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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历山大·仲马(Alexandre Dumas,1802—1870)是十九世纪法国著名小说家。他的儿子也叫亚历山大·仲马(1824—1895),是著名的剧作家,以《茶花女》一剧闻名于世。父子同名又同时名噪于十九世纪的法国文坛,世人只能以大小仲马区别之。

其实,当父亲的大仲马一开始也是以剧作家出名的,只是后来,他的小说家的名声盖过了剧作家,才以小说家闻名于世。在所有法国的小说家中,大仲马的著作流传最广,已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大仲马一八〇二年七月二十四日出生在法国北部埃纳省的维雷-科特莱村。他的祖父安东尼·亚历山大·达维侯爵是法国的贵族,曾在加勒比海北部的圣多明各即现在的多米尼加共和国居住。圣多明各岛上有一个黑人姑娘,名叫玛丽·仲马。这位黑人姑娘同那个法国贵族生下的孩子,采用了母亲的姓“仲马”。他就是大仲马的父亲。所以,从他的父亲这方面讲,大仲马是有黑人血统的。大仲马的父亲后来成了拿破仑手下的一位将军,因为主张共和政体触犯了拿破仑而遭贬黜。一八〇六年,当大仲马还只有四岁的时候,他的父亲就留下一个经济窘困的家庭死去。正是由于这样的家庭背景,所以大仲马青少年时期没有受到很好的正规教育。他从一个教士那里接受启蒙教育。一八一六年,当大仲马还只有十四岁的时候,他就到当地的一家律师事务所里当一个小伙计谋生。

大仲马勤奋好学,在那家律师事务所里自学成材。他先是攻读法律,后来又迷上了历史,读了许许多多有关法国历史的书。这对于他后来走上写历史剧和历史小说的道路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在律师事务所当小伙计期间,大仲马结识了他最要好的朋友阿道尔夫·勒芬。勒芬是一个被放逐的瑞典贵族的儿子。他后来去了巴黎。一八二三年,大仲马到巴黎去找他。经人介绍,他在奥尔良公爵府里获得了一个档案保管员的职位,同时,他和勒芬合作写轻歌剧和轻喜剧,从此开始了他闯荡法国文坛的生涯。

大仲马的第一个成名剧本是《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该剧一八二九年二月十一日在巴黎上演,引起轰动。他的第二个著名剧本《安东尼》一八三一年五月三日在圣马丁门剧场上演,也同样轰动一时。这两个剧本对法国浪漫主义戏剧的兴起,起了推动作用。由于《亨利三世和他的宫廷》的演出,他获得了雨果的友谊。他的东家奥尔良公爵也提拔他当了皇家图书馆的管理员。大仲马一生单独和与人合作共写了九十一个剧本。但他的小说比他的剧本更加成功。

大仲马从一八三九年开始同马凯合作写小说。在大仲马的众多历史小说中,最成功、流行最广、被译成许多国文字的,是《三剑客》(1843—1844)、它的续集《二十年后》(1845)和《基度山伯爵》(1844)。法国上下几百年的历史,都成为他写小说的题材。特别是法国的宗教战争和路易十三朝代的宫廷秘史,一经他生花妙笔的敷演,便生龙活虎般地重现在人们的眼前。有的评论家说,对于大仲马,历史犹如一只只钉子,他重新编排史实,把他想象出来的许多人物和事件挂到上面去,演绎成许多历史故事。他的小说情节曲折,充满着爱情、决斗、毒杀和种种巧合。读者一书上手,就被吸引住,不到卷终难以释手。萧伯纳对大仲马极为推崇。他曾说:“仲马之于小说,犹如莫扎特之于音乐,已达到艺术的顶峰。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无人能超越仲马的小说和剧本。”

大仲马精力过人。他除了自己写作以外,还找一帮子人合作写书,以致有人说他开了一家小说工厂。他往往是自己出一个主题和情节框架,由合作者们充填内容,最后再由他定稿。他与马凯合作写的几部小说无疑是最好的。但马凯本人却没能写出一本值得称道的书。有些小说,人们估计大仲马根本没有参与,只是用他的名义发表而已。他一辈子大约写了三百部小说。除了小说和剧本以外,他还写了许多历史著作,其中最重要的是一八四五年出版的《路易十四和他的后代》。大仲马自诩总共写了一千二百卷书。因此,雨果说:“没有人读完过仲马的全部著作,仲马本人也没有。”

大仲马到巴黎不久,便结识了一个名叫玛丽·卡特琳·拉贝(1794—1869)的女裁缝。他们的非婚生子小仲马在一八二四年出生。一八三一年,大仲马正式认可了他的儿子,在同玛丽打了一场官司后获得了对小仲马的抚养权。一八四〇年,大仲马基于莫名其妙的理由,同已有一个八岁孩子的女演员伊达·费里叶(1811—1859)结婚。这对夫妇不久就分手了。仲马夫人后来在意大利定居。小仲马长大后,成为法国著名的剧作家。父子俩每次相逢,都互致亲切的问候,但两人的政见始终不同。小仲马和他的母亲玛丽·拉贝住在一起。她最后与大仲马重归于好。

大仲马爱冒险。他像他的父亲一样,一辈子倾心共和。他参与了一八三〇年七月的革命。他怀着喜悦的心情迎接一八四八年的革命。关于他参加一八三〇年七月革命的情况,在他的回忆录中有详细的记载。一八三二年六月,他因为参加拉玛克将军的葬礼而同奥尔良政府闹翻。他因此离开法国去瑞士游览。大仲马一生游踪广阔。一八五八年去过俄罗斯,曾到达高加索。一八六〇年去西西里,在那不勒斯住过四年。

大仲马成名后,财源滚滚,成为一个大富翁。他慷慨好客,但不会理财,花钱无度。他造了一座剧院,又斥巨资建造了一座文艺复兴式的大厦,带有哥特式的亭阁和一座英国式的花园。这座大厦被命名为基度山。大群男女食客麇集于此,直到把他吃得分文不剩,债台高筑,不得不借一八五一年政变失败之机越过法国边境去比利时,表面上说是被驱逐出境,其实是为了躲债。在布鲁塞尔两年的高速创作使他的经济情况有所恢复。一八五三年他回到巴黎,办了一张名叫《莫斯魁塔》的综合性文艺日报。他的回忆录的最后几章就是发表在这张报纸上的。那份报纸一直办到一八五七年,改为周刊,更名为《基度山》,办了三年,一八六〇年停刊,一八六二年又复刊。一八六八年,他又另办了一份期刊,以他的《三剑客》中的主角达德尼昂命名,全称为《达德尼昂,仲马的期刊》。一八六八年,大仲马的女儿彼得夫人来与他同住,照料他的生活。一八七〇年十二月五日,这位才华横溢的法国大文豪在他儿子的家里与世长辞。

一八四四年分上下两册出版的《基度山伯爵》,像《三剑客》一样,是大仲马的最受欢迎、流传最广的小说,被翻译成许多国家的文字,一八四八年曾被搬上舞台。一九三六年以来,仅就我所知,已在美国和法国被四次搬上银幕。尽管这部书问世以来已有一个半世纪之久,但它仍在世界各国流传不辍,是最受欢迎的古典小说之一。

这部小说充满着读来令人毛骨悚然的冒险,神秘的谋杀,以及长期策划中的报恩和复仇。小说的故事梗概并非纯粹出自大仲马的想象。基度山是厄尔巴岛外的一个小小的岛屿。大仲马从巴黎警察局档案中的一个案件得到启发。那件案子涉及一个青年鞋匠在结婚前夕遭人诬陷,被人向拿破仑的警方指控为英国间谍而遭逮捕。七年后,他获释,查找到了那个恶作剧者,杀死了他。大仲马把警察局档案中的那个青年鞋匠塑造成了本书的主人公爱德蒙·邓蒂斯。把诬陷他的人塑造为弗南和维尔福,还为邓蒂斯创造了一个东方情妇,贵族出身的奴隶海蒂,由此构筑成一部惊心动魄的小说。他写这部书,曾得到费奥朗狄诺和马凯的帮助。《基度山伯爵》的故事虽然离奇,但经大仲马的生花妙笔,许多读者信以为真。马赛港外达尔夫堡竟成了一个旅游景点。导游向旅游者指点邓蒂斯从达尔夫堡被抛入大海逃跑的“准确”地点,好像真的一样。

大仲马的戏剧和小说,心理描写不多,主要以情节曲折见长。《基度山伯爵》便是他的代表作之一。由于作者既是小说家又是戏剧家,他在写小说时,充分运用了他写戏剧的技巧,所以人物之间的对话极其生动。如本书第九十五章《父与女》中邓格拉司同欧琴妮的那一番对话,绘影绘声,完全是舞台化的,读来如闻其声,如见其人。《基度山伯爵》故事情节的发展,人物命运的安排,是那么奇特新颖,引人入胜。如邓蒂斯获得宝藏后对他那几个仇人的报复方式,事先怎么猜测都是难以想象得到的。邓格拉司、马瑟夫和维尔福三人,最后都是家破人亡,但他们破灭的具体方式又全然不同。故事情节的发展出乎读者的意料,但每一步发展,又确实在情理之中。同那些公式化、概念化的作品相比,同那些一看开头便知结局的小说、电影、戏剧相比,《基度山伯爵》确实具有极大的魅力。

早在一九三六年,当我还在苏州东吴大学读一年级的时候,我看了美国好莱坞出品的影片《基度山恩仇记》,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九三九年,我在四川大学图书馆里找到了英译本的《基度山伯爵》,废寝忘食地把它读了一遍。以后,每隔一个时期,常常抽几章来读,不知不觉中把全书又看了一遍。当时,我就想把它翻译出来,介绍给我国的读者。但像这样一部百万字的巨著,没有出版的保证和安定的环境,我是没有勇气动手的。一九四五年八月抗日战争胜利后,我随复旦大学从重庆迁校回上海,为等候交通工具足足在嘉陵江边住了一年。《基度山伯爵》的大部分翻译工作就是在这里进行的。回上海后,我又用大半年的业余时间译完全书,于一九四六年到一九四七年由复旦大学文摘出版社陆续分册出版,当时的书名就用了电影的名称《基度山恩仇记》。一九七八年人民文学出版社重印此书,书名恢复为《基度山伯爵》。

我不懂法文,一九七八年重版前,人民文学出版社外国文学编辑室的同志根据法文版原著对书中的人名、地名、货币名称以及译文中一些地方的译法做了订正,在两处地方补上了英译本中删去的几句话,谨此致谢。趁本书这次收入《世界文学名著文库》之机,我又对几处地方的用词做了修订。

蒋学模
一九九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ukek9KOCZ5drEKzDlxEr/sMkfB/UGIvxCsxy2/1VdisynjaGpowpB+4kS26SKi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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