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的主要内容源于课题组承担的中国法学会2012年部级法学研究课题——“国家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疑难问题研究”(项目编号:CLS(2012)B22-2)。该课题的研究、论证始终坚持理论与实践并重:首先,对35名法官、检察官、律师进行问卷调查和个别访谈;其次,对调取的14个省市办理的53件国家赔偿案件进行实证分析;再次,开展比较法研究,通过查阅和占有大量资料,先后查阅相关论文400余篇、图书200余册,对民事法律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和国家赔偿法领域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国内外国家赔偿案件中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比较借鉴,对修改前后《国家赔偿法》的立法原则和具体条文进行比较分析、参考借鉴;最后,向本单位聘任的宪法、行政法领域专家咨询委员征询意见和建议,组织专题论证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严谨的研究过程成就了目前的研究成果,与以往的研究相比,本书有如下特点:
一是系统性。注重发挥“协同创新”理念的优势,不就事论事,不拘泥于部门利益,坚持从整体上对国家赔偿案件中的精神损害赔偿制度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力争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所提出的构想符合现实需要、协调各方利益。
二是规范性。注重对现有规范体系运行过程中可行性和有效性的研究,对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重庆市、广东省、河南省等地的地方性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分析,力争从中提取出构建新型国家精神损害赔偿模式的规律和经验。
三是实用性。注重突出课题的实用性,最终形成的调研报告中有实证研究、有学理论述、有原因分析、有对策建议,如针对困扰实践的主要问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和支付标准问题,课题组在进行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运用国家标准(司法解释)、个案标准、案例指导等多种方式确定支付标准的“综合法”,并对相应的档次进行了明晰化分解,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以上些许研究所得,愿与读者分享!
著者
2015年4月