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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章

各安其分

要想理解日本人,首先必须理解他们对“各安其分”这句话的解释。他们对秩序、等级制的信赖,与我们对自由平等的信仰有如南北两极。在我们眼中,将等级制度看作一种正常的社会机制是难以接受的。日本人对等级制的信心建立在个人对自己和家人及同事的关系、个人和国家的关系的整个观念之上。因此,必须对他们的民族习俗,诸如家庭、国家、宗教信仰及经济生活等作一番描述,我们才能了解他们对生活的看法。

日本以对等级制的理解来看待国际关系中的所有问题,就像他们以同一视角看待本国国内问题一样。近十年来,他们一直把自己看成高踞于国际等级制的金字塔顶端的国家,而如今这一地位虽已被西方各国所取代,他们的等级制观念也就成了他们接受现状的心理基础。日本的外交文件一再表明他们对这一观念的重视。 1940 年日本签订的《日德意三国同盟条约》 前言中说:“大日本帝国政府、德国政府和意大利政府确信,使世界各国‘各安其分’乃持久和平之前提……”天皇在此条约签订时所发的诏书再次重申此意:

弘扬大义于八 h ó ng ),缔造神舆为一宇,实我皇祖皇宗之大训,亦朕夙夜所眷念。今世局动乱不知胡底,人类蒙祸不知何极。朕所轸念者,惟在早日勘定祸乱,光复和平……兹三国盟约成立,朕心甚悦。

唯万邦各得其所,兆民悉安其业,此乃旷古大业,前途尚遥……

在偷袭珍珠港的当天,日本特使向美国国务卿卡代尔·赫尔递交的声明中,也详细陈述了这一观点:

……使万邦各得其所乃帝国之坚定不移国策……与上述使万邦各得其所之帝国根本国策背道而驰,帝国政府断然不能容忍。

这一备忘录是针对数日前赫尔备忘录的回应。赫尔的备忘录中强调了美国所尊重的最基本原则,恰如等级制之于日本。赫尔国务卿列举了四项原则,即:各国主权不可侵犯及领土完整;互不干涉内政;以国际合作调解纠纷;平等原则。这些都是美国人信奉平等及不可侵犯的权利的要点,我们认为这不仅是国际关系的基本准则,也是日常生活中必须同样遵循的原则。平等,对美国人而言,是希望建立一个更美好世界的最崇高、最道德的基础。对我们而言,它意味着不受专制压迫、不受干涉、不受强制的自由;意味着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人人都有改善自己生活条件的权利。它是地球上每个人类社会中人权的基石。即使在我们人类自己破坏这一原则时,我们也支持平等的正义性;我们以极大的义愤向等级制宣战。

自合众国建立以来,此一信念即已存在。杰弗逊把这个原则写入《独立宣言》。另外,纳入宪法之中的《权利法案》也以此为基础。一个新国家的公开文件中写的这些正式词句之所以重要,因为这正反映了新大陆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形成的生活方式,一种有别于欧洲人的生活方式。年轻的法国人阿历克西·德·托克维尔于 1830 年代初期访问美国后所著的异国报告,即以平等作为主题 。他是一位聪明而又敏锐的观察家,能够发现美国这个陌生世界的许多美好事物。美洲大陆对他而言完全陌生。年轻的托克维尔在法国贵族阶级中长大,当时仍很活跃并有影响力的人士依然记得,这个贵族阶级先是受到法国大革命的震撼和冲击,继之而来的则是崭新而激进的《拿破仑法典》。他对全新的美国生活秩序的评价不吝溢美之词。但他是站在法国贵族的角度来观察的。他的书对旧世界报道了即将来临的新事物。他相信,美国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前哨,尽管会有些差异,这种发展也将出现在欧洲。

▲ 《日德意三国军事同盟条约》柏林签字地

因此,他对这个新世界作了尽可能详细的报道。只有在这里,人们才真正认为彼此平等。他们的社会交往建立在一个崭新、轻松的基础之上。人们都以平等身份交谈。美国人从不拘泥于等级的礼节,既不要求别人有这些礼节,也不对别人施予这些礼节。他们喜欢说的是,自己不欠任何人什么。那里没有古老显贵式或者罗马式的家族。在旧世界占统治地位的社会等级制消失了。他说,这些美国人除了平等,绝不信奉别的;甚至对自由,当他们从现实方面考量时,也会有所忽视,而平等则是身体力行的。

对美国人而言,通过外国人的眼睛看到一个多世纪以前的我们祖先的生活,这很令人振奋。我们国家尽管发生了许多变化,但基本精神未变。读了这部著作后,我们发现, 1830 年的美国已经是我们所了解的美国。在这个国家里,过去也曾有过像杰弗逊时代的亚历山大·汉密尔顿那样倾向贵族式社会秩序的人,这类人以后也还会有。但即使汉密尔顿也承认,在这个国度中,我们的生活方式绝非贵族式。

因此,在珍珠港事件之前,我们对日本所陈述的,作为美国太平洋政策基础的这些最高道德基础,也说出了我们最信奉的原则。我们确信:沿着我们所指的方向前进的每一步都将改善这个仍不完善的世界。而日本人推出其“各安其分”的信念时,也是日本社会经验中形成的根深蒂固的准则。多少世纪以来,日本民族就是按照不平等这一最可预见、最被接受的观念来组织起社会的。承认等级制的行为对他们来说就像呼吸一样自然。不过,这还不能简单等同于西方独裁主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均行动一致来维护与我们迥异的传统。当下,日本人承认美国权威在他们国家处于等级制的最高地位,我们就更有必要对他们的习惯有最清晰的概念。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搞清楚,他们在目前情况下可能倾向的行动方式。

尽管日本近年来西方化了,它依然是个贵族社会。人们每一次寒暄,每一次相互接触,都必须表示出双方社会距离的性质和差距。每当一个日本人向另一个日本人讲“吃”或“坐”时,都必须按对方与自己亲疏的程度,或考量双方的辈分,使用不同的词汇。在不同的场合必须用不同的“你”;动词也有好几个不同的表达方式。换言之,日本人像许多其他太平洋地区的民族一样,有“敬语”之说,同时他们在使用时还伴有适当的鞠躬和跪拜。所有这些动作都有详细的规矩和习俗。一个人懂得该向谁鞠躬还远远不够,还必须懂得怎样鞠躬。对某一高位者来讲十分适度的鞠躬,在另一位和鞠躬者的关系稍有不同的人身上,就会被认为是一种无礼,并被记恨。鞠躬的方式很多,从跪在地上、双手伏地、额触手背的最高跪拜礼,直到简单的动动肩、点点头。一个日本人必须学习在哪种场合该行哪种礼,而且从孩提时期起就得学习。

虽然等级差别极重要,但不仅仅是这一差别需要经常以相匹配的礼仪来确认,性别、年龄、家庭关系、过去的交往等也都要靠不同礼仪来确认。甚至是相同的两个人,在不同情况下也要表示不同程度的尊敬。一个老百姓对其密友可以无须鞠躬行礼,但对方穿上军服,那身穿便服的朋友就必须向他鞠躬。遵守等级制是一种艺术,要求在无数因素之间求取平衡,在特定情况下,这些因素有些可以相互抵消,有些反而增强。

当然,也有相互之间不太拘泥礼节的人。在美国,家庭内部的成员不会计较礼仪。当我们回到自己家中时,就摆脱了哪怕最该注重的礼节。但是在日本,恰恰要在家里学习礼仪并细致地观察礼仪。母亲背着婴儿时就应当用手摁下婴儿的头,教婴儿懂礼节。学步儿童的第一课就是学习尊敬父兄。妻子要向丈夫鞠躬,孩子要向父亲鞠躬,弟弟要向哥哥鞠躬;女孩子则不论年龄大小,要向哥哥和弟弟鞠躬。鞠躬并不是徒具形式。它意味着:鞠躬者承认对方有权干预自己的事,尽管他更愿意自己处理;受礼者也承认要承担与其地位相应的某种责任。以性别、辈分以及长子继承等为基础的等级制,是家庭生活的核心部分。

不言而喻,孝道是日本和中国所共有的崇高道德准则。中国人关于孝道的阐述早在六七世纪之间就伴随着中国的佛教、儒教伦理学以及中国的世俗文化传入日本。但为了适应日本家庭结构的不同,孝道的性质不可避免地发生改动。在中国,甚至现在,一个人仍然必须对其大宗族尽忠。这个大宗族可能有成千上万个成员,宗族对此人拥有裁决权,并为此人提供支持。当然,中国幅员辽阔,各地情况不同,但在大部分地区,一个村庄的居民大抵同属一个宗族。中国有四亿五千万之多的人口,但只有 470 个姓氏。而同一姓氏的人,多少都承认彼此是同宗。某一地区的居民,可能全部同属一个宗族。而且,那些住在远离乡村的城市里的家庭也可能与他们是同宗。在人口稠密的地区,比如广东,所有宗族成员全部联合起来,维持一个壮观的氏族宗祠,并在祭祖的日子里,共同向同一远祖所繁衍的数以千计的祖宗牌位行礼致祭。每个宗族都有自己的财产、土地和祠堂,并设有宗族基金以资助有前途的宗族子弟的学业。它与分散在各地的成员保持联系,每十年左右编纂一次经过认真更新的族谱,以记载那些享有编入族谱特权的成员名字。它守着世代相传的家规,当宗族与政府不和时,家规甚至规定不可把本族犯人交给政府。在封建帝制时期,这种半自治的大宗族集团只是偶尔在名义上受国家管理,那些由不断更迭的王朝所指派的、懒散的官员,在此地乃是外人。

日本的情况就大不相同了。直到十九世纪中叶,只有贵族和武士家族拥有姓氏。姓氏是中国宗族制度的根本,没有姓氏或相当于姓氏的东西,宗族组织就发展不起来。在某些宗族中,族谱就是这种相当于姓氏的东西之一。但在日本,只有上层阶级保有族谱,甚至这些族谱的记录,就像“美国革命妇女”一样,只从当下活着的人向前追溯一代,而不是列举某一祖先之后的所有人。这是与中国的情况截然不同的。加之日本是封建国家,尽忠的对象并不是宗族大集团,而是封建领主。领主是当地的主君,这和中国那种任期短暂的官员显然不同,后者在这一地区始终是外人,因此不可能坐大。在日本,重要的在于这个人是属于萨摩藩,还是属于肥前藩。每个人都被系在藩中。

组织宗族的另一种方法,就是在“宗祠”或“神社”祭拜远祖或是氏族神。日本那些没有姓氏和族谱的“庶民”本也可能参与这类活动。但日本却没有这类祭祀远祖的仪式。在“庶民”参与祭祀的神社里,所有村民集中在一起,无需证明他们有共同祖先。他们被称作是该神社主神的“孩子”。之所以如此称呼,是因为他们住在这位祭神的领地内。如同世界各地世代定居的村民一样,这些祭拜者 ——村民们,彼此当然有着亲戚关系,但并不被共同祖先所繁衍的宗族关系所牵绊。

与神社不同,对祖先的崇拜是在家庭起居室的“祭坛”上进行的,那里只设立六七个最近去世的亲属灵牌。在日本所有的社会阶层中,人们每天都在这种祭坛前祭祀着至今怀念的父、母、祖父母以及一些近亲,并供上食品。佛坛上供奉的是类似小型墓碑的灵牌,代表着上述的死者们。而曾祖父、曾祖母们的墓碑上的文字即使已经无法辨认,也不再重新刻写,三代以前的墓地很快就湮没不闻。日本家族联系淡薄得几近西方,也许与法国的家族形式最相近。

因此,日本的“孝道”只是局限在面对面接触的家庭内部。它意味着在一个只包括父亲、祖父,以及伯父、伯祖父及其后裔的集团中,每个人应当按照自己的辈分、性别、年龄“各安其分”。即使成员较多的豪门望族,其家族也会分成独立的支系,次子以下的男孩自成“分支”。在这个狭小的、直接接触的集体之内,要求“各安其分”的规定十分细密。直到长者正式引退(隐居)之前,后辈对他必须严格服从。即使是现在,一个有几个成年儿子的父亲,若他自己的父亲尚未隐退,那么在没获得老爷子的许可前这位父亲就无权处理事务。哪怕孩子已经三四十岁了,父母还有权干涉他们的婚姻,甚至包括结婚和离婚。父亲作为一家的男性之长,用餐时他首先动筷子,沐浴时也是他首先入浴,全家人向他鞠躬,而他的回应只是点头受礼。在日本有一则广泛流传的谜语,用我国的谜语形式来翻译则是:“为什么儿子向父母提意见就像和尚想蓄发一样?”(佛教僧侣必须剃发)答案是:“无论他想怎么做,都绝对办不到”。

“各安其分”不仅意味着辈分差别,而且意味着年龄差别。日本人在表述极端混乱的秩序时,常说“非兄非弟”,就像我们说某样东西“既非鱼又非鸟”。在日本人看来,兄长就应该明了兄长的职责,就像一条鱼就应该在水中一样。长子是继承者。去日本旅行的人总是说“日本的长子自幼就学会一套责任不凡的气派”。长子拥有与父权相差无几的特权。在过去,弟弟肯定不久就会依赖长子。现在,特别是在农村和乡镇,按古老规矩,长子要留在家中,而他的弟弟们可以离家闯荡,受到更多的教育,有更多的收入。但古老的等级制仍十分牢固。

甚至在现今政坛,传统的兄长特权在大东亚政策的讨论中,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1942 年春天,一个中佐代表陆军部就“共荣圈”问题发言:“日本是他们的兄长,他们是日本的弟弟。这一事实要使占领地区的居民们家喻户晓。对当地居民过多体恤会在他们心理上造成一种滥用日本好意的倾向,会对日本的统治产生害处。”换言之,要由哥哥来决定什么对弟弟有益,并且不能“过分体恤”。

不论年龄大小,一个人在等级制中的地位取决于此人的性别。日本妇女走在她丈夫身后,其社会地位也比丈夫低。即使在某些场合,她们穿上美国式衣服,与丈夫并肩而行,并在进门时优先于丈夫,但是一旦换上和服,就仍然退到后面。在日本家庭中,女孩子看到礼物、关怀和教育费用全被兄弟占有时,必须尽可能保持平和心态。即使有几所为青年女性开设的高等学校,但其课程也满是礼仪和举止规范,学识训练的严格程度根本没法与男性学校相比。有一位女校的校长鼓励该校中上流家庭出身的学生学一点欧洲语言,但理由竟然是,她们在把丈夫用过的书掸去灰尘后,能放回书架的正确位置。

然而,与亚洲其他大部分国家相比,日本女性还是拥有更多的自由,而且这也不是日本西化的一种现象。她们从未像中国上层妇女那样缠足。而且令印度妇女惊羡不已的是,她们可以自由进出店堂,在大街上行走,无须将自己隐藏在深闺里。在日本,妻子负责全家采购和掌管钱包。钱财短缺时,由她决定选择家里的某些物件送进当铺。妻子掌管家中仆役,在孩子的婚姻上有很大的发言权。当了婆婆以后更是家内事务的女王,仿佛她前半生从未当过唯命是从的媳妇。

▲ 《千代田大奥御花见》中着盛装赏花的日本妇女,杨洲周延作, 1894

在日本,辈分特权、性别特权和年龄特权表现得非常明显。但是,行使这一特权的人更像是受托者而非独裁者。父亲或兄长要对全体家庭成员负责,包括活着的、去世的,还有尚未出生的。他必须作出重大决定并保证其实行。不过,他并不拥有无限制的权力。他承担着全家的荣誉。他必须使儿子及弟兄们能牢记该家族的遗产,包括精神遗产和物质遗产,并要求他们不辜负这些家产。即使是一个农民,也不忘对先人所承担的责任。他所属的阶级地位越高,对家族的责任就越重。家族要求在个人要求之前。

遇到重大事件时,不论门第如何,家长都要召集家族会议加以讨论。例如,一个有关订婚的会议,家族成员可能会从老远的地方赶来参加。在作出决定的过程中,无论其地位高低,每个人的意见都会被考虑。一位妻子或弟弟的意见也可能有决定性影响。家主若无视众人意见,独断专行,则将使自己陷入非常困难的境地。当然,会上做出的决定对被决定命运者可能很难从命。但是,那些从来一直服从家族会议决定的长辈,会毫不让步地要求晚辈像他们自己当年一样服从。他们这种要求背后的约束力,与普鲁士那种父亲对妻子儿女的专横权力是非常不同的,后者来自于法律和习俗。而日本父权的强制性并不因此而稍弱,但效果则不同。日本人在家庭生活中并不学习尊重专制权力,也并不轻易地养成对专制权力屈服的习惯。无论那种要求多么苛刻,家族意志是以全体成员都关心的名义,亦即以这种最高价值、以一种共同忠诚的名义来要求服从的。

每个日本人最初都是在家庭中学习等级制的习惯,然后再将所学到的等级制运用到经济生活以及政治领域。他懂得一个人要顺从于地位高于他的人,这才是“各安其分”,不管那些人是否是这个集团中的决定性人物。一位受妻子支配的丈夫或者受弟弟支配的哥哥,在正式关系上是照样受妻子或弟弟尊重的。特权的表象不会因为有某人在背后操纵而受到破坏;表面关系也不会为了适应实际支配关系而有所改变;它依然是不可侵犯的。这有时甚至是一种策略上的优势,因为如此则可使掌握实权者较少受到攻击。日本人通过家庭生活的经验懂得,对一项决定最有力的支持就是整个家族确信此决定能够维护家族的荣誉。这种决定并不是恰巧处于家长地位的专制者随意强加的命令。日本的家长更像一位物质和精神财产的管理人,这些财产对全体成员都非常重要,因此要求每个成员把个人意志从属于它。日本人不会使用武力,但并不因此而减弱家族要求的约束力,也不会因此而降低对有特定身份者的敬意。即使家族中的年长者几乎不可能成为强有力的独裁者,家族中的等级制也仍然能维持。

上述关于日本家族等级制的粗浅介绍,对于在人际关系上有不同标准的美国人来说,远不能使他们对日本家族中那种公认的、强有力的感情纽带做出正确评判。日本家族中有一种相当强大的凝聚性,而这种凝聚性之获得是本书研究的课题之一。其间,要想了解他们在更广泛的政治、经济生活等领域中对等级制的要求,首先要认识他们如何在家庭中全面培养这种习惯。

在日本人的生活中,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等级制度与家族中一样地强烈。在整个日本民族历史中,森严的等级社会一直是其主旋律。一个有几个世纪等级制习惯的民族,自有其利弊,而这些利弊对日本社会的影响巨大。在日本,等级制一直是有文字记载以来的生活准则,甚至可以追溯到公元七世纪。那时,日本已经将从无等级的中国吸取的生活方式,改造成适应其自身的等级制文化。在七到八世纪时,日本的天皇及其宫廷决心以令日本使节赞叹不已的高度发达的中国文明习俗改造日本。他们以巨大的热情推动这项事业。在此之前,日本连文字都没有;七世纪时,日本采用中国的表意文字来书写自己那与中国完全不同的语言。日本曾有一种原始宗教,有四万神 镇守山岳、村庄,给人们赐福。这种民间宗教历经无数变迁,延续至今,成了现代的神道。七世纪时,日本将佛教以“保护国家的至善” 宗教的名义,从中国全盘引进。在此以前,不论官家还是私人,日本都没有大型永久性建筑。于是,天皇仿照中国的京城建造了新的奈良城。日本各地还仿照中国式样,建造了许多壮丽的佛教伽蓝(寺院)和僧院。天皇引入了使节们从中国学来的官阶品位和律令。在世界历史上,很难在什么地方找到另一个自主的民族如此成功而有计划地汲取外国文明。

不过,日本从一开始起就没有照搬中国的无等级社会结构。日本引进的官制,在中国是授给那些经过科举考试合格的文武官僚的;在日本却授给世袭贵族和封建领主,这构成了日本等级制的一部分。日本当时有数量众多的半自治藩国,领主们经常嫉妒对方的势力,许多社会习俗也都与领主、家臣、侍从的特权有关。无论日本如何孜孜不倦地从中国输入文化,却终究未能改换其等级制的生活方式,使之转变为类似中国的官僚行政制度,或是能够把各种身份、职业的人联合到一个庞大宗族之中的中国式宗族体系。日本也未能接受中国那种世俗皇帝的观念。日语中称皇室成员为“云上人”,只有这个家族的人才能继承皇位。中国常常改朝换代,日本却一次也没发生过。天皇不可侵犯,天皇本人是神圣的。天皇及其宫廷大臣们把中国文化引进日本,却绝对想不到中国在这些方面是怎样安排的,也绝对想不到他们作了多大改动。

▲ 为江户早期狩野派画家作品《洛中洛外图》局部,为室町幕府在京都所建御花所,从图中可见中国同时期建筑影子

因此,尽管日本从中国输入了各种文化,但这些新的文明只不过为此后几百年间世袭领主与家臣之间为争夺统治权的连年征战开辟了道路。八世纪末叶,贵族藤原氏掌握了大权,并架空天皇。随着时间的推移,封建领主们开始反对藤原氏的统治,整个日本陷入内战。群雄之中,著名的源赖朝打败所有对手,以“将军”这个古老头衔成了全国的实际统治者。“将军”的全称是“征夷大将军”,这个称号在日本很普通,但只要源赖朝的子孙能够控制其他封建领主,这个称号就由源氏家族世袭。天皇已徒具虚名,他的重要性仅在于将军必须接受他的象征性的封赐。他没有丝毫行政权力。实际权力被一个称为幕府的机构控制,它以武力来对付叛服不定的各地领主,以保持自己的统治。每个封建领主,即“大名”,都有自己的武装家臣,即“武士”。这些武士完全听从大名,在动乱的年代中,他们时刻准备着向敌对的大名或最高统治者将军的“位置”挑战。

公元十六世纪,内战横行。经过几十年的动乱之后,伟大的德川家康击败所有敌手,于 1603 年成了德川幕府的第一代将军。从此将军一职在德川家族手中传承了约二百五十年,直到 1868 年天皇与将军的“双重统治”才被废除。德川政权的废止标志着日本进入近代。从各个方面看,漫长的德川时代是日本历史上最值得重视的时期之一。它在日本国内维持了一种武装和平,直到最后崩溃,有效地实施了为德川氏政治目的服务的中央集权制。

德川家康曾面临一个非常棘手的难题,也未能选择容易解决的办法。一些强藩曾在内战中与之对抗,直到最后惨败才归顺。这就是所谓的“外样”(即旁系大名)。他允许这些大名继续控制自己的领地和家臣。在日本的封建领主中,这些大名在其领地上也确实继续享有最高权力。但是,德川家康却不让他们享有德川家臣的荣誉,不准他们在幕府担任任何重要职务。重要职务全保留在“谱代”(嫡系大名),即内战中拥护德川家康者的手中。为了维持这一困难的政局,德川家康的策略是防止藩主积蓄力量,同时防止任何可能威胁将军统治的联合。德川氏不仅没有废除封建体制,而且为了达到维持国内和平和德川氏统治的目的,还极力加强这一体制,使之更加巩固。

日本的封建社会阶层划分十分复杂。每个人的身份都是世袭且固定的。德川氏巩固了这种制度,并且对各阶层成员的日常行为作了详尽的规定。每一户的家长必须在门口张贴有关其阶层地位和世袭身份的标志。他的衣着、食物以及可以合法居住的房舍,都要依照世袭身份的规定。在皇室和宫廷贵族(公卿)之下,日本有四个世袭等级,其顺序是士(武士)、农、工、商。其下还有贱民。贱民中人数最多、最为人所知的是“秽多”,即从事各种污秽职业的人。他们是清道夫、掩埋死囚者、剥取死兽皮及鞣制者等。他们是日本的“不可接触者”,更准确地说,他们根本不算人,甚至通过他们居住部落的道路也不计入里程,仿佛这块土地及其居民根本不存在。这些人生活极为贫困,虽准许他们从事所批准的职业,却被排斥在正常社会之外。

商贾地位仅在贱民之上。不管美国人何等惊诧,这却是封建社会中的高度现实。商人阶级总是封建制度的破坏者。商贾一旦受到尊敬而繁荣,则封建制度的衰亡指日可待。十七世纪时,德川氏颁布了世界上任何国家所未有过的严苛的锁国令,从根本上铲除了商人生存的基础。此前,日本商贾曾与中国和朝鲜沿海地区有贸易往来,商人阶层也随之发展。德川幕府明文规定以阻遏这种趋势,凡是建造或驾驶超过一定大小的船只者,都要以死罪论处。获得许可的小船既不能航行到大陆,更不能运输商品。国内贸易也受到严格限制,各藩藩界均设有关卡,严格禁止商品进出。另有一些法律规定商人社会地位低下。“奢侈取缔令” 中规定了商人的穿戴、雨伞以及在婚丧

1712 年出版的“日本百科全书”《和汉三才图会》中收录的日本贱民乞食图

时的费用限额。商人不能和武士住在同一区域内。受武士及特权阶层威胁时,没有法律保护他们。虽然在货币经济中,把商人永远置于卑贱地位的政策注定要失败,而当时日本正是靠货币经济运转的,但德川幕府的政策却极力与之对抗。

维持封建社会安定的是武士和农民两个阶级,德川幕府把他们分别冻结起来。在德川家康平定天下之前,大军阀丰臣秀吉 曾颁布著名的“刀狩令” ,完成了这两个阶级的分离。他收缴了农民的武器并规定只有武士才有佩刀的特权。武士再不能兼作农民、工匠或商人。即使身份最低的武士也不能合法地从事生产,而成了寄生阶级中的一分子,每年从农民的赋税中抽取年贡米作为俸禄。大名把征收的谷米按份额分给每个武士家臣。武士无须考虑生活来源,而完全仰赖领主。在日本早期,封建大名与手下武士之间的牢固纽带,是在各藩国之间兵连祸结的战争中结成的。在天下太平的德川时代,这种纽带变成经济性的了。日本的武士与中世纪欧洲的骑士不一样,既不是拥有领地和农奴的小首领,也不是有钱的士兵。他们是依靠俸禄生活的人,其俸禄额在德川初年就按照家格的高低决定了。俸禄并不富裕,根据日本学者估计,整个武士阶级的平均俸禄与农民所得相差无几,只够维持最起码的生活。 对武士家族来说,如果出现几个继承人分享这点俸禄的情况,那就伤脑筋了。结果,武士就限制自己的家族规模,对他们来讲,社会威望取决于财富是最让他们难堪和激愤的事情。因而他们的信条是,俭朴乃最高的美德。

武士和其他三个阶级,即农、工、商之间有一条巨大鸿沟。后三个阶级是“庶民”,而武士则不是。武士的佩刀不单纯是装饰,而是其特权和阶级的标志。他们对庶民有使用佩刀的权利。这在德川时代以前就已经形成传统。德川家康所颁布的法令中规定:“对武士无礼,或对上级不敬的庶民,可当场格杀”,这也只不过是在此之前已存在的旧习。他根本没有考虑到要在庶民与武士阶级之间建立相互依存的关系,他的政策建立在严格的等级规定上。庶民阶级和武士阶级都归大名统率,并直接与他联系。这两个阶级各处于不同的社会结构之内,每种社会结构又各有一套从上到下的法令、规则、统治和相互义务。两种社会结构之间的人有不可逾越的距离。有时出于形势,两个阶级之间需要一再架起桥梁,但这毕竟不是这一体系本身所固有的。

▲ 狩野内膳画作中表现的锁国时代《“南蛮”(指荷兰)船来》

在德川时代,武士已不仅舞刀弄剑,他们日益成为藩主财产的管理人及各种风雅艺术的专家,如古典的能乐、茶道等。所有文书均由他们处理,藩主的谋略也靠他们的巧妙手腕来实施。两百年的和平是一段很长的岁月,个人舞刀弄剑的机会非常有限。就像商人不顾严格的等级规定而发展了追求舒适高雅的城市生活方式一样,武士虽然也时刻准备拔刀应战,但也发展了各种风雅艺术。

关于农民,法律上虽无明文保障他们免受武士欺凌及强加的沉重年贡和各种限制,但仍有某些安全保障。农民对农田的所有权受到保护,而在古代日本,有土地即有威望。德川统治时期禁止土地永久转让。与欧洲封建主义不同,这条法律并非保障封建领主而是为了保障每个耕作者的利益。农民拥有一种他所珍视的永久权利,在耕作土地时,就像今天他们的后裔在稻田里一样地不辞辛苦。尽管如此,农民仍然是养活整个上层寄生阶级的阿特拉斯 。这个寄生阶级大约二百万人左右,其中包括将军的政府、大名的机构、武士的俸禄等。他们要交实物税,也就是要将一定比例的收获量上缴给大名。同样是水稻农业国,暹罗的传统赋税是百分之十,而德川时代的日本则是百分之四十,实际交纳的还要高。在有些藩中高达百分之八十。此外,还经常有强迫性的徭役和无偿服务,消耗农民的精力和时间。同武士一样,农民也限制自己的家庭规模。整个德川时代,日本全国人口总数几乎是停滞的。在一个长期和平的亚洲国家,这样停滞的人口统计数字足以说明那个时期的统治状况。不论是靠年贡生活的武士,还是生产者阶级,这个政权对两者都实行了斯巴达式的严格限制,但在每个下属与其上级之间也有相对的可依赖性。人们都很清楚自己的义务、特权及地位。如果这些受到损害,最贫困的人也会提出抗议。

即使处于极度贫困,农民也不断反抗,不仅针对封建领主,而且也针对幕府当局。在德川幕府统治的二百五六十年间,爆发的农民起义不下一千次。其起因并非针对“四公六民”的传统重赋,而是抗议额外的赋税。在无法忍受的情况下,他们会组织起来涌向藩主,但请愿和裁判的程序是有秩序的。农民们写好请求削减赋税的正式请愿,递呈藩主内臣。如果请愿书被内臣扣压,或者藩主置之不理,他们便派代表去江户把请愿书呈送给幕府将军。在一些著名起义中,有农民在江户城内的大道上拦截幕府高官的乘舆,直接呈递状子以保证不致被扣压。尽管农民呈递请愿书风险极大,但幕府当局收到状子后会立即审查,其判决约有半数对农民有利。

然而,幕府对农民请求所作的判决并不符合日本封建制度对法律和秩序的要求。农民的抱怨可能是正当的,国家尊重他们也是可取的。尽管判决对农民有利,可农民起义者已经僭越了等级制的严峻法令,这是不容忽视的。因此,他们要被判处死刑,不管他们的目的如何正确。甚至农民们也承认这种无法逃脱的命运。被判处死刑的人是他们的英雄,人们聚集刑场,起义领袖被投入油锅、被砍头或被钉上木架,农民即使目睹行刑也绝不暴动。这是法令秩序。他们可以在事后建祠,奉之为殉难烈士。但对于处刑,他们却认为这是他们所赖以生存的等级制法令的核心部分,必须接受。

简而言之,德川幕府历代将军都力图巩固包括各藩在内的等级结构使每一个阶级都依附封建领主。大名在每个藩中居于等级制的最高地位,对其属下可以行使特权。将军最大的行政难题就是控制大名。他会采取一切手段防止大名之间结盟或进攻其他藩国。各藩藩界设有哨所关卡,查验过往行人,严禁“出女入炮”,以防止大名私送妻女出境或偷运武器入境。非经将军许可,大名不能互相联姻,以防止导致任何政治联盟的危险。藩与藩之间的通商也受到阻碍,甚至彼此之间不能架桥。另外,将军还派出许多密探了解各地大名财政收支,一旦某一藩主金库充盈,将军就会要求他承担耗费资财的土木建筑工程,以使其财政状况与其他大名保持一致。各种规定中最有名的一项就是,每年之中,大名必须在京城(江户)住上半年,当其返回自己领地时,也必须把自己的妻子留在江户作为人质。幕府就是如此费尽心机,以确保自己的权势,并加强它在等级制中的统治地位。

当然,将军并不是这一等级制拱桥中的拱心石,因为他是奉天皇之命来掌握政权的。天皇和他的宫廷世袭贵族(公卿)被迫隐居在京都,没有实际权力。天皇的财政来源甚至低于最小的大名,甚至宫廷的一切仪式也由幕府严格规定。尽管如此,即使最有权势的德川将军,也没有丝毫废除这种天皇和实际统治者并列的双重统治。双重统治在日本并不是什么新奇事,自从十二世纪以来,将军就以被剥夺了实权的天皇的名义统治这个国家。有一个时期,职权分化更甚,徒有其名的天皇把实权托付给一位世袭的世俗首领,后者的权力又交由其世袭政治顾问。这种权力的委托和再委托很常见。德川幕府即将崩溃的末年,佩里将军 也没料想到将军背后还有天皇。美国的第一任驻日使节哈里斯于 1858 年和日本谈判第一个通商条约时,也才发现日本还有一位天皇。

实际上,日本人关于天皇的概念是太平洋诸岛普遍存在的概念。他是神圣首领,可以参与政治,也可以不参与。在一些太平洋岛屿上,他自己行使权力;在另一些岛屿上,则将权力委托给别人。但他的人身则是神圣的。在新西兰各部落中,神圣首领是神圣不可冒犯的,以致不能亲自取食而必须由专人奉食,这奉食的汤匙都不许碰到他那神圣的牙齿。他外出时必须由人抬送,因为凡经他神圣的双脚接触过的土地都自动地成为圣地,而归神圣首领所有。他的头部尤为神圣,任何人都不可触摸。他的话可以传达到部落诸神的耳朵里。在某些太平洋岛上,如萨摩亚岛、汤加岛,神圣首领不降低身份参与世俗生活。世俗首领掌管一切政务。十八世纪末到访东太平洋汤加岛的詹姆斯·威尔逊如此描述当地政府:它“和日本最为相似,在那里,神圣首领是军事将领的某种政治犯”。汤加岛的神圣首领不参与政务,却执掌宗教仪式,他要在果园中接受采下的第一颗果实并领导举行仪式,然后,人们才能吃这些果实。神圣首领去世时,讣告时要用“天堂空虚了”这种词句,并在庄严的仪式中葬入巨大的王墓。但他却毫不干预政治。

▲ 木刻版画:“黑船来袭事件”, 18 5 8

天皇,即使在政治上毫无实力,即使是所谓“军事将领的某种政治犯”,按照日本人的定义,在等级制中仍然占有一个“恰当地位”。对日本人来说,天皇积极参与世俗事务,并非衡量天皇身份的尺度。在征夷大将军统治的长长的几个世纪中,日本人始终如一地珍视天皇和他在京都的宫廷。只是从西方的观点看来,天皇的作用才是多余的。处处都习惯于严格的等级地位角色的日本人,却持有不同的看法。

上自天皇,下至贱民,日本封建时期极为清晰的等级制在近代日本也留下了深刻的烙印。从法律上宣告封建制度结束只不过是七十五年前的事,根深蒂固的民族习惯是不会在一个人的一生之间消失的。我们在下一章中将会看到,近代日本的政治家们也在审慎地计划,以求大量保存这一制度,尽管国家的目标有了根本性变化。日本人与其他独立民族相比,更加受这样一种世界所制约,在这个世界里,行为的细节规范规定得宛如一幅精密地图,社会地位是规定了的。两百多年期间,在这个世界里,法令和秩序是靠铁腕来维持的。在这期间,日本人学会了把这种繁密的等级制等同于安全稳定。只要他们停留在既知领域之内,只要他们履行已知的义务,他们是能够信赖这种世界的。盗贼得到控制,大名之间的内战被禁绝。臣民如果能证明别人侵犯了自己的权利,他们可以像受到过分剥削的农民一样提出诉讼。这样做个人虽有风险,却是大家公认的。历代德川将军中的最开明者甚至设置了“诉愿箱”,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把自己的不满投进箱中。只有将军持有打开这个箱子的钥匙。在日本,只要存在现存行为规范所不允许的行为,就有纠正这种行为的真正保证。人们非常相信这种规范,并且相信只要遵守就一定安全。一个人的勇气和完美表现在与这些规范保持一致,而不是反抗或修改这些规范。在规定范围内,它是一个可知的世界,因而在他们眼中也是一个可信赖的世界。它的规则并不是摩西十诫中那些抽象的道德原则,而是极为详细的规定:这种场合应该如何,那种场合又该如何;武士该如何,平民又该如何;兄长应该如何,弟弟又该如何等。

在这种制度之中,日本人并没有像其它生活在铁腕等级制统治下的民族那样,变成温和恭顺的民族。重要的是要认识到:日本各个阶层都受到某种保障。甚至贱民阶层也得到保证垄断他们的特种职业,他们的自治团体也是经政府认可的。每个阶层所受的限制很大,但又是有秩序和安全的。

日本的等级限制还具有一种诸如印度等国所没有的某种灵活性。日本的习惯中有一些不破坏共识的手段,可以应对制度。一个人可以用好几种办法来改变他的等级身份。在货币经济条件下,高利贷者和商人必然会富裕起来。这类人就使用各种传统的方法跻身上流阶层。他们利用典押和地租而变成“地主”。的确,农民的土地是不准转让的,但日本的地租非常高,因此把农民继续留在土地上对地主又是有利的。高利贷主们则住在那块土地上收取地租。这种土地“所有”权使他们在日本不仅获利不菲,而且还有额外的社会声望。他们的子女与武士阶层通婚,他们自己也就成了绅士。

另一个变通等级制的传统方法就是过继和收养。它提供了一条“购买”武士身份的途径。尽管德川幕府横加限制,但商人还是富了起来。而后,他们就千方百计将自己的儿子过继给武士当养子。日本人大多招女婿而很少收养子。入赘的女婿称“婿养子”,成为岳父的继承人。他付出的代价是很大的。他的姓氏将从生父家的户籍中抹去,转入妻子家的户籍,姓妻子家的姓并和岳父母一起生活。代价虽高,但获益亦不浅。富有的商人家的后代成了武士,穷困拮据的武士家庭则与富贾结成亲戚。等级制并未破坏,依然如故。但经过变通手段,为富者提供了进入上层等级的渠道。

由此可见,日本的等级制并不禁止不同等级间通婚。有好几种被认可的不同等级间通婚情况。其结果,富裕的商人逐渐渗入下层武士阶层。这种情况是西欧封建制和日本封建制的显著差异。欧洲各国封建制度的崩溃是由于有一个逐渐发展、力量日益增强的中产阶级的压力,这个阶级统治了现代工业时代。日本却没有产生这样强大的中产阶级。商人和高利贷主以公开允许的方法,“购买”上层阶级的身份。商人和下级武士结成了联盟。在欧洲与日本的封建制度都处于苟延残喘之时,日本竟然容许比欧洲大陆更大的阶级流动性,这一点实在令人惊奇。然而,日本的贵族和市民阶级之间几乎没有任何阶级斗争迹象,就是这种情况最令人信服的证据。

日本这两个阶级的共同目标对双方都有利,这很容易理解。但在法国,两个阶级也曾互相输送利益;在西欧也有过二三类似的例子;但西欧的阶级界限还是很严格。在法国,阶级冲突竟导致对贵族财产的剥夺。在日本,他们却彼此接近。推翻衰朽幕府的联盟就是由商人、金融阶层和下级武士组成的。日本到近代仍然保留贵族制度,如果阶级流动不被认可,这种情况是很难出现的。

日本人喜好并且信赖他们那一套繁密的行为规范,是有其当然理由的。这种规范保证了遵循者的安全;它允许反抗非法侵犯,并可加以调节以适应自己的利益。它要求相互履行义务。在德川幕府于十九世纪后半叶崩溃时,日本没有任何集团主张废除这些规范。那里没有发生“法国大革命”,甚至连“ 1848 年式的革命”也没有发生。然而形势已无可挽回。从一般平民直到幕府将军,每个阶级都欠商人和高利贷的债。人数众多的非生产阶级和巨额的财政支出已无法维持。财政窘迫的大名已无力支付其武士侍从的定额俸禄,整个封建纽带的网络沦为嘲讽对象。他们企图靠对农民增课已经很重的年贡来避免沦亡,寅收卯贡,常年预征,农民贫困已极。幕府也濒临破产难以维持现状。 1853 年佩里司令官率舰队前往之时,日本国内危机已达顶点。他武装入侵,又于 1858 年签订了日美通商条约,当时日本已处于无力抗拒的地位。

当时响彻日本的口号是“一新”,即“恢弘往昔”、“王政复古”。这和革命是对立的,甚至也不是进步的。与“尊王”这个口号联在一起并同样广为流行的口号是“攘夷”。国民支持回到黄金时代的锁国政策的政治纲领。极少数领导人懂得这条道路是如何行不通,他们努力奋斗,却被暗杀。似乎毫无迹象足以表明这个不喜欢革命的国家会改弦更张,向西方学习;更不用说五十年后竟能与西方国家争雄竞长了。但这一切还是发生了。日本发挥了与西欧各国完全不同的固有长处,达到了高层人士和一般舆论都没有要求过的目标。十九世纪六十年代的西方人,如果能从水晶球中看到日本的未来,他们是绝对不会相信的。因为当时地平线上似乎并没有巴掌大的乌云足以预示,在接下来的数十年内会有一股风暴横扫日本列岛。但是不可能的事情竟然发生了。日本那落后的、受等级制束缚的民众急速转向一条崭新的道路,并且坚持走了下来。 lLh0NzgVDOk02QR+0pR9Wng+SsMMCChZnzE+vqu9jfC7jMvVvUp97qSl15YT3z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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