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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飘》是一部取材于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的小说,书名直译应为“随风飘逝”,它出自书中女主人公思嘉之口,大意是说那场战争像飓风一般卷走了她的“整个世界”,她家的农场也“随风飘逝”了 。思嘉以这一短语抒发了南方农场主的思想感情,作者用来作为书名,也表明了她对南北战争的观点,这与本书内容是完全一致的。

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实质上是两种社会制度的斗争,即马克思所说的“奴隶制度与自由劳动制度的斗争”。奴隶制是美国南部农业社会的基础,是资本主义的赘瘤。从十九世纪三十年代开始,废奴运动在北方蓬勃兴起,到五十年代南北分裂的趋势日益显著。一八六〇年共和党人林肯当选总统,南部蓄奴州相继脱离联邦,于翌年二月成立独立的政府,简称南部联盟;四月十二日联盟军炮击萨姆特要塞,南北战争爆发。由于这场战争是实行脱离政策的南部联盟发动的,故在美国历史上称为“脱离战争”。林肯一直同情黑人,反对奴隶制,但就任总统后采取了严格遵守宪法和维护联邦统一的立场,曾在一封公开信中说:“我在这场斗争中的最高目标是拯救联邦,而不是拯救或摧毁奴隶制。”不过,在战争进程中他断定,要想赢得军事胜利就必须解放黑人奴隶,于是在形势逼迫下于一八六二年九月发表了解放宣言,从而加速了胜利的到来。战争结束后不久,林肯遇刺身亡,安·约翰逊继任总统。约翰逊原是南部民主党人,并拥有奴隶,因此对南部抱同情态度。他开始执行的重建计划中没有给南部各州的黑人以选举权,而重新组成的南部各州政府都推行《黑人法典》,将黑人贬低到社会中的从属地位。那时黑人农民的起义遭到残酷镇压,由南部联盟退伍军人组成的三K党也大肆活动,成为南部白人秘密抵抗“重建”的工具。

南北战争也是一次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它为美国资本主义空前迅速的发展扫清了道路。对于这场革命,本书作者显然采取了与历史潮流相反的态度,对战后重建也作了歪曲的描写。作品写于二十世纪二十至三十年代,当时许多美国南方的作家对南北战争以前的蓄奴制社会是深表怨恨和痛加谴责的,尽管同时也对北方资本主义势力的入侵心怀不满,语多讽刺。像米切尔这样以同情农奴主的观点来处理这一历史题材,甚为罕见。

然而,这部小说一九三六年问世后立即风靡全国,六个月内共售出一百万册,日销额最高达到五万。一九四九年作者去世时,本书已在世界上四十个国家共销售八百万册,到一九八八年增加到二千五百万册以上,平均每年近五十万册。小说于一九三七年获普利策奖,根据小说拍摄的彩色电影《乱世佳人》一九四〇年首演,一九四六年获奥斯卡奖,曾创造连续二十多年获巨额利润的纪录,至今犹在世界影坛上享有盛誉。由于这部作品长期广泛流传,故事中的主要人物几乎家喻户晓,读者普遍关心两位主人公后来的情况,一直要求出《飘》的续集。米切尔生前坚决拒绝这一要求,认为故事已经有了一个“自然而合适的结束”了。以后出版界和电影界不断物色作家来承担撰写续集的任务,未能如愿,直到去年五月《生活》杂志的一篇专题报道才正式宣布:南方女作家亚·里普莉已着手写作续集,计划一九九〇年与读者见面。

这部小说为什么能在美国和世界各国赢得那么多读者,而且历久不衰?这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我国有的评论家认为这是由于本书“适合一般市民的兴趣”,这显然是把它当做一般的畅销书或通俗文学作品对待,正如我们企图从主题思想方面来进行批判乃至否定一样,未免太笼统太简单一些。实际上,这部作品中尽管也有世乱兵燹、悲欢离合的动人情景和爱恶交错、情词误会的曲折因缘,但与那些以奇险取胜、以妖冶媚人的所谓通俗之作比较起来,毋宁说它的故事结构是简单的,情节是常见的,作家的艺术手法也是朴实的。再加上题材的严肃性和倾向的明确性,作品的格调便远远超出迎合市民趣味的境界了。

这部作品的成功之处,一是现实主义地反映了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南方农场主阶级的生活和南北战争及重建时期的一个重要侧面,二是创造了几个鲜明而丰满的人物形象,后者尤为突出。这是作者在艺术上做出的重要贡献,它已为历史所证明,我们不能因其社会政治观点上的偏颇而不予重视。

玛·米切尔(1900—1949),出生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父亲曾是亚特兰大历史学会主席。她大学毕业后任《亚特兰大日报》记者四年,后因踝关节受伤退职,以整整十年时间写成此书。亚特兰大是南北战争中南方联盟军的铁路、供应和工业基地,一八六四年南北两军在这里进行了几个月的拉锯战,史称亚特兰大战役。米切尔无疑对这一战役的经过以及前前后后的有关情况,包括佐治亚州的社会风尚,等等,都很有研究,因此写这些题材时显得颇为得心应手,意态从容。书中许多情节,无论是环境气氛或人物活动,都写得准确细腻,达到了高度真实的地步,读起来仿佛身历其境。正因为如此,本书续集的作者里普莉也很强调刻意求真的精神,据说她为了安排思嘉和瑞德重新接触,已搜集了一八七三年亚特兰大和查尔斯顿之间的火车时间表,并从当时报纸的缩微胶卷中寻找天气预报。她说:“我还得了解当时剧院在上演什么剧目,市场上能买到哪些东西呢。”

本书在人物描写方面更显示了作者的艺术才能。书中个性鲜明、音容仿佛、给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人物数以十计。他们有的性格复杂,城府颇深,经作者层层揭示,终显得丰满突出;有的明净单纯,浑朴一体,只需淡淡勾勒,便见其活泼自然。在他们身上,从家族遗传到社会影响,从阶级烙印到时代变迁,从外貌特征到内心活动,从语言色调到举止神情,都能融汇统一,成为完整的艺术形象。作者对于这些人物,对于他们性格思想的各个方面,其褒贬爱憎是明显的,也是辩证的,是直觉的,也是发展的。在她的笔下,除了被笼统谴责的“北方佬”和支持共和党的“白人渣滓”,以及被解放了的黑人而外,我们看不到真正的反面人物,连妓女沃特琳的眼神里有时也闪着人道的光辉。同样,除了作为传统道德化身的爱伦和媚兰,也没有理想的正面形象。杰拉尔德生气勃勃,但无非草莽创业、附庸风雅之流;艾希礼看似白璧微瑕,其实是没落阶级遗留的废物。社会不仅仅由好人坏人组成,肯定否定之间划不出明晰的界线,这既符合世态人情,还孕育着更高的艺术真实。

当然,作者在人物描写上着墨最多的是思嘉和瑞德两人。思嘉那十年来的生活经历大体分为三个阶段,而作为精神支柱的则是爱情、土地和金钱,即对于这三者的占有欲。其中对爱的占有欲更带有掠夺性、猎奇性和盲目性,愈是难以实现愈追求不舍,因此长期专注在艾希礼身上,直到媚兰死后即将获得满足时,才发觉他并不值得爱,才决定移情别恋,但为时已晚。她对土地和金钱的追求也是狂热的和不择手段的,但跟爱情的主观直觉和梦幻色彩比较起来,则主要是现实变革的结果,是战后家业衰败、生活贫困和重建时期金钱至上主义的产物。尽管为了金钱可以委屈自己的肉体,损害自己的妹妹,不惜与弗兰克结婚,但决不牺牲对艾希礼的爱情。因此爱情一旦幻灭,金钱便黯然失色了。这是思嘉最大的不幸,颇值得读者同情,正如她那艰苦创业的精神有时令人佩服。思嘉有一定的叛逆思想,但这是与她的投机性分不开的,都来源于彻底的自私自利和无止境的占有欲。她先是在道德上背叛了母亲的教养,继而在农场主与北方资产阶级的最后决斗中背叛了父辈的立场,实际走上了资本主义发展的道路。当然,在思嘉身上后者更显得无足轻重,因为美国农场主本身即“体现着资本家与地主的两位一体”,何况本书结束时思嘉正要回到与自己血肉相连的塔拉农场去呢!

瑞德·巴特勒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农奴主阶级向资产阶级转变的人物,至少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一个不肖子。他为人狡诈、冷酷、倔强,为达到个人目的不择手段,与思嘉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他与思嘉一样,只从个人利害出发看待战争,但远比思嘉高明,看得出南方“只有棉花、奴隶和傲慢”,胜利非北方莫属。因此他充分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直到战争末期才在“爱国良心”的一时冲动下入伍,以挽救战后身败名裂的命运,实际是进一步暴露了一个投机商人的面目。但是他对思嘉的爱却是真诚而热烈的,这不仅是情欲的追求,也是理智的抉择,因为他认识到了思嘉是他真正的同类,两人婚配无异于璧合珠联。但是他的现实主义与思嘉的幻想几经较量,终于失败了,于是他将爱全部转到女儿邦妮身上,并决心为了她的前途而在生活作风乃至政治倾向上来一个转变,争取上流社会的同情。结果邦妮一死,他的理想便随之破灭,生活乐趣也荡然无存。瑞德是性格最复杂、眼光最锐利的一个人物。他妒忌和鄙视艾希礼,但又最理解艾希礼,甚至到思嘉最后贬弃艾希礼时对他做出了公正而同情的评价。他最了解思嘉的强处和弱点,既爱她又轻侮她,既恋恋不舍又不甘屈尊以求,反而采取冷嘲热讽、若即若离的态度,以致在明争暗斗中落得个两败俱伤的下场。不过,正是通过他对思嘉的无情解剖,作者才完成了塑造这个女主人公的艰巨任务。瑞德也最了解媚兰,可以说是媚兰最忠诚的倾慕者。只有在媚兰面前他才感到自惭形秽,也只有在媚兰面前,读者才看到了他灵魂中高尚的一面。他爱孩子,包括思嘉的前夫之子在内;他不歧视下层社会的人,连嬷嬷也为之心折。他那冷酷强悍的外貌底下有的是温煦的人情。邦妮死了,媚兰也死了,他决定离开思嘉,浪子回头,回到查尔斯顿去与家族和解,老老实实学一点绅士风度。这显然符合作者的理想,但也决不是偶然的。

米切尔在人物描写中成功地采用了对照的手法,特别是瑞德和艾希礼之间,思嘉和媚兰之间,以及媚兰夫妇和思嘉夫妇之间。思嘉和媚兰之间的对照,自私与博爱、妒忌与宽容、柔韧坚忍与刚强好胜的对照,是本书贯彻始终的主线之一,达到了使两者彼此依存、相得益彰的最大艺术效果。这种手法在许多次要人物上也隐约可见,如皮蒂与梅里韦瑟太太,苏伦与卡琳,英迪亚与霍妮,波克与彼得大叔,乃至爱伦与塔尔顿太太、杰拉尔德与亨利叔叔之间,都给人以这样的感觉。与对照法相适应,作者写景叙事,特别是写思乡怀土时,常出以抒情笔调,倍增感染,或间以心理分析,思辨议论,迸发出睿智与哲理的火花。至于语言委婉多姿,虽略嫌繁冗,却毫无生涩之感。总之,米切尔作为一个现实主义小说家,她的才能既是多方面的,也是卓越的。

在一部描写阶级矛盾与种族矛盾相结合的作品中,作家在这方面的主观偏见不能不令人十分注意。在她的笔下,凡是忠诚于奴隶主的黑人都有善良勤劳的品质和机敏干练的才能,当然也对他们的愚昧无知百般揶揄。嬷嬷和彼得大叔便是这样两个典型人物,思嘉“疼爱”他们,夸奖他们,实际上是“把他们当做孩子”。他们身上只体现了那个时代美国黑人的一个方面,而另一个方面——要求自由和奋起反抗的方面,却成了存心掩盖和恶意攻击的牺牲品。因此,如果我们说作家的种族偏见歪曲了黑人形象,这也是符合实际的。

瑞德走了,思嘉准备先回塔拉,“明天”再想出办法把他弄回来。后来究竟怎样呢?里普莉说,如果时间允许,她可以写出一百种续集来。的确,本书的结尾给读者留下了广阔的想象天地,这正是作家艺术魅力的产物。说到这里,我们也不禁要掩卷沉思了。

本书在中国最先由傅东华翻译,分为三卷于一九四〇年开始出版,流传颇广。这次重译,我们采取了尽量忠实于原著的态度,因为对于这样一部雅俗共赏的世界名著,似不宜在情节上随意删削,文辞上多所增补。为了使读者不感到陌生,书名沿用傅译,书中四位主要人物的名字也基本照旧。本书第1—38章和第52—63章系戴侃与李野光合译,第39—51章系庄绎传所译。由于种种原因,译时略觉匆促,字句间或有斟酌不够之处,尚望专家和读者们予以指正。

李野光
1989年9月29日,北京。 9ssA9DiQDV/WIoQ0Gt517O2KBPsJ7caLAH3IR+/oWfmh/cSEOjc4PE2M4omviB1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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