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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督查组职责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校内食堂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本着“人命关天,健康至上”的原则,杜绝食品卫生恶性事件的发生,特制定校内食品卫生督查组工作职责:

1、督查工友体检办证等:每人要有体检合格证、签订责任书;

2、督查工友个人卫生:无感冒生病(含皮肤病)、穿工作服上岗、勤剪指甲、不化妆等;

3、督查大米、面粉、米粉;放在储藏室,离地一尺、无变质蛀虫;

4、油料:不使用生榨猪油、棕榈油、变质油(购油应索取合格证)、建立台帐;

5、督查调味品:不使用非碘盐及其他不合格调味品,大宗采购应索取合格证;

6、督查蔬菜加工:应一浸泡、二烫、三炒、不卖隔夜菜;

7、督查水:自来水每学期检验两次,定期清洗水井水塔,水井水塔应加盖加锁,有供应开水;

8、督查环境卫生:厨房餐厅每餐清洗,周围水沟每日打扫;

9、督查锅炉:锅炉安全,每年由技术监督局检一次;

10、督查食品分放:生熟分放,餐具、菜垫不混用;

11、督查自带菜重蒸:必须具备让自带菜隔天重蒸的条件;

12、督查三防情况:防蝇、防鼠、防火,无“三无”食品;

13、督查饭菜留样:每样预留24小时,有放在冰箱。

对以上项目督查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要严谨、严格、认真细致,不得姑息,把影响不健康的食品苗头杜绝,及时消除隐患。

卫生室人员负责日常食品的卫生督查工作,应及时填写督查情况登记表,发现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

督查组对食堂违反《食品卫生法规》,经教育、整改而又屡教不改,导致食品卫生事故发生者,应及时上报校行政会,直至市卫生监督部门,上级领导部门,追究违规人员的民事及刑事责任。 glGqWME5W17AUOX7UHvewZ3uoLjUpS0/hICwhAp+gVILyPiCFQ7XBQVizmT27y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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