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人即地狱”,不记得这话是谁说的了。
我,杜红雨,在这美貌被当作生产力的时代,人称“美女律师”,对关于地狱的措辞印象深刻。
他人是否真是地狱,跟我关系不大,可以不管;然而有些时候,我竟然发现,我一直深深爱着的老公顾凯,竟然也是我的地狱——他的几次出轨都让我察觉到了,这实在令我痛苦不堪。
我们俩是外人眼里公认的幸福夫妻,我们家被组织上评为模范家庭,而我的老公却频频出轨,这是多么巨大的讽刺啊!
也许有人会问:“你这么优秀,你老公还出轨,为什么不离婚?”
可是我要告诉你,除了花心——何况表面上还看不出来,我的老公顾凯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好男人。这世界上哪有完美的人呢?离婚根本不是解决问题最好的方式。当然,也不是说绝对不能离,至少目前没到非要离婚的地步。
我做过一个非常奇怪而且悲惨的梦。那阵子顾凯在外地出差,我一个人在家。我梦见我全身的皮肤被剥光了,痛得无法忍受,却还挣扎着去照镜子,发现镜子里有个怪物,没有皮肤,血肉模糊,奇丑无比,我知道那是我自己,于是发出惨叫,然后,自己被自己恐怖的叫声惊醒了,才知道是在做梦。
我明白这个梦意味着什么,这跟我自己对爱情的信念有关。
爱情是什么,这实在是因人而异。有的以之为呼吸,跟生命一样重要;有的喻之为味精,调调味而已。于我而言,爱情是皮肤,没有也不会死,但是失去皮肤会令人痛不欲生,而且丑陋不堪,所以我才会做那样的噩梦。
顾凯撕碎了我关于爱情的所有美好幻想。美好的爱情应该是什么样子的?我一直认为,两个有缘人,彼此深深地爱着对方,风霜雪雨也好,风花雪月也罢,始终心无旁骛,牵手走过一生,这就是美好的爱情,难道世上还有比这更美好的感觉吗?
可是,顾凯,他口口声声说爱我,却又不停地出轨,不停地爱上别的女人。
如果这世上我最爱的男人都无法让我信任,如果像我这种在所有人眼里又优秀又幸运的女人,所拥有的爱情都是支离破碎的,那么,我的人生中还有什么东西是完整的呢?
已是早上九点,我懒洋洋地不想起床。只要不开庭,法律顾问单位又没什么要紧事,我就可以非常自由地支配自己的时间。
我打开CD,听一首名为“斯卡布罗集市”的英文爱情歌曲,这曾经是我和顾凯最喜欢的一首经典情歌。每次我们相拥着倾听这首歌的时候,总觉得心里那种叫作“爱”的感觉,在像植物一样慢慢生长。而此刻,是我孤单一人,而我爱的人的身心,却不知道在何方流浪。一念及此,我泪流满面。
不行,我不能放任自己如此消沉。
把今天的事情处理完毕,晚上,我得想办法摆脱这种痛苦的情绪。
只要我自己愿意,办法多得是。
或者,我,是不是也可以放纵一次?我敢吗?我愿意吗?
虽然我是一名律师,很多时候表现得相当理性,但事实上,我骨子里还有非常感性的一面。曾经我非常喜欢写散文,容许我自恋地说一句,我写的散文不但文笔好,还相当有情怀。
我的一位作家朋友偶然看到我大学时代写的一篇散文,惊叹着这样评价我:“真没想到,像你这样一个艳如桃李、冷若冰霜、严肃冷峻的女人,竟然有一颗如此色彩斑斓、温柔多情的内心。”
各位注意,他连续用了两个“冷”字。
我真有那么冷吗?
我听不出来他是在恭维我,还是在打击我。
当时我不置可否地笑了一笑。
今天晚上我要热辣起来,比如,和男人一起买醉。
我打起精神到律师事务所处理了几份法律文书。到了下午,恰好一个法律顾问单位的老总——杨威——打我的电话,像往常一样邀请我喝茶,估计又要讨论一个他们单位的法律问题。
我叹口气,用开玩笑的口吻说:“喝茶?今天来点重口味好了。我们喝酒吧,一醉方休!”
这不是我的风格,我平常很少如此放肆,何况喝醉酒绝对不是什么享受的事。应酬的时候,起初我不知道自己的酒量,偶尔被逼得喝醉过,难受到不行,挣扎着回家,呕吐得一塌糊涂,昏睡过去之后,第二天醒来还在吐,苦胆水都吐出来了。顾凯痛心疾首地警告我再也别喝醉。就这样醉过一两次,再后来,我一般会把握好分寸,不再让自己喝高。你看,我大部分时候是个很理性的女人。当然,并不是说,在生活中很理性的人就完全没有感性的成分。至少在我老公顾凯面前,我是非常感性的,但他似乎不够珍惜我少有的感性。
杨威对我主动要求喝酒虽然有些不解,但他非常兴奋,这种兴奋在他电话中微微颤抖的声音里暴露无遗。
他说:“你想喝酒?还要一醉方休?那真是太好了。我昨天还听到一句非常精辟的话,要不要跟你分享?”
他故意卖关子,停顿下来。我哼哼了两句,也不问。
他继续道:“这句话确实很智慧,是这样说的:‘酒不是什么好东西,可是,没有比酒更好的东西。’”
我笑哈哈地说:“太经典了!什么高人总结出来的?晚上我们好好体验一下,看看酒究竟是不是好东西。”
他也朗声笑道:“好!好!难得大美女、大律师有如此豪情,我舍命奉陪!”
“大美女”这个称呼,年轻的时候也许当之无愧,但现在已经不适合我了。一个即将四十岁的女人,在中国这样一个争先认购女人的青春的时代,再美,能美到哪里去?
“大律师”嘛,倒是当得起,问心无愧。
在林邑律师界,我绝非浪得虚名,那是真刀真枪干出来的。
确实是面对过真刀,这里有个小故事。我才入行一年多的时候,接过这样一个离婚案,男方对妻子动不动就拳脚相加,又死活不肯离婚,那位妻子就想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不知怎么找到我当她的代理人。在法庭上,男方“啪”地拍出一把杀猪刀,威胁说谁判他离婚他就杀了谁。当时连法官都吓坏了,我呢,虽然也害怕,但表现得非常镇定,还苦口婆心给男方做思想工作。后来情况出现了戏剧性的转化,那个男人承诺以后绝不打人,于是,女方同意再给他一次机会,两人果然没有离婚;说来也怪,后来我电话回访过一次,这两个人居然恩恩爱爱,连吵架都少。
当然,这只是刚刚出道时小得不能再小的案子。我当律师近二十年来经历的大风大浪,那就一言难尽了。总之,称我为大律师,可以说实至名归。
这位杨威是一家国企单位的老总,他在大学里所学的专业也是法律,但不知何故,他没能通过当年的律师资格考试。考一次不过,他就放弃了,因为他的志向并非成为一名律师,他希望成为企业精英,懂一点法律就行了。因此杨威很了解律师这个行业,也了解我的为人。我们惺惺相惜,彼此欣赏,加上他的公司有许多项目涉及法律业务,我们经常一起喝茶,讨论法律事务。有时候是两个人,有时候是更多的人,他还会邀请他们公司内部的法制秘书,大家一起讨论案例,海阔天空地闲谈,但我和他极少避开外人单独喝酒,更不会喝醉。应该说杨威多次试探过我,然而,因为爱顾凯,我一直心无旁骛,没有给过杨威机会。女人若真爱一个人,大多愿意为他守身。
记忆中,我和杨威曾经单独喝过一次酒,那次是他心情不好,因为北京的一单大业务意外失利,本来马上就要签单,他所在的公司可以赚到一千万元纯利润,却被别的公司把单抢走。煮熟的鸭子飞了,让他有些失落,因而请我陪他喝酒。不过,那次他并没有喝醉。
我知道杨威对我有特别的好感。男人对女人的好感到了什么地步,女人是会有察觉的。
我也知道今天单独和杨威一起喝酒,如果我醉了,极可能会发生一些平常根本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可是我不管。
顾凯能做的事,我喝醉了偶尔为之,又有什么不可以?
我这样蓄意要促使某种我通常并不情愿的事情发生,当然是有原因的。
没有原因,我不会做任何离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