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槐岁钞》十卷,明黄瑜撰。
黄瑜,字廷美,香山(今广东)人。生平不详。景泰七年丙子(1456)举人,应诏疏上“六事”,触权贵,将得罪,幸赖吏部尚书王翱、户部侍郎薛远救之。成化五年己丑,授长乐知县,故世称“长乐公”。黄瑜在任时,兴学、安良、化盗、抗暴,颇有惠政。未几,以劲直忤当道,弃官归老。徙居会城番山(今广东番禺)下,手植二槐,构亭,吟啸其间,自称“双槐老人”。瑜以诚为学之本,以“不欺心、不欺人、合内外而一之”为诚。老而好《朱子语类》及唐音杜诗,卒年七十三。著有《双槐文集》(已佚)、《双槐诗集》、《双槐岁钞》。
《双槐岁钞》,因黄瑜归老后所建“双槐亭”名之,所记洪武迄成化中事,凡二百二十条。“圣神功德”、“人文典礼”、“天地祥眚”、“经史异同”、“懿行美政”、“异端奇术”,无所不包。其中描述少数民族文化及其与汉族的交往、关系,如“西域历书”、“蒙古瓦剌”、“朵颜三卫”等,都颇有价值。可贵的是作者并不限于叙事,在“金尚书际遇”、“己巳御虏诸将”、“卜马益”数条中,作者皆讥其失,体现了“崇大本、急大务、期大化、决大疑、昭大节、正大经”的著书目的。故此书在明人野史中颇得体要,于正史多所裨补。然亦多与他书相类,且神怪报应之说,往往滥载,是以读者当留意焉。
本书最有价值的部分,当属一些可与今已残缺之书互补互校的篇章。尤其如卷八的“尹氏八士”、“祭公芮伯”,出自《逸周书》,而现存《逸周书》中此二篇颇多阙处。若以《双槐岁钞》中此二条参补,几可全矣。
本次整理,以北京国家图书馆藏明嘉靖三十八年(1559)陆延枝刻本为底本(此本为王重民《中国善本书提要》所录),以清道光十一年(1831)南海伍氏粤雅堂文字欢娱室刊《岭南遗书》本对校。据《双槐岁钞》伍元薇跋,知此本乃据康熙甲子刻本重刻。另一参校本为清顺治四年(1647)两浙督学周南李际期宛委山堂刊《说郛》本(此书仅节选《双槐岁钞》一卷),并参考多种相关著述、类书,斟酌比较,择善而从。不出校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