,我们将钱送回去。”

孩子在幼儿园学唱过儿歌“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高兴地问:“我们是不是在学雷锋做好事?”

妈妈想了一会儿,说:“这是我们应该做的事。别人的钱,我们不能要。”

孩子比大人想象的聪明得多,能由此到彼,将一些观念融入到日常行为中。幼年时的孩子,在心理上对父母持肯定态度,缺乏批评能力,对父母行为中的观念往往是照单全收。所以,你想教孩子不拿别人的东西,自己首先就要做到,否则非但不能传输正确的观念,反倒教会了孩子怎样做到言行不一。

教育孩子尊重他人的所有权

华华看见芳芳在玩皮球,就跑过去,捡过皮球玩起来。芳芳想将球夺过去,说:“这是我的球,你走开!”

华华不让,两个孩子相互争夺起来。

华华爸看见了,赶紧走过去,将球拿过来,递到芳芳的手中,对华华说:“这是芳芳的球,她不让你玩,你就不能玩,知道不?”

华华不争了,羡慕地看着芳芳一个人玩球。

芳芳妈对芳芳说:“宝贝!两个人玩更好玩,你跟华华一起玩吧!”

芳芳懂事地将球递到华华的手中,两个小朋友一起玩得很开心。

孩子初知人事,对所有权的认识不太清晰,只能靠父母教育。父母应该告诉孩子:别人的东西,别人有支配权,不能想要就拿,更不能抢夺和损坏;可以借用但一定要得到允许,用后一定要归还。

与此同时,父母还要告诉孩子,不要太小气,自己的东西,应该慷慨地跟小朋友分享。

对孩子失当的行为及时处理

孩子的事,看上去都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这是许多父母掉以轻心的原因。对孩子的行为,应该放大一百倍、一千倍去看,因为随着年龄增长,孩子的能力必然一百倍、一千倍地增长。相同的观念必然带来类似的行为。“小时偷针,大时偷金”;小时助人为乐,大时是个活雷锋。父母应该透过孩子的行为去看其中隐含的观念,对危险的观念,应该及时纠正,切断其源头。杰克·韦尔奇的妈妈为了一个几角钱的玩具球,可以费半天工夫和几元钱的汽油,是因为她知道,这不是时间和钱的问题,而是纠正孩子的观念的问题,无论花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但是,父母对孩子不要有急于求成的心理,别指望一次就彻底改变孩子的某种不当行为。对“屡教不改”的孩子,不要灰心丧气,应该有耐心和信心,父母看见一次就要纠正一次,慢慢地,孩子也就走上“正道”了! +rtJVlqwzWKQorEcck2K5yCmhYbVGauURsum+SUKKVPAo/FTbxjMPKbyLzOEVB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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