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者使平,易者使倾,《易》之道也。处忧患而求安平者,其惟危惧乎?故《乾》以惕无咎,《震》以恐致福。
“修辞立其诚。”修其内则为诚,修其外则为巧言。《易》以辞为重,《上系》终于“默而成之”,养其诚也。《下系》终于六“辞”,验其诚不诚也。辞非止言语,今之“文”,古所谓“辞”也。
履霜戒于未然,月几望戒于将然。《易》贵未然之防,至于几,则危矣。
“潜龙以不见成德”,管宁所以箴邴原也;全身以待时,杜袭所以戒繁钦也。《易》曰:“括囊无咎无誉。”
“贞者元之本。”周公曰:“冬日之闭冻也不固,则春夏之长草木也不茂。” 见《韩非·解老》。 可以发明贞固之说。
《乾》初九,《复》也。“潜龙勿用”,即“闭关”之义。《坤》初六,《姤》也。“履霜坚冰至”,即“女壮”之戒。
《淮南·人间训》云:“《易》曰‘潜龙勿用’者,言时之不可以行也。故‘君子终日乾乾,夕惕若厉,无咎’。‘终日乾乾’,以阳动也;‘夕惕若厉’,以阴息也。因日以动,因夜以息,惟有道者能行之。”以阴、阳言日、夕,《易》说所未及。
蔡泽谓:“《易》曰‘亢龙有悔’,此言上而不能下,信而不能诎,往而不能自反者也。”亦善言《易》矣。泽相秦数月而归相印,非苟知之。《贾谊书》云:“亢龙往而不能反,故《易》曰‘有悔’;潜龙入而不能出,故《易》曰‘勿用’。龙之神也,其惟蜚龙乎?”
《越绝》引《易》进退存亡之言曰:“进有退之义,存有亡之几,得有丧之理。”陆宣公云:“丧者得之理,得者丧之端。”其语本此。
《坤》之“六五”,程子以为“羿、莽、娲、武非常之变”。干宝之说曰:“柔居尊位,若成、昭之主,周、霍之臣也。百官总己,专断万机,虽情体信顺,而貌近僭疑。言必忠信,行必笃敬,然后可以取信于神明,无尤于四海。”愚谓此说为长。
《乾》、《坤》之次《屯》,曰“建侯”。封建与天地并立。一旅复夏,共和存周,封建之效也。匹夫亡秦,五胡覆晋,郡县之失也。
古者君臣之际,分严而情通。“上天下泽,《履》”,其分严也;“山上有泽,《咸》”,其情通也。不严则为《未济》之三阳失位,不通则为《否》之“天下无邦”。
《阴符经》云:“天地之道浸,故阴阳胜。”愚尝读《易》之《临》曰“刚浸而长”,《遯》曰“浸而长也”,自《临》而长为《泰》,自《遯》而长为《否》,浸者渐也,圣人之戒深矣。
“系于苞桑”,三柔在下而戒之也。“系于金柅”,一柔方进而止之也。
《蒙》之刚中,“二”也,占而求之曰“初筮”;《比》之刚中,“五”也,占而从之曰“原筮”。
“童蒙”应于“二”之刚,则吉,养之早也。“童观”远于“五”之刚,则吝,见之小也。
信君子者治之原。《随》之“九五”曰:“孚于嘉,吉。”信小人者乱之机,《兑》之“九五”曰:“孚于剥,有厉。”
“鸣谦”则吉,“鸣豫”则凶。鸣者,心声之发也。“未知获戾于上下”,鸣谦者欤?“二三子亦姑谋乐”,鸣豫者欤?
柔而刚,则能迁善。刚而柔,则能顺理。《复》之“六三”,柔而不中,勉为初之刚而屡失,故频复。《巽》之“九三”,刚而不中,勉为初之柔而屡失,故频巽。
《小畜》上九,“月几望”则凶,阴亢阳也。《归妹》六五,“月几望”则吉,阴应阳也。《中孚》六四,“月几望”则无咎,阴从阳也。曰“几”者,戒其将盈,阴盈则阳消矣。
《同人》之“初”曰“出门”,《随》之“初”曰“出门”,谨于出门之初,则不苟同,不诡随。
冥于《豫》而勉其“有渝”,开迁善之门也。冥于《升》而勉其“不息”,回进善之机也。
“大蹇朋来”,进君子之真朋也。“涣其群”,退小人之伪朋也。 泰言“朋”,否言“群”。
君子进而众贤聚,故《复》“朋来无咎”。众贤盛而君子安,故《解》“朋至斯孚”。君子之志行,而小人之心服,故《豫》“勿疑,朋盍簪”。
《易》言“密云不雨”者二。《小畜》终于“既雨”者,阳之极为阴也。《小过》终于“已亢”者,阴之极为阳也。 畜极则通,过极则亢。
“谨乃俭德,惟怀永图”,故“甘节,吉”。“盗言孔甘,乱是用餤”,故“甘临,无攸利”。
“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故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故曰“自求口实,观其自养也”。
召平、董公、四皓、鲁两生之流,士不以秦而贱也。伏生、浮丘伯之徒,经不以秦而亡也。万石君之家,俗不以秦而坏也。《剥》之终曰“硕果不食”,阳非阴之所能剥。
下阳举而虢亡,虎牢城而郑惧,西河失而魏蹙,大岘度而燕危,故曰“设险以守其国”。狄患攘而民怨结,宗藩弱而戚党颛,柄臣揃而宦寺恣,寇叛平而方镇强,故曰“思患而豫防之”。
《复》曰“朋来”,所以致泰;《泰》曰“朋亡”,所以保泰。
阳大阴小而言“阴阳”,阖而辟也;朔先晦后而言“晦朔”,终而始也。
《尔雅》:“小罍谓之坎”,“大琴谓之离”。万物之象,无非《易》也。
《易》之终始皆阳也,始于《乾》之“初九”,终于《未济》之“上九”。
《易》于《蛊》“终则有始”,于《剥》“消息盈虚”,于《复》“反复其道”,皆曰“天行也”。然则无与于人事欤?曰:圣人以天自处,扶阳抑阴,尽人事以回天运,而天在我矣。
言行可以欺于人,而不可以欺于家,故《家人》之《象》曰:“君子以言有物而行有恒。”
《复》之初即《乾》之元,“硕果不食”则生矣,《复》之所谓仁也。《乾》为木果,在春为仁,发生也,在冬为乾,归根也,终而复始。
张子曰:“《易》为君子谋,不为小人谋。”朱子谓“圣人作《易》,示人以吉凶,言‘利贞’,不言‘利不贞’,言‘贞吉’,不言‘不贞吉’,言‘利御寇’,不言‘利为寇’也。”
闻之前修曰:“中庸、诚、敬,自有乾坤,即具此理。《乾》九二言‘龙德正中,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坤》六二言‘敬以直内’。”
“《复》以自知”,必自知,然后见天地之心。有不善,未尝不知,自知之明也。
“致命遂志”,“命可致而志不可夺”;“行法俟命”,命可制而法不可变。
“下学而上达”,故《大畜》上九“何天之衢,亨”。
魏相以《易》相汉,能上阴阳之奏,而不能防戚宦之萌,不知“系于金柅”之戒也。匡衡以《诗》相汉,能陈《关雎》之义,而不能止奄寺之恶,不知“昏椓靡共”之戒也。经术虽明,奚益焉!
五阳之盛而一阴生,是以圣人谨于微。齐桓公七年始霸,十四年,陈完奔齐,亡齐者已至矣。汉宣帝甘露三年,匈奴来朝,而王政君已在太子宫。唐太宗以武德丙戌即位,而武氏已生于前二年。我艺祖受命之二年,女真来贡,而宣和之祸乃作于女真。张芸叟曰:“《易》者极深而研几,当潜而勿用之时,必知有亢,当履霜之时,必知有战。”
《易》言“积善”曰家,《大学》言“兴仁”、“兴让”曰家,家可以不正乎!
世之治也,君子以直胜小人之邪。《易》曰:“田获三狐得黄矢。”世之乱也,小人以狡胜君子之介。《诗》曰:“有兔爰爰,雉离于罗。”
《易》者象也。木上有水为井,以木巽火为鼎,上止下动为颐,颐中有物为噬嗑,小过有飞鸟之象焉。余卦可以类求。王辅嗣“忘象”之说,蒙庄绪余尔。
《左传》疏引《易》云:“伏羲作十言之教,曰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消、息。”朱子发以为郑康成之语。愚谓“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以千里”,见于《易纬通卦验》,汉儒皆谓之《易》。则此所谓《易》云者,盖纬书也。
郑康成《诗笺》多改字,其注《易》亦然。如“包蒙”,谓“包当作彪,文也”;《泰》“包荒”,谓“荒读为康,虚也”;《大畜》“豶豕之牙”,谓“牙读为互”;《大过》“枯杨生荑”,谓“枯音姑,无姑山榆”;《晋》“锡马蕃庶”读为“藩遮”,谓“藩遮,禽也”;《解》“百果草木皆甲宅”,“皆”读如“解”,“解谓坼,呼皮曰甲,根曰宅”;《困》“劓刖”当为“倪㐳”;《萃》“一握为笑”,“握”读为“夫三为屋”之“屋”;《系辞》“道济天下”,“道”当作“导”,“言天下之至赜”,“赜”当为“动”;《说卦》“为乾卦”,“乾”当为“幹”。其说多凿。郑学今亡传,《释文》及《正义》间见之。
《书序》:“八卦之说,谓之‘八索’,求其义也。”而贾逵以为“八王之法”,张平子以为“《周礼》八议之刑”。索,空也,空设之。唯马融以为八卦。杜预但云“古书名”,盖孔安国《书序》犹未行也。愚按,《国语》史伯曰“平八索以成人”,韦昭注谓“八体以应八卦也,谓《乾》为首,《坤》为腹,《震》为足,《巽》为股,《离》为目,《兑》为口,《坎》为耳,《艮》为手”,此足以证孔、马之说。
《易》正义云:“伏牺制卦,文王系辞,孔子作《十翼》。”朱子谓《系辞》本文王、周公所作之辞,系于卦爻之下者,上《系》、下《系》乃孔子所述《系辞》之传也。《彖》即文王所系之辞。《象》者,卦之上下两象及两象之六爻,周公所系之辞也。《彖象上下传》者,孔子释经之辞也。愚按,《释文》云:“王肃本作‘系辞上传’,讫于《杂卦》,皆有‘传’字。”《本义》从之。《汉·儒林传》云:“孔子晩而好《易》,读之韦编三绝,而为之传。”王肃本是也。
阮逸云:“《易》著人事,皆举商、周。‘帝乙归妺’、‘高宗伐鬼方’、‘箕子之明夷’,商事也;‘密云不雨,自我西郊’,‘王用亨于岐山’,周事也。”朱子发云:“《革》存乎汤、武,《明夷》存乎文王、箕子,《复》存乎颜氏之子,故曰‘存乎其人’。”朱文公谓:“疑皆帝乙、高宗、箕子占得此爻。”
《明夷》之《彖》曰文王、箕子者,《易》、《洪范》道统在焉。“用晦”,所以明道也。象、数相为经纬,皆演于商之季世。
桓谭《新论》云:“《连山》八万言,《归藏》四千三百言。”夏《易》详而商《易》简。未详所据。
孔子卜得《贲》。孔子曰:“不吉。”子贡曰:“夫《贲》亦好矣,何谓不吉乎?”孔子曰:“夫白而白,黑而黑,夫《贲》又何好乎?” 《吕氏春秋》:“贲,色不纯也。”
苕谿刘氏云:“《夬》以五君子决一小人,不曰‘小人道消’,而曰‘道忧’,盖上下交而志同,如《泰》之时,然后小人之道不行。若以五君子临一小人,徒能使之忧而已。惟其有忧,则将图之无不至矣。”愚谓“小人道消”,嘉祐是也;“小人道忧”,元祐是也。
《井》之“九三”,荆公解云:“‘求王明’,孔子所谓‘异乎人之求’也。君子之于君也,以不求求之;其于民也,以不取取之;其于天也,以不祷祷之;其于命也,以不知知之。《井》之道,无求也,以不求求之而已。”文意精妙,诸儒所不及。
王辅嗣以“寂然至无”为《复》,又云:“冬至,阴之复;夏至,阳之复。”苏子美辨其非。愚谓先儒云“至静之中有动之端”,所以见天地之心,与寂然至无之说异矣。“冬至阴之复”,盖如周子“利贞诚”之复,就归处言之。荆公曰:“阳以进为复,初九是也;阴以退为复,六二、六三、六四是也。”
薛氏曰:“《易》以初爻为七日者,举前卦而云也。《复》之‘七日来复’,《震》‘既济之七日得’,皆举初爻。”
叶少蕴谓:“凡《易》见于有为者,皆言‘用’。用之者何?体也。而《易》不以体对用,故别而论之曰:《易》无体。”晁景迂曰:“体用本乎释氏。”
利贞者,性情也。王辅嗣注:“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程子《颜子好学论》“性其情”之语本此。
“君子道盛,小人自化。故舜、汤举皋、伊而不仁者远。”玉泉喻氏云:“《泰》‘小人道消’,非消小人也,化小人为君子也。”
《泰》初九:“拔茅茹,以其汇,征吉。”《本义》云:“郭璞《洞林》读至‘汇’字绝句,下卦放此。”愚按正义曰:“‘以其汇’者,汇,类也,以类相从。‘征吉’者,征,行也。上《坤》而顺,下应于《乾》,已去则纳,故征行则吉。”亦以“汇”字绝句。《泰》之“征吉”,引其类以有为;《否》之“贞吉”,絜其身以有待。
俭德避难,朱子谓“收敛其德,不形于外”。 申屠蟠以之。
《泰》之“三”,无往不复,阳之极也,而否将萌。《否》之“四”,有命无咎,阳之复也,而泰将至。
一许敬宗在文馆,唐为武氏矣。一杨畏居言路,元祐为绍圣矣。“羸豕”之孚,“左腹”之入,可不戒哉!
家声之隤,陇西以为愧;城角之缺,新平以为耻。清议所以维持风俗也。清议废,风俗坏,则有毁宗泽而誉张邦昌者,有贬张浚而褒秦桧者。观民风设教,居贤德善俗,可不谨哉!
齐德衰于召陵,晋志怠于萧鱼;淮平而异、鎛用,潞定而归真惑。《易》曰:“日中则昃。”《玄》曰:“月阙其抟,不如开明于西。”
“制官刑”则“具训蒙士”,“无彝酒”则“诰教小子”。《易》曰:“童牛之梏。”《记》曰:“禁于未发之谓豫。”
龟灵而焦,雉文而翳,是以“衣锦尚絅”;兰薰而摧,玉刚而折,是以“危行言孙”。此“白贲”、“素履”所以无咎。
知止而后有定,故观身于《艮》。恻隐之心,仁之端也,故观心于《复》。
惟进贤可以正君,故公仲进牛畜、欣、越,而歌者之田止;孔明进攸之、祎、允,而宫府之体一。惟正己可以格君,故管仲有三归,不能谏六嬖之惑;魏相因许伯,不能遏弘、石之恶。《泰》曰“拔茅”,《渐》曰“进以正”。
《乾·文言》曰:“宽以居之。”朱子谓:“心广而道积。”程子《易·小畜》传曰:“止则聚矣。”吕成公谓:“心散则道不积,充拓收敛,当两进其功。”
丹书敬义之训,夫子于《坤》六二《文言》发之。“孟子以‘集义’为本,程子以‘居敬’为先。”张宣公谓:“工夫并进,相须而相成也。”
“艮者,限也,限立而内外不越。天命限之,内也不可出;人欲限之,外也不可入。”郭冲晦云。
“小畜 (上) 〔下〕体乾,复上体坤,乾坤相应,故《小畜》初九‘复自道’,‘九二’‘牵复,吉’,与《复》六四‘中行独复’,‘六五’‘敦复无悔’,义甚相类。‘牵复’中‘不自失’,‘敦复’中以‘自考’,‘二’、‘五’皆得中故也。”澹庵云。
“同人于野”,公之大也。“艮其背”,止之至也。皆见于《彖》,明一卦之义也。
里克之中立,邓析之两可,终于邪而已。故《随》之“六二”曰:“弗兼与也。”
“虚美熏心”,秦乱之萌;“浮文妨要”,晋衰之兆。故《贲》受之以《剥》。
廉耻,国之脉也。廉耻泯则国从之,是以楚瓦好贿郢城危,晋盈求货霸业衰,秦赂谗牧迁为虏,汉金间增垓败羽。利之覆邦,可畏哉!《大学》之末,七篇之始,所以正人心、塞乱原也。在《益》之《屯》曰:“莫益之,或击之。”
“翰音登于天”,无实之名也,殷浩、房琯以之。
君子无斯须不学也,黄霸之受《尚书》,赵岐之注《孟子》,皆在患难颠沛中,况优游暇豫之时乎?《易》曰:“困而不失其所亨。”
《连山》首《艮》,艮,万物之所终始也。八风始于不周,卦气始于《中孚》,冬至为历元,黄钟为律本。北方终阴而始阳,故谓之朔方。《太玄》纪日于牛宿,纪气于中首,而以罔、冥为元。艮之终始万物也。虞仲翔云:“万物成始乾甲,成终坤癸。艮东北,是甲癸之间。”沙随程氏云:“医家《难经》为《百刻图》,一岁阴阳升降,会于立春,一日阴阳昏晓,会于艮时。此说与《易》合。”又云:“北方之气,至阴而阳生焉。《彖》曰:‘习坎,重险也。’于物为龟为蛇,于方为朔为北,于《太玄》配罔与冥,所以八纯卦中,独冠以习。”
日月为《易》,一奇一耦,阴阳之象也。王介甫《诗说》云:“彼曰‘七月’、‘九月’,此曰‘一之日’、‘二之日’,何也?阳生矣则言日,阴生矣则言月。与《易·临》‘至于八月有凶’,《复》‘七日来复’同意。四月正阳也,秀葽言月,何也?以言阴生也。阴始于四月,生于五月,而于四月言阴生者,气之先至者也。”李子思云:“《复》刚长,以日云者,幸其至之速。《临》阳消,以月云者,幸其消之迟。”沙随程氏云:“阳极于九,而少阴生于八,阴之义配月。阴极于六,而少阳复于七,阳之义配日。”
一卦变六十四,六十四卦变四千九十有六。六爻不变与六爻皆变者,其别各六十有四;一爻变与五爻变者,其别各三百八十有四;二爻变与四爻变者,其别各九百有六十;三爻变者,其别一千二百有八十。朱子发谓:“《需》‘利用恒’者,《需》之《恒》也。《蒙》六五‘顺以巽’者,《蒙》之《观》也。《乾》九四‘乾道乃革’者,《乾》之《小畜》也。《小畜》之中又有《离》、《兑》,故曰《革》。是谓天下之至变。”张真父谓:“《易》无所不变,《蒙》曰‘困蒙’,《小畜》曰‘复自道’,又曰‘牵复’,《履》曰‘夬履’,《离》曰‘履错然’,《归妹》曰‘跛能履’,《泰》曰‘帝乙归妹’,《临》曰‘咸临’,《咸》曰‘执其随’,《艮》曰‘不拯其随’,《噬嗑》曰‘颐中有物’,《睽》曰‘厥宗噬肤’,《损》曰‘勿损益之’,又曰‘或益之’,《夬》曰‘壮于前趾’,又曰‘壮于頄’,《遯》曰‘执之用黄牛之革’,《鼎》曰‘鼎耳革’,《兑》曰‘孚于剥’,《未济》曰‘震用伐鬼方’,皆有卦变之象。《小畜》以一阳为复,《兑》以一阴为剥,变之变者也。六十有四,相错而不相乱。”张文饶谓:“《临》之初、二,皆曰‘咸临’,有《咸》象也,《咸》之用,在《兑》之说也。《履》之‘九五’曰‘夬履’,有《夬》象也,《夬》与《履》,《乾》、《兑》相易之卦也。”
《临》所谓“八月”,其说有三:一云自丑至申为《否》,一云自子至未为《遯》,一云自寅至酉为《观》。《本义》兼取《遯》、《观》二说。《复》所谓“七日”,其说有三,一谓卦气起《中孚》,六日七分之后为《复》,一谓过《坤》六位,至《复》为七日,一谓自五月《姤》一阴生,至十一月一阳生。《本义》取“自《姤》至《复》”之说。
《易》正义云:“四月纯阳,阴在其中,而靡草死。十月纯阴,阳在其中,而荠麦生。”《汉和帝纪》:“有司奏,以为夏至则微阴起,靡草死,可以决小事。”与《月令》不同。张文饶曰:“阳虽生于子,实兆于亥,故十月荠麦生。阴虽生于午,实兆于巳,故四月靡草死。” 《参同契》:“二月榆死,八月麦生。”
“初六,履霜,阴始凝也。”见于《魏·文帝纪》注,太史丞许芝引《易传》之言。沙随程氏、朱文公皆从之。 郭京本无“初六”字。
龟山曰:“子见南子,‘包承’者也,此大人处否而亨之道。”朱文公谓非所以为训,“若使大人处否而包承小人,以得亨利,则亦不足以为大人矣。”
《颐》初九,王辅嗣注云:“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至哉斯言,可书诸绅。
“病从口入,祸从口出。”傅玄《口铭》也。《颐》“慎言语,节饮食”,正义用其语。
“圣人教人,用《蒙》而不用《复》。盖《复》者,去其不善而复于善之谓也。若《蒙》,则无不善亦未有所失也。”周南仲云。
“趾所以行,辅所以言。艮其趾,虽行犹不行也;艮其辅,虽言犹不言也。故能时行时止,动静不失其时,其道光明。”冯当可云。 《艮》六四“艮其身”,《象》以躬解之,伛背为躬,见背而不见面。朱文公诗云“反躬艮其背”,止于所不见,止于至善也。
“帝乙归妹”,子夏传谓汤之归妺也。京房载汤嫁妹之辞曰:“无以天子之尊而乘诸侯,无以天子之富而骄诸侯。阴之从阳,女之顺夫,本天地之义也。往事尔夫,必以礼义。”荀爽对策,引“帝乙归妹”,言“汤以娶礼归其妹于诸侯也”。张说《鄎国公主铭》亦云:“帝唐降女,天乙归妹。”若《左传》筮遇《泰》之《需》,曰:“微子启,帝乙之元子也。”虞翻亦云“纣父”。二说不同,《正义》皆略之。
“《离》言‘明两作’,《坎》言‘水洊至’。起而上者作也,趋而下者至也。”此陆农师之说,朱文公取之。
范谔昌《证坠简》:“《震·彖辞》脱‘不丧匕鬯’四字”,程子取之;“《渐》上九疑‘陸’字误”,胡安定取之。
《释文》引《子夏传》云:“地得水而柔,水得地而流,故曰比。”《周礼》疏谓:“坤为土,坎为水,水得土而流,土得水而柔。”是水土和合,故象先王建万国,亲诸侯。
《释文》引郑注异字,然《内则》注“明夷睇于左股”,犹有所遗。
“朋盍簪”,簪,疾也。至侯果始有冠簪之训。晁景迂云:“古者礼冠,未有簪名。”
《说苑》:周公戒伯禽曰:“《易》曰:‘有一道,大足以守天下,中足以守国家,小足以守其身,谦之谓也。’”孔子曰:“《易》曰:‘不损而益之,故损;自损而终,故益。’”今《易》无此言。又泄冶曰:“《易》曰:‘夫“君子居其室”云云,君子之所以动天地,可不慎乎!天地动而万物变化。’”今《易》无末一句。然泄冶在夫子之前,而引《易大传》之言,殆非也。
《盐铁论》文学引《易》曰:“小人处盛位,虽高必崩。不盈其道,不恒其德,而能以善终身,未之有也。是以初登于天,后入于地。”《说文》引《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今《易》无之。疑《易传》及《易纬》。
后汉鲁恭引《易》曰:“‘潜龙勿用’,言十一月、十二月阳气潜藏,未得用事,虽煦嘘万物,养其根荄,而犹盛阴在上,地冻水冰,阳气否隔,闭而成冬。故曰:‘履霜坚冰,阴始凝也。驯致其道,至坚冰也。’言五月微阴始起,至十一月坚冰至也。”又云:“《易》十一月‘君子以议狱缓死’。”又云:“案《易》五月《姤》用事,经曰‘后以施令诰四方’,言君以夏至之日,施命令止四方行者,所以助微阴也。”又引《易》曰“‘有孚盈缶,终来有它吉’,言甘雨满我之缶,诚来有我而吉已。”赵温曰:“于《易》,一为过,再为涉,三而弗改,灭其顶,凶。”汉儒说《易》,可以参考。
王肃注《易》十卷,今不传。其注“噬乾胏,得金矢”曰:“四体离阴卦,骨之象。骨在乾肉,脯之象。金矢所以获野禽,故食之反得金矢。君子于味必思其毒,于利必备其难。”见《太平御览》。
《汉·郊祀志》引“西邻之禴祭”,颜师古注:“瀹煮新菜以祭。”盖以“禴”为“瀹”。王辅嗣云:“禴,祭之薄者也。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亦与颜注同。郑康成谓:“禴,夏祭之名。”
《离》九三,蔡伯静解云:“‘鼓缶而歌’,当衰而乐也。‘大耋之嗟’,当衰而哀也。盛衰之道,天之常也。君子之心,顺其常而已。不乐则哀,皆为其动心而失其常者,故凶。”此说长于古注。
《京氏易》,“剥床以簠”谓祭器。澹庵云:“《易》于《剥》、《坎》,取象簠簋,以精意寓焉。”
“上天下泽,《履》”,此《易》之言礼。“雷出地奋,《豫》”,此《易》之言乐。吕成公之说,本于《汉书》“上天下泽,春雷奋作,先王观象,爰制礼乐”。
“涣其群”,苏明允云:“群者,圣人所欲涣以一天下者也。”《本义》取之,谓程传有所不及。
充善端于“蒙泉”之始,绝恶念于“履霜”之萌。
《坊记》曰:“不耕获,不菑畬,凶。”《荀子》曰:“括囊无咎无誉,腐儒之谓也。”《左氏传》穆姜以“元、亨、利、贞”为《随》之四德。为是说者,其未见《彖》、《象》、《文言》欤?
《易纬坤凿度》注云:“虞世南曰:‘不读《易》,不可为宰相。’”注者未详其人,亦天下名言也。
“乾乾”、“夬夬”皆九三,重刚也。“谦谦”初六,居下卦之下也,“坎坎”六三,居重险之闲也,“蹇蹇”六二,阴居阴也。
诸卦之爻,皆及卦名,坤、小畜、泰、大畜、既济六爻悉无之。
八卦之象,又有六焉。《巽》曰木;《坎》曰云,曰泉,曰雨;《离》曰明,曰电。
《曾子·天圆篇》:“火日外景,金水内景。”薛士龙诗云:“尝闻曾子书,金火中外明。圆方递含施,二景参黄庭。”愚按《周髀》云:“日犹火,月犹水。火则外光,水则含景。”其说本于《易》之《坎》、《离》。《坎》内阳外阴,故为水、为月;《离》内阴外阳,故为火、为日。
《系辞》正义云:“韩氏亲受业于王弼,承王弼之旨,故引‘弼云’以证成其义。”愚考王弼终于魏正始十年,韩康伯,东晋简文帝引为谈客,二人不同时,相去甚远,谓之“亲受业”,误矣。
程子言《易》,谓“得其义,则象数在其中”,朱子以为“先见象数,方说得理,不然事无实证,则虚理易差”。愚尝观颜延之《庭诰》云:“马、陆得其象数,取之于物;荀、王举其正宗,得之于心。”其说以荀、王为长。李泰发亦谓“一行明数而不知其义,管辂明象而不通其理”。盖自辅嗣之学行,而象数之说隐。然义理、象数,一以贯之,乃为尽善。故李鼎祚独宗康成之学,朱子发兼取程、邵之说。
冯当可谓:“王辅嗣蔽于虚无,而《易》与人事疏;伊川专于治乱,而《易》与天道远。”又谓:“近有伊川,然后《易》与世故通,而王氏之说为可废。然伊川往往舍画求《易》,故时有不合,又不会通一卦之体,以观其全,每求之爻辞离散之间,故其误十犹五六。”晁子止为《易广传》,当可答书曰:“判浑全之体,使后学无以致其思,非传远之道。”
吕元钧云:“求于八卦之先,而牵于数,故谓《坎》、《离》先天地;得于六爻之后,而惑乎气,故谓卦气起《中孚》。”
伏羲之《易》,当以图观,文王以后始有书。艾轩云:“《易》不画,《诗》不歌,无悟入处。”诚斋云:“卦者其名,画者非卦也,此伏羲氏初制之字也。”愚按,《易纬乾凿度》以八卦之画为古文天、地、风、山、水、火、雷、泽字。
上《系》七爻,起于《中孚》“鸣鹤在阴”;下《系》十一爻,起于《咸》“憧憧往来”。《卦气图》自《复》至《咸》八十八阳、九十二阴,自《姤》至《中孚》八十八阴、九十二阳,《咸》至《姤》凡六日七分,《中孚》至《复》亦六日七分,阴阳自然之数也。
龟山曰:“《乾》、《坤》两卦,圣人释其义于后,是解《易》之法。”沙随曰:“《乾》、《坤》,《易》之门,《文言》于《乾》,四致意焉,《坤》则一而已。举《乾》、《坤》之义,则他卦可知。上《系》解七爻,下《系》解十一爻,大略类《文言》,学者可以三隅反。”
“何以守位曰人”,《释文》云:“桓玄、明僧绍作‘仁’。”今本乃从桓玄,误矣。《本义》作“人”,云:“吕氏从古,盖所谓‘非众罔与守邦’。”
筮法,依七、八、九、六之爻而记之。古用木画地。《少牢》云:“卦者在左坐,卦以木。”《特牲》云:“卒筮,写卦。筮者执以示主人。” 卦者主画地识爻,六爻备,乃以方版写之。 “今则用钱,以三少为重钱,九也;三多为交钱,六也;两多一少为单钱,七也;两少一多为拆钱,八也。”见《仪礼》疏。
《易》者,数之原也。《屯》“十年乃字”,《需》“三人”,《讼》“三百户”、“三褫”,《师》“三锡”,《比》“三驱”,《同人》“三岁”,《蛊》“先甲后甲三日”,《临》“八月”,《复》“七日”、“十年”,《颐》“十年”,《坎》“簋贰”、“三岁”,《晋》“三接”,《明夷》“三日不食”,《睽》“二女一车”,《解》“三狐”,《损》“贰簋”、“三人”、“一人”、“十朋”,《益》“十朋”,《夬》“五刚”,《萃》“一握”,《困》“三岁”,《革》“三就”,《震》“七日”,《渐》“三岁”,《丰》“三岁”,《旅》“一矢”,《巽》“先庚后庚三日”、“三品”,《既济》“七日”、“三年”,《未济》“三年”。其数例总释于《乾凿度》。如“月几望”、“巳日乃孚”,皆阴阳气数之变。
卦具四德者七,乾、坤、屯、随、临、无妄、革也。惟乾不言所利。
遏恶扬善,所以顺天休命;内君子外小人,所以财成天地之道。
《乾》、《坤》既位,人居其中。《屯》以“建侯”作之君,《蒙》以“养正”作之师。
《大畜》为学,《贲》为文。“能止健”而后可以为学,“文明以止”而后可以为文。止者,笃实而已。不以笃实为本,则学不足以成德,文不足以明理。
《易》立乎其中,体也;《易》行乎其中,用也。朱子谓:“行以造化言,立以卦位言。”
《旅》初六“斯其所取灾”,王辅嗣注云:“为斯贱之役。”唐郭京谓“斯”合作“㒋”。愚按《后汉·左雄传》“职斯禄薄”注云:“斯,贱也。”不必改㒋字。
“城复于隍,其命乱也。”汤伯纪云:“乱,如‘疾病则乱’之‘乱’。”愚谓唐玄宗极炽而丰,泰之极也,以李林甫、杨国忠为周、召,以安禄山、哥舒翰为方、虎,非“命乱”而何!
《汉·郊祀志》:“刘向引《易大传》曰:‘诬神者殃及三世。’”愚按《大戴礼·本命篇》“诬鬼神者罪及二世”,《易大传》岂即此篇欤?
《说卦·释文》引荀爽《九家集解》,得八卦逸象三十有一。《隋》、《唐志》“十卷”,唯《释文序录》列九家名氏,云,“不知何人所集,称荀爽者,以为主故也。其序有荀爽、京房、马融、郑玄、宋衷、虞翻、陆绩、姚信、翟子玄,为《易义注》,内又有张氏、朱氏,并不详何人。”荀悦《汉纪》云:“马融著《易解》,颇生异说。爽著《易传》,据爻象承应、阴阳变化之义,以十篇之文,解说经意。由是兖、豫言《易》者,咸传荀氏学。”今其说见于李鼎祚《集解》。若“乾升于坤曰云行,坤降于乾曰雨施”,“乾起坎而终于离,坤起离而终于坎。离、坎者,乾、坤之家而阴阳之府,故曰大明终始”,皆诸儒所未发。
王昭素谓:“《序卦》云‘《离》者丽也’。丽必有所感,故受之以《咸》。咸者感也。”凡十四字,晁以道《古易》取此三句增入正文,谓后人妄有上、下经之辩。吴仁杰亦从王、晁之论。沙随程氏按《系辞》曰:“二篇之策,从韩康伯本。”张文饶云:“《序卦》上经不言《乾》、《坤》,下经不言《咸》者,天地人物之本必藏诸用也。”朱新仲谓:“《一行易纂》引孟喜《序卦》曰:‘阴阳养万物,必讼而成之;君臣养万民,亦讼而成之。’然则《序卦》亦杂以经师之言欤?”
刘梦得《辨易九六论》曰:“董生言本毕中和,中和本其师,师之学本一行。”朱文公曰:“毕氏揲法,视疏义为详。柳子厚诋梦得肤末于学,误矣。”
《古易》五家:吕微仲、晁以道、睢阳王氏、东莱吕氏、九江周燔。又有程迥、吴仁杰二家。而洪兴祖以一行所纂《古子夏传》为正,以诸书附着其下,为《考异释疑》。
经说多依托,《易》为甚。子夏传,张弧作也。关子明传,阮逸作也。《麻衣正易》,戴师愈作也。
《越绝外传》:范子曰:“道生气,气生阴,阴生阳。”愚谓“先阴后阳”即《归藏》先《坤》之义,阖而辟,静而动也。
《郑志》:张逸问《赞》云:“我先师棘下生,何时人?”答云:“齐田氏时。善学者所会处也,齐人号之棘下生,无常人也。”愚案康成有《易赞》,所谓《赞》云者,《易赞》也。棘下,即稷下也。刘向《别录》:“谈说之士会于稷门下。”
《京氏易·积算法》引夫子曰:“八卦因伏羲,暨于神农,重乎八纯。圣理玄微,易道难究。迄乎西伯父子,研理穷通,上下囊括,推爻考象,配卦世应,加乎星宿,局于六十四所、二十四气,分天地之数,定人伦之理,验日月之行,寻五行之端。灾祥进退,莫不因兹而兆矣。故考天地日月星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之情状,运气生死休咎,不可执一隅,故曰《易》含万象。”又引孔子云:“易有四易,一世二世为地易,三世四世为人易,五世六世为天易,游魂归魂为鬼易。”此占候之学,决非孔子之言也。张文饶言“四易”又异于是:“易有四,体一用三。伏羲《先天》,体也;《连山》天易,《归藏》地易,《周易》人易,用也。”
京氏谓“二至四为互体,三至五为约象”。《仪礼疏》云:“二至四,三至五,两体交互,各成一卦,先儒谓之互体。”
《说卦》虞翻曰:“《乾》、《坤》五贵三贱,故定位。《艮》、《兑》同气相求,故通气。《震》、《巽》同声相应,故相薄。《坎》戊《离》巳,月三十日一会于壬,故不相射。《坤》消从午至亥,故顺。《乾》息从子至巳,故逆。”盖用纳甲卦气之说。
“初九,潜龙”,辞也。有“九”则有“六”,变也。“潜龙”,象也;“勿用”,占也。辅汉卿谓:“《易》须识辞、变、象、占四字。” 项氏曰:“不称‘乾马’而称‘震龙’,震,动也,乾之动自震始。”
阳为大,阴为小。《大畜》、《小畜》,《大过》、《小过》,取阴阳为义。
六爻有得有失,唯《谦》三吉三利,《家人》一爻悔亡,五爻皆吉。
《汉书·叙传》“六世耽耽,其欲浟浟”, 音涤。 注:“《颐·六四》爻辞,浟浟,欲利之貌。今《易》作‘逐逐’。”子夏传作“攸攸”。颜注以“浟浟”为欲利,辅嗣以“逐逐”为尚实,其义不同。
上蔡谢子为《晁以道传易堂记后序》,言:“安乐邵先生《皇极经世》之学,师承颇异。安乐之父,昔于庐山解后文恭胡公,从隐者老浮图游。隐者曰:‘胡子世福甚厚,当秉国政;邵子仕虽不耦,学业必传。’因同授《易》书。”上蔡之文今不传,仅载于张稘《书文恭集后》。康节之父伊川丈人,名古,字天叟。
邵子《观物外篇》曰:“天地之气运,北而南则治,南而北则乱。乱久则复北而南矣。”张文饶谓:“《先天图》自《泰》历《蛊》而至《否》,自《否》历《随》而至《泰》,即南北之运数也。”《闻见录》载邵子之言曰:“天下将治,地气自北而南,将乱,自南而北。”盖为闻杜鹃发也。陈忠肃谓重南轻北,分裂有萌,则以人事知之。
欧阳公以《河图》、《洛书》为怪妄。东坡云:“著于《易》,见于《论语》,不可诬也。”南丰云:“以非所习见,则果于以为不然,是以天地万物之变为可尽于耳目之所及,亦可谓过矣。”苏、曾皆欧阳公门人,而论议不苟同如此。
迂斋讲《易》,谓:“伏羲未作《易》之前,天下之人心无非易;伏羲既作《易》之后,天下之万事无非易。”又《策问》谓:“种明逸以易学名,而其后世衡至师道累叶为名将。郭逵以将帅显,而其后兼山、白云皆明《易》。盖《易》之为书,兵法尽备,其理一也。”愚闻之先君云。
知识欲高明,故效天;操履贵笃实,故法地。
晁景迂述郭敏修之言曰:“所以生生者,智水不可不崇,而礼火则卑之,此卦之所以《既济》也。” 养生之说,阴升阳降。
《史记》春申君说秦昭王,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今《易·未济》曰:“小狐汔济濡其尾。”
“高宗伐鬼方。”《后汉·西羌传》:“武丁征西羌鬼方,三年乃克。”《竹书纪年》:“武丁三十五年,周王季伐西落鬼戎。”然则鬼方即鬼戎与?《诗·殷武》“奋伐荆楚”,朱子《集传》云:“《易》曰‘高宗伐鬼方,三年克之’,盖谓此。”愚按《大戴礼·帝系篇》“陆终氏娶于鬼方氏”,《楚世家》“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芉姓,楚其后也”,可以证《集传》之说。
《未济》“三阳失位”,程子得之成都隐者。朱子谓:“《火珠林》已有,盖伊川未曾看杂书。”
虞翻梦吞三爻而通《易》,陆希声梦三圣人而舍象数作传。然翻未知“言有序”之戒,希声未知“比之匪人”之训,践履与《易》相违。
张绪云“何平叔不解《易》中七事”,伏曼容云“何晏疑《易》中九事”。愚谓晏以《老》《庄》谈《易》,系小子观朵颐,所不解者岂止七事哉。 以义理解《易》,自王弼始。何晏非弼比也。清谈亡晋,衍也,非弼也。范宁以王弼、何晏并言,过矣。
“上坎为云,下坎为雨”,虞翻之说也,郭子和从之。 坎在上为云,故云雷屯,坎在下为雨,故雷雨作解。 “女子贞不字”,谓许嫁笄而字,耿氏之说也,朱文公从之。
《咸》之感无心,感以虚也;《兑》之说无言,说以诚也。尧之“于变时雍”,孔子之“绥来动和”,其感至矣。文王灵台之乐,宣王《云汉》之忧,其说深矣。
德非日新,不足以言盛。义非入神,不足以言精。
《馆阁书目》:“《周易元包》十卷,唐卫元嵩撰。”今按杨楫序云:“元嵩,益州成都人。明阴阳历算。献策后周,赐爵持节蜀郡公。武帝尊礼,不敢臣之。”《北史·艺术传》:“蜀郡卫元嵩,好言将来事,不信释教,尝上疏极论之。”《书目》以为唐人,误矣。
扬雄《覈灵赋》曰:“《大易》之始,河序龙马,洛贡龟书。”刘牧谓《河图》、《洛书》同出于伏羲之世。
曾子固为《徐复传》云:“康定中,仁宗命讲《易》《乾》、《坤》、《既济》、《未济》,又问今岁直何卦,西兵欲出如何。复对:‘岁直小过,而太一守中宫,兵宜内不宜外。’仁宗嘉其言。与林瑀同修《周易会元纪》。”今考侍讲林瑀上《会元纪》,推帝王即位,必遇辟卦,而真宗乃得卿卦。每开说,皆谄谀之辞,缘饰以阴阳。贾昌朝奏瑀所学不经,不宜备顾问,遂绌之。复与瑀同修不经之书,不可谓知《易》也。《荀子》曰:“善为《易》者不占。”
“介于石”,古文作“砎”。晋孔坦书曰:“砎石之易悟。”
《坤》曰“早辩”,《解》曰“夙吉”。治之于未乱,为之于未有。在周子谓之“几”,在张子谓之“豫”。
程子《易传》,晩始授门人。止斋《春秋后传》亦曰:“此身后之书。”刘道原谓:“柳芳《唐历》本皆不同,由芳书未成而传之故也。”
《易纬辩终备》曰:“煌煌之燿,《乾》为之纲。合凝之类,《坤》握其方。雄雌呿吟,六节摇通。万物孳甲,日营始东。”六节盖谓六子。日营始东,《震》也。
东坡曰:“《左氏》论《易》,唯南蒯、穆姜之事为近正。” 知庄子曰:“师出以律,有律以如己也。”杜预注:“法行则人从法,法败则法从人。”亦格言也。
天地未尝一日无阳,亦未尝一日无君子,故十月为阳,纯坤称龙。朱子曰:“《复》之一阳,是《坤》卦积来,一日生一分,至十一月一阳始成。”
《困》九五曰:“利用祭祀。”李公晦谓:“明虽困于人,而幽可感于神。岂不以人不能知,而鬼神独知之乎?” 愚谓孔子云“知我者其天乎”,韩子云“惟乖于时,乃与天通”,不求人知而求天知,处困之道也。
《坎》之“六四”曰:“樽酒,簋贰,用缶。”在险之时,用礼之薄。它爻之言酒者三:《需》九五“需于酒食”,《困》九二“困于酒食”,《未济》上九“有孚于饮酒”,卦皆有《坎》。文王、周公以《酒诰》戒,其象见于《易》,其言详于《书》。三爻皆阳,刚制之意也。
“萈陆夬夬。”项氏《玩辞》曰:“萈音丸,山羊也。陆,其所行之路也,犹‘鸿渐于陆’之‘陆’。兑为羊,在上卦有山羊之象。”愚按,《说文》“萈,山羊细角也,从兔足,苜声,读若丸。‘宽’字从此。”徐锴按:“《本草注》:萈羊似麢,羊角,有文,俗作羱。”
“圣人不以位为乐也。”在《易》谓之“虎尾”,在《书》谓之“朽索”、“深渊”。
“先甲”、“先庚”。吴祕注《法言》云:“《周礼》‘治象,挟日而敛之’,郑司农云:‘从甲至癸,谓之挟日。是以《易》称“先甲三日”、“先庚三日”,皆为申命令之义。独取甲、庚者,以甲木主仁,示其宽令也;庚金主义,示其严令也。’”
程子谓“学《易》先看王弼”。余谓辅嗣之注,学者不可忽也。于《乾》九三曰:“《乾》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亢龙之悔。《坤》三以处下卦之上,故免龙战之灾。”“上九”曰:“夫以刚健而居人之首,则物之所不与也;以柔顺而为不正,则佞邪之道也。故‘乾吉’在无首,‘坤利’在永贞。”于《文言》曰:“进物之速者,义不若利;存物之终者,利不及义。”又曰:“文王‘明夷’,则主可知矣;仲尼‘旅人’,则国可知矣。”又曰:“不性其情,何能久行其正?”于《坤》曰:“方而又刚,柔而又圆,求安难矣。”“初六”曰:“阴之为道,本于卑弱而后积著者也,故取‘履霜’以明其始。阳之为物,非基于始以至于著者也,故以‘出处’明之,则以初为潜。”于《小畜》上九曰:“《大畜》者,畜之极也。畜而不已,畜极则通,是以其畜之盛在于四、五,至于上九,道乃大行。《小畜》积极而后乃能畜,是以四、五可以进,而上九说征之辐。”于《大有》六五曰:“不私于物,物亦公焉;不疑于物,物亦诚焉。”于《豫》初六曰:“乐过则淫,志穷则凶,豫何可鸣?”于《观》上九曰:“观我生,自观其道者也;观其生,为民所观者也。”于《贲》六五曰:“贲于束帛,丘园乃落;贲于丘园,帛乃戋戋。用莫过俭,泰而能约,故必吝焉乃得终吉也。”于《复》曰:“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于《颐》初九曰:“安身莫若不竞,修己莫若自保。守道则福至,求禄则辱来。”于《家人》初九曰:“凡教在初而法在始。家渎而后严之,志变而后治之,则悔矣。”“九三”曰:“行与其慢,宁过乎恭;家与其渎,宁过乎严。”“上九”曰:“凡物以猛为本者,则患在寡恩;以爱为本者,则患在寡威。故《家人》之道,尚威严也。”于《睽》上九曰:“见豕负涂,甚可秽也;见鬼盈车,吁可怪也。先张之弧,将攻害也;后说之弧,睽怪通也。往不失时,睽疑亡也。贵于遇雨,和阴阳也。阴阳既和,群疑亡也。”于《蹇》初六曰:“处难之始,居止之初,独见前识。睹险而止,以待其时,知矣哉。”于《萃》之《象》曰:“聚而无防,则众生心。”于《渐》上九曰:“进取高洁,不累于位,无物可以屈其心而乱其志。峨峨清远,仪可贵也。”于《中孚》上九曰:“飞音者,音飞而实不从之谓也。”于《小过》六五曰:“《小畜》尚往而亨,则不雨也;《小过》阳不上交,亦不雨也。”
《乾》称父, 纯阳。 《坤》称母, 纯阴。 《震》长男, 阳在初。 《巽》长女, 阴在初。 《坎》中男, 阳在中。 《离》中女, 阴在中。 《艮》少男, 阳在末。 《兑》少女。 阴在末。
“知之崇,必欲其效天;义之精,必欲其入神。”
《蒙》之养正,察乎微;《颐》之养正,先乎近。
《家人》卦辞曰:“利女贞。”男正易,女正难。二《南》之诗,以化行闺门为极致。“上九”之《象》曰:“反身之谓也。”身正则家正矣。
《蒙》之“初”曰“发”,《家人》之“初”曰“闲”。《颜氏家训》谓:“教儿婴孩,教妇初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