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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氏家训卷第一

教子第二

【题解】

重视对子女的教育,主张从早期教育甚至胎教入手,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性,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然而不可否认的是,对子女的一味溺爱,以及对子女的未能一视同仁,往往酿成败德破家的苦果。颜之推从正反两方面反复举例,旨在说明教育子女的重要性以及方法、目的。作者主张“教妇初来,教儿婴孩”,反对“无教而有爱”,强调对子女的教育要严格,应有正确的目的,不可为了仕进而谄事权贵。作者的教育思想固然有着时代的烙印,却也不乏可资借鉴的价值。

2.1 上智不教而成,下愚虽教无益,中庸之人,不教不知也 1 。古者,圣王有胎教之法 2 :怀子三月,出居别宫,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声滋味,以礼节之 3 。书之玉版 4 ,藏诸金匮 5 。生子咳耬 6 ,师保固明孝仁礼义 7 ,导习之矣。凡庶纵不能尔 8 ,当及婴稚,识人颜色,知人喜怒,便加教诲,使为则为,使止则止。比及数岁,可省笞罚。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吾见世间,无教而有爱,每不能然;饮食运为 9 ,态其所欲,宜诫翻奖,应呵反笑,至有识知,谓法当尔。骄慢已习,方复制之,捶挞至死而无威,忿怒日隆而增怨,逮于成长,终为败德。孔子云“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也 10 。俗谚曰:“教妇初来,教儿婴孩。”诚哉斯语!

【注释】

1 “上智”四句:《论语·阳货》:“唯上智与下愚不移。”《后汉书·杨终传》:“(杨)终以书戒马廖云:‘上智下愚,谓之不移;中庸之人,要在教化。’”即此文所本。中庸,这里指中等之材。贾谊《过秦论》:“材能不及中庸。”2 胎教:古人认为胎儿在母体中能够受孕妇言行的感化,所以孕妇必须谨守礼仪,给胎儿以良好的影响,此即“胎教”。3 “目不邪视”四句:《大戴礼·保傅》卢辩注:“大任孕文王,目不视恶色,耳不听淫声,口不起恶言,故君子谓大任为能胎教也。”4 玉版:古代用以刻字的玉片。5 金匮:亦作“金柜”,即铜制的柜子。用以收藏文献或文物。6 咳 :一本作“孩提”。《孟子·尽心上》:“孩提之童。”赵岐注:“孩提,二三岁之间,在襁褓,知孩笑,可提抱者也。”7 师保:古代担负教导皇室贵族子弟职责的官员,有师有保,统称师保。8 凡庶:寻常百姓,普通人。9 运为:卢文弨曰:“运为,即云为。《管子·戒篇》注:‘云,运也。’”云为,即言行。10 “孔子云”二句:参1.2注16。少成:自幼养成的习惯。天性:与生俱来的本性。

【译文】

智力超群的人,不用教育就能成才;智力低下的人,即使教育也毫无用处;才智平常的人,不教育就不明事理。古时候,圣明的君王施行胎教之法: 妃嫔怀孕到三个月时,就要迁居到别的宫室,目不邪视,耳不妄听,音乐、饮食都按照礼的要求加以节制。这种胎教之法都刻写在玉版上,珍藏在铜柜里。太子出生,尚在襁褓之中,太师、太保就阐明孝仁礼义的道理,以此对他引导教育。平民百姓纵然不能这样,也应当在孩子刚刚懂得看别人的脸色、辨识别人的喜怒的时候,就加以教诲。让他去做,他才去做;让他不做,他就不做。这样,等他长到数岁的时候,就可以少挨笞杖的责罚了。做父母的既威严又慈爱,那么子女就会敬畏谨慎,并由此而生出孝心。我看世上有些父母,对子女不加以教诲,而只是一味溺爱,往往不能如此;他们对子女的饮食起居、言行举止,任其为所欲为,本该训诫的,反而加以奖励;本该呵责的,反而一笑了之,等到孩子懂事以后,还以为按照道理本当如此。子女骄横轻慢的习性已经养成了,这时才去管教、制止,即使将他们鞭抽棍打至死,也难以树立父母的威信。父母的火气一天天增加,子女对父母的怨恨也越来越深。这样的子女长大成人以后,终将是道德败坏。孔子说“少成若天性,习惯如自然”,是很对的。俗话说:“教育媳妇要从刚进门的时候开始,教育孩子要从婴儿的时候开始。”这话确实很有道理。

2.2 凡人不能教子女者,亦非欲陷其罪恶;但重于呵怒 1 ,伤其颜色,不忍楚挞惨其肌肤耳 2 。当以疾病为谕 3 ,安得不用汤药针艾救之哉 4 ?又宜思勤督训者,可愿苛虐于骨肉乎 5 ?诚不得已也。

【注释】

1 重:难。2 楚:荆条,古时用作刑杖。3 谕:一作“喻”。4 艾:多年生草本植物。中医学以其叶入药,也作为灸法治病的燃料。5 可愿:岂愿。

【译文】

凡是不能教育子女的人,也并非是想让子女去犯罪作恶,只是难于严厉地呵责怒骂,怕伤了子女的脸面;不忍心用荆条抽打,怕子女皮肉受苦罢了。这应当用治病来打比方,子女生了病,做父母的怎么能不用汤药针灸去救治他们呢 ? 也应该想想那些勤于督促训导子女的父母,他们难道愿意苛责虐待自己的亲生骨肉吗 ? 实在是不得已啊。

2.3 王大司马母魏夫人 1 ,性甚严正;王在湓城时 2 ,为三千人将,年逾四十,少不如意,犹捶挞之,故能成其勋业。梁元帝时 3 ,有一学士,聪敏有才,为父所宠,失于教义:一言之是,遍于行路 4 ,终年誉之;一行之非,揜藏文饰 5 ,冀其自改。年登婚宦 6 ,暴慢日滋,竟以言语不择,为周逖抽肠衅鼓云 7

【注释】

1 王大司马:即王僧辩,字君才,南朝梁人,历任征东将军、江州刺史、车骑大将军等职。及贞阳侯萧渊明即位,王僧辩被授以大司马,领太子太傅、扬州牧。事见《梁书·王僧辩传》。魏夫人:即王僧辩之母。《梁书·王僧辩传》称其“性甚安和,善于绥接……及僧辩克复旧京,功盖天下,夫人恒自谦损,不以富贵骄物。朝野咸共称之,谓为明哲妇人也”。2 湓城:也称湓口,为湓水入长江之处,故址在今江西九江西。3 梁元帝:即萧绎,字世诚,小字七符,梁武帝萧衍第七子。承圣元年(552)即位于江陵,承圣三年(554)十一月,江陵被西魏军攻破,梁元帝被俘,十二月被杀。事见《梁书·元帝纪》。4 行路:路上的行人。5 揜(yǎn):通“掩”。掩盖,遮蔽。6 婚宦:即本书《后娶》篇所谓“宦学婚嫁”,为六朝时习用语。谓结婚和作官,此处指成年。7 周逖:卢文弨曰:“周逖无考,唯《陈书》有《周迪传》。”梁元帝时,周迪官拜持节通直散骑常侍、壮武将军、高州刺史,封临汝县侯。始与周敷相结交,后将其骗害之。衅:古代新制器物成,杀牲以祭,以其血涂缝隙,称作衅。

【译文】

大司马王僧辩的母亲魏老夫人,秉性非常严厉方正;王僧辩在湓城时,是统率三千士卒的将领,而且已年过四十,然而只要稍微不如母亲的意,老夫人还要用棍棒教训他。正因为如此,王僧辩才能成就功业。梁元帝的时候,有一位学士,人很聪明,也很有才气,从小就深得父亲的宠爱,但却疏于管教: 一句话说对了,他父亲就巴不得让过往行人无不知晓,一年到头赞不绝口;一件事做错了,他父亲又百般为他遮掩粉饰,指望他能自己改正。这位学士成年以后,残暴傲慢的习气一天比一天厉害,终因说话不知检点,被周逖杀掉,肠子也被抽出,血则被用来涂战鼓。

2.4 父子之严,不可以狎;骨肉之爱,不可以简。简则慈孝不接,狎则怠慢生焉。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 1 ,此不狎之道也;抑搔痒痛 2 ,悬衾箧枕 3 ,此不简之教也。或问曰:“陈亢喜闻君子之远其子 4 ,何谓也?”对曰:“有是也。盖君子之不亲教其子也,《诗》有讽刺之辞 5 ,《礼》有嫌疑之诫 6 ,《书》有悖乱之事 7 ,《春秋》有邪僻之讥 8 ,《易》有备物之象 9 ,皆非父子之可通言,故不亲授耳 10 。”

【注释】

1 “由命士”二句:《礼记·内则》:“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命士:《汉书·食货志上》:“学以居位曰士。”则古代称读书而做官者为士,命士指受有爵命的士。2 抑搔痒痛:《礼记·内则》:“妇事舅姑,如事父母。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抑搔,按摩抓挠。3 悬衾箧枕:《礼记·内则》孔颖达疏云:“悬其所卧之衾,以箧贮所卧之枕。”意即在长辈起床后,晚辈应替他们收拾卧具,把被子捆好悬挂起来,把枕头放入箱子。衾(qīn),被子;箧(qiè),小箱子。4 陈亢(gāng):即陈子禽,孔子弟子。5 《诗》:即《诗经》。6 “《礼》有”句:《礼记·曲礼上》:“男女不杂坐,不同椸枷,不同巾栉,不亲授。嫂叔不通问。”又云:“寡妇之子,非有见焉,弗与为友。”颜氏所谓“嫌疑之诫”当即指此。7 《书》:即(尚书》。8 《春秋》:编年体史书,相传为孔子依据鲁国史官所编《春秋》加以整理修订而成。9 《易》:即《周易》,也称《易经》,相传系周人所作。备物:备办各种器物。10 不亲授:《白虎通·辟雍》:“父所以不自教子何?为其渫渎也。又授受之道,当极说阴阳夫妇变化之事,不可以父子相教也。”洪业则曰:“窃恐颜于《诗》,殆指《墙有茨》等篇;于《书》,殆指‘淫酗肆虐’、‘刳剔孕妇’等句;于《春秋》,殆指‘夫人逊于齐’之类;于《易》,殆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等解也。”此二说可供参考。

【译文】

父亲对孩子要有威严,不能轻忽狎昵;骨肉之间要相亲相爱,不能怠惰简慢。如果怠惰简慢的话,就无法做到父慈子孝;如果轻忽狎昵,就会生出放肆不敬之心。古书上讲,从有爵命的士以上的人,他们父子都是分室居住的,这就是防止轻忽狎昵的途径;为病痛不适的长辈按摩抓挠,替长辈铺床叠被,收拾卧具,这就是避免怠惰简慢的道理。有人要问:“陈亢听说了孔子疏远儿子的事,感到很高兴,这是为什么呢 ?”我的回答是:“这是有道理的。君子不亲自教授自己的孩子,是因为《诗经》中有讽刺骂人的言辞 ;《礼记》中有回避嫌疑的告诫,《尚书》中有违礼悖乱的记载,《春秋》中有对淫邪行为的讥讽,《周易》中有包容阴阳万物的卦象,这些内容都不是父子之间可以直接谈论的,所以君子就不亲自教授自己的孩子了。”

2.5 齐武成帝子琅邪王 1 ,太子母弟也,生而聪慧,帝及后并笃爱之,衣服饮食,与东宫相准 2 。帝每面称之曰:“此黠儿也 3 ,当有所成。”及太子即位 4 ,王居别宫,礼数优僭 5 ,不与诸王等;太后犹谓不足,常以为言。年十许岁 6 ,骄恣无节,器服玩好,必拟乘舆 7 ;尝朝南殿,见典御进新冰 8 ,钩盾献早李 9 ,还索不得,遂大怒,俱曰 10 :“至尊已有 11 ,我何意无 12 ?”不知分齐 13 ,率皆如此。识者多有叔段、州吁之讥 14 。后嫌宰相 15 ,遂矫诏斩之 16 ,又惧有救,乃勒麾下军士,防守殿门;既无反心,受劳而罢,后竟坐此幽薨 17

【注释】

1 齐武成帝:即北齐皇帝高湛,太宁元年(561)即位,河清四年(565)禅位太子,称太上皇帝,天统四年(568)死,谥号武成皇帝。琅邪王:指高湛第三子高俨,初封东平王,高湛死后,改封琅邪王。2 东宫:太子所居之宫,也用以指太子。准:比照。3 黠(xiá):聪慧,狡猾。4 太子:古代称预定继承皇位的皇子。此处指高俨之兄北齐后主高纬。天统元年(565)四月即位,隆化元年(576)十二月禅位皇太子。5 礼数:古代按名位而分的礼仪等级制度。6 年十许岁:六朝人称数目时,多在数下加“许”字,系不定之词,犹如今言“左右”。下文《治家》、《风操》、《慕贤》、《勉学》等篇均有相同用法。7 乘舆:指帝王所乘坐的车子,也用作帝王的代称。8 典御:主管帝王饮食的官员。9 钩盾:主管皇家园林等事项的官署。10 (gòu):同“诟”,即骂人。11 至尊:至高无上的地位。古代多指皇位,并因此而用为皇帝的代称。12 何意:为什么,何故。13 分齐(jì):分际,分寸。14 叔段:即春秋初年郑庄公之弟太叔段,亦作共叔段,自幼即因其母的偏宠纵容而骄横不法,终至发动叛乱,被郑庄公平定。事见《左传·隐公元年》。州吁:春秋初年卫庄公之子,深得其父宠幸,骄纵凶残,杀其兄卫桓公自立,但不久也被杀。事见《左传·隐公三、四年》。15 宰相:古代对君主负责总揽政务的官员。此处指北齐宠臣和士开。和士开深得武成帝高湛宠幸,且与胡太后淫乱。齐后主高纬即位后,和士开被授为尚书令、录尚书事。琅邪王高俨厌恶其放肆,于武平二年(571)将其诛杀。16 矫诏:假借皇帝的名义发布诏令。17 坐:特指办罪的因由。幽:隐秘,秘密。薨(hōng):周代诸侯死亡的称呼,后代王侯之死亦用此称。

【译文】

北齐武成帝的儿子琅邪王高俨,是太子高纬的同母弟弟,他天资聪颖,武成帝和皇后都十分宠爱他,饮食和穿着跟太子没有两样。武成帝经常当着他的面称赞说:“这是个机灵聪慧的孩子,日后必会大有成就。”等到太子即位,琅邪王移居于别的宫殿,太后给予他的礼数特别优待超越了本分,与其他诸王都不一样。但太后仍然觉得不够,时常唠叨这件事。到琅邪王十岁左右的时候,骄纵放肆,毫无节制,凡是器用服饰、珍奇玩物,必定要与当皇帝的哥哥相比。他曾经到南殿朝拜,看见近侍典御、钩盾向皇帝进献新出的冰块和早熟的李子,回去后就派人索要,未能如愿,就大发脾气,怒骂道:“皇上已有的东西,为什么我就没份 ?”一点都不懂得分寸,他的行为差不多都是这样。有识之士大多讥讽他像共叔段、州吁一样不懂得君臣之礼。后来,琅邪王因为嫌恶宰相,就假传圣旨将他杀掉,又担心会有人前来相救,竟指挥手下军士把守殿门。他并无反叛之心,受到安抚以后就撤了兵,但后来终究还是因为此事而被秘密地处死。

2.6 人之爱子,罕亦能均;自古及今,此弊多矣。贤俊者自可赏爱,顽鲁者亦当矜怜,有偏宠者,虽欲以厚之,更所以祸之。共叔之死 1 ,母实为之。赵王之戮,父实使之 2 。刘表之倾宗覆族 3 ,袁绍之地裂兵亡 4 ,可为灵龟明鉴也。

【注释】

1 共叔:即太叔段,因其逃亡至共,故又称共叔段。参见2.5注14。2 “赵王”二句:赵王,即汉高祖刘邦之子刘如意,其母为刘邦宠妃戚夫人,如意也因此倍受刘邦宠爱。戚夫人日夜向刘邦哭泣,想以如意取代吕后所生的太子。刘邦心动,有意改立如意为太子,终因吕后反对而未成。刘邦死后,吕后即毒死赵王如意,并残忍地将戚夫人折磨而死。事见《史记·吕后本纪》。3 刘表:东汉末年将领。字景升,官至镇南将军、荆州牧。刘表有子二人,次子刘琮娶刘表后妻蔡氏的侄女为妻,蔡氏因此而偏宠刘琮而厌恶刘表的长子刘琦,屡向刘表说刘琦坏话,竟使刘表信从。刘琦深感自危,即请求外出任职。后刘表生病,蔡氏将回来探视的刘琦拒之门外,并乘机立刘琮为继承人,致使兄弟反目。刘表死后,刘琦逃往江南,刘琮向大兵压境的曹操投降。事见《后汉书·刘表传》。4 袁绍:东汉末年将领。字本初,出身于四世三公的大官僚家庭,在割据混战中,据有冀、青、幽、并四州之地,一度成为地多兵广的割据势力。袁绍有三子,即袁谭、袁熙、袁尚。袁绍后妻刘氏偏宠袁尚,致其兄弟不和。袁绍在官渡之战中为曹操所败,发病而死,未及确定继承人。其部下因袁谭为长子,有意拥立他;而亲近袁尚者则假传袁绍遗命,立袁尚为继承人。终使兄弟反目,互以兵戎相见,被曹操各个击破,尽占其地。事见《后汉书·袁绍传》。

【译文】

人们疼爱自己的孩子,却很少能够做到一视同仁,从古到今,这方面的弊端太多了。贤能俊秀的孩子固然值得赏识和喜爱,顽劣愚钝的孩子也应该予以同情和怜惜。那些有偏宠之心的人,虽然本意是想厚待自己偏爱的孩子,却反而是以此害了他。共叔段的死,实际上是他母亲造成的;而赵王如意的被杀,则是他的父皇促成的。刘表的宗族倾覆,袁绍的兵败地失,都可以作为灵应的龟兆和明亮的镜子,为后人提供借鉴。

2.7 齐朝有一士大夫 1 ,尝谓吾曰:“我有一儿,年已十七,颇晓书疏 2 ,教其鲜卑语及弹琵琶 3 ,稍欲通解,以此伏事公卿 4 ,无不宠爱,亦要事也。”吾时俛而不答 5 。异哉,此人之教子也!若由此业,自致卿相,亦不愿汝曹为之。

【注释】

1 齐朝:指北齐。东魏武定八年(550)五月,高洋废东魏孝静帝自立,国号齐,史称北齐。齐幼主承光元年(577),被北周攻灭。2 书疏:指文书信函。3 “教其”句:北齐创建者高氏颇尚鲜卑习俗,且北齐显贵多为鲜卑族,其族喜弹琵琶。当时能说鲜卑语、善弹琵琶者颇受重用,以此成为做官的门径。4 伏事:即服事。5 俛:同“俯”。

【译文】

齐朝有一位士大夫曾经对我说:“我有一个儿子,已经十七岁了,很懂得书写记事,教他说鲜卑语、弹琵琶,也逐渐地通晓理解了。用这些特长去服事公卿大夫,没有一个不宠爱他的,这也是一桩紧要的大事啊。”我当时低头不答。这位士大夫教育儿子的方法,实在让人惊讶 ! 假如像这样取媚于人,即使能够官至宰相,我也不愿意你们去做的。

【题解】

夫妇、父子、兄弟之间的关系,历来被认为是人伦之中最为重要的三种关系,其中尤以父子、兄弟关系,由于血缘纽带的联结,在宗法制度长期延续的古代中国,更是受到特别的重视。上篇既已说了父子关系,本篇即专谈兄弟关系。颜之推认为,兄弟之间骨肉情深,“分形连气”,理应互相友爱,特别是做弟弟的理应像对待父亲那样敬事兄长。他对兄弟各自娶妻成家后就关系逐渐疏远的现象颇有微词,认为是夫妇关系削弱了兄弟之情,这使人想起了“兄弟如手足,夫妻如衣服”的俗谚。显然,这是歧视妇女的传统观点在作者意识中的反映。

3.1 夫有人民而后有夫妇,有夫妇而后有父子,有父子而后有兄弟:一家之亲,此三而已矣。自兹以往,至于九族 1 ,皆本于三亲焉,故于人伦为重者也,不可不笃。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 2 ,方其幼也,父母左提右挈 3 ,前襟后裾 4 ,食则同案 5 ,衣则传服 6 ,学则连业 7 ,游则共方 8 ,虽有悖乱之人,不能不相爱也。及其壮也,各妻其妻,各子其子,虽有笃厚之人,不能不少衰也。娣姒之比兄弟 9 ,则疏薄矣;今使疏薄之人,而节量亲厚之恩 10 ,犹方底而圆盖,必不合矣。惟友悌深至 11 ,不为旁人之所移者 12 ,免夫!

【注释】

1 九族:指本身以上的父、祖、曾祖、高祖和以下的子、孙、曾孙、玄孙。也有包括异姓亲属而言的,如孔颖达疏引夏侯、欧阳氏说,以父族四、母族三、妻族二为“九族”。2 分形连气:指形体虽别而气息相通。形容父母与子女关系密切,后也用于兄弟之间。语出《吕氏春秋·精通》:“故父母之于子也,子之于父母也,一体而两分,同气而异息。”3 左提右挈:《汉书·张耳传》:“以两贤王左提右挈。”颜师古注:“提挈,言相扶持也。”4 襟:古代指衣的交领,后指衣服的前幅。裾(jué):衣服的后摆。5 案:古代一种放食器的盘,下有短足数寸,以便席地就食。6 传服:指孩子的衣服,如大孩不能穿则留给小孩穿。7 业:指书写经籍的大版。古人写书用方版,书写经典的大版即称业,故先生用以传弟子叫“授业”,弟子从而承之叫“受业”。连业,谓哥哥曾用过的经籍,其弟又接着使用。8 方:规律,秩序,引申为约定的地方。9 娣姒(dì sì):兄弟之妻的互称。10 节量:限量。为六朝人习用语。11 友:兄弟相敬爱。悌(tì):敬爱兄长。12 旁人:此处指兄弟之妻。

【译文】

有了人类然后才有夫妇,有了夫妇然后才有父子,有了父子然后才有兄弟: 一个家庭中的亲人,就是这三种关系而已。由此延伸,直至产生出九族的亲属,都是源于这三种至亲关系,所以对于人伦关系来说,这三种至亲关系是最为重要的,绝不可以轻慢这种亲情。所谓兄弟,那是形体各异而气血相通的人。当他们年幼的时候,父母左手拉着哥哥,右手牵着弟弟;哥哥拉着父母的前襟,弟弟拽住父母的后摆;哥哥穿过的衣服传给弟弟,哥哥读过的课本弟弟接着用,吃饭共用一个案盘,游玩同在一个地方,虽然有悖礼胡来的人,兄弟间却不能不相亲相爱。待到他们长大以后,各自娶了妻子,各自也有了孩子,即使是忠诚厚道的人,兄弟间的感情也不能不逐渐减弱。妯娌与兄弟相比,关系就疏远淡薄得多了。现在让疏远淡薄的人来限量制约兄弟间浓厚的亲情,这就好比方底的容器却有一个圆盖一样,必定是合不拢的。只有相互敬爱、情深意切、不会受旁人的影响而改变的兄弟,才能避免上述情况。

3.2 二亲既殁 1 ,兄弟相顾,当如形之与影,声之与响;爱先人之遗体 2 ,惜己身之分气 3 ,非兄弟何念哉 4 ?兄弟之际,异于他人,望深则易怨,地亲则易弭 5 。譬犹居室,一穴则塞之,一隙则涂之,则无颓毁之虑;如雀鼠之不恤 6 ,风雨之不防 7 ,壁陷楹沦 8 ,无可救矣。仆妾之为雀鼠,妻子之为风雨,甚哉!

【注释】

1 殁(mò):死亡。2 先人:指祖先,包括已死的父亲。遗体:古代人称子女的身体为父母所生,故称子女的身体为父母的“遗体”。3 分气:指分得父母血气。4 念:爱怜的意思。5 地亲:地近情亲。6 雀鼠:谓麻雀和老鼠。此句源出于《诗·召南·行露》:“谁谓雀无角,何以穿我屋?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狱?虽速我狱,室家不足。谁谓鼠无牙,何以穿我墉?谁谓女无家,何以速我讼?虽速我讼,亦不女从。”7 “风雨”句:《诗·豳风·鸱鸮):“予室翘翘,风雨所漂摇。”此句本此。8 楹:厅堂前部的柱子。沦:沦落,塌陷。

【译文】

双亲去世以后,兄弟间互相照应,应当像形体与它的影子、声音与它的回响一样密切。爱惜先人所给予的躯体,珍惜自己从父母那里分得的血气,除了兄弟,还有谁值得如此爱怜呢 ? 兄弟之间的关系,有别于他人,彼此期望过高,就容易生出怨恨;而关系亲近,就容易消除怨恨。就好比一间居室,破了一个洞就立即堵上,裂了一条缝就及时封住,这样就不会有房子倒塌的担心了。如果对雀鼠的危害毫不担忧,对风雨的侵蚀不加提防,那么墙壁就会倒塌,楹柱就会摧折,就无法再补救了。侍妾好像雀鼠,妻子好像风雨,可其危害却更可怕啊 !

3.3 兄弟不睦,则子侄不爱 1 ;子侄不爱,则群从疏薄 2 ;群从疏薄,则僮仆为仇敌矣 3 。如此,则行路皆踖其面而蹈其心 4 ,谁救之哉?人或交天下之士,皆有欢爱,而失敬于兄者,何其能多而不能少也!人或将数万之师,得其死力,而失恩于弟者,何其能疏而不能亲也!

【注释】

1 子侄:卢文弨曰:“子侄,谓兄弟之子也。”2 群从:指族中子弟。3 僮仆:即奴仆,多从事家庭杂役。4 行路:见2.3注4。踖(jí):践踏。蹈:踩。

【译文】

如果兄弟之间不和睦,那么子侄之间就不会互相友爱;子侄之间不友爱,那么族中子弟就会疏远淡薄;族中子弟疏远淡薄,那么僮仆之间就会互相视如仇敌了。这样的话,过往的陌生人都可以随意地欺侮他们,又有谁会来救助他们呢 ? 有的人也许能够结交天下之士,与他们都能友好相处,关系融洽,而对于自己的兄长却缺乏敬意。为什么对那么多人能够做到,而对少数的人却不行呢 ! 也有的人或许可以统率数万人的军队,能使部属拼死效力,而对自己的弟弟却薄情寡恩。为什么对关系疏远的人可以做到,而对关系亲密的人反倒不行呢 !

3.4 娣姒者,多争之地也,使骨肉居之 1 ,亦不若各归四海,感霜露而相思 2 ,伫日月之相望也 3 。况以行路之人,处多争之地,能无间者鲜矣。所以然者,以其当公务而执私情 4 ,处重责而怀薄义也;若能恕己而行 5 ,换子而抚 6 ,则此患不生矣。

【注释】

1 骨肉:比喻至亲,此处指兄弟。2 “感霜露”句:源出《诗·秦风·蒹葭》:“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3 “伫日月”句:伫(zhù),企盼,期待。4 公务:此处指大家庭内部的集体事务。5 恕己:谓扩充自己的仁爱之心。6 换子而抚:相互交换孩子抚养。此处指视兄弟的孩子如自己的孩子。

【译文】

妯娌之间,很容易产生纠纷,与其让情同手足的兄弟陷入这种是非之地,还不如让他们各奔东西。分离之后,他们反而会因感叹霜露的降临而相互思念,企盼像各在一方的日月那样等到相望之时。何况妯娌本是陌路之人,处在容易发生纠纷的环境里,互相之间能够不产生嫌隙的,实在太少了。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各自在面对大家庭的事务时都出以私情,肩负着重大责任却心怀各自微不足道的恩义。如果能够本着仁爱之心去做,把兄弟的孩子看成自己的孩子一样,那么这种弊病就不会产生了。

3.5 人之事兄,不可同于事父 1 ,何怨爱弟不及爱子乎?是反照而不明也。沛国刘琎,尝与兄東连栋隔壁 2 ,東呼之数声不应,良久方答;東怪问之,乃曰:“向来未着衣帽故也 3 。”以此事兄,可以免矣。

【注释】

1 不可同于事父:《少仪外传》上、《通录》二均作“不可不同于事父”,《温公家范》七作“不同于事父”。但林思进曰:“《尔雅·释言》:‘猷,肯,可也。’‘肯’、‘可’互训,此‘可’字正作‘肯’字用。”则原意自通。2 “沛国”二句: ,刘 (huán),南齐学者,字子珪,沛国相(今安徽濉溪西北)人,笃志好学,博通训义,循循善诱。其弟刘琎(jīn),字子璥,方轨正直,儒雅不及其兄,而文采过之。事见《南齐书·刘 传》。沛国:地名,治今安徽濉溪西北。3 向来:犹今日言“刚才”。

【译文】

有的人不肯同侍奉父亲一样敬事兄长,又何必埋怨兄长怜爱弟弟不如怜爱自己的儿子呢 ? 这反而证明了自己的缺乏自知之明。沛国的刘琎曾经与哥哥刘 住在一起,居室只隔着一堵墙壁。有一次刘 呼叫刘琎,连叫几声都没有应答,过了好一会儿才听见刘琎答应。刘 感到奇怪,问他原因,刘琎答道:“因为刚才没有穿戴好衣帽的缘故。”以这样的态度敬事兄长,就不用担心哥哥怜爱弟弟不如怜爱自己的儿子了。

3.6 江陵王玄绍 1 ,弟孝英、子敏,兄弟三人,特相爱友 2 ,所得甘旨新异,非共聚食,必不先尝,孜孜色貌 3 ,相见如不足者。及西台陷没 4 ,玄绍以形体魁梧,为兵所围,二弟争共抱持,各求代死,终不得解,遂并命尔 5

【注释】

1 江陵:县名,在今湖北省。南朝梁元帝初,为荆州治所。王玄绍:人名,其事迹不详。2 爱友:指兄弟友爱。3 孜孜:勤勉;不懈怠。4 西台:此处指江陵。5 并命:汉魏至南北朝人习用语。谓相从而死。

【译文】

江陵的王玄绍与弟弟王孝英、王子敏,兄弟三人非常友爱。得到美味或新鲜稀奇的食物,除非兄弟三人聚在一起享用,否则绝对不会一个人先去品尝。兄弟三人勤勉尽力都在神态上显露出来,相见时总感到在一起的日子还不够似的。及至西台被攻陷,王玄绍因为体形魁梧,被敌兵围困,两个弟弟争着去抱住他,都要替他去死,但最终未能消解灾难,与兄长一同被害。 AAC3Mxs+Fa3/jlMSJO8GEUHkz+/poHi29Ajtlip3I6gSP8xkvCc+CnZbm+8Ayv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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