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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PARTONE

“人治”与“法治”
——打通团队建设的任督二脉

一个简单的问题:团队管理的核心是什么?

无论你有多少年的职场实战经验,也无论你看过多少本“只此一本便可搞定一切”的神仙级管理书籍,听过多少次“世界级管理咨询大师”的天价培训课,其实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找到这个问题的答案。

而这个答案也异常简单,就是两个关键词而已,即“人治”与“法治”。

人治与法治,就是团队管理,或者说一切管理问题的任督二脉。而打通任督二脉,你就能成功地收获一个强大的团队。

现在新的问题来了。理解打通任督二脉的重要性并不难,真正困难的是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呢?

这可要好好想一想。

不夸张地说,我们每时每刻所做的管理工作,几乎都是在“人治”与“法治”这两个看似矛盾的要素之间纠缠不清。人治多一点,团队便失去章法,很容易沦为杂牌军;可这法治多一点,也未必会给我们带来一支强大的正规军。恰恰相反,法治多了,也许军心会更加涣散,每一个团队成员都会失去激情,成为某种意义上只会例行公事的行尸走肉。这还算好的,恐怕更大的危机是,你的团队成员还会无师自通,发挥自己无限的想象力与创造力,琢磨出一大堆阳奉阴违的绝妙招数破解你的“法”,令你防不胜防、头痛不已。没错,不用怀疑自己的眼睛,如果你有足够的勇气,你一定会承认一个令人尴尬的事实:在企业管理的世界里,法治的最大弊病在于每一个人往往都会把精力放在如何“破法”,而不是如何“守法”上。而这就是你所面对的一个异常残酷的现实。

之所以团队管理者会一本又一本地阅读那些“看上去都对,却满篇都是废话”的神仙级管理书籍,一次又一次地让培训界的“大师”们忽悠走无数的真金白银,其本质都是因为在“人治”与“法治”的问题处理上撞了南墙,情急之下有病乱投医带来的结果。

所以,我们不妨就从这个关键点切入,去探索一下如何才能找到破解这个多年来中国管理学界最大悬案的线索。 85V4B+eINZhkDETorUcxwSTMrEHhCmlR266nQtEjIIMEM++1KpZY2lYQnoHzo9zt



第一章
老鼠怕猫,那是谣传!
——“团伙”的威力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团伙。

问你一个略微有些脱线的问题。千万不要往深里想,请务必在三秒钟之内用你的直觉回答。

这个问题是:在你的心目中,团队和团伙哪一个战斗力更强?

相信不出大的意外,七成以上的人会选择后者。

没错,在我们的直觉里,“团队”这个词似乎有些僵硬、刻板的感觉;而“团伙”则是一个虽带着几分邪气,却又活力四射、充满诱惑力的名词。

为什么会这样?

很简单。团队似乎是必须借助外部的某种强制力才能勉强凑在一起的一群人;而团伙则是一个完全靠自觉自发、浑然天成的生命体。是的,在很大程度上,“团队”是无生命的、死的东西,而“团伙”则是有生命的、活的东西。

这可是一个耸人听闻的观点,也许颠覆了迄今为止管理学中所有的常识。但事实就是这样,无论你愿意抑或不愿意承认。

我们在港台和国外的警匪片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场面:明明是猫捉老鼠的游戏,结果往往是老鼠占上风,让貌似强大的猫狼狈不堪、疲于奔命、吃尽苦头。尽管碍于某种共通的道德规范,最后胜出的一定是猫,却丝毫改变不了老鼠在观众心目中的强者地位。

不信咱们可以一起回忆一下。无论是中国香港的周润发、刘德华,还是外国的阿兰·德龙、马龙·白兰度,在这些巨星的银幕生涯中,到底是扮“猫”的次数多,还是扮“老鼠”的次数多?又或者到底是“猫”的角色经典,还是“老鼠”的角色经典?

其实不只是在银幕上,生活中亦如此。相信只要你不是太固执,就一定会认可我的话:每一个团队里都会有几个团伙,而且这些团伙往往都会比团队的力量更强大。很多事情看似团队的领导在做决定,其实真正的决策者常常是那些团伙的头头——他们点头、配合,事就能成;他们不点头、不配合,任凭你再着急上火,想办成事也照样没戏。更要命的是,单单强大也就算了,这些团伙还有一个强项,就是命大:它们往往都很长寿,具有极强的抗打击能力。经常是团队都垮了,团伙却还在。即便新的团队成立,这些团伙依然存在、活跃,可谓打不倒的不倒翁,其生命力之强大真无愧于“老鼠”的英名。

“州官能放火,百姓可点灯”

当然,团伙也有软肋,也有分化瓦解的时候,但是这种瓦解一般都源于团伙内部,很少有人可以利用外部力量打垮团伙。这一点也颇符合老鼠的本性——人类和老鼠斗了几千年,却一直拿这个既强大又命大的团伙没辙,只能眼巴巴地看着人家把鼠夹当健身器材,把鼠药当营养午餐,让人家吃饱喝足外带锻炼身体,一代更比一代强,一代更比一代旺。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估计有一天即便老鼠团伙真被灭了,也只能是它们的基因发生了变异,开始自相残杀惹的祸,否则,要想看到人类灭鼠的那一幕,恐怕只能去电影院了。

公平地讲,按照管理学的基本逻辑,团伙确实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从必然性来说,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只要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团伙。职场(亦即我们常说的“团队”)就是这个世界上存在范围最广、规模最大的江湖,所以这片江湖自然也就成为各路团伙得以繁衍、茁壮成长的最肥沃的土壤。因为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当某个团队内部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走到一起的时候,你是不可能阻止他们以某种方式(当然是自觉自发的方式)形成一个团伙的。

这几乎是人类的一种本能,不是单靠某种学问或某种制度性安排就能轻易改变得了的。

从必要性来说,团伙的存在极大地丰富了团队的内涵和可能性,既给团队带来了困扰,也给团队带来了机会和希望。关键看你怎么理解,怎么处理,怎么运用。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几乎所有的老板都很喜欢在下属面前做这样的训示——“你们不要想着搞小团伙,要公司一盘棋!”其实这种话只能用来骗鬼,甚至连老板自己都骗不过。因为也许老板自己就是一个小团伙的积极践行者,尽管他们自己不会承认这一点,他们会把这种小团伙形容为一个领导核心,而且实事求是地说,这样的领导核心确实有其存在的必要。问题是,你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让百姓点灯。如果你认可自己的团伙,又有什么理由否定下属的团伙呢?

强调“价值观”的蠢事,只有“猫”会做

既然这个叫作“团伙”的家伙如此顽强,拥有如此强大的生命力,那么,接下来的问题就是:团伙的威力到底源自哪里?这种威力是否可以复制到团队身上呢?

这是一个靠谱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

让我们从“团队”的基本概念说起。

按照管理学家罗宾斯的观点,所谓团队,就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作用、相互依赖的个体,为了特定目标而按照一定规则结合在一起的组织。

这里面有几个关键因素。

首先是人数: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

其次是目标:必须有共同的奋斗方向。

最后是规则:必须有具备约束力的游戏规则。

当然,除此之外,还有一些辅助性的因素也很重要,比如说个体的能力、相互协作,等等。

毫无疑问,以上这些基本因素,团伙同样具备。

那么,为了解开团队与团伙战斗力差异之谜,就只能比较一下这些因素的优劣了。

首先,人数方面显然不会有这种差异,这种差异只会存在于目标、规则、能力和相互协同等方面。

那么,目标方面的差异是什么?

显然,团伙的目标往往要比团队的目标更瓷实、更具操作性。而真正可怕的是,团伙的目标和团队的目标往往是背道而驰的,甚至不夸张地说,团伙的目标就是要破坏、打倒团队的目标。

比方说:团队的目标是尽量让成员多干活少拿钱,而团伙的目标是尽量让成员少干活多拿钱;团队的目标是牺牲小我,成全大我,而团伙的目标则是牺牲大我,成全小我;团队的目标是先干活后吃饭,团伙的目标则是先吃饭后干活;等等。

正因如此,在游戏规则的形成和相互协作(即执行力)方面,团伙远比团队更为强大。由于团队的目标是大我,所以势必会强调自我牺牲,游戏规则不可避免地会具有某种强制的特性,因此不容易被成员接受与贯彻,很难具有真正的执行力;而团伙的目标是小我,是抵制自我牺牲,所以游戏规则必然会具有某种自觉自发的特性,因此必然会更容易被成员接受与贯彻,体现出更为强大的执行力。

不仅如此,其实上面的分析还遗漏了一个更为关键的因素,就是价值观。团伙之所以更具战斗力,是因为成员可以轻易地共有一种强大的价值观。往好听说,这叫“志同道合、患难与共”;往难听说,这叫“臭味相投、一丘之貉”。令人遗憾的是,尽管每一个团队都会大力强调“共有价值观”的重要性,但只要稍微有点正常感知能力的人都知道,这只是一句骗人的鬼话,根本没有半点严肃性。地球人都知道“越缺什么就越要强调什么”的道理,反过来说,也就是“越强调什么就越缺什么”——你见过哪个团伙天天把“价值观”三个字放在嘴边的?这种蠢事“老鼠”是断然不会做的,会做的只有“猫”。

“全员老板(头头)制”

再往深里分析一下,这一现实更让人不寒而栗。

都说“文化管人”是管理的最高境界,可真正做到这一点的团队凤毛麟角。经过前面的分析,我们将发现一个不幸的事实:所有的团伙都轻易达到了这一境界。不对,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文化管人”这件事对团伙来讲只是一种常识罢了,完全是小菜一碟,根本用不着专门把这一点拿出来说事。

不仅如此,团伙让人惊惧的超强战斗力还体现在另外一个事实上,那就是领导力——团伙的头头往往要比团队的领导更为强大,拥有更惊人的威信与号召力。这一点在国外的警匪片中也体现得极为鲜明:一般来讲,“猫”对“猫王”的态度是极为不屑的,甚至常常弃之如敝屣,和“猫王”对着干;而“老鼠”对“鼠王”则是言听计从,甚至是心悦诚服,甘愿两肋插刀,即便赴汤蹈火也在所不惜。

这还不算完,更恐怖的事实还在后头:有许多团伙其实根本就不需要什么头头,因为每个成员都是头头,大家喜好相同、目标一致,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一切都是自觉自发、浑然天成。在这种状态下,团队要想和团伙为敌,几乎毫无胜算。

这种状态,也是“文化管人”的极致,我将之称为“全员老板(头头)制”。如果哪个团队成功实现了这一点,那么它的战斗力将傲视群雄,天下无敌。

相信把话说到这份儿上,许多团队管理者会感到很丧气。其实大可不必,对团伙现象做一次深刻的解构,对建立一个强大的团队而言是至关重要的,甚至可以说是唯一重要的。

只要我们能像建设一个团伙那样去建设团队,我们就一定能得到一个无比强大的团队。这并不是天方夜谭,我在本书中将要谈到的一家叫作“南国丰田株式会社”的日本公司就做到了这一点。日本人能做到,做了几千年日本人师傅的中国人当然也能做到。

我对这一点深信不疑。

小结:

团伙的存在极大地丰富了团队的内涵和可能性,既给团队带来了困扰,也给团队带来了机会和希望。关键看你怎么理解,怎么处理,怎么运用。 85V4B+eINZhkDETorUcxwSTMrEHhCmlR266nQtEjIIMEM++1KpZY2lYQnoHzo9zt



第二章
垂而不死的“团队”

所有的团队基本上都脱胎于团伙。从这个意义上讲,说团伙是团队的亲爹也不为过。

那位说了:你说得也太严重了。团伙中也会有次品,团队里也会有精品。乌合之众的团伙和精兵强将的团队一样不少见,团伙的战斗力怎么可能都比团队强?

坦率地讲,这话没错,但也有个前提。任何团伙在形成初期都不可能是乌合之众。一群乌合之众从本质上来讲也根本不可能形成一个团伙。道理很简单,团伙和团队不一样,不需要任何外力的强制,完全是自觉自发形成的。既然是自觉自发,大家闲着没事凑到一起主动鼓捣一个乌合之众的团伙出来便没有任何意义。相反,团队则不一样,因为团队的形成过程中掺入了太多外部强制因素,所以反而更有可能成为一个由一群同床异梦、勉强凑合到一起的乌合之众构成的组合。

不过,不可否认的一个事实是,确实有许多团伙最后变成一群不堪一击的乌合之众。为什么会这样呢?原因非常简单:恰恰是这些团伙发展到一定程度后逐渐丢掉团伙的优秀基因,开始不自觉地沾染或主动追逐一些团队的特质,才让这些团伙最终走向衰败,成为一群乌合之众。

这是一个有意思的悖论:貌似强大的猫身上藏着药石罔效的早衰基因,而貌似渺小的老鼠身上却有着不为人知的长寿基因。但是,老鼠永远会被外表的强大迷惑,总是梦寐以求地想让自己变成猫。一旦老鼠真变成了猫,却发现自己非但没有变强大,反而连命大的看家本领都失去了。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悔不当初啊!

这种场面,同样可以从国外的警匪片中看到:“老鼠”集团本来十分强大,大家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切以团伙利益为大,从不计较个人得失。可当集团势力越来越大之后,“老鼠”们便不再安生,开始蠢蠢欲动。他们开始定规矩、排座次、分功劳、争地盘、抢利益(照理,这些都是“猫”集团的强项),甚至自相残杀,直搞得内部乌烟瘴气、鸡飞狗跳,最后难逃分崩离析的下场,让本来并不占上风,甚至一度被“老鼠”们折腾得疲于奔命的“猫”集团占了一个大便宜,趁势将“老鼠”集团一网打尽。

这样的故事,不只存在于警匪片中,在我们身边的企业界中也并不少见。其实从本质上来说,所有的团队基本上都脱胎于团伙。从这个意义上讲,说团伙是团队的亲爹也不为过。刚开始时,一群志同道合或臭味相投的家伙自觉自发地走到一起,形成一个强大的战无不胜的团伙。可当这个团伙的事业越来越顺甚至如日中天之时,团伙的头头往往会异想天开,开始动将团伙打造成团队的鬼念头。可是事与愿违,他们越想向团队靠拢,越想和团伙划清界限,就离自己的末日越近。可悲的是,他们居然对此浑然不觉,一厢情愿地认为自己正走在正确的道路上,尽管现实与想象之间的巨大差距令他们无比迷惑……

所以,不夸张地说,团伙成功,恰恰是因为和团队划清了界限,没有沾染团队身上的臭毛病;团伙失败,也恰恰是因为和团队暧昧不清,被团队带进了沟里。真是“成也萧何,败也萧何”,呜呼哀哉,谁奈我何!

团队“垂而不死”的理由

我们说过,团伙和团队的最大区别在于“是否拥有共同的价值观”,即所谓的“志同道合”(当然,你也可以把它理解成“臭味相投”)。

显然,几乎所有的团伙都能轻而易举地拥有共同的价值观,而具备这一特质的团队恐怕连百分之一都没有。至少从理论上来讲,这就是一般来说团伙的战斗力远远强于团队的原因。

但是,必须承认,团队中也有强大或至少是貌似强大的团队。至少从表面上看,它们也能发展得很好、很迅速,甚至能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这样的案例,在我们身边比比皆是,并不罕见。为什么会这样呢?

这种现象的产生,是由以下几个因素决定的:

一、钱。

二、团队领导者的卓越才华。

三、团队成员的蒙昧不开化。

四、大环境。

五、竞争对手。

六、其他。

俗话说,人心齐,泰山移。显然,在无法拥有共同价值观(即无法做到“人心齐”)的前提下,一个团队能拥有强大或貌似强大的战斗力(即可以做到“泰山移”),必须具备以上几个基本因素。让我们逐一分析一下。

一、钱。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理论上,只要给足够多的钱多痛苦的工作人类都能接受,甚至甘之如饴。这是一个地球人都知道的常识,就不再赘述了。

二、团队领袖的卓越才华。

即便是一个邪恶的团队领袖,只要这个人具有某种罕见的卓越才华,一般来说也会形成强大的磁场,让团队成员即便放弃自己的做人原则,也愿意为其卖命。这是一个不由自主的过程,它就像一个巨大的旋涡,让身处其中的人即便深恶痛绝,也不得不委身于这个旋涡,任由它将自己卷向无底深渊。这样的案例在历史和现实中也不少见,相信大家也会感同身受。

三、团队成员的蒙昧不开化。

这是一个非常有意思的话题。蒙昧不开化会带来两种结果:第一,团队成员即便被虐待,也浑然不觉,不知反抗。他们会认为全世界的人都是这样,并不只有他们自己特殊,所以也能非常自然地接受现实,委身于某种外部强加给自己的不幸环境中。第二,因为蒙昧不开化,所以团队成员容易误将某种不幸环境当成所谓的“共同价值观”,而且有了这种“共同价值观”之后,就会变成这种不幸环境的忠实继承者、捍卫者甚至是推广者,从而有可能从被害者最终演变成一个加害者。

四、大环境。

这个因素非常好理解。即便团队不给力,由于这个团队身处一个迅速崛起的行业,或者受惠于一个迅速崛起的时代,所谓水涨船高,团队本身自然也能获得极大的发展。

五、竞争对手。

这个因素也不难理解。由于优质团队实在是稀罕物,所谓天下乌鸦一般黑,大家半斤八两,自然也就能够相安无事、各领风骚了。

当然,还会有其他一些影响因素,不过最主要的恐怕就是以上这几条了。

在这几个因素当中,只要具备一个就足以让团队苟活一段时间;如果运气好,能多具备几个因素,那么“打遍天下无敌手”,至少在现在这个时候,至少在中国内地这个特定的大环境中,完全是一件“可以有”的事。

团队“垂久必死”的宿命

但是,所谓江山易改,禀性难移,即便可以苟活,甚至即便可以貌似强大,团队之所以为团队,其本质还是没有丝毫改变。这就意味着,这些团队迟早有一天还是会撞南墙,亲口品尝自酿的苦酒。

还是让我们回到前面的分析架构当中,去看看等待这些团队的下场会是什么:

一、钱。

钱这个东西具有两面性。第一,即便你给的钱再多,如果不能成功地俘获团队成员的心(即让团队成员与你拥有共同的价值观,或至少能够做到不抵制你的价值观),这些钱也有可能打水漂。人家拿了你的钱也不会说你好,拿了你的钱也不会给你办事。所谓的“花钱找挨骂”“花钱找罪受”,说的就是这个事。第二,如果有一天你走了背字,给不起这些钱了,你的团队成员会毫不犹豫地离你而去,对你弃之如敝屣。那时候你才会真正明白什么叫作“树倒猢狲散”“墙倒众人推”。

二、团队领袖的卓越才华。

这是一个令人非常纠结的因素。一个团队领袖的人格很邪恶,甚至很猥琐,同时却具有盖世的才华,这对于团队成员而言无异于一种极大的精神折磨。

没错,这样的团队确实比较容易收获强大的凝聚力与战斗力,遗憾的是,由于这种凝聚力与战斗力是建立在团队成员“违心”的基础上的,因此也只能是一座空中楼阁。这样的团队有一个致命的短板,那就是这位领袖必须福大命大造化大,必须长久、长寿才行。否则,这位领袖一旦离去或故去,看似雄伟的摩天大厦将在一夕间倾塌殆尽,不留一点痕迹,就好像那座大厦从未曾存在过一样。因此,对于这样的团队来说,外表越强大,其实内核就越脆弱。就像一块中看不中用的玻璃一样,不堪一击。

三、团队成员的蒙昧不开化。

将团队的战斗力寄托在成员的蒙昧不开化上也是一场极其危险的赌博。人不是机器,更不是木头,他们有眼睛可以看世界,有皮肤可以感受世界,有脑袋可以思考世界。再不开化的人,也会有开化的那一天。所以这样的团队,迟早有一天要走向穷途末路。

四、大环境。

靠大环境吃饭是最不靠谱的活法。这是一种典型的滥竽充数式的活法。巴菲特老爷爷教导过我们:当潮水退下时,就能看到到底谁没有穿底裤。再波澜万丈的大环境也会有稳定下来的那一天,靠天吃饭的团队不会有好下场。

五、竞争对手。

没有对手绝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情。恰恰相反,这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因为大环境正在发生巨变,所以你无法预知明天将会遇到怎样的对手。如果那个对手和迄今为止的对手不一样,是一个真正有质量也有分量的对手,那么,在一群废物堆中厮混过久的你将不堪一击。

说到这里,想起了一个典型例子。经常会有老板这样说:我存在,就说明我合理。言外之意就是:尽管我也承认自己不出色,可至少还不算太废物,因为明摆着我还没死。既然我活得好好的,就说明我干得还不赖,即便称不上英雄,也决不是狗熊。

这真是一种井底之蛙式的思维方式。明摆着,“存在”与“合理”完全是两码事。俗话说“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你能说猴子称王是一件“合理”的事吗?又或者,就算我们承认这件事情合理,恐怕这也是一种极其不靠谱、极其短命的“合理”,因为只要哪一天山里来了一只老虎,恐怕所有的“猴大王”顷刻都会成为老虎的腹中之食、足下之粪。

话说到这里,恐怕大家就能彻底明白为什么说那些貌似强大的团队其实只不过是银样镴枪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了。

“乔帮主”的“光”与“影”

当然,以上只是一些极端的例子,现实生活中的案例远比它们复杂得多,也深刻得多。在现实世界里,许多因素都是相辅相成、互为因果的,甚至不夸张地说,即便在许多成功的案例当中,也能或多或少地见到这些因素的影子。

举几个大家耳熟能详的例子。

比如说苹果、华为、海底捞这些公司,都是举世公认的成功案例。它们无一例外地实现了“建设一个强大团队”这一终极目标,是大家学习乃至模仿的楷模。

但是,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即便是这些成功的团队,也依然顽固地继承了许多“团队”固有的不良基因。

就拿苹果公司来说。很显然,乔布斯是一位百年不遇的天才,拥有盖世才华。与此同时,(据他的身边人所言)他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暴君,喜怒无常,性情乖戾,从来不知尊重为何物。

所以,出乎许多铁杆粉丝的意料,威震天下的“乔帮主”其实是一位令他的团队成员又爱又怕、又敬又恨、又崇拜又厌恶的奇人。

这就是一种典型的“邪恶天才领袖”的案例。这样的领袖拥有极大的磁场与魅力,可以让自己的团队具备强大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同时,由于这一切都来自领袖个人魅力的“绑架”,并不是出自员工的本心,因此这种战斗力也是极其脆弱的,甚至可以说在很大程度上就是一个幻影。

事实也证明了这一点。乔布斯的故去令苹果公司的战斗力一夕间折损大半,一直到今天都无法重现当初的辉煌。与此同时,暴君的离去也让团队成员长舒了一口气,长期受折磨的巨大心理包袱得以卸下,大家终于可以轻装上阵,自由自在地驰骋职场江湖了。所以,今天的苹果依然具有一定的战斗力,依然稳稳地守住(或至少是暂时守住)了自己江湖老大的地位。

其实,除了“领袖”这个因素之外,其他几个因素也可以为苹果公司这些年的经历做一个很好的注解。

比如说“钱”。尽管团队成员面对乔布斯的独断专行以及暴虐成性必须忍气吞声,但好在“乔帮主”出手还算大方,因此在很大程度上维系了团队的战斗力,掩盖了团队的致命缺陷。

比如说“大环境”。苹果公司创造了一个时代,也受益于这个时代。那是一个迅速上升、疯狂膨胀的大环境,在那样的环境下,开风气之先的苹果公司得以收获“近水楼台”的效果,呈现出一派气势如虹的局面,也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正如我在前面所说,涨潮总有落潮时,再大、再辉煌的舞台也会有落幕的时候。当一日千里的大环境一去不复返、大潮终于落下之时,苹果公司会蓦然发觉自己虽然没有光屁股,却穿着一条令人尴尬无比的丁字裤。

再比如说“竞争对手”。苹果公司横空出世时是一副孤独求败的模样,但没有对手绝对不是一件好事情。当站在山顶上茫然不知所措的苹果公司终于看见自己命运的宿敌——韩国的三星公司之时,三星公司几乎已经来到自己的眼皮底下,并已经摆开要将苹果公司推落山崖的架势。无奈之下,一贯清高的苹果公司只好纡尊降贵,求助美国政府帮忙封杀三星公司。而这种事对于苹果公司来说,搁在那“一剑在手,独步江湖”的时代简直就是一种耻辱。

除了上述几个因素之外,唯一的区别在于,老乔的队伍里各个是人精,不存在所谓“蒙昧不开化”的问题。这既是一个优点,也是一个缺点。因为让人精忍受一个暴君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情,如果处理不好,迟早要发生“内爆”。也就是说,这种潜在的矛盾会在水面下不断激化,最终演变成一枚危险的定时炸弹。不过因为“乔帮主”的不幸离世,苹果公司得以阴错阳差地拆除了这枚定时炸弹。其中的是非曲直,是福是祸,老天自有明断。

华为的“虚”和“实”

说完了苹果公司,我们再来说说华为。

坦白地说,华为让中国人在世界舞台上出尽了风头,是不折不扣的民族之光。这一点毋庸置疑。

所以,如果有人敢说华为不是一个成功、强大的团队,这个人的脑袋一定是进水了,估计全国人民都不会答应。

我也没有这么大本事和胆量敢挑战华为的权威,只是出于爱护国宝的心理,对华为说出一些内心的隐忧,本意无非是希望我们的国宝能走得更稳、更远。

大家都知道,在很大程度上,华为的管理模式是相当残酷的,甚至有网友揶揄其为“没人性”的管理模式。在华为,“过劳”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荣勋,而且据说华为为每一个员工都购买了航空意外伤害险,因为甭管在这个地球上多么人迹罕至的偏僻地方发生空难,遇难者名单里都有可能看到华为员工的名字……

即便如此,华为也以自身强大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发起了一拨又一拨凌厉的攻势,一次又一次地将自己的威名深深地烙进世界人民的脑海中。

他们又是怎么做到这一点的呢?还是让我们拿前面那个逻辑架构来分析一下。

一、钱。

毫无疑问,至少在中国内地,华为在钱的方面的大方程度几乎无人可出其右。曾经在台湾的某个政经类谈话节目中听到过这样一个有趣的段子。华为的深圳总部位于台资龙头企业富士康的对面,附近的居民每天早晨都会见到这样一个奇观:但凡开车来的,都会进入华为的大院;但凡骑车来的,都会进入富士康的大院。当然,这仅仅是个段子,没必要过分认真,即便如此,也可从中一窥华为在员工待遇方面的大气与豪气。

二、团队领袖的卓越才华。

华为掌门人任正非的传奇故事现如今已然妇孺皆知,这里就不再赘述了。

三、大环境。

中国经济的奇迹,尤其是通信信息产业强大的后发优势,显然是一个百年不遇的机遇。所谓近水楼台先得月,华为作为中国的企业,抓住了这个机遇,自然没有不成功的道理。

四、竞争对手。

很显然,华为能走到今天,固然和自己的艰苦拼搏密不可分,同时也与对手太烂有着直接的关系。试想,如果当初华为诞生之时横亘在面前的竞争对手不是国内这些菜鸟,而是美国的思科,它今天将会怎样?

总之,鉴于以上几个因素的存在,华为之强大,绝对称得上是一件“合理”的事情。

但是,这些因素的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钱”这个东西不是稀缺资源,“大方”这种手法也绝非没有可复制性。所以,物质刺激永远都是竞争优势的充分条件,同时永远不会成为竞争优势的必要条件。

其次,正如我们在前面所说,“领袖”是一把双刃剑,既可以成就一个团队,也可以轻易地毁掉一个团队。不夸张地说,领袖越强势,团队就越危险。曾几何时,“任正非”这个名字已然家喻户晓,依然有许多人并不知道“华为”这家企业;抑或即便听说过这家企业,也不知道它到底是干什么的。这绝非一个好消息。试问,有几个人知道丰田的创始人是谁?但又有几个人不知道“TOYOTA”这家公司?所以,如果你真想当一家伟大的百年公司的创始人,而不想让自己的公司昙花一现,那么,你需要做的不是让人家记住你是谁,恰恰是让人家忘掉你是谁,仅仅记住你的公司。

最后,“大环境”和“竞争对手”这两个因素也不靠谱。正因为大环境变化剧烈,所以没人可以预知明天会发生什么事情,会从地球的哪个角落里蹦出一个厉害的角色来。所谓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切实提升自己的内功,让自己真正靠谱起来,才是一颗真正的长生不老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两个结论:

第一,即便一个团队存在重大结构性缺陷,由于某些特殊因素使然,也可获得强大抑或貌似强大的战斗力。

第二,这些特殊因素往往具有极大的偶然性、不确定性和不可复制性,碰上了算你走运,碰不上就只能认栽。

除此之外,与苹果公司一样,华为的强大也与“团队成员的蒙昧不开化”没有半毛钱关系。华为的队伍里也是人才济济,各个身怀绝技。不过,人才的高度集中也是一把双刃剑,需要付出极大的成本去维护。你必须确保自己的所有优势尽可能长久地持续下去,否则,任何一个领域的优势流失都有可能成为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导致人才纷纷弃你而去。

对于华为而言,还有一个最为关键的因素没有提及,这就是“使命感”。中国第一、亚洲第一、世界第一……所有这些已然得到抑或即将得到的荣誉,对于华为的团队成员来说都是极富诱惑力的。这种诱惑为团队成员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自豪感和归属感,也激发出他们强大的使命感。这个东西说白了就是一种共同的价值观,而这种价值观的共有没有任何的外部强制成分。换句话说,只有在这一点上华为无限接近了团伙的特质,而这也是华为之所以如此强大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海底捞的“幸”或“不幸”

最后,让我们来说说海底捞。

海底捞是幸运的,上述那些世界级团队所拥有的优势条件,海底捞一个也没落下,而且后者还比前者多了一个优势因素:它拥有一支相对来说文化底蕴并不深厚的员工队伍。这样的队伍具备两个鲜明的特点:第一,它节省了大量管理与教育成本;第二,极易形成一个强大的共有价值观。

除此之外,在所有这些案例中,海底捞还是唯一将团伙特质继承得最坚决也最完整的团队,因此也是所有这些团队中生命力乃至再生力最强大的一个团队。

当然,海底捞的故事绝非那么单纯,关于这些故事的更多细节,我们在本书中还要做许多讲述,这里就一带而过了。

总而言之,使团队强大的因素往往充满巨大的偶发性、不确定性和不可复制性,只要时过境迁或稍有风吹草动,便一去不复返;而那些使团伙更为强大的因素则往往非常瓷实,具有极大的确定性、极强的弹性和可再生性,任凭岁月流逝也不会褪色,甚至历久弥新。

这就是区别。

所以,深入了解团伙的奥秘,解构并借鉴那些团伙专有的宝贵特质,是建设一个强大团队的捷径。

小结:

使团队强大的许多因素往往充满巨大的偶发性、不确定性和不可复制性,只要时过境迁或稍有风吹草动,便一去不复返;而那些使团伙更为强大的因素则往往非常瓷实,具有极大的确定性、极强的弹性和可再生性,任凭岁月流逝也不会褪色,甚至历久弥新。 85V4B+eINZhkDETorUcxwSTMrEHhCmlR266nQtEjIIMEM++1KpZY2lYQnoHzo9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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