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初,英国的《牛津词典》中已经有了关于“旅游”一词的解释,即人们为了某种消遣而进行的外出旅行活动。在我国近代史中,“旅游”一词最早出现在《现代汉语词典》(1959)中。 改革开放之后,随着国民经济水平的提升,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才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业内学者们开始关注旅游的发展情况。根据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UNWTO)的定义,旅游是指“为了休闲、商务或其他目的离开他们惯常居住的环境,到某些地方并停留在那里,但连续不超过一年的活动”,其中,旅游目的包括六大类:“休闲娱乐度假”“探亲访友”“商务及专业访问”“健康医疗”“宗教/朝拜”“其他”。 20世纪末,朱玉槐主编的《旅游学辞典》(1989)将旅游定义为:旅游是一种以时间的连续和空间的变化转移为形式的行为,这种行为的目的是得到身心的愉悦放松和一种美的视觉享受。 发展至今,国内学者关于旅游的定义更是不尽相同,但是比较这些定义的特征可以得出,旅游就是人们追求解脱和补偿的一种异地活动。
近年来,旅游已经变成一种极受欢迎的大众消费活动,其愉悦性、个性化和体验性成为人们追求的目标。因此,深入理解和把握旅游的性质和特点,旅游和社会环境、经济之间的关系,对于地方旅游产业发展有着巨大的推动作用。首先,旅游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因此,旅游本质上具有经济属性,这是自旅游产生以来人们公认的结论。其次,旅游具有文化属性。旅游的产生依赖于一定的旅游吸引物,如自然风景、人类遗产等,旅游者在出游过程中欣赏名山大川、品读文物古迹、体验当地民俗风情、品尝美食等都属于文化消费。因此,旅游活动的文化性主要表现为:旅游资源的文化性、旅游设施的文化性(不同地区的旅游设施都表现了当地的风俗习惯)以及旅游者的文化性。最后,旅游活动是一种涉及食、住、行(交通)、游、购、娱六个要素的综合活动,其本质上具有综合性。此外,旅游已经是一种国际范围内的活动,旅游的产生不仅给目的地带来了经济的增长,同时国际旅游从另一方面促进了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相互了解、互融进步。这种综合性涉及经济、社会和文化等,旅游在世界各国和各地区之间的外交活动、政治交往以及民间互动中起到了很好的桥梁作用。
1983年,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最早提出了“生态旅游”这一概念,1993年,国际生态旅游协会对生态旅游的定义是:具有保护自然环境和维护当地人民生活双重责任的旅游活动。 生态旅游的核心是对自然景观的保护,指人们在不干扰自然地域、保护生态环境、降低旅游的负面影响和为当地人提供有益的社会和经济活动的前提下的一种负责任的旅游。
生态旅游主要包含两个方面的含义:第一个方面是指生态旅游的物件——自然景物;第二个方面是指生态旅游的物件不应受到损害。当前,全球面临着巨大的环境危机,人们的环保意识觉醒并不断增强,全球兴起了一股绿色消费的热潮,生态旅游作为绿色旅游消费,一经提出便得到全球旅游业界的广泛认同,“绿色旅游”“生态旅游”也成为当前旅游理论研究和旅游产业实践的热点之一,世界各国在发展旅游产业时纷纷根据自己的国情,广泛开展生态旅游,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生态旅游。
生态旅游主要有以下四个特征:
(1)生态旅游的目的地是一些保存完整的自然和文化生态系统,旅游者能够从中获得与众不同的经历,这种经历具有原始性、独特性。
(2)生态旅游强调旅游规模的小型化,将旅游者的数量限定在承受能力范围之内,这样既有利于提高旅游者的观光质量,又不会对目的地造成大的破坏。
(3)生态旅游可以让旅游者亲自参与其中,在实际体验中领会生态旅游的奥秘,从而使其更加热爱自然,这也有利于自然与文化资源的保护。
(4)生态旅游是一种负责任的旅游,这些责任包括对旅游资源的保护责任、维护目的地可持续发展的责任等。由于生态旅游的这些特征能满足旅游者的需求和旅游供给方的需要,生态旅游的兴起成为可能。
“旅游产业”这一说法是现在国际上通行的、比较规范的说法。在我国,很多时候我们笼统地将旅游业与旅游产业两者之间画上等号。旅游产业(Tourism Industry),即旅游业以及一切直接为旅游业提供物质、文化、信息、人力、智力、管理等服务的行业的总称。
旅游产业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方面的要素:第一,旅游资源,即实际的自然景观或者无形的文化资源;第二,旅游设施,主要是交通设施、基本的餐饮场所、娱乐设施以及游憩设施等;第三,旅游服务,这是旅游的软文化方面的体现,同时也是旅游必不可少的一个要素,主要是为旅游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
旅游产业的主要特点是:一方面,随着现代旅游业的发展,旅游已经由传统的观光、休闲活动,逐渐发展成为包括现代商务、差旅会议、养生度假、观光游学、国际政治外交等在内的多样化的活动。为此,旅游产业的内涵更加丰富、外延得到扩展,旅游产业已经逐步成为人们的生活必需品,成为区别于传统的观光休闲产业的“泛产业”。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进步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在不断地提高,旅游者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变化,相应地,不同时期的旅游者偏爱的旅游也会有所差异,选择的旅游服务形式也会不尽相同。因此,旅游产业发展是一个动态的发展过程。具体来讲,旅游产业主要是以第三产业为主,同时涉及第一产业和第二产业。例如,涉及第一产业的主要是农、林、牧、副和渔业;涉及第二产业的主要是旅游基础设施部分的轻工业、重工业以及建筑业等;涉及第三产业的主要是通信业、金融服务业、保险业、卫生体育业、文化艺术业、教育事业、信息咨询服务业等相关行业,以及国家机关部门,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海关、边检等。
国内外有很多学者在相关研究中对旅游商品进行定义,但并未得出一个比较公认的概念。1996年,世界旅游组织对旅游商品作出了解释,认为旅游商品是旅游者所作准备或者在旅途中购买的物品(不包括服务和餐饮),其中包括衣服、工具、纪念品、珠宝、报纸书籍、音像资料、美容及个人物品、药品等。
在我国,苗学玲(2002)在研究中把旅游商品(或称旅游购物品)定义为旅游者为旅游购买的有形商品(不包括食品和饮料)以及出于商业目的购买的商品。 可见,旅游商品是旅游者购买的对象,所有旅游购物活动都是围绕旅游商品展开的。本书中的旅游商品,是指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购买的有形商品。
旅游商品的购买者是旅游者,旅游商品和一般的商品是不同的。旅游商品一般具有纪念性、独特性、经济文化性等特征(Ko,1999;Park,2000;Kim et al.,2001;石美玉,2003;苗学玲,2004;张敏,2007)。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国家对旅游商品的理解及划分范围是有区别的。学者们根据研究需要,在研究中将旅游商品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比较常见的是把旅游商品概括为这几大类:旅游纪念品、民俗艺术品、土特产品、工艺美术品、中药保健品、服饰、一般用品等(Gordon,1986;Timothy,Butler,1995;苗学玲,2004;张敏,2007;白凯,马耀峰,2007)。
有国内外学者专门对旅游商品进行了研究,如研究旅游商品和旅游纪念品的真实性(Littrell et al.,1993;Blundell,1993;Maggie Asplet,Malcolm Cooper,2000;Hong Yu et al.,2003)。关于旅游纪念品的研究,研究内容包括纪念品的分类、纪念品的作用、纪念品的属性设计等。不少学者指出,购买旅游商品的行为也是体验当地风俗文化的旅游活动(Littrell,1990;石美玉,2004;黄鹂,李启庚,贾国庆,2009)。而旅游纪念品具有象征意义,可以留住旅游者的旅游经历及证实旅游体验(Gordon,1986;Belk,1988;Littrell,1990;Littrell,Anderson,Brown,1993;Anderson,Littrell,1995;Maccannell,1999;Kristen K.Swanson,2004),且旅游者通常会和家人、朋友共同分享带回来的旅游纪念品,购买旅游纪念品是为了将不可触摸的旅游经历物化并加以保留(Gordon,1986)。
乡村旅游这一概念由西班牙学者Rosa Mary' a Yagu¨e Perales在2001年提出的。他指出乡村旅游以20世纪80年代为分界点,分为传统乡村旅游和现代乡村旅游两种形式。
工业革命以后,传统的乡村旅游崭露头角,表现为来自农村的城市居民热衷于“回老家”度假。传统的乡村旅游的主要特点为:
(1)对当地的经济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拓展了城乡之间的交流活动。
(2)活动发生的时间主要是节假日。
(3)这一活动的发生具有条件性,未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的经济发展问题。
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乡村旅游开始在我国迅猛发展起来。乡村旅游的宗旨是旅游度假,主要发生在村庄野外的空间,是以无干扰的人文气息、无破坏的生态环境、游居和村野行为为特色的村野旅游形式。随着乡村旅游的迅速发展,近几年人们围绕乡村旅游提出了很多原创新概念和新理论,如游居、野行、居游、诗意栖居、第二居所、轻建设、场景时代等,新概念和新理论的提出使乡村旅游的内容更丰富、形式更多元,有效缓解了乡村旅游同质化日益严重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