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位有学问的人曾经说,在现代的人类事务的活动中,构成“伟大”的要素有二:能力与敏捷。前者往往是后者的必然的产物。因为,一个人而能够懂得光阴之可贵,而不能肯轻易放过一分一秒的时间,则最后他的生命,总会印上“能力”的标记。
凡是真正成功的人,一定是有“做事敏捷”的习惯的。一个人如果做事常常不准时,赴约会常常迟到,付款常常延缓,则在事业界中,别人对他,会生出不信任的心理。他的内心也许是很忠诚,很可靠的;但是别人不管到这点。在事业界中,进行事业的最重要的规律,就是“准时”与“敏捷”。所以凡是不能敏捷做事,不能准时践约的人,必不能得到他人的信赖;纵然他居心忠诚。仅仅居心的忠诚,何补于他的行动的迟缓?
一个人做事,能够不错过一分一秒,则他在事业上,一定能大占便宜。拿破仑自己说,他之所以能击败奥国的军队,就因为奥国的军人不懂得“五分钟”时间的价值。“每错过一分,”拿破仑说,“即是多予‘不幸’一分可乘之隙。”
进行业务,以准时最可贵。因为准时做事的人,能够不致浪费自己的时间,也不致浪费他人的时间。拿破仑有一次请他的将士同他聚餐,因为各将士不能依时而到,所以拿氏就一人独嚼起来。待到各将士姗姗而来时,拿氏已经要餐罢离座了。拿破仑说:“诸位!餐时已过,现在我们应立刻办公了。”有些青年人,就因为不能敏捷,不能准时,遂至失掉了上升及得到高等位置的机会。在已故的樊团毕而德(C.Vanderbilt)看来,不能准时,竟是一种不可恕的罪恶。有一次,他约定一个人,在上午十时,到他办事室中谈话。事先,这个青年人曾经请托樊氏,替他钻营一个位置。这天,樊氏预备在谈话之后,领他去见一位铁路总办,因为铁路上正需要一个职员。青年在十时二十分去请见,但樊氏已经不在办公室中了,他已赴另一个集会去了。几天以后,青年请准樊氏,重行会见。樊氏问他为何上次不依时而至;青年回答说:“先生,我是在那天的十时二十分到的。”樊氏立刻提醒他:“但我是约你在十时来的!”“是的,我知道。”青年支吾地回答,“但是二十分钟的相差,没有什么大关系吧!”“不!”樊氏严肃地说,“能否准时,是大有关系的。即以此次之事而论,你不能准时,所以就失掉了你所想得的位置,因为就在那天,铁路中录用了一个职员了。而且,容我告诉你,青年人,你没有权利可以这样的看轻我的二十分钟时间的价值,而让我在这时间中闲着等候你。在这段时间中,我正要应着另外两个重要的约会呢!”
已故的莫尔干(J.P.Morgan)曾告诉他的朋友,他将他自己的每一小时的时间,当做价值一千元。青年人都肯承认,以莫尔干那样的人,把自己的时间的价值,说得这样高贵,实在不为夸张;然而他们自己,却常要虚掷宝贵的光阴。他们不想到,光阴对于自己,也许是同对于莫尔干一样的贵重呢!
凡是对于今日的事务,不能当日料理清楚,而要挪用“明日”的时间,以为之抵补的,这样的人,能够期待着在事业上得到成功吗?只有机警,敏捷,一呼即应的人,才是能够得到胜利的人。敏捷的习惯,是可以加强人的力量与各部机能的。
敏捷、准时习惯之能否养成像别的习惯一样,全视一个人的幼年的环境与训练。凡是一个儿童,在父母吩咐他事时,常说“等一等”,教师吩咐他做功课,常常要忘掉,而在他游戏没有完毕以前,不肯履行任何差遣。这个儿童,长大起来,一定是一个不能敏捷,不能准时的人,一定是一个机会当前,每要坐视其错过,反而为旁人获得的人。
纳尔逊侯爵说:“我一生事业之成功,就在每做一事,必提前一刻钟下手。”
“准时在君王是一种礼貌,在君子是一种义务,在办事的人是一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