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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力马扎罗的雪

在乞力马扎罗山的西高峰附近,曾发现过一具僵硬的豹子尸体。这里被马赛人叫作“上帝的宫殿”,是他们认为的最高的地方。这匹豹子为什么来到这里,谁也不知道。

平原旁的树林里,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被困住了。他们的卡车几天前在这里抛了锚。男人又得了坏疽。

男人躺在帆布床上,透过树荫的空隙,他看见天空和地面上布满秃鹫。

“这一点儿也不痛,不过气味难闻得很,”他对女人说,“你肯定受不了。那些鸟儿就是被这臭味吸引来的。”

女人恳求他不要这么说。她希望在有飞机来救他们之前,他们能忘记死亡将至这回事。她自我安慰说,在非洲的每个营地都能看见秃鹫,它们与死亡没有必然联系。

“也许飞机不会来的。”他说。

“我能做点什么呢?”她问道。如果不做点什么,她会更加焦虑不安。

“你可以把我打死,我教过你打枪,”他说,“你也可以把我的这条腿给锯了,不过这未必有用。”坏疽长在他的右腿上。这种病会从肢体末端逐渐向躯干部分蔓延,如果止不住—— 一般来说它不可能自己止住——身体就会一块接一块地变得腐坏、枯焦,最后一点点脱落。

“别说了。要我帮你读点什么?咱们包里有些没读过的书。”

“我没兴趣。不如我们俩吵吵架,还能消磨消磨时间。”

“我不想再跟你吵架了。也许飞机今天就来。”

“那已经没什么意义了,”他看着那些秃鹫,“它们知道,我就要死了。”

女人不喜欢看到男人这样自暴自弃。

“你不会死的。”

他安静地躺在帆布床上,继续瞭望远处的大平原。那里有一些斑马和野羊,在炎热绚烂的非洲阳光下显得渺小灰白。

他们扎营的地方相对来说比较舒适。清晨会有一些沙松鸡到边上的水坑周围活动。

“哈里,你需要我给你读点书吗?”她坐在床边的帆布椅上问道。

“不,谢谢。我倒想喝点酒。”

“你不应该喝酒。”

他自顾自地叫着:“莫洛!”

男仆莫洛应声道:“先生,什么事?”

“给我拿一杯威士忌苏打来。”

“是。”

女人忍不住抱怨:“说了你不能喝酒!酒对你有害!”

“不,酒对我有好处。”

一开始只不过是他的腿上有些擦伤,而他忘记了涂碘酒,后来伤口被感染,事情才变得严重起来。当消炎药物用完,他不得不使用消毒效果不太好的石碳酸溶液,这又使血管受到了损伤,生了坏疽。

当她在他耳边痛苦地念叨着“为什么会这样?我们怎么会遇到这种事”的时候,他心平气和地把发生的这一切讲述给她听。他不想再去解释还有没有别的原因。如果一定要追溯原因的话,恐怕得说到她抛下那些富人圈里的老相好,一心一意偏要跟他待在一块儿。如果不是这样,她就不会因为卡车轴承被烧坏而坐在这蛮荒之地,眼睁睁地看着自己深爱的男人走向死亡。

他从未想过自己是在这里、用这种方式面对自己的结局。虽然在他的一生所经历的感情中,对死的恐惧并不特别显著。即使是现在,他也只是觉得烦:连死亡都来得这样毫无意义。

他脑子里储存着很多小说的构思,都是他本以为自己总有一天能够写出来的东西。可人生的结局突然就出现了,他再也不可能把它们付诸笔端。他一直宽慰自己,等到对这些题材有足够的认识了,他就会动笔,实际上,他拖延的真正原因是害怕写作的失败。现在这些都不用去想了。

如果可以,他很愿意把那段故事写出来:在保加利亚,国际联盟实施交换居民计划的时候,那些姑娘们被送进了山里,她们踩着山区的积雪,一步一步地走向生命尽头……或者还可以写写他在卡拉奇的火车站看到的情景,一列火车的大灯刺破前方的黑暗……还有那年的圣诞节,下着很大的雪。他们住在伐木人的屋子里,有个逃兵进来,脚在雪地里冻裂了,追赶他的宪兵就在后面。他们跟宪兵聊天,直到新的积雪掩盖了那个逃兵的脚印……

还有希伦兹的那个圣诞节,他们滑雪来到梅德纳尔之家,一路上就像一只只飞鸟一样平滑地前行。后来刮起了暴风雪,他们无法离开,整整待了一个星期,天天打牌,伦特先生输掉了一切,全部财产都没了,包括他的滑雪学校。他还记得伦特先生那张有着一只长鼻子的脸,还有翻牌时他那副绝望的腔调。

他这辈子花在赌博上的时间太多了。

还有,加德纳在一个寒冷而晴朗的圣诞节去轰炸装满奥地利军官的火车,那些军官是去休假的。他回来以后,在食堂里说起这件事,没人搭腔,等了一会儿,有个人说:“你这个该死的杀人犯。”

之前他曾跟一群奥地利人一起去滑雪。有个叫汉斯的,住在“国王—猎人”旅馆里,和他一块打过兔子。他们聊起过在帕苏比奥、波蒂卡和阿萨洛纳打仗的事。然后,加德纳他们开飞机去把炸弹扔在这些奥地利人头上,炸得他们满地乱跑。不过,他知道这些奥地利人跟那些奥地利人,不是同一拨人。

所有这些他都没写过。一个字都没有。

他想起了樱桃酒的味儿。那是他在福拉尔贝格和阿尔贝格住的时候。天黑时他们飞速通过那条陡峭的冰雪坡道,在旅馆门口脱下滑雪板。人们在明亮的、雾气腾腾的屋子里喝着暖和的新酒,拉着手风琴。

女人还坐在他身边的帆布椅上。

他问她:“我们住在巴黎哪里啊?”

“克里昂,你知道的。”

“我不知道。”

“我们一直住在那里。”

“不是的。”

“我们还在圣日耳曼区的哈里四世大楼住过。你爱那个地方。”

“爱是一堆粪。我是一只在粪堆上咕咕叫的公鸡。”

她听了这话,感到十分伤心。

“你要在死之前毁掉你拥有过的一切吗?”她抱怨说。

“是的,我的老婆是个很有钱的娘们儿,她有很多该死的钱。我要把这些该死的钱都毁掉。”

“不要再说了。”

“好,我不想伤害你。”

她哭起来。

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说那些恶毒的话。也许是因为他不想在死后留下任何东西给这个世界。

他睡了一会儿,醒来时天已经黑了。他的男仆站在床边。

“先生,你想要什么吗?太太去打猎了。”

他没有什么需要。

她去了很远的地方打猎,这样就不会打扰他休息。她对他一直都是这么贴心,却从不知道他心里是怎么想的。这不怪她。一个女人怎么能够知道,你所说的话其实只是出于习惯的谎言而已呢?对女人说谎,要比说真心话来得更容易,也更成功一些。他是在明白了这个道理之后才认识她的。

他以前并不是这样活着。但是当他觉得过去的生命已经结束,他在另一些地方,和另一些人继续自己新的生命的时候,他就开始撒谎了。他看见很多人垮了下去,但他自己没有。这已经算是很了不起的事了。这主要是因为,他不再去思想。他不关心自己正在做的事情。他只是过着这样的生活:拿了很多钱舒舒服服地活着,荒废了才华,也失去了工作的信念,就像心灵上长满了脂肪。他周围的人非常喜欢他这个样子。那些有钱人,他从心底鄙视他们,却还是跟他们混在一起。他欺骗自己说,他是想要写一写这些人的世界才跟他们混在一起的。但事实上他最后什么都没干成。

所以这次他才上非洲来。这里是他曾经感到最幸福的地方。他还想在这里重新开始。这次狩猎旅行,他尽可能抛弃掉那些奢华的享受,不是很辛苦,但绝不奢靡安逸。

她不了解他的想法,只是对这次旅行感到新鲜有趣。一开始她对转换环境很兴奋。他也一度以为自己恢复了对某些事物的热情。但是既然这就是结局,他也该明白,这就是事情的本来面目——他没有也不可能改变人生。他既然生活在谎言里,也就应该死在谎言里。

他听见远远传来的枪声。她肯定打中了什么。她的枪打得不错。这个女人无可挑剔,他又凭什么挑剔她?只因为她有钱并愿意拿出钱养活他,而他认为这样的生存状态毁掉了他的才能?这太荒唐了。明明是他自己毁掉了自己。他不好好地利用这些才能,反而把酗酒、懒惰、傲慢、势利这些恶习全都揽在自己身上。就是这些毁掉了他的才能。他从心底里不想靠写写画画来挣钱,这能怪谁呢?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女人这档子事上,他每次喜新厌旧,新的那个总比旧的那个有钱。而当他再也不想谈什么爱情,只是说点儿口不应心的话来应付敷衍,他碰到的这个女人竟然比他曾经爱过的所有女人都有钱。这个女人对他倾心不已,把他看作是一个大作家,是条硬汉子,是她的财产中最令人羡慕的部分。他不爱她,可是说来也奇怪,因为她在他身上花了那么多钱,所以他作为补偿对她付出的,比他过去真心爱着某个女人的时候所做的要多得多。

他想,这正是他出卖自己的方式。他越不在乎爱情,他就越在乎金钱。就是这么回事。如果把这些写出来,也许很有价值。但他不会写。

她回来了。男仆们扛着她的战利品—— 一只野羊。她长得并不美丽,但身材不错,也说得上好看。跟她在一起,他没觉得不快乐。

她丈夫死后留给她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她想好好地养育他们,他们却有些腻烦她,不爱和她待在一块儿。这也很正常。她经常一边读书一边喝威士忌苏打,晚饭时再来一瓶甜酒,对她来说,如果喝得不够醉,到了夜里,上床睡觉就是个苦差事。

后来她有了几个情人。酒倒是不必喝了,可那些人让她不胜其扰。直到某天她的一个孩子在一次飞机失事的事故中死去,她突然惊慌起来,不论是酒还是情人,都无法缓解她的恐惧,她迫切地需要新的麻醉品,让自己不至于深陷在深深的孤独之中。

她想到的办法就是爱上一个自己欣赏的作家,这个作家的作品正合她意,他广为人知的生活方式也正是她理想中的那种。后来她如愿以偿地拥有了他,他则成功地把自己出卖了。

她对他没的说,有求必应,要什么就买什么,她又是个颇受欢迎的女人,不但富有,而且风度非凡,优雅高贵,不吵不闹,没有人不想跟她亲近。从这段关系中,他得到的东西实在不算是少了。

但是现在,一切都即将完结。两个星期前,他为了给羚羊拍照,被一根荆棘刺破了膝盖。羚羊很敏感,在他拍下照片之前,它们就跑了。

她来到他床前。

他向她打招呼:“你好。”

“你感觉怎么样?”

“还好。”

“我打了一只野羊,让他们给你做汤。”

“你枪打得很好。”

“如果你没出什么事的话,这趟旅行就完美了。跟你在一起打猎真有意思。我爱非洲。”

“我也爱。”他知道这不是一样的爱,但是何必告诉她真话呢。

“太好了,看到你好起来,我很高兴。别再那样跟我说话了,我无法忍受。”

“我想不起来说过什么。”

“请你不要毁了我。”她语近哀求。在她的人生中,已经有过好几次毁灭了,她很害怕再来一次。

他不想讨论这个话题。这是他无法做出的承诺。

天黑时,他们一起喝了点酒。仆人们生了一堆火。他躺着,仰望火光投下的影子在帐篷上跳跃。他想他下午那会儿为什么要对她摆出那么坏的态度呢?这很不公平。她和她的钱给了他愉快的、毫无压力的生活,那有什么不好的呢?

突然他想起他快要死了。

营地附近的一只鬣狗像是闻到了他脑海中这个想法散发出的臭味,幽幽地走来。

“你坐到上风处去吧。”他对她说。他的坏疽气味太糟糕了。

“你换过药了吗?”

“换过了。”

“感觉如何?”

“有点发冷发抖。”

“我先去洗澡,然后我们一起吃晚饭。”

他满意地躺着。没有跟她继续吵下去是对的。他跟那些他真心爱过的女人总是吵得很凶,最后他们之间的感情全都被腐蚀了。他要得越多,爱情耗尽得也越快。跟她在一起,就没有这种危险。

他想起他在君士坦丁堡给将他抛弃的第一个情人写了一封信,诉说他的思念之情。那一次,他刚和当时的妻子吵了一架,离开了巴黎。他每天晚上都眠花宿柳,可是心中的寂寞无法消除。他在信中说到他怎样在街头追踪看起来有点像她的女人,却没有勇气追上去看个究竟;他怎样在每一个情人身上追寻她给他留下的感觉,而这使得他对她的爱更加深刻。他在夜总会里,用非常平静的心情写好了这封信,寄去纽约,让她把回信寄到他在巴黎的地址。然后他在塔克辛姆搭上了一个妖艳风骚的亚美尼亚女人,为了她还跟一个英国炮手打了一架。炮手打肿了他的眼睛,撕掉了他的一只袖子,他则把炮手击倒在地,那人头先撞在地面上。他带着那女人跳上一辆出租汽车逃回城里。

在她醒来之前他就走了。在清晨的阳光下,她熟睡的脸显得粗俗不堪。

他从君士坦丁堡来到安纳托利亚,那里生长着遍野的罂粟花。人们用这些花来制造鸦片。后来他和从君士坦丁堡来的军官一起打仗,那些军官傻得要命,把炮都打到部队里去了。土耳其人蜂拥而至,许多穿着芭蕾舞裙的男人狂奔着,军官们用枪朝他们不停射击。军官们随后自己也逃起命来,他也跑了,和那个哭哭啼啼的英国观察员一起。他躲在岩石后面看到了一些他这辈子也不想再提起来的事情。他就带着这样的记忆回到了巴黎。

经过咖啡馆时,他正看到那个美国诗人在跟一个叫特里斯坦·采拉的罗马尼亚人大讲达达主义。回到家,看到妻子,他觉得他又爱她了。之前的争吵烟消云散。事务所送来了他的信件。那封信就在盘子里放着,上面的字迹他认得。他想把那信藏起来,可他妻子看见了。她问他:“那是谁的信啊,亲爱的?”

一切都完了。那些女人跟他吵架总是能挑准时机。每逢他高兴一些,她们就发作了,大吵大闹。

他一直拿不定主意要不要写这些事。他认为把这些微妙的、每个人身上都会发生的变化写下来是一个作家的责任,但是真的写的话,总会有人受到伤害。

现在他再也没有机会写了。

她洗完澡走出帐篷,问他感觉怎么样,是不是立刻开饭。

“我想写东西。”他说。

“你应该喝点肉汤补充一下身体所需要的营养。”

“我活不过今晚了,有什么好补充的。”

“别这么说。”

“我都烂到大腿根儿了。”

她一点儿没生气,只是温柔地坚持让他喝肉汤。

他妥协了,把肉汤晾凉了顺利地喝下去。

她望着他。她那张可爱的脸经常出现在杂志上,为人们所熟知,大家都喜爱她,虽然现在她显得有些苍老,那是酗酒和纵情狂欢的后果。他看着她那标志性的微笑,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

“晚上我不想睡在帐篷里,让他们把我的蚊帐挂在树上,再生一堆火吧。”今晚不会下雨。也许他就这样悄然死去。

“你能速记吗?”他问。

“我没学过。”她回答。

那么这一段文字他就无法写出来了。那是他童年时,在湖边的山上,那里有一所圆木建成的房子。房子后面有田野和森林。从房子走到码头的路上种满了伦巴第白杨。有一天,圆木房子着了火,屋子都烧塌了,原先挂在壁炉上面的鹿角上的猎枪也都烧没了,剩下一堆金属残渣,放在一堆灰上面。他问祖父能不能把那些残渣给他玩,祖父说不行。即使是残渣,那也是他的猎枪。

祖父再也没有买过新猎枪。房子重新建了起来,和从前一样漆成白色,什么都和过去没差别,只是没有了猎枪。那些旧猎枪的残渣一直就摆在那儿,谁也不去动它们。

战后,他和朋友在黑森林那儿有过一条小溪。那时他们住在特里贝格的一家客店里,整季都在钓鲑鱼。从客店到小溪那儿有两条路,都要穿过森林,爬过山岭。溪水很清澈,不宽,下游有一个溪水冲出来的水潭。

他们和那家旅店的老板交情很好。第二年通货膨胀,钱不值钱了,又什么都涨价,老板入不敷出,就上吊自杀了。

还有一些东西,即使她能速记,他也说不出来。比如在城堡护墙广场,地面上到处都是卖花人给花上色时流淌下来的颜料。那里的人们成天喝得迷迷糊糊的,他们喝的是用果渣做成的劣质白兰地。大冬天小孩子们总流着鼻涕。看门的女人屋里有个共和国自卫队员,他的帽子就放在椅子上。门厅那边住着个女人,她丈夫参加巴黎环城自行车比赛拿了第三名,她从报纸上看见这个消息激动得又哭又笑。这里到处弥漫着贫穷的味道,“风笛”舞厅里的妓女和“业余者”咖啡馆里的醉汉组成了整个地区的活背景。

这些人都是巴黎公社的后人。他们中要么是酗酒的酒鬼,要么是一个劲儿锻炼身体的运动员,只有这两样能让他们忘记贫困的处境。他们的亲人朋友很多死于屠杀。巴黎公社被凡尔赛来的军队镇压下去之后,整个城市里凡是手上有老茧或是戴着工人便帽,看起来像个劳工的,都被杀了,不留活口。

他爱这个地方。这个地方又穷又美丽。它的色彩如此丰富,有绿色的公共汽车,有紫色的染花颜料,有连绵的树木和白墙,老房子涂成棕色。塞纳河也从这里经过,街道四通八达,他经常骑着自行车从街上走过。保尔·魏尔伦就住在莫菲塔德路上每个月六十法郎的客店寓所里,房间在顶层,能从窗口看到巴黎的全貌。后来他死在那里了。

他住的地方只能看见卖木柴煤炭的店铺。那家店也卖廉价甜酒,味道很不错的。晚上有人醉倒在街头,不停地大声叫唤着,邻居们会开窗看看,讨论要不要去那个看门女人的床上揪过来一个警察。不知何人浇下去一桶水,醉汉的叫唤声就停了,于是大家把窗子关上。

他的女仆玛丽抱怨说现在男人只工作八小时,五点就下班了,每天回家的路上都有足够的时间把自己灌得烂醉,钱也都花完了。什么缩短工时,到最后就是工人的老婆受罪。

女人此时问他:“你还要来点儿肉汤吗?”

“味道很好,不,我不要了,谢谢。”

“还是再来一点儿吧。”

“我想喝点威士忌苏打。”

“酒对你不好。”

“我知道。柯尔·波特写过这样的歌词。所以你生我的气。”

“我没生你的气。如果你的身体允许,我是不介意你喝酒的。”

她走开了,他静静地躺在床上,打算睡一会儿。他觉得这会儿死神好像不在附近。也许它正在哪条街上悄无声息地骑着自行车走过。

他确实没写过他真心喜爱的那个巴黎,但是其他他没有写过的东西,又怎么样呢?

在西部的山区,秋天,人们把牲畜成群地赶到山下,尘埃漫天遍地。黄昏的雾霭里矗立着山峰的影子,月光把山谷照得一片雪白。夜晚他抓着马尾巴摸索着走在森林里的路上。这些他都想写。

有一次他们把一个打杂的小子留在牧场,叮嘱他看住干草,不能让任何人偷了去。有个老头儿,从福克斯来的,路过牧场的时候想顺点草料。小子认识他,以前他给这老头儿干过活,挨过他的打。老头儿一定要拿干草,那小子就从厨房里取来一把来复枪,把他打死了。等他们回来,老头儿的尸体已经在牲口栏里放了一个星期。他把被狗啃剩下的尸体包好了放在雪橇上,和那小子一起拉着送去城里。那小子一点都没想到自己是被押解去警察局,还以为是在帮他的忙。等司法官给他戴上手铐,他才吓得大哭起来。这个故事挺有趣的,像这样的故事他肚子里至少有二十个,可他一个都没写。

“这是为什么?”他说。

“你说什么,亲爱的?”

“没什么。”

他也不想写她,以及他生命中有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那些有钱人整天酗酒、玩牌,个个都傻乎乎的,他可瞧不上。他记得朱利安写过一篇小说,开头就是“富豪们和我们是不同的”,有人对此评论说:“是啊,他们比我们有钱。”不过朱利安听不出这句话的好笑之处。在他心目中,富人特别的具有某种魅力,是如此的与众不同。直到有一天他发现自己的这个想法完全是个幻觉,这沉重的打击摧毁了他。

他不会被毁了的,因为他不在意任何事。什么表象都无法欺骗他。对那些轻易就在现实面前崩溃完蛋的人,他鄙夷至极。

他也不怕死,只怕痛,怕那种历时漫长的痛。之前有过一段,他已经痛到不能忍受,不过他刚感觉到的时候,那种痛就停下了。

在很久以前,那个胖胖的投弹军官威廉逊钻铁丝网的时候被德国人的手榴弹炸伤了。他尖叫着让大家把他打死。他的肠子从伤口里流出来,挂在铁丝网上。人们抬他进来的时候不得不把那些肠子割断。那时候他还活着,不住地哀求,“哈里,打死我,看在上帝的分上。”

他把自己存着的吗啡片都给威廉逊吃了,但是没有用。

他总也忘不了那个晚上,忘不了威廉逊。

现在他身体上的疼痛远没有超出他能承受的界限,这让他感觉轻松了很多。若是到最后也不过如此,那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了。只是如果身边的人是他想要的那些,那就更好了。

他希望谁在他身边呢?那些他曾经遇到过的有趣的人,都走掉了。太晚了,他们怎么还会留在原来的地方呢?筵席已散,只剩下孤独的主人了。

“真令人厌倦啊!”他说,死亡和其他事情一样,都那么令人厌倦。

“亲爱的,你说什么?”

“太晚了。”

她坐在他身边,脸上露出困倦的神情。那只鬣狗还在篝火照到的范围之外,它号叫了一声。

“我写东西写得太久了,我累了。”

“你能睡得着吗?”

“我能。你怎么还不去睡?”

“我想跟你坐在一起。”

“你感觉到什么了?”

“没有,我只是困了。”

“我感觉到了。”他说。他感觉到死神再次靠近了自己,它把头靠在他的床脚上,默默地呼吸着。

“死神可不是拿着镰刀的骷髅,根本不是。”他对她说道。因为死神正挨向他,它没了形状,但它就在那儿。

她求他:“叫它走开!”

可是死神继续往他身上凑。

“你喘起来真够臭的。”他对死神说。

死神爬到他身上,压在他的胸口,他动不了也发不出声音。这时,他听见她对男仆说:“把床抬到帐篷里去吧,轻一点,先生睡着了。”

当男仆们抬起床的时候,他突然感到胸口上的重量消失了。

天不知怎么就亮了。他听见了飞机的声音。

男仆们在营地上燃起了两个火堆,浓烟从地面上冒起来。飞机绕了几圈,慢慢地降落在地上。老康普顿穿着花呢夹克和便裤,戴着一顶棕色毡帽,向他走来。

“怎么啦老伙计?”康普顿说。

“腿的事,”他说,“吃点儿早餐吗?”

“不了,谢谢,我喝点茶就得。这是‘天社蛾’飞机,只能坐一个人,那架大的‘夫人’我没搞到。你们的卡车马上就来了。”

海伦把康普顿拉到一边说了几句,康普顿走回来,更高兴了。

“咱们赶紧走吧,我说不定还得在阿鲁沙加个油。下一趟我来接你太太。”

“喝点茶?”

“其实我不太想喝。”

男仆抬起床,好不容易把他塞进飞机。他躺在皮制的座椅里,两腿伸直。康普顿在飞机升空之前,挥手向海伦和两个男仆道别。

飞机缓缓爬升,帐篷、平原、树林和灌木丛都变成了扁扁的样子。他看见许多野兽踩出的小路,还有一个他从来没有发现过的水源。

斑马和大羚羊都成了灰黄色平原上的一个个点,飞机的影子驱散了它们。

当飞机飞越一道道山峦的时候,可以看见大羚羊在向山顶狂奔,深谷里铺展着墨绿色的森林。天气逐渐变得炎热起来。康普顿回过头看了他一眼,好像是在看他好不好。前面是更多的山岭。

他们并没有飞往阿鲁沙。他想,大概康普顿觉得燃油够用了。他低头看了看飞机下方,那里有一片粉红色的云飘过,他知道那是从南方飞来的蝗虫。

飞机好像在往东方飞行,遇上了一场暴风雨,穿过雨帘,康普顿回头对着他笑了笑,用手指了指前面。他看到阳光下显现出的洁白而巍峨的山巅,那令人不可思议的无边无际,犹如整个世界的宽度和广度都在眼前。

那是乞力马扎罗的方形山顶。他明白了,那就是他要去的地方。

鬣狗在深夜发出人一样的哭声,惊扰了女人的睡眠。她不安地在床上翻动身体。她仍在梦中,她的女儿正要去参加成年后的第一次社交活动,她的前夫似乎也在那里。一会儿她醒了,恍惚了片刻,拿起手电筒照向哈里的帆布床。

他在蚊帐里躺着,生了坏疽的那条腿搭在床沿上,裹在上面的纱布已经掉了下来。她看不下去了。

“莫洛!”她连声叫着男仆。

然后她又开始呼唤他:“哈里!哈里!醒一醒!请你醒醒!哈里!”

他安静地、无声无息地躺着,没有任何回应。

外面那条鬣狗还在奇怪地哭着,但此时此刻,她耳畔只有自己心脏的狂跳声。

知识百宝箱

海明威一生有过五位对他来说非常重要的人生伴侣,其中第二任妻子波琳·菲佛正是《乞力马扎罗的雪》中作家哈里的妻子海伦的人物原型。

波琳是巴黎《时尚》杂志的记者,父亲在美国经营谷物生意,非常有钱。她有着美艳华丽的容貌,是时装发布会之类富人云集的高尚场所的宠儿,与海明威当时的妻子、朴实单纯的哈德莱截然不同。波琳先是借一位美国富豪的介绍和哈德莱结为好友,然后进入了海明威的家庭,经常和他们一家玩乐出游。1927年,在经历了一段对哈德莱来说十分酸楚的“三人世界”生活之后,波琳终于彻底踢走了哈德莱,当上了海明威夫人。

波琳和海明威在一起生活了十年,其间两人也曾如胶似漆,如影随形。在波琳叔父的资助下,他们住豪宅,买汽车买渔船,还共游非洲,过得逍遥自在。可惜好景不长,1931年,海明威与一位叫作珍妮·梅森的美女作家发生了婚外情。波琳与梅森斗争了五年,勉强把丈夫夺了回来。然而她还没喘上一口气,真正的危机来临,1937年,海明威认识了女记者玛莎·盖尔霍恩。波琳对年轻漂亮的玛莎严防死守,却并没有阻止海明威的移情别恋。1940年,早已和玛莎同居的海明威正式解除与波琳名存实亡的婚姻关系,并为之放弃了全部财产。随后海明威迎娶了玛莎,还把自己刚出版的长篇小说《丧钟为谁而鸣》作为礼物献给了新人。 //GvNRqgrGevzzX+mq497Nw1MY4azxPgLnm+LVcc7NsKFyNKQ1E4fLLobTrJ4IX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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