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曲礼》说:“立必正方,不倾听。”意为站立时要端端正正,不斜着身子听讲。贾谊《新书》第六卷《容经》说:“固颐正视,平肩正背,臂如抱鼓。足间二寸,端面摄缨,端股整足。体不摇肘曰经立,因以微磬曰共立(恭立),因以磬折曰肃立,因以垂佩曰卑立。” 把站相分为“经立”、“恭立”、“肃立”、“卑立”四种姿势。
“经立”是冠带整齐,目视前方,肩平头正,两脚间隔二寸直立。“恭立”是上身微屈,头略低,视线下移,腰部自然微微弯曲。“肃立”是弯腰至90°,像磬的那样弯度,表示恭敬和谦虚。“卑立”也是弯腰,超过磬的弯度,表示“卑躬屈膝”。《礼记·曲礼》说:“立则磬折垂佩。主佩倚,则臣佩垂;主佩垂,则臣佩委。”意思是与天子、国君相处时,站立时要让上身向前屈,达到磬折垂佩的程度。如果君主直立,腰佩倚靠着身体,那么臣子要让腰佩悬垂下来;如果君主腰佩悬垂下来,那么臣子要让腰佩垂到地上。
清朝人拱手礼
人rén 甲骨文《铁》 191作 ,金文《般甗》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人部》:“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此籀文,象臂胫之形。” 许慎说:人是天地化育出来的生物中最为高贵的。这是籀文的人字,象形字。像臂胫分明的侧立人形。
“人”字的本义是“能够制造和使用工具进行劳动的人”。“人”是很早就出现的人体象形字,甲骨文中像人体形象的字造了很多,早期的侧立的人形,头、身、臂、肘、手、指、胫、颈、脚、趾,无一不备。后来先民用利器在龟甲或兽骨上契刻,线条直线多而弧线少,把头、身、腿、颈连成一笔弯折的线条,把臂、手也变成一道下垂的斜线了。
千百年来,“人”这个象形字,已从最早的图形化,经过线条化,变为今天的笔画了,这证明了文字演变的流程和一般规律。侧面站立的是“人”,正面站立的是“大”,躺着的是“尸”,跪着的是“卪”。甲骨文的“人”字,是一个侧面而立的人形,本义就是指所有人。凡是以“人”为形符的字,都与人类及其活动有关,如从、众、伐、休、伏、保等。人字形旁在汉字中没有固定的位置,既可置于左右两侧,也可放在中间。发展到隶书时,形成两种形体:一是立于左侧的“亻”,二是放在右侧的“人”。
《尔雅·释木》中有“核人”,指的是“果仁”。常常见到中医药方上写着“杏人七钱”或“枣人五钱”,指的是杏仁、枣仁。这说明“人”与“仁”两个字是可以通用的。
体tǐ 繁体作體。《说文》小篆作 。《说文·骨部》:“体(體),总十二属也。从骨,豊声。”许慎说:体是人身十二个部分的总名。形声字,骨是形符,豊是声符。段玉裁注:“首之属有三:曰顶、曰面、曰颐;身之属三:曰肩、曰脊、曰臀;手之属三:曰脥、曰臂、曰手;足之属三:曰股、曰胫、曰足。”合为十二部分。
竹雕渔翁(高13.5厘米)
“体”字的本义是“身体”,如《荀子·修身》:“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孟子·告子下》:“饿其体肤,空乏其身。”《韩非子·喻老》:“居五日,桓侯体痛。”由“身体”引申为“四肢”,如《论语·微子》:“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孟子·梁惠王上》:“轻暖不足于体与?”由“身体”引申为“体态”,如《玉台新咏·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可怜体无比。”而《论衡》:“天之与地,皆体也。”这个“体”指“实体”。沈约《宋书·谢灵运传论》:“自汉至魏,四百余年,辞人才子,文体三变。”这个“体”则指“文体”,即文章的体裁。
大dà dài 甲骨文《佚》 393作 ,金文《戍嗣子鼎》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大部》:“大,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许慎说:天为大、地为大、人也为大,所以大象人形。象形字,用正面人形显示大的意思。
“大”字的本义是“人体高大”。人形显示大,是“人为万物之灵”的缘故,也有“自以为大”的心理。“大”字,原是人体的正面形状,而用在汉字中常作部首,居于字体中间或上部,由“大”组成的字都与“人”有关,如夫、夭、夹、奔、爽。
由“人体高大”引申为“年龄大”,如《世说新语·方正》:“诸葛恢大女适太尉庾亮儿。”又指品德高尚,如《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吾且不以一眚掩大德。”
军士俑
《战国策·秦策》:“亦无大大王”中的前一个“大”是超过,意思是也没有超过大王您的。现在说的“我大你一轮”,是说我比你年长12岁,这个“大”也是超过的意思。“大夫”一词,时代不同,意义不同。秦汉以后有御史大夫、谏大夫、光禄大夫,读dà,是国君下面设立的卿、大夫、士三级官职的第二级。宋代以后称医生为大夫,读dài,一直延续至今。
在“大”字下添加符号一点造了个“太”字,是个指事字,意义与“大”字相同,如《广雅·释诂一》:“后世还言,而以为形容未尽,则作太。如大宰俗作太宰。大子俗作太子,周大王俗作太王是也。”可见,早在战国时期就已经使用“太”字,而《说文》正文却没有收入,只在“泰”字下收入了古文的“太”字。
天tiān 甲骨文一期《乙》 9092作 ,金文《毛公鼎》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一部》:“天,颠也,至高无上。从一、大。”许慎说:天是宇宙万物的首脑,地位是最高的。会意字,用一、大表示,一切事物中最大的就是天。
许慎认为天是“人头(颠)”,这是对的;认为是会意字从一、大,就不对了。“天”是“人”的象形字,不能把它拆分开来解释。甲骨文“天”与“大”字形近似,但有区别,“大”字是正面人立之形,而突出这个“大”字脑袋的就是“天”字。字形上部的头本应是圆形的,画横线或者画成方形的头,都是为了刻写的方便。
“天”的本义是人的“头”或“头顶”。“天”在甲骨文中有两种用法,其一就是用为“头顶”。如晋陶渊明诗“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山海经·海外西经》中说,古时候有个叫刑天的人,要与天神争位,被天神砍了头,葬在常羊山下。他的理想没有实现,心有不甘,只好用双乳作眼睛,用肚脐作嘴巴,整天拿着盾和长柄斧挥舞。“刑天”的“刑”用为动词施刑、动刑,“天”就是人头,“刑天”就是被砍了头。
由人体的最高处引申指自然界的最高处“青天”,例如,《吕氏春秋·慎行论》:“天地之精也。”《孟子·公孙丑下》:“天时不如地利。”汉王充《论衡·谈天》:“古天与今无异。”意为古代的天与现在的天没有什么两样。《乐府诗集·杂歌谣辞·敕勒歌》:“天似穹庐,笼盖四野。”唐白居易《长恨歌》:“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以上五例中的“天”都是指“青天”。而《尚书·商书·汤誓》:“有夏多罪,天命殛之。”《史记·项羽本纪》:“此天之亡我,非战之罪也。”晋陶渊明《归去来兮辞》:“乐夫天命复奚疑。”此三例中的“天”,则是指“上天的意志或自己的命运”。
玉立人
“天下”和“天涯”指的是“中国或世界”,如《孟子·公孙丑下》:“天下顺之。”三国蜀诸葛亮《出师表》:“今天下三分。”唐白居易《琵琶行(并序)》:“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唐高适《别董大》:“天下谁人不识君。”宋范仲淹《岳阳楼记》:“先天下之忧而忧。”
古书中的“天马”多指“骏马”,也有指“螳螂”的,如《吕氏春秋·仲夏》中的“天马”一词,就指“螳螂”。据《尔雅·翼》:“(螳螂)头长而身轻,其行如飞,有马之象。”
夫fū fú 甲骨文《前》 5.32作 ,金文《大簋》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大部》:“夫,丈夫也。从大,一以象簪也。周制以八寸为尺,十尺为丈。人长八尺,故曰丈夫。”许慎说:夫是成年男子的通称。象形字,“大”是人,“一”是成年男子束发上面的簪子。周代规定一尺的长度略相当于后来的八寸,十尺为一丈。成年男子身高达到汉制八尺,就是周制的一丈,所以称“丈夫”。
文吏俑
甲骨文中大、天、夫字形近似。古时男子二十而冠,冠礼之后就可束发,挽髻加簪,表示成年。
“夫”字的本义是成年男子,读fū,如《诗经·陈风·墓门》:“夫也不良,国人知之。”“夫”指那个人。《列子·汤问》:“遂率子孙荷担者三夫。”“三夫”就是三个成年男子。汉贾谊《论积贮疏》:“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夫”就是一个成年男子。
男子成年要娶妻,所以引申为女子的配偶,读fū,如《左传·僖公三十三年》:“先轸朝,问秦囚。公曰:‘夫人请之,吾舍之矣!’”“夫人”指丈夫的妻子。《乐府诗集·陌上桑》:“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夫”指丈夫。
“夫”用为指示代词“这”、“那”,读fú,是假借,与“夫”字的本义没有关系,如《论语·先进》:“夫人不言,言必有中。”唐柳宗元《捕蛇者说》:“故为之说,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宋王安石《游褒禅山记》:“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夫”字也可作句首语气词,如《左传·庄公十年》:“夫战,勇气也。”“夫”字放在句首,表示提起议论。“夫”字还可放在句末,表示感叹,如《论语·子罕》:“逝者如斯夫!”意思是那过去的岁月,就像这一去不返的流水啊!
“夫子”旧时用于称呼学者或老师,《墨子·公输》:“公输盘曰:‘夫子何命焉为?’”《孟子·梁惠王上》:“愿夫子辅吾志,明以教我。”
夭yāo 甲骨文《甲》 2810作 ,金文《亚囗爵》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夭部》:“夭,屈也。从大,象形。”许慎说:夭义为屈身。象形字,从大,像歪头的形状。
从甲骨文、金文看,“夭”字像人奔跑时两手摆动的形状,不见歪头。篆文错变为歪头,许慎根据小篆解说,说错了。
“夭”字的字形义当是“快速奔跑”,这个用法不见文献记载。《说文》的“屈身”义,也不见文献记载。
“夭夭”连用,文献词例的用法是形容“草木茁壮生长”,如《尚书·禹贡》:“厥草惟夭,厥木惟乔。”孔传:“少长曰夭;乔,高也。”《诗经·周南·桃夭》:“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夭夭是茂盛的样子,灼灼是花开鲜艳的样子。另一用法是形容“行动斯文和舒”,如《论语·述而》:“子之燕居,申申如也;夭夭如也。”意思是孔子闲居家里,衣冠楚楚,仪态温和,悠闲自在。
“夭”字也用为“夭折”,指“未成年死亡”,如《孟子·尽心上》:“夭寿不贰,修身以俟之。”《庄子·齐物论》:“莫寿于殇子,而彭祖为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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匕bǐ 甲骨文《乙》3729作 ;金文《我鼎》作 ,《妣己觚》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匕部》:“匕,相与比叙也,从反人。匕,亦所以用比取饭,一名柶。”许慎说:匕同比,意思是互相比较分出高下次序。象形字,用反写的“人”字表示这种比较存在于人群内部,并且“从”字的反写就是“比”字。匕、比读音相同。又,匕是用来舀取食物的勺匙,是古代取食物的器具,长柄浅斗头尖,略似汤勺,又名为“柶”。匕与这种汤勺相似。
“匕”字有三个意义:一是反写的“人”字,像人鞠躬或者匍匐的侧身之形,是从“比”字析分出来的;二是略似汤勺,名为柶,段玉裁注:“匕即今之饭匙也”,认为是古代用来舀取食物的长柄饭勺,如《三国志·蜀志·先主传》:“先主方食,失匕箸。”三是先祖的配偶,这是郭沫若先生的认识,郭先生认为斗部像女阴,甲骨文、金文都用祖妣的妣字。要区别这三个意义,从字形“匕”不容易区分,要从“匕”字的上下文意注意区别。
说到“匕”字,连同“比”、“从”、“立”、“并”、“北”一起比较一下。
比bǐ 甲骨文四期《人》 1822作 ;金文《比簋》作 ,《比甗》作 ,《鬲比盨》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比部》:“比,密也。二人为从,反从为比。凡比之属皆从比。夶,古文比。”许慎说:比就是密、亲密、亲近,引申为稠密。会意字,由两个人字组成,正写为“从”,反写为“比”,表示人与人之间侧身相并列的关系。
比,甲骨文、金文都是面朝右紧挨着的两个人,上面是头,中部是身,下面弯曲的是腿,右边是向下伸展的手臂。两个人并列挨着靠近,这是“比”字的本义。
由本义引申为多个意义。《战国策·齐策》:“寡人闻之,千里而一士,是比肩而立;百世而一圣,若随踵而至也。”此例的“比”字用为比肩。《周礼·夏官》:“使小国事大国,大国比小国。”唐王勃《杜少府之任蜀州》:“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此二例的“比”用作比邻。《尔雅·释地》:“南方有比翼鸟焉,不比不飞,其名谓之鹣鹣。”此“比”用为比翼。《史记·天官书》:“危东六星,两两相比曰司空。”此“比”用为相对。
“比”是两个人,可以相比,用为介词的“比”也就容易理解了,如“小李比小陈个高”,“现在的生活比过去好多了”。
从cónɡ 繁体作從。甲骨文一期《粹》 149作 ;金文《从鼎》作 ,《乍从簋》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从部》:“从,相听也,从二人。”许慎说:从为听从、顺从。会意字,以一人前一人后的两个人示意。
许慎的说法正确。“从”字的本义为“二人相随”,会意字,以一人前一人后的两个人示意。
西汉陶女立俑
立lì 甲骨文《甲》820作 ;金文《立鼎》作 ,《休盘》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立部》:“立,住也,从大立一之上。臣铉等曰:‘大,人也;一,地也。会意。’”许慎说:立是站立。会意字,以大、一表示人站在地上。
“立”字是个部首字。凡由“立”组成的字,大都与站立有关,如并(竝)、端(端正)。“大”是人体正面,“一”是地面,一个人站在地面上就是“立”。
“立”的本义是“站在地面上”,如《易·恒》:“君子以立不易方。”《史记·项羽本纪》:“哙遂入,披帷西向立。”
由“站立”引申为“竖立”,如宋苏轼《石钟山记》:“大石侧立千尺。”而《史记·陈涉世家》“复立楚国之社稷”中的“立”是建立。汉贾谊《过秦论》“商君佐之,内立法度”中的“立”是制定。《史记·秦本纪》“庄襄王卒,子政立,是为秦始皇帝”中的“立”是即位当皇帝。《史记·项羽本纪》“立诛杀曹无伤”中的“立”则是副词,义为立刻、马上。
并bìnɡ 甲骨文《后下》34.3作 、 ,金文《中山王厝壶》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从部》:“并,相从也。从从,幵声。一曰:从持二为并。”许慎说:并义相从。形声字,从是形符,幵是声符。另一说是会意字,从是两个人,人各持一干,即二干,表示比并的意义。
许慎的说法不妥。甲骨文、金文中的“并”是指事字,从从,表示二人,下加一横或两横表示归并的意思。
北běi bèi 甲骨文《粹》366作 ,金文《邶子鼎》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北部》:“北,乖也。从二人相背。”许慎说:北就是违背;相背。会意字,以二人背对背表示相背的意义。
“北”字后来表示违背义写作“背”,代替了“北”,而“北”就用为表示方位的字了。
“北”字的本义是“二人相背”。
“北”字在文献中常用为“败逃”,如《韩非子·五蠹》:“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汉贾谊《过秦论》:“追亡逐北,伏尸百万。”用为“面南时背对的方向”,如《史记·项羽本纪》:“沛公北向坐。”也用为方位词“北方”,如宋苏轼《石钟山记》:“南声函胡,北音清越。”还可以活用为动词“向北”,如宋范仲淹《岳阳楼记》:“然则北通巫峡,南极潇湘。”
“兆”古同“背”,读bèi,违背、违反的意思。
夏xià 金文《秦公簋》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夊部》:“夏,中国之人也。从夊,从页,从 。 ,两手;夊,两足也。”许慎说:夏义指古代中原地区的部族,相沿成为中原或中国人的称呼。会意字,以夊(zhǐ)、页、 示意,页是头部、 是两手、夊是两足。
“夏”字,头、手、脚俱全,早期金文更为形象,像一个健壮威猛的人,其本义就是华夏族的族人,如《公羊传·成公十五年》“春秋内其国而外诸夏”中的“夏”,指的就是华夏族。华夏族是汉族的前身,据说在夏后氏的时代,已经会构木为巢、钻燧取火,如《韩非子·五蠹》:“构木钻燧于夏后氏。”“夏”字假借为春、夏、秋、冬四季中的第二季,如《诗经·小雅·四月》:“四月维夏,六月徂暑。”至于《楚辞·九章·哀郢》“曾不知夏之为丘兮”中的“夏”,则是用为“大厦”字,“丘”义是废墟。句意为竟想不到楚国郢都的大厦变成了废墟。后来,“夏”字多用于姓氏。
夹jiā 甲骨文《佚》792作 ,金文《夹卣》作 ,《说文》小篆作 。《说文·大部》:“夹,持也。从大,侠二人。”许慎说:夹字中间是个大,左边一个人,右边一个人,表示左右二人共同扶持中间一个人的意义。
“夹”字本义是“辅佐”,如《尚书·多方》:“尔曷不夹介又我周王。”《礼记·檀弓》:“使吾二婢子夹我。”《左传·僖公二十六年》:“昔周公、太公……夹辅成王。”
“夹”这个字很有意思:从左右攻击称“夹击”;两堵墙之间称“夹缝”或“夹道”;两层的衣裳称“夹衣”;钳具称“夹子”。“夹”的繁体“夾”字左右两侧是两个“人”,“陕”的繁体“陝”字右边部分左右两侧是两个“入”,区别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