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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故乡生涯

(1771 年,写于都怀伏特镇,圣阿萨夫主教家)

亲爱的孩子:

我一直对收集祖上的各种奇闻逸事相当感兴趣,乐此不疲。我就曾经为了这个目的而四处旅行,你可能还记得,当我们在英国的时候,我就经常向我们家族中的老人们询问、调查有关这个方面的情况。我觉得,同样,你们中的一些人可能也很想知道我的生活情况(就好比我渴望知道我的先人的生活一样),因为这其中的很多事情你们是并不清楚的。正好,我现在有一个星期的休假时间,预计在这一个星期的乡村假期里是没有什么东西会来打扰我的。因而,我可以坐下来把我的生活情况原原本本地告诉你。

其实,写这些东西,我还有另外一个目的。我出身贫贱,幼年成长在贫寒的家庭中,后来才获得了财富,并在这个世界上稍稍享有了一些声誉。上帝保佑,我至今一帆风顺,事事顺意。我的处世之道如此成功,我的后世子孙也许想知道它们,并且找到些和他们的境况相适应的立身之术,然后模仿它们。

当我回望、审视这种幸福的时候,我有时候禁不住会想,如果上帝再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重新度过我的此生,一切从头开始。我只要求像作家那样,在修订版本的时候可以改正初版的某些错误,把某些不幸的事情变得稍微顺利些。但是,要是我的这些要求都不被允许的话,我仍然愿意接受上帝的恩赐,按照我原来的样子重新活一次。事实上,既然这种重来是不可能的,那么最接近这种重演的好像就只有回忆了。为了让这种回忆尽可能地保持久远,就只好把它用笔记下来了。

在这里我将顺着老年人常有的偏好,来谈谈他们自己,谈谈他们过去的所作所为。我这样做,将不会使那些尊敬老人的人感到厌烦,他们往往处于尊敬老人的考虑而被迫听我们唠叨。而将之写下来,他们可以看也可以不看。最后,我还是自己承认吧,因为就算我极力否认也没有人会相信,那就是,写这个自传可以极大地满足我的虚荣心。实际上,我经常听到或在书上看到,在人们说完“我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之类的开场白之后,紧接着的就是一堆自吹自擂的话。绝大多数人厌恶别人的虚荣,但却不管自己有多么虚夸。但是,无论我在什么地方碰到虚荣,我都会给它一个正确的位置。因为我相信,这样做对这些自负的人来说是有好处的,对其周围受其影响的人来说也不无益处。因此,在很多情况下,一个人在享有生活的种种舒适之外,还仰仗着上帝赐予他的虚荣心也并不是怪诞的。

既然提到了上帝,那么我想说,我要以我全部的恭谦来感谢他,我过往生活中一切的幸福快乐都源于他的恩赐,是他引领我寻找到了成功之道。虽然我不该揣测,但我的这种信仰使我相信,上帝仁慈的旨意始终如一地围绕着我,无论是享有幸福,还是承受他人都会遭遇的厄运。因为我未来的命运只有全能的上帝知晓,并且他保佑着我们,甚至是我们的苦难。

我的一位伯父曾经把他的一部笔记交给了我,他也有收集家族奇闻逸事的癖好。这部手记使我了解到我们祖上的一些详细情况。从这部手记中我了解到,我们的家族在北安普敦教区的埃克敦村至少住了 300 年。究竟在这之前还有多少年,我这个伯父也不知道了。(也许从他们采用“富兰克林”为姓开始。“富兰克林”在这之前是一个平民阶层的名称。当时英国各地都在使用的姓氏。)那个时候,他们拥有 30 英亩的自由地,以打铁为副业。一直到我伯父这一代为止,都是这样过活,家里的长子总是被培养来接替打铁的生意。作为一个惯例,伯父和我父亲在对他们的长子的职业安排上也服从这样一个规矩。当我在埃克敦查阅相关记录时,我只找到我的祖先从 1555 年开始的出生、嫁娶和丧葬情况。在这之前这个教区的记录已经没有了。通过那份记录我得知我是前五代人中最小的儿子的儿子。

我的祖父托马斯生于 1598 年,他一直住在埃克敦村,直到他老得不能再干活了为止。之后他就和他的一个儿子——约翰,住在了一起,约翰是牛津郡班伯里的一个染色工。那个时候我父亲在给约翰当学徒。祖父一直生活在那里直到死去,并安葬在那里。我们在 1758 年见到了他的墓碑。他的长子托马斯仍然住在埃克敦,他死后将房屋和土地都留给了他唯一的女儿。他的女儿和女婿(威灵堡一个叫费希尔的人)又把房产卖给了伊斯特德先生,他就是庄园现在的领主。我祖父有四个儿子,他们是托马斯、约翰、本杰明和约塞亚。我手边没有资料,但是我将把我记得的尽量给你写出来。如果资料在我离开期间没有丢失的话,你就会在其中发现更多的详情。

托马斯本来一直和他父亲学习打铁,但是由于他天性聪颖,所以当地教区的大绅士帕尔默先生不断鼓励他去求学(他的弟弟们也得到了同样的鼓励),后来他获得了成为一名书记员的资格,成为了地方上相当有影响力的人物,同时也是公众——无论是本村,还是北安普敦镇以及该郡公益事业的推动者,他的很多相关事例被广为传颂,并且,他也得到了哈利法克斯勋爵的关注和奖赏。托马斯去世于旧历的 1702 年 1 月 6 日,那恰巧是我出生前四年的日子。我还记得,当听到埃克敦的老人们向我们讲述他的生平和他的性格的时候,你感受到极大的震撼。因为你觉得那些和你了解的我极其相似。你说:“如果他死在您出生的那一天,人们可能会认为您是他的灵魂转世呢!”

约翰被培养成了一名染色工,我觉得他是染羊毛的。本杰明则被培养成为了丝绸染色工,他是在伦敦学的手艺。他是一个很机灵的人。我对他的印象很深,在我小的时候,他曾来到波士顿我父亲住的地方,和我们在一起住了几年。他一直活到很大的年纪。他的孙子塞缪尔·富兰克林现在住在波士顿。他死后留下了两卷 4 开本的手稿,里面是他自己写的一些诗,包括他写给他朋友和亲戚的一些即兴短诗。下面是他给我的一首诗,这就是一个样本:

致和我同名的人,基于一份好战的报告,1710 年 7 月 7 日

本,相信我,战争是一个危险的交易,

剑锻造好以后也就意味着毁坏。

它让许多人失败,而不是成功;

它让许多人贫穷,少数人富裕,更让少数人变的富有智慧;

它让村镇衰败,田野血迹斑斑;

它高唱鼓励懒惰的颂歌,保护傲慢。

洁净的城市,现在河水泛滥,

明天就会被战争和悲伤填满,

还有破败的国家,罪恶,残肢和满目疮痍,

这些都是战争造就的荒凉。

他还创造了自己的速记法,并且把它教给了我。不过,由于我从来没有实践过,所以现在已经忘掉了。我的名字是随着他起的,因为我父亲和他之间有种特别的感情。他非常虔诚,是那些最好的布道者的忠实追随者,并且他还用自创的速记法把布道内容记下来,最终记了好几卷笔记。他还经常参加政治活动,也许,就其身份来说,他对政治有点过分热衷了。我在伦敦的时候,拿到了他收集的所有重要的政论手册,内容涉及自 1641年到 1771 年的公共事务。从编号来看,已经遗失了很多册,但是仍有 8册对开本的和 24 册 4 开本和 8 开本的留存了下来。有一位旧书商,由于我常在他那里买书而认识了我,见到这些手册就买下来送给了我。看起来似乎是在 50 年前,我叔叔来美国的时候把它们忘在了那里。在书的空白处还有很多他记的笔记。

我们这个卑微的家族很早就参加了宗教改革运动(开始信奉新教)。在整个玛丽女王统治时期,我们家族成员都是新教徒,也正由于他们狂热地反对天主教会,因而会不时处于巨大的麻烦之中。他们有一本英文的《圣经》。为了藏匿和保护它,他们把书打开,用带子把它绑在一把折凳凳面的下面。当我曾祖父准备向家人宣读《圣经》时,他就把折凳打开放在自己的膝头上,在带子下面一页一页地翻动书页。每当这个时候,都会有一个孩子在门口望风,要是他看到有教廷的裁判官路过就会知会大家,凳子也会被重新翻过来放在地上,因此那本《圣经》就又像原来那样藏好了。这件有趣的事我是从本杰明叔叔那里听来的。一直到查理二世统治末期,我们全家族还都是英国国教(即新教)教徒。那时候,有一些因不信奉国教而遭到驱逐的牧师在北安普敦秘密集会,本杰明叔叔和乔赛亚都自那时起便改变了信仰,终生追随着他们,家里的其他人则继续信仰新教。

我的父亲乔赛亚很早就结婚了,大概在 1682 年的时候,他带着他的妻子和三个孩子来到了新英格兰。那个时候,非国教教徒的集会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并常常受到骚扰,这促使一些和我父亲熟识的有思想的人想要搬到新大陆去。父亲也被劝说和他们一道去那里——那个他们期望能享有宗教自由的地方。在那里,他自英格兰带去的那位妻子又为他生了四个孩子,后来,第二任妻子又为他生了十个,共十七个子女。我还记得有一次我们十三个人围坐在一张桌子旁的情形。如今我们都已长大成人,并且成了家。我是最小的儿子,比我小的只有两个妹妹。我出生在新英格兰的波士顿。

我的母亲是父亲的第二任妻子,她的名字叫阿拜雅·福尔杰,是彼得·福尔杰的女儿。彼得·福尔杰是最早到新英格兰定居的移民之一,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科顿·马瑟在他的那部有关宗教史的《美洲基督大事记》曾称赞他是位虔诚且博学的英国人。我还听说外祖父写过多种即兴短诗,但其中只有一首付印,我在很多年前读过这首诗。那首诗写于 1675 年,采用了当时民间流行的诗体,是写给当地政府有关人士的。

他拥护信仰自由,支持浸礼会、教友派及其他受迫害的教派,他颂扬良心自由。他认为当地爆发的印第安人战争和遭受的其他灾害是迫害教徒的结果,是上帝对这种极大的罪行的审判和惩罚,用以劝诫政府取消那些严酷的法令。在我看来,整个诗篇都充满了严肃坦诚和刚毅的气概。尽管我忘记了前两节,但我还记得最后六节。文章的主要意思是说他的责难都是出于善意,因此不想隐藏自己的名字。

(他说)

因为我从心底憎恶,

做一个匿名诽谤的人。

我住在修彭城,

我绝无恶意,是您真诚的朋友,

我把名字留存在这里,

彼得·福尔杰。

我的兄长们都在不同的行业学习。我 8 岁的时候被送到文法学校学习,因为父亲想把我当做儿子中的什一税贡献给教会,让我毕生为教会效力。我很早就开始学习(应该是非常早,在我印象中我没有不识字的时侯),父亲的所有朋友都认为我将来一定能成为大学者,这更让父亲坚定了意志。本杰明叔叔也赞同他的观点,并提议把他全部的布道速记材料送给我。如果我能学会他的速记的话,我想这些都可以作为我未来的资本。在文法学校学习还不到一年,我已经从班级里的中等生渐渐成为优等生,于是父亲要我升入二年级,这样到年底我就可以升入三年级了。但是,在这期间,父亲一直在考虑到我日后上大学的费用问题。在需要支付这样的一个大家庭生活开销的情况下,父亲不可能有余力供我上大学,并且许多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后来生活得并不富裕——这是我曾听到的父亲对他的朋友讲的理由。所以后来父亲改变了初衷,让我从文法学校退学,而把我送到一所书算学校去学习。这所学校是当时一个著名的叫做乔治·布郎纳的先生开办的。总的说来,他办学很成功并且善于使用温和的教学方法鼓舞人心。在他的教导下,我不久就能写一手漂亮的字,但是算术成绩却不及格,并且一直没有进步。10 岁那年我被父亲带回了家,成为了父亲制造油烛和肥皂生意上的帮手。父亲本不是做这个活计的,但是当他到达新英格兰后,发现漂染的活根本没有生意,无法维持全家人的生计,所以便改了行。后来我就帮着父亲做些剪烛芯、灌烛模、照看店面、跑腿送货之类的事。

我不喜欢这个行当,我对航海有着强烈的向往。但是父亲说他反对我的想法。但由于生活在海边,我便经常去海里玩,对海很熟悉。我很早的时候游泳就非常棒,并且还学会了划船。在和其他男孩们一起划船时,我经常被推举为指挥,尤其当我们遇到麻烦的时候;在其他场合我也常是他们的领导者。当然,有时我也会让大家陷入窘镜。在这里我就举个事例吧,尽管我当时那样指挥是不对的,但这也显示出了我早期就有突出的公益精神。

在粉碎机的池塘边缘部分有个盐碱滩,我们经常在涨潮的时候站在滩边钓鱼。由于经常被踩踏,盐碱滩变成了烂泥潭。所以我提议在烂泥潭那里建一个小码头以便我们立足。我领着伙伴们在附近不远的地方看到了一大堆别人用来建新房子的石头,这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因此,当晚上工人们都走了之后,我组织起一帮玩伴,我们像一群蚂蚁那样工作起来,有的时候一块石头要两三个人才能搬动。我们把这些石头搬来建成了我们自己的小码头。第二天早上,工人们看到石头不见了很吃惊,后来他们发现了用那些石头修建的小码头。码头最终被拆除,并且我们还被“查”了出来,挨了一顿抱怨。我们中的一些人还受到了他们父亲的责罚。尽管我不断辩解这项工作是益的,但它也使我确信靠不诚实得到的东西是不会有任何用处的。

我想你也许很想多了解一些有关我父亲的为人和性格之类的事吧。父亲有一副好体格,虽是中等身材,但身体十分结实、强壮;他天资聪慧,善于绘画,略懂音律,嗓音清脆动听。在晚上,当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后,他经常用小提琴拉着圣歌的曲调,并随着曲调歌唱,听上去使人感到非常愉悦。我父亲在使用机械上也很有天赋。有时候他需要使用一些其他行业的工具,即使这样,他也能运用得得心应手。但是他最大的长处在于能够非常准确地理解和公允地判断任何需要审慎处理的事情——无论是公事还是私事。不过,他从没有受雇于人过,因为家里有十几个孩子需要吃饭和上学,窘迫的家境使他不能离开他的活计。但我清楚地记得,经常有一些在地方上有头面的人物来拜访父亲,询问父亲对镇上或者教区的事情的看法,并且对他提出的判断和意见表现出了极大的尊重;当一些私人事务难以解决时,当事人也会来征求父亲的意见。他经常被邀请担任争执双方的仲裁人。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他经常喜欢邀请一些思维敏锐的朋友或者邻居到家里来围坐在桌旁交谈。在他们的谈话中经常会迸发出充满着智慧火花并且十分有益的观点,这对孩子们的思维发展有极大的促进作用。通过父亲的这种方式,我们开始懂得关注生活中那些善良、公正、谨慎的美德,而很少或者根本不会注意饭桌上吃的东西,诸如它们的花样多少、流行与否、味道好坏,以及和其他吃食比起来是逊色还是更胜一筹,等等。我就是在这样一个对摆上桌的饭菜持漫不经心的态度的环境下成长起来的,这也是直到今天为止,如果在晚饭后几小时询问我吃了什么,我常常回答不上来的原因。这些习惯对我的旅行是一种便利,但我的朋友们却常因在旅行途中无法满足他们长期以来对饮食的精致要求而感到不开心。

我母亲的身体也很好,十个孩子都是她亲自哺乳的。在我的印象中,除了去世前患病外,我从不知道父亲和母亲有过其他得病的记录。父亲去世时 89 岁,母亲 85 岁。他们死后合葬于波士顿。多年以后我在他们的墓前立了一块碑,碑文如下:

约塞亚·富兰克林,

和他的妻子阿拜亚,

共同长眠于此。

他们婚后共同恩爱地生活了 55 年。

没有财产,也没有收入丰厚的职位,

靠着上帝的恩赐和辛勤的劳作,

维系着这个大家庭的和睦与舒适;

他们养育了十三个子女和七个孙子女,名声在外。

读者从中,能够受到鼓励和感召,以勤奋工作,

切勿不信上帝。

他,虔诚而谨慎,

她,贤惠而善良。

他们最小的儿子,

为了永远地缅怀与纪念他们,

特立此碑。

约塞亚·富兰克林,生于 1655,卒于 1744,享年 89 岁,

阿拜雅,生于 1667,卒于 1752,享年 85 岁。

我这样漫无目的,渐渐偏离主题了,这就是我已经老了的表现。我过去写东西是很有条理的。但在私人的聚会中,人们的穿着总是和出席公共场合的舞会不一样的。这大概只是因为不拘小节而已吧。

说回正题,我继续在父亲那里做了两年帮手,一直到 12 岁那年。我那个原本就是学习蜡烛和肥皂制作的哥哥约翰,此时已经离开父亲,成了家,并在罗德岛建立了自己的事业。似乎,种种迹象表明,我注定要填补他走后的位子——做一个蜡烛匠人,但是我仍然厌恶这一行当。父亲很苦恼,他担心如果不给我找个喜欢的工作的话,我会像约塞亚一样离家出走,私自去航海。因此,有时候他会带我一起出去,看看那些木匠、瓦匠、铜匠的工作,以便观察我的喜好。父亲努力想在陆地上找到一份使我喜欢的工作。对我来说,观察工人娴熟地使用工具一直是我的乐趣。这种观察对我很有用处,通过观察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当找不到工人的时候,我可以自己完成家里的一些修理工作。当我对做实验感到十分新奇并且兴味盎然的时候,我总是尝试着做一些小机器。最后,父亲决定让我学习切割。当时,本杰明叔父的儿子塞缪尔已经在伦敦学会了这门技术,所以,我就被送到他那里学了一段时间。但他想收我的学费的要求让父亲大为不满,于是我又被领回了家。

从童年时代开始我就热爱读书,我所有的零花钱都用在了买书上。因为喜欢《天路历程》这本书,所以我一开始就收藏了约翰·班扬的文集的单行本。后来,因为需要钱买伯顿的《历史文集》,我就又把它们卖了。这些书都是小贩们卖的,很便宜,总共有 40 到 50 册。我父亲的小藏书室里收藏的主要是有关神学辩论类的书籍,其中大部分我都读过。但那个时候我已经不打算成为一名牧师了,并且求知欲非常强,所以这些书对我而言并不合适,我至今仍觉得这是一件很遗憾的事。其中,有一本普鲁塔克的《英雄传》,我读了许多遍,现在回想起来仍认为它确实值得一读,我从中获得不少教益;还有两本书,分别是迪佛的《论计划》和马瑟的《论善良》,它们使我的思想发生了很大转变,以至于影响了我未来生活中的一些选择。

我对图书的爱好使父亲最终决定让我从事印刷这个行当,尽管他已经有一个儿子(詹姆斯)从事这一行了。1717 年,我哥哥詹姆斯带着印刷机和一些铅字从英国回到波士顿自己创业。和父亲所从事的行业比起来,我更喜欢哥哥的工作。但是,我仍然对航海事业十分向往,为了遏制这种渴望可能产生的可怕后果,父亲急于把我拴到哥哥的印刷机器上。我抗争了一段时间,但最终被说服并签订了学徒合同。那个时候,我 12 岁。我做学徒要做到 21 岁,最后一年才能获准领到全额工资。我很快就熟练掌握了印刷的技术,成为哥哥的得力助手。我现在有机会读到更好的书,我认识了一些书商的学徒,有时候能从他们那里借到一些小书。我总是很小心,保持书的整洁,并且及时归还。为了避免出现被发现图书不见了或者有人想买这本书却没有的情况发生,有时候晚上借的书早上就要归还,所以我常常坐在自己的房间里阅读到深夜。

过了一段时间,有一个叫马修·亚当斯的精明商人经常到我们的印刷铺来,他有很多藏书。亚当斯先生注意到了我,他邀请我到他家的藏书室去,并很仁慈地借给我许多我想看的书。我那个时候对诗歌很着迷,并且尝试写了几首。哥哥也鼓励我去写,因为他觉得写诗可以卖钱。应我哥哥的要求,我写了两首应景民谣。一首叫《灯塔的悲剧》,讲的是落水船长华莎雷和他两个女儿落水而亡的事情;另一首叫《水手之歌》,讲了水手捉拿海盗提奇(或者叫黑胡子)的故事。这都是些市井小调,并没有什么价值。但哥哥把它们印出来了,并叫我拿去卖,第一首诗由于写的是近期发生的事情,所以卖得很好,引起了很大反响,这极大地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但这并没有得到父亲的鼓励,他嘲笑我的成绩,并说写诗的大都是乞丐,穷得很。因此我没有成为一个诗人——很大程度上可能是一个低劣的诗人。但是,散文写作在我的一生中起了很大作用,它是我不断进步的主要手段。因此现在,我将告诉你,在这样的情况下,我是怎样在那方面获得一点现有的本领的。

镇上还有一个喜欢读书的年轻人,他就是约翰·柯林斯,我和他关系很密切。我们经常争论,甚至可以说是热衷于争论,都想把对方驳倒。这种争论,从另一方面来说,很容易变成一种坏习惯。为了争论人们必须尽可能地提出反对意见,这会使人变得刻薄;并且还会败坏谈话,令朋友对你产生厌恶之情,使得本来能够成为朋友的人变成敌人。我这种好辩的习性是随着阅读父亲那些关于宗教辩论的书籍而形成的。我曾经观察过,除了律师、大学里的人以及在爱丁堡受过训练的人,具有良好判断力的人以外,那些具有良好感受力的人是很少会这样的。

有一次,一个论题不知怎么被提了出来,我和柯林斯就女性是否应该受教育和她们从事研究工作的能力问题辩论起来。他认为女性不应该做这些事,因为女性天生就欠缺这方面能力。也许是为了和他争辩,我坚持相反的观点。科林斯天生是个雄辩家,他有一肚子的辩词可以用来反驳我。因此有时候我认为,他是凭借流利的口才来辩倒我的,而并不是靠着充分的理由。我们分手的时候还没有达成一致,而且此次一别我们会有一段时间见不到面。因此我坐了下来,把我的观点写下来寄给他,他回复,我再答辩。当我父亲偶然发现信件的时候,我们已经交换了三四封信了。父亲并没有介入我们的争论,他只是借机就我的写作方式说了几句。他发现,尽管我在正确拼写和使用标点(这要归功于我在印刷厂的工作)上强过科林斯,但是在措辞优雅和表意明晰上远远及不上我的对手。父亲还举了信中的几个例子,以便让我信服。自此以后,我更加注意文章的写作方式,并且下决心要有所提高。

恰好这个时候,我看到了《旁观者》一书残缺不全的第三卷。我以前从未见过这本书,于是便把它买了下来,读了一遍又一遍。得到这本书对我来说是莫大的喜悦。我觉得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有可能的话,我想模仿它。有了这个想法以后,我便先从书中选了几篇文章,为每一句作了摘要,然后把它们搁置了几天;之后在不看原文的情况下,试着把原文复述出来,用自己所能想到的词汇和摘要重新构建整篇文章,尽量使它和原文一样;最后,我再把它和原文对照,发现错误并进行订正。但我发现我的词汇量少得可怜,也可以说是不能在脑海里迅速地搜罗到最恰当的词。也许如果我原来继续写诗的话,我的词汇量现在会很丰富。因为写诗时需要寻找词义相同但长短不同的词汇去适应诗的韵律,这会训练我不断在脑海中搜寻各种形式的词语,并能随心所欲地使用它们。因此,我把其中的一些故事改写成诗。一段时间以后,当我差不多忘了原书内容的时候,我又把它们重新还原。有时候,我也把我写的摘要打乱,过了几星期再试着把它们用最恰当的顺序组织起来,形成一篇完整的文章。我这样做是为了学会构思。然后,通过和原文比较,我发现了错误并加以改正。有时候我会很高兴地幻想,我的语言和条理在一些不太重要的地方比原文更好,这种幻想足以鼓励我相信自己在未来可以成为一个不算糟糕的作家。对此,我一直是雄心勃勃的。我进行这些阅读和写作训练通常是在做完工作的晚上或者开始一天工作前的早上,或者在星期天。我想法子一个人躲在印刷厂里,尽可能逃避公共教堂的祷告仪式。要是待在父亲眼皮底下的话,他总会强迫我去的。事实上,尽管我不去,但我确实一直把它当做一种义务。因为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我是会去的。

大概在我 16 岁的时候,我偶然读到了一本倡议素食主义的书,作者是特里昂。自此,我决定奉行素食主义。那个时候哥哥还没有结婚,没有自己的房子,他和学徒工们在别人家里包饭。我不吃荤造成了不便,因此大家常常责备我的怪癖。于是我便自学了特里昂书中的一些做饭方法,比如煮土豆、蒸饭、做速成布丁,等等。然后我向哥哥建议,如果他能把我每星期膳食费的一半给我,我就可以自己单独吃饭了。哥哥马上同意了我的建议。不久,我发现,我还能把哥哥给我的膳食费节省一半,于是,这成为了一笔额外的买书钱。除此之外,我还得到了另外的好处,在我哥哥和其余的人去吃饭的时候,我被单独留在印刷所里,我很快吃掉自己的简易食品——通常不会超过一块饼干、一小片面包、一把葡萄干或者是从面包铺里买来的一块水果馅饼和一杯水。在他们回来之前的时间,我都可以用来学习。节制饮食可以使人头脑清晰、思维敏捷,所以我的进步更快了。

以前,在一些情况下,由于对算术无知,我总是感到惭愧,在上学的时候我还曾两次算术考试不及格。所以现在我找来了柯克尔的算术书,从头到尾顺利地自学了一遍。我还读了舍勒和瑟米有关航海的书,并从中获得了很少的几何学知识,但我从来没有在那方面进行过更深的研究。这一时期,我还读了洛克的《人类理解论》和波特若亚的《思维的艺术》。

正当我专心想提高自己语言的时候,我偶然发现了一本英语语法书(我想那是格林伍德的书),在书的后面有两份逻辑和修辞技术的概要。在逻辑艺术的概要中以苏格拉底对话式辩论法的范例作为结束。这之后不久,我得到了色诺芬的《苏格拉底谈话录》,书中有许多采用对话式辩论的例子。我对这一方法十分着迷,就采用了它,放弃了生硬的反驳和专断的立论方式,而力争使自己成为一个谦虚的发问者和怀疑者。随后,我又读了莎浮茨伯里和柯林斯的书,便成为了立足于这一原则的真正怀疑论者。我发现,使用这种方法对我而言很安全,却使论敌很尴尬。因此,我很乐意不断使用这种方法,很快便使用得熟练而巧妙了,可以说已经成为了这方面的专家。即使那些有学问的人也不得不选择让步,但他们无法预知让步的结果,因此便被我诱使陷入无法自拔的窘境,我便这样经常性地使自己和自己的观点获得意外的胜利。在使用这种方法几年之后,我就渐渐地不用了,只保留了发表个人意见时候的谦逊口吻。在提出任何可能引起争议的论点的时候,我从不使用“肯定”、“毫无疑问”以及其他任何表示肯定的词汇,而是使用“我猜想”、“我觉得某事可以怎样”、“在我看来好像是”,或者“由于什么原因”、“我认为”或者“我猜是这样”、“要是我没有弄错的话,事情应该是怎样”。我认为,这一习惯在坚持我的观点或想要说服别人赞同我的看法时,有很大益处。因为谈话的目的,无非是教导别人或被别人教导,说服别人或被别人说服。所以我规劝那些善良、明智的人,为了不削弱他们行善的能力,切勿采用独断专横的态度和方法。这样的方式极易引起他人的反感,并会导致自己被反对,从而使语言存在的目的被破坏无遗。我们谈话的目的是交流思想,如果你以说教别人作为谈话的目的,那么你讲话过于自负的武断态度就可能会引起反驳,这样就使得一场公正的讨论不再可能。

如果你想通过交谈获得信息和增加知识,却又表现得固执己见的话,那么由于那些谦虚、明智的人不喜欢争论,很可能会不屑于指出你的错误。通过这样的方式,你不可能达到取悦你的听众或者赢得对方的赞许的希望。波普的话说得很有智慧:

教导人的时候不应该让人感到在受教导;

讲述新知识应像是在提醒被遗忘的旧东西。

接着,他进一步建议我们:

用谦逊的态度表达确信的东西。

在这里,使用波普原本用在其他地方的一行诗句,我想更为适当:

缺少谦逊就是愚蠢。

如果你要问为什么这一句放在原诗中不恰当,那么我只好引用原诗回答了:

傲慢就会四面受敌;

傲慢就是愚蠢。

难道愚蠢(缺乏智慧的人真的很不幸)不是傲慢的理由吗?这两行诗要是这样写,不是更合适吗?

言辞傲慢,只有这一种解释;

那就是:傲慢就是愚蠢。

是否果真是这样呢?我想该请智慧的人去评断。

1720 年或 1721 年的时候,我哥哥开始印刷报纸。这是美洲出现的第二家报纸,报纸取名为“新英格兰报”。在它之前,只有一家叫做“波士顿时事通讯”的报纸。我记得哥哥的一些朋友不赞同他做这件事。他们认为,美洲已经有一张报纸了,这就足够了,再办一张成功的可能性很小。当前(1771 年),美洲办报纸的不少于 25 家。但哥哥继续忙碌,坚持自己的计划,报纸排好版,印刷出来之后,由我负责拿到街上去卖。

哥哥的朋友中有些很聪明的人,他们为哥哥的报纸写些小文章作为消遣,这大大提高了报纸的声誉,报纸因而卖得很好,常常有绅士来拜访。我听到他们的谈话,听到他们讲报纸是如何受欢迎的时候,我便跃跃欲试,但是,那时自己还是个孩子。我怀疑如果哥哥知道稿子是我写的话,绝不会发表它的。所以我就设法隐藏自己的笔迹,写了篇匿名的稿子。晚上的时候,我把稿子塞到印刷所的门下。第二天早上,稿子被人们发现了。当哥哥的朋友像往常一样来拜访的时候,稿子就在他们中间传看。他们阅读我的稿子,大大地赞扬了一番,这些都进了我的耳朵。我非常高兴我的稿子能够得到他们的认可。他们猜测谁是文章的作者,他们猜的人都是镇上的一些博学和聪慧之人。我现在想,我采用匿名的方法真是很明智,也许他们并不像我之前想象得那样具有鉴赏力。

受此鼓励,我又通过同样的方式写了几篇稿子。它们同样得到了好评。我一直保守着这个秘密,一直到我浅薄的知识江郎才尽、难以为继的时候,我才把这个秘密揭开。这个时候,哥哥的朋友们都认为我很了不起,但哥哥并不高兴。也许,在哥哥看来,那会使我过度的骄傲。也许这就是那个时候引起我们兄弟不和的原因之一吧。他是我的哥哥,但他认为他是我的师傅,我就像他的其他学徒一样。因此,他希望我也能像其他学徒一样地为他服务。但我觉得这个要求太苛刻了,作为一个兄长,我希望他能给我更多的宠爱。我们的争论经常闹到父亲那里去,父亲一般都偏向于我,这可能是因为我的理由正确或者是因为我是个雄辩家吧。但是哥哥脾气很坏,他常常打我,这让我非常气愤。因此我特别期望这讨厌的学徒生涯能缩短些。后来这个机会出乎意料地来了。我想哥哥对我的这种态度,也许是使我在以后的一生中对独断专横的权力感到强烈反感的原因之一。

我们报纸上登载的一篇有关政治问题的文章,具体讲什么我已经忘了,触怒了州议会,于是哥哥被带去讯问,并且被监禁了一个月。他之所以遭受这样的待遇,我想大概是因为他不想供出那篇文章的作者。我也被带进参议会审问,但我的表现没有让他们满意。他们把我训了一顿然后就放我走了。也许他们认为我是个学徒,有义务替主人保守秘密吧。

尽管我和哥哥私下里不和,但哥哥被监禁还是使我对当局满怀怨恨。在哥哥被监禁的时候,我负责报纸的管理。我在报纸上大胆地嘲弄当局,哥哥对我这一做法很喜欢,但另外一些人却对我有了恶劣的印象,他们认为我是喜好讥讽的怪才。哥哥从监狱里面出来后带回一项议会发出的古怪命令:詹姆斯·富兰克林不得继续出版《新英格兰报》。

哥哥的朋友们聚集在印刷所里商议在这种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有人建议,为了规避法令应该把报纸的名字改掉。但是哥哥觉得那样更不好。最终他们商议出了一个更好的方案,日后报纸用“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发行。为了避免州议会可能会责难哥哥以学徒的名义继续办报,他们想出了一个法子,那就是,把我和哥哥签的那个合同退还给我,并且在背面注明退还给我的原因是因为我被解雇了,以便需要的时候拿出来作为凭证。同时,为了保证哥哥的利益,我要为剩下的学徒年限签订一份新的合同,这份合同是秘密的。这个办法并不高明,但还是立即实施了。因而,这份报纸便在我的名义下办了几个月。

终于,我和哥哥发生了新的矛盾,我处处争取自己的自由,因为我料定他不敢冒险拿出我们原来签的那张合同。当然,我那样趁火打劫是不对的,因此我把它当做是我这一生中犯下的第一大错。但他的坏脾气常让他对我大打出手,我对此不能不感到愤恨。我也意识到自己这样做不对,因为哥哥在其他情况下并不是个脾气很坏的人。可能是我当时太没有礼貌,太让人生气了。

当哥哥觉得我要离开他的时候,他便到镇上的每一个老板那里游说,以阻止我在镇上的任何一家印刷厂得到工作。因此,镇上的人都拒绝给我工作。那个时候我便决定到纽约去,那是最近的开办有印刷所的地方;我要离开波士顿的另一个原因是我知道自己已经引起了当局的极大憎恶。从当局处理我哥哥那件事的专横来看,要是我还继续待下去,迟早也要遭受同样的待遇。另外,我对宗教的轻率议论已经激起了善男信女的惶恐,他们认为我是个异教徒、无神论者。我已成为众人怨愤的对象。

我出走的决心已定,但此时父亲已经转而偏袒哥哥了,所以如果我明目张胆地离开,他们一定会想法子阻止我。因此,我的朋友柯林斯决定帮我。他和一艘纽约州的单桅帆船船长讲好,让我坐他的船。他说我是他小时候的一个朋友,由于使一个不正经的女孩怀了孕,她的朋友逼我和她结婚,因此我既不能露面也不能公开出走。我卖了一些书,筹集了路费,悄悄上了船。因为顺风航行,我们第三天就到了离家将近 300 英里的纽约。我——一个只有 17 岁的男孩,身上没有钱,没有人介绍,没有熟人。这就是初到纽约的我。

那个时候,我的航海梦已经破灭了,否则我现在倒可以如愿以偿了。但是由于我已经学会了一门手艺,又自认为是一个很好的工人,所以我就向当地一个叫老威廉·布雷福德的印刷所老板毛遂自荐。老威廉·布雷福德是宾夕法尼亚州的第一家印刷所老板,在和乔治·基思争吵以后他就把印刷所迁到了纽约。他的印刷所里没有什么事情要做,所以他不能雇用我,而且他那里人员已经足够了。但他说:“我儿子在宾夕法尼亚州,他刚刚失去了他那位叫做阿奎那·罗斯的主要助手。如果你去那里,我想他会雇用你的。”宾夕法尼亚州离这里有 100 英里,但我还是出发了,我登上了一艘开往安博依的船。我留下了箱子和其他一些东西,它们随后会随海道运来。

在渡海的时候,我们遇到了狂风,风把我们的破船撕成了碎片。我们无法进入海峡,而是漂到了一个长岛上。途中,一位醉酒的荷兰乘客失足落水。当他下沉的时候,我抓住他的头顶把他拉了上来。落水使他清醒了一些,他从口袋里面拿出了一本书,希望我能给他晾干,然后就睡觉去了。这本书就是我最喜欢的作家班扬的《天路历程》,是用荷兰文写的。印刷用纸相当好,装帧很精美,还有铜版插图,比我见过的原版还漂亮。我后来发现,这本书被翻译成了欧洲所有的文字。我想,《天路历程》应该是除了《圣经》之外,拥有读者最广泛的书了。尊敬的约翰·班扬是我所知道的第一个把叙述和对话结合起来写作的人,这种写作方法使读者读起来感到趣味十足,读到动人之处,更是感觉身临其境,犹如亲自参与了书中的交谈。笛福在《鲁宾逊漂流记》、《莫尔·佛兰德斯》、《修士求爱》、《家庭教师》和其他作品中都成功地模仿了这种写作方法;理查逊在他的《帕米拉》等书中也使用了这种手法。

当我们快接近长岛时,才发现无法登陆,因为那里乱石丛生,海浪太大了。我们虽然抛了锚,但船却在向着海岸摇摆。岸上有人来了,看得到在对着我们大喊,我们也对着他们大叫,但风浪太大,我们都听不到对方的声音,也不能明白对方的意思。岸上停着小船,我们做手势要他们用小船来接我们,但他们要么是没有明白我们的意思,要么就是觉得那根本不可行,所以他们就离开了。夜幕降临,除了等待风力减小,我们没有别的办法。我和船老板决定先去睡一会儿——如果我们能够睡着的话。于是我们就这样跟浑身湿透的荷兰人一同挤在小小的船舱里。打在船头的浪花溅落在我们身上,一会儿我们就和这位荷兰老兄一样浑身都湿淋淋的了。我们就这样躺了一晚上,根本没有睡着过。第二天,风力减弱。我们掉转船头往安博依行进,为了争取在天黑前赶到目的地,我们已经持续在水上漂了 30 个钟头,没有食物,也没有饮水,只有一瓶浑浊的米酒以及无穷无尽的咸海水。

当天晚上,我发现自己发高烧了,于是我赶紧爬上床睡觉了。我记得自己曾经读到过多喝凉水可以治高烧的说法,所以我就照做了。晚上出了很多汗,高烧就这样退了。早上,我们摆渡上岸,我徒步继续我的行程,向 50 英里外的柏林顿走去。别人告诉我,那里有船可以去费城。

瓢泼的大雨持续了一天,我浑身都被淋得湿透了,中午的时候我就已经筋疲力尽。因此,我在一家简陋的小店里住了一夜。此时此刻,我多么希望当初自己没有离开家。我的外表显得很穷酸,从别人和我的谈话中,我发现别人怀疑我是自哪家私逃的仆役,并且我很有可能会因为这种嫌疑而被抓起来。尽管如此,第二天我还是继续赶路。傍晚时分,我到达了一位叫做布朗先生的人开的小店,小店离柏林顿还有八九英里。布朗先生在我吃饭的时候和我攀谈起来。当他发现我读过一些书时,对我的态度便更加友好起来了。自那时起,我们的交往一直持续到他去世。我猜想,他曾经是一个周游四方的医生,因为无论英国的哪个城镇,或者欧洲的哪个国家,他都了如指掌,说起来头头是道。他有些学问,人也很聪明,但并不信仰宗教。几年以后,他像科顿改编维尔的作品那样,把《圣经》改写成了打油诗。通过这种方式,他把许多事情都搞得很滑稽。他的作品要是能够发表的话,很可能对那些意志不坚定者造成伤害。还好,他的作品从来没有被发表。

那天夜里,我就在这个房子里留宿了一宿。第二天早上我到了柏林顿,但是到了那儿以后,我发现一个糟糕的情况——去费城的班船已经在我到达前不久就开走了。那天是星期六,下一班船要等到下星期二才有。所以我只好回到镇上的一个老妇人处——我曾经在她那里买过充饥的姜饼。我向她请教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她邀请我到她家住下来,等候下一班去费城的船。由于一直赶路,我感到很疲惫,所以就接受了她的邀请。当她知道我是印刷匠以后,就建议我在镇上待下来自己开办一家印刷厂。不过,她不知道开印刷厂是需要资本的。老妇人很好客,她非常好心地为我做了一顿牛肉餐,却只肯接受一罐啤酒作为回报。我原以为要等到下个星期二才能走,但是晚上在河边散步的时候,正好有一条开往费城的船经过,里面只坐了几个人。他们让我上了船,因为没有风,我们只好一路划船而行。大概到了午夜的时候,仍然看不到费城的影子。我们当中的一些人认为船必定已经过了费城,所以就不愿意再往前划了;剩下的人则搞不清楚我们到底到了什么地方,所以我们就暂且向岸边划去,在一个旧篱笆旁边登了岸。10 月的晚间很冷,我们用篱笆木生了火,然后围坐在火边待到天亮。这个时候,我们中的一个人说,这个地方是库伯河,在费城北面一点。我们驶出这条河就可以看到费城了。果然,早上八九点钟的时候我们到达了费城,在市场码头上了岸。 iTkMatD2NEFt+FrjMrGenPJp2lrqQ6Chjs+naIdHbpB2EMq4frMDS/D1UAUJ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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