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着失望之情,我离开孟买回到了拉奇科特,建立起我自己的事务所。我在这里的收入倒还可以。给人写写呈文状子,平均每月大约有300卢比的收入。得到这样的工作机会与其说是靠我自己的本事,倒不如说是得利于朋友的帮助,哥哥的合伙人在这里已经打下了一个颇为牢固的工作基础。所有真正重要的,或他认为重要的诉状,全都被送到大律师那里去。而送到我这里来代理的,都是那些贫苦的当事人的呈文。
在这里我必须得承认,我在孟买认真坚持的不给回扣的原则向现实妥协了。在孟买,回扣是给中间人的,而在这里却是付给合办案子的讼师的;而且和孟买的情形相同,所有的律师都无一例外地以回扣的形式来支付一定的佣金。哥哥的理论令我无法辩驳。“你要知道,我是在和另一个讼师合伙做事。我们到手的案子,只要是你能受理的,我都设法分给你去办,如果你拒绝给我的伙伴回扣,我一定会为难。假设是你和我合伙开事务所,你的收入就等于我们共同的收入,我自然也要从中分到一份。再说我的合伙人,如果他把同一个案件转给别人去做,他一定也可以从别人那里得到一笔回扣。”我同意了哥哥的说法,觉得如果自己要做律师,就不应当在给回扣的问题上固执己见。我就说服了自己,换句话说,是这样来欺骗自己的。但我应当补充一句:在其他来源的案子上,我没给人拿过回扣。
那时我的收入已勉强可以维持生活,也是在这个时候,我遭受了平生第一次打击。以前就听说过英国官员如何如何,却一直没有机会面对面地遇见过。
在纳萨希布王公(现已故)即位之前,我哥哥曾经给他当过一阵子秘书和顾问。这时有人跑来控告我哥哥在职时提过错误的建议,而且还把这件事捅到一向对我哥哥心怀成见的英国政治监督官那里去。我在英国时就认识这个官员了,他对我还是相当客气的。哥哥想让我借着这一点交情去替他说几句好话,以消除那位官员的成见。我很不赞同他的这个想法,我不愿意利用在英国时那点很浅薄的交情来说事儿。假使我哥哥真的有过失,我去说情又能怎样?如果他没有犯错,应当通过正当的程序递交呈文,说明真相,静候结果。我哥哥不赞同我的意见。他说:“你不了解卡提亚华,更不了解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什么都靠人情。你是我的弟弟,去向你认识的官员替哥哥说情,是你的责任,你不应当逃避这个责任。”
我无法推诿,违心地去见了这位官员。我知道自己没有权利去找他,也知道这样做十分有损我的自尊心。但我还是求见了,预约了并获得批准。当我提起往日的交情时,立刻发现了卡提亚华和在英国的情形不同;同一个官员,在职时和休假时简直判若两人。监督官承认我们相识,但提到那些交情只是使他态度更加强硬。“你绝不是到这里套近乎,来滥用交情吧?”他语气生硬,眉宇之间也透露出这种态度。尽管如此,我还是说明了来意。这位老爷不耐烦了,“你哥哥是一个阴险的人,我不愿意再听你说下去了。我没有时间,如果你哥哥有什么要解释的,请他通过正当的途径提出来。”这种回答已经令人不堪了,其实也是我应得的。但是自私令人盲目,我继续往下说。这位老爷干脆逐客:“你现在该走了。”
“但是请您听我把话说完。”我这样说使他更生气。他吩咐听差把送我出去,就在我还在迟疑时,差役进来两手一架,把我推出了房门。
然后那位老爷和差役都走了,我也恼羞成怒地离开了。马上写了个条子让人传给他,大意是说:“你侮辱了我。还让你的差役粗暴地对待我。如果你不道歉,我就要告你。”
监督官马上让他的随从送来答复:“是你先对我不敬,我请你离开,你又不走。我别无他法,只好命令差役送你出去。他来之后叫你离开,但你还是不肯走。所以他不得不把你弄出去。你要怎样,悉听尊便。”
我揣这封回信垂头丧气地回到家里,把事情从头到尾地告诉了我的哥哥。他很难过,但也不知道如何安慰我。因为我不知道怎样控告这位官员,他便把这情形告诉了他当讼师的朋友。碰巧费罗泽夏·梅赫达爵士为了处理一个案子,从孟买来到了拉奇科特。但是像我这样一个小律师,怎么敢去见他呢?于是便通过聘请他的那位讼师把关于此案的文件转托给他,请他指教。他回话说:“告诉甘地,这是许多讼师和律师都会遇到的事。他才从英国回来,年轻气盛,还不了解英国那些官员们。如果他打算在这里平平安安过日子,就把那封信撕掉,忍下这个侮辱吧。控告那位老爷对他不会有什么好处的,反而会毁了他。告诉他,他还不懂人情世故呢。”
这个忠告对于我无异于苦涩的毒药,但我不得不吞下去。我忍下了这个耻辱,也因此而获益。我告诉自己:“绝不再陷入这样错误的境地,绝不再这样滥用友谊。”从此以后,我再没有打破这个誓言。这次的打击也使我的生活历程发生了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