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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婚印象

我知道自己要流下很多眼泪,吞下很多苦水,所以我很不愿意写这一章。不过既然我自命为崇拜真理的人,就不能避开而不谈这段经历。把十三岁就结婚的经历写下来是我沉痛的责任。每当看到我所照料的跟当时的我年龄相仿的孩子们,就不禁想到我的婚姻,于是便不由得伤感了起来,也十分庆幸他们没有遭遇这样的事。在我眼里,这种荒唐的早婚毫无道德依据。

请读者不要误解,我确实是结婚而不是订婚。在卡提亚华,订婚和结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仪式。订婚是男女双方的父母预先许下的婚约,并非不可违背的。男孩去世,女孩不必守寡。而且这完全是父母的约定,与子女无关,很多时候,本人也不清楚这些。我好像就订过三次婚。长辈们说给我挑选的两个女孩子都相继去世,因此我推想我应该是订过三次婚。第三次订婚是在我七岁那年,还有模糊的印象,但记不清是否有人跟我提过这件事。这一章里我要谈的是结婚的经过,这个我记得相当清楚。

我们兄弟三人,大哥早就结婚了。长辈们决定,比我大两三岁的二哥,比我大一岁的堂兄还有我,三个人一块完婚。长辈们这样做,谈不上是替我们的幸福着想,更不是尊重我们的意愿,纯粹是为了方便和节省。

印度教徒结婚非常麻烦。新郎新娘的父母为了办婚事往往是耗尽家财,精疲力竭。他们会花上好几个月的时间来购置衣饰、装饰房子、备办酒席,而且还要在数量和种类上互相攀比,努力让自家的风头盖过别家。而妇女们无论是否拥有适合唱歌的好嗓子,都要放声高歌,甚至因此生病、打搅到邻居也在所不惜。对于这些喧嚷和烦乱,邻居们总是处之泰然、平心静气,因为他们清楚总有一天自家也免不了有这么一场。

我家的长辈们知道这些麻烦,所以干脆将几个孩子的婚礼合办,既省又好,风风光光地大办一场,一次花钱要比三次开销合算得多。我的父亲和叔叔都上了年纪,我们又是需要操心婚事的最小的孩子,也许他们是希望在有生之年感受到最后一次婚事的快慰吧。出于这样的考虑,如我前面所言,家里就作了三婚并举的决定,花上几个月的时间来操办这件事。

在准备婚礼的过程中,我们才慢慢察觉到将要到来的事情。当时,我想结婚无非就是穿漂亮衣服、敲锣打鼓奏乐、迎接新娘、摆丰盛的酒席并和一个陌生的女孩子一起玩耍,仅此而已。后来才有了对性的欲望。为了遮羞,除了那些值得记述的细节,其余的我就不提了,留在以后再说。而且这些细节与本书的中心思想并没有多少关联。

于是二哥和我从拉奇科特被带回波尔班达。为了在如同演出般的婚礼上抛头露面,还有一些有趣的事情发生——比如我们浑身上下被涂抹了姜黄膏——然而诸如此类的细节必须从略不赘了。

虽然我的父亲是一个帝万,但终究是仆从,尤其他深得本邦王公的信任,更得听命从事。操办婚礼那个时候,直到最后一刻王公才肯放父亲走,还派给父亲几辆专用马车,节省了两天的车程。然而命运的安排却是另一番模样。拉奇科特到波尔班达有120英里,坐马车是五天车程。父亲只用了三天,但在最后一程时车子竟然翻了,他受了重伤,到家时全身裹着绷带。父亲和我们对婚礼的兴趣顿时大减,但婚礼还得照常举行,婚期怎可更改?于是我便又沉浸在对举行婚礼的孩子气的欢乐中,竟然把对父亲受伤应有的难过都抛在脑后了。

我是孝敬父母的,但是我沉迷于肉欲的程度并不逊于我对父母的孝顺程度。当时我还不懂得孝敬父母是应牺牲掉一切欢愉的。像是为了惩罚我贪享欢愉似的,一件使我悔恨终生的事情发生了,下面的章节我还会提到。尼斯古兰纳歌中有一句歌词:“抛弃外物而不清洁内心,终难持久。”每当我唱起这首歌,或者听到别人唱,便会想起那痛苦的回忆,羞愧难当。尽管父亲受伤,但他仍支撑着全程参加了婚礼。直到今天,他仔仔细细地检查婚礼的每个细节的情形我都记得。我没有想到有这么一天我竟会严厉地批评他给我安排的童婚。当时我觉得每件事情都合理得体,我自己也是想要结婚的。而父亲那天的举动也无可厚非,这些回忆至今依旧新鲜。如今,我还能详尽地描述出我和新娘当时是如何坐在婚礼台上,如何同行“七步礼”(Saptapadi) ,如何把合欢糖喂到彼此口中,此后又是如何共同生活的。

还有,我那新婚之夜!两个无知的孩子的命运就这样被牢牢地绑在一起,不知不觉地被投入人生大海之中。嫂子曾将初夜应做的事明确地告诉了我。不知道有没有人教过我的妻子。我从没问过她,现在也不愿意问了。读者可以想象我们当时有多害羞,紧张得不敢面对面。我怎么跟她说话呢?说什么好呢?嫂子教给我的似乎没有什么用。其实,初夜前的教导是没有必要的,对本能的领悟使一切教导显得多余。我们开始逐渐地彼此了解,然后轻松地交谈。尽管我们同岁,但没过多久,我就行使了做丈夫的权威。 +Gd5IJwv4SHBfnUBOTF1jCwSa05M/RWYmjhc7USFUPZcjYblilE93Trul4uH2n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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