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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来往往

朱以撒

临写晋人的信札,还是会想起欧阳修的一段经典评说:“盖其初非用意,而逸笔余兴,淋漓挥洒,或妍或丑,百态横生,披卷发函,烂然在目,使骤见惊绝,徐而视之,其意态如无穷尽,使后世得之,以为奇玩,而想见其为人也。”写信的真实效果,莫过于此。有人问如何写好一封信,我觉得无所谓写得好还是不好,就说,你爱怎么写就怎么写。这么回答似乎太不负责任了,但想想写信确是不可教,还真是爱怎么写就怎么写最好,若把写信看成技术活反而不好了。

回想个人的写信史是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的。此前觉得写信是大人的事,实在需要了才写信,寄信是需要付费的,一枚邮票可打上半斤酱油,谁没事以写信为乐呢。当时我看了一本地理书,写到欧洲一个群岛的海岸线,觉得有些问题,就决定给在厦门中学当地理老师的舅舅请教,问他几个问题。过两周舅舅回信了,现在已忘了他是如何答疑的,却清晰地记住把我那封信寄回了,说我开头第一个字就写错,他用红笔圈了起来。第一次写信就出错,有人问是错在哪个字上,我到现在都不愿说,只是觉得以后写信程序大致就是如此。

小学高年级的同学踊跃写信是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当时仰望苏联,尊为老大哥,各方面都有意效仿。没有哪一个人不对苏联津津乐道,言必卓娅、舒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没有哪一个国家的歌曲如此广泛地为大家传唱,耳畔都是《山楂树》《喀秋莎》的旋律。小学生自然不能闲着,那就是经过引导,与苏联小学生通信,成为朋友。奇怪的是,远在苏联的陌生少年少女,居然也能收到,并且回信了。那时会俄语的人特别多,叽里咕噜珠落玉盘,而学英语的又特别少。一封来信要找懂俄语的人翻译并非难事,也就知道和自己通信的是冬妮娅或者丽达,要不就是波列耶夫、亚什卡、尤拉。信之往来使双方多少领略一些异国风情,更主要的还是言说志向憧憬理想,小大人做派。一个人被引导,多少会缺乏一些个人本色,不是爱怎么写就怎么写的个人心思。如果能一直写下去,小小少年由小长大,由陌路到相知,情感上渐入佳境,会让人想到西伯利亚的皑皑白雪、长满了眼睛的白桦林,最终也许会是《莫斯科郊外的晚上》那般场景。世事难料,中苏交恶,写信的热情戛然而止。这很像邻里纷争,大人出手,小孩受到暗示,不再往来。这是一段无果的通信史,因为国家的原因,无疾而终。许多年后,少年已老,只是会在回味那短暂的光阴时,眼神里显示出留恋,却不会再生出写信的冲动。是时间稀释了曾经的热烈。

曾经眼热他们收到布宁或者达雅来信时的欢乐。后来才想得远一些——因为需要,这些同学被引导着写信,以交年少一代之谊,使写信成了自觉。又因为形势变故而需要切断一切联系,若飞鸿折翼。写信本是很私有的事,写多了写顺手了就形成惯性,不写还真手痒痒。只是,把信纳入一个大的辙轨里,一切私情都是邈小如尘,不值说道,无从说道。

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是我大量写信的时期。人在远方务农,形单影只,只有通过写信与家人交流。信中内容颇为单调,大抵是山野生活的描述,外加民俗风情的点染,其下就都是对前景的忧郁。家里来信内容也大致可以猜到,家中近况的敷陈,对我在外的隐忧,末了都是安好安好。相信那时节寄往山区的信都如此,笔调都是很沉重的,全无开怀的事值得渲染。当时流行一首禁唱的《南京知青之歌》,有人把歌词中的地名全改了,换上家乡的地名,夹在信中寄了过来,有人收到,快手传抄,暗自哼唱,泪流满面,觉得信真是一个好东西,居然把反动歌曲完好无损地送到知青手中。春节回家,有个在中学读书的邻居提出一个要求,希望我们每个人从山区都给他写一封信,寄到他学校来,而且最好是用政府印的信封,譬如“清流县革命委员会”“清流县灵地公社革命领导小组”的信封。当几十封信先后涌入他的学校,可以想见很多同学的眼神会有新的内容。所谓借力就是如此——一封信没有什么重量,但许多信从远方来,就有一种让人猜度的倾向,觉得其中的力量,三教九流,黑道白道,狐朋狗友,此人不简单。大家一眼看透他的心思,笑笑,回山区后竟无一人给他写信——一个终日劳作难以温饱的人,谁会有心思做此无聊之事,况且要付八分钱的邮资,跑五里山路到公社寄出。这样也使写信的目标很单一,就是给父母写,别无其他。如果一封信以报平安为主旨,上面的信息就不会太多,每个人小心翼翼,不愿论说世事,以免惹来无妄之灾。信太单薄了,有时就收不到。它在某个环节被人私拆并毁迹,总是查不出来。很多来信都堆在公社邮局的筐子里,谁都可以去翻动,有偷窥癖好的人就把一些自以为有看头的信顺走了,使寄信人、收信人望眼欲穿。若信中夹寄一点粮票、零钱,那损失就更大了。有人授我一种省邮票的方法,就是在寄出前把米汤抹在邮票上,让家人收到后把邮票泡在水里,水汤化了,邮戳也不见了,可以多次使用。可是母亲不同意,她觉得持这种小伎俩的人成不了大事,此法也就得不到实施。现在想来,为什么一个人会在小小的邮票上使心计下功夫,而像余光中,像我们,则把邮票视为一种隐喻,而不是一小块纸,其实都缘于一个很深刻的原因,因为分离,因为天各一方。原本生活自在的一家人,硬生生地被分离,在不同的空间里彼此思念,邮票功能就自然而然地行使了。大字不识一个的文盲,也会请人代笔书写、代为读信,借来来往往的邮票,纾解相思。有时到邮局,营业员发现太厚了,就放在天平上称称斤两,要求再加一枚邮票。这也使写信者下回注意,采用薄纸写信,正面写完写反面,用尽密不透风之法,就能顺利过手。

真正一封信有多重,是称不出来的。

一信写毕,每个人都应该在末了落下自己的名字——我是这么认识的。后来发现并非如此,人可以隐于信的后面,让信充当前锋,自己静观这封信引发的动静。所谓匿名,就是如此。有个知青要分配到一个大工厂了,算是走了狗屎运,让人生出强烈的妒忌之心,于是有信寄到县上有关部门,罗列此人劣迹种种,其中还有让人吃惊的破坏军婚。于是先调查,分配暂停。来信不曾署名,邮戳又碰巧糊了,不知来自何方。一本正经地调查了好多日子,发现此人不似公社鉴定里说的那么优秀,也不似来信揭露的那么丑恶,只是平平耳。时日不居,那家大工厂的招工已经结束,他没事,却也没机会了。有人问匿名信是不是我写的。他看我有空就拈笔写字,又会写好几种字体,变化出各种造型,是写匿名信的最佳人选。由于是匿名,藏在我们中间,人人都有嫌疑,而爱写写画画的也许就是在此时运用这个特长的,嫌疑也最大。听说后来的匿名信多起来了,人人不爱当农民,倾心于当工人,于是要把别人拉下来,自己才好上去。匿名多了就不值钱,一个领导出来说了,只接受实名反映。一个人要用实名做此类事,他的神经一定要非常强大,也是要经过再三考量才敢下笔。这时,人就不是隐于信的背后,而是要挺身向前。奇怪的是匿名信就此绝迹,署名的更是没有。依我的写作经验,写匿名信的人会有一种快感,很刺激,不是他在写,而是一个隐形的人在写,这个人自己也不认识,世界上也没有这个人,笔调就越发放纵不羁,超出寻常写信的情绪。中国写信告密的传统久矣,甚至把亲人、朋友交流、探讨的一些内容整理好上寄给专政机关,目的都是要把这个人打倒。在我看来,如此为之有悖写信的本来意味。

一封信如同一枚带壳的果实,只有打开果壳才能知道里边的内容。如果是明信片,没有这层包裹,也就不会把秘密写在上面。每个人都有些属于自己的秘密,或大或小,不愿公开。信纸承载了秘密,装入信封,犹如一个安睡的婴儿。眼力再锐利的人也不能穿透,除非把信封撕开。一个不文明缺乏教养的环境,有些信就被人偷窥了,把秘密传播了。因此如何保证一封信里的秘密得到守护,我一直想不出好的办法,椰子、榴梿,果壳那么坚硬,还是轻易地被人撬开,进入它的深处。信封单薄,口封得再严密,也只是对守规矩的人的约束,他们觉得这虽是一扇虚掩的门,也不要有推开的念头。大家都遵守了,秘密就有安放的地方。人还是需要隐私的,不是什么都要翻出来在阳光下晾晒。有了隐私,对一个人来说,也会更丰富一些。一个人有几次丢信的经历,写信的热情就上不来,有些个人的感受就不愿付之于信,宁可让它们烂在肚子里。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我一直在写作。事后才知道那个年代有许多如我这般的山村青年,都在各自寻找自救的方式,试图走出穷乡僻壤,到工厂去,到城市去。想靠写作来改变命运的人不少——如果能在一些大刊发表三五篇,马上会被县里的文化部门盯上。尽管白日的田间劳作疲惫之至,有人还是写到深夜才搁笔。一篇完成了,便会给素不相识的编辑写信,恳请指教,给予发表,然后走五里山路到邮局,郑重寄出。那时文学创作还是得到支持的,再厚的稿件也不必贴邮票,把信封右上角剪掉即可。编辑的态度也出奇的好,每一篇都给退稿,还附上一封阅读意见。大意都是两点,一是文字优美流畅,表达上没有什么问题,二是政治思想深度挖掘不够。后者远远重于前者,由于后者不行,连修改的价值都没有,只能另起炉灶,再写。文学作品是不是都要深刻的政治思想,没有思想只有个人情调行不行,其实是可以讨论的,没有人来和你讨论。此后十年间就一直是写稿、寄稿、退稿,再写稿、再寄稿、再退稿,弄得周围的人都知道如此套路,成为谈资。好在我自以为乐事,一以贯之,爱怎么写就怎么写。由于不必与人合作,始终在自己的把握之中,遂不放手。一九七五年,北大中文系几个工农兵学员创作的长诗《理想之歌》以配乐诗朗诵的形式播出,后来《人民日报》又以整版刊登,全国轰动。我细细读毕才知道思想性深刻当如此,而不是关注个人感受个人情怀,便觉得自己笔调的确相差太远,追不上了。记得颜之推曾说,夫喜者不可为泣涕,悲者不可为欢笑,富贵者不可语寒陋,贫贱者不可语侈大。一个人写文,若傍人门墙,看人眉眼,硬去仿效,终究是写不像的。十年走笔,退稿成了必然。事实说明自救是失败的,估计许多人的自救都没有成功——人在黑夜中行走,什么是方向,要走到哪里,一点把握都没有。所幸写作是一己私事,以此为快意,也就没有失落。后来我离开乡村是因为考上了大学——时局发生了巨变,像《理想之歌》这样的写作方法当然可以存在,而更多其他的表达方式,如同春日草木,探出头来,觉得是时候了。接下来我寄出的一些作品,渐渐被接受,往往会收到一封薄薄的信,信封下端是这个刊物的名字,打开信封用并拢的食指和中指夹出那一枚小小的便笺,信文很短,最动人的就是两个字:拟用。此时不禁感慨,退稿的那一页被翻过去了。一个时局的改变,连同改变了审美。曾经不合时宜的表达方式,而今能被理解、刊发。又过了一段,一个牛皮纸大信封送到我的手上,凭感觉里边是几本刊物。打开来看,自己的名字和文章,都在上面。

寄信,从此有了一种新的价值和意义。

写信的时代注定是一个慢时代。羊毫、八行笺,笔濡湿了,墨香飞动起来。疾徐有致地写去,是旧日那种竖式写法。竖式写法自然有它的道理,恰似悬崖瀑布遥遥由上而下垂落,人的心绪也次第舒展。《一代宗师》有一个叶问给宫若梅写信的情节,交手之后,他们已经好久没见面了,他想看她六十四手的愿望一直没能实现。末了他在信封的左下角迅疾地写下一个草书的“葉”字,思念之情似乎一下子泼洒出来。万豪齐聚的毛笔蘸上墨汁,经过提按的轻重交替,还有节奏的疾涩调节,便可应和心绪之起伏。对方敏感,也一定能感受到这份情意。而《激情燃烧的岁月》中的石晶就没有这么幸运,她的情感得不到接受,给胡达恺所有的信都被退回。这个她喜爱的男人从此杳无音信。石晶自称内心长满了荒草,如同这些信不被启封、阅读,只能把满腹疑问埋在心里,让时日过去。一封信不被阅读,也就难以尽到信的义务。我一直坚持写信是不可教的,作为一位教师,可以教人如何写小说、散文,却不必教人写信。一个人拈起笔来,以平常之心,缓缓写去,或问安、询事、请益,写明白便可。见陆游写信,写着写着就歪斜向左了,歪斜就歪斜,仍然写到末了才罢手。工拙是次要的,自然卷舒才要紧。柳亚子的字我素来不喜欢,一看就知道没学古人笔法,只是自任写去,这也使人读他的信要费些气力,不能畅达无阻。有一次柳给曹聚仁写信,草草,末了自己也觉对方阅读有难度,便特地写道:“倘若不能通读,明日过我,内容当面奉告。”这也算是天下奇信。一位感觉甚好的诗人,笔下如此,只能说习气重了,但又是自然之举止,毫无造作,这些矛盾都涵纳在一封信里。在我认识的人当中,写信上用意用力的当属吴君,当时我们在乡下当机修工,他正和县上一位小姐谈恋爱,不能常见面,小姐就摇摆不定。吴君认为只能通过写信来征服她。他开始密集地写,三日一封,时而用楷书,时而用隶书,时而又用草书,但会在另一张纸上用小楷释出原文。他有时横写,有时又竖写,有时还组合图案文字。每一信写毕,吴君都会把信在我眼前晃两下,让我眩晕,然后问我整体效果如何。小姐没读多少书,邮递员隔三岔五来送信,让她细读不及,便心中暗喜,觉得遇上江南大才子了。婚后的吴君不再写信,有空就拉二胡,实在要写也是草草了事三五行。不过,我觉得此时的信才是真正的信,它回归书写的自然。

每一个拈笔写信的人都会在书写中看到一个清晰的自己。

把你来我往的信拿出来展览当然是后来的事——本来是相互间必经持守的秘密,而今装裱一新,陈于展厅,让人看透。这样的信味道当然变了——一个人在信中表达的,原来只是想让对方知悉,共同持守,现在成了大路货。当信作为展览的作品时,如果事先知道写给众人看,他书写时的心态、手态就不一般,很有意,很好看,当然也很应景,合乎公开信的要求。如果一个人提倡创作一封信,那就很好笑了,那就无法形成本来意义的信,而是其他什么东西。信是不须创作的,也不须他人来传授写信秘技,以手写心,就是一封明白的信。如果一个人连写信都要做派,那他做其他事,都可以猜到是怎么一种腔调。信的生命比一个人的生命还要长,人死千年了,他们笔下的信还被人珍藏着,完好。这些完好的信在当时没有什么尊卑贵贱,亲友间的问候而已,而今差距就大了。大名头的人写下的信,物质价值高到天上去——精于此道的人完全可以把天下的信排个座次。事实是,信的主人在与不在,信都在被转卖着,到处流浪。张三买了一封名家的信,见行情涨了,就无收留之心,高价卖给了李四。信就像一枝花,在击鼓声中传着,被人指指点点说三道四,又落到另一个生人手上了。一个人没能力把握自己写的信,当年寄给他人,寄向远方,时过境迁,主人再也不知它们归于何处。父亲去世后,我整理了一包别人写给他的信带回来。这些信他都归类了,邮戳上的日期居然有二十多年前的。父亲生前肯定没有想到如何处理这些信件,现在我也只能把它们包起来,放着。我同样碰到这样的问题,多年的往来信件,有许多我自以为有价值的,被留下了,写信者是名流、才俊,信在此时就已体现了价值,遑论日后。但是我至今没动心思,只是让它们沉睡——相信很多人也如此,他们着眼于处理一些大的事务,而于一封封小小的信,尚未留心。往往是人过世了,他的后人不知其中的价值,草草处理;或者深知其中的价值,每一封都在讨价还价声中卖出了。信自写好后就面对行程,甚至漂洋过海到了陌生的国度,不必回来。

我一直强调小羊毫和花笺生宣是一种绝配,在上边写信是一种享受,一直想写长一点。曾几何时,到邮局寄信,不难看出纸上写信的势头已经过去,门前绿色邮筒扁扁的口子上落上了尘泥,里边空寂,不像多年前信堆了一大摞,有两个青年正在奋力打戳。现在还写信的人,的确是有癖好了,喜欢纸质的素朴,喜欢毫端与纸面的摩挲。说到底,还是对旧时光慢生活的依恋,生怕把写信这个既实用又审美的动作荒疏了。时之所轻,我之所重,这种与时错位的举动,是一种很私有的恋情,我写信,故我快乐,至于别人写不写与我无干。那些喜爱与我通信的人也具有共同的爱好,不写还真不行,于是来来往往没有中断。日子在写信中过去,或者说写信把日子延伸了。直到再也写不动的那天来到——手抖得厉害,毛笔把握不了,眼前迷蒙一片,个人的写信史方告终结。

最后寄出的那一封信,末了会有颤颤巍巍的两个字:再见。

责任编辑:鲍伯霞 t9yeOKSS7kthtKxEK9w73tjjXuZEIenzmznZCN+o9tJIWuQmKNy/5/fs3VzC2I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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