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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法律枷锁

我们现在大谈依法治国,但是我要问,法律错了怎么办?在我看来,现在设立上海自贸区和取消下放审批权,遇到的最大的障碍就是法律的障碍。一部针对企业的法律,如果法律规定本身就是错误的,或者违反市场基本精神的,那就会变成束缚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枷锁。

我到现在都没看到清理法律的系统化措施,只看到了公司法在注册资金方面的修改。我们的政府首脑和发改委近期不断强调,对公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对私领域“法无禁止即可为”,但是我还是要问,那些不符合三中全会精神和上面两条精神的法律法规,什么行政法规、政府部门规章,还有那些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呢?你怎么办?我觉得应该做系统清理,如果不做系统清理,你就无法从法律精神层面实现“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无禁止即可为”,三中全会的改革精神就无法落实到法律层面,改革的结果也就不能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其结果,不但是没有改革,而且很可能是最坏的改革。企业和企业家就很可能沦为最弱势的群体,我们国家和民族最悲哀的时刻就会到来。

上面谈到的束缚企业发展的十大枷锁,不是我危言耸听,而是血淋淋的事实。这些枷锁,从企业层面看,必然会加大企业成本;从国家经济层面看,就是经济滞胀的推手;从民生层面看,就是物价持续高企的根源;从社会层面看,就是社会不稳定的根本原因;从吏治上看,会使政府和官员越来越腐败;从道德上看,会令民风越来越腐化。不打破这十大枷锁,国家和民族,企业和老百姓都没有未来和希望。 nRuZrtpjmCv1c+BX3tKj6TB8kr3KwFQktRuKQ5zfLJTgFLhaDqGMLT1/AnwSTLj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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