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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我一路都在反抗,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可这一来就大大加重了蓓茜和阿博特小姐对我的恶感,超过了她们本来愿意抱有的。实际上,我是有点失掉了自制,或者像法国人常说的:忘乎所以了。我明知道,一时的反叛早已经使我难免要受到种种难以想象的惩罚,因此像所有造反的奴隶那样,我在绝望中下决心索性一不做二不休。

“抓住她胳臂,阿博特小姐,她简直像只发了疯的猫。”

“真丢脸!真丢脸!”那使女喊道,“多吓人的举动呀,爱小姐,居然打起一位有身分的年轻人,你恩人的儿子,你的小主人来了!”

“主人!他怎么会是我的主人?难道我是个用人吗?”

“不,你还比不上用人呢,因为你白吃白住,却什么也不干。得啦,坐下来,好好想想你那坏脾气。”

这时候她们已把我拉进了里德太太指定的那个房间,把我按在一张凳子上。我禁不住要像弹簧似的立刻站起来,她们那两双手马上抓住了我。

“你要不好好坐着,就得把你绑起来。”蓓茜说,“阿博特小姐,把你的袜带借我使使,我那副她准会一下就挣断的。”

阿博特小姐动手从一条胖腿上解下所需的带子。这种捆人的前奏曲,以及它所带来的加倍的耻辱,使我的愤激情绪稍微冷静了一点。

“别解啦,”我喊道,“我不动就是了。”

作为保证,我两手紧紧抓住了凳子。

“记住可别动。”蓓茜说。当她确信我真的已经安静下来了,她才放开了我,然后跟阿博特小姐抱着胳臂站在那儿,沉着脸不放心地瞧着我的脸,好像还拿不准我是否已经清醒了似的。

“她以往从来没有这样过。”末了蓓茜终于转过脸去对那位阿比盖尔 说。

“不过这种根性她是一直就有的。”对方回答说,“我常跟太太说起过我对这孩子的看法,太太也同意我。她是个鬼头鬼脑的小家伙,我从没见过像她这么点大的小姑娘那么会装腔。”

蓓茜没接碴儿,但稍过了一会儿她朝我说:

“你该明白,小姐,你是受了里德太太的恩惠的。要是她把你赶出去,你就只好进贫民院了。”

对这我无话可答,这些话对我来说并不新鲜,在我幼年时期最早的回忆中就包含着别人诸如此类的暗示。这种指责我靠人养活的话在我耳朵里已经成了含意不明的老生常谈了,尽管听了十分难受和丧气,却叫人有点似懂非懂。阿博特小姐也附和说:

“你别因为太太好心,容许把你跟里德小姐和少爷们放在一块带大,就自以为可以跟他们平起平坐了。他们将来会很有钱,你可一个子儿也不会有。你得低声下气,尽量合他们的心意,这才是你的本分。”

“我们跟你说这些都是为了你好,”蓓茜接着说,口气倒还算缓和,“你该尽量学得能干和讨人欢喜,那样说不定你还能在这儿待下去,要是你变得粗暴无礼,爱发脾气,我敢说太太准会把你撵走的。”

“再说,”阿博特小姐说,“上帝也会惩罚她,他会在她正大发脾气的时候叫她忽然死掉,而且知道死后会到哪儿去么?得啦,蓓茜,咱们就随她去吧,反正怎么说她也不会对我们有好感的。剩你一个人的时候,爱小姐,你好好做做祷告,因为你要是不忏悔,说不定就会有什么可怕的东西从烟囱里下来把你抓走的。”

她们走了,关上门,还上了锁。

红屋子是个空房间,很少有人在里面睡,可以说从来没人去睡,当然,除非盖茨黑德府里偶尔来了大批客人,以致不得不动用它所有的房舍。不过,这间屋子却是全府里最宽敞最堂皇的一间卧室。一张有粗大红木架的床,挂着深红锦帐,像个神龛似的摆在房间正中央。两扇大窗子,经常拉下了百叶窗,几乎被一色帷幔布做成的褶皱和垂帘遮得严严实实。地毯是红的。床脚边的桌子铺着深红色桌布。墙是柔和的淡褐色,稍带微红。衣橱、梳妆台、椅子都是乌油油的桃花心木做的。床上堆起层层的垫褥和枕头,上面盖着雪白的马赛布 床罩,在周围的深沉色调中显得耀眼而突出。几乎同样醒目的是床头边一张铺着坐垫的大安乐椅,也是白色的,跟前还放着脚凳,我想,它看上去就像是个苍白的宝座。

因为难得生火,这屋子很冷。它离育儿室和厨房都很远,所以很静。因为谁都知道极少有人进来,所以显得庄严。只有女用人在星期六进来擦拭一下家具和镜子,清除掉一星期积起来的薄薄一点灰尘。里德太太自己则隔很长时间才进来一次,查看一下大橱里的一只秘密抽屉,那里面存放着各种羊皮纸文契,她的首饰盒,此外还有她已故丈夫的一帧小肖像,而红屋子的秘密和魔力就在于此,使得它尽管富丽堂皇,却显得如此冷落。

里德先生过世已经九年,他就是在这间卧室里断气,在这里停灵,他的棺材也是从这里由殡仪馆的人抬出去的。从那时起,一种哀伤的神圣感就使得这屋里不常有人闯进来。

蓓茜和刻薄的阿博特让我坐着别动的,是放在大理石壁炉架近旁的一张软垫矮凳。我面前就耸立着那张床。我右边是黑沉沉的高大衣橱,散漫、柔和的反光使橱壁板上显出斑驳变幻的光泽。我左边是遮严的窗户,窗和窗间安着一面大镜子,重现出大床和屋子空荡荡的肃穆景象。我拿不准她们是不是真把门锁上了,因此等我稍敢动弹的时候,我就站起身来走过去瞧瞧。哎呀,真锁上了!比牢房还严实。走回原处时得在镜子前经过,我的眼光被吸引着不由自主地向镜中映出的深处探究。在那片幻象的空间中,一切都比现实中显得更阴沉、更冷漠。里面那个眼睛直瞪着我的古怪的小家伙,在昏暗朦胧中显出苍白的脸和胳膊,在一片死寂中只有那双惊惶发亮的眼睛在闪闪转动,看上去样子真像一个幽灵,我觉得它就像是蓓茜夜晚讲故事时所说的那种半神半妖的小鬼中的一个,它们常在沼地上杂草丛生的荒谷中出现在夜行者的眼前。我回到了我的矮凳上。

那时候我很迷信,不过眼下它还没到完全能占上风的时候;我的火气还很旺,起来造反的奴隶那种怨气冲天的心情还在激励着我,要我向黯淡的现实低头,还得首先能克制住不再去想那如潮的往事才行。

约翰·里德的蛮横,他姐妹的傲慢,他母亲的憎厌,用人们的偏心,这一切在我乱糟糟的脑海里,就像一口污井里的污泥沉渣那样翻腾了起来。我为什么老吃苦头,老被呵斥,老受责怪,老是有错呢?为什么我总是不讨人喜欢?为什么不管我竭力想赢得谁的好感却总是白费心机呢?伊丽莎既任性又自私,却受人尊敬。乔治娜脾气给惯坏了,尖酸狠毒,爱寻事找碴,盛气凌人,大家却还都娇纵着她。她的漂亮,她红红的双颊和金黄的鬈发,似乎能让谁见了她都满心欢喜,不管有什么错都得到原谅。而约翰呢,从来没人敢违拗他,更不用说责罚他,尽管他扭断鸽子脖颈,弄死小孔雀,放狗去咬羊,摘掉温室葡萄的果子,掰下花房里珍贵花木的幼芽,还管他母亲叫“老姑娘”,有时候还为了她跟自己一模一样的黑皮肤而辱骂她,蛮横地不听她的话,不止一次撕破、弄坏她的绸衣裳,可他却还是她的“心肝宝贝”。而我虽不敢犯一点错,尽力把每一件事做好,却仍旧被说成淘气,讨厌,阴沉,鬼鬼祟祟,而且从早上到中午,从中午到晚上,无时不在这么说。

我的头因为挨打和跌倒一直还在疼痛流血,却谁也没有去责备他不该乱打我,而我为了不再受无理的虐待才反抗了他,却饱受了众人的责难。

“不公平!——太不公平了!”我的理智告诉我说,在痛苦的刺激下它一时变得像大人那么强有力,而同样被激起来的决心也在怂恿采取某种不寻常的办法来逃脱难以忍受的迫害——比如说出走,或者不成的话,就从此不吃不喝,让自己饿死。

那个凄惨的下午,我的心灵是多么惶惑不安啊!我是多么满脑子乱作一片,又满心愤愤不平啊!然而这场内心斗争又是多么盲目无知啊!我无法回答那个心里不断提出的疑问——我为什么这么受折磨,如今,隔了……我不愿说隔了多少年,我才看清了是这么回事。

我跟盖茨黑德府完全不协调。我跟那儿的谁也不相像,我无论是跟里德太太,还是她的儿女,或是她的宠幸们,都没有一点和谐一致的地方。如果说他们不喜欢我,那么老实说,我也同样不喜欢他们。他们并无必要非去爱护一个跟他们谁也不能融洽相处的人不可。这人是个异物,无论在脾气、能力或者爱好上都跟他们相反;是个毫无用处的家伙,既不能对他们有什么好处,也不能增加一点他们的乐趣;是个害人精,身上带有不满他们的对待,鄙视他们的见解的毒菌。我明白,如果我是个聪明开朗、轻率任性、漂亮顽皮的孩子,哪怕同样寄人篱下,无依无靠,里德太太也会比较心安理得地容忍我一些,她的孩子们会对我比较真诚友善一些,用人们在育儿室里也就不至于那么动辄把我当替罪羊对待了。

红屋子里天色渐暗。已经过了四点,阴沉的下午正逐渐转为凄凉的黄昏。我听见雨仍在不断敲打楼梯上的窗子,风还在宅后的树林子里呼啸,我一步步感到浑身冻得像块石头,这时,勇气也跟着消散了。我惯常那种自卑、缺乏自信、灰心丧气的心情,像冷水那样浇灭了我已经愈来愈微弱的怒火。人人都说我坏,那我或许真坏也说不定:刚才我起了什么念头呀,竟想要饿死我自己?那当然是个罪过,而且我真已想定了要去死么?难道盖茨黑德教堂圣坛下的墓穴真是那么诱人的去处!我听说里德先生就葬在那样的墓穴里,这念头重又使我想起他的用意来,而越想越觉得担心。我已不记得他了,不过我知道他是我的亲舅舅,我母亲的兄弟,知道他在我成为父母双亡的孤儿时收养了我,而且在他临终时曾要求里德太太答应一定要像亲生儿女那样抚养我。里德太太或许认为她是遵守了诺言的,而我认为她在她生性能够做到的范围内也确实是这样,然而她对于一个并非一家的外来者,丈夫死后更与她毫不相干的人,怎么可能真心喜爱呢?觉得自己为了勉强作出的保证而不得不去充当一个她无法喜爱的孩子的母亲,眼看着一个气味不相投的外来人长期插足在自己的家人之间,这准是一桩最叫人厌烦的事。

我心里突然闪过一个古怪的念头。我毫不怀疑——从不怀疑——要是里德先生还活着,他是准会待我很好的。接着,我坐在那儿眼望着白色的床和昏暗的四壁,偶尔还不由自主地转眼去望一望隐隐发亮的镜子,渐渐想起了我曾听说过的故事,说坟墓里的死人因为不甘心别人违背他们的遗愿,会重返世间来惩罚背信弃义者,为被虐待的人报仇。我觉得,里德先生的灵魂为他外甥女受到亏待而着恼,就说不定会离开他的住处——不管是在教堂的墓穴里,还是在死人所在的阴世间——而在这间卧室里出现在我的面前。我擦掉眼泪,忍住啜泣,生怕任何强烈悲痛的表现都有可能招致某种超自然的声音来安慰我,或者在昏暗中引来一张光晕围绕的脸,带着怪异的怜悯表情俯视着我。按理说这种念头能给人安慰,可我觉得要是真的实现了却会十分可怕,因此我拼命打消它,竭力镇定下来。我甩开挡在眼前的头发,抬起头,尽量壮起胆来四面望望这间黑暗的屋子,就在这时,一线亮光射到了墙上。我疑惑这会不会是从百叶窗缝里透进了一缕月光?不对,月光是静止不动的,而这亮光却在闪动,我正注视着它时,它就一下闪到了天花板上,在我头顶上晃动。要换了现在,我准能马上猜想到,那道亮光十有八九是有人正穿过草地时手里拿着的灯发出来的,可当时,我一心只防着怕人的事,激动得全身神经紧张,竟以为这道迅速跳动的光正是阴间来的某个鬼魂的先兆。我心直跳,头发晕,耳朵里充满着一种声音,我认为是翅膀的扑动声,仿佛有什么东西来到了我近旁,我感到压抑,透不过气来,再也忍受不住了。我冲到门边,不顾一切地拼命摇锁。外面走廊里有脚步声奔过来,钥匙转动一下,蓓茜和阿博特走了进来。

“爱小姐,你不舒服了吗?”蓓茜说。

“闹出多大的声音来!差点把我震聋了!”阿博特嚷道。

“带我出去!让我到育儿室去!”我喊着。

“干吗?有什么伤着你了吗?你看见了什么吗?”蓓茜接着追问。

“啊呀!我看见了一道亮光,我觉得鬼就要出现了。”说着我已抓住了蓓茜的手,她也并没有缩回去。

“她大声叫嚷是故意的。”阿博特有点厌恶地断定说,“而且嚷得多凶啊!要是她真有什么大的痛苦倒还可以原谅,可她不过是存心要让我们都跑到这儿来,我知道她那套鬼把戏。”

“这都是怎么回事?”另外又有个声音专横果断地说,跟着里德太太独自顺走廊走来,松开的帽带飘动着,长衣沙沙作响。“阿博特,蓓茜,我想我已经吩咐过,叫你们让简·爱一直呆在红屋子里,直到我自己来找她。”

“可简小姐叫得挺响啊,太太。”蓓茜辩解说。

“让她去。”这是惟一的回答,“松开蓓茜的手,孩子,放心吧,你想靠这些办法逃出屋子是办不到的。我最讨厌作假,特别是小孩子。我有责任让你明白,耍花招是没有用的,你这样反而得在这儿多呆一个小时,而且只有你完全认错不再犟,我才会放了你。”

“哦,舅妈,行行好!饶了我吧!我实在受不了……用别的办法惩罚我吧!这会要了我的命的,要是……”

“闭嘴!这么闹法简直叫人恶心。”毫无疑问她真是这么感觉的。在她看来我是个早熟的演员,她当真把我看成是个既满腔恶意,又心灵卑劣、阴险可怕的角色。

我当时痛苦至极、哭得厉害,里德太太很不耐烦,等蓓茜和阿博特一走,就二话没说把我往屋里一推,锁上了门,不再跟我多费口舌。我耳听她大步地走开了。她走后不久,我想我大概发生了一次昏厥,这场纠纷最后就在我的人事不省中告终了。 2WCSYbgQ4iE3DRpulA0NOPmCtxqNHSSh4ZhYE/TkQIsYoMR4nMVovz+SFGFqmghv



第三章

接下来我记得的是,我在仿佛刚做过一场可怕噩梦似的感觉中醒了过来,眼前只见一片刺目的红光,中间横过一条条又粗又黑的线。还听见说话的声音,瓮声瓮气,仿佛被大风或者湍急的水流声盖住了似的。激动,惶惑,以及压倒一切的恐惧感使我有些神志不清。不久,我觉察到有人在照料着我,扶起我,让我靠着他坐起身来,比以往任何人扶着我坐起来时都更要温存体贴。我的头枕在一个枕头或是一条胳臂上,觉得挺舒服。

过了五分钟,迷雾消散了,我十分清楚我正躺在自己的床上,那片红光是育儿室的炉火。已经是夜里,桌上点着一支蜡烛,蓓茜端着水盆站在床脚边,一位先生坐在我枕旁的一张椅子上,正俯身望着我。

我感到说不出地宽慰,安心地确信受到了保护,有了安全感,因为我知道屋里来了一个陌生人,一个不属于盖茨黑德府,又跟里德太太非亲非故的人。我把眼光离开蓓茜(虽说相比起来,她的在场远不像阿博特那样的人叫我生厌),细细打量着那位先生的脸。我认识他,他是劳埃德先生,是个药剂师,逢到下人们有病,里德太太有时请他来过。她自己和孩子们有病时是另请医生的。

“好吧,我是谁?”他问。

我叫出了他的名字,同时向他伸出手去。他握住手,笑着说:“咱们一会儿就会挺好了。”随后,他扶我躺下,对蓓茜说,要她多加小心,夜里别让我受到打扰。他又交代了几句,说了明天再来之后,就走了。这叫我很难受,因为他坐在我枕边的椅子上时,我感到那么有依靠,有人帮助,而等他一走,关上了门,整个屋子马上黯然失色,我的心再次变得沮丧,一种说不出的伤感使它变得沉重。

“你觉得想睡了吗,小姐?”蓓茜问道,口气相当柔和。

我几乎不大敢回答她,生怕她下一句又该是粗声粗气的了。“我试试看。”

“你想喝点儿什么,或者能吃点东西吗?”

“不想,谢谢你啦,蓓茜。”

“那么我想我该去睡了,已经过了十二点啦,不过要是你夜里需要什么,可以叫我一声。”

多么殷勤有礼啊!这叫我有勇气问了个问题。

“蓓茜,我是怎么啦?我病了吗?”

“我想,你是在红屋子里哭坏了身子。你很快就会好起来的,没问题。”

蓓茜回到就在附近的仆人下房里去了。我听见她在说:

“赛拉,你来跟我一块儿睡在育儿室里,我今晚怎么也不敢独自陪着那个可怜的孩子,她说不定会死的。真奇怪,她竟会昏了过去,我疑心她是不是看见了什么。太太也太狠心了。”

赛拉跟她一起回来,两人都上床去睡了。她们互相悄声低语了半个钟头才睡着。我零星地听到了几句她们的谈话,但凭这个就已能足够清楚地推测出她们谈论的主要话题。

“有什么东西在她身边走过,一身雪白的衣服,随后就不见了……”“有条大黑狗跟在他身后……”“房门上重重地敲了三下……”“墓地上有一道光,正好在他的坟上……”如此等等。

最后两人都睡着了,炉火跟蜡烛都已熄灭。而对我来说,这个漫漫的长夜却是在可怕的清醒不眠中度过的,耳朵,眼睛,头脑,都统统被恐惧弄得紧张不堪,这种恐惧是只有孩子们才会有的。

这次红屋子事件并没带来什么长期或者严重的生理上的疾病,只是使我的神经受到了一次震撼,直到今天我还感到它的余波。的确,里德太太,我心理上的某些严重创痛应该归功于你。不过我应当原谅你,因为你自己也不明白你做了些什么。你在伤透了我的心时,还自以为是在铲除我的劣根性。

第二天将近中午,我起来穿上衣服,裹着一条披肩坐在育儿室的壁炉旁。我觉得浑身无力,像垮掉了似的,但我最难受的却是心灵上一种说不出的苦恼。这种苦恼不断使得我默默流泪,我刚从颊上拭掉一滴咸咸的泪珠,第二滴马上又淌了下来。然而,我觉得我应当高兴,因为里德家的孩子都不在,他们都跟着妈妈坐马车出去了。而且,阿博特也正在另一间屋子里做针线活,蓓茜呢,一边来来去去,拾掇玩具,整理抽屉,一边不时跟我说上一两句多余的亲切的话。我已过惯了不断受申斥而又费力不讨好的日子,对我来说眼前这种情况本该是个宁静的天堂了,可事实上我那饱受折磨的神经现在已经到了这样一种地步,任何平静都无法使它们得到抚慰,任何乐趣都不能很惬意地使它们振奋起来。

蓓茜到楼下厨房里去了一趟,端来一个果子馅饼,盛在一只色彩鲜艳的盘子里,盘子上绘有一只极乐鸟栖息在旋花和玫瑰花蕾织成的花圈里,平常总引起我热烈的赞美心情。我常常恳求让我拿着这个盘子以便仔细瞧一瞧,却一直被认为不配有这个权利。现在这件珍贵的瓷器搁到了我的膝头上,人家还热诚地叫我吃盘里那好吃的圆面饼。徒劳的好意啊!就像别的许多朝思暮想但却一再落空的期望那样,来得太迟了!我吃不下这个馅饼,鸟儿的羽毛,花儿的色泽,也奇怪地显得黯然失色了,我把盘子和馅饼都搁到了一边。蓓茜问我想不想看书,书这个字眼就像一种速效的兴奋剂似的发生了效力,我请她到书房里去把《格列佛游记》拿来。这本书我曾一遍又一遍津津有味地细细读过。我认为它讲的都是真事,而且觉得它比神话更使我产生浓厚的兴趣。因为就说那些小矮人吧,我曾在指顶花叶和风铃草丛中,在蘑菇下面,在爬满连钱草的旧墙角下空找过一气,末了只好下决心丧气地承认,他们全都已经逃出了英国,到某个森林比较茂密原始,人迹也比较稀少的国度里去了。既然在我的信念中,小人国和大人国都是地球上实实在在的地方,因而我毫不怀疑,有一天经过一次远航,我准能亲眼看到其中一个国度里那些小小的田园、房屋、树木,小人、小牛、小羊和小鸟,和另一个国度里那些森林般的麦田,高大的猛犬,吓人的巨猫和铁塔般的男男女女。然而,现在这本心爱的书交到了我手里,我翻着它,在它那些奇妙的插画中寻求以往从来不曾落空过的魅力时,一切却都显得怪诞而乏味,那些巨人全是些瘦骨嶙峋的妖魔,小人全是恶毒可怕的小鬼,格列佛则是历经最险恶地区的一个最孤独的流浪汉。我合上书不敢再看,把它放在桌上那一口未尝的馅饼旁边。

蓓茜这会儿已经打扫完房间,洗过手,打开一个里面满装着漂亮的零碎绸缎的小抽屉,动手给乔治娜的洋娃娃做一顶新帽子。她边做边唱着,唱的是:

记得当初我们一起出门去浪游,

时光已过了那么久。

这首歌我以前曾多次听到过,每次都感到欢快悦耳,因为蓓茜有副很甜的嗓音,至少我觉得是如此。可是现在,尽管她的嗓音仍旧很甜,我却觉出它的调子里有一种说不出的哀伤。有时她做手里的活儿做得出了神,把那一句副歌拉得很长,唱得很低沉,“时光已过了那么久”唱得就像是送葬曲里最哀伤的终句似的。她接着又唱起另外一首民谣来,这回更真是一首凄凉的小调了。

我走得双脚疼痛,四肢酸麻,

路远迢迢,走过荒山无数。

天边无月,暮色苍茫,

就要笼罩苦命孤儿的前途。

为什么要逼我孤身一人,远走他乡,

来到荒原无边,巉岩秃秃的地方?

人心歹毒,只有天使善良,

保佑苦命的孤儿一路安康。

夜风从远方微微吹来,

长空无云,星辰灿烂。

上帝慈悲,赐人平安,

让可怜的孤儿前途有望,身心舒坦。

即令我一时失足从断桥坠落,

或被迷雾所欺,陷入泥沼,

天父仍将以祝福和许诺,

把苦命的孤儿拥入怀抱。

有个信念能赋予我毅力,

纵然无依无靠,无亲无友,

天堂总是我归宿,随时能让我安息;

上帝啊,你永远是苦命孤儿的朋友。

“好啦,简小姐,别哭了。”蓓茜唱完以后说。她还不如去对火说“别烧了”哩。不过她又怎能猜想得到我所陷入的那种难忍的苦痛呢!午饭前,劳埃德先生又来了。

“怎么,已经起来了!”他一进育儿室就说,“喔,保姆,她怎么样?”

蓓茜回答说我情况很好。

“那她应该显得更快活些才对。来,简小姐,你名字叫简,对吗?”

“对,先生,简·爱。”

“哦,你刚才在哭,简·爱小姐,能告诉我为了什么吗?你哪儿疼吗?”

“不疼,先生。”

“哦!我想她准是为了不能跟太太一块儿坐马车出去才哭的。”蓓茜插嘴说。

“决不会!她已经这么大,不会再去闹这种小别扭了。”

我也是这么想的,所以这样错怪我伤了我的自尊心,我断然反驳说:“我从来也没有为这样的事情哭过,我本来就讨厌坐马车出去。我是因为自己不幸才哭的。”

“哎唷,小姐!”蓓茜说。

好心的药剂师显得有些迷惑不解。我正站在他面前,他目不转睛地瞧着我。他两只灰眼睛并不大,也不十分有神,可如今想来我觉得它们相当锐利。他其貌不扬,但却和蔼可亲。他不慌不忙地打量了我一会儿之后说:

“你昨天是怎么病的?”

“她摔倒了。”蓓茜又插进来说。

“摔倒!这又像是个小娃娃了!她这么大连路都不会走吗?她总该有八九岁了吧。”

“我是给人打倒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伤害引起的不快,使得我冒冒失失地脱口解释说,“可我生病并不是为这个。”我又补充了一句。这当儿劳埃德先生拈了一撮鼻烟吸起来。

正当他把鼻烟盒放回背心口袋里去时,招呼仆人吃饭的铃声大响,他知道是怎么回事。“那是叫你哩,保姆,”他说,“你下楼去好了,我一边好好开导开导简小姐,一边等你回来。”

蓓茜本想留下来,可又不得不走,因为准时吃饭是盖茨黑德府严格的规矩。

“你生病不是因为摔跤,那么是因为什么呢?”蓓茜走了以后,劳埃德先生接着说。

“我给关在一间有鬼的屋子里,一直关到天黑。”

我瞧见劳埃德先生一面微笑,一面皱皱眉头,“有鬼!咳,你到底还是个孩子!你怕鬼?”

“我怕里德先生的鬼魂,他就死在那间屋子里,而且在那间屋子里停灵。不管是蓓茜还是别的什么人,晚上只要是能不去就绝不去那儿的,连蜡烛都不点,把我一个人关在那儿,真是狠心,——太狠心了,我想我一辈子都忘不了啦。”

“瞎扯!就因为这个,叫你感到那么不幸吗?现在大白天里,你还害怕吗?”

“不怕。不过夜晚马上又要到了,再说,……我不快活,……很不快活,还有别的事。”

“别的什么事?你能说点儿给我听听吗?”

我是多么想详详细细回答他这个问题啊!可又是多么难以回答啊!孩子们能够感觉,但却不善于分析他们感觉到的东西,即使脑子里多少能进行一些分析,也不知如何把分析的结果用言语表达出来才好。不过,因为唯恐错过了这第一次也是仅有的一次机会,来吐一吐我心头的苦水,因此在困扰地沉默了一会儿以后,我尽力设法做了一个尽管贫乏,但就它谈到的范围而言还算真实的回答。

“头一件,我没有父亲母亲,也没有兄弟姊妹。”

“你有一位和善的舅妈,还有表兄表姐呀。”

我又沉默了一下,接着愣头愣脑地脱口说出:

“可是约翰·里德把我打倒在地,我舅妈却把我关进了红屋子。”

劳埃德先生又一次掏出他的鼻烟盒来。

“难道你不觉得盖茨黑德府是一所非常漂亮的房子吗?”他问,“你能住在这么好的地方难道还不觉得非常幸运吗?”

“这又不是我的家,先生。阿博特就说,我比用人还没有资格住在这儿哩。”

“呸!你总不会傻到想离开这么好的地方吧?”

“要是有别的地方可去,我会很高兴离开这儿的,不过只要我还没有长大成人,就决不可能离开盖茨黑德。”

“也许可能——谁知道呢?你除了里德太太之外,还有别的亲戚吗?”

“我想没有,先生。”

“你父亲那方面的也没有吗?”

“我不知道。我有一回问过里德舅妈,她说也说不定我有几个爱家门里又穷又低贱的亲戚,可她一点也不知道。”

“如果你有这样的亲戚,你愿意上他们那儿去吗?”

我想了一下。贫穷在成年人看来是可怕的,在孩子们心目中就更加如此。他们并不大知道什么叫勤奋、耐劳、值得尊敬的贫穷,在他们头脑里这个字眼总是跟衣衫褴褛、食物短少、炉中无火、举止粗暴和卑劣成性联系在一起的。贫穷在我心目中就是堕落的同义语。

“不,我不愿意做穷人。”这就是我的回答。

“哪怕他们对你好,也不愿意吗?”

我摇摇头。我看不出穷人怎么能做到对人好。何况还要学得像他们那样说话,跟他们一样举动,变得没教养,长成就像我有时候看见过的那样一个穷苦女人,她们常在盖茨黑德村上的茅屋门前洗衣服、奶孩子。不,我可还没有那么英雄气概,宁肯牺牲身分去换取自由。

“不过你的亲戚当真有那么穷吗?他们都是干活儿的吗?”

“我不清楚。里德舅妈说,就算我有亲戚的话,也准是些穷要饭的。我可不愿意去要饭。”

“你愿意进学校吗?”

我又想了一想。我简直不知道学校到底是怎么回事。听蓓茜有时说起,好像那儿的年轻小姐们都要套着足枷、系着脊椎矫正板坐着,而且举止一定要非常文雅、规矩。约翰·里德恨他的学校,骂他的老师。不过约翰·里德的口味不一定就是我的口味。而且尽管蓓茜关于校规的说法(是从她来盖茨黑德以前待过的那家人家的年轻小姐嘴里听来的)有点儿吓人,她说到那几位小姐学到的一项项才能,我觉得倒也一样是挺迷人的。她夸赞她们画的那些漂亮的风景和花卉,她们会唱的歌和会弹的曲子,会编织的钱包,能译出来的法国书,听得我都起了想要比试一番的劲头。再说,进学校会是个彻底的变化,意味着做一次长途旅行,完全离开盖茨黑德府,踏进一种新的生活。

“我当然很愿意进学校。”我细想了一番之后,说出了这样的结论。

“好吧,好吧,谁知道事情到底会怎么样?”劳埃德先生站起身来说,“这孩子该换一换气候和环境,”他自言自语地补了一句,“神经不大好。”

这时蓓茜回来了,同时正好传来一辆马车顺着石子路驶来的声音。

“是你的太太吗,保姆?”劳埃德先生问,“我想在走之前跟她谈一谈。”

蓓茜请他上早餐间去,说着带领着他出去了。从后来发生的事情看,我估计在他随后跟里德太太的谈话中,这位药剂师准是大胆地建议送我进学校去,而这个建议无疑是马上被接受了。因为有一晚阿博特跟蓓茜一起在育儿室里做活计时谈起这件事,当时我已经上了床,她们还以为我睡着了,阿博特说:“我敢说,太太正巴不得能摆脱掉这么一个坏脾气的讨厌孩子,这孩子就仿佛老是在用眼睛盯着每一个人,暗地策划着什么阴谋似的。”我觉得,阿博特倒真是把我看成了幼年福克斯 似的人物了。

就在这一次,从阿博特小姐告诉蓓茜的话中,我头一回知道了我父亲是个穷教士,我母亲不顾亲友们担心有失身份而纷纷反对,仍然嫁给了他。我外祖父里德对于她的违逆勃然大怒,一文钱的遗产也不留给她。我父母结婚后一年,我父亲在一个大工业城市当副牧师,当时那儿正流行斑疹伤寒,他在访问穷人时染上了病,我母亲又从他那儿受到了感染,不到一个月,两人都先后去世。

蓓茜听了这段话叹口气说:“苦命的简小姐也够可怜的哩,阿博特。”

“是啊,”阿博特回答说,“要是个漂亮、可爱的孩子,她那孤苦伶仃倒还能叫人同情,可像她这么个小家伙,实在没法讨人欢喜。”

“确实不太讨人欢喜。”蓓茜也同意,“至少像乔治娜这样的美人儿在同样的境况下会招人爱惜得多。”

“是啊,我真疼爱煞乔治娜小姐了!”阿博特狂热地喊起来,“小宝贝儿!——长长的鬈发,蓝蓝的眼睛,而且脸色那么可爱,简直像画出来似的!……蓓茜,我真想晚饭吃它一盘威尔士兔子 。”

“我也想——再配上烤洋葱。来,咱们下楼去吧。”她们走了。 2WCSYbgQ4iE3DRpulA0NOPmCtxqNHSSh4ZhYE/TkQIsYoMR4nMVovz+SFGFqmgh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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