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家税务局
知识共享,是指组织的员工或内外部团队在组织内部或跨组织之间,彼此通过各种渠道进行讨论和交换知识,其目的在于通过知识的交流扩大知识的利用价值并产生知识的效应。税务行政组织的知识共享,就是通过获取、筛选、储存、开发、传递、应用、提升和更新税收业务及相关知识的一系列活动,使各级税务行政组织中的各个部门、各个机构、各个岗位及其行政人员,在最大限度地向其所属的税务行政组织贡献自己拥有的相关知识资源的同时,也能够充分地享用由其他机构或岗位及其成员个人贡献的相关知识。从而形成个人知识与机构或岗位知识、与组织知识在数量存储、质量提升、结构调整、价值增值和效能优化上的双向互动、螺旋式上升。
绩效(performance)亦称“生产力”、业绩、成绩、效果等,指的是行为主体(个人或组织)开展的工作和活动所取得的成就或产生的积极效果。绩效与管理紧密相连,它依托于管理而生成,既是管理的预期效果,也是管理的客观结果。管理追寻绩效,具有既定方向和明确目标的管理活动和管理行为,一定是始于对绩效的预期和设定,终于对绩效的获取与评鉴,乃至新一轮的预期和设定、获取与评鉴的启动。在行政管理的动态过程中,实施管理活动的各级行政组织作为一个相互关联的有机系统,依照相应的方法程序履行各层级行政管理的职能活动,自然会生成这些活动产出的结果,进而导致该系统的输出。这些结果和输出即各层级行政组织的行政绩效,亦即行政组织依据法律、政策并凭借现代科技等必要手段对社会及自身实施管理所产生的预期成就和积极效果,它是行政组织履行行政职能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的标志。税收行政绩效(简称税收绩效)作为行政绩效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必要的财力支撑,则是税务行政组织为履行法定职责开展的专业工作和执法活动所取得的成就或产生的积极效果,它既受制于相关因素的影响,又影响相关因素的发展变化。在税收行政过程中,由既定的各级组织系统、税收管理体制和业务流程把握和调节各相关因素影响功能而形成的税收绩效生成、提升和优化的相对稳定的动态过程和预期效果,构成为获取税收绩效的常态化标准形式,谓之税收绩效管理模式(简称税收绩效模式)。
从知识管理视角探析税收绩效管理模式,构建以知识共享为基础和支撑的税收绩效管理的理论模式及其模型,在各级税务行政组织中倡导、规范和践行知识共享,旨在以较小的资源投入较快地生成较大、且优化的税收绩效。
税收绩效包括各级税务行政组织税收行政执法及其组织内部管理两个层面。税收行政执法绩效是税收绩效的核心内容和根本所在,税收绩效终将集中地体现为税收行政执法的成效。各级税务行政组织内部管理的功能则在于为税收行政执法职能的依法行使创造条件,奠定基础,提供保障。税收行政执法即依照国家税收法规实施税收的征收与管理,是保障国家税收法规贯彻执行、实现国家法定税收征缴入库的各种行政行为和过程的总称,其质量和效率直接制约和影响法定税收的征收幅度、征缴速度和国家预算的保障程度。在一定的时期和区域中,如果其他因素的影响呈相对稳定状态,依法征收的税款与法定应征税款的差额及征期入库率,作为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直观反映,就成为税收绩效的充分且必要标志。
税收绩效因素及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税收执法环境。在我国现行行政体制下,所谓税收执法环境,主要是指各级党政机关对税收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程度;各相关部门支持配合税收工作的行为对税收执法过程和效果的影响程度;公民的税法观念和对税收与国家建设、人民生活密切关系的认同程度;纳税义务人的税收法治观念和税法遵从程度;税务机关依法治税职能的行使程度;相关国家和地区对我国依法行使税收主权的协作和配合程度。在一定的时期和区域内,由上述外延的综合作用而形成的相对稳定的税收征纳状态和税法实施成效,即该特定时期和区域的税收执法环境。一般而言,税收行政绩效与税收执法环境呈正相关影响。
2.税收征管模式。建立一个健全完善的既科学合理,又切实可行的税收征管模式,是实现税收征管职能、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重要前提和必要保证。税收征管模式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其运行过程的可操作性,无一不在宏观层面上制约和影响税收执法绩效。电子计算机的广泛应用构成为支撑税收征管模式运行的一个重要平台,是税收征管手段电子化的一个基本标志,其数据的采集、对比分析、整合及其综合利用,必须依赖于健全完善、运行高效、纵横交融的信息网络系统。否则税收执法质量和效率的提升就无以依托。
3.税收组织机构。税收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权限划分,有三个方面的影响。一是根据现代管理学中的决策和控制理论,伴随信息化程度的提高,税收机构的纵向设置适度扁平化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质量与效率;二是科学、合理横向设置税收机构内部的职能部门(科、室),既能够避免职能的交叉和缺位,又能够形成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质量与效率;三是基层税收机构的设置,无论从理论分析还是实证研究而言,按经济区域或行政区域等范围和方式设置,对降低税收征纳成本、提高税收管理质量和效率,都确有直接影响。
4.税收执法方式。税收执法方式是在贯彻实施税收法规的过程中为行使法定职能和履行法定职责所采取的方法和形式,既包括税法规定税收管理手段的执行规则,也包括这些规则在操作过程中所必需的各种税收征管设施、设备和相应的技术方法。它对税收执法绩效的影响取决于实施税法规定的税收手段的成本与产生的税收收益的相对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员素质状况相适应的税收执法方式,有利于税收绩效的提升和优化。
5.税收执法制度。全国范围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正在逐步全面地规范和监督税务行政组织和税务行政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推进税务行政组织及其行政人员依法行政。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的逐步严格实施,亦将通过调查和追究税收执法过错责任人应当承担的政纪乃至法律责任,进一步促进税收执法人员依法执法观念的增强和执法水平的提升和优化。
6.执法人员素质。税收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知识层次、经验技能、知识更新频率和知识应用效力等是综合性因素,在各种影响因素中居于主导地位。税收执法环境的改善,税收征管模式的运行,税收管理职责的履行,税收执法责任制的实施,税收管理手段的应用,信息共享程度和绩效的提升,直至税收经济分析、税源管理、税负调查分析、纳税评估、预警分析及各项税收管理措施的实施,都依赖于掌握和运用相关知识、具备相应能力的人。税收管理工作各流程所有质量和效率问题的解决最终都取决于税收执法人员拥有知识的结构、层面和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程度和效果,将个人知识贡献给组织的效力。
7.绩效评鉴指引。税收绩效考评方案设定的考评目标、项目、标准的科学性、客观性、公平性,对促进税收行政执法绩效提升和优化的功能,对税收行政执法绩效提升和优化提供各方面必要的服务和保障的功能,考评结果应用对税务行政组织评先评优的影响功能,对税务行政组织中各层级领导者及岗位人员个人政绩评鉴的影响功能,都将对税收绩效生成的方向、方式、质效等产生重要影响。
税收绩效模式(见图1)可以表述为,以税收法治化建设的加强和推进为根本前提,以法定应征税收的科学预测和及时、足额收缴为既定目标,以税收执法环境的净化和优化为必要基础,以税收征管模式和税收组织机构的健全和完善为基本保障,以税收征管手段和税收执法人员素质的提升和改善为先决条件,以知识共享的规范和践行为重要途径,强化绩效意识,更新绩效理念,改进绩效方式,加强绩效指引,科学考评绩效,及时查询和排解税收行政障碍,修订、完善改进税收绩效的制度和机制,保障和促进税收执法水平的不断提升和优化。
图1 税收绩效模型
上述税收绩效模式的理论表述蕴含以下要素:
(1)法治是税收绩效的根本保障,没有税收法制的建立、健全、不断完善和有效施行,税收行政的一切行为就将失去不可或缺的鼎力支撑,亦遑论税收绩效之高低或优劣。健全和完善税收执法制度,是在执行和操作层面保障税法贯彻实施的必不可少的重要一环。
(2)税收绩效的既定目标和评鉴标的,终将集中地体现为法定应征税收及时、足额地收缴入库。
(3)税收执法环境对税收绩效具有重要影响,能否及时、高效、妥当地处理税收法治建设与改善税收执法环境的关系,直接制约和影响税收绩效。
(4)税收征管模式和税收组织机构是税收绩效的基本保障。
(5)税收征管手段和税收执法人员素质对税收绩效具有先决性影响。
(6)税收绩效理念、实现方式、评鉴导向、管理制度和机制等变革和更新,具有保障和促进税收执法水平不断提高,进而实现税收绩效不断提升和优化的重要功能。
(7)倡导、规范、践行知识共享,营造知识共享的氛围,搭建知识共享的平台,建立知识共享的机制,是提升和优化税收绩效不可或缺的必要途径。
在税收绩效模式运行的过程中,制约和影响该模式运行的各种主客观因素,在一定层面上形成了税收绩效模式运行的障碍。其中,从知识管理的视角分析,各方面、各层级、各岗位在知识共享方面普遍存在的某些缺欠,直接影响税收绩效的生成、提升和优化。税收绩效不仅受制于税收执法人员个人知识化程度及其应用能力,还受制于各岗位税收执法人员之间、乃至各相关职能部门之间协调配合所形成的整体合力。从根本上说,这种整体合力形成的纽带或依托都是由税收执法人员、各相关职能部门在长期税收实践中创造和积累的理论、理念、直觉、经验、智慧、技能等颇具实用价值的相关知识。税收绩效生成、提升和优化的过程,就是税收执法人员知识化及其知识应用能力和个人知识组织化相辅相成、渐进发展的过程。换言之,税收执法人员知识化程度及其知识应用能力和个人知识组织化程度的提高,是税收绩效提升过程得以实现的最基本的客观需要。经过多年来持续开展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进修培训,许多税收执法人员个人素质明显提升,积累了一定的理论知识和实际工作的经验、智慧与技能。其中有些以内外网络、论文、汇编、座谈、研讨、经验交流等形式披露出来,有承载其的物质载体,易于获取、沟通与交流。但是,确有相当一部分个人的文件资料及潜藏于人的头脑中包含人的视野、技能、经验、习惯、直觉、灵感、价值观等许多宝贵的、不易被组织内其他成员所访问的知识财富,由于诸多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而不易被认识、沟通、交流,其应用效益的范围和时效尚未得到应有的延展。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个人潜能的有效发挥,而且制约了组织整体功能的充分发挥,在诸多层面和相当程度上形成了税收绩效模式运行的障碍。
上述障碍形成的原因主要是:
1.思想观念滞后。在税务行政组织中,对知识共享往往存在某些模糊认识:知识共享与否/共享程度高低行政组织都照例运行,绩效照例产生;倡导、规范、强化知识共享对税收绩效产生的影响是隐性的、缓慢的、渐进的,只能生成某些潜绩,将其作为税收绩效管理的着眼点和着力点,需要进行大量基础性、系统性、深入细致的工作方可奏效;个人业绩主要来源于个人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个人通过行政履职过程获取的知识、积累的经验属于个人私有,应由个人独自享用;个人的专业知识若与他人共享,奉献为组织知识,则创造个人税收工作业绩的能力就将因此相对下降,会失去某些既有的税收绩效竞争力。
2.制度机制匮乏。绩效考评内容、项目、方式还难以有效地分析、考核、评鉴因倡导、规范和强化知识共享给税收绩效带来的影响,即知识共享对税收绩效的贡献率,有效地肯定和褒奖此类“潜绩”之导向尚待形成,对知识共享实施规范化管理的制度体系,促进和保障税务行政组织系统中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知识共享功能发挥的过程和方式,尚待理顺和规范。
3.操作手段欠缺。由于制度机制尚未建立健全,在操作层面税务行政组织知识共享的诸多缺欠显而易见:共享流程尚未清晰界定;共享平台尚未搭建齐备;共享载体尚未充分配置;共享技术有待开发应用且科学规范。
4.共享空间狭窄。税收执法人员知识化程度及其个人知识组织化程度,与税收绩效提升紧密相关,且个人知识组织化尚存有待扩展的较大空间。这一潜在的制约和影响税收绩效提升的基本因素,直接制约和影响税收绩效的提升。
基于上述分析,各层级税务行政组织有必要从本层级及所属系统实际出发,着力于以下路径(见图2)排解税收绩效模式运行的障碍,保障税收绩效模式的有效运行。
图2 税收绩效模式的实现路径
1.转变认识与观念。虽然知识共享与否/共享程度高低行政组织都能够运行,也会产生某些绩效,但运行的效率和质量不同,产生绩效的高低和优劣也不同;虽然知识共享对税收绩效产生的影响是隐性的、缓慢的、渐进的,需要进行大量深入细致的基础性工作,但这也是非常必要的,不仅给未来绩效奠定重要基础,也会对现实绩效直接产生重要影响;虽然个人通过行政履职过程获取的知识、积累的经验在形式上表现为个人拥有,但在实质上它是行政组织成员因受雇于行政组织、且履行行政职责方可获取和积累的知识,是行政组织知识生成的重要源泉,是系统化的行政组织知识的原始型态,个人获取和积累知识的过程是行政组织知识获取过程的初级阶段。因此,个人因履行行政职责而获取和积累的知识理应为行政组织知识的组成部分;虽然个人的专业知识若与他人共享,奉献为组织知识,则创造个人税收工作业绩的能力就单项知识短时间应用效能而言或许将因此相对下降,但就长远过程而言,却是循环式的上升,否则长期滞留于个人头脑中的知识就会失去某些既有的税收绩效竞争力;税收行政实践在不断发展变化,源于税收行政实践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只有及时、高频率地应用于发展变化中的税收行政实践,才能充分地体现和检验其功能和价值,否则,其价值和功能就将伴随时间的推移而递减,直至衰竭。
2.强化制度与机制。确定税收绩效考评项目、内容、标准、载体、方式,制定和实施以知识共享为基础的税收绩效考评方案,以有效地分析、考核、评鉴知识共享对税收绩效的贡献率,并将该贡献率列为税收绩效考评的重要标的之一,端正评鉴导向,制定和实施对知识共享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体系,将保障和促进知识共享的各项规范紧密地融合于税收行政执法的业务流程,形成对税务行政组织系统中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各岗位之间知识共享过程和方式的有效监督和制约的功能。
3.改善共享手段和载体。因地制宜改进和完善实现知识共享的方法和技术,明晰诸如书籍、资料、声像档案、计算机及其网络系统等实现知识共享所必需的、承载各种实用知识的有效载体,使知识共享既科学规范,又简便易行,成为税收绩效提升的有效方式,凡实施知识共享者都能够感悟到知识共享对税收绩效生成、提升和优化之直接的作用与间接的影响、现实的绩效与未来的空间、绩效的获取与作风的养成等诸多方面的实际功效。
4.扩展共享空间和平台。为有效地缩小税收执法人员个人知识应当组织化而尚未组织化的空间,避免或抑制该空间扩展产生的负面效应,应当建立和施行知识共享的利益均衡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知识奉献与获取的有机结合,将有利于提升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的最恰当的知识在最恰当的时间传递给最恰当的人,使之能够对税收执法行为作出最恰当的判断与选择。同时,以建立知识库、知识查点索引,出版专业知识手册、分类/专业培训教材,举办经验交流介绍、专题业务讲座、送教上门讲授辅导,实行结对子传帮带、同类业务定期或定题研讨,开展网络培训教学、成绩测试、档案管理等诸多形式,搭建起颇具实用性的知识共享的平台,将分散于税务机关各层级、各岗位人员的个人知识及所属机构的知识,有机地吸纳、综合、提升为组织知识,集中于公共平台,以利于共享。使有限的知识总量和知识结构,生成为存在于税务行政组织之中,为税务行政组织及其所属机构、广大税收执法人员共有的多重视角、多重思维、多重经验、相互关联的知识集成。同时,最大限度地生成、积蓄和扩展这个知识集成,保障和促进税收执法整体合力的形成及其应有效能的充分发挥。
5.积淀共享资源和能力。税收执法人员学习力的提升和优化,知识型税务行政组织的打造和锤炼,将从两个重要层面为税务行政组织绩效提升和优化打下必要而坚实的基础。一是税收执法人员个人知识储量的增加、结构的调整、层次的提升、更新频率的加快、应用效能的增强,使税收执法人员在各自岗位上不断地充实和更新知识,积累沉淀提升履职素质和效能的必要的知识资源。二是税收执法人员将个人知识资源奉献给组织,实现个人知识组织化,使组织成员可以及时、便捷地共同分享个人知识,并在分享过程中不断地促进组织知识储量增加、层次提升、结构合理、更新及时、应用便捷。形成两个层面循环往复、螺旋式上升的态势,即(税收执法人员)个人与(税务行政)组织交互积聚越来越多、越来越实用、越来越有效的知识资源,对所积聚的知识资源应用视野越来越宽、应用范围越来越广、应用层面越来越多、应用效能越来越强。以此促进税收绩效生成能力的不断增强,保障税收绩效的不断提升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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