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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利四世》二联剧导言

莎士比亚融汇喜剧、历史剧和悲剧于一体的艺术技巧之臻于完美,最见于《亨利四世》二联剧之中。作为历史剧,这两部剧作以浓墨重彩的笔触,绘就了英格兰的世相全景图,包罗的社会领域之广,远胜此前的任何历史剧;随着剧情的演进,从宫廷到酒肆,从枢密院到疆场,从城市到乡村,从大主教和大法官到妓女和小偷,形形色色,众生百态,展示无遗。作为喜剧,《亨利四世》讲述了一个浪子幡然回归正途的成长故事,同时还把一个老无赖 安身立命的种种伎俩一一呈现,比如他如何插科打诨、大话弥天,以及他以己之“智”让“别人因我而聪明” 的人生妙术。作为悲剧,《亨利四世》向人们展示了一个无法摆脱自身过去的国王如何一步步走向日暮穷途,一介骄鲁武夫如何倏然早夭,空留曾经的辉煌武功无人凭吊。同时还为观众呈现了一个并非王子生父的替身父亲如何以其生父所无的热诚拥戴爱护王子,到头来却被抛弃陌路,落得个心碎而亡的下场。

《亨利四世》之前的《理查二世》( Richard II )遵循了这样一个悲剧模式:高贵之人的个人秉性同其帝王之位的要求之间的错位。剧中将理查王(King Richard)的陨落与亨利·波林勃洛克的崛起并置,将他们比作一组滑轮上的两只桶,一个沉入井底之时,另一个则从井中升起。而一旦波林勃洛克称王为亨利四世,这一悲剧模式即在下一代人身上反向重演。亨利目睹他的儿子似乎在蜕变成另一个理查,游手好闲,与痞子混混为伍,搞得国中乌烟瘴气。他觉得儿子不像自己那样是个英勇的战士和决断有为的男子汉,倒是在潘西家族的儿子霍茨波身上,亨利看到了他的影子,而正是潘西家族辅助他废黜了理查登上王位。

历史上的亨利·潘西人称“霍茨波”,比亨利王子(常称为“哈利”,唯有福斯塔夫称他为“哈尔”)年长二十余岁,后者即未来的亨利五世、阿金库尔战役 的凯旋者。莎士比亚以其一贯的自由不拘的戏剧手法,改变了历史,使两者成为争强斗胜的同代年轻人。亨利四世的噩梦在于历史的重演:霍茨波会反叛他的儿子,就如同他当年反叛理查王。他唯愿是“某个夜游神祇”将两个哈利在襁褓中互换了,“称我的孩子为潘西,称诺森伯兰的孩子为普朗塔热内”。然而,此一时,彼一时,这回是叛乱者败北,真正的继承人胜利了。《亨利四世》是一出双重剧,充满了成对出现的人物。剧中有成对出现的父子,包括亨利国王和王子以及诺森伯兰和霍茨波;扮演年轻主人公义父(surrogate fathers)角色的人物也结对登场,即约翰·福斯塔夫爵士和大法官;还有兄弟血亲成双成对(包括哈利亲王和约翰亲王、诺森伯兰和伍斯特、霍茨波和他的内弟摩提默及有亲戚关系的老哥俩夏禄和赛伦斯);亦有插科打诨的江湖哥们儿(包括哈尔在酒店结识的以奈德·波因斯为首的“结拜兄弟”)。

在剧中,莎士比亚关注的问题之一,是一个未来的国王该接受什么样的教育才恰当。都铎王朝的观念认为,一个理想的君主身上应兼有军人、学者和廷臣的品质。剑术、骑战和猎技用于培养中世纪贵族的骑士精神和风度,但此外还需学识渊博的人文师长来教习王子语言、文学、历史、伦理、法律及宗教。同时,繁复的举止规矩、约定俗成的礼仪惯例等,也必须习而从之,因为宫廷之术有赖于此。

霍茨波体现了老式的骑士精神。他宁愿跃马沙场,也不愿同他的夫人卿卿我我。他的人生信条是荣誉至上,对宫廷礼仪则嗤之以鼻,因此他一口回绝了那个衣冠楚楚、面颊光润、手持一个“鼻烟盒”前来令他交出战俘的大臣,并视之为快事。军旅生涯和宫廷生活之间的巨大反差,抵触碰撞之烈,已足以使他反逆生叛。他的勇气和精力无限,但是他“跃上容颜苍白的月亮,/取来荣誉之皎洁之光”的雄心却遭到奚落:他的夫人揶揄他,王子哈尔嘲笑他“北方的霍茨波,吃一顿早饭的工夫就杀了七八十个苏格兰人,洗洗手,对他夫人说:‘这种平淡的日子真难过!我要干事。’”他的冲动说明他缺乏心计,有勇无谋,绝非一个政治家。他在一次军事会议上说:“该死,/我忘记带地图!”一个胸有韬略的战术家最不可能忘记的就是地图,而且即使他忘记了,也不会如此承认。

霍茨波代表旧式的骑士精神,其反叛同盟、威尔士人葛兰道厄则体现了同样古老的人生哲学——耽于幻想。他神侃自己降生之际的种种征兆,比如天空出现各具形态的火焰,成群的山羊跑下山来,等等。但此类胡诌常遭人讥讽。当他宣称“能召唤深渊里的幽灵”时,霍茨波挖苦地问他“可你真的召唤之时,他们会来吗?”龙也好,无鳍的鱼也罢,这类“荒诞不经”之语于他们的反叛大业丝毫无补。到头来,葛兰道厄沉迷预言的后果是他未能上阵参战。

《亨利四世》上篇表现哈利王子始而“疏懒”于“骑士之道”,继而年事稍长即回归此道。甚至当他已经在战场上崭露头角时,有关荣誉的批判仍在福斯塔夫的模拟“教理问答”中继续上演:“荣誉能接好断腿吗?不能……谁得到荣誉?礼拜三死去的人。”福斯塔夫的哲学很简单:“我要活命”。他从不介意行为举止的道德和政治准则。他撂下扛在背上的霍茨波的死尸时,对哈尔这样说道:“我不是双重人。”然而他的块头确实是剧中任何一个人的两倍,而且他还相当于活了两次:他在什鲁斯伯里战场上装死捡了一条命,在下篇中又满血归来。摆脱胆怯的福斯塔夫要比击败勇武的霍茨波难得多。“你不是看上去那个样子的东西。”哈尔如是说。在佯装杀死霍茨波一事上,他并不是外表看上去那样一个懦夫。但是他并未亲手杀死霍茨波,仅仅在已死的霍茨波身上捅了一刀,这是极端不荣誉的行为。然而,何谓荣誉?一个词儿而已,一个空洞的符号。唯有骗子、唯有孤注一掷之徒,才得以苟且偷生,而不是荣誉至上之辈。

福斯塔夫既是大骗子,也说大实话,他一语道破战争的实质:士兵就是“当炮灰”。莎士比亚为什么将他写成一个大胖子?原因之一是提醒观众,人之躯体是有血有肉的实体,福斯塔夫的巨大腰身说明,历史不仅由滔滔不绝的演说和轰轰烈烈的事件组成,而且有芸芸众生的日常生活,他们吃、喝、睡觉、死亡:“豪言壮语!精彩人间!老板娘,我的早饭,快!/啊,但愿这酒店就是我的咚咚战鼓!”

本剧上篇的一个关键词是“本能”。霍茨波的勇气出自本能,而福斯塔夫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源于本能。国王认为其子也是出自本能地怠惰、无责任心。16世纪的皇家人文教育的宗旨是通过培养王子的道德、语言和政治素质,克服这些与生俱来的习性。对于哈尔,位于依斯特溪泊的国王酒店是对宫廷学堂的模仿,福斯塔夫的身份显然是他的“教师”,而教育的核心是学习一种新的语言,但不是拉丁语,也不是希腊语,更不是文绉绉的宫廷辞令,而是大众的语言。这个哈利掌握了同每一个“汤姆、狄克和弗朗西斯”交谈的门道。他学会了三教九流各色人等的行话——“他们称狂饮为红红脸”——并且“一刻钟之内”“就同他们混得如鱼得水,称兄道弟”,以至于今后一辈子他“同随便哪个补锅匠之流”“都能用他的语言同他喝酒聊天,打成一片”。亨利四世认为,他的前任理查二世的一大弊病就是试图亲民近民,结果销蚀了君民之间的必要距离,而正是这种距离制造了敬畏感并赋予王权以神秘感。而亨利四世自己同公众的遥远距离——他身边几乎都是一帮亲信廷臣,大部分时间都是深居宫闱——却令他大权旁落、威仪日衰。亨利王子则恰恰相反,他了解大众,与民相处,关系洽睦,这使他在《亨利五世》( Henry V )中能够鼓动和指挥部众建功立业。这一切正是借助戏剧语言这一媒介得以实现:莎士比亚笔下所有其他英国国王的语言全部是诗句,而哈尔王子讲的却是一口流畅的散文,娴熟而自然,这使他放低了身段,与他的民众打成一片。在阿金库尔战役的前夜,他又一次运用了他在依斯特溪泊所用的手法,微服巡行于他的士卒之中。

王子的成功符合睿智老练的政治家尤利西斯(Ulysses)在《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 Troilus and Cressida )中所宣扬的原则:一个人“不能吹嘘其所有/亦不可觉得其所异,除非通过反射,/当其美德惠及别人,/如热力照射,别人再把热力返回到/发出最初热力的他自己”。也就是说,只有经过比较,我们才能作出价值判断。“陛下,潘西仅代理我/囊括天下美名”是亨利·蒙茅斯韬光养晦、暂时将荣耀风光让与亨利·霍茨波的权宜之策,如此一来,当他最终挫败霍茨波之时,他的荣耀武功会更加凸显。他的这一策略其实在他的第一段独白所呈示的意象中即已显露无遗:云开后的太阳愈益辉煌,回归正途的王子“如金银衬于暗底而耀眼……愈显今之上进,更赢天下人之羡钦”。此剧结构之妙正在于以几个配角陪衬王子,彰显其德资。

哈利王子属于未来,而其父王则备受过去的困扰。《亨利四世》二联剧中有很多回忆过去波林勃洛克如何以“奸诈手段”“谋得”(或者不如说“篡夺”)王冠的内容。在下篇后半部戏中,国王身处最脆弱之境,岌岌乎殆,那一场戏可能使当时的审查员怏怏不快:重病的国王夜不能寐,思虑国事,社稷有累卵之危,而自己过去的罪孽如重负压身,难以解脱。亨利四世本身就是一个篡位者,因此对于曾经是其盟友的反叛者,他没有赖以树立其权威的基础。他的王权的唯一基石是战场上的胜利,而在上、下两篇中胜利都是通过施用诡计取得的。在上篇的什鲁斯伯里之役中,几个人乔装成国王以蒙蔽敌方。道格拉斯在杀死其中一个假国王之后,以为又遇到一个假的,对他说:“你是何人?/竟假扮国王以欺世?”然而这个国王是真的,不是冒牌货。这真真假假、扑朔迷离,高度戏剧化地点出要害:国王篡夺王位而上台,所以他确实是一个稽冒者。在下篇当中,国王沉疴在身,难以参战,于是,在高尔特里森林中,国王的次子,兰开斯特的约翰亲王,实施了一个马基雅弗利 式的卑鄙计划,即公然背信弃义,撕毁事先议定的停战协议。不知这是否意味着哈利王子成了马基雅弗利的忠实追随者,因为马氏鼓吹一个有为的君主可以指使别人为自己干不光彩的勾当?

在《亨利四世》上篇的开头,国王说因为内乱重起,英格兰的土地上又添新创,他必须推迟出师圣地的远征计划。他梦寐以求的是,将耶路撒冷从异教徒手中解放出来,以此为自己赎罪,然而这个梦想一直没有付诸实施。颇具讽刺意味的是,他本人将在圣地了却此生的预言却真的实现了:他死在了王宫中的“耶路撒冷寝宫”里。亨利四世担忧他作为父亲所作的孽将报应在其子身上,这一忧虑很明显源自哈利王子交友不善:

因哈利五世去制约之缰策,

无羁野犬必利牙伤及无辜。

吾国饱受内乱之苦,可怜啊!

我在世时的操劳难平国乱,

我之后无人操劳国是奈何?

啊,吾国将返为蛮荒之地,

老狼出没街衢,人迹了了。

他预料,王子的任性无道,如“无羁野犬”,继位后将酿天下大乱之祸。而这种混乱局面却正是福斯塔夫所希望看到的。一听到他所爱戴的哈尔已经继位称王,福斯塔夫马上宣布:“现在英国的法律由我支配……大法官该倒大霉了!”但是,令福斯塔夫大吃一惊的是,哈尔一上台,立即认福斯塔夫的宿敌大法官为义父。在《亨利四世》上篇中,亨利王子由一个流连酒馆的花花公子幡然回头成为马背上的勇士,震愕了叛敌,而到了下篇,他又会证明自己已然文武兼修、能文能武。

上篇一开始,王子自暴心机的独白以此句开头:“我深知众卿所作所为。”下篇进行到后面,新加冕的国王弃逐福斯塔夫之时,以此语开头:“我不认得你,老人家。”前后语言的回响应和,传达出确凿无疑的含义:他不再是哈尔,他要兑现他的诺言,即当时机到来之际,他要同年少轻狂时的伙伴及带他走上歪路的不良之徒一刀两断。正如其独白所预示的,哈利成功地破除了世人的成见。他幡然转变的光芒掩盖了他的过失。而福斯塔夫及其朋党则一下子成了王子所玩的魔术中的道具,俨然是为打动观众精心设计、呈现人物命运转变过程的戏剧化一幕。

于是,截然相反的解读便成为可能。一种说法认为,历史的政治进程同种种人性的善德,如友谊、忠诚、好脾气、友善、娴于辞令、自嘲、忠心、爱心等,极端不相容。人性让位于《约翰王》( King John )中的私生子所称作“利益”的东西。另一种观点认为,福斯塔夫体现了人欲的诱惑,很典型地在七宗重罪中至少占了三宗——贪吃、好色和懒惰。他是传统道德戏中的“丑角”,而哈尔对他的疏远顺理成章地成为他踏上政治和道德的赎罪之途的决定性一步。如此,哈尔一身兼具的两个角色都可以扮演得令人信服:他既是一个在人生旅程上日臻成熟的年轻人,期间尚能时而偏离人生正途的狭道,又是莎士比亚笔下不择手段的权谋家之一,精力充沛,智力过人,善于表演,同时又极为羞怯,感情内敛。

现在无法获知莎士比亚是一开始就意图将《亨利四世》分为上、下两篇,还是在写作或排演上篇的过程中发现一出剧中难以容纳两个高潮:王子在战场击败霍茨波、证明自己是一个骁勇的武士,这是第一个高潮;王子之后立即疏远福斯塔夫及其他流氓盗匪形成了第二高潮。于是,弃逐福斯塔夫的情节到下篇才上演,但该情节在上篇的戏中戏里已有预示,即酒馆里预演的王子重获父王宠爱的那场戏。

这是一场出色的即兴戏,演得很精彩,表演者轮换角色,模仿不同的语言风格。例如,当福斯塔夫演亨利王时,他惟妙惟肖地模仿剧作家约翰·黎里(John Lyly) 矫揉造作的宫廷散文风格:“虽然春黄菊越遭践踏越易滋长,韶华光阴却虚抛不再来。”注重细节是莎士比亚的一大特点:当福斯塔夫扮演国王时,他呼王子为“哈利”而非昵称“哈尔”。虽然模拟表演的语言微妙复杂,舞台却简简单单:“这把椅子就算我的王座,这把短剑就是我的权杖,这个垫子就是我的王冠。”这种超戏剧效果提醒观众他们身在剧院,同时暗示:权力本身就是一种戏剧形式。没有什么内在的理由支持金王冠就代表神圣高贵,而不值钱的垫子就意味着乌合之众;无论在剧场还是在宫廷,王座可以代表“国家之首”,但那也不过是一把椅子而已。

一把椅子就是一把椅子,正如盖兹希尔所言,“天下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的名字:‘人’。”福斯塔夫可能是“德高望重的罪恶的化身、满头白发的罪孽魁首、老无赖、年深月久的虚荣之最”,但他也是人类共同弱点的集中体现:“如果喝几杯加糖的萨克酒就算过失,愿上天拯救失足者!如果人老了寻点开心也算罪过,那我认识的许多老者都要下地狱!”罢黜胖杰克无异于罢黜“整个世界”。扮演父王的哈尔说:“我要,我一定要罢黜他,”预示他一旦为王就会这么做。正如莎士比亚常做的那样,其艺术魅力最集中的表现形式,就是不下定论。不管有心或无心,究竟哈尔是否“货真价实”?他是否可能成为真正的朋友和真正的王子?在这场即兴戏结束时,他更有朋友之义而非王子之尊,为了保护福斯塔夫,他不惜对权威人物郡长说谎。真的如某些编辑所校勘的,他“根本就疯了”,同他一时的“荒唐”形成本质上的反差?福斯塔夫说,“一位当朝的真王子为寻开心可暂做一个假贼。”这场以“寻开心”为目的的戏中戏,是乱世之中的一段插曲,还是自我在熔炉里的重新塑造?

有关亨利五世年轻时期的桀骜不驯、放浪不羁,历史上几乎没有证据。在编年史和无名氏剧本《亨利五世之辉煌战绩》( The Famous Victories of Henry the Fifth )中有关于他是“一个浪子”的附会,以突显他称王之后所经历的变化:厉行法治,使其父治下分裂的国家归于统一,天下大治。弃逐福斯塔夫之流的重要性在于表明哈利在加冕之际就象征性地成为了新人。“改进”这一概念和荡涤过去的罪孽显然具有强烈的宗教内涵。每次王子回到宫中,他的话语都充满了“堕落”、“宽恕”之类的字眼。当他打了胜仗,其父对他说:“你已恢复你失去的名誉。”

哈尔王子的人生节奏与天命历史的运行同律而动,导致了他的“改进”并担当重要角色,这样的角色使他赢得了伊丽莎白女王的青睐:他统一了国家,战胜了敌国,成为一个伟大、独立的国家的英明领袖。福斯塔夫的人生节奏则随身体和四季的变化而移易。在下篇中,他到英格兰的腹地旅行,来到乡村法官夏禄在格洛斯特郡的果园。在夏禄的款款闲谈中,乡村世界的一切都熠熠生辉,给他留下难忘的记忆。虽然夏禄所谈无非是区区琐事,却出奇地深刻,唤起了观众对古老、安定的英格兰的回忆,比钩心斗角、革新与复辟此起彼伏的宫廷世界好得多。与此前的任何一部历史剧相比,《亨利四世》引入了更多的普通老百姓的日常生活细节。上篇的挑夫一幕再现了普通劳作日的缩影和人们的日常话语(“自从马夫罗宾死后,这家店就搞得翻天覆地的,全乱套啦。”),而在下篇中,格洛斯特郡一节的描写也细腻入微。夏禄的亲戚赛伦斯从林肯郡来此地小住,一起聊天(“两头上等小公牛在斯坦福德集市卖多少钱?……你镇上的德勃尔老哥还在吗?”),一起回忆往事,福斯塔夫也搭腔了(“我们听见过半夜钟声哩,夏禄先生”)。在此,剧情的节奏放缓了,以示对老者的敬意,即使我们笑话他们。

从夏禄那里我们得知,福斯塔夫的职业生涯是以给诺福克公爵托马斯·毛勃雷当听差开始的。这似乎是莎士比亚式的想象,并无依据:历史上的约翰·福斯塔夫爵士——他在《亨利四世》上篇中逃离了战场——并无此经历,历史上的约翰·奥尔德卡斯尔爵士——剧中人物福斯塔夫开初就是对他的不敬写照——也无此经历。为什么莎士比亚给剧中的福斯塔夫安排了早期做毛勃雷听差的经历?在一定程度上,这将他同以亨利四世及其子为代表的兰开斯特王朝的反对派拉扯上了。在理查二世初年,亨利四世还叫波林勃洛克,那时毛勃雷已经是他的对头。有其父,必有其子:正如波林勃洛克谴责毛勃雷背叛并将他驱逐出境,哈尔也要将福斯塔夫从身边赶走。毛勃雷离开时深情告别故土和母语,意在说明对英国土地和语言之爱远胜于改朝换代之异。在自私自利的波林勃洛克嘴里,我们根本听不到如此的爱国动情之声。他也没有作出任何努力,去恢复他的父亲、冈特的约翰(他的名字和他的英格兰也被夏禄牢记)临终遗言中所理想化的古老英国。

在莎士比亚自己的时代,那些因意识形态的异见而被放逐但依然声称忠于英国的人多为天主教徒。这揭示了将福斯塔夫同诺福克公爵相关联之典故的另一层意义。对于伊丽莎白时代的观众,诺福克之名——英国当时唯一遗存的公国——和公开或隐蔽的天主教同情者是同义语。在亨利八世同罗马决裂而正式发起官方改教之后的很长时间里,古老的天主教传统在英国一直挥之不去。天主教的宗教仪式同农业历法以及人的生物周期之间的整体关系不可能一夜之间被打破。于是,福斯塔夫深入英国腹地的旅行也意味着一次对莎士比亚的父辈和母亲的祖父辈的古老宗教的探求之行。在具体塑造他从旧剧《亨利五世之辉煌战绩》承袭的王子的损友这一人物框架的过程中,莎士比亚不仅保留还大量使用了他自己的父亲的名字“约翰”,这是否是巧合,确实让人浮想联翩。具有讽刺意味的是,福斯塔夫的原名“奥尔德卡斯尔”必须更改,因为这一人物被看成是对原始新教罗拉德派的一个同名殉教者的侮辱:“奥尔德卡斯尔早就以身殉教了,”下篇的收场白说,“我们的戏演的不是此人。”

确实,此人已非彼人,因为福斯塔夫正体现了在宗教改革的名义下被压制的天主教的那些历史悠久的生活节奏。奥尔德卡斯尔的遗影闪现于全剧:“福斯塔夫正走得汗尽欲亡”暗示殉教者被烧死在火堆上,而“如果坐在囚车上我不比任何人都显得更加潇洒的话”则可能既指一个罪犯被押上绞刑架,也指一个宗教异见者上路去受火刑。新教徒,尤其是其极端派别清教徒,传统的形象偏于清瘦,而肥胖的僧人则是天主教腐败的象征。莎士比亚将约翰爵士写成肥胖者,并且不用奥尔德卡斯尔称呼他,是要将天主教的幽灵与新教派的殉教并置而形成强烈反差。福斯塔夫是马伏里奥(Malvolio)的对立面:他代表的是蛋糕和啤酒、节日和庆典,是一切遭清教徒诅咒的东西。在《亨利五世》的开头,坎特伯雷大主教证实,弃逐福斯塔夫使哈利王子的改进臻于完善:“洗心革面如此之迅猛彻底,/以大浪淘沙之势荡涤锢蔽。”如果说剧中有原始新教徒或萌芽中的清教徒,他就是亨利五世,他刚刚洗刷了他的过去,驱走了旧友,将老英格兰封进了历史。

即使福斯塔夫利用哈尔作为自己的晋身之阶,比起冷漠而工于心计的亨利四世,他一直是更像父亲的那一个。通过同浪荡的王子摹演他即将觐见父王的情景时福斯塔夫的满腔热情与实际觐见中父王的冷漠之间的鲜明对比,这一点呈现得清清楚楚。下篇结尾处的繁复与疼痛导源于即将回家继承政治遗产的浪子哈尔撕碎了老英格兰的内核。据霍林谢德 的《编年史》( Chronicles ),亨利五世对友情无不报偿,但莎士比亚笔下的历史却并非如此。“夏禄先生,我欠你一千镑,”在福斯塔夫被他的“乖孩子”公开斥责之后,他立即这样说,以便改变话题,正如人们在遭遇背叛或迷惑不解之时常有的反应。此际,凡细心看过上、下两篇的观众可能记得哈尔和福斯塔夫之间早前的一段对话。当哈尔问:“老家伙,我欠你一千英镑吗?”福斯塔夫回答:“一千英镑,哈尔?一百万。你的爱值一百万,你欠我的是你的爱。”

在下篇的收场白中,莎士比亚承诺:“我们的谦卑的作者将把戏文继续演绎下去,让约翰爵士继续粉墨登场,还有艳色惊人的法国公主凯瑟琳,令你们如痴如醉。”凡观看过《亨利五世》的观众都可据此承诺要求退还票钱,因为我们在阿金库尔这场戏中根本没有看见约翰·福斯塔夫爵士的影子。他的出现会对“革新”的国王提出太多的难堪问题。我们仅听到他死亡的消息,极具喜剧性,同时也极令人伤感。国王使他的心碎了。

参考资料:《亨利四世》上篇

剧情: 废黜国王理查二世后,亨利·波林勃洛克登上王位,即亨利四世。废黜之事一直令亨利良心难安,而原来支持他称王的贵族之中,竟形成一股反对势力,日渐坐大,威胁王权。国王之子亨利王子(又称哈利,福斯塔夫叫他哈尔)生活放浪不检,与约翰·福斯塔夫爵士及一帮不良之徒为伍,他们经常光顾依斯特溪泊酒店,还合伙拦路抢劫,掠人钱财。诺森伯兰伯爵之子亨利·潘西生性勇武、鲁莽,人称“霍茨波”,以他为首的反王势力公开反叛。潘西家族全力支持霍茨波之妻兄埃德蒙·摩提默问鼎王位。叛乱的发生促使哈尔回到父王身边,福斯塔夫也纠集起一支杂牌军勤王护驾。最后王师在什鲁斯伯里之役中击败叛军,哈尔亲手杀死霍茨波。福斯塔夫在战争中生还。

主要角色: (列有台词行数百分比/台词段数/上场次数)福斯塔夫(20%/151/8),亨利王子(18%/170/10),霍茨波(18%/102/8),亨利四世(11%/30/6),伍斯特(6%/35/7),波因斯(3%/36/3),葛兰道厄(3%/23/1)。有若干人物的台词比例占全剧3000行的15—30行之间,他们是:道格拉斯、老板娘奎克莉、盖兹希尔、凡农、摩提默、潘西夫人、巴道夫、勃伦特、诺森伯兰、威斯特摩兰和弗朗西斯。

语体风格: 诗体约占55%,散体约占45%。

创作年代: 写作和首次演出时间很可能在1596—1597年之间;登记出版时间为1598年2月。福斯塔夫这个角色最初的名字取作“奥尔德卡斯尔”;这个名字很可能是在考勃汉勋爵威廉·布鲁克(William Brooke,历史上的约翰·奥尔德卡斯尔爵士的旁系后裔)出任宫务大臣(1596年8月—1597年3月)的那几个月改为“福斯塔夫”,或是在一出具政治煽动性的戏剧《狗岛》( The Isle of Dogs )引发禁演(1597年7—10月)之后易名。

取材来源: 以霍林谢德的1587年版《编年史》中所述亨利四世朝代之事为据,同时参考了塞缪尔·丹尼尔(Samuel Daniel)的叙事诗《内战》前四卷( The First Four Books of the Civil Wars ,1595年)。以年龄为例,历史上的霍茨波比哈尔年长20岁,但为戏剧效果所需,丹尼尔笔下的二人年龄相若,为同代人。史料同喜剧糅合,以亨利王子桀骜不驯的青年时期为背景,这种手法借鉴了王后剧团的一出无名氏戏剧《亨利五世之辉煌战绩》(于16世纪80年代晚期上演),剧中人物即包括福斯塔夫和波因斯的原型。

文本: 1598年四开本(可能基于莎士比亚原稿的手抄本;有两种印本,其中一种仅余几页),分别于1599年、1604年、1608年、1613年和1622年重印(足见这是莎士比亚最受欢迎的剧目之一)。对开本以第五四开本为据,校正了其中一些错讹之处,但远非全部。其中的诅咒詈骂之语均按1606年国会《限制演员粗鄙语言法》( Act to restrain the Abuses of Players )之规定一概删除。该法令适用于舞台演出,而非印行的剧本,这表明对开本还另外参照了一个舞台脚本。由此有充足的理由认为对开本是一个自成一体的文本,其权威性不容置疑。我们此次编印的文本即基于对开本,但对明显的错漏之处,无论来自四开本的传统惯例或出自对开本的排印之误,我们都依据第一四开本恢复其原貌。

乔纳森·贝特(Jonathan Bate) nbB+Hbkkot4GIwppQbFcRguoUeR9HL/9ep9aZXbDI4wZwp2Cfxb8oPWcEtEBYxL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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