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人考科举是为了进入仕途,然后施展治国理民的抱负。汪辉祖也是读书人出身,自然怀着完全相同的儒者理想,但他也深知做个名垂青史的好官绝非易事。许多失足官员在最初也有一番雄心壮志,但在官场这口大染缸待久了,初心和良心往往都被染得漆黑无比。勿要为官,为官必贪,这种观念深入人心。
尽管明知官场是口大染缸,但汪辉祖依然以入仕为目标。因为他很清楚,官场越是不尽如人意,越是需要清正廉明之人挺身而出。从事幕业不仅仅是为了衣食生计,更是为了造福一方百姓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当时有句谚语:“官断十条路。”地方行政长官的权力比较集中,同时履行多种职能,可以从各方面轻易断绝小民的活路。佐治主官的师爷也有同样的破坏能力。权力集中导致公务繁重,再加上清朝官员的理事技能整体偏低,地方官只能把许多具体事务委托给心腹师爷全权负责,自己只做个盖印的甩手掌柜。
师爷虽非正式职官,却常常替幕主审理案件、制作公文、管理印章,手中的实权不可小觑。汪辉祖有感于权力对人心的侵蚀,时刻提醒自己立心一定要正。
《佐治药言》中有言:“操三寸管,臆揣官事,得失半焉,所争者公私之别而已。公则无心之过,终为舆论所宽,私则循理之获,亦为天谴所及,故立心不可不正……正心乃为人之本,心正而其术斯端。此言操存有素。临事又以公私之别。敬慎之至也,勿误认有事方正其心以辞害意。”
为幕之人代替主官手执权柄,为公为私全在一念之间。再老练的师爷也有出纰漏的时候,但只要平时一心为公,舆论也会宽恕你的无心之过。那些以权谋私的人即使办事滴水不漏,但天网恢恢、报应不爽,就算不为公法所诛,也迟早会遭到天谴。所以,公门中人不能不端正自己的心思。心思端正才能以公正的态度处置政务。而不以私心妨害公理,也就不会落得个赃官恶吏的骂名。
汪辉祖这番话说得虽无干云豪气,却也实在得很。务实,一直是他最主要的优点。
在那个“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时代,“眼高手低缺真才”是读书人普遍的毛病。儒家教义博大精深、提纲挈领,可是四书五经诞生的年代太过遥远,书中的常识早已与清代社会生活脱节。别的不说,五经中的《礼记》是汉朝儒家学者考证的西周礼仪(其实更多是经过春秋战国改革的礼仪),但异族入主中原形成的大清王朝,从上到下都有自己的一套礼仪风俗。也就是说,作为科考必读书目之一的《礼记》,在当时完全没有操作的可行性。
如此一来,考上科举的读书人未必真的有治国之能。少数佼佼者能在翰林院的庶常馆获得三年学习政务的机会。他们在完成学习后要经过“散馆”考试。如果文辞不工整或满文不及格就不能“留馆”,要么补授他职,要么放到外地做知县。科举出身的地方州县官员虽然满腹经纶,但学习的东西基本脱离基层实务。
由于清朝地方官员普遍不长于政事,难免会出现一些事与愿违的“惠政”,落得个费力不讨好的下场。在这个背景下,汪辉祖自然不会生出“平治天下舍我其谁”的大儒豪情。
在汪辉祖眼中,做人“立心端正”比“才华横溢”更为根本。这种理念的源头来自北宋名臣司马光的人才观。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指出:德才兼备者为圣人,无德无才者为愚人,德胜于才者为君子,才胜于德者为小人。后世儒者的人才观受他的影响颇深。
按照清朝世俗的主流观念,世人愿意宽容“有德无才”的君子,但恐惧并憎恶“有才无德”的小人。因为,君子只是好心办坏事,若能得到有才贤良辅佐,肯定能为百姓带来福利。小人则不然,才华越出色越能把“官断十条路”这句谚语发挥得淋漓尽致,而且小人不会找君子辅佐,只会与其他小人蛇鼠一窝,鱼肉百姓。
所以,汪辉祖特别强调做人做官应当先正心,树立一颗勤政爱民的公心,否则,就不堪为经世致用的儒者。
孔孟之道,仁政为本。仁政之要,首在爱民。尽管古时候没有“为人民服务”的口号,但宋朝大儒张载也把“为生民立命”视为儒者四大终极追求之一(其余三个分别是“为天地立心”“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许多儒门书生除了圣贤书之外,一不知经济民生,二不懂带兵打仗。故而世人常常讥讽道:“百无一用是书生!”可是,两汉之后的治国能臣,鲜有不学孔孟之道者。儒家学问虽不涉及军政司法与科学技术,但在其仁政观念指导下,人们却可以更好地将这些实用学问用于造福百姓上。
汪辉祖曾经在《学治臆说》中指出:“治无成局,以为治者为准,能以爱人之实心,发为爱人之实政,则生人而当谓之仁,杀人而当亦谓之仁。不然,姑息者养奸,刚愎者任性,邀誉者势必徇人,引嫌者惟知有我,意之不诚治于何有?若心地先未光明,则治术总归涂饰。有假爱人之名而滋厉民之弊者,恶在其为民父母也。故治以实心为要,尤以清心为本。”
时代一直在变,古今政策迥异。而且每个地域有自己独特的民生情势,没有万世不易、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万能治理模式可用。主政之人必须因时因地安排政事。法无定法,治无成局,只要效果好,就是治理有方。
在汪辉祖看来,能以仁爱之心对待百姓,能推行惠民政策,就是治理有方。儒家仁政讲究“生人”,即顺应民心,给予百姓希望得到的东西,舍弃百姓反感的东西。这也是孔孟先师主张以教化为主、少用刑罚的根本原因。
汪辉祖一方面继承了这种观念,另一方面又在此基础上提出“杀人而当亦谓之仁”的观点。这里的“杀人”当然不是对平民百姓滥用刑罚,而是指用刑罚杀死违法作恶的歹人。
通常来说,仁政的一大要义是忠恕,是宽赦犯罪的百姓,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但这个美好的理想,屡屡被残酷的社会现实粉碎。汪辉祖办案无数,见过许多地棍滋扰善良百姓。他担任刑名师爷时极少判处罪犯极刑,不过对于该重罚甚至该杀之人,他也绝不姑息。刑杀恶人,除暴安良,这对守法百姓来说也是仁政。
但是,无论“生人”还是“杀人”,为官为幕者都应本着一颗公正的仁义之心。那种姑息迁就的态度会助长奸恶之徒的气焰,万万不可取;而内心刚愎自用之人会任性作为,迟早伤及百姓;贪图名誉之人会为了沽名钓誉而贪赃枉法;避嫌之人自私自利,毫无责任心,不会为民着想。
汪辉祖认为这几种人对治理地方毫无益处。他们内心都不光明磊落,所做之事不过是冒充政绩的面子工程罢了。打着爱护百姓的名义做出危害百姓利益的事,这样的官员不堪为地方父母官。
清朝一代名臣,嘉庆朝首辅、太子太傅、东阁大学士王杰对汪辉祖有极高的评价:“子尝谓,子孙不以能文得官为贤,唯愿以知廉耻、明道义为贤,穷通知有命在,读书不为利禄,则出处俱可自信。年兄(指汪辉祖)与愚可谓同志者。”
王杰是乾隆二十六年的状元郎,历任多个要职。他为官清廉,耿直刚正,曾参与审理大清第一巨贪和珅的案件。连他都把汪辉祖视为同道中人,可见汪辉祖的人品有多高洁。
王杰一方面很器重汪辉祖,另一方面又尊重其个人选择。汪辉祖辞官归故里时,不少朝廷要员想高薪聘请他做师爷,但他全都婉拒。王杰十分赞同其做法。
纵观汪辉祖的一生,始终贯彻着清心为本的做人思想。他不仅在做师爷时保持着清廉公正之心,成为正式的朝廷命官后也谨守着“为生民立命”的从政初心。可见,王杰对他的赞誉恰如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