舜韶乐起源地,古人并未有明论,也可以说,古人似乎对韶乐起源地问题不感兴趣。但随着我国旅游经济的发展,各地都在积极地整理本地的旅游文化资源。其中,舜韶乐作为一种具有巨大吸引力的传统文化资源,尤其被各地重视。各地发表了不少观点说明自己是“正统”,因此舜韶乐的起源地问题,似乎成了当今学界必须解决的问题。
其实,如果遍查史料可以发现,舜的足迹踏遍我国大江南北,就此而言,各地开发舜文化都顺理成章;但就原始社会末期的舜韶乐而言,有些地方就不那么有历史根据了。目前所见的绝大部分资料,能够说明舜韶乐起源地的,大都指向南方。如最早记录是《尚书·大禹谟》:“帝乃诞敷文德。舞干羽于两阶。七旬有苗格”;“三苗格而《韶》舞”;《战国策·赵二》:“昔舜舞有苗,而禹袒入裸国。”这些先秦的可靠文献都说三苗到舜厅,舞了《韶》舞。三苗之地,学界普遍认为当在南方,大禹以后,才“窜三苗于三危”,北方才有三苗部落的踪迹。
但顾易生先生的《孔子论〈韶〉考》一文认为“上古原始音乐”流传至春秋战国是“不可思议”的;有的人还认为,舜帝根本没到过南方,南方发明韶乐更是不可思议的。对此,我们有必要根据文献和考古资料,弄清这个问题。首先说一说舜帝是否到过南方这个问题。
五帝时代的舜帝“南抚交趾”(或“南抚交阯”)
的历史真实性,被古今学者聚讼不已,几乎成了先秦史学界的一段公案。如果舜部族从来没有到过南方,舜韶乐就不可能与南方发生关系。因此深入讨论舜帝南巡、舜帝“宅南交”、舜帝“南抚交趾”等问题,是我们研究舜韶乐起源的基础问题。
学者当中信者、疑者都颇多,信者如清著名学者阎若璩,其《潜邱劄记》卷二云:
息慎既为营州,如是其远则扬州之有交趾亦复何疑,且不独舜抚,颛顼已南至于交趾矣。
疑者如清著名学者胡渭,其《禹贡锥指》卷十九云:
《太康地志》云:“交州本属扬州,为虞之南极,真妄谈,不足信。”《史记》言:“四海咸戴帝舜之功”,曰“南抚交阯,北发息慎”。遂有据此文以证交州为虞之南极者,不知此特言声教之所讫耳。
现代学者多数都质疑此条史料,认为颛顼、尧舜乃传说人物,且交趾远在南疆数千公里,在西汉武帝时代设置交趾,先秦各代疆域从不及岭南,五帝时不可能至交趾而抚之。
这段公案涉及先秦史研究中的一系列重大问题,如我国文明起源时中原与南方的政治关系,部族迁徙,各部族间的文化交流、融合等。我们认为,对于《尚书》《史记》等可靠古籍的记载不能一概否定,也不能简单听之信之。欲从中探究历史真实因素,关键不在于颛顼、尧舜是否到过交趾,而在于五帝时代中原部族是否到过交趾;南北民族文化交流与民族迁徙是否从那时已开始并见于文献记录。因此本著对“宅南交”“南抚交趾”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较全面的梳理,着重探讨了交趾在先秦到底是部族文化概念还是地域概念;根据考古资料探讨了五帝时代中原人们知道极南数千公里以外的交趾部族情况的可能性,其目的在于合理解释这一重大的历史事件,恢复《尚书》《史记》等文献关于这一事件记录的史料价值,对岭南早期文明状态进行较深入的探讨。
“宅南交”载于《尚书·虞书·尧典》,原文为“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敬致”。这是“南抚交趾”最早的文献记载。但古人对“宅南交”有着不同的解释。
1. 夏与春交说
汉孔安国《传》曰:
申,重也。南交,言夏与春交,举一隅以见之。此居治南方之官。“平秩南讹,敬致”传:讹,化也。掌夏之官,平敘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四时同之,亦举一隅。
南方主夏,东方主春,夏与春交,即指气候在春、夏交替时的变化。用此解释“南交”,殊难理解。宋代著名经学家刘敞就指出此说没有道理,其在《公是七经小传》卷上说:
《尚书·虞书·尧典》曰:“申命羲叔,宅南交”,说者曰“春与夏交”,非也。冬与秋交、秋与夏交、春与冬交,亦何不曰西交、北交、东交乎?且春曰嵎夷、曰旸谷;秋曰宅西、曰昧谷;冬曰朔方、曰幽都,此皆指地而言。不当至于夏独以气言也。
2. 交趾说
刘敞认为,“宅南交”原文当作“宅南,曰交趾”,即宅南方,其地曰交趾。他在《公是七经小传》卷上还说:
本盖言:宅南,曰交趾。后人传写脱两字故尔,非真也。春云宅嵎夷;秋云宅西,推秋之西,而知嵎夷为东也。夏云宅南,冬云宅朔方,推夏之南而知朔方为北也。此盖尧舜时四境所至、四岳所统也。故举以言尔。
刘敞据句式特征认为宅嵎夷、宅西、宅朔方均指地域,宅南交也当指地域,不当“于夏独以气言也”。因此他认为“宅南交”原文当作“宅南,曰交趾”,即宅南方,其地曰交趾。此说把“交”释为交趾,使上下文义全部贯通,为宋代以后多数学者所承认。如宋苏轼的《书传》卷一,宋林之奇的《尚书全解》卷一,宋夏僎的《尚书详解》卷一,宋黄伦的《尚书精义》卷一,清阎若璩的《潜邱劄记》卷二等均持“南交为交趾”之说。此一成果,也被后代志书所采用,如《广东通志》卷六《编年志一》首列事件为:“颛顼创制九州,南至于交趾。尧命羲叔宅南交。舜巡狩至衡之南。”
此说显然认为尧舜时代已有作为地域概念的交趾。果真如此,从考据史学角度讲,至少在尧典成书以前(春秋战国以前)交趾就存在了,但当时专门的地理著作《禹贡》没有提到交趾,春秋战国以前的古籍也很少提到交趾,这不免令人生疑。
3.“非谓居是地也,特使之定其方隅”说
宋夏僎的《尚书详解》卷一:
宅嵎夷、宅南交、宅西、宅朔方所谓定方隅也。宅者,李校《书》训为奠,盖谓嵎夷在正东,交趾在正南,陇西之县在正西,幽都在正北。作厯之法,必先准定四面方隅以为表识,然后地中可求。即地中,然后候日月之出没,星辰之转运。故尧所以使四子各宅一方者,非谓居是地也,特使之定其方隅耳。
此说从《尚书·虞书·尧典》用“四中星”以定二分二至的原意出发,认为四宅皆表示“方隅”,即“嵎夷在正东,交趾在正南,陇西之县在正西,幽都在正北”,宅训作“奠”,宅四方隅,即确定四方而立“表识”。因此“宅南交”是确定南方交趾为正南标识,并非尧已经到达交趾“居是地也”。此说否定尧曾居交趾,是合乎情理的推测,较前两说进了一步。
即使“宅南交”不指“南抚交趾”,“南抚交趾”之说也载于大量可靠文献。《史记·五帝本纪》中就有两处记载:
帝颛顼高阳者……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趾,【正义】曰:“趾,音止,交州也。”
“唯禹之功为大。披九山,通九泽,决九河,定九州。各以其职来贡,不失厥宜,方五千里,至于荒服。南抚交阯。”
按《史记》的说法,颛顼已“南至于交趾”,舜朝廷的大禹已“南抚交阯”。司马迁向不妄说,当有所据。比《史记》更早的有下列文献:
《墨子·节用中》:“古者尧治天下,南抚交趾。”
《韩非子·十过》:“昔者尧有天下,饭于土簋,饮于土铏,其地南至交趾,北至幽都,东西至日月之所出入者,莫不宾服。尧禅天下,虞舜受之。”
《大戴礼记·五帝德》:“孔子曰:‘颛顼……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趾。’”
《大戴礼记·少闲》:“昔虞舜以天德嗣尧……南抚交趾,出入日月,莫不率俾。”
《吕氏春秋·求人》:“禹东至榑木之地……南至交阯、孙朴、续樠之国。”
《水经注》卷三十七引《尚书大传》曰:“尧南抚交趾。于《禹贡》荆州之南垂,幽荒之外,故越也。”“《周礼》南八蛮:雕题、交趾,有不粒食者焉。春秋不见于传,不通于华夏,在海岛,人民鸟语。秦始皇开越岭,南立苍梧、南海、交趾、象郡。”
《楚辞·大招》:“德誉配天,万民理只。北至幽陵,南交阯只。西薄羊肠,东穷海只。”
《淮南子·修务训》:“尧立……西教沃民,东至黑齿,北抚幽都,南道交趾。”
《淮南子·泰族训》:“纣之地,左东海,右流沙,前交趾,后幽都。”
《淮南子·主术训》:“其(神农)地南至交阯,北至幽都,东至旸谷,西至三危,莫不听从。”
观上述文献,可知《史记》两条所本。《大戴礼记·五帝德》《大戴礼记·少闲》《吕氏春秋·求人》以颛顼至交趾,禹南抚交趾为说;但《墨子·节用中》《韩非子·十过》《尚书大传》《淮南子·修务训》均说是尧抚交趾,《淮南子·主术训》则说神农的地域“南至交阯”,《淮南子·泰族训》则说纣之地域南到交趾。《史记》以后的汉代文献又有舜抚交趾之说:
刘向《说苑》卷十九:“南抚交趾……四海之内皆戴帝舜之功,于是禹乃兴九韶之乐,致异物,凤凰来翔,天下明德也。”卷二十:“臣闻尧有天下,饭于土簋,啜于土钘,其地南至交趾,北至幽都,东西至日所出入,莫不宾服。”
《新序·杂事》:“北发渠搜,南抚交阯,莫不慕义,麟凤在郊。故孔子曰:孝弟之至,通于神明,光于四座。舜之谓也。”
以上两条,不仅都承认舜帝南抚交趾的巡狩、德民活动,而且认为这种活动导致了“皆戴帝舜之功”,从而出现了“九韶之乐”“凤凰来翔”“麟凤在郊”等韶乐和具有韶乐特征的歌舞。
由此可以看出:
(1)上述文献所讲的南抚交趾之人,有神农、颛顼、尧、舜、禹,附会成分颇大,不能当作史实,但都概言在五帝时代,不能排除五帝时代中原与岭南发生交往的可能。
(2)《墨子》《韩非子》《吕氏春秋》都是战国中晚期文献,故南抚交趾之说当始自战国中晚期,交趾作为地域概念至少始自战国。
(3)交趾与幽陵、流沙、蟠木等三地对举,虽是地域概念,但更多的是表示笼统的方位概念,即正东、正南、正西、正北。四地合起来指“四海之内”,用来说明“东西至日所出入,莫不宾服”的大一统思想。实指交趾地,似乎应是西汉武帝时设交趾郡以后的事,如汉刘向的《说苑》就名言“其地南至交趾”,但不排除指某一部族所居区域,即行政区划以外的族居区域。
(4)“南抚交趾”的巡狩、德民活动,可能与韶乐的起源发明有关系。
以上文献的交趾,都是指地域、方位概念,四五千年前传说五帝到过距其数千公里以外的岭南交趾,有点难以想象。但是,如果“南抚交趾”的交趾指某一部族名,则尧舜等五帝未必亲自到过交趾。在早期部族的交流、融合中,南方部族与中原舜部族的许多接触,保留在中原部族的记忆之中,并被片断地记录下来,这是完全可能的。正像胡渭所说,只要“声教之所讫”就是“南抚”,这样《尚书》《史记》中尧舜亲自到交趾的不合情理的记载就可能得到较合理的解释。
有人认为,交趾作为地名是汉武帝时才设置的郡治,再早两千年的舜帝“南抚交趾”是不可能的,因此《太康地志》才有“交州本属扬州,为虞之南极,真妄谈,不足信”的感慨。
其实,古籍中关于交趾还有一种指部族体格特征和文化习俗的说法,如《水经注》卷三十七引《尚书大传》曰:
“尧南抚交趾。于《禹贡》荆州之南垂,幽荒之外,故越也。”“《周礼》南八蛮:雕题、交趾,有不粒食者焉。春秋不见于传,不通于华夏,在海岛,人民鸟语。秦始皇开越岭,南立苍梧、南海、交趾、象郡。”
秦汉之交人伏生(或伏胜)的《尚书大传》,不仅指出交趾地在“荆州之南垂”,而且这“南垂”所居居民是“故越”族,即今所称的“古越族”。引《周礼》之言后,说古越族不见经传,不通华夏,居住海岛,有自己的语言“鸟语”。
除此,交趾指部族体格特征和文化习俗概念的最早记载,见于周—战国时成书的《礼记·王制》:
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
汉郑元注:“雕文,谓刻其肌,以丹青涅之。交趾,足相向然,浴则同川,卧则僢。不火食,地气暖,不为病。”孔颖达疏:“卧则僢者,言首在外而足相向。”
《礼记》此处说的是南方苗蛮部族中的一个部族称为“交趾”,按汉郑元注,其体格特征是“足相向”,其习俗是“浴则同川,卧则僢。不火食”,其环境是“地气暖,不为病”,其生产特征是“不粒食”,即不事农业。
所谓“足相向”“卧则僢”,按孔颖达的解释二者同义,即“言首在外而足相向”。《中华大辞典·僢》据《集韵·线韵》“僢,蛮夷卧以足相向也”解释成“两人抵足相对而卧”,有悖原义,因为:其一,古人未讲是两人;其二,“首在外”没有解释。
这种“足相向”的交趾人在《山海经·海经·海外南经》中被称作“交胫”人,所谓“交胫国在其东,其为人交胫。”晋郭璞注云:“言脚胫曲戾相交,所谓雕题、交趾者也。”郝懿行注云:“《广韵》引刘欣期《交州记》云:‘交阯之人,出南定县,足骨无节,身有毛,卧者更扶始得起。’”又《太平御览》七百九十卷引《外国图》曰:“交胫民长四尺。”《淮南子·坠形训》“自西南至东南方”有交股民,高诱注云:“交股民脚相交切。”
可见,交胫民指的就是交趾民,交胫民的“脚胫曲戾相交”和交股民的“脚相交切”也是同义,故指的是同一部族。《山海经》对“脚胫曲戾相交”附有图,为一人站立,小腿交叉,形成外脚背相对状况。观其图中形象,如果小腿不交叉,则双膝间的空隙很大,因此我们认为这可能是对罗圈腿的一种描述。只有四尺的矮小的交趾民长期从事重体力劳动,且以鱼为主的食品,没有粮食营养丰富,故双腿较普遍呈罗圈状,站立时双膝间的空隙颇大,而侧卧时两腿必相交。宋乐史撰《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七十二就有这种看法:“雕题、交趾者……趾,足也,言蛮卧时头向外、足在内而相交,故曰交趾。”此处的“外”指的是侧卧时头必然向外,“内”指这种罗圈腿侧卧时两小腿必然交叉才舒服,结果是足心与头向必然“相向”,于是乎就成了“足相向”“卧则僢”“脚胫曲戾相交”“脚相交切”的形象描述,而非“两人抵足相对而卧”。换句话说,岭南古越人的一支因为罗圈腿,盛行着一种站立时两腿横向弯曲好像交叉,卧时多侧向(面向上仰卧对罗圈腿者来说很不舒服),头向外、足心向内的文化习俗,这种习俗可在广西顶狮山文化、广东韶关石峡文化中盛行各种屈肢葬,特别是侧身屈肢葬中得到证实。
我们认为所谓交趾,最早是古代中原人对岭南越部族体形上的一种印象概念。根据《礼记·王制》和《山海经·海经·海外南经》的记录,这种概念应当在战国以前就已形成了,同时由这种形体概念衍生为对当时极南的岭南古越人的一种形象称呼——交趾,是对“地气暖,不为病”的南方荒服之外民族的一种泛指。
因此,《尚书》中“宅南交”的交趾和先秦诸子的“南抚交趾”的交趾,都当指文化习俗意义上的交趾,而非地名意义上的交趾。这样,因秦代才设交趾郡而否定五帝时“南抚交趾”的可能性的观点就失去了根据。
交趾显然是他称,是中原部族对南方具有“足相向”特征的交趾部族的称呼。这一部族的所居地被认为是在极南的正南方,于是就把其所居地也称为交趾,这个地名源于他称的部族名。同时,由于《尚书》《墨子》《韩非子》等古籍均成书于春秋战国时代,而这一时代的华夏“大一统”思想占统治地位,删《诗》《书》的孔子和诸子在这种思想影响下,把夏商以来口耳相传的关于交趾部族在中原最南边的正南方位的知识,应用于春秋战国时代大一统思想的政治需要,于是就有了“宅南交”“南抚交趾”之说。如果这一推测无误,那么“宅南交”“南抚交趾”的记载起码反映了这样一个历史事实:在中原文明初期,中原部族已经知道了其极南边有一个以罗圈腿为特征、卧时两足交叉相向的交趾民族。这一知识的取得,必然与当时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甚至是民族迁徙、融合分不开(这一点下面详证)。反过来讲,“宅南交”“南抚交趾”记载的价值,就在于其反映了我国文明初期的部族文化交流、部族迁徙融合的历史影子。
这一推测,否定了“宅南交”“南抚交趾”记载中的五帝本人曾亲自到交趾的春秋战国人的臆测之说,因为它有悖常理;同时肯定了五帝时代的中原人已经掌握了交趾部族的人体特征和其在极南方居住的相关知识的合理性。
这一推测的前提是:五帝时代有没有可能知道远在数千公里之外的交趾部族的情况和方位,中原和岭南部族是否可能在四千多年以前发生交流、迁徙、融合等种种形式的接触。解决了这个前提,才能回答上述推测成立与否。
1. 中原丹朱——驩兜部族的迁徙和岭南定居
作为一家之言,我们已经证明在四千多年以前,中原丹朱部族和南方苗蛮部族的一支驩兜部族曾因共同抵御舜部族的攻打而联合起来,在丹水失败后,被放之“丹渊”“崇山”而逐步南迁,“历经河南丹水,湖南澧水、大庸,广西崇善等地,最后沿左江、郁水东徙,‘其子居南海而祠之’,成为岭南先秦时期的较早古国——驩兜国”
。
丹朱——驩兜部族迁徙所经的广西崇善地区(太平府)在左江,属交趾,先秦时为土著古百越人所居。既然五帝时代有中原人已迁至交趾部族居地,那么当时中原知道交趾部族情况就不足为奇了。
2. 考古资料显示的中原与岭南的文化交流
上论乃作者据史籍考证的一家之言,即使其不成立,关于交趾部族情况还可从与华夏部族,湖南、江西的原始楚部族的互相接触和文化交流中得到。目前的考古资料可以证明我国文明初期直至上古三代,中原与岭南有着密切的文化交流关系:
(1)石峡文化下层大型墓随葬品极丰富,多达60~110件,其中有不少精美的装饰品,如琮、瑗、璧、璜、环、玦、珠、管等。遗址三期则又出土玉钺、玉璧等。玉琮、玉璧等在山东龙山文化、河南龙山文化、湖北龙山文化、江浙良渚文化等中都有发现。对比二者器型,石峡文化下层的玉器、精美石器有些显然是从中原传入的,如M105出土的大玉琮和江苏吴县草鞋山上层出土的大玉琮,玉料的选择、内圆孔的对钻及浅雕的花纹几乎都一模一样,显然是传入的。这种源于中原地区的礼器在岭南出现,说明岭南与中原的交流早就开始了。
(2)广西资源县晓锦新石器时代中晚期遗址(第一期,距今6 000~6 500年;第二期,距今4 000~6 000年;第三期,距今3 000~4 000年)出现了与湖南皂市下层文化、汤家岗文化,湖北大溪文化、石家河文化相似的因素,有的甚至雷同,如“在大溪文化中还存在个别器型与晓锦有诸多共性,如丁家岗遗址第二期的Ⅸ式罐与晓锦遗址第二期的C型直领罐同;另外,湖南华容刘卜台遗址第二期CI陶釜与晓锦遗址第二期出现的折腹罐器型风格相近,而大溪文化所见的束腰状器座以及支脚也见于晓锦遗址第二期”
。“晓锦遗址作为处于长江和珠江水系中间的新石器时代文化的重要遗址……为我们充分认识岭南与岭北地区在新石器时代的文化交流路线提供佐证,大约在新石器时代早期晚段,洞庭湖地区的原始人类中至少有一支古人类是通过资江逆流而上进入到越城岭腹地,在这里繁衍生息,最后影响珠江流域土著文化,两地相互往来的过程中,珠江流域先民的先进文化也通过这交通要道影响岭北,从而形成晓锦遗址文化内涵的多样性。”
(3)以石峡文化上层、博罗铁墟场遗址、广州萝岗大公山遗址为代表的两广200余处夔纹硬陶遗址(几何印纹陶的鼎盛阶段),出土了大量印有夔纹、云雷纹、回纹、钩联回纹、圆点纹等中原夏商时期盛行的陶器,这显然是当时南北文化互动的结果。考古界前辈黄崇岳先生认为:“几何印纹陶……曾给中原地区华夏族的商周文化以有力的影响。”何成轩先生则认为:“在(广西)桂东北地区出土大量几何印纹硬陶文化遗存,其中一些陶器纹饰是仿中原商代青铜器的。”
(4)岭南商周青铜文化以中原传入的为主。“广东清远等地发现的商代青铜礼器、乐器、兵器和工具,其中有些与中原地区的同类器物相同。”
(5)广西武鸣马头元龙坡墓葬:其树轮较正年代为公元前1520-1310年,是岭南地区规模最大、遗物最丰富的墓葬群,共出土商周青铜器110件,多数为兵器,有戈、矛、钺、斧、匕首、刀、簇,容器有铜卣、铜盘等,“马头方国与商王朝的文化交往已为考古学所证实,全苏勉岭出土的铜卣、铜戈以及那堤敢猪岩出土的铜戈皆系北方器物,元龙坡墓葬出土的铜卣、铜盘以及部分矛的实物,如柳叶形的Ⅰ式矛;骹下部有对称的两个半环钮的Ⅳ矛应当都是来源于中原地区。这些器物应当是马头方国与商王朝高层次交往所获的赠送品”。
(6)广西那坡县感驮岩遗址第二期文化后段地层中(距今3 800~3 000年)出土牙璋1件,系用动物角体或肢骨的密质部分切割琢磨而成。广东虎门村头遗址出土三件牙璋,石质两件(残长18.3厘米)、骨质一件(残长15.5厘米,年代为3 920±90,贝壳样品);香港南丫岛大湾遗址出土用高岭岩制成的牙璋一件(通长21.8厘米,年代在晚商)。越南冯原文化出土4件牙璋,其中一件狭长多齿歧尖的牙璋与偃师二里头的48.1厘米长的典型牙璋非常接近。其有锯齿五排,阑上一处带小齿,饰若干阴线小纹,与二里头、二里岗和三星堆的牙璋也是一脉相承的,时代与中原商代同。牙璋最早见于山东龙山文化,至二里头、二里岗文化已相当发达,以后分别传入湖北、湖南、四川、福建以及广东、广西、香港、越南。牙璋是祭山川、天地、占神的礼器,也是“王使之瑞节”“以起军礼,以治兵守”符节。从岭南出土的这些牙璋,可以看出中原和岭南在夏、商、周时的互相往来和交流,可见中原文化在商周时对岭南文化的深刻影响。
考古资料证明,在我国中原文明初期以及商周时期,中原华夏部族和南方苗蛮部族已有很多的接触,他们的文化交流甚至是民族迁徙、融合也已发生。在这种历史背景下,文明初期的中原人知道其极南方有一个以罗圈腿为特征、卧时两足交叉相向的交趾民族是很自然的事。《尚书》《史记》及先秦诸子所记的“宅南交”“南抚交趾”绝非空穴来风,它是对尧舜时代关于交趾部族知识的一种忠实记录,尽管这种记录在春秋战国时被加工处理成“尧舜曾到过交趾”的臆测之论,但并不影响其重要的史料价值,那就是:交趾作为中原极南方的一个特征突出的部族,已被尧舜部族所认识;中原部族和岭南部族的文化交往、交流,民族迁徙、融合绝不像现在认识的至春秋以后才开始,而是自五帝时代就已经开始了。它不仅肇始了岭南文明的萌芽,而且催生了像驩兜、阳禺、缚娄等一批岭南的“无君长”部族小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