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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章朱本称“传之首章,释明明德”。此章以下均被朱熹称为“传”。旧本此段文字在《诚意章》“此以没世不忘”句下,程颐、朱熹等移于此,和“明明德”正好相对应,很有道理。以上就是朱熹所说的“杂引经传”来说明“明明德”。

《康诰》曰 :“克明德 。”《大甲》曰 :“顾 天之明命 。”《帝典》曰 :“克明峻德 。”皆自明也

【译文】 《尚书·康诰》说:“能够弘扬光明的品德。”《尚书·太甲》说:“顾念上天赋予的光明德性。”《尚书·尧典》说:“能够弘扬崇高的品德。”这些话都是说要自己弘扬光明的品德。 vKGYkNKy2ubYmTFLoQDRAM+aSkjAXV1HVnc++EUUpS6Gh2zJhuRbpBN3noFP8sQ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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